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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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2)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行敢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一是要求合法行政。二是要求合理行政。三是要求程序正当。四是要求高效便民。五是要求诚实守信。六是要求权责统一。
(3)坚持公正司沫,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第一,要坚持司法公正。第二,要实现司法高效。第三,要树立司法权威。
C.张审判长的弟弟与整个案件有利害关系,故其应当回避
D.张审判长是本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张某的近亲属,故其应当回避
10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 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B. 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
C. 宪法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
D. 宪法的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选项B错误。FOB术语下,卖方承担装运港船上完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选项C正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货物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包装。
选项D错误。如果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除非其不明知,否则是要承担责任的。
选项D错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题中,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与其自身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刘某具有申请查阅的申请人资格,区政府以此为由拒绝公开的答复违法。

2016年司法考试试题(宪法)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试题(宪法)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C.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
D.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回避
【答案】AD
15、甲将房屋租给乙,在租赁期内未通知乙就把房屋出卖并过户给不知情的丙。乙得知后劝丙退出该交易,丙拒绝。关于乙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因甲出卖房屋未通知乙,构成重大违约
4、甲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首期房款后,向甲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收到二期房款后,将房屋过户给甲。”甲交纳首期房款后,乙公司交付房屋但未立即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甲以此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拒不支付二期房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的做法正确,因乙公司未完全履行义务
D.对扣押车辆进行检测的费用,由某公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合理行政的要求?( )
A.行政机关在作出重要决定时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
B.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
C.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措施符合法律目的
D.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已生效的行政决定
9、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
B.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请求乙过户
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
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
10、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某公司5辆汽车。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1、甲杀人后将凶器忘在现场,打电话告诉乙真相,请乙帮助扔掉凶器。

乙随即把凶器藏在自家地窖里。

数月后,甲生活无着落准备投案自首时,乙向甲汇款2万元,使其继续在外生活。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藏匿凶器的行为不属毁灭证据,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B.乙向甲汇款2万元不属帮助甲逃匿,不成立窝藏罪C.乙的行为既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也不成立窝藏罪D.甲虽唆使乙毁灭证据,但不能认定为帮助毁灭证据罪的教唆犯2、关于程序法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程序法定要求法律预先规定刑事诉讼程序B.程序法定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定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C.英美国家实行判例制度而不实行程序法定D.以法律为准绳意味着我国实行程序法定3、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A.醉酒驾驶机动车,误将红灯看成绿灯,撞死2名行人B.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危及交通安全C.在驾驶汽车前吃了大量荔枝,被交警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到酒精含量达到醉酒程度D.将汽车误停在大型商场地下固定卸货车位,后在醉酒时将汽车从地下三层开到地下一层的停车位4、法院可以受理被害人提起的下列哪一附带民事诉讼案件?A.抢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被夺走并变卖的手机B.寻衅滋事案,要求被告人赔偿所造成的物质损失C.虐待被监管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体罚虐待致身体损害所产生的医疗费D.非法搜查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非法搜查所导致的物质损失5、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A.公道正派B.忠于职守C.恪守职业道德D.参加培训6、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下列哪些事项,《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A.受案范围、管辖B.期间、送达、财产保全C.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D.检察院对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7、关于甲非法获利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A.擅自经营收费站收费业务,数额巨大,构成非法经营罪B.即使收钱时冒充国有收费站工作人员,也不构成招摇撞骗罪C.未使收费站工作人员基于认识错误免收司机过路费,不构成诈骗罪D.骗吴某仅得20万元的行为,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8、梁某酒后将邻居张某家的门、窗等物品砸坏。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解析
【解析】本题考核《巴黎公约》中有关专利申请优先权的规定。
选项A正确。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的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该期限内,在缔约国内每一个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均为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
选项B错误。根据《巴黎公约》第11条的规定,临时性保护原则要求缔约国应对在任何成员国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如展品所有人在临时保护期内申请了专利或商标注册, 则申请案的优先权日是从展品公开展出之日起算,而非从第一次提交申请案时起算。据此可知,根据临时性保护原则,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可以作为申请日期。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讼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可知C项正确。
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是德国而不是美国,故D 项错误。
2、2011年4月6日,张某在广交会上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张某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6月8日,张某在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6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1、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
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
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
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有的国家称宪法法院、有的国家称宪法委员会等。可知A项错误。

2016年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带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带解析

1、关于刑事诉讼当事人中的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撤回起诉、申请回避B.委托诉讼代理人、提起自诉C.申请复议、提起上诉D.申请抗诉、提出申诉2、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起诉与审判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自诉人提起自诉后,在法院宣判前,可随时撤回自诉,法院应准许B.法院只能就起诉的罪名是否成立作出裁判C.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院可建议检察院补充、变更起诉D.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判决无罪后,检察院不能再次起诉3、如B省高级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裁定驳回关某的上诉,维持原判,则对本案进行死刑复核的正确程序是:A.对关某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B省高级法院不再另行复核B.最高法院复核鲁某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应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C.如鲁某在死刑复核阶段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死刑复核合议庭应在办公场所当面听取律师意见D.最高法院裁定不予核准鲁某死刑的,可发回A市中级法院或B省高级法院重新审理4、关于假释的撤销,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撤销假释,按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B.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严重违反假释监督管理规定,即使假释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也应撤销假释C.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同种罪未判决的,应撤销假释D.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有他罪未判决的,应撤销假释,数罪并罚5、鱼塘边工厂仓库着火,甲用水泵从乙的鱼塘抽水救火,致鱼塘中价值2万元的鱼苗死亡。

仓库中价值2万元的商品因灭火及时未被烧毁。

甲承认仓库边还有其他几家鱼塘,为报复才从乙的鱼塘抽水。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出于报复动机损害乙的财产,缺乏避险意图B.甲从乙的鱼塘抽水,是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C.甲未能保全更大的权益,不符合避险限度要件D.对2万元鱼苗的死亡,甲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6、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依法与甲达成执行协议。

2016年司法考试题答案

2016年司法考试题答案

2016年司法考试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哪项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A. 受教育的权利B.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C. 劳动的权利D. 以上全是答案:D2.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A. 宪法B. 法律C. 行政法规D. 地方性法规答案: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杀人罪的最低刑罚是:A. 拘役B. 有期徒刑C. 无期徒刑D. 死刑答案:B4.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多少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A. 5日B. 10日C. 15日D. 30日答案:D5. 下列关于合同法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A. 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B. 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C. 当事人可以任意解除合同D. 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无效民事行为?A. 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 行为人以欺诈、胁迫手段实施的C.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第三人利益的D.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答案:ABCD2. 在我国法律中,哪些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A.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B. 无罪推定原则C.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D. 审判独立原则答案:ABCD三、案例分析题1. 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一年。

半年后,张某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李某不同意。

张某遂擅自搬离房屋,并停止支付剩余租金。

请问,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李某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分析:张某的行为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当事人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李某可以要求张某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剩余租金及可能产生的违约金。

如果张某拒不履行,李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某履行合同或者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2016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带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带解析

1、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就同一犯罪而言,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既遂标准完全相同B.《刑法》第一百七十条未将单位规定为伪造货币罪的主体,故单位伪造货币的,相关自然人不构成犯罪C.经理赵某为维护公司利益,召集单位员工殴打法院执行工作人员,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成立单位犯罪D.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发现其曾销售伪劣产品20万元。

对此,应追究相关自然人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事责任2、关于故意与违法性的认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误以为买卖黄金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仍买卖黄金,但事实上该行为不违反《刑法》。

甲有犯罪故意,成立犯罪未遂B.甲误以为自己盗窃枪支的行为仅成立盗窃罪。

甲对《刑法》规定存在认识错误,因而无盗窃枪支罪的犯罪故意,对甲的量刑不能重于盗窃罪C.甲拘禁吸毒的陈某数日。

甲认识到其行为剥夺了陈某的自由,但误以为《刑法》不禁止普通公民实施强制戒毒行为。

甲有犯罪故意,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D.甲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害,但不知是否违反《刑法》,遂请教中学语文教师乙,被告知不违法后,甲实施了该行为。

但事实上《刑法》禁止该行为。

乙的回答不影响甲成立故意犯罪3、关于补充侦查,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审查批捕阶段,只有不批准逮捕的,才能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B.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C.审判阶段检察院应自行侦查,不得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D.审判阶段法院不得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4、关于累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对累犯和犯罪集团的积极参加者,不适用缓刑B.对累犯,如假释后对所居住的社区无不良影响的,法院可决定假释C.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累犯,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法院可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D.犯恐怖活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第12年又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成立累犯5、菜贩刘某将蔬菜装入袋中,放在居民小区路旁长条桌上,写明“每袋20元,请将钱放在铁盒内”。

然后,刘某去3公里外的市场卖菜。

2016司法考试题答案

2016司法考试题答案

2016司法考试题答案2016年司法考试是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重要环节,其题目和答案对于法律专业的学生和准备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本文将对2016年司法考试的部分题目进行解析,并给出相应的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 关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以下哪项描述是错误的?A. 自由缔约B. 平等自愿C. 公平合理D. 强制履行答案:D。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由缔约、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强调合同双方在缔约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平等,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

而强制履行并不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的履行应当基于双方的自愿和合同的约定。

2. 根据我国刑法,以下哪种行为不构成故意犯罪?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B.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C. 无意中伤害他人身体D. 无意中损毁他人财物答案:C。

故意犯罪指的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或社会造成危害,但仍然进行该行为,或者对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表示认同的情况。

无意中造成的伤害不构成故意犯罪。

二、多项选择题1. 以下哪些情形属于民事诉讼法中的紧急措施?A. 财产保全B. 证据保全C. 行为保全D. 人身保护令答案:A、B、C。

紧急措施是民事诉讼法中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证据灭失或者财产损失,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可以采取的措施。

人身保护令虽然也是一种法律保护措施,但它属于行政法或宪法的范畴,不属于民事诉讼法中的紧急措施。

三、案例分析题案例: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其名下的房产出售给乙,乙支付了定金后,甲因房价上涨反悔,拒绝出售房屋给乙。

问题:乙可以采取哪些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答案:乙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1. 要求甲履行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作为卖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履行合同。

2. 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如果甲拒绝履行合同,乙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甲返还定金以及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因甲违约而给乙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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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汇总
下面是网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汇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题目:
关于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由单位出具
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但不能出具鉴定意见
C、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相应证人和鉴定人均应出庭
D、证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其庭前证言仍可能作为证据;鉴定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均为自然人提供。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选项B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
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鉴定人员不但要求有完全行为能力,还要求有专业资质。

据此可知,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而生理上有缺陷的人也可能作为鉴定人,例如,某鉴定人是哑人但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做出鉴定意见。

选项C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三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
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据此可知,如果人民法院认为证人等没有必要出庭的,相应证人和鉴定人无须出庭。

选项D正确。

《刑诉解释》第七十八条规定,证人当庭作出的证言,经控辩双方质证、法庭查证属实的,应当作为定案的根据。

证人当庭作出的证言与其庭前证言矛盾,证人能够作出合理解释,并有相关证据印证的,应当采信其庭审证言;不能作出合理解释,
而其庭前证言有相关证据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前证言。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
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认的,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题目:
为提高对涉外仲裁及外国仲裁事项有关问题的裁判的一致性,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相关的法院内部报告制度。

根据该制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受诉法院如决定拒绝执行一项外国仲裁裁决,应在作出相关裁定前依该制度履行上报手续;拒绝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决定权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
B、受诉法院如决定执行一项外国仲裁裁决,则无须依该制度履行上报手续
C、该制度适用于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和重新仲裁的情形
D、该制度适用于认定涉及港澳台的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与涉外仲裁及外国仲裁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凡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涉外、涉港澳和涉台经济、海事海商纠纷案件,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仲裁协议,人民法院认为该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在决定受理一方当事人起诉之前,必须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受理,应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

在最高人民法院未作答复前,可暂不予受理。

题目:
甲公司代理人谢某代投保人何某签字,签订了保险合同,何某也依约交纳了保险费。

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何某要求甲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
的?()
A、谢某代签字,应由谢某承担保险责任
B、甲公司承保错误,无须承担保险责任
C、何某已经交纳了保险费,应由甲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D、何某默认谢某代签字有过错,应由何某和甲公司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保险法解释(二)》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

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

据此可知,投保人何某已经交纳了保险费,视为其对代签字行为的追认。

因此,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的,应由甲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题目:
关于宪法实施,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宪法的遵守是宪法实施最基本的形式
B、制度保障是宪法实施的主要方式
C、宪法解释是宪法实施的一种方式
D、宪法适用是宪法实施的重要途径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

宪法的遵守通常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
个人严格依照宪法规定从事各种行为的活动。

宪法的遵守既是宪法实施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宪法实施最基本的方式。

选项B说法错误。

宪法对违宪行为不直接规定制裁措施,而是通过具体法律来追究
法律责任。

因此,制度保障不是宪法实施的主要方式。

选项C说法正确。

宪法的实施包括宪法的执行、适用与遵守三个方面,宪法解释可
以阐明宪法本意,保证宪法的准确适用,弥补宪法的不足,推动宪法的发展。

选项D说法正确。

宪法的适用通常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贯彻落实宪法活动。

宪法适用不仅是宪法实施的重要途径,而且也是法治国家加强宪政建设、树立宪法权威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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