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预防与应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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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应急预案

劳动争议案件应急预案

一、背景为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组织架构1. 成立劳动争议案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理工作。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企业等相关部门成立应急处理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应急处理措施。

三、应急处理原则1. 预防为主,积极应对。

及时发现、报告、处理劳动争议案件,防止矛盾激化。

2. 公正、公平、公开。

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

3.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应急处理工作迅速、高效。

4. 协同配合,共同推进。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企业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四、应急处理措施1. 报告与预警(1)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企业等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劳动争议案件报告制度,对发现的劳动争议案件及时报告。

(2)对可能引发群体性劳动争议的事件,应提前预警,制定应急预案。

2. 应急响应(1)接到劳动争议案件报告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3. 调查与调解(1)应急处理工作组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查,核实事实。

(2)根据案件情况,组织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4. 法律援助(1)对因经济困难无法承担诉讼费用的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

(2)协助劳动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信息公开与宣传(1)及时公开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劳动者法律意识。

五、应急处理保障1. 人力资源保障。

确保应急处理工作组成员充足,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2. 资金保障。

为应急处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3. 物资保障。

储备应急处理所需物资,确保应急处理工作顺利开展。

劳资纠纷之防范及应对策略

劳资纠纷之防范及应对策略

做好善后工作,预防类似纠纷再次发生
总结词
善后与预防
详细描述
在解决劳资纠纷后,要认真总结经验 教训,做好善后工作,避免类似纠纷 再次发生。同时,要加强预防措施, 提高企业管理和员工培训水平。
04
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欠薪纠纷
总结词
欠薪纠纷是劳资纠纷中最常见的一种,通常由于雇主未能按时支付员工的工资或拖欠工 资而引发。
劳资纠纷的常见原因
劳动合同不明确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础,如 果合同内容含糊、条款不清晰, 容易导致双方理解不一致,产生
纠纷。
薪酬待遇问题
薪酬待遇问题是劳资纠纷最主要的 成因之一,包括工资低于行业标准 、加班无加班费等。
工伤赔偿问题
如发生工伤事故,如果赔偿标准不 明确或处理不当,也容易引起纠纷 。
02
确保劳动规章制度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法定程序 ,并经过公示告知员工。
规范用工合同条款
制定格式化的劳动合同,确保合同条 款规范、完整,包括工作内容、薪酬 待遇、社会保险等关键信息。
确保劳动合同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 定,遵循法定程序,并经过审查和备 案。
提高员工法律意识
加强员工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 力。
此类纠纷可能会导致员工的不满和焦虑,影响员工的工作 积极性和效率,甚至可能引发员工罢工或集体维权等极端 行为。对于此类纠纷,雇主应当严格按照法定标准为员工 缴纳社会保险和提供福利保障,并积极与员工协商解决争 议。
05
经验总结与建议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
提高员工法律意识
通过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 工的法律意识和知识水平,让他们了解自己 的权利和义务,减少违法行为的产生。

劳动纠纷应急预案

劳动纠纷应急预案

劳动纠纷应急预案一、引言劳动纠纷是在劳动关系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它对雇主和雇员双方都会带来严重的影响。

为了更有效地处理劳动纠纷,制定和实施一套应急预案是必要的。

本文将提出一份劳动纠纷应急预案,旨在帮助双方及时、公正地解决产生的纠纷,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二、预案内容1.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为了及时了解并解决劳动纠纷,雇主和雇员需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

双方应指定专门的沟通人员,并确定明确的沟通渠道,如电话、邮件等。

双方应互相尊重对方的观点,倾听对方需求,并在矛盾和纠纷出现时及时响应。

2. 设立独立的调解委员会为了公正地处理劳动纠纷,建议设立独立的调解委员会。

该委员会应由双方各自推荐的代表组成,以及第三方中立人士。

委员会成员应接受相关法律和劳动法规的培训,并具备丰富的调解和仲裁经验。

这样可以确保纠纷的公正处理和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3. 制定明确的纠纷处理流程为了提高处理效率,需要制定明确的纠纷处理流程。

该流程应包括以下步骤:a. 提交申诉:双方应根据纠纷性质,将申诉书提交给调解委员会,并说明争议的具体问题。

b. 调查和调解:调解委员会将对纠纷进行详细调查,并通过调解达成一致意见。

双方需充分配合以促成调解的顺利进行。

c. 仲裁:如果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委员会将进行仲裁。

仲裁结果将具有法律效力。

d. 终局决定:双方需遵守仲裁结果,并及时执行。

4. 建立培训机制为了提高劳动纠纷的防范和应对能力,建议建立培训机制。

雇主和雇员应定期接受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关系处理方面的培训,以增强双方的法律意识和纠纷解决技巧。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劳动合同管理、薪酬福利、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知识。

5. 审查和改进预案针对每一起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应对处理过程进行审查,并及时对预案进行改进。

例如,根据纠纷的类型和处理经验,调整纠纷处理流程、完善沟通机制等,以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适应性。

三、总结劳动纠纷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保护双方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措施。

劳动争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劳动争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突发事件,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企业内部发生的各类劳动争议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群体性劳动争议;2. 劳动合同纠纷;3. 劳动报酬争议;4. 劳动条件争议;5. 其他涉及劳动者权益的争议。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及时处理: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劳动争议,防止事态扩大。

2. 依法依规,公正公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劳动争议,确保处理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 以人为本,和谐稳定:尊重劳动者合法权益,关注员工诉求,努力实现和谐稳定。

四、组织机构1. 成立企业劳动争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应急处理工作。

2. 设立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应急处理工作。

五、应急处理措施1. 预防措施- 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法律意识;- 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及时化解矛盾;- 定期开展劳动争议风险评估,制定针对性预防措施。

2. 应急响应- 发现劳动争议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通知应急处理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情况。

3. 处置措施- 停止争议事件扩大,保护现场安全;- 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诉求,安抚情绪;- 组织调解,争取达成和解;- 如无法达成和解,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4. 后期处理- 对争议事件进行全面调查,总结经验教训;- 加强对员工的关爱,维护企业稳定;- 不断完善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机制。

六、保障措施1.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处理工作顺利进行;3.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附则1. 本预案由企业劳动争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防范和应对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预案

防范和应对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预案

防范和应对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预案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涉及到劳动者的权益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以及双方的合作关系。

然而,在劳动关系领域存在各种风险,如劳动纠纷、用工合同纠纷、劳动权益保障不足等。

因此,为了防范和应对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需要制定相应的预案。

本文将从预防和应对两个方面,提出一份防范和应对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的预案,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处理劳动关系风险。

一、预防劳动关系风险1. 完善用工制度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的用工制度和规章制度是预防劳动关系风险的基础。

企业应审慎制定用工制度,明确用工政策和要求,规范用工行为。

同时,制定规章制度,详细规定员工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工作流程,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2. 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和劳动权益意识,减少纠纷发生的可能性。

定期组织劳动法相关培训,使员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提高法律素养。

此外,通过内部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水平,促进员工的个人发展,增加员工的归属感。

3. 建立健全用工合同管理制度用工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础,也是防范劳动关系风险的重要手段。

企业应建立健全用工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和内容,规定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规定。

同时,确保用工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防止合同法律风险。

4. 建立健全用工档案管理制度用工档案是劳动关系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预防劳动关系风险的重要手段。

企业应建立健全用工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用工档案的创建、归档、保存和利用规则,确保用工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同时,加强对用工档案的保密工作,防止泄露。

5. 建立健全工资福利制度工资福利是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因素。

企业应建立健全符合劳动法和相关制度的工资福利制度,确保工资支付的及时性和完整性,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此外,适当提供一定的福利待遇,提高员工的福利感,增强员工的归属感。

二、应对劳动关系风险1. 设立专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负责处理和调解涉及劳动关系的纠纷。

如何应对劳务中的纠纷和争议

如何应对劳务中的纠纷和争议

如何应对劳务中的纠纷和争议劳务纠纷和争议是在劳务关系中经常发生的问题。

当雇佣方和劳动者之间出现分歧和冲突时,它可能会威胁到双方的权益和合作关系。

为了有效解决劳务中的纠纷和争议,以下提供了一些建议和方法。

首先,及时沟通和交流是解决劳务纠纷的关键。

当纠纷出现时,双方应立即展开对话,并努力理解对方的立场和利益。

通过开放和坦诚的沟通,双方有机会协商和找到解决办法,避免事态进一步升级。

而如果双方因情绪激动而无法有效沟通,可以考虑邀请第三方中介或专业人士进行调解和协商。

其次,仔细审查合同和法律条款非常重要。

合同是劳务关系中约束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

双方应详细了解合同的内容,包括工资、工作时间、职责和权益等方面。

如果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出现分歧,可以参考合同中的条款来解决纠纷。

同时,了解劳动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也能帮助双方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第三,寻求专业法律援助也是解决劳务纠纷的有效途径。

对于复杂的纠纷案件,专业律师的建议和支持非常重要。

他们能够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帮助双方寻找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此外,法律援助也能为纠纷双方提供争议解决的相关程序和渠道,包括仲裁和诉讼等。

除此之外,双方也可以尝试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其他替代争议解决机制来解决劳务纠纷。

调解是一种通过中介人协助双方达成和解的方式,可以节省时间和金钱。

而仲裁则是由独立的仲裁员在双方提交证据和论点后作出裁决,可以取代常规法庭诉讼。

对于严重的纠纷,法院诉讼可能是唯一的解决途径,但往往费时费力。

为了预防劳务纠纷和争议,在合同签署前双方应明确沟通并形成共识。

合同应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时间、薪资、福利和其他关键条款。

双方应共同努力解决潜在问题,并在合同中加入解决纠纷的机制和程序。

总之,劳务纠纷和争议是劳务关系中常见的问题。

通过及时沟通和交流、仔细审查合同和法律条款、寻求专业法律援助以及尝试其他替代争议解决机制,双方可以有效解决纠纷并保护自身权益。

劳动纠纷应急预案及措施

劳动纠纷应急预案及措施

劳动纠纷应急预案及措施一、背景介绍劳动纠纷是指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薪酬、工时、劳动条件等问题产生的争议和矛盾。

为了应对劳动纠纷的突发情况,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及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二、应急预案1.召开预案编制会议首先,用人单位应召开预案编制会议,确定编制预案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会议应由人力资源负责人主持,参会人员包括法务部门、劳动关系部门、劳动者代表等。

2.劳动纠纷案例分析依据历史案例和现行法律法规,对劳动纠纷的案例进行分析,总结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和解决方案。

重点关注纠纷的常见类型,如薪酬争议、劳动时间争议、工作条件争议等,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

3.建立劳动纠纷处理机构用人单位应建立一支专业的劳动纠纷处理机构,负责劳动纠纷的调解和处理。

该机构应包括调解员和法务人员,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处理纠纷的经验,能够客观公正地协调双方利益。

4.明确预警与报告机制建立劳动纠纷的预警和报告机制,确保能及时获取劳动纠纷的信息。

预警机制可以通过与劳动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关系、定期开展员工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实现。

5.提供法律援助用人单位应与专业法律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并指导他们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加强员工教育加强员工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这可以通过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实施。

三、应急措施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劳动纠纷,用人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首先,召集相关人员,包括纠纷当事人、劳动纠纷处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等,以便及时展开调解和处理工作。

2.采取必要的调解措施劳动纠纷应首先通过调解来解决,尽量以和解的方式达成协议。

用人单位应邀请专业调解员参与,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解决方案。

3.依法进行仲裁或诉讼如果调解不成功,用人单位应依法采取仲裁或诉讼等法律手段解决纠纷。

劳动纠纷应急预案

劳动纠纷应急预案

劳动纠纷应急预案劳动纠纷是在现代社会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之一。

无论是雇主还是雇员,都可能遇到劳动纠纷和劳动争议。

而正确应对和解决劳动纠纷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企业稳定发展的关键之一。

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劳动纠纷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在制定劳动纠纷应急预案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各种类型和层次的劳动纠纷。

常见的劳动纠纷包括薪资待遇、工作强度、工时问题等,而在特殊情况下,还可能出现个别权益被侵害、工伤事故等更为复杂的纠纷。

因此,在应急预案中,应有所侧重地列举和分析各类可能的纠纷情况,以便在出现纠纷时能够快速准确地应对。

其次,应急预案的制定还需要侧重考虑实际操作和应对策略。

一份好的劳动纠纷应急预案必须具备操作性强、可靠性高的特点。

在制定过程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加强职工教育和培训。

许多劳动纠纷是因为双方缺乏了解劳动合同和法律规定的知识,从而产生误解和矛盾。

因此,企业应加强对职工的培训,让他们充分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和权益。

同时,也要积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职工解答问题。

2. 建立健全的劳动纠纷解决机制。

在劳动纠纷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是至关重要的。

企业应建立专门的纠纷解决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处理劳动纠纷。

可以设立专门的热线电话或网络平台,为受纠纷影响的员工提供帮助和指导。

3. 注意纠纷的预防和管理。

除了应对已经发生的纠纷外,预防和管理纠纷同样重要。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工资核算和发放机制,确保按时、准确地发放薪资。

同时,也要加强工作环境的管理,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最后,劳动纠纷应急预案的制定不仅要依法合规,还要符合实际情况。

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可能会面临不同的劳动纠纷问题,因此应急预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此外,预案的实施过程中要及时评估效果,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改进。

综上所述,劳动纠纷应急预案的制定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保障企业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充分了解各类纠纷情况,制定可操作可靠的应急预案,并加强职工教育和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能够有效地应对和解决劳动纠纷,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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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当前劳动争议的特点及发展趋势预测劳动争议与经济纠纷相比较,经济纠纷是一个企业和另外一个企业之间的关系,也就是企业外部的关系,而劳动争议是企业和员工的关系,是一个内部关系。

劳动争议涉及到的事情虽小,但是影响大,如果处理不好,对于一个单位的权威性、可信性都会产生很大的削弱,所以,劳动争议越来越受到用人单位的关注。

当前劳动争议的特点及发展趋势预测劳动争议会随着立法的完善以及人们意识的强化而发生变化。

(一)当前劳动争议的特点现阶段劳动争议有什么特点呢?1.数量增长快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从全国范围看,这几年,劳动争议案件都是按照20%左右的比例增长,从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来看,还远远不止20%,有些甚至是以每年50%的速度递增。

比如江苏省苏州市,那里的劳动争议案件每年都递增50%以上。

这就导致各个地方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人手极其短缺。

2.类型变化多目前,除了一些传统的劳动争议案件之外,比如劳动报酬的争议,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经济赔偿的争议,休假待遇争议,还出现了一些新的类型,比如商业秘密的保护问题,股票期权问题,飞行员跳槽问题,还有足球运动员、篮球运动员转会跳槽问题……这都是一些新型的劳动争议案件。

3.单位败诉率高这个特点尤其应该引起用人单位的注意,这也是劳动争议中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2007年单位败诉率达到87%,这个比例是惊人的。

4.处理难度大集中的表现是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率不断下降。

劳动争议案件交到劳动仲裁机构,首先是要调解,到了法院也会先调解,调解不成的时候再裁判,现在的调解率不断下降,争议双方非得追个曲直,明个是非不行,处理难度大。

(二)今后劳动争议发展的趋势这段时间我国劳动立法的步伐非常大,步骤非常多,节奏非常快,《劳动合同法》已经出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障法》、《集体合同法》都将在近期或近年出台,出台之后,必然对劳动争议产生很大的影响。

劳动争议发展有两个趋势。

1.数量将更大这几年,劳动争议的数量以非常高的比例逐年递增。

近期和将来一段时间,劳动争议的增长率会更高,数量会更大。

新老法交替、交接的过程,劳动争议数量会大幅增加因为新的《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后,对于同样一件事情,新法和旧法可能就会有不同的解释。

也就是说新旧法交替过程会导致劳动争议数量大幅增加。

新的《劳动合同法》,更加倾斜于保护劳动者增加了劳动者很多的权利,相应的就增加了企业很多的义务。

劳动者的权利越来越多,主张权利如果不给,争议就会产生。

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当地的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成正比《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的出台,对于劳动者强化维权意识有非常大的提高作用。

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越高,劳动争议就会越多。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背景下,法律将会更加保护弱势劳动者的权利。

2.单位败诉率将更多今后,单位在劳动争议上的败诉率将更多,也是因为新的劳动法律,更加倾斜于保护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增加了更多义务。

这些新的立法对于企业劳动用工的管理产生了很多的影响,其中很大的影响就是管理难度增大,对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二讲劳动争议的预防(一)劳动争议的预防原理为什么会产生劳动争议,预防劳动争议的作用在哪些方面?这都是要考虑的问题。

(一)防胜于消预防劳动争议要比应对劳动争议重要得多。

防胜于消,防就是预防,消就是应对。

预防劳动争议有很多内容。

1.病患—“防患于未然”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就像一个人患了病一样,对付这个病患的最好办法就是“防患于未然”好,处理劳动争议是同样的道理。

2.火灾—“消防结合,以防为主”劳动争议就像火灾一样,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就起火了,应该消防结合,以防为主。

3.成本—防小于消从成本的角度来看,绝大多数情况下,预防的成本要比应对的成本小得多。

【案例】前段时间,有一家非常著名的快餐公司发生了一起劳动争议。

有个员工在公司工作了12年,后来这个公司不要这个员工了,员工就向公司要求支付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企业就跟他讲:前面几年你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公司来工作的,后面几年才是直接跟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只支付后几年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那段时期的经济补偿金,前面那几年的经济补偿金不应该支付的。

员工说我在这公司做了12年,就要给我12个月的工资做经济补偿。

结果就申请劳动仲裁,由于这个公司是国际上著名的快餐企业,引起了媒体的关注。

最后的结果,是这个公司按照员工在公司实际的工作年限全部支付。

如果在处理事情的时候友好协商,包括把劳务派遣公司叫来一起协商,成本就会降低很多。

现在在许多大型的跨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里的劳动争议相对较少,就是他们把产生劳动争议的苗头提早消灭掉,宁愿多给两个月工资,也不要产生劳动争议,他们知道,一旦产生劳动争议,实际付出的要远远高于多给员工加一个月、两个月工资的成本。

4.和谐—防优于消现在非常强调和谐社会,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关系就是劳动关系,没有和谐的劳动关系就没有和谐社会可言。

要预防劳动争议,不能等到劳动争议产生之后,再去应对。

管理不到位,劳动关系是不可能和谐的。

好多企业虽然官司赢了,却失去了民心,这样的劳动关系不能算是和谐的。

所以,越来越多的企业,尤其是外商投资企业,对这个方面非常重视,他们愿意请有关方面的专家,作为他们的劳资方面或劳动关系方面的专项顾问,顾问的作用就是预防为主。

(二)为什么会产生劳动争议要想了解如何预防劳动争议?必须要找到劳动争议产生的原因,才能够对症下药,探明所以然。

为什么会产生劳动争议?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1.立法、执法方面的原因从国家的立法、执法方面,能够找到产生劳动争议的一些原因。

当前劳动立法、执法的现状是什么呢?五个字“偏、乱、低、同、变”。

偏向劳动者倾斜,劳动立法是倾斜立法,是向劳动者更加倾斜的保护法律。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一名员工签了劳动合同,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员工可以随时离开,不需要任何理由,但用人单位只有证明这个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才能解除合同。

这说明劳动法对劳动者的权利和用人单位的权利是不一样的,显然是更加保护劳动者,劳动立法的倾斜性保护是世界各国的通例,只是倾斜的程度不同而已。

这是劳资双方利益的博弈,对于这种倾斜性的特点,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充分的意识,认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是平等的,什么都可以约定,那就错了。

在劳动关系管理这个问题上,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是你情我愿就可以决定的。

比如,很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里面,有这样一个约定: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这个约定有没有效?作为劳动者,法律给了这个权利,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合同,但是用人单位要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合同,就必须要具备法律规定的理由,否则这个约定是无效的。

这个理由是什么呢?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单位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他,然后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医疗补助费;再比如,员工工作能力不能胜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以后仍然不能胜任,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具备了法律规定理由的前提下,单位才有权利提前三十天“炒”员工的鱿鱼,这就是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

比如,好多用人单位和员工的劳动合同里边约定,中层干部没有加班费,在年终奖、季度奖的时候会考虑,这个约定有效吗?有没有加班费不是靠双方约定的,这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只要超过劳动时间就要支付加班费,除非单位依法实行了特殊的工时制。

正常情况下都要支付加班费用,并不能通过一个合同,就免掉向员工支付加班费的义务。

乱目前,劳动法以及劳动法律法规还有点乱,常常令人无从下手。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①中央和地方的规定不一样全国的规定和地方的规定差异非常大。

比如有一个员工在某公司工作了一年零三个月,现在解除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关于支付多少,各地规定不同。

按劳动部规定:一年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来算,他可以领到两个月的工资;但在上海,规定一年一个月,不满一年的,但超过六个月的,按照一年算,如果不满一年,没有超过六个月,就不算了,只要支付他一个月工资就可以了。

⇨注: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补偿金政策有所调整。

见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需按照劳动合同签署是否在08年前后分别计算。

⇨点击查看: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②地方和地方的差异北京合法的一些做法,到了天津可能就违法了。

如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想续约了,要不要提前告知劳动者?劳动法规定,单位没有这个义务,上海也没有这样的规定,但是北京就规定,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约的话,必须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每迟延一天,赔偿一天的工资损失。

江苏省、浙江省等好多地方都跟北京的规定是一样的。

③劳动仲裁和法院之间的不统一劳动争议产生以后,不能直接到法院去起诉,必须要经过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裁决后,不服再到法院去。

现在劳动仲裁和法院在很多政策的执行上是不一样的,劳动仲裁按照劳动部的,按照当地劳动局的规定;法院按照最高院和当地高院的一些规定,这样就会产生一些有趣的现象。

同样一个劳动者,同样一个案件,他去打官司,在仲裁的时候,输了,到了法院反而赢了。

比如,仲裁时效问题。

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了两年,每天都加班,但是加班费一分都没给,现在员工提出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这两年的加班费,还有证据在手,到了仲裁机构。

仲裁机构认为,仲裁时效是60天,前面的都过仲裁时效了,只保留最后这60天的,就是最后两个月的加班费是受保护的,因为这最后两个月没有超过60天仲裁时效。

到了法院之后,法院就会保护这两年的加班费,法院认为仲裁时效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呢?不是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但没有支付那一天开始,而是在离职的时候向老板提出来,老板不给而发生争议这一天开始计算,只要在60天之内申请仲裁,都可以争取这两年的全部加班费。

低我国现在只有一部《劳动法》,接下来就是国务院的一些条例,再接下来就是劳动部的一些规定,以及一些规范性的文件、通知、决定,上升到法律层面的,就《劳动法》一个,总体上讲效率层次非常低。

企业在用工管理过程中,经常会延用一些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这种立法层次低,导致权威性不够。

空不要看现在劳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大量存在,但实际上还是有好多的问题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就是无法可依,会产生大量的劳动争议。

例如,很多企业都在使用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能够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规避用工风险,能够便于企业的灵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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