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供方名录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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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合格供方名录工作指引

00合格供方名录工作指引
对于材料设备类供方主要考察公司、今年三业绩、工厂等;
对于服务类供方主要考察公司、近三年业绩、主要项目负责人履历等。
招采部门
成本部门
业务部门
第四步
考察评分定级
工程类
根据工程类考察评分表进行打分。
招采部门
成本部门
业务部门
材料设备类
根据材料设备类考察评分表进行打分。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招采部门
成本部门
业务部门
服务类
根据服务类考察评分表进行打分。
集团招采部门
招采部门
成本部门
业务部门
第五步
编写考察报告
招采管理部对考察照片整理,形成影像资料。
招采部门
第六步
发起资格审批
招采管理部填写供应商入库评审表,报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批。
招采部门
成本部门
业务部门
第七步
公平竞争承诺书盖章
招采管理部联系合格供方填写入库公平竞争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招采部门
第八步
入库
招采管理部根据审批结果按类别录入合格供方名录,合同供方名录由集团招采部统一管理,全集团招采管理部共享。
合格供方入库指引
步骤
名称
任务描述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表单/模板
第一步
收集供方信息
招采管理部负责收集整理供方信息,并作出初步筛选。
招采部门
成本部门
业务部门
第二步
发起资格预审
招采管理部对初选合格的供方发起资格预审文,由对方填报入库资格预审文件
招采部门
第三步
组织考察
对资格预审合格的供方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考察。
对于工程类供方主要考察公司、近三年合同、在建项目,如果涉及到效果类考察已完工项目;

关于进入合格供应商目录的有关规定

关于进入合格供应商目录的有关规定

关于进入合格供应商目录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评审,严格按公司要求,在对拟进入我司合格供货厂商名录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时,要求提供以下的文件资料: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必须有最新年检标志)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必须有最新年检标志)3、税务登记证(含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4、企业简介5、产品或服务目录6、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7、供应商印鉴(见<附件1 供应商印鉴>)8、生产许可证/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9、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及最新审计报告10、提供股权比例及说明11、说明有无法律纠纷的声明12、若供应商属企业非法人,需提供上级公司的授权担保函,1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6、银行资信证明17、供应商基本信息,如稳定的联系人、通讯地址和方式等18、其它资料(如专利证明、相关行业的准入许可证等)19、业绩一览表备注:1、复印件要求页面效果清晰;2、请按资料顺序将资料扫描(要求PDF格式),并制作成光盘;附件1:供应商印鉴我公司按照国际ISO9001标准质量保证模式运行,现需要对合格供货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进行存档备案。

为此,请贵单位在以下空白处加盖贵方印鉴。

(请盖上鲜章后邮寄于我处)。

供方印鉴样品法定代表人签名(章):附件2:供应商基本信息请将纸质资料及光盘下周内邮寄我处。

地址:收件人:邮编:电话:传真: QQ: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资料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合格供方选择与评价控制程序

合格供方选择与评价控制程序

1目的本标准规定了合格供方的选择、认定、评价、管理和再认定的控制。

2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采购、外包合格供方的选择和评价。

3 职责3.1 品质管理部是合格供方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为:3.1.1 负责组织对供方的准入、认定和评价等动态管理工作;3.1.2 负责建立及发布公司《合格供方名录》,建立供方档案;3.1.3 受理名录外供方的选用申请;3.2 《合格供方名录》由公司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发布。

3.3 商务部3.3.1 负责开发、推荐供方,按要求收集供方资料,并向品质管理部提出认定申请;3.3.4 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供方开展采购、外包业务;3.3.5参与供方的认定、考核评定,对合格供方再评价,每年将本部门所使用的合格供方评价和推荐名录报送品质管理部;3.3.6 负责对所使用的采购、外包供方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适宜的措施降低风险,并完成供方风险分析报告。

4 工作程序4.1 供方的选择4.1.1 当所涉及的采购和外包业务无法在公司合格供方范围内获得时,可向品质管理部推荐新的供方。

4.1.2 推荐新供方的基本要求必须是企业信誉良好,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同类或类似产品一年及以上,具备一定的科研开发、产品质量保证和产品供应能力的企业。

4.1.3 在合格供方名录外选择新供方时,可优先考虑:a) 顾客产品优选目录的供应单位;b) 列入顾客认定的通用、共性产品的合格供方;c) 列入顾客其他厂所认定的通用、共性产品的合格供方。

4.1.4 通过代理商进行采购、外包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a) 代理商是生产商明确指定的(有授权的);b) 在同等质量和供货进度的条件下,代理商的价格低于生产商的;c) 在同等质量和价格的条件下,代理商的供货进度优于生产商的。

4.1.5推荐新供方时应提供生产合格产品和服务的能力,能接受的性能/价格比以及供方的资质资料:a) 必须提供《供方能力调查表》、供方的营业执照和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b) 需要时应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证明资料,且在有效期内;c) 代理商的资质或价格等证明;d)连续提供的两个小批次的同类产品/同类加工性质的产品,其质量满足要求。

合格供应商评价标准

合格供应商评价标准

合格供应商评价标准1.目的为保证供应商选择、评价和再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加强对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和质量考核,促使其推动质量改进,确保提供产品的质量、价格、交期以及服务符合我公司要求,促进我公司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为我公司提供配套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的管理。

3.职责成本采购中心负责根据日常招标采购情况,推荐有资格供方并提交相关资质文件并组织相关部门以及领导对供方进行评价,并最终交由集团批准后方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并备案。

4.评价标准4.1初选合格供方评价准4.1.1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应具备的公司证件齐全。

4.1.2 样品检查质量符合公司采购技术要求,产品质量保持稳定。

4.1.3 能够按时交货。

4.1.4价格具有竞争力。

4.2符合4.1要求的初选供方可确定为合格供方。

4.3合格供方年度评价准则4.3.1有以下情况的供方为不合格供方,应从供方名册中除去。

1)一年内两次供应物资达不到规定要求,致使公司让步接收的。

2)所提供的产品影响公司产品质量的。

3)履约不及时影响公司生产的。

4)服务态度差,售后服务质量低的。

4.3.2成本采购中心每年对合格供方进行一次年度评价,评价结果由成本采购中心记入供方档案。

对不能达到以上年度评价标准的,应考虑从供方名单中除去,一年内不再使用。

5.供应商管理原则5.1固定相关考察责任人,考察小组由下列部门指定本部门专人组成(包括不限于):工程管理中心、设计管理中心、成本采购中心、项目公司、业务需求方(内部部门或分子公司)、控股集团审计监察部。

考察小组人员组成原则上不低于部门(或项目公司)副职级;总包工程合作对象考察,项目公司负责人必须参与。

小组人员因故不能参与某一招采考察时,可另行委托本部门(或项目公司)其他人员代表本人参与,但本人应对考察结论承担责任。

5.2供应商考察评分≥75分为“备选”供应商,供应考查评价<75分为“不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方名录建立、新增、评定与管理程序

合格供方名录建立、新增、评定与管理程序

1通过对供方的评定与管理,使物料选用与采购流程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形成部门间资源信息共享,促进工作的沟通与协调,保障工程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与质量风险,健全和明确各部门职能与权限。

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供方的选择、评定与管理,合格供方名录的建立同时作为商务部选型与报价、技术部拟定采购申请单和采购部下订单的依据。

3、职责3.1质检部负责每月汇总供方质量情况;3.2采购部负责每年定期对各供方进行综合评定,确立下一年的供方名单;3.3技术部负责外协件及外购成套产品的技术沟通和验证,协助采购部搜集潜在供方;3.4生产部协助采购部做好供方评价工作,协调在供方管理流程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3.5商务部根据《合格供方名录》进行招投标的报价与选型;4、工作程序4.1《合格供方名录》具有约束力,是商务部选型与报价、技术部拟定采购申请单和采购部下订单的依据。

当需在《合格供方名录》之外选择供方或原材料供货厂家时,由发起部门据实填写《新增供方申请表》,原则上需经由各部门负责人共同评估并签署意见后,方可报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下可以由发起部门直接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并质检、技术、采购分别签收复印留存备案)。

4.2新增供方的选定原则(二者必须至少具备其一):1)现有供货厂家生产能力或供货不能满足生产需求;2)新增厂家在同等质量的前提下价格更低或同等价格前提下质量明显提高;4.3新增供方的选定程序1)依据物资的技术要求收集供方资料:生产能力、设备人员情况、质量体系认证情况、供方财务状况、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行业主管部门的试验报告等,必要时需组织到现场考察。

2)填写新供方申请表,注明采购原因及供货范围,经采购部、技术部、质检部负责人签字认可,对较重要物料需分管副总签字认可并报总经理批准。

3)送样品做试验或小批合同试用。

4)试用合格后,经分管副总、总经理签字批准作为合格供方列入合格供方名单。

4.4供方评定4.4.1供方应具备的条件:1)提供符合公司技术标准的产品;2)质量稳定;3)按期交货;4)价格合理,讲究诚信。

合格供方评定控制规定模版(四篇)

合格供方评定控制规定模版(四篇)

合格供方评定控制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格供方评定工作,提高供应商选择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对供应商进行评定、筛选和选择的过程。

第三条评定的目的是确保供应商具备所需的能力和资质,以满足企业对产品和服务的要求。

第二章评定条件第四条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评定条件:1. 拥有合法注册的企业资质;2. 具备相关产品或服务的技术能力;3. 具备充足的生产能力和供货能力;4.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声誉;5. 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五条供应商所申报的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企业营业执照;2. 产品或服务的相关证书和资质;3. 公司组织结构和人员架构;4. 生产设施和设备的情况;5. 质量管理体系的证明文件;6. 过去的业绩和客户评价。

第六条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

第三章评定程序第七条评定工作由企业的采购部门负责,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企业向供应商发出供应商调查表;2. 供应商填写并提交调查表和相关资料;3. 企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4. 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5. 综合评估考察结果和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对供应商进行评定;6. 根据评定结果,确定合适的供应商。

第八条评定结果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并对未通过评定的供应商给予说明和建议。

第四章资格审查第九条企业应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条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 查看企业营业执照是否合法有效;2. 对产品或服务的相关证书和资质进行核查;3. 了解企业的组织结构和人员架构;4. 判断生产设施和设备是否符合要求;5. 查验质量管理体系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第十一条对初步审核未通过的供应商,可以要求其补充或更正资料。

第五章现场考察第十二条对初步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以进行现场考察。

第十三条现场考察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 实地考察生产设施和设备;2. 了解原材料和产品的来源和质量控制;3. 考查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4. 与相关人员交流,了解企业情况。

合格供应商名录管理办法

合格供应商名录管理办法

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使用与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充分运用公司规模优势,规范对供应商的统一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加强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外包工程、供应材料质量,做好“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使用、管理、更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公司范围内,已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详见附表)的各类材料采购工作中,对供应商的选择、使用和管理。

本办法作为公司对材料采购供应商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所属各单位应遵照执行。

供应商是指:公司以合同或协议形式,与外部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契约,将公司负责的业务(材料采购等)外包给专业、高效的服务提供商的经营形式。

第三条本规定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原则、评价、管理、调整与更新。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四条:本办法和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颁布后,所属各单位签订新的工程供货合同或购买物资材料时,原则上必须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取,特殊情况按第五条办理。

第五条:“临时物资供应商”的选取与授权;当遇到特殊情况,“合格供方名录”无法满足项目部、分子公司需求,需临时使用非合格供方名录内的供应商时,必须经过评价审批后方可使用(一次购买物资金额小于0.2万元除外)。

(1)项目部、分子公司必须严格评审不在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供应商,组织专业人员对供应商的资质情况、经营情况、物资供应保障能力、物资质量保障体系、供应商服务水平、物资价格水平、物资款结算支付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对其进行全面的评估.(2)项目部需将评审结果形成书面文件上报公司备案后,方可使用(见附表《临时使用非合格供方名录供应商申请表》、附表《供应商评审表》)。

(3)申请通过的供应商仅限于该次招标采购临时使用。

第六条:如所属各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自行选取供应商,公司将不予认可,且不予供应商签订任何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第三章供应商的评价第七条:“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单位由公司各使用单位进行定期评价;项目部、分子公司在一次物资采购执行完成后(含:季度物资采购和大宗物资采购),应及时组织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见附表《供应商履约评价表》,后附:样表)。

合格供方评定办法

合格供方评定办法

合格供⽅评定办法合格供应商评定办法1.⽬的为系统、规范的强化配套体系管理,客观公正的评价供⽅的质保能⼒、⽣产能⼒、竟争能⼒、服务⽔平、零部件价格等,建⽴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为优化配套体系提供更好的决策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2.控制2.1控制程序2.1.1供⽅初选⽆需提供技术要求的零部件由采购部通过各种途径,如⽹站、⾏业⽬录、展览会等⽅式选定供⽅。

2.1.2有技术要求的关键、重要零部件由技术部和采购部共同调查并选定合格初选供⽅。

调查供⽅基本情况,并与初选供⽅就价格、技术部与初选供⽅就技术等达成⼀致后。

与供⽅签订《样品试制合同》要求供⽅提供样品,同时,如果是有技术要求的关键、重要件,技术部还需与供⽅签订《技术协议》和《技术资料保密协议》。

2.2样品试制2.2.1初选供⽅按照采购部要求,提供样品。

送样时,收货单上注明“样品”⼆字,交质量部检验。

样品数量:技术部签订《技术协议》或采购部签订样品试制协议时,明确送样数量,(送样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2.2供⽅在样品出⼚时必须对协议中要求的材质成份、⼏何尺⼨、形位误差、表⾯粗糙度、外观或性能等应检验和试验项⽬进⾏检验和试验,送样时附上出⼚检验报告,交我公司质量部。

对供⽅提供的样品进⾏检验和试验, 填写《样品检验报告》,对供⽅检验和试验结果进⾏核查。

2.2.3需通过装机在装配、调试使⽤来确认产品性能的,由技术部书⾯通知质量部作好标识、在装配时,质量部对样品进⾏标识和记录,并在装配和调试中进⾏验证,并填写<样品验证报告>。

需通过装机在外使⽤来确认产品性能的,由书⾯通知质量部作好标识、销售部及时进⾏跟踪,在装配时质量部作好标识和记录,销售部按规定要求反馈在外使⽤情况,并反馈质保部。

2.2.4根据《样品验证报告》,判定样品是否合格,判定原则是:所有检验项⽬全部合格,认定样品合格,否则为不合格,需重新送样,送样两次检验不合格,停⽌开发此供⽅。

2.3供⽅资格审查2.3.1样品试制合格后,进⾏现场供⽅资格审查,审查对象原则上是⽣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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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公联养护公司生产材料合格供方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加强对供货商及厂家的集中统一管理,减少对个别合格供方过分依赖,进一步扩大物资渠道,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促进资源信息共享、加强工作沟通与协调,确保所购生产物资质量满足要求、供应及时,同时规避采购风险与经济
(道路、桥梁养护及清扫保洁、除雪铲冰)合格供方的评定。

非生产物资及固定资产合格供方评定及采购要求将由综合办公室依照相关规定确定。

生产材料合格供方确定原则为生产所需主辅材料、外协加工材料或一次性供应10000元以上物料供应商的选择。

公司除特殊情况外将不再与非养护公司生产材料
合格供方进行物资采购与合作。

第四章供方筛选及评定依据
第四条原则上使用单位对同类物资实际供方应联络3~5家侯选,择优选择两家以上进行调查评价,供方主要调查分为书面调查和现场考察。

供方为生产厂家的,书面调查主要了解:
后援服务,包括:零星订货能力;配套售后服务能力。

现有合作状况,包括:合同履约情况;合作年限;合作融洽关系。

人力资源,包括:经营团队精神;员工素质。

供方为中间商的除应审查供方生产厂家所需资料外还应提供代理证明及中间商的相应资质证明。

承担复杂项目重要物资的新供方,除上述基本条件符合要求外,还必须进行现场考察,以了解其企业质量管理现状、生产、服务设施、检测手段、现场管理水平、人员结构情况;合同履行能力等。

第五章合格供方评定
第五条原则上由材料使用部门按《新增合格供应商初步评审表》附表1所列要
附表3
合格供方:对影响工程质量、进度的材料供方及公司年采购该供方物资总额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材料供方须符合合格供方相应标准。

临时供方:生产所需一般材料供方及公司年采购该供方物资总额10万以下材料供方应符合临时供方相应标准。

(一)已合作供应商的合格评定:
物资使用单位配合计划合同部汇总整理现有已形成稳定合作关系(合同履行期一年以上)的供应商相关资料及履约情况,依照《合格供方评审标准》附表3报评审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论及评审资料经公司公示后交由材料使用单位存档。

(二)新增供方的选定原则:
1.
2.
3.
4.
1.
2.
《养护公司生产材料合格供方名录》,评价不合格随即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并从《养护公司生产材料合格供方名录》中删除。

评价内容包括采购合同履约情况、供货质量、服务质量、价格、使用效果等。

一年内未发生采购合同关系的合格供方,可不进行评价,在每年更新《合格供方名单》时可暂不列入,如再用需重新进行评价。

在正常执行合同下,合格供方在有效时限期满后必须对其重新评定。

因某种原因(非质量问题)中断供应半年以上,如再选用,亦需对其重新评定。

当合格供方法人、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动时,应重新对其评价。

第八章合格供方的合格性跟踪及取消资格第八条合格供方的物料进厂,仍应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进行检测。

并在实际使用
相关资料直接上报评审小组副组长及组长审批,审批结果报计划合同部备案。

附则:
1、本办法的评级标体系由评定责任部门解释。

2、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试行,此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一律
以本办法为准。

供方情况登记调查表
附表4
供方评审不合格项整改通知单

根据年月日我公司供方评审小组对贵公司的评审,贵公司存在以下不合格项目:
公司(盖章)年月日
附表5
生产材料特批供货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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