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 应急预案2017年的通知(京建发〔2017〕405号,北京市住建委,2017-09-28)
完整版)扬尘治理工作方案

完整版)扬尘治理工作方案为了全面加强项目的扬尘治理工作,改善施工现场环境问题,提高空气质量和市容环境卫生水平,我们制定了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具体工作安排包括成立扬尘治理专项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划和标准,实施具体控制措施,以及日常巡视、检查和纠正问题等。
扬尘治理专项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组成。
组长负责项目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目标实现,对工作进行决策,并保证经济保障。
副组长制定工作规划和标准,协调资源和解决内外部问题,参与决策,提供后勤保障。
成员负责日常巡视、检查和纠正问题,执行具体控制措施,进行文明施工教育,检查设备和设施,以及施工管理。
项目部计划于2017年3月1日开始实施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根据绿色施工方案进行建设安装,加强对扬尘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达标状态。
扬尘治理范围包括XXX站区域、碴土场地及周边、砂石料场地、散装水泥存放处、大门口处、建筑垃圾运输、土方清运、暗挖施工区和钢筋加工区。
具体控制措施包括施工现场封闭和防尘措施、道路和场地硬化处理、洒水降尘和材料覆盖等。
我们将实行网格化管理,定人定岗进行管理,严格遵守和实施控制措施。
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检查人员需要扫描准运证的二维码来验证准运证的真实性。
如果没有准运证或持有无效准运证的运输车辆,将被拒绝进入施工现场。
同样的,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时,检查人员需要检查车辆号牌是否有污损、车箱密闭装置是否关闭、车轮车身是否带泥等情况。
如果运输车辆未达到要求,将被拒绝驶出施工现场。
如果检查人员劝阻不符合进出施工现场要求的运输车辆拒不及时改正,仍然强行驶入或驶出施工现场,他们需要及时将车辆牌号和违法违规情况向城管执法部门举报。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围挡必须坚固、严密,表面应平整和清洁。
现场围挡及大门每半年清洗一次。
外脚手架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为绿色)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密目安全网需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齐、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碴土等外逸,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
整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空气污染应急预案-2

文件编号: FB -F0-5F -E2-D4整理人 尼克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文件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文件东住建发〔2017〕1号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城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的通知全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现将《东城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预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措施,抓好落实。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2017年1月5日东城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为进一步强化东城区行政区域内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有效减少施工扬尘造成的空气污染,保护市民身体健康,按照《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东城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总体要求,东城区住建委重新修订《东城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按照“防治为主、快速响应、协同作战、属地负责”的原则。
东城区住建委认真落实《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和《东城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要求,积极行动,迅速反应,强化联动,协同应对。
按照空气质量预报及时启动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认真组织辖区内的在施工地落实空气重污染应对措施。
二、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分级方法,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京津冀统一空气重污染应急分级标准有关规定,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四级)、黄色预警(三级)、橙色预警(二级)和红色预警(一级)。
1.蓝色预警(四级):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00将持续1天,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2.黄色预警(三级):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某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北京市人民政府自2012年起,连续印发五版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2012年10月
我
印发《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
市
共
印
2013年10月
发
印发《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
五
版
空
2015年3月
气
印发《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重
污
染
2016年11月
应
印发《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
红色预警2次7天。
启动空气重污染17次36天。其中,蓝色预警 6次6天,黄色预警7次16天,橙色预警3次8 天,红色预警1次6天。
截至目共启动空气重污染预警8次18天。其中, 蓝色预警3次3天,黄色预警3次4天,橙色预警2
次11天。
二、主要内容
由预警分级、应急措施、应急响应、组织保障四大方面构成
预警分级 应急措施
急
预
案
2017年9月
印发《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
历年预警启动情况
2014年
共启动预警18次30天,其中蓝色预警11次11 天,黄色预警4次10天,橙色预警2次9天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共启动预警19次41天。其中,蓝色预警8次9 天,黄色预警7次20天,橙色预警2次5天,
停车(重型车、非道 路机械)
………………
。。。。。。
………………
…………… …………… ………… ………… …………
工业企业“一厂一策”模板
➢ 第一部分:企业概况,包括拥有生产线条数,生产装 置套数,生产产品等基本信息
➢ 第二部分:空气重污染应急组织架构,包括公司的主 要负责人及具体负责人等负责空气重污染应急相关组 织人员
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共7篇)

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共7篇)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共7篇)第1篇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__通信生产楼拆除项目大风.空气重污染天气扬尘治理应急预案__长丰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年4 月10 日目录一.前言 .....2....二.总体目标 .2...三.工程概况 .2...四.应急组织机构 ...2...五.应急响应与准备重点 ....3...六.空气重污染预警分级 ....3...七.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 ....4...八.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9..九.监督检查 .9....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实施宗旨 .9..1一.前言近年__市雾霾天气不断加重。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强本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全年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的完成,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必须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是文明施工的具体体现,也是施工现场管理达标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所以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__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继续严格贯彻执行__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京建发102 号关于印发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京建发242 号)的通知,及__ 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以高于往年的工作力度,高标准.严要求的开展建设工程现场空气污染的控制,为__市“ 年全市空气中的细颗粒物( 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5左右”总体目标的实现作出贡献。
三.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包四.应急组织机构为确保本施工现场贯标体系的有效运行,实现对社会的承诺,能够有效.更好的对工地空气重污染实行管理,结合本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组成空气重污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如下1.空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通信生产楼拆除项目中国联通集团__市通信有限公司/ /__长丰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姓名郑卫东朱柏森职务项目经理执行经理联系电话60220308138011950532谷庆海赵洪伟组员孙浩苏万龙苏万颖2.现场领导小组职责安全员安全员安全员施工员后勤保障1)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预案2017

目录第一章编制依据.........................................................................................................- 1 - 1.1、编制依据及目的.................................................................................................- 1 - 1.2、使用范围...............................................................................................................- 2 - 1.3、工作原则...............................................................................................................- 2 - 第二章工程概况.........................................................................................................- 2 - 2.1、工程简介...............................................................................................................- 2 - 2.2、建筑设计简介......................................................................................................- 2 - 2.3 结构设计简介........................................................................................................- 2 - 第三章施工部署.........................................................................................................- 3 - 3.1、成立组织机构......................................................................................................- 3 - 3.2、应急小组职责......................................................................................................- 3 - 3.3、应急物资准备......................................................................................................- 4 - 3.4、空气污染指数等级划分及响应级别.............................................................- 4 - 第四章重污染天气防治应急措施.......................................................................- 4 - 4.1重污染天气的防治措施.......................................................................................- 5 - 4.2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8 - 第五章重污染天气相关知识................................................................................ - 13 - 5.1重污染天气的形成............................................................................................. - 13 - 5.2重污染天气的危害............................................................................................. - 14 - 5.3如何理解空气质量指数.................................................................................... - 14 -第一章编制依据1.1、编制依据及目的根据北京市雾霾划分等级,我项目特制订此应急预案。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密云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的通知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密云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0.09•【字号】密政发〔2017〕59号•【施行日期】2017.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密云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的通知密政发〔2017〕5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北京市密云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2017年10月9日北京市密云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为进一步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机制,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统一要求,结合本区实际,依据《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京政发〔2017〕27号)规定,在对《北京市密云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进行修订完善基础上,形成《北京市密云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预警分级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分级方法,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统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有关规定,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一)蓝色预警: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将持续1天(24小时),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二)黄色预警: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的通知【法规类别】污染防治【发文字号】京教办[2017]43号【发布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7.09.28【实施日期】2017.09.28【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的通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的通知(京教办〔2017〕43号)各区教委,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的通知》,特制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预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京教办〔2016〕25号)同时废止。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17年9月28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驻华使馆学校、少年宫及校外教育机构)。
当空气重污染预警分级达到红色预警时,本预案适用北京地区高等院校。
二、空气重污染预警分级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分级方法,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统一京津冀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有关规定,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一)蓝色预警: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将持续1天(24小时),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二)黄色预警: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

实用文档目录第一章编制依据............................................. - 1 - 1.1、编制依据及目的......................................... - 1 - 1.2、使用范围............................................... - 1 - 1.3、工作原则............................................... - 1 - 第二章工程概况............................................. - 2 - 2.1、工程简介............................................... - 2 - 2.2、建筑设计简介........................................... - 2 - 2.3 结构设计简介............................................ - 2 - 第三章施工部署............................................. - 2 - 3.1、成立组织机构........................................... - 2 - 3.2、应急小组职责........................................... - 2 - 3.3、应急物资准备........................................... - 3 - 3.4、空气污染指数等级划分及响应级别......................... - 3 - 第四章重污染天气防治应急措施.............................. - 3 - 4.1重污染天气的防治措施..................................... - 3 - 4.2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 5 - 第五章重污染天气相关知识................................... - 8 - 5.1重污染天气的形成......................................... - 8 - 5.2重污染天气的危害......................................... - 8 - 5.3如何理解空气质量指数..................................... - 9 -第一章编制依据1.1、编制依据及目的根据北京市雾霾划分等级,我项目特制订此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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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的通知京建发〔2017〕405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预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抓好落实。
附件: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9月28日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为做好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落实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以下简称在建工程,不含铁路、水利、交通、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有效减少施工扬尘造成的空气污染,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要求,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应急措施根据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分级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一)蓝色预警全市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施工作业。
(二)黄色预警全市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
(三)橙色预警全市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除外)。
(四)红色预警全市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除外)。
二、应急响应(一)预警信息传达和预案启动当市级空气重污染预警发布部门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信息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急管理处第一时间传达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区房管局接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启动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达到本辖区各在建工程施工单位,要求各施工单位按预警级别严格落实应急措施,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
(二)预警响应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预警期间的执法检查,加大对施工工地扬尘管控的执法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区房管局应按要求将预警期间工作信息数据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扬尘办;全市住建系统在应对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工作信息数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扬尘办汇总后按时报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三)预警解除当市级空气重污染预警发布部门发布预警解除信息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急管理处及时向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区房管局转发预警解除信息。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区房管局在接到有关部门预警解除信息后,应立即向本辖区各在建工程施工单位传达预警解除信息。
三、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建设系统施工现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分管施工安全管理的委领导担任。
成员包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扬尘办)主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重点工程协调处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急管理处处长、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站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宣传中心主任、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主管委领导、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主管局领导、各区房管局主管局领导。
(二)完善配套措施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区房管局要按《应急预案》要求,结合部门和辖区实际,认真制定本部门的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在《应急预案》发布后20日内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急管理处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实施。
(三)强化应急值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完善应急值守制度,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区房管局的应急值班电话、800兆无线呼台、应急值守系统必须保持随时畅通状态。
黄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保持备班备勤,应急视频系统要保持在线状态,保证在有工作需要时,市区两级能按时接通,及时开展会商;橙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在日常值守的基础上,加强在岗值守力量;红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全天(含节假日)值守。
同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急管理处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进行联合值守办公,开展应急指挥、协调调度、检查督查等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急管理处负责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的督查考核工作。
督查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制定本辖区系统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预案或措施,预警信息是否及时接收、传达,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对本辖区在建工程按预警级别落实应急措施的传达部署情况、措施落实检查情况等。
(五)加强宣传报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宣传中心负责做好全系统在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方面的新闻宣传和媒体应对工作。
根据需要,组织做好媒体接待,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正面引导社会舆论,防范化解舆论危机。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京建发〔2016〕411号)同时废止。
附件:1.市建设系统施工现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市建设系统施工现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分工3.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期间保障民生和城市运行的建设项目名单附件1市建设系统施工现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王承军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成员:凌振军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处长张树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扬尘办主任陈立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重点工程协调处处长赵丰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急管理处处长魏吉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站长郑伟市住房城乡建设宣传中心主任赵维巍东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行管处主任李方正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调研员陈京元朝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西平海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行管处主任雷海正丰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贾成喜石景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副调研员陈志明门头沟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柳旻房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王练雄通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赵洪涛顺义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彭小东昌平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总工付伟大兴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张晓光平谷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高志平怀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尹广林密云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调研员张娟延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刘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副局长韩云升东城区房管局副局长吕世及西城区房管局副局长丁珂朝阳区房管局副局长孙怀强海淀区房管局副局长梁文斌丰台区房管局副局长附件2市建设系统施工现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分工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以下简称在建工程,不含铁路、水利、交通、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全市建设系统在建工程扬尘控制的机制措施,指挥全系统做好空气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职责全面指挥协调全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职责协助扬尘办做好全系统在建工程空气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扬尘办职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在建工程空气重污染天气的响应工作;督促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大施工集团总公司落实扬尘控制措施,提出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全市在建工程落实扬尘防控措施的抽查检查,汇总全系统在应对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工作信息数据并按要求报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系统在建工程扬尘控制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重点工程协调处职责负责配合应急管理处制定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期间保障民生和城市运行的建设项目名单。
六、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急管理处职责负责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传达空气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负责《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编制、发布、管理、修订等工作;负责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应急值守工作;牵头组织制定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期间保障民生和城市运行的建设项目名单,并报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七、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职责负责组织开展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全市在建工程落实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措施的抽查工作;按要求将总站在应对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工作信息数据报扬尘办。
八、市住房城乡建设宣传中心职责负责对全系统开展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进行宣传报导,制定新闻发布方案,组织媒体接待和新闻发布活动,引导媒体进行正面宣传,防范舆论危机。
九、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区房管局职责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在建工程(含拆除工程)在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按要求开展应对工作;督促本辖区内在建工程(含拆除工程)严格落实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措施,组织落实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组织落实工地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措施;组织实施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含拆除工程)落实扬尘控制措施情况进行检查;制定本辖区建设系统在建工程项目名单和本辖区建设系统土石方工程名单、拆除工程名单;负责收集本辖区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应急响应工作信息数据并按要求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扬尘办。
附件3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期间保障民生和城市运行的建设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