商标异议答辩要注意的问题
欧盟商标注册申请异议处理相关流程及注意事项

欧盟商标注册申请异议处理相关流程及注意事项欧盟属马德里成员国,如通过马德里途径单独办理欧盟商标注册,要求:国内商标受理通知书。
单一方式费用及时间都优于马德里方式。
实际上,欧盟作为地区组织加入马德里成员国,仅仅是使原属国的申请人可以基于国内商标申请或注册基础通过WIPO向欧盟组织进行延伸而已,在程序上,由于多了国内商标局及WIPO 商标国际局的程序,因而,要比单一方式直接办理欧盟组织商标的时间要慢。
目前办理欧盟商标,应以单一直接办理方式办理为主。
1、任何人自商标公告日起3个月内都可以提出异议,不能延期提异议。
2、异议的理由可以包括:(1)申请商标与在先注册/申请的商标构成类似商品/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从而存在混淆的可能;这种混淆可能性的存在包括了消费者发生混淆性联想的可能。
(2)欧盟的在先商标已经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或信誉,即使使用商品或服务不类似,但申请商标不正当利用了这种知名度和信誉,或者将损害这种良好知名度和信誉。
3、异议提交后经内协局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内协局异议处将正式通知被异议人,并送达异议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同时要求被异议人答辩。
4、自异议通知日起2个月时间称为“冷静期”,内协局异议处在双方一致要求下可以允许延期。
每次延期为2个月。
在此期间,双方可以展开谈判,达成互利互惠协议,从而尽早结束异议。
5、如在冷静期内双方未达成协议,被异议人将在冷静结束日起1个月内提交异议答辩,异议程序正式启动。
6、在异议程序启动后,异议人应提交在先注册商标自异议提交日起前5年的真实使用证据材料,以及证明其异议理由的其他证据。
内协局异议处将把这些材料送达给被异议人,同时要求被异议人也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
之后,基于双方提交的理由和证据,内协局异议处将依法作出裁定。
如异议成立,申请商标将被依法不予注册;如异议不成立,申请商标将被核准注册。
7、经异议不予注册的商标,申请人还可以选择转化欧共体申请为单独个别欧盟国家的商标注册申请,同时保留原来的申请日。
商标侵权案件答辩状 (10)

商标侵权案件答辩状尊敬的法官:我公司收到了贵庭所提起商标侵权案件诉讼,郑重进行如下答辩:一、关于本案商标注册的合法性问题本案商标“*****”系我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法定和注册程序获得的商标,符合国家商标注册规定及注册实质审查要求,且在注册之日起一直得到国家商标管理部门的保护。
同时,我们公司的“*****”商标与原告所拥有的商标十分不同,不存在任何相似性,故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
二、关于商标侵权的法律意义及要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是非常严重的商业行为,但是商标侵权行为需要在具备主体、客体、行为等三个要素的条件下才能成立。
而我们公司使用的商标并不包含原告所拥有的商标,在商品图案、颜色与字形方面均存在明显区别,故不存在商标侵权行为。
三、关于原告所拥有的商标权利范围在本案的商标权利范围问题上,我们公司认为原告拥有的商标权利范围十分狭小。
第一,原告所拥有的商标不包含所有的同类商品,而且只包含了部分商品分类;第二,原告所拥有的商标也并不包含举报当事人的商标,故原告的商标权利范围已经失去了主张商标侵权的必要性。
四、关于原告所拥有的商标侵权行为证据不足的问题针对贵庭所提供的证据,在切实检查后,我公司发现证据粗糙,证据的披露中存在很多不合法及不合理的行为。
证据主要集中在商标使用期间、商标注册申请前以及商标注册阶段,其中大多数字据分析和商标内外部调查的结果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故我们认为原告所拥有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我们公司存在商标侵权行为。
五、关于原告损失和举报当事人取得的利益计算问题我公司认为,原告所列举的损失与举报当事人所获取的利益计算不够实际,并不能体现原告所拥有的真正损失。
我们公司使用的商标十分独特,在商业市场上取得了顾客的广泛认知,在市场中发挥了积极的促销作用。
因此,商标侵权案件中的损失计算及利益计算问题,需要更加具体、真实地反映客观事实。
综上所述,我公司认为本案的诉讼内容完全不能成立,故拒绝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
商标被异议答辩流程

商标被异议答辩流程英文回答:Trademark Opposition and Response Process.1. Opposition filing: A third party files an opposition with the Trademark Office, alleging grounds for opposition based on the Lanham Act.2. Notice of Opposition: The Trademark Office sends a Notice of Opposition to the applicant, informing them of the opposition and the grounds alleged.3. Answer to Notice of Opposition: Within 30 days of receiving the Notice of Opposition, the applicant must file an Answer responding to the allegations and providing evidence to support their position.4. Discovery: Both parties may engage in discovery, such as requesting documents, interrogatories, anddepositions, to gather evidence and information related to the opposition.5. Motion practice: Either party may file motions to dismiss the opposition, for summary judgment, or to compel discovery.6. Settlement negotiations: The parties may negotiate a settlement agreement to resolve the opposition amicably.7. Trial: If the opposition is not resolved through settlement, a trial is held before the Trademark Trial and Appeal Board (TTAB). The TTAB hears testimony, reviews evidence, and makes a decision on the opposition.8. Appeal: The losing party may appeal the TTAB's decision to the Federal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中文回答:商标异议和答辩流程。
异议与异议答辩

/商标异议的理由:
-1、该商标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如:姓哈哈与娃哈哈
商标异议与异议答辩
・商标异议制度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 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 标局提出异议,要求商标局对该商标不予核准注册的法律制度。
・原《商标法》第17条明确规定,“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新法第30条也作了 同样的规定。虽然任何人都享有异议权,但任何人在其提出异议申请的同时,必 须证明其具有法律上的人格即自然法人或其他组织。因此,异议人应当提供相应 的证据证明其身份真实、合法、有效。如自然人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出示营业 执照副本,并提交与原件内容相一致的复印件,或者提交经颁证机构证实并加盖 公章的复印件。对于自然人冒用他人名义、假名、化名提出异议的,法人以因吊 销等事由而无效的工农业执照、公章提出异议的,应当不予受理;对于已经受理 的,因其欠缺主体资格予以驳回,在现行法律没有规定此种驳回制度的情况下, 可以作为结案理由之一,准予被异议商标注册。
2、认为该商标违反禁用条款。
中国环保产品认证
•3、该商标不具有显著性
•做血压
商标被异议答辩范文

商标被异议答辩范文答辩人:[您的全称或个体工商户字号],住[地址]被异议商标:[商标图案/名称],注册号[商标号]异议人:[异议人全称],住[地址]异议商标:[商标图案/名称],注册号[商标号]答辩人就异议人提出的异议答辩如下:一、被异议商标的独创性和合法性1. 我方商标[商标图案/名称]在设计上具有独创性,与异议人商标[商标图案/名称]在图案、文字、颜色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或误认。
2. 我方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况。
二、被异议商标与异议商标的区别1. 我方商标与异议人商标在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存在明显区别,不会造成市场混淆。
2. 我方商标与异议人商标在市场上的实际使用情况表明,消费者能够清晰区分两者,不存在混淆的可能性。
三、异议人提出异议的理由不成立1. 异议人提出的关于我方商标侵犯其权益的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2. 异议人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我方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存在违法或不当行为。
四、答辩人拥有商标权我方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提交了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并获得了商标局的初步审定。
在异议期间,我方商标权应受到法律保护。
五、请求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答辩人请求商标局依法驳回异议人的异议申请,维持我方商标的注册。
六、证据答辩人随本答辩书附上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案、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等,以证明我方商标的合法性和注册流程的合规性。
答辩人:[您的全称或个体工商户字号](盖章)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填写日期]。
国际商标异议答辩

国际商标异议答辩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在国际商标注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异议的情况。
当有人对某个商标的注册提出异议时,商标注册人就需要进行答辩。
国际商标异议答辩是一项复杂的程序,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和专业的知识。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际商标异议答辩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
一、国际商标异议的定义及程序国际商标异议是指在商标注册过程中,有人对某个商标的注册提出异议或反对意见的情况。
异议主要包括商标与其它商标存在相似性、商标涉嫌侵犯他人权益等情况。
在国际商标注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异议情况,因此商标注册人需要了解并准备应对。
国际商标异议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收到异议通知:商标注册人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如果有人对其商标提出异议,商标注册局会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异议通知书,通知商标注册人有关异议的内容及理由。
2. 答复异议通知:商标注册人在收到异议通知后,需要向商标注册局提交答复异议通知的书面材料,包括对异议内容的解释及理由。
3. 审查和裁决:商标注册局会对商标注册人提交的答复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异议进行裁决,最终决定是否注册该商标。
三、国际商标异议答辩的注意事项1. 理解异议内容:商标注册人需要认真阅读商标注册局发出的异议通知书,了解异议的内容和理由。
只有正确理解异议,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答辩。
2. 提供充分证据:商标注册人在答复异议通知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立场。
证据可以包括商标使用情况、市场调查报告、商标设计理念等。
3. 专业团队支持:商标注册人可以寻求专业律师或商标代理机构的支持,协助进行异议答辩。
专业团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知识,可以为商标注册人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四、国际商标异议答辩的常见策略1. 辩称不同性: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强调商标与异议商标的不同性来进行辩护,以证明自己的商标与异议商标不存在相似性。
2. 强调先权:如果商标注册人在商标使用上具有先权,可以强调自己的商标在相关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以证明其注册商标的合法性。
商标异议答辩范文

商标异议答辩范文商标异议是指在商标注册申请公告期间,任何人均可就该商标提出异议,要求商标局撤销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商标异议程序是商标注册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商标权利的保护和商标市场的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在商标异议程序中,商标异议答辩是被异议人进行的重要程序,下面是商标异议答辩的范文。
商标异议答辩书尊敬的商标局:本人收到贵局发来的《商标异议通知书》,经查,本人申请的商标与异议人的商标存在相似性,但并不构成商标法所规定的相同或近似商标,故本人不同意异议人的异议请求,现答辩如下:一、异议人的异议请求不成立1.异议人所持有的商标与本人申请的商标并不构成商标法所规定的相同或近似商标。
2.异议人所持有的商标与本人申请的商标在商标的整体构成、字形、颜色、音形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不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
3.异议人所持有的商标与本人申请的商标在商品类别、销售渠道、消费群体等方面存在差异,不会造成市场竞争的混淆。
二、本人申请商标符合商标法的规定1.本人申请的商标符合商标法的规定,符合商标的注册条件。
2.本人申请的商标在商标的整体构成、字形、颜色、音形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不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
3.本人申请的商标在商品类别、销售渠道、消费群体等方面存在差异,不会造成市场竞争的混淆。
三、本人申请商标的合法性和正当性1.本人申请商标的名称、图形、字形等均为本人自主设计,不存在抄袭、仿冒等行为。
2.本人申请商标的使用范围、使用方式等均符合商标法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行为。
3.本人申请商标的使用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存在侵权行为。
四、请求商标局驳回异议人的异议请求综上所述,本人申请的商标与异议人所持有的商标存在差异,不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也不会造成市场竞争的混淆。
本人申请商标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得到保障,请求商标局驳回异议人的异议请求,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答辩。
申请人: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商标异议申请答辩书

商标异议申请答辩书尊敬的商标局:我方收到贵局发出的商标异议通知书,并针对此次异议申请提出如下答辩意见:一、异议事实和理由根据贵局通知书中所述,异议方认为我方商标注册申请与其在注册商标中存在相似性,可能导致混淆和误导消费者。
我方特针对此指控提出如下辩解:1. 商标审查合规性我方商标在注册之前已经通过商标局的审查,并且获得了初步批准。
商标审查程序中,商标局会对涉及的类别、设计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查。
在此次申请中,我方提交的商标材料已经通过了审查,并且没有引发任何异议。
因此,我方商标在审查程序中是合规的,不存在任何违规行为。
2. 商标相似性分析对于异议方所提出的商标相似性问题,我们进行了详细的比对和分析。
经过仔细对比,我们发现异议方所宣称的相似性并不成立。
首先,我们的商标设计和颜色与异议方的商标截然不同,不存在视觉上的相似性。
其次,在商标名称和字体方面,异议方商标与我方商标也存在差异,凸显出明显的区别和个性。
最重要的是,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相似性的评判应综合考虑商标的整体构成和视觉效果,而不只是依赖于个别的相似元素。
3. 混淆误导消费者的可能性异议方声称我方商标存在可能导致混淆和误导消费者的风险。
然而,根据我方商标的注册申请内容和商标设计特点,我们的商标明确定位于特定的产品类别,并不涉及异议方所经营的领域。
根据市场经验,消费者对于不同类别的产品具备一定的辨识度和理解能力,并不会因为商标的某些相似元素而产生混淆和误导。
因此,依据实际情况推断,我方商标不会对异议方产生任何负面影响。
二、答辩请求鉴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我方请求贵局:1. 综合考虑异议方提出的商标相似性指控,并结合我方提供的证据,否定异议方的异议申请。
2. 批准我方商标的注册申请,并保留我方商标在申请范围内的权益。
3. 对异议方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进行重新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涉及侵权行为。
三、提交材料我方将提交以下材料作为本次答辩的证据:1. 商标异议通知书及相关函件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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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答辩要注意的问题
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
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
2、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
3、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4、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异议规费的,应将异议人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异议申请书一并送交商标局。
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书时,如果未收到汇款单复印件,商标局将向异议人寄发《缴费通知》。
异议人应按照《缴费通知》缴纳规费,并将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缴费通知》一并邮寄到商标局。
5、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经过形式审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
如果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异议申请,商标局将直接给异议人寄发《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受理通知书》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6、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30天,自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对异议补正及证据提交的要求和时限同样适用于答辩程序。
7、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
8、由于纸质《商标公告》排版的技术原因,一般在异议期最后一个月提出的异议申请,《商标公告》中还有可能刊登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公告,因此,《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被异议商标在异议裁定生效前已经刊发注册公告的,撤销原注册公告,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重新公告。
”每月28日出版的《商标公告》刊登商标异议和异议裁定情况。
9、由于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的地址发生变化,商标局发出有关异议的通知,邮局无法投递被退回,商标局将在每月21日出版的《商标公告》上刊登送达公告。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