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研究(1)
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调查研究

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调查研究2013-03-20 08:51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组近十年以来,我院先后审理了“芦荟案”、“平谷大桃”、“碧溪广场”、“新得力”、“中盛怡和”、“亿霖木业”、“伦敦金交易”、“蒙京华”、“三河墓地”等118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这些案件不仅直接损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而且引发诸多不安定因素,成为危害首都和谐稳定的因素之一。
为进一步准确揭示此类犯罪发生、发展的内在规律,我院集中开展了专题调研,以期为更有效地打击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一、当前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现状及危害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指发生在经济运行领域里,{2}以高额回报等虚假信息为诱饵,以众多不特定受害群体为对象,以非法牟取巨额钱财为后果,以变化多端的作案手法为特征,给群众财产安全、经济运行安全、社会稳定安全造成极大危害的经济犯罪。
(一)当前涉众型经济犯罪呈现为“四个相对集中”首先是涉案金额巨大,大案要案相对集中。
平均个案犯罪金额超过4148万元,涉案金额最大的“亿霖木业”案,为16.8亿元。
包含了在北京市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13件,如“亿霖木业”、“奶牛银行”案等。
“黑洞”效应和“滚雪球”效应明显,随着犯罪的持续,卷入的人数和资金如雪球般越滚越大。
其次是涉及领域广泛,犯罪类型相对集中。
涉众型经济犯罪遍及证券投资、房地产、车辆租赁、网络电信、户籍公证、环保福利、网络电信、劳务输出、入学就业等众多行业领域,主要以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5种犯罪为基本类型。
再次是受害人员众多,维稳压力相对集中。
受害人总数达到94621人,个案平均超过800人。
其中,人数最多的“亿霖木业”案,受害人达2.3万余人。
受害群体不仅与犯罪领域、犯罪类型直接相关,{3}而且受害群体以退休老年人、中年妇女等人员居多,同时受害群体串联聚集效应在放大。
最后是疑难争议交集,办案难点相对集中。
经济犯罪难点和重点问题的研究

经济犯罪难点和重点问题的研究作者:邵晗来源:《无线互联科技》2013年第11期摘要:当前经济犯罪侦查理论与实践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主要可归结为以下五个方面:经济犯罪侦查协作机制建设;经济犯罪侦查基础业务建设;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规范化建设;经济犯罪侦查工作涉及的法律问题;经济犯罪案件初查及侦查对策。
总结现有研究成果,借鉴经侦实践成功经验,对上述问题进行剖析,探寻解决对策,是经济犯罪侦查理论研究面临的重要问题。
关键词:经济犯罪;经济犯罪侦查;对策目前经济犯罪侦查与其他公安业务工作相比尚显稚嫩,无论是在实践中还是在理论上,都存在诸多问题亟待研究解决。
通过实践、研究,从经侦工作建设与发展的角度,对经侦理论与实践中的若干难点与热点问题做出总结。
1 关于经济犯罪侦查协作机制建设经济犯罪的跨地区、跨行业特点日益突出,涉及面越来越广,加强经侦协作,建立健全经侦协作机制,已成为经侦工作宏观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在侦查协作方面,我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进行了积极探索:⑴与其他地区经侦协作区创建经侦协作网络。
在公安部的统一领导下,制定了区域协作规定,明确了协作指导思想、原则和具体措施。
⑵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经济犯罪涉及的经济领域较为广泛,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离不开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
2 关于经济犯罪侦查基础业务建设经济犯罪侦查基础业务是指经侦部门日常开展的直接为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提供信息、技术等支持的基础性专门工作。
对于经侦基础业务的内涵在理论界存在较多争论,但理论界和实战部门均认为经济犯罪情报信息系统建设和经侦特情建设是经侦基础业务建设的重要内容。
3 关于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规范化建设经侦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事关经侦工作长远发展的重要举措提上了各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的工作日程。
⑴制定规章制度,使经侦业务工作有章可循。
经侦工作面临着许多新问题,工作中诸多环节无章可循的现象较为普遍,急需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加以规范。
经济犯罪的发展趋势与规制对策研究

经济犯罪的发展趋势与规制对策研究作者:蒋博文来源:《科学与财富》2020年第20期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转轨并稳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也逐步确立并完善。
但经济犯罪一直都是干扰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长期存在的因素,其违反市场法则,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无论是基于现实还是理论的需求,对经济犯罪的发展趋势及规制对策的研究都是必要的。
本文结合近几年非法传销、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证券违法犯罪的犯罪趋势,提出了相应规制对策。
关键词:经济犯罪;犯罪趋势;犯罪规制一、近年来经济犯罪的趋势(一)经济犯罪总体趋势根据《中国法律年鉴》收录的数据,从2010年到2017年全国法院审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审案件数量整体处于上升趋势。
2012年、2013年全国的经济犯罪数量大幅度增长,数量仍然居高不下,犯罪形式多种多样,侵害领域广泛,涉众型犯罪危害严重。
2014年全国经济犯罪案件数量仍持續上升,环境犯罪、食品药品犯罪依然是社会热点。
2015年金融犯罪成为关注焦点,P2P 等网络借贷平台的走热,加剧了金融犯罪的复杂性。
2016年经济犯罪仍处于高发态势,涉众型经济犯罪越演愈烈,犯罪手段不断更新。
2017年涉众型经济犯罪持续高发,P2P 网贷平台更加火热,犯罪手段的翻新,使得此类案件涉及人员多,地域广,社会影响大。
2018年涉众型经济犯罪仍然处于高发态势。
(二)相关经济犯罪的趋势1、非法传销2011年非法传销越来越严重,出现“金融传销”新的犯罪形式,网络传销产业链愈发完备,传销活动越来越公开化,但是隐蔽性更强。
2012年非法传销活动出现了新的特点,传销团伙的组织性更强,网络传销的隐蔽性、欺骗性更强,涉及区域更广,开始出现新的虚拟传销组织形式。
到2015年,非法传销案件数量大幅上升。
2016年非法传销活动因即时通讯平台的兴起网络蔓延更加迅速,网络传销有以下特点:涉及人员多,涉案金额高;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制造盈利假象;呈现出职业化、专业化特征。
经济间谍案例研究

经济间谍案例研究经济间谍案例分析引言:经济间谍活动是一种特殊的经济犯罪行为,它对于国家的经济安全和国际经济合作都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在此,我们将通过对某特定经济间谍案例的分析,探讨经济间谍行为的特点、对法律体系的挑战以及相关法律的适用。
一、案例概述:某国A是世界上最大的制造业国家之一,而某国B是其最重要的贸易合作伙伴之一。
然而,近年来,A国逐渐发现B国的某些制造业技术迅速发展,表现出无与伦比的竞争优势,这引起了A国政府和企业的高度关注。
经过调查,A国有关部门确定了B国某大型企业的经济间谍行为,以获取A国的商业机密为目的。
二、经济间谍行为的特点及对法律体系的挑战:1. 特点:经济间谍行为的特点包括:隐蔽性、针对性和持续性。
这些行为往往通过各种手段实施,如非法入侵计算机系统、窃取商业机密、收集企业内部信息等。
间谍行为具有明显的经济目的,其主要驱动力是为了获取商业机密,以谋求自身的经济利益。
2. 对法律体系的挑战:经济间谍行为对法律体系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法律知识和技术能力的不对等:经济间谍往往使用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侵入和窃取,而现有的法律无法完全覆盖这些新技术的应用,以适应快速发展的网络空间;(2)国际合作的困难:由于经济间谍行为通常跨越国界,追踪和打击间谍行为需要不同国家之间的紧密合作。
然而,受限于国家利益和法律体系之间的差异,国家间的合作往往存在困难。
三、适用法律及案例展示:1. 适用法律:(1)刑法:某国A国家对经济间谍行为的打击主要基于刑法中的相关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商业机密的行为将面临刑事处罚。
(2)《国家安全法》:该法规定了特定情况下对经济间谍行为实施的国家安全保护措施。
2. 案例展示:针对上述案例,在A国政府和警方的协调下,成功地展开了打击行动。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该国B公司的某高级职员通过骇客等手段非法入侵了A国某企业的计算机系统,并窃取了该企业的商业机密。
战后日本经济刑法和经济犯罪研究的演进

,
但 其刑
事 制裁 的使 用 仅 仅 停 留在 文 字 上 中
,
。
不 久 该法 就 逐 渐 向 缓 和 垄 断 规 制 的方 向修 正
。
在实 际 运 用
通常 以 规 避 该 法制裁 的行政 指 令 占优 势
2
.
这样
,
以 禁 止 垄 断 法 为 核 心 来 确 立 经 济刑 法 理
论 的 现 实基 础 就 显 得 很 薄 弱
经 济犯 罪具
,
日 本 学界 针 对 经 济 发 展 各 个 阶段 经 济 犯 罪 的新 情 况
。
提出
了相 应 的 时 策 和 理 论
公 司 犯 罪理论
、
“
企业 犯 罪
”
论
、
分析 法 益 论 及
— 究 的 演 进过 程
经 济 刑 法 体 系 化 等 一 起 构 成 了战 后 日 本 学界 时 经 济 刑 法 和 经 济 犯 罪 研
,
,
并 逐 步 实 现 向 自由 经 济体 制 的过
。
在 此期 间 新 的 立 法 不 断 产 生 又 不 断 变 化
,
一般 国民 难 于应 付
。
尤 其在违 反 经 济 管理 法 令
,
的活 动 中
人 们 确 实 感 受到 了
“
民 众 与法 律 之 间的 隔 膜
, ,
”
当时 以 井 上 正 治 为 代 表 的 学 者们对 经 济 统 制法 令作 了 批判
这 些经济犯 罪 的刑 法 展开 的 年 代末至 7 0 年 代 末期 ) 的 个不 同 时期
,
。
其研 究 的进程 大体 可 分 为
经济新常态下的经济犯罪趋势研究

自2010年以来,中国宏观经济指标在本轮调整中呈现出几个新现象:一是随着GDP 增速逐步回落,CPI却保持相对稳定,没有出现整体性通缩;二是随着GDP增速跌破8%的水平,就业水平并没有恶化,反而在服务业的不断发展中有所改善;三是很多金融企业的财务指标依然不错,但总体金融风险却在持续上扬。
而这种现象被命名为“经济新常态”,并为社会各界所重视。
对于经济犯罪的研究永远应建立在经济基础上,同样,经济犯罪趋势在很大意义上是经济动态的伴生品。
因此,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无疑可以把视角落在未来中国的经济动向上。
不得不承认的是,西方产业中空化与金融市场泡沫化所带来的需求是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一大原因,但是这种中空化和泡沫化所带来的对经济发展的推动力是不可持续的。
随着西方特别是美国的战略收缩,中国经济在经济新常态下所受到的挑战将越来越严峻。
自去年四月以来美国所掌握的石油市场持续降价,退出QE也是指日可待,国际游资的流动性将会更强,其对经济犯罪趋势的影响是巨大的。
首先是金融领域内的犯罪。
在中国经济一枝独秀的时代,中国堪称海外资本的汇集地。
也正因为此,金融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在这些年一直处于一个相当稳定的阶段。
但是在当下的经济态势下,中国政府不得不对市场逐步放开,年前证监会重启IPO和央行降息就是非常明显的信号。
在此背景之下,妨害证券管理秩序犯罪应当会呈现一个增长的趋势。
证券犯罪的数量一贯是与市场活力正相关的,内幕交易案、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等证券犯罪将会有一个较大幅度的增长。
除此之外,国际游资流动性增强还应当注意一个犯罪增长点,即国际资本的抽逃。
在中国政府对金融市场的管控之下,国际资本有很大一部分以公司股份的形式存在。
这部分资金并非容易套现的,国际性的抽逃出资案、虚假破产案发案极有可能增加,这也相当值得注意。
与国际游资加大流动相对应的,则是国内企业对资本的需求更为强烈。
经济犯罪研究
经济犯罪研究在当今社会,经济犯罪已成为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给个人、企业和整个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经济犯罪不仅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公平竞争的环境,还削弱了公众对经济体系的信任。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一挑战,有必要对经济犯罪进行深入研究。
经济犯罪是指在经济活动中,违反国家经济法规,破坏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它涵盖了多种形式,如金融诈骗、贪污受贿、偷税漏税、非法集资、传销等。
这些犯罪行为往往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和高智能性的特点。
金融诈骗是经济犯罪中的常见类型。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对金融市场的不熟悉和贪婪心理,通过虚假的投资项目、内幕交易等手段骗取大量资金。
例如,某些所谓的“高收益理财产品”实际上是精心设计的骗局,投资者在初期可能会获得一些小额回报,从而被诱导投入更多的资金,最终血本无归。
贪污受贿则主要发生在公共部门和企业内部。
公职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了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和社会公平。
企业中的管理人员也可能通过收受回扣、挪用公款等方式损害企业的利益,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偷税漏税不仅减少了国家的财政收入,还破坏了税收公平原则。
一些企业和个人通过虚报账目、隐瞒收入等手段逃避纳税义务,给国家的财政稳定和公共服务的提供带来了负面影响。
非法集资和传销则是近年来较为突出的经济犯罪形式。
非法集资者通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大量民众投入资金,最终资金链断裂,导致投资者损失惨重。
传销组织则通过发展下线的方式获取非法利益,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经济犯罪的成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经济利益的驱动是主要因素。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一些人为了追求快速获取巨额财富,不惜违法犯罪。
其次,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和监管的漏洞为经济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一些新兴的经济领域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监管手段跟不上形势发展,使得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再者,社会诚信体系的不健全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部分人缺乏诚信意识,道德底线失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经济犯罪侦查中的难点问题研究
严重制约经侦队伍的整体优化。 ( 五 ) 办案经费不足 , 侦查措施实施难 办案经费是经济犯罪侦查有 效开展的物质保 障。经侦办案经费不足一直以来是困扰经侦工作的 一大现实问题。由于经费不足, 一是基础工作建设 受到制约 , 信息情报、装备、特情建设缺乏必要的 投入 ; 二是追逃工作受到制约, 造成被动上网, 无 力主动出击; 三是办案中涉及评估、估价、涉税案 件及其他案件的审计、会计鉴定费用支付困难。可 见, 办案经费不足已经直接影响到侦查措施的及时 有效实施。
出现 , 特 别是集资诈骗、非法吸收 公众存款、传 销、以办理出国劳务为名骗取财物等涉众型经济犯 罪日渐突出, 涉案金额大、侵害面广、受害人多, 手法不断更新 , 对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可以肯 定,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结构的深刻调整, 诱发经济犯罪的因素还会增多。面对现阶段严峻的 经济犯罪形势给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带来的新要求、 新挑战, 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 深刻认识 和着力解决困扰现阶段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难点问 题, 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确保经济犯罪 侦查工作始终 体现时代性 , 突出主动性 , 富于创 造性。
二、对经济犯罪侦查工作难点的几点思考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 要依法防范和打击违法 犯罪活动 ,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最大限度增加 和谐因素 , 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中央政法委 书记周永康同志也曾多次强调: 要从事关全局的高 度, 加强和改进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 提升防 范和打 击经 济犯 罪工 作水 平 [ 1] 。要 实现 上述 目 标, 就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犯罪侦查工作, 在经侦工作十年发展成就的基础上, 着力解决当前 困扰经济犯罪侦查的难点问题, 进一步增强大局意 识、服务意识和参谋意识, 不断提高侦查工作的主 动性 , 推动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发展。 ( 一 ) 加强 经侦 培训 机制 建设 , 提高 侦查 员 素质 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侦查员队伍, 不仅是应对当 前严峻的经济犯罪形势 , 加大打击经济犯罪力度的 现实需要 , 也是破解当前经济犯罪侦查难点的必然 要求。因此我们必须着眼于经侦民警素质的提高, 加强培训机制建设 , 加大对经侦民警的培训力度。 1 加强培训机制建设。培训 是提高侦查员素 质, 保证侦查员队伍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 但现 有的培训由于 没有真正将训什 么、怎么训 落到实 处, 培训效果甚微。因此, 我们要紧密结合经济犯 罪侦查工作的实际需要, 以 # 三基建设 ∃ 为契机, 尽快建立长效培训机制 , 使培训机制科学化、培训 内容实战化、培训对象层次化、培训教官多样化。 依靠健全科学的培训机制, 来打造适应现实斗争需 要的经侦民警。 2 加强实战能力训 练。着眼实战 , 加 强侦查 技能 , 特别是取证技能和审讯技能的训练, 强化民 警的证据意识 , 拓宽取证渠道, 规范取证程序, 提 % 117%
经济犯罪法律治理研究
经济犯罪法律治理研究经济犯罪是当今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对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和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有效地治理经济犯罪行为,研究经济犯罪法律治理成为当务之急。
一、经济犯罪的定义和类型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经济犯罪的定义和范围。
经济犯罪可以被定义为以非法手段获得经济利益、损害国家和社会经济利益的行为。
其类型繁多,包括贪污受贿、金融诈骗、商业盗窃等。
二、经济犯罪的原因分析要想有效治理经济犯罪,我们需要深入分析经济犯罪的原因。
从社会经济角度来看,经济发展不平衡和贫富差距拉大是经济犯罪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另外,腐败和法治滞后也是经济犯罪泛滥的重要原因。
而从个体心理角度来看,贪婪和利己主义也是促使人们参与经济犯罪的因素。
三、法律治理的重要性和挑战针对经济犯罪问题,法律治理是非常重要的手段。
首先,法律的存在和实施可以起到威慑作用,降低经济犯罪的发生率。
其次,合理的法律制度可以提供有效的惩罚措施,对经济犯罪行为进行打击。
但是,法律治理也面临一些挑战。
比如,经济犯罪行为复杂多样,需要法律制度配合技术手段进行综合治理,这对法律人员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对经济犯罪法律治理的改进为了更好地治理经济犯罪,我们需要对现有的法律治理体系进行改进。
首先,需要提高法律规范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使其更好地适应当前经济发展形势。
其次,要增加对经济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惩治犯罪分子,以起到威慑作用。
另外,还需要借助科技手段,提高证据收集和审判过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五、国际合作与经济犯罪治理对于跨国性经济犯罪来说,国际合作非常重要。
各国之间应加强情报交流和合作,打击跨国经济犯罪的网络。
此外,还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国际合作机制,制定统一的法律标准,以加强对经济犯罪的治理。
六、法律教育与预防经济犯罪预防优于治理,法律教育在预防经济犯罪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加强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可以有效减少经济犯罪的发生概率。
2020年10月自考00235犯罪学(一)真题
全国2020年10月自考犯罪学(一)00235真题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犯罪学研究的目的和归宿是A.认识犯罪现象B.揭示犯罪原因C.总结犯罪规律D.提出犯罪对策2.“透过犯罪表面现象,揭示犯罪发生发展规律及其原因”的研究意义是指A.认识犯罪B.指导刑事政策C.促进刑事司法体系的变革与发展D.推动犯罪预防与控制体系的建立与完善3.表明犯罪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的表述是A.犯罪学属于“正题法则”科学B.犯罪学与其他学科最大的不同在于研究主题C.犯罪学有自己专门的研究对象,有比较成熟的研究方法D.龙勃罗梭与菲利二人分别采用了人类学和社会学的方法研究犯罪4.强调用道德礼仪教育人民,让人们懂得违法犯罪可耻的学者是A.韩非B.孔子C.墨子D.商鞅5.犯罪学与刑事政策学的关系是A.刑事政策学是犯罪学的基础B.犯罪学与刑事政策学含义相同C.犯罪学与刑事政策学从未截然分开D.刑事政策学是犯罪学的一个分支学科6.犯罪学史上首版的《犯罪学》作者是A.龙勃罗梭B.菲利C.加罗法洛D.萨瑟兰7.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的犯罪统计显示犯罪率最高的是A.女性犯罪B.流窜犯罪C.青少年犯罪D.黑恶势力犯罪8.对犯罪统计错误的阐述是A.犯罪统计按照统计的主体有官方犯罪统计和民间方统计之分B.美国的《统一犯罪报告》属于官方犯罪统计C.美国的《全国被害者调查》属于全面调查D.自我报告统计只适用于青少年9.观察法是一种典型的A.调查研究B.实验研究C.实地研究D.文献研究10.对犯罪行为内容界定最为广泛的学科是A.犯罪学B.刑法学C.刑罚学D.社会学11.既给受害人的身心造成伤害,严重影响受害人及其家人正常的社会生活,又败坏社会风习的犯罪类型是A.暴力犯罪B.财产犯罪C.性犯罪D.经济犯罪12.犯罪人拥有的社会资源及占有机会反映出的是其A.职业特征B.社会地位特征C.居住区域特征.D.人际关系特征13.与犯罪行为产生有密切关系的家庭环境A.其功能不健全是引发犯罪的直接原因B.其功能失调是引发犯罪的唯-原因C.其功能正常与否间接影响到个人的社会化过程D.影响个人品质的形成,进而影响社会的安定与和谐14.对犯罪暗数的正确阐述是A.犯罪暗数不包括官方犯罪统计数字B.绝对暗数是指已被报告但未被记录的犯罪数C.相对暗数是指没有被察觉而实际发生的犯罪数D.犯罪暗数可通过“恒比定律”计算得出15. 由于“漏斗效应”的存在,各国的犯罪统计均主要依赖A.警察机关B.检察机关C.审判机关D.监禁机构16.新中国第一次犯罪高峰的主要特点是A.犯罪类型主要是政治性犯罪B.经济类犯罪增多C.犯罪人年龄低龄化D.犯罪主体主要是以新滋生的犯罪分子为主体17.对犯罪被害人概念理解错误的是A.本概念中的犯罪是指犯罪学中的犯罪B.被害人合法权益的损失表现为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C.被害人应该是已经遭受犯罪行为的侵害者D.被害人是指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承受者18.最早提出“被害性”概念的学者是A.汉斯.冯.亨蒂B.迈克尔.亨德兰C.本杰明.门德尔松D.克莱历克19.精神分析理论的提出者是A.弗洛伊德B.施奈德C.克雷奇曼D.亚历山大20.提出“帮伙亚文化”理论的学者是A.默顿B.科恩C.克洛沃德D.奥林21.犯罪学中的标定理论认为A.犯罪产生于祖辈遗传B.犯罪产生于后天习得C.犯罪产生于需要受挫D.犯罪产生于社会规则禁止22.以下选项中,不属于刑事立法对策主要范畴的是A.确立科学的刑罚哲学B.建立合理的刑罚体系C.合理划定犯罪圈D.实施科学的刑罚措施23.广义的刑事司法对策不包括A.刑事侦查对策B.刑事起诉对策C.刑事审判对策.D.刑事追究对策24.“宽严相济'刑事司法对策中,“宽'的情形不包括A.非标签化B.非犯罪化C.非监禁化D.非司法化25.我国罪犯矫正的指导思想是A.心理与生理矫正相结合B.人道与震慑相结合C.打击与挽救相结合D.惩罚与改造相结合26.“刑罚个别化原则”正式提出于A.18 世纪中叶B.18 世纪末C.19 世纪中叶D.19 世纪末27.我国监狱罪犯矫正体系主要包括管理矫正、教育矫正、劳动矫正和A.宗教矫正B.激励矫正C.心理矫正D.病理矫正28.不属于情境犯罪预防目的的是A.增大犯罪代价B.消减犯罪动机C.增加犯罪风险D.减少犯罪收益29.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工程中属于特殊预防措施的是A.打击B.教育C.管理D.改造30.属于犯罪非正规控制系统的是A.刑罚预防B.行政预防C.社会预防D.刑事预防二、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3分,共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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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用卡犯罪种类 1、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
票、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 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信 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伪造 信用卡的行为。
2、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 (2)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 输,数量较大 (3)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 (4)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5)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 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走私的三种类型
1、绕关走私 2、瞒关走私
3、间接走私(准走私)
(1)购买行为——购赃行为
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 物品的;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 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2)特定运输、收购、贩卖行为
内海、领海、内河、内湖,运输、收 购、贩卖禁止进出口物品行为;内海、领 海、内河、内湖,运输、收购、贩卖限制 进出口物品,没有合法证明,数额较大。
(四)侵犯著作权罪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 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 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 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 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 术作品的。
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 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 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 制品数量合计在一千张(份)以上的; (3)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济秩序
2、客观方面:生产、销售伪劣商品 的行为
3、主体:都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 单位都可以构成
4、主观方面都是故意
(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 罪分类
1、行为犯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违反国家食品卫生法规,在生 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 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 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 行为。
(二)侵犯商标权的犯罪 1、假冒注册商标罪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 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 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反向假冒: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 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 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 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 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 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 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 的产品罪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 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 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 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 的行为。
2、危险犯
(1)生产、销售假药罪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
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2)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 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 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行为。
(3)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 的医用器材罪
(2)生产、销售141条至148条所列产 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 构成本节140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 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走私罪
(一)走私罪概念
违法海关管理法规,逃避 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 邮寄走私物品进出国(边)境 的行为。
1、走私武器、弹药罪 2、走私核材料罪 3、走私假币罪 4、走私文物罪 5、走私贵重金属罪 6、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7、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8、走私淫秽物品罪 9、走私废物罪 10、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三)客观方面
1、提供资金账户的 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 票据的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 资金转移的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5、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 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
(四)主体
主体。 自然人、单位都可以构成。
是否包括上游犯罪人本人,有 不同看法。
事后不可罚行为 重复评价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 (1)非法获取他人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允许他人用非 法获取的商业秘密
(3)披露、使用、允许他人用 合法知悉的他人的商业秘密 (4)第三人的非法使用、披露 他人的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 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 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 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 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 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 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3、结果犯
(1)生产、销售劣药罪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 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2)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 的化妆品罪
3、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 料罪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 信息资料的行为
4、信用卡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 骗,数额较(5000元)的行为。
(三)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方式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2、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3、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4、冒用他人信用卡 5、恶意透支的
(4)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 化肥、种子罪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 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 、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 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 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 ,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5)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八、刑罚对犯罪预防
刑罚目的
预防犯罪
一般预防
刑罚功能
刑罚功能与刑罚目的对应图
对犯罪人的功能
(1)惩罚功能 (2)剥夺功能 (3)教育改造功能
报应目的
特殊预防
对被害人的功能——安抚功能 对其他人的功能——威慑功能
刑罚的不可避免性、及时性
犯罪原因与刑罚对犯罪预防的关系
刑罚的作用
个体 社会 自然
犯罪原因
(五)主观方面
故意,明知是毒品犯罪、黑 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 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 产生的收益
包括:确知、知道可能是
五、经济诈骗犯罪
1、种类
集资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 票据诈骗罪 金融凭证诈骗罪 有价证券诈骗罪 保险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证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
2、“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非法使 用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全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全、隐匿财产,以逃避 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帐目,或者假破产,假倒 闭,以逃避返还资全的
同一种商品 相同的商标 使用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 品,销售金额数额在五万元以上 的行为。
明知:
(1)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 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者覆盖的; (2)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受 到过行政处罚或者承担过民事责任、 又销售同一种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的; (3)伪造、涂改商标注册人授权文 件或者知道该文件被伪造、涂改的; (4)其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冒
3、经济诈骗罪与民事欺 诈的区别
六、信用卡犯罪
(一)信用卡概念
1、信用卡,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
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
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
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贷记卡
信用卡
电子支付卡
准贷记卡
借记卡
2、信用卡法律关系
储蓄合同
发卡银行
借款合同
持卡人
商品买卖合同 劳务合同
结算关系
四、洗钱罪
(Money Laundering)
(一)概念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
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 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掩 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二)客体
对象:毒品犯罪、黑社会性 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 收益
上游犯罪(原生犯罪、前因 罪)
法规竞合: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1)主体竞合(叛逃罪、军人叛逃罪)
(2)犯罪对象竞合(盗窃罪、盗窃枪支 、弹药、爆炸物罪,本节规定的犯罪)
(3)犯罪手段竞合(诈骗罪、合同诈骗 罪、信用卡诈骗罪)
(4)犯罪目的(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 淫秽物品牟利罪)
(1)生产、销售141条至148条所列产 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 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 140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遗传、生理、思想、价值观念、 道德、法律意识、意志力、心理
政治、经济、社会保障、 教育、就业状况、家庭、 文化传统、风俗
心理强制 思想改造
时间、季节 地理、气候
扬汤止沸
釜底抽薪
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谢谢!
联系电话:62809943 13301358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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