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试行
饭店杀虫作业管理制度

饭店杀虫作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饭店食品安全和顾客的健康,有效管理杀虫作业,提高饭店整体的整洁卫生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饭店内部的杀虫作业管理,包括餐厅、厨房、储存间等各个部门。
三、责任部门1. 饭店总经理:全面负责饭店内杀虫作业管理工作,并落实相关政策和制度。
2. 饭店卫生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杀虫作业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 饭店保洁人员:负责协助卫生部门进行杀虫作业管理,保证饭店整洁卫生。
四、杀虫作业管理制度1. 食品安全优先在进行杀虫作业时,务必保证食品安全,避免杀虫剂残留在食品中。
2. 杀虫作业人员杀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资质证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 常规检查定期对饭店进行杀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饭店内没有害虫滋生。
4. 定期清洁保持饭店的清洁卫生是预防害虫滋生的关键,定期进行清洁工作,减少害虫藏身之地。
5. 害虫监控饭店定期进行害虫监控,掌握害虫种类和数量,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6. 杀虫剂使用选择安全有效的杀虫剂,并在非营业时段进行喷洒,确保人员安全和食品安全。
7. 存储管理储存杀虫剂时,必须单独存放,并标注清晰,防止混淆和误用。
8. 废弃物处理杀虫作业产生的废弃物必须经过专门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9. 记录备案饭店必须对杀虫作业进行详细记录和备案,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
五、违规处理对违反杀虫作业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按照饭店规定进行处理,严惩不贷。
六、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生效。
以上为饭店杀虫作业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认真执行,共同维护饭店的整洁卫生环境,保障顾客的健康和安全。
杀虫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确保杀虫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因杀虫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害、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杀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杀虫、害虫防治、虫害监测等。
三、管理职责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杀虫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并监督执行情况。
2. 使用部门负责执行杀虫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确保杀虫作业安全。
3. 作业人员负责按照杀虫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进行操作,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杀虫安全管理制度1. 作业前准备(1)了解杀虫剂的种类、性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2)熟悉杀虫工具、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3)佩戴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眼镜等。
2. 作业过程中(1)严格按照杀虫剂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剂量和浓度。
(2)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口,防止药剂吸入体内。
(3)作业过程中,保持通风良好,防止中毒。
(4)作业区域应设立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 作业后处理(1)作业完毕后,立即关闭杀虫剂阀门,回收剩余药剂。
(2)对作业工具、设备进行清洗、消毒。
(3)作业人员应立即更换防护用品,并清洗双手。
4. 急救措施(1)如发现有人中毒,立即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新鲜处,松开衣领,保持呼吸道畅通。
(2)如中毒者意识不清,立即拨打急救电话。
(3)根据中毒症状,给予相应急救措施。
五、杀虫安全流程1. 制定杀虫计划: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杀虫作业的时间、地点、范围和人员安排。
2. 作业前培训: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3. 作业准备:检查杀虫剂、工具、设备等,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4. 作业实施:按照杀虫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进行操作。
5. 作业结束:清理现场,回收剩余药剂,清洗工具、设备。
6. 跟踪监测:对杀虫效果进行跟踪监测,确保杀虫作业达到预期效果。
7. 汇报总结:对杀虫作业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除虫灭害管理制度范文

除虫灭害管理制度范文除虫灭害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除虫灭害工作,确保人身安全与健康,维持环境卫生与整洁,保护公共利益,应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个人从事除虫灭害相关工作。
第三条除虫灭害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注重科学技术与社会公众的结合,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为保证除虫灭害工作的顺利开展,应成立除虫灭害管理小组,负责工作计划的制定和领导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第五条鼓励利用生物方法、物理方法、化学方法等多种手段进行除虫灭害,提倡生态友好型的治理方式。
第二章危险性评估与防护第六条除虫灭害工作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时,应租用符合要求的专业公司执行。
第七条在进行除虫灭害工作前,应进行危险性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目标害虫的特点、散布范围和数量、治理手段的选择等。
第八条除虫灭害工作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除虫灭害药剂和设备,并应根据作业环境和实际情况选择符合要求的防护设备。
第九条除虫灭害工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了解危险性评估结果和防护要求,并熟练掌握操作技巧。
第十条除虫灭害工作现场应清理干净,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限制非工作人员的进入。
第三章治理方法与要求第十一条除虫灭害工作中应优先选择非化学治理方法,如采用生物控制、热处理、物理杀灭等方法。
第十二条当非化学方法无法达到预期效果时,可以使用化学治理方法。
药剂的选择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
第十三条化学治理方法使用前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计划,包括使用药剂的种类和数量、施工方法和时间、防护措施等。
第十四条除虫灭害工作应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损害,特别是对生态环境和水体的影响需格外注意。
第十五条除虫灭害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工作评价和效果检查,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工作制度。
第十六条除虫灭害工作应依法纳税,遵守相关环境保护法规。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除虫灭害工作应定期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按要求整改。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及相关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直至刑事责任。
杀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杀虫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杀虫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控制杀虫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杀虫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营者。
第三条杀虫安全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责任制,实行科学管理,确保杀虫安全。
第四条杀虫服务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杀虫作业,并依法取得相关证照。
第五条杀虫服务单位应当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杀虫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杀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保障杀虫作业的安全。
第二章杀虫安全管理第七条杀虫服务单位应当制定杀虫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目标、作业范围、作业方法、安全措施等内容,并报经相关部门备案。
第八条杀虫服务单位在进行杀虫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勘查,了解和掌握作业现场的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第九条杀虫服务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杀虫剂对人体、动物和植物造成危害,确保杀虫剂的使用安全。
第十条杀虫服务单位在进行杀虫作业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杀虫剂泄露、溢出,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第十一条杀虫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杀虫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和处理的制度,确保杀虫剂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杀虫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事故处理第十三条杀虫服务单位应当及时报告事故,并按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十四条杀虫服务单位应当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报经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杀虫服务单位应当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杀虫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对杀虫服务单位进行安全评价,评估其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八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杀虫剂的监督管理,确保杀虫剂的质量和安全。
除虫灭害安全管理制度

除虫灭害安全管理制度
一、清洁人员每天清除所有区域内一切可孳生、藏匿老鼠和害虫的脏水、废水、垃圾等。
清除害虫孳生地,保持厂区环境卫生。
二、每天检查捕蝇笼、粘鼠板及其他防虫、防蝇设施,及时处理死鼠、蚊、蝇。
三、在排污处、垃圾箱周围、下水道喷洒灭蚊蝇药水。
及时更换非生产区域内的捕蚊蝇、捕鼠设施的诱饵。
四、诱饵必须固定在诱饵站的支架上,或是设计上诱饵不能被小动物移动或被雨水冲走。
五、功能间内设置灭蝇灯,厂房的窗户设有纱窗,防止蚊蝇进入。
车间下水道排水口安装网罩,防止蚊蝇、虫鼠进入车间。
六、库房内可使用粘鼠板、捕鼠器、粘蝇纸等,粘鼠板沿墙根放置,间隔不超过1米。
不允许使用任何形式的虫药或鼠药。
七、粘鼠板必须定期更换,以保证灭鼠的效果。
八、灭蝇灯的安装位置不能位于暴露产品、加工设备或包装物的正上方。
九、定期对灭蝇灯进行清洁,避免死虫堆积影响灭蝇效果。
灯管每3个月更换一次,更换时做好记录。
十、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检查捕蝇笼、粘鼠板及其他防虫、防蝇设施,及时处理死鼠、蚊、蝇。
及时更换生产区域内的捕蚊蝇、捕鼠诱饵。
公司杀虫管理制度

公司杀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员工健康和公司财产安全,保护自然环境,提高公司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杀虫管理制度是公司为了预防和控制害虫,维护公司环境卫生,保障员工健康和公司正常生产秩序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杀虫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公司环境卫生和员工健康。
第四条公司杀虫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场所,包括办公楼、车间、仓库、休息室、餐厅等所有场所。
第五条公司杀虫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起草,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杀虫管理责任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公司的杀虫工作,定期组织对公司各场所的害虫情况进行检查,制定相关防治方案,并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公司杀虫管理制度,对所属部门的环境卫生负责,保证所属部门的杀虫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第八条公司全体员工要积极主动参与公司的杀虫工作,如发现害虫问题及时上报,配合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第九条公司将对各部门的杀虫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出色的部门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到位的部门进行批评教育,直至进行处罚。
第十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对员工进行杀虫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害虫防治的认识和意识。
第三章杀虫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公司将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包括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生物防治等多种手段对害虫进行防治。
第十二条对于常见的害虫,公司将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杀虫处理,对一些特殊的害虫问题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公司将定期对公司内的各种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清理杂草垃圾,保证环境卫生,减少害虫滋生。
第十四条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卫生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保证员工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卫生。
第十五条公司将建立完善的杀虫记录档案,对每次的杀虫工作进行记录,包括处理时间、处理人员,处理方法等内容,以备查验。
第十六条公司将对员工进行定期体检,保障员工的健康安全,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健康问题。
消杀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消杀安全作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及顾客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形象,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消杀作业的员工。
三、安全责任1.公司负责制定消杀作业相关制度和规章制度,提供必要的工作装备、消杀药剂及器材。
2.消杀作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对于发现的不安全行为或环境,应立即上报给上级和安全管理部门。
3.消杀作业员工应接受安全培训,熟悉并掌握消杀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4.每个消杀作业员工都有权利拒绝非法、不安全或不合理的工作安排,并有权向上级和安全管理部门反映和申诉。
四、安全控制1.消杀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并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在作业过程中,应注意个人卫生,避免交叉感染。
2.消杀作业人员应使用符合标准的杀菌药剂和器材,并按照正确的方法使用和存放,避免污染环境和危害人体健康。
3.消杀作业人员应确保通风良好,遵守有关消杀作业场所的相关规定,避免因缺氧、中毒或其他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
4.消杀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消杀器材,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性能。
5.消杀作业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规定,不得在非工作时间进行消杀作业,以免造成他人的困扰和安全隐患。
五、应急处理1.消杀作业人员在遇到紧急事故或突发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并在第一时间报警。
2.消杀作业人员应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当发生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时,应及时进行紧急救助,并通知上级和安全管理部门。
3.消杀作业人员在遇到可疑物体、设备故障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上报给上级和安全管理部门,并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六、惩罚与责任追究1.对于违反消杀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或辞退等。
2.对于因员工违反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导致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将追究员工的法律责任,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赔偿相应的损失。
杀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杀虫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杀虫工作的员工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杀虫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杀虫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进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杀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杀虫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杀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设立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杀虫工作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安全培训与教育第七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杀虫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杀虫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九条对从事杀虫工作的员工进行年度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适合从事杀虫工作。
第四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条杀虫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第十一条使用杀虫剂前,必须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杀虫剂的性质、用途、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杀虫剂使用过程中,严禁吸烟、饮食、喝水,并保持良好的通风。
第十三条非杀虫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杀虫作业现场。
第十四条使用杀虫剂时,应远离人体、食品和水源,避免直接接触皮肤和吸入蒸气。
第十五条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防护用品,妥善处理剩余杀虫剂。
第五章事故处理与报告第十六条发生杀虫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并迅速上报安全办公室。
第十七条安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八条事故处理结束后,应进行总结分析,提出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办公室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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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 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厂企业标准QB/CYSC G HJ104-2011 杀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试行)2011-01-01发布 2011-01-01实施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厂发布目次目次 (01)前言 (02)文件修订状态 (02)1目的和适用范围 (03)2规范性引用文件 (03)3术语和定义 (03)3.1熏蒸杀虫 (03)4职责 (03)4.1物资管理科 (03)4.2作业所在区域部门 (03)4.3人力资源科 (03)4.4安全管理科 (03)5安全控制要求 (03)5.1杀虫作业相关方管理 (03)5.2烟叶熏蒸杀虫安全管理要求 (04)5.3车间与环境治理杀虫 (06)5.4监督与检查 (06)6相关记录 (06)7附录 (06)《熏蒸杀虫作业准备检查表》 (08)附录A(规范性资料)附录B(规范性资料)《熏蒸杀虫作业结束和恢复记录》 (09)附录C(规范性资料)《熏蒸杀虫临时开仓审批表》 (10)前言本办法依据GB/T19001-2008 idt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参照GB/T15496-2003《企业标准体系要求》与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结合工厂实际运作情况编制。
本标准是第一次发布,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程序由四川烟草工业公司成都分厂提出。
本程序由安全管理科起草。
本程序由企业管理办公室归口。
本程序起草人:张辉本程序审核人: 孔晓龙本程序批准人: 甘忠德文件修订状态杀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开展杀虫作业活动时的基本安全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各类杀虫作业的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包括烟叶熏蒸杀虫、车间和环境治理杀虫。
2规范性引用文件YC/T 209-2009《烟草加工过程害虫防治技术规范》YC/T 301-2009《储烟虫害治理磷化氢与二氧化碳混合熏蒸安全规程》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行业熏蒸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2008)QB/CYSC G HJ013-2011《安全检查及内部审核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3.1熏蒸杀虫:特指在烟叶库实施的烟叶定期杀虫,采取的方式是熏蒸法;实施的范围不包括烟叶周转库。
4 职责4.1物资管理科负责组织各类杀虫作业的实施,并对其安全作业进行监督管理。
4.2作业所在区域部门:负责配合实施杀虫作业,并对现场安全进行管理。
4.3人力资源科:负责组织对熏蒸杀虫库房相关作业人员的专项培训。
4.4安全管理科:负责对杀虫作业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 安全控制要求5.1杀虫作业相关方管理5.1.1杀虫相关方选择由上级公司负责;物资管理科负责,安全管理科参与,对相关方提供的项目资料进行核对。
5.1.2相关方及其作业人员资质应满足以下要求:a)承揽方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其中熏蒸杀虫的承揽方注册资金应在100万元以上。
b)主要负责人具有国家安全监督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相关操作人员应有危险化学品操作证书,以上各类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c)承揽方应当有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至少提供杀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杀虫作业技术方案、操作规程、残渣处理方案、事故应急预案等。
5.1.3工厂内部参与熏蒸杀虫作业的人员,包括成品库保管、搬运等人员,每年由人力资源科组织,物资管理科和安全管理科配合,至少组织一次熏蒸杀虫知识培训,培训应列入培训计划,并保存记录。
5.2烟叶熏蒸杀虫安全管理要求5.2.1 烟叶熏蒸杀虫作业由负责作业的相关方根据合同要求制定年度总体方案,由上级公司审批后实施。
5.2.2 每次作业前,物资管理科和安全管理科负责对相关方具体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核,经工厂仓储物资主管领导批准后,报上级公司备案后,实施杀虫;实施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行业熏蒸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YC/T 301的要求。
5.2.3每次熏蒸杀虫作业前,作业相关方负责到物资管理科办理《外协施工联系单》,分送物资管理科、安全管理科、作业现场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场作业,物资管理科负责在作业前对相关方的负责人或安全员进行交底,填写《外协施工服务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单》,并要求其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保存交底记录,具体执行《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
5.2.4安全管理科负责组织,物资管理科和作业相关方编制熏蒸杀虫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组织物资管理科和涉及的现场部门进行一次演练,具体执行《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办法》。
5.2.5作业相关方在每次作业前向作业库房通报作业时间和熏蒸杀虫相关安全注意事项;熏蒸杀虫作业前,物资管理科作业主管人员及专兼职安全员、作业区域主管人员及专兼职安全员应到现场,对现场准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填写《熏蒸杀虫作业准备检查表》,检查内容应包括:a)是否禁止在夜间或台风、暴雨等恶劣气象条件下进行熏蒸或散气作业。
b)作业相关方在作业现场是否配置专职安全管理员。
c)作业现场是否有熏蒸杀虫作业现场应急处置预案。
d)熏蒸作业区周围是否设置警戒线和有毒警示标志,任何与熏蒸作业的无关人员禁止进入现场,是否设立专用的危险品暂存区域,悬挂警示标示,采取整栋库房密封投药熏蒸方式,是否在库房周围设置警戒线,设立有毒警示标志。
e)熏蒸作业前是否有专人负责清点作业人员,确定人员全部撤离仓库后方可作业。
f)投药前作业相关方是否负责对仓库内的烟感报警器、温湿度传感器、温湿度调节装置等设备设施进行密封处理,以避免腐蚀。
g)非本工种人员,是否不得动用现场的机器设备和药品,不得无故在害虫防治作业的区域附近逗留,防止意外事故。
h)作业现场是否由专人负责对药品储存、取用和搬运进行管理。
5.2.6作业过程中,物资管理科负责对作业相关方进行监督,包括以下内容:a)熏蒸使用的化学药剂必须符合要求,有清楚的标签和使用说明,不得使用溴甲烷及未经国家允许的其他药剂进行熏蒸杀虫。
b)从仓库封闭到充分散毒前,要设立专人值班,进行24小时巡回检查,无特殊情况禁止任何人进入危险区域;c)分药、施药、检查、散气和处理残渣等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配戴与磷化氢等有毒气体性质相匹配的过滤式或隔离式防毒面具,穿戴专用工作服、手套,严禁不戴或使用无效防毒设备进行熏蒸作业;防毒面具应有合格有效期标志。
d)熏蒸作业人员必须有专人进行监护,严禁单人操作分药、施药、检查、散气和处理残渣等工作。
e)对熏蒸过程磷化氢气体浓度等情况进行即时技术监测,有异常现象要及时调整技术参数并保留过程相关数据。
5.2.7作业结束时,物资管理科负责监督作业相关方下列工作:a)熏蒸作业完成,应通过充分散气并确认烟叶不含有毒物质残留,作业相关方负责现场通风,并对现场有毒物质浓度、各种参数进行检测,清点熏蒸药品消耗和结余数量,作业相关方应由2名操作人员和熏蒸作业负责人签字,将熏蒸药品消耗和结余数量、检测结果报物资管理科现场主管人员确认,形成《熏蒸杀虫作业结束和恢复记录》,确认作业条件安全时方可取消警戒,恢复工作。
b)及时做好全部药剂回收入库工作;对于药剂残渣、包装物、盛放器皿、防护用品等由作业相关方进行回收处理,不得私自倾倒或存放在现场。
5.2.8作业方案批准实施后,应尽量避免临时开仓;确需临时开仓,应符合下列要求:a)临时开仓原则:初始投药4天内,严禁临时开仓。
b)由于生产计划紧急需求,需要临时性开仓时,需求部门必须书面提出申请,填写《熏蒸杀虫临时开仓审批表》,由需求部门的主管领导签字确认,交物资管理科和安全管理科审核,并报分厂安全主管领导和仓储主管领导同时批准,并报上级公司备案。
c) 临时开仓由物资管理科负责通知作业相关方,制定相应的临时措施和应急措施,报物资管理科和安全管理科审批后,方可实施。
d)临时开仓的开仓要求,与正常结束开仓要求相同。
5.2.9熏蒸杀虫的磷化铝等,使用后由作业相关方带回,不得在工厂现场存放,临时存放时,应有专用库房并安装双门双锁,专人管理并执行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领用的五双制度,严防遇水燃烧。
5.3车间和环境治理杀虫5.3.1物资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对卷烟生产现场和其他区域的环境治理杀虫;杀虫由作业相关方进行,相关方的选择由上级公司确定,相关要求同熏蒸杀虫。
5.3.2作业应符合YC/T 209的要求,作业相关方每次作业前,由物资管理科负责对其杀虫方案进行审核,对其作业活动进行监督,包括:a)杀虫应选择高效环保的杀虫剂,对选择的杀虫剂,应收集并保存其化学特性表(MSDS)。
b)生产区域封闭杀虫应在生产区域停产期间进行,并制定生产区域杀虫方案。
c)作业区必须设立杀虫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杀虫作业前应有专人负责清点作业人员,确定无关人员全部撤离方可实施作业。
d)杀虫密封期完成后,应对杀虫区域进行通风4小时以上,方可撤销警戒。
e)杀虫作业完成后,应组织现场清理,确认无危险后,由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组织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撤销警戒,恢复工作,并及时做好全部药剂回收入库工作。
5.4监督与检查安全管理科负责对工厂杀虫作业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杀虫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抽查,并保存记录,在每月的厂级综合安全检查中,对杀虫作业的相关记录、资料进行检查,具体执行《安全检查及内部审核管理办法》。
6 相关记录7 附录附录A(规范性资料)《熏蒸杀虫作业准备检查表》附录B(规范性资料)《熏蒸杀虫作业结束和恢复记录》附录C(规范性资料)《熏蒸杀虫临时开仓审批表》熏蒸杀虫作业准备检查表QB/CYSC G HJ104-A熏蒸杀虫作业结束和恢复记录QB/CYSC G HJ104-B熏蒸杀虫临时开仓审批表QB/CYSC G HJ104-C(标准终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