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令条例要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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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令条例》知识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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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令条例》知识题库(共140题)一、填空题1. 新修订的共同条令是自2010年6月15日起施行。

2.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政治工作的生命线地位。

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3.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安全发展理念。

4.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以提高战斗力为根本标准。

5.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6.上级首长到下级单位检查工作离开时,送行人员应当敬礼。

7.升国旗时,在场的全体军人应当面向国旗,着军服的行举手礼,着便服的行注目礼。

奏唱国歌时,应当自行立正;着军服参加外事活动,听到奏国歌时行举手礼。

8. 军人应当按照规定配套穿着军服、佩带标志服饰,做到着装整洁庄重、军容严整、规范统一。

9. 军服以及标志服饰不得变卖,不得仿制,不得擅自拆改或者借(送)给非军人。

军人退出现役时,应当将标志服饰上交。

10. 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国家和军队组织的重大纪念、庆典活动,通常着便服,也可以按照活动组织单位的要求,统一着退役时的军服,佩带国家和军队统一颁发的徽章。

11. 军人在作战、训练、战备执勤、处置突发事件、体力劳动时,应当着作训服。

12.着常服参加执勤、操课、检(校)阅或者携带武器、战斗装具时,通常扎外腰带。

13. 军人在日常工作、学习、集体生活时通常着常服。

14.着夏作训服时,通常不扣上衣第一粒钮扣,可以将衣袖上卷,扣好钮扣,迷彩图案或者袖口正面外露。

15. 参加重大庆典活动,可以在军服胸前适当位置佩带勋章、奖章、荣誉章、纪念章。

16.军人不得与社会上的非法组织和非法刊物以及有关人员发生联系,不得组织或者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民间团体,不得擅自在地方学术活动中发表言论。

17. 实施奖励应当以奖励为主,惩戒为辅。

18.新的《队列条令》规定:齐步向前摆臂时,拇指根部对正衣扣线,并高于春秋常服最下方衣扣5厘米,离身体约30厘米。

条令条例

条令条例

第十七条立正立正是军人的基本姿势,是队列动作的基础。

军人在宣誓、接受命令、进见首长和向首长报告、回答首长问话、升降国旗、迎送军旗、奏唱国歌和军歌等严肃庄重的时机和场合,均应当立正。

口令:立正。

要领:两脚跟靠拢并齐,两脚尖向外分开约60度;两腿挺直;小腹微收,自然挺胸;上体正直,微向前倾;两肩要平,稍向后张;两臂下垂自然伸直,手指并拢自然微曲,拇指尖贴于食指第二节,中指贴于裤缝;头要正,颈要直,口要闭,下颌微收,两眼向前平视。

第十八条跨立(即跨步站立)跨立主要用于军体操、执勤和舰艇上分区列队等场合。

可以与立正互换。

口令:跨立。

要领:左脚向左跨出约一脚之长,两腿挺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落于两脚之间。

两手后背,左手握右手腕,拇指根部与外腰带下沿(内腰带上沿)同高;右手手指并拢自然弯曲,手心向后。

携枪时不背手。

第十九条稍息口令:稍息。

要领:左脚顺脚尖方向伸出约全脚的三分之二,两腿自然伸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大部分落于右脚。

携枪(筒)时,携带的方法不变,其余动作同徒手。

稍息过久,可以自行换脚。

第二十条停止间转法(一)向右(左)转口令:向右(左)——转。

半面向右(左)——转。

要领:以右(左)脚跟为轴,右(左)脚跟和左(右)脚掌前部同时用力,使身体协调一致向右(左)转90度,体重落在右(左)脚,左(右)脚取捷径迅速靠拢右(左)脚,成立正姿势。

转动和靠脚时,两腿挺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

半面向右(左)转,按照向右(左)转的要领转45度。

(二)向后转口令:向后——转。

要领:按照向右转的要领向后转180度。

第二十一条行进行进的基本步法分为齐步、正步和跑步,辅助步法分为便步、踏步、移步和礼步。

(一)齐步齐步是军人行进的常用步法。

口令:齐步——走。

要领:左脚向正前方迈出约75厘米,按照先脚跟后脚掌的顺序着地,同时身体重心前移,右脚照此法动作;上体正直,微向前倾;手指轻轻握拢,拇指贴于食指第二节;两臂前后自然摆动,向前摆臂时,肘部弯曲,小臂自然向里合,手心向内稍向下,拇指根部对正衣扣线,并高于春秋常服最下方衣扣约5厘米(着夏常服、水兵服时,高于内腰带扣中央约5厘米;着作训服时,与外腰带扣中央同高),离身体约30厘米;向后摆臂时,手臂自然伸直,手腕前侧距裤缝线约30厘米。

条令条例课件

条令条例课件
05
CHAPTER
条令条例的未来发展
03
广泛征求意见
在修订过程中,应广泛征求各级官兵的意见和建议,使条令条例更加贴近实际、更加科学合理。
01
适应时代发展
根据国际形势和军事技术的变化,对条令条例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02
强化实战化导向
在修订过程中,应注重实战化导向,增强条令条例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执行
执行条令条例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得到有效实施。同时,也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02
CHAPTER
条令条例的主要内容
详细规定了军队各级组织结构、人员编制和职责分工,确保军队高效有序地运转。
军队的编制与职责
军队的指挥体系
军队的教育训练
明确了军队的指挥关系、指挥方式和指挥保障,确保指挥畅通、令行禁止。
1
2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3
信息化战争具有高度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等特点,要求军队在作战中更加注重信息获取、处理和传递。
信息化战争的特点
条令条例是军队作战行动的准则和规范,在信息化战争中具有更加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条令条例在信息化战争中的地位
在信息化战争中,应注重发挥条令条例的规范和指导作用,确保军队在作战中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协同、精准打击。
培养官兵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
03
CHAPTER
条令条例的具体应用
条令条例为军事训练提供了具体的规范和标准,确保训练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指导,避免训练行为的随意性。
规范训练行为
通过条令条例,军事训练能够更加系统、科学地进行,从而提高训练的质量和效果。

条令条例要点汇总

条令条例要点汇总

条令条例要点汇总《校园安全条例》。

第一条,校园安全责任制度。

1. 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园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校园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

2. 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二条,校园安全管理。

1. 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校园安全的监测和管理。

2. 学校要定期组织校园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条,校园安全设施。

1. 学校应配备完善的校园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监控设备等,确保校园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2. 学校要对校园安全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设施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校园安全教育。

1. 学校要开展校园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条,校园安全监督。

1. 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校园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2. 学校要建立校园安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校园安全问题,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校园安全宣传。

1. 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师生对校园安全的关注度和重视程度。

2. 学校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强校园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第七条,校园安全检查。

1. 学校要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校园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2. 学校要建立校园安全检查记录,及时整理和归档检查结果,为校园安全工作提供依据。

第八条,校园安全奖惩。

1. 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奖惩制度,对在校园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学校要对违反校园安全规定的个人和集体给予相应的惩罚和处理。

第九条,校园安全督导。

1. 学校要建立校园安全督导机制,加强对校园安全工作的督导和指导。

2. 学校要定期组织校园安全督导组对校园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法纪教育之一(遵守条令条例,严格规范行为)提纲

法纪教育之一(遵守条令条例,严格规范行为)提纲

法纪教育之一遵守条令条例,严格规范行为一、条令条例的概念和内容(※)条令是命令的一种,是用简明条文规定并以命令形式颁布的关于军队战斗、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具有法律性质的军用文书。

与我们消防部队联系比较紧密的主要有:三大条令、执勤、训练条令条例、政治工作条令条例、后勤保障条例。

二、条令条例的主要特点条令条例的特点第一是规范性、第二是强制性。

三、条令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它的精神实质就是:坚持根本,忠于职守,正规秩序,严明纪律,树好形象。

1、坚持根本,就是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2、忠于职守,就是牢记军人的责任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条令条例赋予的职责。

3、正规秩序,就是按照条令要求实施正规化管理,严格规范部队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4、严明纪律,就是一丝不苟地执行纪律,严肃公正地维护纪律。

5、树好形象,就是严格按照条令规范言行举止,做到军容严整、举止端正、文明礼貌。

四、军人违反军队纪律的表现与处分(一)违反军队纪律的行为表现主要包括:1、散布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出版有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参加军队禁止的政治性组织或者政治性活动;2、作战消极,临阵畏缩,贻误战机;3、战时故意侵犯居民利益;4、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5、消极怠工,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训练、执勤等;6、工作失职,造成损失;7、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不良影响的损失;8、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造成责任事故或者其他损失;9、违反国家和军队的保密规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10、擅离部队或者逾假不归;11、打架斗殴或者参加聚众闹事;12、酗酒滋事,妨碍正常秩序;13、参与赌博;14、调戏、侮辱妇女或者发生不正当性行为;15、观看、传播淫秽物品;16、盗窃、诈骗公私财物;17、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遗失、遗弃、损坏装备,擅自销售出借或者私存装备物品;18、违反《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有关军容风纪和军人行为规范的规定;19、造谣诽谤、诬陷他人;20、侮辱、打骂、体罚或者变相体罚部属;21、利用职权,打击报复或者刁难给自己提过批评意见或向上级反映问题、提出控告(申诉)的同志;22、在战友、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或者国家公共财产遇到危险时,见危不救;23、利用职权,侵占士兵、部属的经济利益或者公共财物;24、贪污、行贿、受贿;25、挪用、隐瞒、私分公款公物或者在其他方面违反财经纪律;26、私自参与经商、买卖股票等活动或者偷税漏税;27、转业、退伍、调动(分配)工作时,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离队);28、其他方面违反纪律,其性质、情节同上列违纪行为相当。

条令条例十四项管理制度

条令条例十四项管理制度

条令条例十四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级领导机关和员工,都必须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第三条公司各级领导机关和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

第四条公司各级领导机关和员工,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不得谋取私利。

第五条公司各级领导机关和员工,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修改或
违反。

第六条公司各级领导机关和员工,要积极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

第七条公司各级领导机关和员工,要关心员工的生活和工作,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公司各级领导机关和员工,要团结合作,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努力。

第九条公司各级领导机关和员工,要加强学习,锻炼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第十条公司各级领导机关和员工,要树立正确的工作观念,努力做到高效、精细、创新。

第十一条公司各级领导机关和员工,要注意保护公司的财产和信息安全。

第十二条公司各级领导机关和员工,要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

第十三条公司各级领导机关和员工,要与客户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为客户提
供优质的服务。

第十四条公司各级领导机关和员工,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


违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以上十四项管理制度是公司生产经营的根本保障,也是公司做大做强的基础。

希望公司各
级领导机关和员工认真遵守,共同努力,为公司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2024年条令条例学习月总结(2篇)

2024年条令条例学习月总结(2篇)

2024年条令条例学习月总结一、学习目标及重点任务____年条令条例学习月是我单位为加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而开展的一次集中学习活动。

学习目标是全员深入理解和掌握我国法律体系,熟悉并遵守法律法规,做到法律意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

重点任务是对我国法律体系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学习和掌握,以确保全员在岗位上依法行事。

二、学习内容和方法1. 学习内容本次学习月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展开:(1)宪法和基本法律原理的学习;(2)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3)刑法、民法和经济法的学习;(4)劳动法、环保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学习;(5)全员参与,共同学习和总结。

2. 学习方法(1)集中式学习:安排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学者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内容;(2)自主学习:要求每个人选择一本相关法律书籍进行独立阅读,争取有自己的理解和思考;(3)小组讨论:组织小组讨论,共同研究法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4)实践活动:要求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法规培训计划,并组织员工参加相关法规培训和考试。

三、学习效果通过一个月的学习,全员对我国法律体系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掌握,法律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规范了工作行为全员对行政法律法规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工作行为更加规范,依法办事成为常态。

2. 加强了法律风险防范全员对刑法、民法和经济法的学习,使得对于法律风险的识别和预防有了更准确的判断力,有效减少了法律纠纷的发生。

3. 提高了法律意识全员的法律意识经过一个月的学习得到了明显提升,法律观念深入人心,树立了正确的法律价值观。

4. 促进了团队合作学习月期间,通过小组讨论和实践活动,各部门之间的合作意识得到了增强,为解决复杂案件提供了更好的合作平台。

5. 提高了服务质量通过学习,全员对劳动法、环保法和知识产权法的规定有了更全面的了解,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提高了服务质量。

四、不足和改进意见1. 学习内容的深入度有待加强在学习过程中,发现我们对某些法律条文的理解还不够深入,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内容的学习和研究。

条令条例要点汇总

条令条例要点汇总

条令条例要点汇总政治纪律“十不准”1.不准发表与党中央、中央军委精神不一致的言论;2.不准与社会上的非法组织和非法刊物及有政治性问题的人发生联系;3.不准围观和参与社会上游行、示威、静坐等活动;4.不准擅自与国外、境外人员交往;5.不准传抄、张贴、私藏大小字报;6.不准听信和传播谣言;7.不准收听收看国外、境外反动电、台电视节目;8.不准组织和参与集体上访;9.不准成立条令条例规定之外的组织;10.不准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和宗教活动。

军人必须遵守下列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四)不该带的秘密不带;(五)不该传的秘密不传;(六)不该记的秘密不记;(七)不该存的秘密不存;(八)不随意扩大知密范围;(九)不私自复制、下载、出借和销毁秘密;(十)不在非保密场所处理涉密事项。

使用移动电话,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严禁在执行作战、战备、训练、演习任务时携带和使用公网移动电话;(二)严禁将移动电话带入作战室、情报室、机要室、通信枢纽、涉密会议会场、军用飞机和舰(船)艇、重要仓库、导弹发射阵地、武器装备试验场、战备工程等涉密场所;(三)严禁在具备有线通信条件的场所使用移动电话办理公务;(四)严禁使用公网移动电话谈论、传递和存储涉密信息;(五)严禁在办公场所使用移动电话联接国际互联网或者使用具有实时视频通话功能的移动电话;(六)严禁将公网移动电话联接涉密计算机;(七)严禁在公务活动中使用移动电话录音、摄影、摄像和开通定位服务功能;(八)严禁在非加密状态下使用军用移动电话谈论、传输涉密信息;(九)严禁将军用移动电话带到国(境)外或者提供给无关人员使用;(十)严禁使用外国公司、外资企业、国(境)外人员赠送的移动电话。

军队单位和人员使用国际互联网,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一)严禁涉密计算机联接国际互联网;(二)严禁涉密计算机安装、使用无线上网卡;(三)严禁涉密计算机开通红外、蓝牙等无线联接、传递功能;(四)严禁将使用无线上网卡的私人计算机带入涉密场所;(五)严禁在联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使用涉密或者曾经涉密的移动存储载体;(六)严禁在联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或者传递涉密信息;(七)严禁在联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显示军人身份的资料;(八)严禁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传播涉密信息;(九)严禁计算机在军队涉密网和国际互联网之间交叉联接;(十)严禁存储载体在涉密计算机和联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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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纪律“十不准”1.不准发表与党中央、中央军委精神不一致的言论;2.不准与社会上的非法组织和非法刊物及有政治性问题的人发生联系;3.不准围观和参与社会上游行、示威、静坐等活动;4.不准擅自与国外、境外人员交往;5.不准传抄、张贴、私藏大小字报;6.不准听信和传播谣言;7.不准收听收看国外、境外反动电、台电视节目;8.不准组织和参与集体上访;9.不准成立条令条例规定之外的组织;10.不准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和宗教活动。

军人必须遵守下列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四)不该带的秘密不带;(五)不该传的秘密不传;(六)不该记的秘密不记;(七)不该存的秘密不存;(八)不随意扩大知密范围;(九)不私自复制、下载、出借和销毁秘密;(十)不在非保密场所处理涉密事项。

使用移动电话,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严禁在执行作战、战备、训练、演习任务时携带和使用公网移动电话;(二)严禁将移动电话带入作战室、情报室、机要室、通信枢纽、涉密会议会场、军用飞机和舰(船)艇、重要仓库、导弹发射阵地、武器装备试验场、战备工程等涉密场所;(三)严禁在具备有线通信条件的场所使用移动电话办理公务;(四)严禁使用公网移动电话谈论、传递和存储涉密信息;(五)严禁在办公场所使用移动电话联接国际互联网或者使用具有实时视频通话功能的移动电话;(六)严禁将公网移动电话联接涉密计算机;(七)严禁在公务活动中使用移动电话录音、摄影、摄像和开通定位服务功能;(八)严禁在非加密状态下使用军用移动电话谈论、传输涉密信息;(九)严禁将军用移动电话带到国(境)外或者提供给无关人员使用;(十)严禁使用外国公司、外资企业、国(境)外人员赠送的移动电话。

军队单位和人员使用国际互联网,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一)严禁涉密计算机联接国际互联网;(二)严禁涉密计算机安装、使用无线上网卡;(三)严禁涉密计算机开通红外、蓝牙等无线联接、传递功能;(四)严禁将使用无线上网卡的私人计算机带入涉密场所;(五)严禁在联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使用涉密或者曾经涉密的移动存储载体;(六)严禁在联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或者传递涉密信息;(七)严禁在联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显示军人身份的资料;(八)严禁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传播涉密信息;(九)严禁计算机在军队涉密网和国际互联网之间交叉联接;(十)严禁存储载体在涉密计算机和联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

严格防范军人网上“六条禁令”(1)严禁注册登录交友、婚恋、求职网站;(2)严禁开设网站、博客、涉军聊天群;(3)严禁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民间团体;(4)严禁与他人进行不正当联系和交往;(5)严禁发表涉及军事秘密的言论、图片、视频信息;(6)严禁擅自上传军人证件、着军装照片和部队工作履历暴露军人身份。

军人着装的基本要求(一)集体活动、列队行进时,着装必须统一;(二)非因公外出,必须着便装;(三)因公外出着军服时,必须戴军帽。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的基本内容:(一)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三)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四)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五)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纪律要求每个军人必须做到:(一)听从指挥,令行禁止;(二)严守岗位,履行职责;(三)尊干爱兵,团结友爱;(四)军容严整,举止端正;(五)提高警惕,保守秘密;(六)爱护武器装备和公物;(七)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八)拥政爱民,保护群众利益;(九)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十)缴获归公,不虐待俘虏。

连值日员连队集中驻防时,应当指派连值日员。

连值日员由士兵轮流担任,受连值班员领导,履行下列职责:(一)看管营房、营具和设备;(二)维护室内外卫生;(三)纠察军容风纪;(四)接待来队人员,并负责登记。

维护和巩固纪律,主要依靠经常性的理想信念、道德和纪律教育,依靠经常性的严格管理,依靠各级首长的模范作用和群众监督,使官兵养成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

军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严格遵守和自觉维护纪律。

本人违反纪律被他人制止时,应当立即改正;发现其他军人违反纪律时,应当主动规劝和制止;发现他人有违法行为时,应当挺身而出,采取合法手段坚决制止。

奖励应当坚持下列原则:(一)严格标准,按绩施奖;(二)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三)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对士官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初级、中级士官,嘉奖由连、营,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旅、师,一等功由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二)高级士官,嘉奖由营、团,三等功由旅、师,二等功由军,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处分的目的在于严明纪律,教育违纪者和部队,加强集中统一,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

处分应当坚持下列原则:(一)依据事实,惩戒恰当;(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三)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对士兵的处分项目:(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记大过;(五)降职或者降衔;(六)撤职;(七)除名;(八)开除军籍。

前款规定的处分项目,依次以警告为最轻处分,开除军籍为最重处分。

降职不适用于副班长;降衔不适用于列兵、下士;对上士、三级军士长实施降衔的同时降低士官等级;降职或者降衔通常只降一职或者一衔;除名不适用于士官。

擅离部队或者无故逾假不归,7日以内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累计8日以上15日以内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累计16日以上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其中义务兵累计30日以上的,按照本条令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给予除名处分。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是军队进行各项建设的基础,是巩固和提高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其基本任务是:使每个军人明确和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军队良好的内外关系,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培养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保证军队圆满完成任务。

打架斗殴或者参加聚众闹事,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

实践人民军队的宗旨,实行官兵一致、军民一致、军政一致的原则,实行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保证军队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以提高战斗力为根本标准。

牢固树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永远是一支战斗队的思想,把提高战斗力作为军队内务建设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经常性基础性工作,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政治工作的生命线地位。

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大力培育“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的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使部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军队建设科学发展和官兵全面发展,保证军队内部和军政军民团结和谐。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革命军人,塑造军队文明之师、威武之师、胜利之师的良好形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军队的条令、条例统一内务建设和规范军人行为,实施科学管理,建立正规秩序,增强军队的组织性、计划性、准确性、纪律性,保持军队的高度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安全发展理念。

严格安全教育与训练,加强安全建设,完善安全管理机制,预防各类事故,突出防范重大安全问题,保证人员和装备、财产安全,保证部队战备、训练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

在管理教育工作中应当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官兵一致,尊干爱兵;发扬民主,依靠群众;严格要求,赏罚严明;说服教育,启发自觉;公道正派,不分亲疏;艰苦朴素,廉洁奉公;干部带头,以身作则;团结紧张,严肃活泼;拥政爱民,军民团结。

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应当根据国家和军队建设的发展以及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的需要,探索新特点,充实新内容,创造新方法。

军人宣誓,是军人对自己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的承诺和保证。

公民入伍后,必须进行军人宣誓。

军人誓词是: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我宣誓: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从命令,严守纪律,英勇顽强,不怕牺牲,苦练杀敌本领,时刻准备战斗,绝不叛离军队,誓死保卫祖国。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的基本职责:(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英勇顽强,坚决完成任务;(二)刻苦训练,熟练掌握并爱护武器装备;(三)努力学习政治,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四)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爱护集体荣誉;(五)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爱护公物;(六)积极学习科学文化,提高文化素质;(七)积极参加体育训练,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八)遵守安全规定,保守军事秘密。

士官除履行士兵基本职责外,还必须精通本职业务,以身作则,协助军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在完成各项任务中发挥骨干作用。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的基本职责:(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三)积极学习军事、政治、科学文化,不断提高现代作战指挥能力,坚决完成作战任务;(四)精通本职业务,积极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五)熟练掌握和认真管理所配备的装备,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六)尊重士兵,爱护下级,团结同志,处处做士兵的表率;(七)热爱人民群众,尊重人民政府;(八)严格保守国家和军队的秘密,遵守安全规定,防止事故、案件。

连长职责连长和政治指导员同为全连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连的工作。

连长对全连的军事工作负主要责任,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全连情况,根据上级的指示和要求,结合实际,计划安排军事工作,领导部属贯彻执行;(二)领导全连落实战备措施,指挥全连完成战斗任务;(三)组织领导全连的军事训练,按照计划完成训练任务,提高全连人员的技术战术水平;(四)教育和带领全连贯彻执行有关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严格行政管理,遵纪守法,严守秘密,预防各种事故、案件;(五)掌握全连的军事实力,搞好人员和装备的管理;(六)教育和培养所属军官和士官、班长,提高其组织指挥能力和管理教育能力;(七)组织全连的农副业生产,管理好连队的伙食、经费、物资和房地产;(八)关心爱护部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九)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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