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及驾驶员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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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及驾驶员管理制度汇编

公车及驾驶员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1、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2、驾驶员管理办法

3、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4、节约用油管理制度

5、公务用车重点数据统计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车辆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正常公务用车,切实为领导和各处室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单位在编车辆由车辆管理科统一管理。主要有:建立车辆档案、证照管理、车辆使用调度、行车安全、油料管理、年检、保养维修、通行费用等事宜。

第三条车辆管理科应本着提高办事效率、节约车辆费用、保障行车安全的原则对公务车辆和驾驶员进行管理。

第四条实行公务用车加油、保险、保养、维修集中采购和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保养、定点维修制度。

第二章车辆调度

第五条市区内机要应急公务用车,实行用车登记制度。需用车的部门或个人,应提前告知车辆管理科,在《用车登记簿》(附件1)上进行登记,载明时间、事由和地点,由车辆管理科长统一指派人员依次顺序调度车辆。

第六条长途公务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要提前一天到办公室填写《出差审批单》,注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审批后根据情况由车辆管理科负责人统一调度。

第七条各单位用车,需严格按照流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不得与驾驶员直接联系、私自出车。

第八条长途出发原则上乘坐火车,有铁路沿线和长途客车方便的城市尽量不派车。确实需要派车的,三天内能返回的,可以派车;如超过三天以上的,送到目的地后车辆返回。

第三章油料采购

第九条依据单位采购制度确定定点加油站。

第十条车辆管理科结合上月油耗制定当月油料采购计划,统一购买汽油(柴油)。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科根据每车上月油耗情况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驾驶员不得将加油卡上的汽油(柴油)转送或转卖给他人。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下需现金加油者,向车辆管理科负责人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

第十三条月底打印油耗清单,交车辆管理科进行统计汇总。

第四章车辆保险

第十四条依据单位采购制度确定定点保险公司。

第十五条车辆管理科签订保险合同,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六条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驾驶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和车辆管理科,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

续。

第五章车辆保养和维修

第十七条驾驶员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单》(附件2)向车辆管理科提交车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车辆管理科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按照审批流程办理。

第十八条严格审批维修程序,驾驶员提出申请,由鉴定小组(由经验丰富的驾驶员组成)提出意见,车辆管理科负责人审核、分管副主任审核,中心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准维修。

第十九条车辆批准后送指定维修厂检修。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重要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条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提前电话通知车辆管理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维修费用超过1000元时,由车辆管理科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电话通知当事驾驶员。

第二十一条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单位和驾驶员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用车登记表

附件2:

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单

驾驶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车辆管理、保障行车安全、规范驾驶员行为、提高驾驶员素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驾驶员行为规范

驾驶员除遵守《工作人员守则外》根据自身工作性质,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格遵从《安全行车管理制度》,行车前做好安全检查,行车遵守交通法规,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二)爱护车辆,保管好随车工具,保持车内外整洁卫生,做好车辆的定期保养和维护工作,确保车况良好。

(三)出车时应带齐所有证件,凭《出差申请单》指定路线行驶。特殊情况下需要更改行驶线路,驾驶员应及时向车辆管理科汇报。

(四)严禁翻阅用车部门或个人的随车资料,遇到用车人将资料遗忘车内的情况,应及时联系本人,若不能及时交还本人,应及时交到局办公室,不可泄露给他人。

(五)提高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传的不传。

(六)驾驶员出车返回后,应立即向车管员报到。在外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向车辆管理科汇报,并说明情况。不出车的驾驶员应随时在驾驶班等候出车。

(七)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驾驶技术。

(八)节能降耗和节约其他费用开支。

第三条学习制度。车辆管理科每月组织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学习。其他学习由单位统一组织。

第四条驾驶员奖惩制度

(一)奖励:

1、行车里数奖。车辆管理科根据《车辆行驶公里月报表》(附件)统计每位驾驶员当月行驶公里数,根据约定的奖励金额计算,每月随工资发放。

2、安全行车奖。年底根据每月安全《车辆行驶公里月报表》汇总当年行车总里程数,在当年没有安全事故的前提下,根据约定金额计算得出,随年终奖发放。

(二)惩罚

1、交通违法。因驾驶员交通违法多造成的所有罚款均由驾驶员个人自行承担。

2、责任事故。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和造成的损失金额,除去保险公司承担金额外,由个人承担相应比例。

3、其他惩罚根据《职工违纪处理办法》执行。

附件:

20 年月车辆行驶公里月报表

领导签字:

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维护驾驶员及公共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驾驶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听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服从车队领导的统一管理调度。

第三条爱护车辆,保持车容车貌整洁,认真做好车辆的例行保养,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检查保养工作。

第四条不开“英雄车”,做到按规定速度行驶,“礼让三先”不争道强行,文明驾驶。

第五条严禁酒后开车,行车中禁止饮食、吸烟闲谈和接打手机。

第六条不疲劳开车,行车前或收车后休息好,保持体力充沛。如确实疲劳,应到服务区进行休息后再行驶。

第七条驾驶员在执行任务中,如遇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严格按规定时速行驶。

第八条因气候等特殊原因不具备出车条件,没有特别紧急任务时,不出车。

第九条临时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门,拉上手刹,做好安全措施。

第十条严禁将车交给非专业驾驶员驾驶。

第十一条车辆发生事故时,驾驶员要先抢救伤员,设法保护现场,并迅速报警122,并告知车队负责人,等候有关部门处理,不得擅自处理和逃离现场。

节约用油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车辆节油工作,发挥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建设节约型组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统一台账,加强车辆用油消耗统计工作。统计台账登记要全面、准确、及时,数据要与实际发生的原始凭证相符,不得造假虚填。

第三条加强车辆编制和配备管理。严控车辆编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购买和配备公务用车。

第四条加快节能与新能源车辆推广使用。公务用车的购置全部纳入政府节能采购,优先选购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的车辆。

第五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汽车报废标准制度,对油耗高、车况差、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坚决予以淘汰,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及时予以报废。

第六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招标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规定,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定车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和定期保养制度。

第七条加强公务用车节能管理。制定车辆节油驾驶规范,设置车辆行驶登记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登记表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录里程、时间、地点、用途。建立公务用车单车月行驶公里、百

公里油耗、维修费用及用油情况台账,每年定期张榜公布。

第八条实行定额管理。按照单位性质、业务量和各年度油耗状况,科学确定本单位年度油耗总量和车均油耗定额。

每年要结合节能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对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年度车辆节油目标完成。

第九条实行车辆集中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严格执行车辆统一派遣规定,提高车辆利用效率。能几人同行的,不分乘多辆公务车辆;能用小轿车的,不用旅行车;严格控制长途用车,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不派公务用车。

第十条公务人员在离车参加公务活动时,驾驶人员应将车辆熄火待命,禁止停车开启空调等待。

第十一条驾驶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正确判断和处理汽车行驶过程中的各种情况,保持经济车速,严禁超速行驶。在确保行车安全的情况下,最大节省油耗。

第十二条定期维修保养车辆。及时更换空气滤芯、汽油滤芯、润滑油,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做到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第十三条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公油私加,堵塞管理漏洞。对违反规定的要认真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查处。

第十四条定期开展车辆节油知识讲座,开展车辆维护保养、节油驾驶等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驾驶人员业务知识水平和驾驶技能。

第十五条运用各种宣传形式进行节约用油宣传教育,提高对资源节约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广大干部职工车辆节能自觉性。

第十六条加强油消耗统计分析。指定专人负责油消耗季度和年度统计汇总和分析报告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第十七条认真落实国务院每周少开一天车规定,每年6月份公共机构“能源紧缺体验日”,当日停用班车,选择公交车、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出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公务用车重点数据统计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车辆管理,节约费用开支和能源消耗,客观反映驾驶员工作量和工作成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与车辆管理相关的重点数据包括:行车里程、燃油消耗、保养与维修费用。

第三条数据统计的原则

(一)客观原则:根据实际发生的原始凭证整理数据,做到账实相符。

(二)及时原则:每月5日前汇总上月发生数据。

第四条统计内容和统计规范

(一)《车辆行驶公里月报表》

1、《车辆行驶公里月报表》明细到每辆车。

2、根据《出差审批单》和车辆实际行驶里程,汇总形成《车辆行驶公里月报表》。

(二)《燃油消耗统计表》(附件1)

1、每辆车制作《燃油消耗统计月报表》

2、根据加油站提供的加油明细和零星加油的原始单据汇总形成《燃油消耗统计月报表》

3、《燃油消耗统计月报表》要及时报送中心办公室,作为能耗统计的依据。

(三)《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统计表》(附件2)

1、每辆车制作《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统计表》。

2、凭《维修保养审批单》和定点单位提供的维修保养结算单据汇总《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统计表》。

3、由驾驶员或者车辆管理科自行维修保养的,凭购买材料凭证,只计算材料费用。

第五条统计数据的运用

(一)《车辆行驶公里月报表》统计驾驶员工作量客观反映,也是对驾驶员行车奖励的重要依据。

(二)根据《车辆行驶公里月报表》和《燃油消耗统计月报表》每季度计算每百公里油耗数据,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对异常数据(与平均数偏差较大的数据)进行分析,和驾驶员一起查找原因,加以整改。

(三)根据维修保养的频次,按年统计每辆公务用车的保养和维修费用,对于异常高出的数据,和驾驶员一起查找原因,加以整改。

第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车辆管理科。

附件1:

20 年月燃油消耗统计表

附件2:

20 年月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统计表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 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三)管理职责 1) 办公室的总务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配、车辆档案、司机培 训、考核、跟踪、资格验证、招聘、离职管理,车辆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故处理。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制度,考察各部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总体情况并提出检讨改善意见。 2) 财务部:负责车辆费用预算控制与审计,编制年、季、月费用支出表。 3) 各部门:负责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二、驾驶员管理 2.1 办公室应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公司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公司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2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2.3 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公司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2.4 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2.5 驾驶员要绝对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总经理反应。 2.6 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赔偿事故损失。

公司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为使公司车辆管理合理化、规范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做到有效的管理公司车辆,以确保车辆及公司员工的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本制度适用于南涧县鹏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大理众策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南涧县瑞祥商贸有限公司、南涧县头等舱主题酒店(以下简称公司)所使用的车辆。 2、公司车辆用于公司人员业务外出办事使用。 3、公车使用范围: (1)领导或职工参加县内外重要会议; (2)集中联系业务或调研业务且工作量较大; (3)其它紧急和特殊情况用车。 (4)为了节约公司成本,在县城范围内办理公事,如果不是拉送货物或者接送宾客,原则上不使用公车。(报销公交车、电瓶车的费用,一个月申报一次) 二、用车责权 1、公司车辆由综合办公室调度,主管人员管理。业务用车应向领导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领取钥匙,出差用车需报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车船税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三、驾驶人责权 1、驾驶人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

管理的规章制度,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做到谨慎驾驶,安全驾车。 2、公司车辆驾驶人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件,出车时一定要检查驾驶证、行车证等有效证件是否齐全,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云南省道路及市区路况,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降低车辆的费用。 3、驾驶人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禁止在车内吸烟,吃零食,乱扔垃圾。平时用车要注意洗车保养,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再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驾驶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车辆去修理厂维修前,驾驶人应提前咨询维修价格。维修时,必须要有公司人员在场,换零部件时,可自己购买,维修完毕,方可继续用车。 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人离开车辆时,要仔细检查是否锁好门窗,防止车辆被盗。 7、晚间驾驶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8、驾驶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四、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1、员工外出办事,首先应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其他符合条件的用车,

最新版公车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试行) [(2011)000 号文件] 1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减少用车费用和降低公司成本,本着安全、节约、 有序、高效的原则,更好地为公司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公司的业务办公用车。 3内容 3.1用车程序 3.1.1总经理批示或有出车要求时,由用车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派车单》(见附表)。 3.1.2《派车单》必须由车辆管理员审核,核查无误后报厂级领导批准;出兖州市范围用车必须报总经理批准。车辆管理员安排出车,车辆不够安排时,依据“先远后近,先急后缓,先主后次”的原则而定;紧急情况下,可以经车辆管理员同意后先出车,事后补办出车手续。 3.1.3原则上两天以上出差不安排出车,出省出差不安排出车。员工外出办事,三公里以内,应首先选择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或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厂级以上人员用车、紧急任务用车及财务部支取大额现金用车除外)。其他符合条 件的用车,一律登记申请派车单。特殊出差需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安排车辆。 3.1.4司机收到已经批准的《派车单》方能出车,严禁无单出车,否则视为公车私用,罚款200元/次。司机收到派车单后开车前填写行车起始里程表数,收车后填写收车时里程表数和收车具体时间,签字后及时交车辆管理员备案,并报告 车辆行驶情况。 3.2车辆管理 3.2.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3.2.2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其他费用支出等事项统一由车辆管理员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车辆管理员安排驾驶、保养、维修、检修、清洁等。

专职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员各保管一把钥匙,其他任何人员不得无故持有小车钥匙,钥匙不得外借、丢失、损坏等。如果特殊情况下由厂级及以上领导批准的非专职驾驶员开车,返程后要及时索回车辆钥匙,否则出现任何问题由钥匙保管者和非专职驾驶员共同承担责任。 3.2.3车辆的附带资料如保险单、年检资料、保修单等,除行驶证、附加费、养路费、保险卡由各使用人随车携带外,其他资料统一由车辆管理员负责保管,不得遗失。 3.2.4车辆维修时必须通过三家修理厂报价而定。要以“价格合理、质量保障、时间快捷”为原则。车辆需要维修时,由驾驶员填写车辆修理申请单,车辆管理员审核后,报总经理签字批准,到指定的符合公司要求的地点维修,维修费用由公司统一结算。 3.2.5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须请示车辆管理员后,方可就地维修;维修后,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当修理费超过1000 元时,应与总经理联系请示批准。 3.2.6如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辆管理员疏于管理,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产生的修护费,应视依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员或车辆管理员承担。 3.2.7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务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将罚款200 元/次,若在出车过程中出现任何事故责任均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3.2.8车辆平时实行指定地点停放制度。节假日和下班时间,驾驶员应自觉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停乱放,以防意外损坏或被偷盗。如驾驶员不执行规定,随意停放车辆或私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或车辆事故的,其直接经济损失和责任,由驾驶员自负,并视情作出其他处理。非工作时间用车必须由车辆管理员批准后方可用车,否则司机不得擅自开车,且必须在次日补办好手续,未由车辆管理员批准擅自用车的按公车私用对驾驶员罚款,用车后次日未按规定补办手续者罚款10 元/天。 3.2.9外地出差用车且夜间不能赶回公司的,停车需确保车辆安全,原则上要停在所处公司或宾馆的正规停车场内,车上不得放置贵重物品、钱财或重要文件,驾驶员休息前要确保车辆门锁和车窗关好,防盗器打开,方向盘锁必须锁牢。如因驾驶员疏乎、麻痹大意造成车辆意外损坏或被偷盗,直接经济损失和责任由驾驶员自负。 3.2.10厂级领导用车执行本管理制度,签《派车单》出车,出兖州范围用车必须由车辆管理员报总经理批准,安排专职驾驶员开车以确保安全。

公司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公车使用管理规定_公司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制定公车使用管理制度,是为了使公车管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确保公车的合理和有效使用,加强用车安全及降低用车成本。下面 是对于公车使用制定的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 第二章车辆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公司车辆由行政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车钥匙统一放在行政部,任何人不得私自利用钥匙出车 第五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时,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的《公务车使用登记表》报行政部(详情请看附件),行政部将根 据公务的重要性安排车辆。未办理申请的、非紧急情况临时性用车,行政部将不予安排。(紧急状况临时用车包括:临时急需取件,临时 送客户等。) 第六条员工归还是车辆时也是一样填写《公务车使用登记表》。把当时归还车辆的实际里程数报给行政人员,由行政人员记录在档,检查好当时车辆的仪容,并且拍照存档。 第六条驾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包括:车辆外观检查、记录起始于终止历程。 第七条使用者应爱护公务车,保持车内卫生,车内严禁吸烟,蹬踏内饰。 第八条车辆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第九条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借给他人驾驶。 第十条出车期间,车辆停放在安全位置。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十一条驾驶员出车,必须在当天把车辆开会公司车辆停靠地。 第三章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二条未经允许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者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及责任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十三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车祸,应即刻与公司行政部联系。行政部应即刻派相关人员前往处理。 第十四条驾驶员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佳通规则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发文之日起生效 一、车辆使用 2各工作人员工作用车应提前告知中心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二、车辆的管理 1、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2、驾驶员凭派车单每月向公司领导核实里程,由公司领导负责核算报销汽油费、高速费、过桥费等其他费用。 3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行车,严禁超载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4、驾驶员要确保车辆行驶安全,提高警惕,做到无事故。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以下所指的驾驶人须是持有合法的驾驶证的人员。 3、公司人事行政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车辆的使用 4、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的,应事前向人事行政部提出派车申请,并在人事行政部填写《用车登记表》,注明派车事由、用车时间、出车地点、预计公里数、等信息,人事行政部部依据业务的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流程进行有车登记的,人事行政部责人有权拒绝派车。 5、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或增加派车任务的,亦须电话通知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车时后到人事行政部补签《用车登记表》,交行政部存档。 6、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用,应遵循先远后近,先外地后深圳的原则。 7、车辆驾驶人员按行政部安排领取车辆钥匙及派车单,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 第三章车辆的停放 8、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存、管理,公务车辆在交车时,应将钥匙行政部;车辆驾驶人员接公司安排,次日执行出车任务并早于公司人员上班时间的,可提前一天领取钥匙。 9、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于公司办公楼停车场,并将车门车窗锁妥;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10、无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公司办公楼停车场,未经人事行政部同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存放或开出停车场私用。 第四章费用管理

公务用车及驾驶员管理规定

滩营乡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乡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务用车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提制定此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为乡机关的办公车辆(含政府、民政、计生车辆)。 二、使用原则 坚持严格标准,勤俭节约的原则;坚持统一管理、相对固定的原则;坚持安全有序、先急后缓的原则;坚持以满足本单位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 三、车辆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的管理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由乡党政办主任具体负责。 1.乡机关公务车辆由党政办公室落实专人统一调度,并做好行车登记台帐。 2.个人或单位提出用车申请,报分管领导同意,党政办公室视用车情况安排,出市外须经乡主要领导批准。不按规定办理申请的,不得派车。 3.工作人员外出办事,路程较近时,应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党政办不安排车辆,如遇急件报送、突发事件或财政所支取大额现金用车等情况外。 4.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节假日或下班后的车

辆必须停放在乡政府大院内(山下车辆在指定地点停车),并向值班室上交车辆钥匙,值班室负责车辆的安全保卫,记录好车辆出入库时间,遇到情况及时报告。未经党政办公室允许,驾驶员不得将车停放在乡政府大院或指定停车点以外的地方过夜,否则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5.政务值班车辆的使用,须经带班领导同意。非工作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使用公务车辆的,须报乡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室作好出车记录备查,值班室不得擅自安排车辆。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严格控制车内配置,购置必要的车内设备,须向党政办主任审核,经办公室批准,方可购置。 2.公务车辆应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党政办公室按车设立账户,实行“一车一卡”,按月结算。出长途车确需临时加油的,须报经党政办同意。对于月油耗超过上年度月油耗平均数的需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的,对驾驶员处100-500元的罚款。 3.乡机关公务车辆应到指定的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予报销。公务车辆需要维修时,须开具车辆维修单,经办公室审批盖章后,方可进厂维修。车辆维修时,驾驶员必须在场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向修理厂提出。车辆出厂时,驾驶员必须检查验收并签字。车辆维修费用,由党政办公室与维修点统一结算,报销时要附修车计划、明细表。维修费用超过1000元的,须报乡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送修。未经批准,驾驶人员不得私自送厂修车。

公司公车使用管理制度48499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合理化、规范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做到有效的管理公司车辆,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公司所使用的车辆。 2、公司车辆用于公司人员业务外出办事使用。 二、用车责权 1、公司车辆由行政部调度,主管人员管理。业务用车应向领导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领取钥匙,出差用车需报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车船税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三、驾驶人责权 1、驾驶人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做到谨慎驾驶,安全驾车。 2、公司车辆驾驶人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件,出车时一定要检查驾驶证、行车证等有效证件是否齐全,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云南省道路及市区路况,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降低车辆的费用。 3、驾驶人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禁止在车内吸烟,吃零食,乱扔垃圾。平时用车要注意洗车保养,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再出

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驾驶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车辆去修理厂维修前,驾驶人应提前咨询维修价格。维修时,必须要有公司人员在场,换零部件时,可自己购买,维修完毕,方可继续用车。 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人离开车辆时,要仔细检查是否锁好门窗,防止车辆被盗。 7、晚间驾驶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8、驾驶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四、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1、员工外出办事,首先应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其他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登记、记录、申请。 2、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用车。 3、每次出车时,驾驶人必须到行政部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详细记录外出时间、用途、来往目的地、起始公里数、油量等内容,并签字确认,表示钥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驾驶人应及时将钥匙交回行政部,并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填写归来时间、返回公里数,并签字确认,表明车辆已返回。如发现未做记录的,罚款20元/次。 4、驾驶人应相互监督,用车前后应环车一周,认真检查车体外部是否有刮痕,凹陷,零部件损坏,车胎瘪陷等问题,车辆内部是否干净整洁,油表、水位是否正常,所填公里数是否属实,如发现车况异常或填写数据不真实应及时上报,并有权拒绝接车使用,责任由前一位驾驶人承担。 5、驾驶人在离开公车时,需确认车门窗户全部关闭上锁后,方可离开。如发现有未关者,

公车管理制度

公车管理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参照其他单位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办公室直管车辆、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办公室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科室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科室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业务科室专配车辆主要用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办公室对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 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请总经理同意。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费用按1元/公里标准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车辆保险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4.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5.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6.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 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四、维修管理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

公司车辆使用的管理规定

关于公司车辆使用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车辆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车辆运行安全,现针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特制定以下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司车辆使用程序 1、员工外出办事,三公里以内,应首先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经理以上人员及财务部支取大额现金用车除外)。 2、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按照行政部派车规定进行申请。用车部门需提前一天到行政部填写《用车申请单》(附件1),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度车辆。出车结束后,驾驶人需填写车内的《随车单》(附件2),并到行政部做用车归还登记。 3、车辆使用按先工作任务为先、后其他事项的原则安排。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日常市内宣传使用,无须每次提前到行政部登记,使用部门自行登记,行政部抽查,超过50公里或者出市区使用要提前登记。出现登记里程差异20公里及以上的情况将对车辆使用部门处以100元/次罚款(差异每增加20公里罚款翻倍);行政部抽查过程中发现临时集中登记的情况将对车辆使用部门处以100元/次罚款。 4、节假日或非工作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行政部核准后方可调派。 二、费用管理 每月7日前,行政部按车次统计各部门和子公司出车里程,并按各车费用标准计算用车费用,报财务部门进行分摊。 三、公司车辆驾驶人职责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2、加强车辆保护意识,爱护车辆。使用方在用车时,发现不正常项(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车灯、方向灯、外观等),有责任立即加补或调整,并及时通知行政部。 3、保持车辆卫生整洁是每一个驾乘人员的义务,车厢内杜绝吸烟。每位驾驶人员出车结束后应及时清洁车辆卫生,保证车辆内设施齐全、座椅整洁。后备箱在使用时尽量用报纸等物品做+好保护,避免刮碰或污染。车辆归还时,行政部负责检查车辆卫生,凡发现不合格项,将对车辆使用部门处以200元罚款。 4、严格按照《用车申请单》注明的用车事由、时间、地点出车,不得公车私用,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一经查实每次罚款1000元,并补偿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5、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行车记录填写《随车单》,乘车人员按规定签字核实。 6、出车结束后公司车辆必须当天归还,并且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严禁异地停放。 7、用车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行为,由车辆驾驶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在违规日后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罚款交至行政部,并协助行政部到相关部门接受处置。 8、如在公务用车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及时报警、保护现场,同时立即报告行政部及主管领导,通知保险公司勘察现场,办理赔偿手续。驾驶人承担由其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由此产生的费用如若超出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将由驾驶人承担。凡是由于当年车辆事故过多造成次年车辆保险费率上调,上调的费用将由所有发生事故的车辆驾驶人所在部门进行分摊。

公车管理制度

武术局公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车管理,保证行车安全,提高用车效率,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和二级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局长统筹车辆管理,副局长为车辆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做好监管,办公室主任及财务人员为车辆管理的具体执行人。 一、局内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统一调派,按先急后缓、保证重点的原则,确保局领导和重要工作任务用车。 二、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驾驶员凭派车单报销过路费或其它费用,并由财务按月核对行车公里数及油耗,据实核销。驾驶员车辆加油使用油卡,由财务人员负责油耗的监督和管理。 三、严格控制公车私用。一般情况下,职工(含驾驶员)私人用车不准派车,职工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须经领导同意。 四、专职驾驶员不得擅自离岗,公车私驾。因事外出,应向领导请假并保持手机畅通。节假日和其它休息时间公务用车,应随叫随到。 五、法定休息时间无公务时,或驾驶员因事、因病请假的,公车应在本单位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钥匙交办公室保管。 六、驾驶员在行车时应带齐证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因违章受到处罚,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七、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专人维护保养。日常车辆由驾驶员

负责维护管理车辆要做到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定期检查),确保正常工作用车和行车安全。 八、车辆需要保养和维修时需报办公室,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保证维修费用清楚。 九、驾驶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乱发议论,不得泄露秘密。 十、违反上述规定,由局党支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一、本制度由特区武术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车辆派遣单 车辆派遣单 车号:用车时间:月日时至月日时 单位负责人签字:派车人: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安全行车规及要求 1、车队机动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统一调度。 2、驾驶员按规定准时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驾驶证年审和机动车年度检验工作,并做好各自的车辆保养工作,切实做到安全行车。 3、驾驶员应持有效证件出车,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杜绝酒后驾车现象。 4、实行驾驶员每月安全学习制度。车队在每月不定期组织驾驶员安全学习一次。安全学习应有记录,并实行签到制度。驾驶员业余时间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安全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二、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车队驾驶员必须做好所保管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按要求能随时出车。按各台车辆实际情况,一般按每行驶 8000~10000 公里二级维修保养一次。 2、维护保养时,驾驶员应在现场,确保机动车安全部件的可靠性。驾驶员应勤检查,发现车辆隐患应立即处理,使车辆处于完好性能状态。进行正常保养时,如:更换机油、机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汽油滤清器等,驾驶员应先申请,批准后再安排保养。 3、车辆维修保养须到指定地点进行。公司每年对维修服务点进行询比价或招投标,选择有资质、诚信、技术好、性价比优良的厂家作为定点维修厂。

4、维修费用(包括更换轮胎、更换配件等)1000 元以由车队长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超过 1000 元以上由驾驶员先填审批单或书面报告经车队长签意见后报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经总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5、更换轮胎应根据车辆行驶公里数和实际磨损程度经车队长和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 6、车辆在行驶途中或出差期间出现故障,须紧急维修未能先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先通知车队长,并经随行人员证明后,可先进行维修,但返回后按本节第4条款补办审批手续,并将更换配件带回车队办公室确认。 7、维修保养更换的旧配件及旧轮胎应及时交回车队办公室,并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备查。 8、未经审批同意擅自维修的发票一律不得报支。 9、办公室车队每季度对台车维修费用进行考核,公布考核果,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11、随着车龄的变化、台车每公里修理费限定也作相应的调整。 12 、严格执行修理费控制限定标淮,无故超支,驾驶员、车队长、办公室分主任承担超支部分的20%。 三、车辆油量管理 1、凡属公司车辆,一律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并实行定车、定卡、定油品使用。原则上不得用现金加油(外省部份加油站除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公务用车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立我局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的职责为: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落实区安委会布置的工作,确保全局交通安全工作无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公务用车管理具体工作。 第三条全局公务用车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负责车辆日常管理,包括建立车辆使用、调配、维修、保养档案,办理养路费、保险等手续,联系地区安委会,协调处理单位车辆交通事故,配合我局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习交通法规等。 第四条公务用车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给各科室使用,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公务用车的保养、验车、清洁、安全等日常维护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应强化本科室交通安全责任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因驾驶公务用车违章产生的罚款由违章人承担。 各科室平时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辆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有责任不定期对车辆安全、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外公布检查结果。 第五条实行内部准驾制度,准驾人员应为持有驾驶证并在我局登记的工作人员,接受我局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的管理。准驾人员驾驶车辆外出发生严重交通违章或无故不参加交通安全法规学习的,取消其内部准驾资格。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确

保行车安全。 非准驾人员严禁驾驶公务用车,如违反规定,由此产生的违章行为由科室负责人负责。对全局产生不利影响的,除负责缴纳相应的罚款外,科室负责人要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第六条我局公共用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维护管理,严格执行公共用车登记管理制度,出车前按实际情况填写使用人、用途、目的地、取车时间及返回时间等信息。车辆使用过程中须遵守交通法规,因违章或事故产生的费用由使用人承担。 第七条下班或节假日,除备勤公务用车外,其余车辆均需在我局停车场内停放。因故当日无法停放的,须经主管局长批准后第一时间报办公室。办公室不定期抽查,并通报未按要求停放车辆情况。 第八条不得驾驶公务用车出京或办理私事,不得擅自将车辆转给非局内人员使用。 第九条驾驶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同时,要向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报告,以便明确责任,妥善处理交通事故。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国有企业公车管理制度

XX集团有限公司 车辆综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集团车队公务车辆和驾驶员队伍的有效管理,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效能建设和政府采购等规定,特制订本车辆综合管理制度。 一、车辆使用制度 1.集团领导工作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原则上相对固定,部室站队工作用车按领导分管对口用车。一般情况下,办公室不再调度派车。 2.严禁擅自将公车外借,若有违反,造成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该车驾驶员负全责,并按纪检监察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等情况用车,办公室统一安排所有车辆。部室用车要接受调剂。 二、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1.审批程序:车辆需要维修、保养、装潢或添置设备用品的,须经分管领导准许,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后,经办公室备案,驾驶员凭《维修联系单》到市采购中心定点厂家维修。维修金额估计在5000元以上的,必须先由车辆维修方面技术人员出具项目清单报办公室批准,后进行维修。

在外地发生故障或车辆突发故障等情况下需要及时维修的,必须事先电话报告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经同意后进行维修,事后补办《维修申请单》等手续。 2.费用结算:厂家每季度凭《维修联系单》和驾驶员签字的维修清单送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到财务室核销。 3.建立维修台账:由办公室建立一车一档,详细掌握车辆情况,如维修时间、维修厂家、更换部件名称、部件价格等。 三、车辆用油制度 集团车辆用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实行一车一卡,设定加油卡权限,限车号加油。特殊情况下需要现金购买油料的,必须事先报告分管领导,说明原因。 四、车辆保洁制度 驾驶员应随时保持车内外干净、整洁。 五、车辆保险制度 根据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有关要求,在政府采购中标的保险公司中择优投保。投保险种按照节约、必需的原则进行确定。 六、车辆验审制度 驾驶员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所驾驶车辆的验审工作,因驾驶员疏忽而导致车辆脱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等)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七、车辆停放制度 1.在集团大院落内,公务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车位上。 2.晚间与节假日,公务车辆一律停放在集团大院内。但因工作需要晚间不能停放在集团大院内的车辆,在充分考虑停放安全的前

公司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1 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支出等事项统一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1.2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总经理申请调派,总经理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予派车。 1.3 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1.4 未经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1.5 费用报销 1.5.1 公务车油料由财务部发放油卡加油,或由司机代付,回公司凭发票实报实销。 1.6 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事先应及时报告。 1.7 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总经理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1.8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总经理批准。 1.9 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1.10 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坚决杜绝酒后驾车。 1.11 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双方承担比例。 1.12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公司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1.13 发生人为原因造成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3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8%处罚。 1.14 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公司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1.15 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16 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17 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1.18 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1.19 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1.20 离车注意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一、车辆使用 1、本中心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统一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调度并填写派车单,通知出车。 2、各部门工作用车应提前告知中心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3、禁止公车私用。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和办私事等。确有特殊情况的,需经中心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4、驾驶员要根据中心办公室的安排,凭派车单出车(车辆加油、修理要事先告之办公室)。无派车单出车的,按公车私用论处(特殊情况出车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时补办出车手续)。 二、车辆的管理 1、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2、驾驶员凭派车单每月向车辆主管核实里程,由车辆主管负责核算报销汽油费、高速费、过桥费等其他费用。 3、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行车,严禁超载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4、驾驶员要确保车辆行驶安全,提高警惕,做到无事故。 5、双休日、节假日、晚上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地点。双休日、节假日应将车钥匙统一交给车辆主管保管。 6、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实行定点维修保养。维修必须到定点维修部维修(除外出用车等特殊情况外),维修保养时驾驶员要向中心

办公室和车辆主管报告,经中心领导同意后维修。维修后将维修发票、维修清单(需有驾驶员签字认可)报车辆主管,由车辆主管负责维修费用报销事宜。 三、奖惩 1、公车私用经发现查实,当事人个人承担机械磨损费,燃料费、过路费、过桥费等相关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2、驾驶员未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或擅自将车辆错给他人造成车辆失盗或损坏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四、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最新公司车辆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 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 3、公司行政人资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 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车辆的使用 1、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的,应提前一天向行政人资部提出派车申请,行政人资部根据 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不按规定流程进行用车登记的,行政人资部责人有权拒绝派车;每次出车前及将车辆归位后都必须根据公司的要求把车辆的起始及终止公里数,填写于每辆车的指定登记簿里,为每月底行政人事部的分析报告提供数据。 2、车辆借出如出现加油、违章、超速、违停、现场处罚、交通事故,应在车辆借出登记簿 备注栏注明,特殊情况应告知行政人资部,并提交相关资料至行政人资部存档,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应在同一申请下另起行标注途径地及相关事项。 3、所有车辆的钥匙连同各类车证,都保管在一个设于行政人资部办公室里的带锁的钥匙柜 里。钥匙柜的钥匙仅为行政秘书及部门经理备用。每次因工作需要用车都必须由上述人派出车匙,并作相应的登记。同样,车匙入库亦需履行相同程序。 第三章车辆的停放 1、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行政人资部统一保存、管理,公务车辆在交车时,应将钥匙行政人 资部;用车申请经批准后,若次日执行事项紧急并早于公司人员上班时间的,可提前一天领取钥匙。 2、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于公司办公楼停车场,并将车门车窗锁妥;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 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当事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3、无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位,未经行政人资部同 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存放或开出停车场私用。

公司司机及公车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司机及公车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司机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第一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择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

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晚间司机要注窟休息,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一条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二条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第十三条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十四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十五条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总办主任反映。 第十六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

公车使用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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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市无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公车使用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编写部门办公室编写人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2014年10月1日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用车、修车和车辆维护,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务车的管理费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杜绝不良用车、修车行为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原则 1、车辆由办公室负责建立公司车辆保险、审车管理档案和车辆维修档案,车辆管理档案应全面记载车辆名称、购置时间、价格、行驶证号码、保险、年审情况等要素;车辆调度依据需办事务的轻、重、缓、急灵活调配使用,各部门用车应提前在办公室申请,以便办公室进行调派。 2、公司车辆实行专人驾驶: 自CA9717由冬瓜张驾驶,主要用于接送员工上下班、办公室与财务部出门办事,以及为公司运送生产所需大型设备、配件。 自CM5346由大白菜驾驶,主要用于总经理日常出行及出差考察、供应部业务联系考察和采购的小件物品的运送。 自CX8479作为销售部售后回访及联系业务专用,由盐白菜负责驾驶,日常车钥匙、行驶证等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外出联系业务等需用车时在办公室登记领取,车辆除大修、审车及保险外,日常使用产生的费用在每月销售费用中支出,由销售部自行承担,办公室每月月初统计销售部上月加油费用报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从每月销售费用中扣除油费。 以上车辆如遇驾驶员调休及请假,车钥匙及行驶证应交由办公室管理调配,交车人和接车人在《交接车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除以上三人及总经理外,任何人驾驶公司车辆需经总经理批准,并在《交接车登记表》上登记,驾驶员方可把车钥匙交其驾驶,未经批准驾驶员或办公室把公司车辆交由别人使用,每次对责任人处罚200元,车辆所造成的任何事故及损坏等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3、除接送公司员工上下班外,对外办事用车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出车,无办公室通知出车按私自出车处理,每次对驾驶员处罚50元(专车及特殊情况用车除外)。车辆外出,驾驶员及用车人应如实填写《出车登记表》,办公室安排驾驶员独自外出办事或拉物料,由派车人及驾驶员在《出车登记表》上登记签名,以备查验。 4、正常情况下,每日所有的车辆出车任务完成后,驾驶员应及时将车停放在公司待命,随时准备好出车工作,严禁在未经批准情况下公车私用或出私车(专车及安排的加班车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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