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案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是指在不降低个人合法所得的前提下,
通过合理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减少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下面是
一些可能有用的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
1. 选择弹性工作时间:如果工作比较灵活,可以选择弹性工作时间,减少每周工作时间,从而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2. 利用职业年金:如果职业年金能够自己缴纳,可以选择利用职
业年金,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3.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许多国家和地区有税收优惠政策,比如澳
大利亚的税收减免政策,可以利用这些政策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4. 利用家庭负担:如果有家庭负担,可以选择减少家庭支出,比
如购买房屋,减少家庭支出,从而增加个人可支配收入,减少个人所得
税的缴纳。
5. 利用投资:如果有一些闲置资金,可以选择投资,增加个人财富,从而提高个人社会地位,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需要合法合规,不能违
反法律法规,也不能改变个人的真实所得。
同时,需要在合理的前提下进行筹划,避免过度筹划和不必要的损失。
个税税收筹划方案

个税税收筹划方案简介2022年1月1日起,我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个人所得税自然人纳税人适用税率共调整为7级,税率分别为3%、10%、20%、25%、30%、35%、45%。
税率调整后,对于月应税所得额在1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税负将有所减轻。
但对于超过1万元的收入,税负则会相应提高。
在这种情况下,个税的税收筹划变得尤为重要。
为了降低纳税人的税负,我们需要制定一些合理的筹划方案。
筹划方案合理分配收入合理分配收入是最基本的个税税收筹划方案之一。
家庭中的收入主要来源有两个方面:一是工资收入,二是财产性收入。
在收入的分配上,我们可以采取分散化的方式,把收入尽可能分散到每个家庭成员的头上,并最大化利用每个人的税额抵扣。
例如,夫妻双方在收入上可以进行制度上的规划。
高收入方将自己的薪酬尽可能缩减,增加低收入方的收入,这样不仅能够减轻高收入方的税负,而且可以在税额计算时享受低收入方的税额抵免。
利用公益捐赠公益捐赠可以作为个税税收筹划的一个重要手段。
根据税法规定,对于合法捐赠的企业和个人,可以根据捐赠额度享受相应的税收抵免,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因此,在收入较高的情况下,适量的公益捐赠可以成为个人所得税筹划的一种有效方式。
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在税收政策方面,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纳税人可以适当地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所得税负。
例如,个人可以利用房贷利息抵扣、教育支出抵扣、子女教育、子女住房抵扣等政策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此外,对于一些特定的职业和行业,也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利用。
例如,对于科技创新企业、文化创意产业、新能源车辆等领域,政府提供了税收优惠政策。
纳税人可以通过咨询税务机构或者资深的税务专业人士来了解相关的政策和利用方法。
优化收入结构优化收入结构是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另一种方式。
纳税人可以考虑通过投资收益、经营收益、财产转让收益等多种收入的方式来增加自己的收入来源,从而达到优化收入结构的目的。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课件

– 某企业职工人数500人,人均月工资800元,当 年度向职工集资人均10 000元,年利率为10%, 则:
– 应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500×10 000×10%×20%=100 000(元)
– 是否有更节税的方法呢?
– 如果将职工集资利率降为4%,将降 低的利息通过提高职工工资来解决, 那么,职工的个人收入不但没有减 少,而且降低了利息所得项目应纳 的个人所得税。
(5 000-800)×15%-125=505(元) 请问如何规划才能降低税负?
+ 若公司为张先生提供免费住房,工资下调 到每月3000元,由于个人收入减少,个人 应纳税款则会降低,而雇主的费用负担则 不变。
+ 张先生收入为3000元时的应纳税额为:
+ (3 000-800)×15%-125=205(元)
+ 方案二:不存在雇佣关系-按劳务报酬税目纳税
– 应纳税额50800*(1-20%)*30%-2000=10192(元)
哟,还真节约了税款 1433元!
SUCCESS
THANK YOU
2024/9/21
王先生在A公司兼职,收入为每月2 500元。试做出 降低税负的筹划方案。
怎么做呢?
+ 如果王先生与A公司没有固定的雇佣关系,则按 照税法规定,其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征税。其 应纳税额为:
+ 经过规划,张先生可节省所得税300元。
– 企业提供福利设施
+ 收入项目费用化
– 某作家欲创作一本小说,需要到外地去体验生 活。预计全部稿费收入20万元,体验生活等费 用支出5万元。请作出规划方案。
+ 方案一:
– 如果该作家自己负担费用,则应纳税额为: – 200 000×(1-20%)×20%×(1-30%)=22 400(元) – 实际税后收入为:200 000-22 400-50 000=127
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案

本方案旨在为纳税人提供一套合法合规的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案,帮助纳税人实现税收优惠政策的最大化利用,降低税负,提高个人收入支配能力。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纳税人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遵循筹划原则,合理运用筹划措施,确保筹划方案的顺利实施。
(全文完)
第2篇
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案
一、前言
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税种,对纳税人的经济利益具有重要影响。为帮助纳税人合法合规降低税负,本方案将从税收法律法规出发,结合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详细且具有操作性的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案。
四、筹划措施
1.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依法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附加扣除。
-合理安排捐赠、赡养老人等支出,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2.合理调整收入结构
-平衡工资薪金收入与劳务报酬收入,避免高税率区间。
-优化年终奖、绩效奖金等收入的发放方式,实现税率优化。
3.合理规划福利制度
-制定员工福利计划,如商业保险、健康体检等,降低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二、筹划目标
1.合法合规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
2.优化个人收入结构,提高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意识;
3.实现税收优惠政策的最大化利用。
三、筹划原则
1.合法性:严格遵循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确保筹划方案的合法性;
2.合理性: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实际需求,确保筹划方案的实施可行性;
3.效益性:以提高纳税人税后收入为目标,实现税收筹划效益的最大化。
-制定员工福利计划,如商业保险、健康体检等,降低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优化企业年金制度,提高个人养老金储备,享受税收优惠。
4.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
-规划个人投资,实现税收递延效果。
个税筹划专项方案

合理计划个人所得税,降低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仅降低企业成本,提升职员工作主动性,还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
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政策前提下,充足利用纳税优惠政策合理避税,为职员减轻纳税负担,对于个人所得税较为现实税收计划方法,我们想到以下几方面:1、住房公积金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财税〔〕10号《相关基础养老保险费基础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相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要求,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出职员本人上十二个月度月平均工资12%幅度内,其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许可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职员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月平均工资不得超出职职员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十二个月度职员月平均工资3倍,具体标准根据各地相关要求实施。
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员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和职员所在单位为职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员个人全部。
所以,企业给职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百分比、缴纳基数不要偏低,能够充足利用税收政策,提升缴纳住房公积金,给职员更高福利政策,从三种情况能够降低缴纳个人所得税;首先按要求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后,能够在个人所得额中扣除,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方面按要求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后,能够降低个人所得税级次,降低缴纳个人所得税;三方面按要求标准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部分能够替换给工资薪酬,降低个人所得额,少缴纳个人所得税。
2、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依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财税〔〕103号《相关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相关问题通知》要求,个人企业和机关(以下统称单位)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措施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受雇全体职员缴付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缴付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出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4%标准内部分,暂从个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怎么做?

纳税筹划之个税例:王五月工资10000元,三险一金800元,专项附加扣除每月1000元。
年终奖金80000元。
方案一:年终奖单独算年收入:10000*12=120000元基本扣除:5000*12=60000元五险两金合计:800*12=9600元专项附加扣除:赡养父母每月1000元 1000*12=12000元年中拿到公司奖金8万元1、年应纳税所得额=120000-60000-9600-12000=38400元应纳税额=38400*10%-2520=1320元2、年终奖个税=80000*10%-210=7790元共计缴纳个人所得税=9110元。
方案二:年终奖计入综合所得年收入:10000*12=120000元基本扣除:5000*12=60000元五险两金合计:800*12=9600元专项附加扣除:赡养父母每月1000元 1000*12=12000元年中拿到公司奖金8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120000-60000-9600-12000+80000=118400元应纳税额=118400*10%-2520=9320元方案三:奖金细分化年收入:10000*12=120000元基本扣除:5000*12=60000元五险两金合计:800*12=9600元专项附加扣除:赡养父母每月1000元 1000*12=12000元年中拿到公司奖金8万元,其中绩效奖440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36000元。
年应纳税所得额=120000-60000-9600-12000+44000=82400元应纳税额=82400*10%-2520=5720元年终奖个税=36000*3%=1080元共计缴纳个人所得税=6800元。
个人所得税申报与纳税筹划方案

个人所得税申报与纳税筹划方案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在特定期间内从各种来源获取的所得,按照法定的比例纳税。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纳税筹划是每个纳税人都需要了解和掌握的重要知识。
本文将介绍个人所得税申报和纳税筹划的相关内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并合理规划个人所得税。
I. 个人所得税申报程序个人所得税申报程序通常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收集必要的文件和信息:个人所得税申报需要提供相关的纳税资料,包括工资收入、利息收入、股票收入等各类收入的证明文件和相关凭证。
此外,还需要了解适用于自己的税率和税基,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2. 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在收集到必要的文件和信息后,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格,填写相关信息。
确保填写准确无误,并遵守税法的规定。
3. 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中计算得出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及时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款。
缴纳方式通常有银行转账、电子缴税等多种方式可选。
II. 个人所得税申报注意事项在个人所得税申报过程中,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特别关注:1. 了解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规定是个人所得税申报的依据,要确保了解相关法规的内容,并遵守规定要求进行申报。
2. 准确填写信息: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时,要仔细核对信息的准确性,避免填写错误或遗漏。
特别是核实各类收入的金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确保计算准确无误。
3. 及时申报缴税:个人所得税申报和缴税有明确的截止日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避免因逾期申报导致的罚款或其他不良后果。
III.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纳税筹划是指合理合法地利用税务政策和税收优惠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个人所得税负担。
下面介绍几个常见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案:1. 合理调整收入结构:根据税法规定,不同类型的收入适用不同的税率和税基。
合理调整收入结构,将高税率收入转变为低税率收入,可以有效降低纳税额。
2. 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法规对一些特定的支出提供了税收优惠,如教育支出、住房贷款利息等。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方法有哪些

个⼈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法有哪些许多劳动者都会对个⼈每个⽉要缴纳的所得税有意见,认为个⼈收到的税费太⾼了,于是就想要税收筹划。
在进⾏税收筹划的时候,要注重相应的⽅法,⽅法对了才可以。
那么,个⼈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法有哪些?店铺⼩编为你讲解这⽅⾯知识。
个⼈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法有哪些?⼀、巧⽤公积⾦根据个⼈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薪阶层个⼈每⽉所缴纳的住房公积⾦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是不⽤纳税的。
同时,职⼯⼜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的。
所以,⼀般职⼯提⾼公积⾦缴存还是有⼀定空间的,⼯薪纳税⼈巧⽤公积⾦避税是合理可⾏的。
需要强调的是,利⽤个⼈缴纳补充公积⾦进⾏避税时有两个问题要注意:⼀是纳税⼈要在所在单位开⽴个⼈补充公积⾦账户;⼆是纳税⼈每⽉缴纳的补充公积⾦虽然避税,但不能随便⽀取,固化了个⼈资产。
⼆、利⽤捐赠进⾏税前抵减(⼀)《中华⼈民共和国个⼈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个⼈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额未超过纳税⼈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这就是说,个⼈在捐赠时,必须在捐赠⽅式、捐赠款投向、捐赠额度上同时符合法规规定,才能使这部分捐赠款免缴个⼈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捐赠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允许扣除的捐赠额=实际捐赠额(≤捐赠限额)。
(⼆)2008年5⽉23⽇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四川汶川8.0级⼤地震发布了《关于个⼈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个⼈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5号)通知规定,个⼈如果通过指定机构向灾区捐助钱物,在缴纳个⼈所得税时,可按规定标准在税前扣除。
具体规定如下:⾸先,个⼈通过扣缴单位统⼀向灾区的捐赠,由扣缴单位凭政府机关或⾮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捐赠凭据、扣缴单位记载的个⼈捐赠明细表等,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
其次,个⼈直接通过政府机关、⾮营利组织向灾区的捐赠采取扣缴⽅式纳税的,捐赠⼈应及时向扣缴单位出⽰政府机关、⾮营利组织开具的捐赠凭据,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个⼈⾃⾏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凭政府机关、⾮营利组织开具的接受捐赠凭据依法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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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与之相应,财政收入中来源于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从维护切身利益、减轻税收负担的角度出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高度重视。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基本思路所谓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遵守国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筹划,尽可能减轻税收负担,获取税收利益。
纳税筹划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具有合法性、预期性、目的性的特征。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将个人的十一项所得作为课税对象,如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等等。
这些项目分别规定了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适用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计税方法。
这就为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潜在的空间。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不能盲目进行,必须遵循一定的思路。
根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基本思路如下:(一)充分考虑影响应纳税额的因素。
影响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的因素有两个,即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
因此,要降低税负,无非是运用合理又合法的方法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或者通过周密的设计和安排,使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较低的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是个人取得的收入扣除费用、成本后的余额。
在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的条件下,费用扣除越多,所适用的税率越低。
在实行比例税率的情况,将所得进行合理的归属,使其适用较低的税率。
(二)充分利用不同纳税人的不同纳税义务的规定。
根据国际通行的住所标准和时间标准,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是无限的,就其境内外所得纳税,而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是有限的,只就其境内所得纳税。
因此,纳税人身份的不同界定,也为居民提供了纳税筹划的空间。
(三)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是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一,国家为了实现税收调节功能,在税种设计时,一般都有税收优惠条款,纳税人充分利用这些条款,可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个人所得税也规定了一些税收优惠条款,如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个人技术转让与技术参股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等。
这也成为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的突破口。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具体选择(一)选择不同的所得形式进行纳税筹划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课征制度,将个人所得分为十一项,分别纳税,这样,当同样一笔收入被归属于不同的所得时,其税收负担是不同的,从而为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提供可能性。
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在这一方面表现得非常突出。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是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显然,相同数额的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税收负担是不相同的。
这样,在一定条件下,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分开、合并或相互转化,就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案例】王先生、李先生都是某高校教师,二人月工资收入均为3200元。
6月份,王先生从某广告公司获得劳务报酬2000元,李先生从私营企业获得劳务报酬3000元。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王先生、李先生的纳税情况如下:1.王先生的纳税情况: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3200-2000)元×10%-25元=95元,劳务报酬所得应自内税额=(2000-800)元×20%=240元,这两项所得王先生共纳税额=240元+95元=335元。
如果王先生将这两项所得合并为工资、薪金所得共同纳税,则王先生6月份应纳税额为(3200+2000-2000)元×15%-125元=355元。
显然,对于王先生而言,将两项所得分开分别纳税更合算,较后者可节税20元。
2.李先生的纳税情况: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为95元,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3000-800)元×20%=480元,两者合计李先生共纳税575元。
如果李先生将这两项所得合并为工资、薪金所得共同纳税,则李先生6月份应纳税额=(3000+3200-2000)元×15%-125元=505元。
可见,对于李先生而言,将两项所得合并纳税更合算,合并可节税70元。
为达到此目的,李先生需将其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
前者与后者的本质区别在于,后者提供所得的单位与个人之间存在着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而前者不存在这种关系。
因此,李先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与私营企业签定合同,建立固定的雇佣关系,一年可节税840元。
在某些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为劳务报酬所得更有利于节省税收。
如陈先生系一高级工程师,2003年4月获得某公司的工资类收入30000元。
如果这份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则陈先生应纳税额为:(30000-800)元×25%-1375元=5925元;如果这份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纳税,则陈先生应纳税额为:30000元×(1-20%)×30%-2000元=5200元。
因此,如果陈先生和该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则他可以节税725元。
结论:一般来说,在应纳税所得额较低时(20000元以下),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比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要低,这时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可以达到节税目的;而在应纳税所得额较高时(20000元以上),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为劳务报酬所得,则可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二)通过纳税人身份的合理归属进行纳税筹划1、成为非居民纳税人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将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前者纳税义务无限,境内外所得均缴纳个人所得税,后者纳税义务有限,只就其境内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纳税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充分利用这一规定,使自己成为非居民纳税人。
【案例】一位法国人受雇于家乐福总部。
1997年4月起,他到中国分支机构就职,2002年度他离开中国两次,一次离境52天回总部述职,一次离境42天回国探亲。
2002年度法国总部支付给他120000元人民币薪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这位法国人两次离境累计超过90天,因此他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又由于这120000元所得不是来源于中国境内分支机构的所得,所以不必向中国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这个案例中,这位法国人充分而又合法的利用我国税法关于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规定,减轻了纳税负担。
如果他两次离境累计没有超过90天,则他需向中国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120000÷12-4000)×20%-375]×12=9900(元)2、成为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纳税义务人。
近年来,个人投资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热门话题。
个人可选择的投资方式主要有:建立个人独资企业,组建合伙制企业,设立私营企业,作为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和承包承组业务。
在这几种投资方式中,从2000年1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的投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私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税率不同,在收入相同的情况下,私营企业的税收负担重于前三者。
【案例】范女士承包经营一集体企业。
该企业将全部资产租赁给范女士使用,范女士每年上缴租赁费10万元,每年计提折旧10000元,租赁后的经营成果全部归范女士个人所有。
2002年范女士生产经营所得为20万元。
如果范女士仍使用原集体企业的营业执照,按税法规定其经营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且其税后所得还要再按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不考虑其他调整因素的情况下: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200000-10000)元×33%=62700元,范女士的承包经营所得=200000元-100000元-62700元-10000元=27300元,范女士应纳的个人所得税=(27330-800-12)元×20%-1250=2290元,范女士实际获得的税后利润=27300元-2290元=25010元。
如果范女士将原企业的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则其承包经营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如下:范女士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00000元-100000元-800元×12)×35%-6750=24890元,范女士获得的税后利润=200000元-100000元-24890元-10000元=65110元。
通过比较,范女士的纳税身份由私营企业主改变为个体工商户后,多获利40100(65110-25010)元。
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在进行这方面纳税筹划时,应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如不同的企业形式,风险的大小不一样,个人投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承担无限责任,风险较大,而私营企业若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出现,只承担有限责任,风险相对较小。
在全面权衡的基础上,选择最优的纳税义务人身份。
结论:在界定纳税人身份时,纳税人应尽量使自己成为税率较低或可以享受免税优惠的纳税人。
此外,随着世界贸易和国际经济的日益发展,国际间、地区间人员流动将成为一种时尚,跨国经营、跨国收入成为必然。
各国对于纳税人身份认定的标准不一,这些不同的标准为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如纳税人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从事不超过规定期限的活动,使自己不成为任何一个国家的居民,或利用短期纳税人的身份,享受所在地给予的税收优惠。
根据我的工作经验:如果不考虑别的因素,单从税负角度考虑,合伙企业筹划好的话,税负最低。
【案例】假设甲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甲企业)和乙一人公司(简称乙公司)都是普通行业的小规模生产企业,二者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等同,分别为5 000元、10 000元、30 000元、50 000元、100 000元、200 000元和300 000元时,应纳所得税分别为: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的所得税纳税额比较单位:元当甲、乙应纳税所得额在30 000~50 000元之间时,存在一个纳税额等值点,此时甲企业适用30%的税率,假设该应纳税所得额为x,则可以得出x×30%-4 250﹦x×20%,x﹦42 500。
因此,当应纳税所得额低于42 500元时,个人独资企业比一人公司缴纳的所得税少,高于42 500元时则反之。
依照同样方法,可以计算出当一人公司属于适用25%税率的普通企业和15%税率的高新技术企业时,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以85 000元和25 000元为界。
需要注意的是,实际纳税时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无需为自己从企业中分到的收益另外缴纳所得税;而一人公司的投资人除了为公司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外,还要为自己从公司中分到的税后收益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人为自然人,适用股息、利息、红利一项)或企业所得税(投资人为法人,适用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