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知识手册
廉政教育知识手册

廉政教育知识手册第一章:廉政意识的培养1.1 什么是廉政意识廉政意识是指对廉洁从政、清正廉洁的认识和理解,是公民、公职人员和组织对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认同和追求。
廉政意识的培养是廉政教育的首要任务。
1.2 廉政意识的重要性廉政意识对于预防腐败、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坚定的廉政意识,才能使社会风气向好的方向发展,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
1.3 廉政意识的培养方法(1)教育宣传:通过举办廉政教育讲座、发放廉政教育资料等方式,增强人们的廉政意识。
(2)榜样示范:积极宣传廉洁公职人员的先进事迹,弘扬正气,树立良好榜样。
(3)制度保障:建立和完善廉政教育制度,包括教育考核、奖惩机制等,加强廉政教育的实效性和长效性。
第二章:廉政知识的普及2.1 廉政法规廉政法规是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
了解并遵守廉政法规是每个公民和公职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2.2 反腐倡廉知识反腐倡廉知识包括反腐倡廉的理念、主要内容、典型案例等,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反腐倡廉观念,警示和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2.3 廉洁文化传统廉洁文化传统是中华民族的宝贵遗产,包括廉政典故、廉政名人事迹等,对于传承和弘扬社会正气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章:廉政能力建设3.1 自律能力自律是指个人对自身行为准则的约束和规范,是培养廉政行为的基础。
需要不断提高自律意识,做到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3.2 风险防范能力了解腐败现象的发展规律,提高防范腐败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3.3 构建廉洁从政体系通过建立健全的廉政监督机制、加强廉政教育培训等措施,构建廉洁从政的体系,为廉政能力建设提供保障。
第四章:廉政实践案例4.1 案例分析通过廉政实践案例的分析,深入了解腐败行为的表现和规律,引导人们警示和避免腐败。
4.2 成功经验分享宣传廉洁公职人员的成功经验,激励更多的人树立正确的廉政观念,推动廉政建设的深入发展。
国有企业廉洁从业实用手册

国有企业廉洁从业实用手册【最新版】目录一、国有企业廉洁从业的重要性二、国有企业廉洁从业的内涵与要求三、国有企业廉洁从业的实施与监督四、国有企业廉洁从业的教育与培训五、国有企业廉洁从业的规定与制度六、国有企业廉洁从业案例分析正文一、国有企业廉洁从业的重要性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其健康发展对于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繁荣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这个过程中,国有企业廉洁从业就显得尤为重要。
廉洁从业不仅可以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促进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国有企业廉洁从业的内涵与要求国有企业廉洁从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经营活动;二是坚持公平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维护市场秩序;三是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信誉和形象,提高企业声誉;四是关爱员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劳动关系;五是保护环境,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企业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
三、国有企业廉洁从业的实施与监督为了确保国有企业廉洁从业的实施,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制度,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
同时,各级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也加强了对国有企业廉洁从业的监督,确保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国有企业廉洁从业的教育与培训国有企业廉洁从业的教育与培训是提高国有企业从业人员廉洁意识的重要手段。
企业应该定期开展廉洁从业培训,使员工充分了解廉洁从业的重要性和内涵,增强廉洁从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五、国有企业廉洁从业的规定与制度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和制度,以规范国有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
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明确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从业要求,规范了国有企业的决策程序,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六、国有企业廉洁从业案例分析通过对国有企业廉洁从业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国有企业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违反规定办理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破产、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事项;违反规定投资、融资、担保、拆借资金、委托理财、为他人代开信用证、购销商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等。
《国有企业人员廉洁从业实用手册》

国有企业人员廉洁从业实用手册一、认识廉洁从业的重要性廉洁从业是指在工作中做到廉洁自律,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收受礼品、款待和服务等不当利益,不以权谋私。
在国有企业中,廉洁从业更是至关重要,因为国有企业是国家和人民的资产,其经营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国有企业人员廉洁从业是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二、廉洁从业的基本要求1. 坚守职业操守国有企业人员要坚守职业操守,做到“三个始终”,即始终维护国有企业的品牌形象,始终把国有企业的利益放在首位,始终以公正、勤勉、廉洁的态度履行自己的职责。
2. 拒绝礼品贿赂国有企业人员要坚决拒绝收受任何形式的礼品、款待和服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私利,不得收受他人财物。
3. 自律自查国有企业人员要以廉洁从业的标准要求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自觉接受组织和监督的监督,主动接受廉洁从业方面的培训和教育。
三、廉洁从业的实践方法1. 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内部廉洁从业制度和管理体系,明确廉洁从业的具体要求和标准,明确廉洁从业的监督和检查机制。
2.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宣传栏、企业网站等宣传媒介,及时向职工宣传廉洁从业的重要性,不断提高职工的廉洁意识和法律意识。
3. 强化廉洁从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廉洁从业的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机制,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做到有法必依、有案必查。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廉洁从业对于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廉洁从业不仅仅是一种行为规范,更是一种职业操守和道德自觉的体现。
国有企业人员要以身作则,自觉履行廉洁从业的责任,同时也要通过自身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绩,树立廉洁从业的典范形象,不断增强广大职工对廉洁从业的认同感和自觉性,使廉洁从业成为国有企业人员日常工作和生活的自觉追求。
在实践中,廉洁从业需要广大国有企业人员的共同努力,需要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更需要廉洁从业的制度和机制来保障。
只有紧密结合国有企业实际,不断完善廉洁从业的制度和机制,才能更好地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党员干部反腐倡廉应知应会知识汇编

党员干部反腐倡廉应知应会知识汇编第一大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的廉政知识要点1、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重要讲话中强调,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2、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
3、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4、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主要目标是:到XX 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
5、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6、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7、中央纪委有关规定中所指的“领导干部”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相当于副科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国有企业中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
8、从严治党的“五项要求”是:严格按照党章办事,按党的制度和规定办事;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在党内生活中讲党性,讲原则;严格按党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持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手册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手册一、基本准则(一)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二)党员领导干部要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和国家机关的政务活动。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
(三)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四)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办事。
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
(五)党员领导干部对涉及与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事项,应当奉公守法。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的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六)党员领导干部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以上规定适用于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国有中型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公司制的大中型企业中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或者由国有投资主体委派(包括招聘)的党员领导干部、选举产生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党员领导干部、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干部。
二、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七)不准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八)不准在关联交易和业务活动中,索要和收受关联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贵重物品。
(九)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赠送的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
(十)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十一)各级领导干部一律不得接受下列单位或者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1.管理和服务的对象;2.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3.外商、私营企业主;4.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十二)不准收受或变相收受直接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及外商、私营企业主所送与的现金、股票、股权和各种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或向上级领导干部赠送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十三)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接受与该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应当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廉政教育知识手册

廉政教育知识手册第一章廉政教育概述廉政教育是指通过教育培养公民、特别是公职人员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守正道,履行职责,不滥用职权,不为个人私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一种教育工作。
廉政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全社会对廉洁自律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廉洁意识和廉政观念,促进政府的廉洁自律和依法行政,预防和惩治腐败,推动全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廉政教育的基本内容1. 法律法规知识廉政教育的基本内容之一便是法律法规知识。
公民、特别是公职人员应了解和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宪法、刑法、行政法等,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不触犯法律。
2. 道德品质培养廉政教育还包括道德品质的培养。
公民和公职人员要明辨是非,提高道德素质,塑造高尚的品德,做一个守法守纪、正直廉洁的好公民。
3. 反腐败意识培养廉政教育还要培养反腐败的意识,加强监督和自律,防止利益输送,反对贪污腐败,维护国家、社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第三章廉政教育的实施途径1. 教育课程学校、培训机构、单位等可以设计相关的廉政教育课程,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研讨会等形式向师生和员工普及知识。
2. 典型事例可以通过典型的廉政案例或者腐败案例进行宣传教育,借助真实的案例让大家了解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警示人们远离腐败。
3. 宣传广告在学校、单位、社区等公共场所制作相关的廉政宣传广告,通过图片、文字、视频等形式向大家宣传廉政知识。
第四章廉政教育的重要性廉政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持续推进的工作。
其重要性在于:1. 促进社会风气好转廉政教育可以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从根本上改善社会风气,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2. 预防腐败廉政教育可以提高公职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3. 塑造良好形象廉政教育还可以提升单位、团体和个人的形象,增强它们在社会中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第五章廉政教育知识的学习方法1. 积极参与课堂学习,倾听老师的讲解,主动思考问题。
管理人员廉洁从业教育手册

精品文档序为教育警醒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远离腐败,蒙东能源公司纪委、监察部编撰了《蒙东能源管理人员廉洁从业教育手册》,收集了《预防职务犯罪基本知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内容。
旨在教育和引导各级管理人员牢记宗旨,廉洁高效,看住“规定”的红线,守住做人的底线,形成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美好追求。
要善于把握自己,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
做到不为杂念所扰,不为亲情所困,不为私利所动,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要在其位,谋其政,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加强廉洁从业、远离腐败,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工程。
我们相信《蒙东能源管理人员廉洁从业教育手册》对教育和帮助系统各级管理人员在生产经营各项活动中如何掌握政策界限、规避风险、廉洁从业、远离腐败一定会产生积极的效果。
同时,真诚的希望大家学好、用好《手册》,做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为实现蒙东能源公司健康持续协调发展和“一体循环,两翼搏强,价值提升,千亿蒙东”发展战略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目录1. 预防职务犯罪基本知识12. 预防“小金库”基本知识173. 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194. 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2533 5.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49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6.50和“六项禁令”7. 中央“八项规定”8.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559. 69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领导班子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六项规定10.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职业操守准则7611.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点领域敏感岗位人员定期轮换的规定8189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廉政谈话办法12.9713.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10214.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责任追究实施办法预防职务犯罪基本知识1、什么是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是指担任一定职务的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谋取私利,滥用职权、不正确履行职责而实施的违背职责要求的依法应受刑事制裁的犯罪行为。
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知识手册

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知识手册一、中国共产党章程1.党的性质是什么?答: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什么?答: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3.党的指导思想是什么?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4.党员有几项基本权利。
答:八项。
5.《党章》规定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有什么权利?答: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至中央提出。
6.《党章》规定党员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有什么权利?答: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中服从原则是什么?答: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8.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什么?答: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9.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哪一些组织决定开除其党籍?答: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10.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应如何处理?答: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原则是什么?答:一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二是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三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五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1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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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条例》第72条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6.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应如何处理
答:《条例》73条规定: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7.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受对方财物的,应如何处理答:《条例》75条规定:应当追究该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38.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应如何处理
答:《条例》76条规定: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9.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是指哪些行为应如何处理
答:《条例》78条规定: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答:《条例》103条规定: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0.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中的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其亲友经营的;(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其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三)向其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答:《条例》104条规定: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1.对隐瞒、截留、坐支应当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或者隐瞒、截留款私分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答:《条例》113条规定:隐瞒、截留、坐支应当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隐瞒、截留款合伙私分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52.个人借用公款超过六个月不还,或者借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以及违反有关规定将公款借给他人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答:《条例》116条规定:个人借用公款超过六个月不还的,追还所欠的公款,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但确因生活困难到期无力归还的除外。
个人借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个人借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将公款借给他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3.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应如何处理
答:《条例》117条规定: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4.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应当纳入法定账簿的资产未纳入法定账簿或者转为账外的,应如何处理
答:《条例》123条规定: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5.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答:《条例》124条规定: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6.对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应如何处理
答:《党纪处分条例》125条规定: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财务管理活动中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3)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4)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5)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6)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7)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8)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80.《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哪些行为
答:(1)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答:(1)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2)在职或者离职后接受、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
(3)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4)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以其他委托理财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
(5)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商业秘密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为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6)未经批准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
(7)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以及因企业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8)其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行为。
89.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不得有哪些行为答:(1)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