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第四章 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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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简单基础版、适用2024版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简单基础版、适用2024版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全体股东讨论,共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法人属性本公司系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第二章公司基本信息第三条公司的名称和住所(一)公司名称:请填充。

(二)公司住所:请填充。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一)公司经营范围:请填充。

第五条公司营业期限公司营业期限为请填充。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一)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元。

(二)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认缴。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第三章股东出资第七条股东出资信息(一)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等如下:(一)公司成立后向足额缴付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二)公司置备股东名册。

股东可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四章公司治理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股东会(一)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二)股东会职权股权会行使下列职权:(1)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3)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6)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7)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8)修改公司章程;(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股东会决议通过方式:按《公司法》等法规处理。

(四)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五)定期会议公司每年年初召开一次股东会会议。

(六)临时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七)股东会的召集与主持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公司仅设一名董事时即由董事召集、主持。

新公司法公司章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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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公司章程范本公司章程是一家公司的法定规则和运营指南,对公司的组织结构、股权结构、内部管理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

下面是一个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范本,供参考。

公司名称:[公司全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全名为[公司全名],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性质:本公司为依法在[注册地]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地址:本公司注册办公地址为[注册办公地址]。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宗旨:本公司秉承诚信、创新、质量、服务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并为股东创造稳定回报。

第二章公司的组织结构第六条公司的组织结构:1.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负责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修改章程、决定利润分配。

2.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董事组成。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代表公司向内外界发表意见和声明。

3.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同时保护股东的权益。

4. 公司职能部门:按照公司的实际需要设立各个职能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营销部等,根据需要可以进一步设立分支机构。

第七条公司章程修改:对本章程的修改需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经监事会审查后生效。

第三章公司的股权结构第八条公司股东:本公司股东分为创始股东和普通股东。

1. 创始股东:创始股东是指最早入股的原始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和优先回报权。

2. 普通股东:普通股东是指除了创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持有公司普通股份。

第九条股权转让:公司股份的转让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股东权利和义务:股东享有根据所持股权分享利润的权益,并有权参与公司的决策;同时,股东有义务遵守公司章程、遵循合法经营、维护公司利益。

第四章公司的内部管理第十一条公司财务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确保财务的真实、准确和合规性,及时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审计和披露。

新公司法(2017最新)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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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公司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新公司法(2017最新)公司章程为建立本公司运行机制,确立和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准则,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特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为:。

第二条公司住所为:第三条公司股东为:第四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自公司设立之日起。

第六条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第三章注册资本及出资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先生出资万元人民币,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时间2017年月日。

占注册资本的 %;先生出资万元人民币,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时间2017年月日;占注册资本的 %。

女士出资万元人民币,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时间2017年月日;占注册资本的 %。

第十条本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及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及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公司备置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应记载下列事项:股东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股东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十四条股东不按本章程第九条的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新公司法公司章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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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公司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日期)第二章公司组织机构第八条公司组织形式: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第九条董事会的职权和责任1.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2.董事会由(董事会成员人数)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3.董事会每年选举一名董事为董事长,负责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并主持董事会的工作。

4.董事会会议按照公司的经营需要定期召开,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多数通过。

5.董事会聘请总经理,对总经理的任免进行决策。

6.董事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监事会的职权和责任1.监事会由(监事会成员人数)名监事组成,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2.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董事会。

3.监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向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提供审计报告。

4.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组织召开,监事长负责主持监事会的工作。

5.监事会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监事多数通过。

第十一条总经理的职权和责任1.总经理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2.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任期由董事会确定。

3.总经理负责制定公司的运营计划、组织实施和报告工作情况。

4.总经理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负责,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经营情况。

5.总经理对公司员工进行管理和领导,对重大合同进行签署。

第三章公司股权第十二条公司股本总额为(公司股本总额),分为(股份数量)股。

第十三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1.股东享有按照持有股份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

2.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和监督权。

3.股东享有按照出资比例获取公司剩余资产的权益。

4.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义务,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新公司法公司章程模板(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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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爱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展,依据《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设立,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担当有限责任。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担当责任。

其次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恳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担当社会责任。

第三条公司依法制定章程,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担当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五条公司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供应必要条件。

第六条公司爱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参与社会保险,加强平安爱护和平安生产,并实行措施对职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养。

第七条公司依照《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工会职工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供应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八条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酬劳、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平安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第九条公司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条公司讨论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其次章公司名称、住宅及经营范围:第十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十二条公司住宅:*********。

公司法公司章程

公司法公司章程

公司法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规范,保护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名称]及其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为:[公司住所详细地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为:[列举公司主营业务及可能涉及的其他业务]。

公司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经营活动。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第七条公司股东为:[列举所有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第六章股东出资方式第八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第九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七章公司机构及其职权第十条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依照本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列举股东会职权]。

第十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列举董事会职权]。

第十三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列举监事会职权]。

第八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十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姓名]担任,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

第九章股东会议规定事项第十五条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

第十六条股东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会议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04.08.28•【文号】•【施行日期】2004.08.28•【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公司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二节组织机构第三节国有独资公司第三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二节股东大会第三节董事会、经理第四节监事会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二节股份转让第三节上市公司第五章公司债券第六章公司财务、会计第七章公司合并、分立第八章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第九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

第五条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章程完整版

公司章程完整版

公司章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经营活动,保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本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详细描述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主营业务和辅助业务】。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地址:【详细描述公司的注册地址】。

第五条公司的成立日期:【填写具体成立日期】。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填写具体注册资本数额】。

第七条公司的股东:【列明公司的股东名称、持股比例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职务等相关信息】。

第二章公司的组织结构和治理第九条公司的组织形式:本公司为【填写公司的组织形式,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第十条公司的章程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需经股东大会通过,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备案。

第十一条公司的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人数不得少于【填写董事人数】人。

第十二条董事会的职权和责任:董事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负责。

第十三条公司的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人数不得少于【填写监事人数】人。

第十四条监事会的职权和责任: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护公司的股东权益。

第十五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设立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命,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章公司的运营管理第十六条公司财务管理: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公司财务运作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第十七条公司内部控制:公司应建立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规范性和风险的有效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的纪律和奖惩:公司应建立纪律和奖惩制度,对公司内部人员和相关方进行管理,以维护公司的良好运营秩序。

第十九条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公司应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创新成果和商业机密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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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公司总经理葛军未经董事会讨论,擅自 以公司名义,任命卢侯为下属物资供销分公司经理。
2008年7月12日,卢侯持该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法人 授权证明书,与该市工商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 同,金额120万元,期限为6个月。由于该公司经营管 理不善,到2009年1月贷款到期时,只能偿还20万元, 市工商银行找到津心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其 承担物资供销分公司的贷款债务。后者以对卢候的任 命不符合章程的规定为由,拒绝了工商银行请求。
思考
【案情】 2001年11月14日,黄先生、何先生和龚先 生三人均等投资成立宁波华昌电器有限公司。三人一致 同意在章程第19条写入:“股东会决策重大事项时, 必须经过全体股东通过”。何先生被推选为执行董事、 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黄先生和龚先生未 参加公司的具体经营。2003年上半年,他们在如何使 公司的运作更加合理和有效等方面与何先生产生严重分 歧。两人提出要求修改公司章程或解散公司。何先生却 不想改变原先状态。他搬出了章程第19条作为依据, 拒绝了两人的主张。2003年12月23日,两人起诉何先 生,要求法院判令改变公司章程第19条的内容。
(二)性质
观点:自治法说、宪章说、合同说(契约说) 章程是发起人签订的合同。
思考:章程与发起人协议的区别。
章程与公司法的强行法的规定 章程违反任意法的规定 章程违反公司法的精神
公司法未规定的,章程可以填补 公司法授权的,章程可以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变更登记
思考
[案情] 甲公司是上市公司乙的发起人之一,拥有 乙公司35%的股份。后甲公司将其大部分股份转让 给丙公司,丙公司成为了乙公司的股东,且办理了过 户。此后,丙公司向乙公司董事会提出议案,要求修 改公司章程,把自己写入公司章程。但是当年召开的 股东大会上,尽管丙自己投票支持,但是其他股东投 票反对修改公司章程,将丙记载入公司章程。丙认为 其股东权受到了侵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 令修改章程。
第四章 公司章程
一、公司章程的概念与性质 (一)公司章程的概念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必须具备的,由发起设 立的公司的发起人制定的,或者募集设立公 司的发起人制订并经创立大会通过的,并且 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经营 行为的自治规则。
●在德国、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公司章程 是一份单一文件。
越权无效(ultra vires)越权有效
2. 对其他主体的效力
(1)对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效力
对股东的效力:股东资格、股东义务、股东责任 对董事、监事、高管的效力:信义义务、赔偿责

(2)对第三人有约束力吗?
章程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案例
某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规定:“董事会是公 司最高权力机关,下属分公司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免必须经董事会决定,由董事长签字才能生效。”
三、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一)制定
发起设立的公司
发起人组成的创建会制定公司章程。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 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1/2以 上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创立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 权的半数以上(1/2以上)通过。
(二)内容
必要记载事项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任意记载事项
(二)修改
1. 董事会、股东或者监事(会)提案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监事会(监事)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以上的股东、董事会、监事会
2.股东(大)会议作出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过代表2/3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问题】 章程第19条有效吗?
二、公司章程的效力
(一)时间效力 ●章程制定时生效,登记具有对抗效力。 ●章程不具有事后约束力,不得溯及既往。
(二)对人效力
1. 对公司的效力
(1)越权无效
越权无效,是指公司从事章程规定的目的事业范围 以外的交易无效,交易相对方不得请求法院强制执 行,公司的股东大会也不得进行事后追认。
[问题] 法院是否应当判令公司修改章程?
●在英国和新加坡等英联邦国家,公司章程 包 括 组 织 大 纲 ( 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 ) 和 组 织 章 程 (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在美国,公司章程包括组织章程 (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 Charter) 和章程细则(byla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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