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小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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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疏镇第一小学

小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树立科研兴校、科研兴教意识,规范小课题研究管理,保证学校小课题研究过程的科学、规范和有效实施,切实通过小课题的研究来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科研素养,增强小课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小课题研究工作的有序推进,促进我校小课题研究水平的提高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小课题立项的原则

1、针对性。直面教学中的关键问题、热点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问题,扎根于日常教学实践。

2、切口小。扣住一种现象、一次活动,或是讨论一个小问题,提出一种具体方法等,均可以成为“小课题”。

3、操作性。从实践出发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策略,并通过实践加以检验。

4、实效性。对促进教学改革和自身专业发展具有实用价值和借鉴意义。

二、小课题的组织管理

5、教导处对申报立项的学校小课题研究进行管理,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其职责是:

①负责全校小课题研究发展规划、小课题指南的制定。

②制定小课题研究管理的办法及实施方案、规定、制度。

③负责小课题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各级各类小课题的申报和评审、成果鉴定、验收、奖励和推广工作。

④监控研究进程。对批准立项的小课题研究实行全程监控。

⑤负责协调校内外各种学术团体和组织的关系,组织开展小课题研究有关的活动,促进校内外交流与合作。

⑥搞好教学研究服务,提供教学研究技术指导、研究人员培训、信息提供。

⑦做好小课题成果的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⑧组织、参与部分重点小课题的研究工作。

6、已申报小课题的教师要有小课题负责人,教导处与小课题负责人定期开会,指导和管理小课题研究。

三、小课题的选题

7、教导处指导教师根据实际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由教师个人或多人合作自拟小课题申报。

8、教导处根据学校工作要点每年公布一次小课题规划原则和小课题指南,教研组、备课组及教师可根据教学实际选题申报。

四、小课题的申请

9、小课题负责人一般由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或教研组长或集备组长担任。

10、小课题申请人要在对所申报课题的意义价值、完成条件、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进行详细的论证和设计的基础上写出完整、可行的研究方案,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学校小课题申请表》,送学校进行申报。

11、填报申请表,如有多人参加小课题研究,必须注明一位小课题负责人(也称第一申请人),申请表应由小课题负责人签名报出。所负责的立项小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新的立项小课题。

12、申请人必须是课题的具体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任务。

13、申请立项时,小课题负责人应召开小课题讨论会,反复论证所选课题的可行性,并准备好比较详实的资料,提交教导处审查。

五、小课题的评审、立项

14、学校教导处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汇总、分类和资格审查,然后组织学校有关人员组成“小课题评审组”,对小课题进行初审后交学校审批。

15、小课题立项的基本标准

①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对提高教育质量,深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具有一定或较大作用的;

②小课题论证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切实可行,研究方法科学,经费预算合理,具备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各项基本条件的。

六、小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

16、立项小课题管理由学校小课题评审组和教导处共同负责。

17、教导处结合立项小课题研究,对小课题负责人及其主要参与者进行课题研究系列培训,以提高研究者的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促进小课题研究的深入开展;向研究教师和个人提供科研咨询指导,组织研讨,帮助解决研究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18、小课题经正式批准立项后一月内,小课题申报人应将该小课题经修改后的方案报学校存档,及时(一般不超过立项公布日期一个月内)召开开题会,向各教研组宣布批准立项通知,介绍研究方案,并进一步落实研究工作,也可以征求专家的建设性意见。

19、小课题组负责人对小课题,要负责论证、指导(包括:小课题发展方向、解决研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督促科研工作的开展,小课题组应建立课题的学习、研讨(原则上每月应不少于一次)和档案管理制度,并将研究资料及时上报学校教导处,以确保档案研究的完整、有序。

20、小课题组在每个大的研究阶段结束后,应完成书面的阶段总结报告报学校教导处,由学校教导处组织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大影响的课题研讨会,此类活动应提前一周报告学校教导处,以便通知各小课题研究教师参加,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学习与合作。

21、跨年度的立项小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每年十二月底前向学校教导处提交本年度研究工作报告和下年度研究工作计划。

22、学校教导处协同学校小课题评审组将不定期的以各种方式对各项小课题进行阶段性检查与指导。

23、在立项小课题研究过程中,因故需对研究方案、参加人员等作重大调整或要求终止研究者,必须由小课题负责人书面申明理由,报学校教导处审批。

24、立项小课题完成后,小课题负责人应向学校教导处提交全部成果汇报,并提出验收、鉴定申请。

七、学校小课题的验收、鉴定

25、凡立项的小课题,小课题完成后,小课题负责人应向学校教导处提出结题及验收申请报告,并填写《课题鉴定验收申请表》,同时提交如下材料:

①研究方案;

②研究成果主件、附件;

③研究总结报告,含自我评价材料;

④反映小课题研究过程的主要资料。

26、立项小课题成果的鉴定,主要采用专家评议方式。小课题组负责人及主研人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在鉴定会上主要听取小课题组的工作报告、研究报告、检测组的检测报告和考察现场。鉴定组成员还将向小课题组成员就小课题研究的一些问题提出质询并听取解答。

八、学校小课题的推广、应用

27、对提高教育质量与效益有重要意义的成果,学校采取各种措施加以宣传和推广。

28、对一些优秀的小课题研究成果,由学校与有关部门联系,可组织成果出版。

29、学校定期举行小课题研究成果报告会,汇编小课题研究成果集,向上级部门推广优秀成果。

30、学校对已结题的小课题,根据应用和推广的实际情况,开展学校行政讨论,对科研成果进行评定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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