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质量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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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建设工程领域质量管理有关法规和标准,确保基建工程项目安全、质量和进度的有序进行,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基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管理,涉及现场施工、安全防护、质量监控、巡检查验等方面。

第三条基建工程项目由项目管理单位依法组织实施,建设单位对项目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职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的责任,对造成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和管理流程,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和控制。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完善,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要求和控制措施,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监控。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质量管理人员,建立质量管理档案,记录施工过程中的检验、验收等质量管理活动,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材料采购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确保材料符合标准要求,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规范和验收标准。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巡视和质量抽检,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质量问题。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问题整改制度,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和追溯,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

2024年基建质量管理规定

2024年基建质量管理规定

2024年基建质量管理规定
1. 建筑质量管理要求:对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规范,确保建筑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包括建筑结构、外墙、屋面、层间隔声、地基和基坑、排水、电气、强制性标准等方面的要求。

2. 工程质量监管: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管体系,监督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各个环节的工程质量,确保施工过程的合规性和质量的可控性。

包括质量监督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工程质量检测和验收的程序和标准等内容。

3. 施工图设计管理: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和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满足施工安全、实用性和美观性的要求。

包括施工图设计审核的流程和标准、设计文件的归档和管理等要求。

4.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包括材料选用、设备安装、施工工序等方面的要求。

建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制度和标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预期。

5. 工程竣工验收:对建筑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核实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

包括竣工验收的程序、验收标准和验收文件的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对2024年基建质量管理规定的一个初步推测,具体的管理要求可能需要等待相关部门的法规或政策发布才能确定。

建议您及时关注相关政策的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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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4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4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的审批、设计、招标及施工等环节,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应当进行项目设计,设计内容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并遵循招投标法相关规定。

第六条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应当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施工和安全规范。

第七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章项目审批第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相关部门负责,地方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相关部门负责。

第九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应当依法进行,并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应当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十一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基本信息。

第十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环保要求、安全要求和节能要求等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设计文件等相关文件。

第十四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十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计划等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竣工验收标准和验收单位等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监管责任部门和监管责任人。

第三章项目设计第十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第十九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

第二十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根据审批文件的要求进行,并报审批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正文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正文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国家质量强国战略和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坚强智能电网的战略目标,适应公司“大建设”体系、基建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的要求,规范公司系统基建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工艺水平,以电网质量提升促进公司发展质量的提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工程建设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工作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坚持合理工期、合理造价,落实工程建设人、财、物资源保障,正确处理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质量与效益的关系,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工艺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工程建设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质量标准及合同约定,工程建设过程所涉及的各单位、部门,在工程寿命周期内按照职责分工对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公司工程建设应严格过程质量管理,全面实现工程建设质量目标,努力实现“零缺陷"移交,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工艺水平。

— 0 —第五条公司倡导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深化应用标准工艺,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第六条公司工程建设依法接受国家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全资及控股的输变电工程和电源工程(含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公司系统参股的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工作责任第八条公司工程建设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

各职能部门按分工对工程建设质量在工程全寿命周期管理中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各级发展部门对工程可研方面的工作进行质量管理,各级物资部门对工程设备材料采购、监造及储运方面的工作进行质量管理,各级基建部门对工程设计、施工及达标创优等方面的工作进行质量综合管理。

公司各级安监部门对公司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监督.第九条工程达标创优工作由基建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在创优管理中发现的可研、设备材料质量等问题,由基建管理部门通报相关部门负责处理。

医院基建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基建质量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保障医院基建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遵循“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强化责任、确保质量”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基建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

三、组织机构1.成立医院基建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院基建质量管理工作。

2.设立医院基建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基建质量管理工作。

四、质量管理制度1.项目前期管理(1)严格执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审批程序。

(2)加强对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的审查,确保设计合理、可行。

(3)严格选择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

2.施工过程管理(1)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3)加强对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验,确保使用合格产品。

(4)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

3.竣工验收管理(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竣工验收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2)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3)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投入使用。

五、责任追究1.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对工程质量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医院基建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基础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基础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基础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础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基础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基础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加固工程。

第三条基础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第四条基础工程质量管理的任务是: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满足设计要求,保证工程安全、可靠、经济、美观。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职责。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并按照设计文件组织施工。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明确施工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职责。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第三章质量控制与检验第九条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验收、存储、运输、安装和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进行质量检验。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检验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机构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施工单位应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

第四章质量管理措施第十三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对工程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价。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加强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及时报告质量事故,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加强工程质量档案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本制度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基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基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基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是指对矿井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制度。

一、目标和原则1. 目标:确保矿井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提高矿井建设的安全性和质量水平。

2. 原则:依法依规、科学规划、综合管理、持续改进。

二、管理体系1.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符合国家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的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和权限,确保质量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2. 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符合国家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的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责任和安全控制措施,确保矿井建设过程安全可控。

三、管理要求1. 规划管理:制定矿井建设的规划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和要求,确定安全和质量控制措施。

2. 设计管理:制定建设设计方案,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质量标准,确保设计满足矿井建设要求。

3. 建设管理:组织施工,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进行安全监督和质量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4. 验收管理:进行安全验收和质量验收,对矿井建设结果进行评估,确保矿井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5. 运营管理:建立矿井运营管理制度,确保矿井在运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维护。

四、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对矿井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2. 评估标准:制定安全和质量评估标准,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规范改进:根据评估结果,对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提高管理水平和效果。

五、责任追究对违反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责任人进行追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和处理。

六、宣传和培训加强对矿井建设安全和质量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和质量意识。

以上为基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细化。

基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4篇)

基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4篇)

基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建矿井安全质量管理,保障矿井生产安全,提高矿井运营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基建矿井的安全质量管理。

第三条基建矿井安全质量管理目标是提高矿井安全质量水平,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和人员健康。

第四条矿井安全质量管理分为预防管理和事故应急管理两方面。

第五条矿井安全质量管理应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应急管理第六条矿井应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

第七条矿井应配备完善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并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

第八条矿井应建立应急通信系统,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矿井应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应变能力。

第十条矿井应及时报告和迅速处置事故隐患,防止事故扩大和发生。

第三章预防管理第十一条矿井应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和意识。

第十二条矿井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十三条矿井应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矿井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第十四条矿井应开展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安全质量管理措施的有效性。

第十五条矿井应建立健全的安全质量监管机制,加强对矿井安全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绩效评价第十六条矿井应建立安全质量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第十七条矿井应定期进行绩效评价,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矿井应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和计划。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标准的解释权归矿井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十条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标准的修订由矿井管理部门负责。

基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2)第一条总则1)为了规范项目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打造企业品牌,确保工程质量,根据GB50213--____《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GB50511--____《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等国家标准,给合项目自身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原则,充分调动全员创优质工程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按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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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质量管理规定
一、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
1.建立工程质量行政领导人责任制。

2.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

3.建立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人责任制。

4.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二、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建设前期工作质量
1.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2.严格把好建设前期工作质量关。

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内容,达到规范
的工作深度。

3.严格履行项目决策咨询评估制度。

三、健全工程管理制度,整顿建设市场
1.必须实行招标、投标制。

2.必须实行工程监理制。

3.必须实行合同管理制。

4.必须实行竣工验收制。

5.必须把好市场准入关。

对咨询、设计、施工和监理要求相应的资质等级和业绩,具备足够的技术管理能力和装备水平,严禁无证、越级承揽工程。

6.必须实行政企分开。

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工程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实体。

四、精心勘察设计,强化施工管理
1.工程建设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

2.工程勘察单位要全面加强对现场踏勘、勘察纲要编制,原始资料收集和成果资料审核等环节的管理,必须对所提供的地质、地震、水文、气象等勘察资料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图纸和施工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保证过程质量的措施,努力推广使用有利于提高过
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施工手段,建立健全现场质量自检体系。

4.材料设备要严格进行质量检验。

5.建设资金要严加管理。

五、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把好工程质量关
1.加强执法力度,要把工程质量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

2.加强政府监督。

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

3.加强审记监督。

4.加强报告制度。

建立工程质量报告制度,加强施工现场检查。

5.加强项目档案工作,建立健全项目档案,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

1.基本建设管理规定
2.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3.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4.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最新】
5.工程施工的控制管理
6.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
7.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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