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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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煤矿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和办法,以便对煤矿进行评级考核。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些内容。

一、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1. 生产质量标准煤矿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建立完善的生产质量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和素质提升等方面的要求。

2. 设备设施标准煤矿应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并对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

同时,还应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救援设备和设施。

3. 环境保护标准煤矿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

包括废气废水处理、尘源控制、绿化等方面的要求。

4. 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煤矿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限和义务,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包括安全生产组织、安全生产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等方面的要求。

5. 安全识别标准煤矿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识别制度,规范矿井标志、标牌、警示用品等的使用。

保证安全设施的合理设置和使用。

6. 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煤矿应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和安全责任追究机制。

并通过培训、考核等手段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煤矿安全质量考核评级办法1. 考核评级指标体系煤矿安全质量考核评级指标体系包括生产质量、设备设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管理、安全识别、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指标。

通过对这些指标的评估,得出煤矿的安全质量评级。

2. 考核方法和程序煤矿安全质量考核采用多种方法,包括定期检查、抽查、督查等。

通过对煤矿的工作程序、记录和文件等的检查,评估其安全质量管理水平。

同时,还可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估。

3. 考核评级结果与奖惩根据煤矿的安全质量考核评级结果,可以采取不同的奖惩措施。

对达到一定等级的煤矿,可以给予奖励和表彰,鼓励其继续保持良好的安全质量管理水平。

对低于规定等级的煤矿,需要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

同时,还可以对重大事故责任单位进行追责和处罚。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是指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等方面进行标准化建设,通过实施标准化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第三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全面、全过程、全员管理。

第四条国家煤矿安监局负责全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

地方煤矿安全监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五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分为安全管理、井巷工程、露天工程、机电设备、通风与防治水、火灾防治、职业卫生、环境管理八大类。

第六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具体标准如下:一级:井巷工程、露天工程、机电设备、通风与防治水、火灾防治、职业卫生、环境管理七个方面的单项得分均不低于90分,且总分不低于90分。

二级:井巷工程、露天工程、机电设备、通风与防治水、火灾防治、职业卫生、环境管理七个方面的单项得分均不低于80分,且总分不低于80分。

三级:井巷工程、露天工程、机电设备、通风与防治水、火灾防治、职业卫生、环境管理七个方面的单项得分均不低于70分,且总分不低于70分。

第七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实行年度考核制度。

煤矿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底前向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管机构提交上一年度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自评报告。

第八条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应当对煤矿企业提交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

第三章考核评级程序第九条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应当制定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计划,明确考核时间、考核内容、考核组组成等。

第十条考核组由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煤矿企业代表和相关专家组成。

考核组成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经验。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推进我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安全保障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且生产规模达到6万吨/年以上(含6万吨/年)的生产煤矿。

第三条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三级:即省一级、省二级、省三级。

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90分及以上。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80分及以上。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60分及以上。

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参加评级的专业为八个,即地面、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安全管理、地测防治水,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计入矿井总分。

1.地面:5分系数为0.05;2.采煤:15分系数为0.15;3.掘进:15分系数为0.15;4.机电:15分系数为0.15;5.运输:15分系数为0.15;6.通风:15分系数为0.15;7.安全管理:5分系数为0.05;8.地测防治水:15分系数为0.15。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实现安全目标。

2. 三个煤量符合规定,采掘关系正常。

3.无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

4.无国家和行业明令禁止淘汰的采煤方法、设备;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

5. 按《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建立安全监控、瓦斯抽放和防灭火系统,并使用正常。

6.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7. 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和奖惩制度,并落实到位。

第六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得分计算办法:(1) 本年度专业单项得分=本年度内各月专业实际得分之和/12本年度矿井得分=本年度参加计分的专业单项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和(2) 矿井自检与上级检查得分不一致时,按上级检查结果计算。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一、引言煤矿安全质量是煤矿生产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关系到全体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是煤矿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为确保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顺利推进,制定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1.煤矿基本信息标准:包括煤矿名称、煤矿地址、矿井设计规模、采掘方式等基本信息,以确保相关职能部门了解煤矿的基本情况。

2.煤矿安全管理标准:包括煤矿安全组织机构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与教育等方面,以保证煤矿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

3.矿井通风标准:包括矿井通风系统设计、通风设备运行情况、通风负压控制等方面,以确保矿井内空气流通良好,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

4.煤矿防火标准:包括煤矿防火设施建设、防火检测装置使用、危险品管理等方面,以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能够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5.煤矿安全设施标准:包括安全疏散通道、矿井救护站、矿井灯具等安全设施的设置与使用要求,以确保煤矿职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并获得安全保障。

6.煤矿安全救援标准:包括煤矿救援队伍建设、救援装备配备、应急预案制定等方面,以确保煤矿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进行救援。

7.煤矿安全监测标准:包括煤矿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监测数据及时处理、隐患排查等方面,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状况能够及时监控和掌握。

8.煤矿事故处理标准:包括事故报告与处置、事故调查与分析、事故处理与后续措施等方面,以确保煤矿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进行处理。

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1.考核评级指标体系的构建(1)煤矿基本信息考核指标:包括煤矿基本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等。

采用核查煤矿档案、询问煤矿管理人员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估。

(2)煤矿安全管理考核指标:包括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等。

采用查阅安全管理文件、检查安全生产记录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估。

(3)矿井通风考核指标:包括矿井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通风设备是否完好等。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一、考核目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旨在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规范化、标准化,加强对煤矿安全质量的监管和评估,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内容1.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建立和落实,并符合煤矿企业的实际情况。

包括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责任制度、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组织、技术措施、人员配备等方面的要求。

2. 安全生产设施煤矿应配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安全生产设施,包括通风系统、供电系统、水源系统、通讯系统等。

同时,应定期检测和维护设施的正常运行情况,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3.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煤矿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技术规范,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得到有效实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4. 安全生产监管机制煤矿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包括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人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进行。

三、评级办法1. 考核等级煤矿安全质量评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级为最高等级,D级为最低等级。

2. 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监管机制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3. 评分办法根据煤矿在各项考核指标上的达标情况,给予相应的分数,并根据总分数进行等级评定。

具体评分办法如下:(1)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采取定量评分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分。

(2) 安全生产设施:根据煤矿安全生产设施的配置、运行情况和维护情况,采取定量评分的方式进行评分。

(3)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制定和实施情况,采取定量评分的方式进行评分。

(4) 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采取定量评分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分。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是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提高煤矿安全质量,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而制定的。

下面将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考核评级的目的与任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的目的是通过对煤矿安全管理的全面、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提高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考核评级的对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的对象是全国范围内的煤矿企业。

评级的主要依据是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措施和安全生产状况等。

三、评级标准评级标准是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的核心内容。

评级标准可以从煤矿企业的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安全培训、生产管理、事故情况等多个方面进行考核。

以下是一些评级标准的例子:1. 管理制度方面:a.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b.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c.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反馈制度落实情况。

2. 安全设施方面:a. 安全设施的完善程度和有效性;b. 火灾、爆炸、瓦斯、矿山地质等安全设施的安装和使用情况;c. 技术装备和风险管理设施的使用情况。

3. 安全培训方面:a. 矿工培训课程的设置和实施情况;b. 安全培训的记录和档案管理情况;c. 安全培训效果的评估和改进情况。

4. 生产管理方面:a. 生产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b. 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和风险管理情况;c. 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和监管情况。

5. 事故情况方面:a. 近期事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b. 事故原因的分析和整改情况;c. 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的能力。

以上只是一些评级标准的例子,具体的评级标准可根据煤矿企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四、考核评级的程序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评级指导文件的发布。

制定评级指导文件,明确评级的目的、任务、标准和程序,为评级工作提供统一的指导和依据。

2. 考核准备工作。

煤矿企业在考核前需进行相关准备工作,包括确定考核的评分标准,整理相关资料,组织内部培训等。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质量的管理,根据《煤矿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所有煤矿的安全质量评级和考核。

第三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和考核的目的是全面评估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煤矿的安全质量,促进煤矿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评级和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煤矿企业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设备和装备的状态、员工的安全文化和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

第五条评级和考核结果将作为煤矿安全监管、投资决策和社会评价的重要参考。

第二章评级标准第六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的要求进行,共分为五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级、B级、C级、D级和E 级。

第七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的主要评估指标包括以下方面:(一)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监督检查等方面;(二)安全设备和装备:包括矿井通风系统、防灭火设施、救生装备等方面;(三)安全生产标准化:包括作业规程的实施情况、现场环境的整治等方面;(四)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培训的频次、培训内容的完整性等方面;(五)事故处理与应急救援:包括事故报告、事故分析、救援处置等方面。

第八条对于每个评估指标,将按照一定的权重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将累加得到煤矿的总评分。

第九条按照总评分的高低进行划分,评级等级的确定如下:A级:总评分在90分以上;B级:总评分在80-89分之间;C级:总评分在70-79分之间;D级:总评分在60-69分之间;E级:总评分在60分以下。

第三章评级程序第十条煤矿安全质量评估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实施,评估周期为一年。

第十一条评估实施前,煤矿企业需按照煤矿安全质量评估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和信息。

第十二条煤矿安全质量评估采取现场检查、文件审核和访谈等方式进行,评估人员需按照评估标准和评分办法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评估结束后,评估人员将编制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向评估对象公示。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第一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本单位所属矿井。

第二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平均得分为90分及以上,且通风专业达到一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五个专业中,达到一级的专业不低于三个,其他专业不低于二级。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平均得分为80分及以上,且通风专业达到二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五个专业中,达到二级的专业不低于三个,其他专业不低于三级。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平均得分为70分及以上,且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六个专业中,没有不达标的专业。

第三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参加评级的专业为六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在计入矿井总分时,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计入矿井总分。

1、采煤:15分系数0、152、掘进:15分系数0、153、机电:15分系数0、154、运输:15分系数0、155、通风:30分系数0、306、地测防治水:10分系数0、10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得分计算办法:本年度专业单项得分=本年度内各月度专业实际得分之与/12(个月)本年度矿井得分=本年度参加计分的专业单项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与第五条被核准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务必具备以下条件:1、实现安全目标:矿井百万吨死亡率:一级:1、0以下;二级:1、3以下;三级:1、5以下。

凡是产量为100万吨以下的煤矿,要评定为一级矿井,年度死亡人数不得超过1人,其百万吨死亡率可往前连续3年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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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合法生产煤矿。

第二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90分及以上.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得分为80—90分(含80分),各专业得分均在80分及以上.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得分70—80分(含70分),各专业得分均在70分及以上。

第三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参加评级的专业为八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和地面设施,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计入矿井总分。

1、采煤:10分系数为0。

10;2、掘进:10分系数为0。

10;3、机电:10分系数为0。

10;4、运输:10分系数为0.10;5、通风:25分系数为0.25;6、地测防治水:10分系数为0。

10;7、安全管理:15分系数为0。

15;8、地面设施:10分系数为0.10;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一级矿井年度内无原煤生产死亡事故;二级、三级矿井年度内原煤生产死亡人数不超过1人,且无重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

(二)三个煤量符合规定,采掘、瓦斯抽采关系正常.(三)矿井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四)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有健全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考核制度等,并落实到位。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公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考核年度内,各矿均达标,且一级矿井占60%及以上。

2. 考核年度内,原煤百万吨死亡率低于0.5。

3。

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有健全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考核制度等,并落实到位。

第六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检查考核办法:1.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及各专业的检查考核,省局每半年进行一次,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集团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矿每月进行一次。

2.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及各专业的检查考核采取动态检查,每次检查的记录存档,作为年终评级考核的依据。

3.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得分计算方法(1) 本年度专业单项得分=本年度内各月专业实际得分之和/12本年度矿井得分=本年度参加计分的专业单项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和(2) 矿井自检与上级部门检查得分不一致时,按得分低的检查结果计算。

4、各集团公司每季度对所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情况报省局.第七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考核评级:国家级、省一级、二级、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由煤矿提出申请,经集团公司和产煤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评(中央、省属企业除外),报省局.其中,国家级安全标准化煤矿经省局审查后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核准命名,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由省局核准命名。

安全质量标准化公司由公司提出申请,报省局核准命名。

第八条各煤矿要按吨煤1元的标准提取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资金,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办法。

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第一条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采煤工作面回收率达到规定要求。

2、考核期内采煤工作面直接责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1人。

3、检查资料齐全.⑴有每月检查记录。

⑵资料保持完整性、真实性,不得有虚假。

第二条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一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90分以上,优良品率100%;二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80分以上,优良品率85%(含85%)以上;三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70分以上,优良品率70%(含70%)以上,无不合格品。

采煤工作面发生死亡1人直接安全责任事故,采煤专业扣10分,降一级;采煤工作面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直接安全责任事故,取消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评级资格。

第三条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具体见附表):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1、月度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所检查的各采煤工作面得分之和/所检查的采煤工作面个数。

2、年度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各月度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之和/12.第四条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分办法:1、检查办法:按照标准各小项全面检查,分项扣分,各大项内的小项扣分之和不能超过该大项标准分.采煤工作面标准分为100分,实际得分为各大项得分之和,各大项得分为该大项标准分减各小项扣分。

2、检查范围:动态检查和静态检查必须覆盖矿井所有采煤工作面。

工作面两道甩道以外的检查范围为矿划定的责任区,比照相关专业检查标准进行检查.3、评级计分办法:以100分为标准分,其中动态、静态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占50%.4、动态、静态计分办法:矿井采煤动态得分=矿井采煤静态得分=矿井采煤标准化得分=煤矿高档普采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煤矿炮采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煤矿综采(放)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煤矿水采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煤矿伪倾斜柔性掩护支架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煤矿小阶段爆破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办法煤矿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第一条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保证矿井采掘关系正常,三个煤量可采期符合规定。

2、考核期内掘进工作面直接责任安全事故的死亡人数不超过1人。

第二条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一级:总分为9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80%及以上,没有不合格工程;二级:总分为8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70%及以上,没有不合格工程;三级:总分为7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60%及以上,没有不合格工程.掘进工作面发生死亡1人直接安全责任事故,掘进专业扣10分,降一级;掘进工作面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直接安全责任事故,取消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评级资格。

第三条评分办法:总分100分,其中工程质量满分60分,文明生产满分40分。

1、工程质量标准及评分办法:工程质量分工程规格质量和工程内在质量,工程质量55分以上优良,工程质量50~55分合格,工程质量50分以下不合格。

工程规格质量25分,包括巷道规格尺寸净宽、净高、巷道坡度、水沟。

其中巷道坡度和水沟测点不符合要求均按标准对照扣分,达到优良标准的,得25分;达到合格标准的,得20分;不合格的,得0分,不合格但不影响安全使用,经整改视为合格,得15分;影响安全使用不得分,且必须返工至合格。

规格质量验收办法,按《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标准》(MT5009-94)执行。

工程规格质量按项目分别由测点合格率、优良率确定该项目检查点的等级,由检查点的合格率、优良率确定项目等级,由项目等级计算确定工程规格质量等级.工程内在质量3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2、文明生产标准及评分办法:文明生产标准共10项,每小项累计扣分,不倒扣分.3、巷道修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根据巷修地点支护形式参照相应的锚喷支护、锚网(索)支护、可缩性支架支护、刚性支架支护标准执行。

4、安全方面:掘进队施工区域内,因掘进责任事故死亡1人,不参加矿井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一、二级评比,因掘进责任事故死亡1人以上,取消评比资格。

5、掘进工作面得分计算方法:每个掘进工作面得分=工程质量得分+文明生产得分.6、矿井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计算方法。

月度矿井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年度矿井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7、集团公司矿井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计算方法。

季度矿井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年度矿井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附后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提高“一通三防”工程安全质量和管理水平,防止发生通风、瓦斯、煤尘与自然发火事故,特制定本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第二条参加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无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认定的“一通三防"重大隐患。

2、矿井通风系统合理可靠。

3、矿井必须采用机械式通风,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和反风设施;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矿井通风能力符合生产要求,无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

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4、矿井必须每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

5、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且系统运行正常。

6、考核期内发生的通防直接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1人。

第三条检查评定内容:1、通风系统;2、局部通风;3、瓦斯管理;4、井下爆破管理;5、通风安全监控;6、防治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7、瓦斯抽采;8、防治自然发火;9、通风设施;10、综合防尘;11、管理制度。

第四条评定单位:以自然矿井为基本评定单位。

第五条考核评分定级办法(具体见附件):1、检查大项的最低得分为矿井的定级分.2、一级矿井:90分及以上,未发生“一通三防”死亡事故。

二级矿井:80分及以上;三级矿井:70分及以上。

矿井发生死亡1人通防直接安全责任事故,扣10分,降一级;矿井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通防直接安全责任事故,取消通防安全质量标准化评级资格。

3、年度等级的确定:以四个季度的定级分平均得分定级。

4、各检查大项中缺分项的,不查不计;检查分项中缺小项的,以该检查分项的其他小项得分的百分比折算计分.扣分原则,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5、在同一等级中,以11个检查大项得分的平均分多少排列名次。

凡进行瓦斯抽采、实施防治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措施的矿井,每有一项,在上述平均分中加2分后再排名次.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煤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机电管理工作,确保机电设备性能的充分发挥和安全运行,特制订生产矿井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第二条参加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考核期内发生的机电直接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1人;2。

矿井实现双电源线回路供电;3。

考核期间无电器设备失爆现象。

4.无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

第三条评定等级: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采用百分制评分。

一级:矿井考核评分在90分及以上,设备综合完好率90%及以上,待修率5%及以下,事故率1%及以下;二级:矿井考核评分在80分及以上;三级:矿井考核评分在70分及以上.矿井发生全矿井停电超过20分钟责任事故一次扣2分;矿井发生死亡1人机电直接安全责任事故,扣10分,降一级;矿井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机电直接安全责任事故,取消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评级资格。

第四条考核评分办法(具体见附表):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及行业其他相关标准、规定,现场逐项考核,查阅有关技术资料、图纸、记录,口试或者笔试应知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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