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苏联与前南斯拉夫民族政策的比较
南斯拉夫

南斯拉夫1.原南斯拉夫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1963年-1992年),历史上的国名,位于巴尔干半岛,1992年解体,分别成立了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后改名为塞尔维亚和黑山共和国,现解体为塞尔维亚共和国和黑山共和国)、克罗地亚共和国、斯洛文尼亚共和国、马其顿共和国和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纳共和国。
1945年,南斯拉夫从纳粹德国手中获得解放,宣布成立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铁托任主席。
二战后,南实行了国有化和土地改革,开始社会主义建设。
由于南斯拉夫和苏联一向关系不和,加上铁托不甘受制于苏联,1948年,南和苏联关系破裂,南斯拉夫共产党被开除出苏联领导的共产党情报局。
1949年,情报局公开斥责南斯拉夫“已完全蜕化为法西斯主义并投人了世界帝国主义阵营”。
尼基塔·谢尔盖耶维奇·赫鲁晓夫掌握苏联政权后,南苏关系开始改善,并恢复外交关系。
以后,南苏关系一直在处于低度水平,南也并没有加入苏联领导的“社会主义阵营”的国际经济组织经济互助委员会和军事组织华沙条约组织。
1963年南修改宪法,改国号为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
前南奉行独立自主的不结盟外交政策,铁托是不结盟运动的发起者。
他反对大国垄断国际事务,反对战争,维护和平,为南斯拉夫赢得了国际尊重。
1974年,再次修改宪法,宣布实行“联合劳动”和“代表团制议会”,1980年,铁托逝世后,联邦实行集体领导,各共和国日趋松散,民族矛盾加剧。
1991年,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的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纳和马其顿四个共和国相继宣布独立。
1992年4月27日,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议会通过新宪法,宣布塞尔维亚和黑山两个共和国联合成立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
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正式解体。
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的行政区划: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纳社会主义共和国,首都萨拉热窝;克罗地亚社会主义共和国,首都萨格勒布;马其顿社会主义共和国,首都斯科普里;黑山社会主义共和国,首都铁托格勒,现改名为波德戈里查;塞尔维亚社会主义共和国,首都贝尔格莱德,包括两个社会主义自治省:5a. 科索沃社会主义自治省,首府普里什蒂纳;5b. 伏伊伏丁那社会主义自治省,首府诺维萨德;斯洛文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 首都卢布尔雅那。
南斯拉夫社会主义时期的经济政策与发展

南斯拉夫社会主义时期的经济政策与发展南斯拉夫是当年社会主义阵营中的一个特殊存在,它的经济政策和发展有其独特之处。
本文将探究南斯拉夫社会主义时期的经济政策和发展,以期更深入地了解这个国家。
一、自主发展的路线南斯拉夫在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建设中扮演了一个与众不同的角色,它提出了自主发展的路线。
这一路线的核心思想是,以自力更生为基础,坚持独立自主的方针,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进行全面发展。
在经济方面,南斯拉夫的自主发展路线体现在国家工业化战略上。
南斯拉夫政府将国内市场作为第一考虑因素,主张充分利用本国资源和技术,大力发展国内工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工业产品的竞争力。
同时,南斯拉夫政府鼓励吸引外国投资和技术,但不允许外国资本在南斯拉夫境内对国内市场进行垄断。
自主发展路线在南斯拉夫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在民族工业的发展上。
南斯拉夫高度重视民族工业的发展,通过国家计划和政策的支持,逐步形成了一批以冶金、化工、机械制造为主的民族工业企业。
二、市场化改革的实践20世纪80年代,南斯拉夫在尝试走向市场化改革的道路上,进一步推动经济的发展。
南斯拉夫政府实行了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的改革措施,包括逐步放松国家对企业的控制,允许企业自主决定生产和销售方案,实行市场定价等一系列措施。
南斯拉夫经济市场化改革的实践,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一方面,市场化改革可以让企业自主发挥生产力,破除传统计划经济中的缺点,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另一方面,市场化改革可以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增强南斯拉夫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
然而,南斯拉夫的市场化改革实践中也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最终导致了南斯拉夫的经济破产。
例如,市场化改革中企业自主发展的同时,也使企业越来越依赖于外部市场。
自主发展的企业无法在外部市场中获得足够的资源支持和合作关系,从而导致了企业的财务状况恶化。
此外,市场化改革促进了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社会稳定方面的问题,包括失业率的上升、社会矛盾的加剧等。
中苏民族政策之比较

中苏民族政策之比较摘要: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苏联在它刚度过六十九个年头就宣告解体,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民族因素造成的,而对于中国来说,近年来虽在民族事业上取得了重大的成果,但就如何解决好民族问题,保证社会的稳定,却仍然是个未完的话题,从两个国家的政策实施方向上找出其民族政策的不同点,着力挖掘民族因素在苏联解体中的作用,从而对中国的民族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关键词:苏联解体;中苏民族政策;比较就苏联解体的原因来说,有苏联经济崩溃论、人民要求放弃社会主义论、上层革命论和民族政策失误论等,而民族政策失误论正是本文的主题,为了更好地把握民族政策的重要性,区别以往的民族政策失误论,文章将以中国为参照物,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为基本出发点来重新审视民族问题的发展方向。
中国的民族政策在很长一段时间追随苏联,但在长期的实践中其政策的制定由基本追随苏联转向独具特色。
也几乎在同一时期,苏联的民族政策却经历了异常惊人的衰退过程,并最终成为其解体的必然因素之一。
一、苏联的联邦制与中国民族区域自治1.联邦制在苏联:“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列宁在关于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俄国建立什么样的国家结构形式问题上并非一贯主张实行联邦制,而是有一个转变的过程。
十月革命前夕,列宁在《国家与革命》这篇重要著作中仍然主张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这与联邦制本身存在的弊端有着重要的关系。
首先,联邦制以民族划界建立联邦,以不同层次的民族区域自治实体作为联邦主体和国家行政区划的形式,这就容易人为地强化民族自我意识,激发民族独立自主观念,不利于解决复杂的民族关系问题和维护国家的统一;其次,联邦制的各加盟共和国都会被冠以国家称谓,除没有外交、国防两个部门外,基本上拥有作为一个国家必需的各种管理机构。
这也容易导致民族问题的产生。
但在十月革命胜利后,严重的内忧外患使得以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党提出了新的构想,即“用比较涣散的联邦统一代替一个国家政治上完全的统一等等要求。
论当今世界民族问题产生的根源

论当今世界民族问题产生的根源民族问题是当今世界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在历史的每个阶段都普遍存在,是在民族关系上民族之间的矛盾问题。
即使在21世纪的今天,世界上许多的民族问题仍然很尖锐,比如犹太民族和阿拉伯民族的问题,朝鲜半岛名族问题南斯拉夫的民族问题。
民族问题为什么一直存在,并且深刻的影响世界的发展,这就要探讨民族问题产生的根源。
首先我们要认识什么是民族问题,然后才能去探索它产生的根源。
民族在马克思主义中的解释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
而民族问题这种社会现象,产生于民族出现之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并将随着民族的消亡而消失。
狭义上的民族问题是指历史的各个阶段不同民族之间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发生的各种各样的矛盾问题。
民族之问存在矛盾,导致民族问题。
民族问题也有其的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
民族问题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各个方面,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条件下,具有不同的内容和性质。
从广义上讲,民族问题还涉及民族自身的发展以及民族和阶级、国家之间的关系问题。
现在世界上有很多突出的民族问题,我们可以通过他们对民族问题有一定的了解,并且探索其根源以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为代表的犹太民族和阿拉伯民族问题是当今世界最突出的问题巴以民族问题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是名族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的结果,是领土争抢的结果。
二者之间的民族的根源是民族利益和民族尊严问题。
而在南亚地区的印巴民族问题也十分突出,而这个地方的民族问题主要与各民族的宗教信仰不同导致的。
自从印巴分治以来,印度的印度教与伊斯兰教的流血冲突就没有中断过。
同时,锡克教教徒同政府的冲突也十分激烈,多次发生震惊世界的流血事件。
当然,南亚地区最引人注目的地区热点当属印巴围绕克什米尔的冲突。
有人认为印巴地区冲突持续时间之长,程度之激烈,都仅次于中东,成为世界第二大热点。
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讲课稿

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讲课稿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讲课稿我国自古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多宗教的国家,民族宗教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我们国家比世界上任何国家都不简单,这是我们的基本国情之一,当今世界民族宗教问题成为而且日益成为世界性的热点问题,导致世界上的很多分展中国家因此而动乱而解体,而导致外国的入侵,西方国家贯于利用民族宗教问题来搞乱别人,包括来整我们中国,但是他们自己也摆脱不了民族宗教问题的困扰,比如有独立要求的、有分裂要求的在英国有北爱尔兰问题,法国有科学家问题,加拿大有黑伟特问题,西班牙有斯克问题,阿斯克今早还闹得流血,北爱尔兰除了有独立分裂要求的就西方国家来说,还有严重的种族、民族冲突问题,比如奥大利亚有土著人的问题,白人和华人,其他人种的冲突问题,美国是拿宗教问题整别的国家的老手,但是他自己也有严重的种族问题,XX年到XX年新世纪以来,美国的种族仇恨组织由602个增加到926个,也就是说增加了54%。
欧洲现在普遍存在同伊斯兰教的冲突和矛盾的问题,我们中国做为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一个国家,是保持了总体上的宗教团结,民族和谐的一个局面,这个事实充分证明我们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其实践是正确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08年的拉萨事件,去年的新疆事件也表明这两个问题都不是民族宗教问题,但是都有民族宗教因素在起作用,我们要解决好我们国家的民族宗教问题,仍然是一个艰苦、复杂、长期的一个过程,对这个里面的问题,我们不能掉以轻心,我们的民族宗教的方针政策和实践是完全正确的,但是,时代的发展、社会的变化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变化在彻底带来了很多新的情况,所以我们的工作也要不断与时俱进,也要不断完善和发展,下面我讲几个问题:一、我们民族的基本情况和党关于民族工作的基本政策我们国家自古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现在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这个比例不大,但是民族自治地方行政区域的面积占我们全国总面积的64%,这个非常的大,我们21000公里的陆地边防线绝大部分是归于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现在还有一个新的趋势,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少数民族的人口在全国的分布范围不断在扩大,我们经常见到的就是西部的少数民族越来越多的到东部沿海地区来谋发展,少数民族中的散居人口的比例不断在提高,我们认为这是一个积极的、好的、值得鼓励的趋势,我们中华民族的东部本来就是一个小聚居、大散居,这是我们民族团结,打不散的一个重要原因,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这样一个势头我们认为是一个积极的势头,中国的民族的发展和世界的民族的发展有许多的共同之处,但是中国民族的发展有我们自已的特点,我这里概括为三个,我认为这三个特点是我们的特点同时也是我们的优势,一是中华各民族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众多的民族,在我们几千来的历史长河中尽管曾经多次发生过分裂,但是统一是国家的主流,秦朝以来是2100多年,统一的时间占1370年,占了三分之二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在我们国家的统一性不断增强的过程当中,少数民族开疆拓土、守卫国土,为中华总体的形成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为什么讲这个问题,因为我们过去的历史教科书是比较多的讲汉族在这方面的贡献,而我们现在要突出强调少数民族在这当中的贡献也是非常了不起的,比如说唐朝以后,曾经有过370多年的全国性的分裂,其间经历了五代十国,经历了北宋、南宋,北宋有一个统一,但是他只是中原这个部分的统一,对边疆的统一这方面是做得很差的,这个370多年的分裂是怎么结束的呢?是蒙古族主导的元朝结束的,把整个国土统一起来了,而且从元朝之后700多年,中国再也没有发生过南北并立、南北朝这样的重大的分裂。
南斯拉夫民族状况和民族政策

南斯拉夫地区概况原南斯拉夫地区概况。
现在至少属于6个国家。
如果包括科索沃,将是7个国家。
这7个国家原来共同属于南斯拉夫。
1995年的人口数量与人口密度。
斯洛文尼亚,面积2万平方公里,人口200万。
人口密度为100人每平方公里。
斯洛文尼亚民族约占83%。
少数民族有匈牙利族、意大利族和其他民族。
官方语言为斯洛文尼亚语。
居民主要信奉天主教。
斯洛文尼亚2007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16616欧元。
已经属于高度富裕国家。
克罗地亚,面积5.65万平方公里,人口480万。
从另一个地方看到这个国家有4 4 4 万人口(2006年7月),不知道哪个准确,人口怎么会越来越少。
人口密度为85人每平方公里。
主要民族是克罗地亚族(78.1%),其他为塞尔维亚族、穆斯林族、匈牙利族、意大利族、阿尔巴尼亚族、捷克族等。
官方语言为克罗地亚语。
主要宗教是天主教(信教人数占总人口的76.6%)。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简称波黑),面积5.11万平方公里,人口450万。
人口密度为88人每平方公里。
穆斯林族40%、塞尔维亚族30%、克罗地亚族17%、阿尔巴尼亚族、匈牙利族等。
伊斯兰教、东正教、天主教、基督教。
语言,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
穆斯林族主要用塞尔维亚语。
波黑由两个实体组成,即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纳联邦(中文又称穆克联邦)以及塞族共和国。
位于东北境的布尔奇科市不属于任何一个实体。
这是经过多年的战争,大家相互妥协的结果。
是南斯拉夫解体后,战争的主要产生地。
塞尔维亚,面积8.83万平方公里,人口980万。
人口密度为111人每平方公里。
官方语言为塞尔维亚语。
主要宗教是东正教。
塞尔维亚共和国包括伏伊伏丁那自治省和科索沃自治省。
2005年塞尔维亚共和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3273美元。
(包括科索沃,科索沃人口200万,面积1.09万平方公里。
科索沃人口密度183人每平方公里。
现在90%是阿族人,信仰伊斯兰教。
1930年大部分是塞尔维亚族人。
民族政策体系视野下的民族识别及其解读
民族政策体系视野下的民族识别及其解读
来仪;蔡华;卢天宝;肖灵
【期刊名称】《青海社会科学》
【年(卷),期】2011(000)006
【摘要】近几年来伴随着对中国民族政策的全面反思,民族识别成为其中一个争议焦点.鉴于前苏联、中国、前南斯拉夫、越南等国都同为社会主义国家、民族成为这些国家在国内的一种制度安排之客观现实,从特定的民族政策体系框架内对民族识别问题进行解读可以帮助我们从一个新的视角理解相关问题.
【总页数】7页(P106-112)
【作者】来仪;蔡华;卢天宝;肖灵
【作者单位】西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越南民主共和国中央民族委员会民族研究所;西南民族大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C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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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斯拉夫解体简史
■斯洛文尼亚
当上欧盟主席国
目前,斯洛文尼亚是原南斯拉夫各 国中的经济典范,它在这些国家中工业 化程度最高。
2004年,该国加入欧盟和北约, 2007年加入欧元区。今年,斯洛文尼亚 担任欧盟理事会轮值主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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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文尼亚首都卢布尔雅那鸟瞰
【国名】斯洛文尼亚共和国 (The Republic of Slovenia)
1990年底,美国中央情报局将一份南 斯拉夫局势的预测报告呈给正陷入海湾战 争僵局的布什总统。报告中说:“南斯拉 夫将在今后18个月内解体。”这一预测在 世界范围内掀起轩然大波,南斯拉夫当局 当即发表声明,提出强烈抗议和谴责,国 际舆论也大多认为这纯属无稽之谈。美国 在南斯拉夫局势处于微妙之际公布这份报 告决非善意,也并不是偶然。起初,国际 社会普遍对其预测表示怀疑,然而不到一 年的时间,局势的发展却应验了美国中央 情报局的说法。也有人说,正是这份报告 使得前南地区民族分裂主义分子感到鼓舞, 加快了他们分裂南联邦的行动。
■克罗地亚 员
2009年成为北约新成
克罗地亚在刚刚结束的北约峰 会上正式收到了邀请,有望明年成 为北约新成员。克罗地亚经济水平 在欧洲东南部(不包括希腊)是最 发达的,2007年人均GDP约1.5万美 元,超过了一些欧盟成员国,如罗 马尼亚和波兰。
■黑山
独立后首次举行总统选举
日前,黑山举行了2006年6月独立后的首次 总统选举,现任总统武亚诺维奇获胜。 从2006年开始,黑山经济每年以8% 的速度增长,是欧洲国家中吸引外来投资最多 的国家。黑山人均月收入目前达到300欧元。 4月3日,北约首脑会议期间,黑山加入 与北约的“强化对话机制”体系,标志着黑山 离北约的大门更近一步。
南斯拉夫的改革分析及其启示
南斯拉夫的改革分析及其启示一、对社会主义自治的艰难探索与国内日渐凸显的民族问题1945年,反法阵营中的那斯拉夫取得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同时全部领土得到了解放,宣布成立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是铁托。
与中国一样,二战刚刚结束,南斯拉夫便获得了苏联的大规模的援助,并效仿苏联,建立了一个高度集权的政府统治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
在这一阶段,南斯拉夫取得了战前没有过的成就,并积攒下了一定的基础与成果。
但与此同时,完全照搬苏联的经济管理体制也产生了日益凸显的问题与矛盾和弊端。
由于高度集权的政府经济统治模式,所有企业缺乏了自主权,在计划经济的模式下生产变得按部就班,工厂里面的工人缺乏了生产的积极性,导致经济发展停滞。
而在外交上,由于南斯拉夫不倾向于完全的依靠苏联,以至于在战后的与他国关系与双边关系的一系列问题上频繁的出现分歧与摩擦,并在后期将问题不断的扩大与清晰,双方在国际舞台上不断的出现冲突。
1949年后,在苏联的带头下,其他东欧国家同苏联一起撕毁了与南斯拉夫签订的合同,中断了与南斯拉夫的贸易,同时撤回了所有的重型工业与科技的专家援助,并切断了南斯拉夫迫切需要的各种资源与原材料。
同时在苏联的带领下,周边各个国家对南斯拉夫实行了经济封锁,对南斯拉夫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在内忧外患的基础上,铁托等南斯拉夫共产党人最终下定了改革的决心,抛弃了苏联模式,走自己的道路。
铁托认为,南斯拉夫的未来在人民的手中,在广大劳动人民的政治热情和积极的生产中。
有创造性的劳动人民才会帮助南斯拉夫度过目前困难的局面。
南斯拉夫便成为了最早突破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国家,南斯拉夫是社会主义阵营中进行改革的先驱。
铁托等共产党人提出了社会主义自治理论。
长期来看南联盟的社会主义自治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但还是产生了机械的推行,教条化的指挥等不切合实际的问题。
前南斯拉夫把解决民族问题的制度模式,不适当地延伸到党的组织方式上,对党进行了联邦式的改造。
共和国级党代会先于联邦级党代会召开,使党的方针政策的制定不再取决于南共联盟中央,而取决于地方。
南斯拉夫社会主义发展特点
邵顺龙 产业经济学 201120802011 潘沈仁 产业经济学 201120802009 徐业傲 产业经济学 201120802015
概述部分
历史上的南斯拉夫
1945年,铁托领导的南斯拉夫共产党,击败法西斯,宣布建 立南斯拉夫民主联盟 1946年更名为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行联邦制,由塞尔 维亚、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马 其顿、黑山6个共和国组成 1963年,又更名为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简称“南 联邦”)。 1992年,“南联邦”解体,未独立的塞尔维亚、黑山等两个 加盟国组成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简称“南联盟” 2003年,改名为塞尔维亚和黑山,简称“塞黑”,取消“南 斯拉夫”这一名称 2006年,黑山经由公民投票脱离联邦,“塞黑”解体。 此 举标志着南斯拉夫联盟的完全解体。
社会主义阵营之外的社会主义国家
苏联战后的大国主义强权政治,使南斯拉夫 产生了一定的抵触情绪。而后,苏共将南斯 拉夫定位为“完全退化为法西斯主义并投入 了帝国主义阵营”,“是一个间谍集团”, 并将其开除出情报局。 从此苏共走上一条不结盟的道路。
南斯拉夫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区域发展不平衡
在铁托领导下,南斯拉夫进行了一系列的政治经济 改革,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果。直到1976年,全国 有36%的人民拥有自己的汽车,每1.8个家庭拥有一 台电视,每2.1个家庭拥有一部冰箱,所有7岁到15 岁的儿童都可以免费受到8年义务教育,虽然和发 达的西方国家相比还是落后了一些,可是相比同一 时期的社会主义国家,南斯拉夫人民的生活是充裕 的。 但是南斯拉夫的地区贫富问题一直非常严重,最发 达的斯洛文尼亚与邻国奥地利、意大利经济水平相 近,而马其顿、科索沃则是欧洲最贫穷的地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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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苏联与前南斯拉夫民族政策的比较郭永学2011-2-24 23:42:17 来源:《东欧中亚研究》2000年第4期原苏联和前南斯拉夫都是民族关系非常复杂的社会主义国家。
在无产阶级政党夺取政权以后,这两个国家都选择了联邦制作为国家结构的主要形式和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
两国民族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表现出了很大的独立性,受外界影响较少,具有一定的典型价值。
就这两个国家的民族政策加以对比考察研究,对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历史条件下的民族问题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苏南两国的民族政策进行比较分析。
一联邦体制的异同原苏联和前南斯拉夫所实行的是以民族为特征的联邦制,这是由若干享受有主权的民族国家联合起来组成统一国家,同时又使每一联邦主体单位保持其基本的政治完整性的一种制度或国家结构形式。
苏联与南斯拉夫在实行联邦体制方面都具有如下特点:第一,组成联邦的各联邦主体单位是一些以主体民族命名的民族共和国。
苏联由俄联邦、乌克兰、白俄罗斯、格鲁吉亚等15个加盟共和国组成,南斯拉夫由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马其顿等6个民族共和国及两个准联邦单位(自治省)组成。
第二,两国都是建立在承认民族自决权原则基础之上的、各个平等民族之间的自愿联合,各共和国都有加入和退出联邦制国家的法定自由。
1922年《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成立宣言》中声明:“保证每个共和国有自由退出联盟的权利,保证现有的或将来产生的一切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都可以加入联盟”1。
1946年颁布的南斯拉夫第一部宪法规定: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是“建立在自治权包括分立权基础上的自愿在联邦国家共同生活的各平等民族共同体”2。
第三,两国都是具有“双重主权”的国家。
1924年苏联宪法规定,各加盟共和国均为主权国家,依据苏联宪法原则制定自己的宪法,独立行使其国家权力;联盟中央在全苏行使外交、国防、外贸、交通、邮电等方面的权力,其他经济、财政、内务、司法、文教等方面国家管理权归各加盟共和国独立行使。
仿效苏联宪法制定的1946年南斯拉夫宪法关于“双重主权”也有大体类似的规定。
第四,两国的议会都实行两院制,分设联盟(联邦)、民族两院。
其中民族院又都实行民族代表比例制。
两国宪法都规定,民族院与联盟(联邦)院在立法方面拥有同等权力,以利于对国内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各民族的特殊利益均给予应有考虑。
两国在联邦体制的具体内容上,主要是在联邦中央与共和国之间的权限划分上,即集权与分权的问题上,有着明显的差异。
两国成立之时,都在特定的条件下形成了集权主义的政权形式。
但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中央集权制在这两个国度遇到了截然相反的命运。
苏联成立10余年之后,随着苏维埃政权的巩固、国家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的实现,联共(布)党内形成了高度集中的领导体制。
党内集权制的加强决定了联邦体制上的集权倾向的强化。
1936年通过的苏联宪法,其中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重新规定了联盟国家与加盟共和国之间的关系。
这部宪法使联盟中央拥有了组织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管理全联盟性银行和全联盟性企业、批准加盟共和国内自治共和国和自治州的组成等权限,形成了高度集中的联盟部门管理体制;该宪法规定加盟共和国必须“完全依据苏联宪法而制定该加盟共和国宪法”,“凡遇加盟共和国法律与全苏联法律相抵触时,均以全苏联法律为准”3,大大提高了联盟国家法定地位。
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的形成,使联邦制严重变形,加盟共和国的自主权名存实亡。
南斯拉夫的联邦制国家成立之初,也像苏联30年代中期一样,形成了中央集权的政治经济体制,国家管理职能高度集中于联邦中央。
1948年情报局事件之后,南斯拉夫走上自治社会主义道路,否定了权力过于集中的斯大林体制,削弱联邦中央对各地的统一领导,一步步向各共和国放权。
为了贯彻民族平等,1974年宪法规定,在联邦议会讨论和决定重大经济决策时,实行“协商一致”的原则,联邦中央不征得所有共和国和自治省的同意不得作出有关决定,每个共和国和自治省都可一票否决联邦中央的决议。
联邦议会和政府从70年代起实际上已经变成了各共和国和自治省利益的协调机构。
二民族干部政策的异同两国都注重对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实行由熟悉民族语言、风俗和生活方式的干部管理民族地区事务的政策。
1923年俄共(布)十二大通过的决议规定:“各民族共和国和各民族区域的机关主要应由熟悉各该民族的语言、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的当地人组成”4。
苏联的各少数民族在各级苏维埃和政府中都有自己的代表,他们同俄罗斯人一样享有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
在70年代中期,苏联各加盟共和国高层党政领导干部中,当地人所占的比例一般为70~90%。
南斯拉夫把实行“平等的干部政策”视为保障民族平等政策实施的重要方面。
在南共联盟中央文件和几部联邦宪法中,都对这一问题作了特意规定。
在联邦机构的人选上,非常注重各共和国、各民族的成分。
从60年代后期起,联邦主席团、联邦执行委员会等机构的成员都是由各共和国和自治省按照平等分配的名额选派的。
南共联盟中央机构人选也体现了民族平等的原则,由各共和国、自治省选派相应数量的代表组成中央主席团和中央委员会。
各共和国领导干部的选用同样注意到民族成分,如70年代末波黑共和国主席团的成员由塞、克、穆三个民族按平等数量组成,共和国共盟的三个主要领导职务也分别由以上三个民族的干部担任。
苏南两国在民族干部的任命和使用上,区别是非常明显的。
与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相适应,苏联的高级干部任用权控制于中央。
各加盟共和国党的领导人兼任共和国国家领导人,他们既要绝对服从苏共中央的领导,又要绝对服从联盟中央的领导。
苏联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做法是,由本民族的干部担任共和国党的领导班子的第一把手,共和国党中央第二书记则由苏共中央指派俄罗斯人担任,并掌握该共和国的实际决策权,他们被西方人称为是由俄罗斯派来进行监督和控制的“总督”5。
从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到各州、区,各级党组织和政权机构都存在这种俄罗斯人幕后操纵的局面。
为了使民族地区完全处于苏共中央的控制之下,苏联领导人还经常按照自己的意愿,对民族地区干部随意处置和撤换。
如30年代中期肃反扩大化时和赫鲁晓夫统治后期,都发生了大规模清洗、撤换共和国党政领导干部的现象。
非俄罗斯人进入全苏党政高级官员的机会很少。
70年代后期,在苏共中央政治局13个成员中,非俄罗斯人只占3人。
南斯拉夫联邦中央对于各共和国领导班子的控制和影响,比起苏联来说要小得多。
在权力分散方针之下,各共和国党政领导班子拥有相当大的、独立的行政权和人事权。
在60、70年代,由于各共和国自主权力大,人们更愿意在共和国的党政机关就职而不愿到联邦中央去,这就使地方政府比联邦机构吸引和掌握了更多富有才干的干部6。
南共联盟中央和联邦机构的干部由共和国选派并向本共和国负责,在多数情况下他们都听命于本共和国,在南共联盟中央和联邦机构中代表本民族的利益。
这在80年代是造成联邦政府大政方针久议难决的重要因素。
三民族经济政策的异同大力发展民族经济,是消灭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的最基本内容。
苏联政府重视发展民族经济,从财力、物力、人力、技术诸方面对民族地区进行支援。
使落后民族地区的经济增长速度大大高于经济发达的中部和西部地区,各共和国之间的经济差距明显缩小。
在苏联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各民族地区工业发展速度比中部老工业区的发展速度高出1.5倍。
中亚一些共和国的工业产值在50年间增长了几百倍。
南斯拉夫同样实行帮助落后民族发展经济的政策。
这主要体现在联邦投资政策的倾斜上:起初是将联邦政府所控制的投资基金较多分配到科索沃等落后地区,1965年改设不发达地区基金,由各共和国上缴1.9%的财政收入给联邦政府,以支援不发达地区的经济建设。
由于南斯拉夫联邦政府的经济权限远不如苏联政府那么大,因此支援落后民族地区的力度较弱,所取得效果也差得多。
在支援落后地区发展经济问题上,两国都力图人为地“拉平”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不注重调动受援地区发展自身经济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使受援地区在取得经济进步的同时也助长了消极依赖的倾向,并使提供援助的发达地区感到“吃亏”,使其与受援助的落后地区之间的民族矛盾逐步尖锐起来。
苏联受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影响,联盟中央在规划和建设中片面强调联盟国家利益,忽视各民族和地方利益,中央统得过死,限制了各加盟共和国经济发展的活力;联盟中央片面强调“区域分工,和“经济专门化”,导致许多不发达共和国经济结构单一化和畸形发展,成为原料和初级产品生产基地,丧失了发展本地区经济的固有优势,严重地损害了民族的经济利益。
联盟中央各部门经常不与一些共和国商量就在其境内上马一批中央型企业,只顾发掘当地资源,给后者带来了移民、失业、环境污染等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和生态问题。
这种经济政策使不发达的共和国感到在联盟中处于不平等地位,滋长了强烈的不满情绪。
南斯拉夫与政治上的权力分散相一致,形成了过于分散化的经济体制。
50年代初期以后南斯拉夫不断进行改革,把几乎全部经济管理权都下放到各共和国,使共和国成了经济发展的独立单位,形成了“经济民族主义”。
全国的统一市场变成了8个相对封闭的地方市场,甚至像铁路、电信、邮政等必须统一的行业也被人为地分割开来,实际上破坏了联邦国家统一的物质基础,联邦中央渐渐失去了宏观经济调控能力。
掌握着经济权力的各共和国极力维护本民族的经济利益,与联邦中央争投资保税收,经济利益的磨擦成了各民族间争吵的主要内容和困扰民族关系的主要难题。
四民族文化政策的异同苏联成立初期,党和苏维埃政府提出了在苏维埃基础上发展苏联各民族文化的政策。
斯大林指出,苏维埃文化的“内容是无产阶级的,形式是民族的”7。
在这种政策的推动下,苏联政府帮助48个民族创造了自己的文字,在许多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了扫盲运动,用数十种民族语言文字教学和出版报刊书籍,帮助落后的少数民族建立起本民族的知识分子队伍,使苏联各民族的文化空前繁荣起来。
苏联在30年代以后民族文化政策逐渐背离了马列主义的原则,走向了大民族文化沙文主义的道路,企图通过人为手段,迅速消除各民族文化之间的差距,以达到民族同一的目标。
苏联当局以俄罗斯为中心解释和发展苏联文化,用文化单一化取代了民族文化多样化的政策,对其他民族的文化采取虚无主义的态度加以否认和抹杀,对歌颂本民族历史和文化传统的少数民族干部和知识分子进行迫害,用行政手段强制性地推广俄语。
这种错误的文化政策伤害了各民族人民的自尊心,起到了破坏族际关系、加深民族隔阂和敌对情绪的恶劣作用。
南斯拉夫一直重视发展各民族的文化,建国后颁布的几部联邦宪法都强调了这一点。
如1974年南斯拉夫宪法规定:“保障每个民族为了行使表达自己的民族性和文化的权利,自由地使用自己的语言和文字,发展自己的文化,并为此而建立组织并享受宪法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