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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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12.29•【文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司法解释•【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法商法总类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1998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4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对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问题作以下规定:第一条同一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因不同的法律事实,分别涉及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嫌疑的,经济纠纷案件和经济犯罪嫌疑案件应当分开审理。

第二条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为单位骗取财物为目的,采取欺骗手段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骗取的财物被该单位占有、使用或处分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责令该单位返还骗取的财物外,如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该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将取得的财物部分或全部占为己有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外,该单位对行为人因签订、履行该经济合同造成的后果,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个人借用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出借单位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借用人的刑事责任外,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的单位,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标准怎么规定的

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标准怎么规定的

一、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标准怎么规定的一、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

二、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四、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使其亲友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低价出售国有资产损失达30万元以上将被立案追诉五、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六、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七、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八、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一百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一千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经济犯罪侦查学基础复习要点

经济犯罪侦查学基础复习要点

经济犯罪侦查学基础复习要点
1.经济犯罪概述:经济犯罪是指以经济利益为目的,在经济活动中实
施的违法行为,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非法经营等。

3.经济犯罪侦查法律基础:我国有关经济犯罪的法律主要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等,这些法律为经济犯罪侦查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4.经济犯罪侦查的基本原则:经济犯罪侦查应坚持法治原则、实事求
是原则、依法办案原则、保护合法权益原则等。

5.经济犯罪侦查的组织方式:经济犯罪侦查可以通过派出所、公安分局、公安局等基层派出机关进行,也可以由公安部门集中办理。

6.经济犯罪的侦查方法:经济犯罪侦查的方法主要包括现场勘查、调
查取证、搜查、抓捕、监视、刑事鉴定等。

7.经济犯罪的事实认定:经济犯罪的事实认定需要经过调查取证等程序,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以便进行后续的法律程序。

8.经济犯罪的证据获取:经济犯罪的侦查需要依法采集、保护和固定
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

9.经济犯罪的处罚措施:对经济犯罪行为的违法人员,可以采取拘留、取保候审、逮捕、判刑等处罚措施。

10.经济犯罪的防范措施:为了预防经济犯罪的发生,需要加强监管
机构的建设、加强经济犯罪预警机制、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等。

11.经济犯罪的国际合作:由于经济犯罪跨境性强,国际合作对经济犯罪的打击也非常重要,各国需要在情报交流、引渡、司法协助等方面加强合作。

12.经济犯罪侦查的技术手段:现代科技手段在经济犯罪侦查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如DNA鉴定、网络监控、大数据分析等。

以上是经济犯罪侦查学基础复习的要点,考生可以结合相关教材和参考书籍进行更全面的准备。

刑法与民法对于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的处理

刑法与民法对于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的处理

刑法与民法对于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的处理在现代社会中,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是较为常见的法律问题。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利益和促进经济发展,刑法和民法分别以不同的方式来处理这些问题。

本文将探讨刑法和民法在处理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方面的不同方法和途径。

一、刑法对经济犯罪的处理刑法是一种通过刑罚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的法律体系。

在经济犯罪方面,刑法主要运用以下几种处理方式:1. 刑事责任追究对于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刑法将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一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量刑。

刑罚的目的是惩罚犯罪行为、恢复社会秩序、预防再犯等。

2. 没收财产刑法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的非法所得进行没收,以剥夺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权益。

没收财产是刑法对经济犯罪的重要手段之一,不仅可以减轻犯罪带来的负面影响,还能够追回被违法占有的财产。

3.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法在部分经济犯罪案件中还允许被害人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求经济利益的赔偿。

此种方式能够通过刑法和民法的结合,对经济犯罪行为的受害人进行补偿,以达到遏制经济犯罪的目的。

二、民法对经济纠纷的处理不同于刑法,民法是一种通过民事责任追究违法行为的法律体系。

在经济纠纷方面,民法运用以下几种方式来处理:1. 民事诉讼当经济纠纷发生时,受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向法院寻求公正的解决方案。

民法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诉讼程序,对纠纷进行调查和审判,并最终裁定双方的民事责任和赔偿方式。

2. 赔偿民法强调经济纠纷的赔偿性质,当一方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侵权方对受害方进行赔偿。

赔偿的方式和数额将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予以确定。

3. 合同解除与修复在经济交易中,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民法允许受害人要求解除合同或者要求违约方进行合同的修复,以恢复当事人的权益。

总结刑法和民法在处理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方面各有侧重,但目标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05.12.31•【文号】公通字[2005]101号•【施行日期】2006.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2005年12月31日公通字[2005]101号)为规范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程序,保障办案质量,依法有效地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规章,结合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管辖第一条公安机关内部对经济犯罪案件的管辖,严格按照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上级公安机关若认为有必要,可以直接立案侦查或者组织、指挥、参与侦查下级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下级公安机关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级公安机关侦查。

第三条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经济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

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第四条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对管辖有争议的,应当协商管辖;协商不成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第五条被害人或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聘请的律师对案件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向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申诉,接受申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后的七日以内予以答复。

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的法律界限与界定

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的法律界限与界定

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的法律界限与界定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是当今社会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趋势的加剧,各种形式的经济犯罪和纠纷也随之增多。

因此,对于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的法律界限和界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探讨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在法律上的区别与联系。

一、经济犯罪的法律界限与界定经济犯罪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以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侵害他人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我国《刑法》对经济犯罪进行了明确的法律界定,并且将其分为多个犯罪类型,如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金融诈骗等。

经济犯罪的特点是犯罪主体以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给社会经济秩序和公平正义带来严重影响。

1.1 贪污受贿贪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以及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贪污受贿是典型的经济犯罪行为,损害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利益,对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冲击。

1.2 挪用公款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非法侵占、使用或者非法处置公款、公物、国有股权等的行为。

挪用公款侵害了公共财产的利益,破坏了公共财政秩序,对国家经济运行造成了损害。

1.3 金融诈骗金融诈骗是指在金融领域中,以欺骗、谎言等手段获取不正当经济利益的犯罪行为。

金融诈骗以虚构事实、掩饰真相等手段骗取他人金融资产,给金融秩序和金融市场带来了严重的破坏。

二、经济纠纷的法律界限与界定经济纠纷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因合同、交易、权益等问题引发的争议。

经济纠纷的法律界限和界定主要通过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进行规范,涉及诸多领域,如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纠纷等,并且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展日益完善。

2.1 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冲突或合同条款的不明确等原因引发的争议。

合同纠纷是经济纠纷中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它通常涉及到各种经济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等。

经济案件判刑标准

经济案件判刑标准

经济案件判刑标准在经济案件中,判刑标准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经济犯罪涉及的范围广泛,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侵占、诈骗等多种行为。

对于这些行为,法律如何规定刑罚,是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问题。

首先,对于经济案件的判刑标准,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不同的经济犯罪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罚幅度。

比如,对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行为,根据涉案金额的大小,判刑标准也有所不同。

另外,对于诈骗等经济犯罪行为,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根据涉案金额的大小和情节的严重程度,判刑标准也有所不同。

其次,对于经济案件的判刑标准,法官在裁判时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除了涉案金额和情节严重程度外,法官还需要考虑被告人的悔罪态度、是否退赃、是否有立功表现等因素。

这些因素都会对刑罚的轻重产生影响。

同时,法官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公正的裁判。

再次,对于经济案件的判刑标准,社会舆论也起着重要作用。

在一些重大的经济案件中,社会舆论的压力往往会对法官的裁判产生影响。

一些案件可能会因为社会舆论的压力而受到更严厉的判罚,这也是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最后,对于经济案件的判刑标准,需要强调的是公正和公平。

在裁判过程中,法官需要严格依法裁判,不受任何外部压力的影响,做到公正公平。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经济案件的判刑标准是一个复杂而严肃的问题。

法律规定了刑罚的幅度,但在具体裁判过程中,法官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做出公正的裁判。

同时,社会舆论的影响也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只有在严格依法裁判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经济案件法律常识(3篇)

经济案件法律常识(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案件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帮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经济案件的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本文将对经济案件的法律常识进行解析。

一、经济案件的定义经济案件,是指涉及经济纠纷、经济犯罪等经济领域的案件。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 经济纠纷案件:涉及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劳动争议、损害赔偿纠纷等。

2. 经济犯罪案件:涉及贪污贿赂、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法经营、走私、逃税骗税等。

3. 经济监管案件:涉及垄断、不正当竞争、价格欺诈等。

二、经济案件的法律程序1. 诉讼程序(1)起诉: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受理:人民法院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3)审理: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包括开庭、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

(4)判决:人民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

2. 非诉讼程序(1)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

(2)仲裁: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3)行政调解: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之间的经济纠纷进行调解。

三、经济案件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合同、侵权责任、物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关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贪污贿赂、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经济犯罪的法律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了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了税收征收、管理、处罚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四、经济案件的法律救济1. 诉讼救济: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非诉讼救济: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经济纠纷。

3. 行政救济:当事人可以向行政机关投诉、举报,请求行政机关依法处理。

五、经济案件的法律风险防范1. 增强法律意识:当事人应当了解经济法律知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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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人员查办大案要案,除了要有财务会计和审计方面知识外,还要熟悉相关刑事法律知识,了解哪些行为有可能涉嫌犯罪,什么样的条件才符合立案标准。

下面对审计实践中容易遇到的犯罪种类,从在刑法文本、立案标准、司法解释方面介绍审计人员应当重点掌握的刑事法律法规。

在刑法文本方面,我国现行刑法典是1997年修订的《刑法》。

自1999年至2009年十年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陆续通过了七个刑法修正案。

常见罪名方面,审计人员应当着重掌握现行《刑法》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第八章的贪污贿赂罪以及第九章的渎职犯罪。

在立案标准方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01年颁布了《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近期又颁布了《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99年制定了《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00年制定了《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2005年制定了《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上述标准明确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立案的具体事实条件。

在司法解释方面,应当着重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等司法解释文件。

审计人员在发现有关违法事实后,要主动查阅对照有关刑法条文、立案标准、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看是否构成犯罪。

(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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