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记录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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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记录管理规定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施工记录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施工记录内容,强化凡事有据可查,明确实施责任人,积累企业定额、工程索赔及危险辩识基础资料。

2.记录内容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和完工时间、中断时间、原因。

分部或分项工程每日投入的资源(人工,机械、周转材料、消耗材料、安全设施及工程用料数量)。

质量返工的时间和部位。

安全隐患、安全事故、文明施工(人员的穿着和举止、施工环境)等情况。

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影响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成本的其他因素。

3. 责任

(一)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单位技术员负责施工记录。

(二)专业工程师负责汇总整理。

(三)工程部部长负责组织分析,并将结果存档。

4.规定

施工记录要求真实、全面、无遗漏。

专业工程师每周汇总一次。

工程部部长每月组织分析一次。参加分析的人员包括质检工程师、安全监察员、预算人员、施工技术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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