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基地管理制度

农业基地管理制度
农业基地管理制度

基地管理制度

第一章监督管理制度

1、基地办公室要对农业生产资料批发、零售网点实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2、基地办公室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区检测站和省绿办对基地环境和产品的抽查检测。

3、公司指挥部要经常性对基地环境、保护情况及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生产资料保管、产品质量、市场及生产档案记录进行监督检查。

4、基地生产部建立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和奖惩制度。基地责任人负总责,加强监督,建立奖罚制度,基地生产人员完成基地建设目标责任指标,并通过基地办公室的检查,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相应生产产品标准,基地办公室要定期公布并明示基地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目录,以及使用数量。

2、基地农产品市场监督检查小组,要建立绿色(无公害)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生产资料的市场准入制度。

3、建立基地农业投入品专供点,在总指挥部至少建立一个投入品专供点,为种植户提供质量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标准要求的优良品种,并提供化肥、农药配送服务。

4、关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开展的病虫草害的统防统治,并在作物生长期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

5、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基地农产品市场准入监督检查小组对基地生产中农药、化肥等投入品使用及投入品市场(农资市场)每年必须进行至少5次监督检查和抽查,保证基地使用符合国标及地方标准的农药、化肥等投入品。

6、公司指挥部、基地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要经常检查合作基地农户对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杜绝使用各种禁用农药和肥料。

7、使用后的肥料和农药包装袋、瓶、箱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防止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第三章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采购制度

1、种子应向具有种子经营权的单位购买,选择优质、抗病、丰产的品种。各基地不购买和使用转基因品种。

2、农药、化肥必须到经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企业(户)购买,且“三证”齐全,决不购买未经登记的产品。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的要求,科学合理选择使用农药。人、畜、禽粪等有机肥料必须经过充分腐熟或无害化处理后使用。未实行生产许可证和肥料登记管理的有些肥料品种,要做到检验登记证和质量标准“两证”俱全。

3、对其它农用生产物资的采购也应向有“三证”的企业购买,确保种植基地实施标准化生产。

4、种植基地必须对采购的农业投入品进行档案记载,登记造册,清楚列明农业投入品的品种、数量、规格、价格、进货渠道等。

5、种植基地要严格按照采购制度进行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对擅自采购违规操作的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仓库管理制度

1、农业投入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入库的农业投入品要进行分类整理且排放整齐,并作好登记。

2、种子、肥料应有干燥、通风的专用仓库储放,防止种子、化肥霉烂、变质、受潮、结块等。

3、农药要有专门的房间存放,对杀菌剂、杀虫剂分开放,并认真贴好标记,对农药的进出必须严格登记。

4、仓库管理员应按领料单发货,并保存好该存单,填写好出库单。对种子、肥料、农药使用后的剩余,必须及时退回仓库,并办理相应的手续,以防止散失农药、肥料给人、畜、作物和环境带来的危害。

5、仓库管理员对各项农业投入品设立购、领、存货统计工作,凡购入、领用物资应立即作相应记载,及时反映农业投入品的增减变化情况并且每月对库存农业投入品进行一次盘点。

第五章生产基地田间档案管理制度

1、基地基本情况的记录:田间档案须记录种植基地的名称、负责人、种植面积、种植区编号、种植情况(播种、种子数量、前茬茬口、定植期等)。

2、田间用药情况的记录:记录田间生长期间分次发生的病虫害名称,防治药剂名称、剂型、用药数量、用药方法和时间以及农药的进货渠道等;在对田间土壤、育苗营养土、营养钵、种子等进行消毒处理时,也应记载相应的用药情况,并记录此次作业活动的实施人和责任人。

3、田间用肥情况的记录:记录田间生长期间分次所用肥料(包括基肥、

叶面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的名称、用肥数量、用肥方法和用肥时间,以及肥料进货渠道等,并记录此次作业活动的实施人和责任人。

4、采收情况的记录:记录产品分期分批采收时间、采收数量的情况。

5、产品检测记录:每批产品上市前都应进行自检或委托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并作好记录,备查。

6、田间档案必须记录完整、真实、正确、清晰。田间档案应有专人负责记录管理,保存二年。

第六章农药使用制度

1、所需农药统一签字领取,并由管理员作好出库记录,建立进出仓库手续,不准随意存取。

2、技术人员根据病虫测报并结合实地情况及时作出基地的使用农药计划。

3、农药统一由技术员安排领用。

4、农药使用中注意:

①各种植区在施用农药时须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配置农药;喷洒时须密切注意现场气象状况,露地作物施药不得在雨天或大风天气下进行;相邻田块有其它作物并处于下风时,用背包式小型机喷洒,以避免药雾吹到相邻作物上。

②配药时仔细阅读说明书,穿戴防护服、防毒口罩和手套。避免皮肤接触和吸入药液。配药应选择远离水源的安全地方,要有专人看管,严防农药丢失或被人、畜、家禽误食。

③各基地人员须根据施药进度,严格掌握用药剂量。每次施药的实际用量与规定用药量之间的误差不得超过5%。

④大多数病虫害的发生,特别是初期是防治最佳时期,它们生长繁殖都在叶的背面,这时喷药应反喷头向上,自上而下均匀细致地喷施,最后才在叶的表面均匀喷一遍,就能达到最佳效果。

⑤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吃东西。施药结束后及时用肥皂彻底清洗手、脸和漱口。及时换洗被农药污染的工作服。

⑥喷洒器具的集中管理:每次施药结束,须将喷药器先用碱水洗一遍,再用清水认真冲洗。喷雾器清洗的程序是先用清水,再用碱水,最后用清水,以彻底清除机泵及胶管内的残留农药。药具经清洗后,放入专用仓库内由仓库管理员妥善保管。

⑦严禁在河流、水塘等水源清洗施药用具,不得随地泼洒。

第七章温室种植管理制度

1、爱岗敬业,服从基地负责人和技术员安排,按时上下班。

2、按照技术人员要求进行生产操作。

3、生产操作过程中,不得自行更改方法,不得有遗漏,甚至“偷工减料”等情况发生。

4、根据棚内温湿度,及时进行开关风口工作。

5、生产工具用完后,整齐放置于指定位置。

6、如果发现病虫害,及时上报负责人或技术人员。

7、遵守公司管理制度,和谐团结。不搬弄是非,借端生事。

8、禁止在棚内吸烟。

9、如有问题或者需求应向基地负责人汇报。

第八章产品采收制度

1、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规定,在间隔期内不得采收产品。

2、种植产品的采收标准是当种植产品的器官生长到适合食用的程度,具有该品种的形状、色泽、大小和品质。

3、产品的采收前须进行病虫害的检查,经基地负责人确认,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采收。

第九章产品包装出库制度

1、基地产品采摘后,出库之前应进行农药残留速测。认真执行公司农残速测管理相关规定。

2、基地产品出售要进行包装,包装后要求干净整齐,标明品牌、产地、生产日期、质量认证机构等。

3、基地销售的产品,要如实填写销售记录,基地销售记录表要完整保存3年。

第十章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为切实做好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工作,确保企业农产品安全,现制订我公司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1、实施检测工作的依据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我们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2、追溯制度内容:

基地建立农户编码系统和投入品记录卡制度,逐步做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实现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通过质量安全追溯编码,能够查到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哪些农药、肥料等投入品,以及生产者的基本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编码印成卡片,或者印刷在产品包装箱上,随产品一同上市,消费者可在互联网上进行查询。

3、追溯程序

一旦出现农产品风险信息,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执法人员2小时内到达现场调查核实,提取证据。

(1)情况属实的,依法采取封存、扣押等强制措施,按照追溯代码,快速查清问题农产品流向、批量、生产日期等情况,并责令有关部门立即停止生产问题农产品和采取召回问题农产品、发布公告等措施,缩小问题农产品造成的影响。对比较严重的农产品安全风险案件,当问题农产品已扩散且造成社会影响时,及时通过媒体或信息通报形式,发出安全警示。

(2)情况不明的,请权威鉴定机构专家对农产品质量事故做出鉴定,依据鉴定结果依法追究相关个人和企业责任。

雨滴穿石,不是靠蛮力,而是靠持之以恒。——拉蒂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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