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东屏:人是生产力的主宰和操控者社会科学报

合集下载

只有真理标准还不够──价值目标是判断实践优劣的唯一标准

只有真理标准还不够──价值目标是判断实践优劣的唯一标准

只有真理标准还不够──价值目标是判断实践优劣的唯一标准韩东屏
【期刊名称】《湖北社会科学》
【年(卷),期】1999(000)004
【总页数】2页(P7-8)
【作者】韩东屏
【作者单位】湖北省社会科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B02
【相关文献】
1.论应当怎样正确认识真理的标准问题——基于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的解析和评述 [J], 尹中升;
2.论真理标准与价值的关系——纪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表20周年[J], 王锐生
3.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纪念“真理标准大讨论”20周年 [J],
李金棋
4.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经实践证明了的正确认识能作为真理的标准吗? [J], 徐瑞康
5.实践标准讨论为十一届三中全会奠定思想理论基础──纪念“实践是检验真理唯
一标准”讨论20周年 [J], 马鸣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论社会形态及其演变

论社会形态及其演变

第1期2019年1月阅江学刊YuejiangAcademicJournalNo.1Jan.2019㊃本刊特稿㊃论社会形态及其演变韩东屏摘要:社会形态可理解为具体社会的本质性特征㊂由于制度安排权分配制乃是社会本质的最终决定因素,因而对社会的历史形态及其演变的描述亦应以其为据进行㊂由此,社会历史形态不外制度共定社会和制度独定社会这两大类,前者又有制度直接共定和制度间接共定等具体形态,后者又有一人定制和多人定制的具体形态抑或君王定制㊁寡头定制和集团议员定制的具体形态㊂若从定制者所属的统治集团说,制度独定社会的具体形态则是贵族奴隶主定制社会㊁官僚地主定制社会和资本家定制社会这三种㊂在历史上,人类社会先是制度共定社会的时代,后来异化到制度独定社会的时代,至现代又成为向制度共定社会复归的时代㊂其中,前一种演变即 异化 ,是民选首领的篡权所致;后一种演变即复归 ,则在于被统治群体的反抗终于有了新的制度意识形态为指导㊂由于新制度意识形态启蒙了人民当家做主的觉悟,人类社会历史将不会再形成新的轮回,而是终结于制度共定社会的基本形态㊂关键词:社会形态;制安权分配制;制度共定社会时代;制度独定社会时代;复归制度共定社会时代中图分类号:C954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文章分类号:1674⁃7089(2019)01⁃0005⁃15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 制度在社会历史中的地位与作用 (14YJA72000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 从马克思的终极价值出发建构 (20160500340002)作者简介:韩东屏,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教授㊂人类社会形态及其演变这一问题非常重要,它不仅是全面研究和解释人类社会历史的社会历史哲学必须有所回答的重大问题,而且也是从各个不同方面研究社会的诸多具体社会科学在建构自己的基本理论时所应该解答的问题,同时还是人类在推动社会发展的实践活动中需要有所了解的问题㊂而在以往的学界,对这个问题的讨论还很不够,观点单一,缺乏争鸣㊂有鉴于此,笔者拟用一种新的思路来回答这个问题㊂笔者认为,社会形态作为标志社会的具体存在形式的范畴,应定义为具体社会的本质性特征㊂与之相应,社会历史形态,就是指处于历史上某个时期的具体社会的本质特征㊂这个定义之所以要有 具体社会 的限定,在于抽象的社会不会有外显特征;之所以要有5阅江学刊:2019年第1期本质性特征 的限定,在于每个具体社会的外显特征都可作多维描述,并且其中可与其他具体社会的外显特征相区别的特征也很多,但显然只有能体现该具体社会之本质的特征,才最有资格代表该具体社会㊂社会的本质应该在制度,①笔者在发表于2016年的文章中论证了人类社会起源于人的制度性建构,②而最近发表的一篇文章又论证了社会结构中最为基本的构成要素是社会制度,社会制度中的基本制度是资源制度,资源制度中的基本制度是制度安排权制度,简称 制安权制度 ㊂制安权制度尤其是其中的制安权分配制,作为社会的 元制度 ,不仅决定其他资源制度乃至其他所有社会制度的制定方式,而且其本身的公正与否,也决定着其他所有制度和整个社会的公正与否㊂③至于决定着社会本质的制度本身,其性质㊁由来及其演变又是怎么回事,笔者也已有专门文章作过论述和回答,此处不赘㊂④由此可知,人类社会的形态,就是被作为社会本质的制安权分配制所规定和标志的㊂如是,对人类社会的历史形态及其变化发展的描述与把握,亦应立足于制安权分配制,并以其为出发点来进行㊂㊀㊀一、人类社会的形态与发展阶段从制安权分配制出发看,人类社会的历史形态不外乎两大基本类型,即制度共定社会和制度非共定社会㊂制度共定社会意为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平等地享有制安权,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定立社会制度的社会㊂制度共定社会又有直接共定社会和间接共定社会这两种特殊形态㊂前者是指社会制度由共同拥有制安权的全体社会成员在一起直接定立的社会;后者是指社会制度由共同拥有制安权的全体社会成员推选其代表或代理人来根据他们的意志代替他们定立的社会㊂制度非共定社会则与制度共定社会相反,其制安权不是由全体社会成员分有或共同拥有,而是为某个人或某些人所垄断,所以社会制度也不是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定立的,而是由某个人或某些人单方定立的,并且这个人或这些人并不是全体社会成员推选出的代表,因而制度非共定社会也有两种特殊形态,即一人定制社会和多人定制社会㊂无论是由一人定制还是由一些人定制,都属于非全体社会成员的特殊人物独自定制的行为,因而在这个意义上,制度非共定社会,亦可称之为 制度独定社会 ㊂以上关于人类社会历史形态有两种基本类型和四种特殊形态的结论,并非纯粹概念推演的结果,而是实际上存在于人类历史之中的㊂其中,制度共定社会首先是人类社会初期亦即原始时代的普遍社会形态,并且这种普遍存在的社会形态在这个时代,也普遍地经6①②③④本文所使用的制度概念,仅指正式规则,即由组织专门定立的规则,如法律㊁法规㊁政策㊁政令㊁体制㊁建制㊁规章㊁纪律等,不包括非正式规则,即习俗和道德㊂韩东屏:‘社会诞生于人的制度性建构 论社会的起源与本质“,‘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第57-65页㊂韩东屏:‘制度安排权分配制 决定社会性状的元制度“,‘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第188-196页㊂韩东屏:‘制度的本质与开端“,‘江汉论坛“,2014年第9期,第34-39页㊂韩东屏:‘制度安排者决定制度演变“,‘天津社会科学“,2015年第6期,第41-45页㊂韩东屏:论社会形态及其演变历了从直接共定社会到间接共定社会这两个前后相继的历史时期㊂有关这一点,在任何一部史前史的著作或全面研究原始社会的著述中都能看到㊂①除原始时代之外,制度共定社会也是进入现代以来世界上先后出现的民主国家的社会形态㊂民主国家即由全体人民共同当家做主的国家,自然人人拥有制安权,可以共同定立社会制度㊂而那些不是人人享有而只是部分人享有制安权的所谓 民主国家 ,则不是真正的民主国家,充其量只是某个特殊集团的选民的民选国家㊂由此可知,民主国家的本质在于制度共定,而不是竞选㊁选举或多数人决定之类㊂也就是说,一个国家的元制度如果不是制度共定,那么,即便有竞选㊁选举或多数人决定之类的制度安排,也不是真正的民主国家;反之,只要一个国家的元制度是制度共定,那么,就一定会有竞选㊁选举或多数人决定之类的制度安排㊂不过迄今为止,现代以来所出现的所有民主国家还都只是制度间接共定的社会形态,尚未见到制度直接共定的社会形态㊂与制度共定社会性质相反的制度独定社会,存续于原始制度共定社会之后的数千年间,逐渐终止于新的制度共定社会即民主国家的诞生之际㊂当然,在那些现在还没有重新形成制度共定社会的族群,也就是现在还没有真正实现民主的国度,制度独定社会就仍然在那里延续,尚未退出历史舞台㊂在制度独定社会的时代,一人定制社会是世界上各个具体社会的较为普遍并长期存在的社会形态,尤其是各大古老文明民族莫不如此㊂鉴于一人定制社会中的那一个人,都是国王㊁君主㊁僭主㊁主公㊁皇帝㊁教皇㊁元首㊁总裁之类的人物,一人定制社会也可以形象地称之为 君王定制社会 ㊂其中,元首㊁总裁或其他非王称谓,都是王权国家在近代受民主浪潮冲击后采用的新名称㊂同为君王定制社会也有不同的形态,从君王垄断制安权的程度出发进行考察,存在君王集中定制社会和君王分封定制社会之分㊂在君王集中定制社会中,君王垄断了所有的制安权,所有社会制度的定立全都是集中由君王一人最后决定;在君王分封定制社会中,君王则只垄断了部分制安权,只是负责定立国家层面的社会制度,而各分封地内的社会制度,则授权给被分封者制定㊂这些被分封者,就是权位仅次于国王的贵族㊂西方的君王定制时代,多是君王分封定制社会形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封地封爵的封建社会;中国的君王定制时代,则基本上都是君王集中定制社会形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大一统的皇权专制社会,只有初期的夏㊁商㊁周三代,才是君王分封定制社会㊂多人定制社会则是制度独定时代在世界个别地域上间或出现或较少出现的社会形态㊂具体地说,这种由多个人一起定立社会制度的社会,大概仅显现于古希腊古罗马的寡头政治时期㊁②法国12世纪的城市自治时期㊁③西方近现代的资本家集团垄断政治时期㊂多人定制社会中的所谓 多人 ,或是某个特殊集团中的若干寡头,或是某个特殊利益集团中的选举代表,亦即集团议事会议员,但均不是全民的头领㊁代表或议员㊂与集团议员是由特殊利益集团内部通过选举的方式产生不同,若干寡头是特殊利益集团内部各大势力的头领,由于势均力敌只好暂时相互妥协分享制安权,相互协商定制㊂从时段上说,多7①②③[美]亨利㊃摩尔根:‘古代社会“,杨东莼㊁马雍㊁马巨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第45-146页㊂刘家和㊁王敦书主编:‘世界史㊃古代史编“(上卷),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第149-216页㊂北京大学历史系简明世界史编写组:‘简明世界史㊃古代部分“,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年,第239-241页㊂阅江学刊:2019年第1期人定制社会在近代之前是两种具体形式,即集团议员定制社会和寡头定制社会,在近代之后则基本上都是集团议员定制的形式㊂在近代之前的制度独定社会时代,多人定制社会之所以在数量和存续时间上要远远少于君王定制社会,从寡头定制社会看,是因为寡头之间的平衡极难维系,一旦哪个寡头取得优势就会迅速将自己变成大权独揽的君王;集团议员定制社会为期不长,不是被外族外邦的入侵所灭,就是被军事首领或行政长官或神事总管篡权而颠覆㊂其实,由一个人出任的君王,同样是社会中某个特殊集团的代表㊂因为君王虽然可以单独定立社会制度,可仅凭其一己之力或一家之力,远不能使这些制度在社会中得到实施和维护,于是他就需要笼络㊁恩宠一些人来为自己做这些事情,而这些受到君王笼络㊁恩宠的人,就成为在社会中也能跟着君王获得超常利益的人,并由此形成以君王为首的特殊利益集团㊂既然制度独定社会时代的君王㊁寡头和集团议员都是统治集团的代表或代理人,这就说明,各种制度独定社会,都是只有形式的差异而无质的不同,在本质上都属于集团定制社会㊂确切说,是统治集团独自定制社会㊂这就意味着,制度独定社会时代的具体社会形态,若从 定制人 的身份来区分,则不是一人定制和多人定制两种,而是三种,即君王定制社会㊁寡头定制社会和集团议员定制社会㊂它们在本质上,都属于特殊利益集团的单独定制㊂因此,凡是制度独定社会,不管其具体形式如何,都属于集团定制社会㊂与之相应,凡是制度共定社会,也不管其具体形式如何,都属于全民定制社会㊂至此可知,从整体上看,迄今为止的人类社会历史进程大致经历了三大阶段,这就是原初的制度共定社会阶段㊁后来的制度独定社会阶段和再后来的复归制度共定社会阶段㊂若要凸显时间性,这三大历史阶段也可分别称之为远古制度共定时代㊁古代制度独定时代和现代复归制度共定时代㊂由于笔者已证明,只有制度共定才会有制度公正和社会公正,而制度独定则不可能有之,①所以,人类社会历史的第一阶段即远古制度共定时代是公正的时代;第二阶段即古代制度独定时代是不公正的时代;第三阶段即现代的复归制度共定时代又是复归公正的时代㊂公正时代的社会,即制度共定社会,合乎个人当初组成社会的初衷,使社会成为了能让每个人都活得更好的手段㊁场所和家园,乃是符合并体现社会之本性的正常社会㊂相反,不公正时代的社会即制度独定社会则属于异化社会,它已经不再是能让每个人都活得更好的手段㊁场所和家园,而仅仅是让少数人活得更好的手段㊁场所和家园㊂可对其他大多数人来说,该社会不但已经脱离了他们的控制,而且反过来控制并奴役他们,变成了使他们受苦受难㊁活得更糟的 怪兽 (即霍布斯所说的 利维坦 )㊁险地和炼狱,因而是异化了的社会㊂复归公正时代,虽然世界各国的具体情况不一,但从国际上说,总的大趋势是扬弃异化社会,回归正常社会,因而这个时代的各个社会或国家,又在向制度共定社会转变㊁复归,正在重新变成正常社会,即能让每个人都活得更好的手段㊁场所和家园㊂①韩东屏:‘ 公正 新解“,‘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6年第6期,第135-143页㊂8韩东屏:论社会形态及其演变㊀㊀二、由制度共定社会到制度独定社会的异化为什么原始人类各族群的最初社会都是制度共定社会?这是因为既然个人当初组成社会的初衷是为了使自己活得更好,①那么这个社会该如何建构自然就需要由大家说了算,所以这时人人平等享有制安权,所有制度都是由大家共同定立的,而由大家共同定立出的制度自然也是公正的㊂至于为何原始人的制度共定社会的前期均是直接共定的社会形态,后期都是间接共定的社会形态,则是因为最初的社会是小型氏族社会,人口不多,地域不大,整体规模小,因而所有氏族成员可以方便地聚集在一起共同开会议事,定规立矩㊂②可是后来随着人口的不断繁衍增多和地域的不断拓展扩大,氏族内不断分化出子系氏族,氏族越来越多,社会的规模也愈来愈大,这时再召集分散于广大地域的所有社会成员到一起开会议事,共同定规立矩,在当时的物质交通条件下,不仅成本巨大,效率低下,而且也实在难以具体操作,这才不得已发明出由各个氏族委派代表来一起开会议事㊁定规立矩地间接共定社会制度的方式㊂鉴于历史上的这种议事方式最初都是由部落议事会体现的,③因此,那种包含了诸多母系氏族部落的形成,乃是制度直接共定社会与制度间接共定社会的分水岭,即在氏族发展成部落之前,制度共定社会都是直接共定的社会形态;在氏族发展成部落之后,制度共定社会都逐渐转变为间接共定的社会形态㊂部落社会的制度间接共定方式虽然解决了人口众多㊁幅员辽阔的社会难以共定制度的难题,可以继续定立公正的社会制度和继续保证社会的公正,让每个人都活得更好,但它同时也产生了另一种可能性,就是由公众推选出的代表逐渐脱离公众,不再代表公众的意志和利益,只顾自己活得更好,只想谋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从而定立出越来越多只对自己有利而对其他人不利的不公正制度,使社会变得不公正,发生异化㊂而人类历史上的所有制度共定社会,实际上最后也都正是由于这种可能性变成了现实,才异化为制度独定社会的㊂其中最一般的社会异化过程,就是由公众推选出的社会管理者,即那种拥有军事首领身份或政治首领身份或神事首领身份的公众代表,也是公共事务代理人,设法摆脱了公众和议事会议的制约和控制,从最初只能下达临时具体命令,变成可以下达一些在长时间内一直有效的具体指令,也就是自己直接制定一些有关具体事务的社会制度,再就是利用手中所掌握的本来是代为行使的军事权或行政权或神事权等公共管理权力,逐渐消解㊁剥夺了其他人或公共议事机构的制安权,最后成为集军㊁政㊁神事大权于一身,一人垄断全部制安权并单独制定所有社会制度的君王,于是社会也由此异化为君王一人定制的不公正社会,从此进入制度独定社会时代㊂如史学研究表明,希腊城邦的国王,就是 从军事首领或宗教首领变为国王 ㊂④进入制度独定社会时代之后,虽然有的具体社会也曾出现过类似制度共定社会的复辟,但为数极少且为时不长㊂遍览世界历史,大概仅在古希腊城邦民主政治时期和古罗马9①②③④韩东屏:‘制度决定历史 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新说“,‘南国学术“,2016年第1期,第120-130页㊂张岩:‘文明起源 从原始群到部落社会“,北京:科学出版社,2012年,第69-72页㊂[美]亨利㊃摩尔根:‘古代社会“,第76-86页㊂刘家和㊁王敦书主编:‘世界史㊃古代史编“(上卷),第150页㊂阅江学刊:2019年第1期共和体制时期中各有一段时间实现了全体公民都有平等参政权㊂不过,就是这两个时段,实质上也不是真正的制度共定社会时期,因为这时的所谓 全体公民 ,是完全不包括人口数量在当时社会中占一半左右的奴隶的,①他们均来自于外邦,多是战俘,也有贩卖来的㊂故而这个时期的社会,实际上乃是由本土居民构成的特殊集团单独定制的社会,充其量也只能算是 制度半共定社会 ㊂至于古希腊古罗马历史中,那些为时更多的不是全体公民都有平等参政权,而只是部分公民(贵族㊁富人之类)有参政权的所谓民主政治或共和体制时段,就更不属于制度共定社会了,而是由更少的人群组成的特殊集团单独定制的社会㊂所以,这时的所谓 民主 或 共和 ,仅存在于特殊集团的内部,而不是整个社会㊂还有古希腊古罗马的寡头政治时期和闪现于12世纪的欧洲城市自治或自治公社之类对君王定制社会的否定,也同样不是对不公正的异化社会的颠覆和对公正社会的回归,只不过是另外形式的制度独定社会而已,其实质是以多人定制或特殊集团议员定制取代了君王一人定制㊂其实质只是特殊集团内部各种势力相互斗争和相互妥协的结果,这个结果只不过是借用了原初制度共定社会的形式,却并没有真正制度共定社会的实质㊂因为由这些人所定立的各种社会制度,仍然都是些只有利于这个特殊集团之利益的社会制度,而不是有利于所有社会成员个体利益的社会制度㊂为什么本来是由公众选出并代表公众行使公共管理权的首领,会逐渐脱离公众,成为只顾自己的君王?这有主客观两个方面的原因㊂从主观方面说,首领也是自利人,也有谋取个人利益最大化的欲望和冲动,如果他德之不修,品性不良,就会在这种欲望的驱使下,想方设法摆脱外部约束,以权谋私㊂特别是当原始社会内部形成固定夫妻制的个体家庭,并且个体家庭又经私有制改革成为了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而有了自己的产权之后,以权谋私对其变得更有实际意义,即不单对自己有利,也对自己的家庭有利㊂不仅如此,由于他人也有家庭,不同家庭的存在势必引发相互比较㊁相互攀比和相互竞赛,于是,个人希望在社会中活得更好的动机也发生了变化,这就是从要比自己以前活得更好,变成既要比自己以前活得更好,还要比其他家庭活得更好㊂②这时所有的人都会自然地这么比㊁这么想,首领当然也概莫能外㊂正因如此,从民选首领到君王㊁从制度共定社会到制度独定社会的异化性演变,都是发生在社会有了个体家庭及家庭产权之后㊂而个体家庭制和家庭产权的出现,就是导致这种异化性演变的客观原因㊂不过,它还不是这里唯一的和主要的客观原因㊂主要的客观原因是在制度共定社会由直接共定变为间接共定之后,由于人们及民选代表没有经验,也没能想到会有社会异化的可能,结果未能在制度上设计安排预防公共权力代理人特别是首领级的代理人,脱离公众的利益和意志,扩大自己权限并以权谋私的监控制约机制㊂或者,当时纵然是有一些这样的制度安排,也会由于缺乏经验而注定是效用很差㊁力量弱小的,从而使首领通过扩大权限君临天下,以谋取天下之产,成为没有风险或风险甚小的事情㊂从时间方面说,社会异化的具体发生是在国家诞生之后,并且是以国家异化的形式呈现的,因而社会的异化也就是国家的异化㊂③01①②③刘家和㊁王敦书主编:‘世界史㊃古代史编“(上卷),第175页㊂韩东屏:‘私有制的起源与意义“,‘华中科技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期,第8-12页㊂韩东屏:‘国家起源问题研究“,‘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4期,第61-69页㊂韩东屏:论社会形态及其演变㊀㊀三、制度独定社会的分裂与剥削定律自从社会发生异化之后,社会中的所有成员就分裂成了两大群体,一为制度权属群体,一为无制度权属群体㊂制度权属群体即拥有制度权力并可用制度权力为自己谋利的群体,属于这个群体的人们包括社会制度的安排者㊁行使者㊁传释者㊁维护者及其他们的家庭成员或亲属㊂其中,制度安排者的制度权力最大㊁最重要,因为其他制度权力者所拥有的制度行使权㊁制度传释权和制度维护权,都是由制度安排者通过制定制度授予的㊂与之相反,无制度权属群体是指制度权属群体之外的所有人员的集合,他们没有任何制度权力,也不能用制度权力乃至正在实施的制度本身来为自己增加利益㊂这两大社会群体从人员数量上说,在任何时候都是制度权属群体属于少数人群体,无制度权属群体属于多数人群体㊂因为前者属于社会中的管理者,后者属于社会中的被管理者,若前者人数越多,则管理成本就越大,管理效果就越低,也越难谋取更多的利益,所以只有在群体人员相对较少的状况下,才有可能求得群体人均利益的最大化㊂这两大群体从内部情况说,由于前者是围绕社会制度的定立和运行而有意识地通过分工协作形成的群体,始终具有组织性并且相当严密,因而也可称之为制度权属集团㊂无制度权属群体则不同,一般情况下都是相互离散的非组织状态,也就只是 群体 ㊂只有到了某个特殊时刻,即被有意识地组织起来共同声索和力争自己的利益时,才由 群体 变为 集团 ㊂这两大群体从谋生手段说,前者是以制度权力为谋生手段,后者则无制度权力可用,基本上只有通过劳动生产谋生㊂由于制度权属群体垄断了所有制度权力亦即所有公共管理权力,遂使整个社会的公共管理,由原来是为所有人提供均等服务变成了只为自己人即制度权属群体提供服务,而对其他人即无制度权属群体进行统治㊂于是,制度权属集团也就擢升为统治者,而非制度权属群体则沦为被统治者㊂因此,凡是制度独定社会时代,必然都是有统治者的社会时代㊂从这个意义上说,制度独定社会,就是统治性社会;制度独定时代,就是统治性时代㊂此前已说,社会异化的主观因素是公众代理人想比其他人活得都更好㊂既然如此,当他们垄断了社会制度安排权并成为了统治者之后,就必然会去做这样一些事情:或是将原有的社会资源配取制度修改为只对自己有利的制度,或是新制定出一些只对自己有利而对别人不利的资源配取制度,并且由于他们的这种欲望在任何时候都没有止境,他们还会在以后的时期也不断地这样做㊂除此之外,他们还一定会制定出用于巩固㊁保持其特殊利益的制度㊂于是,制度权属群体与无制度权属群体之间,也就是统治群体与被统治群体之间,就又会出现一种新的分殊:前者会变得越来越富有,成为富人群体;后者则会变得越来越贫穷,成为穷人群体㊂由于统治群体的富裕是以被统治群体的贫穷为先决条件实现的,二者的财富表现为反比关系,因而这两大群体在根本利益上,也注定是相互对立㊁相互冲突的对抗性关系㊂统治集团之所以要统治其他群体,其实质目的在于要在统治中通过剥削被统治群体以使自己过得更好,因而统治集团一定同时也是剥削集团,而被统治群体同时也一定是被剥削群体㊂历史表明,从古代到近现代,所有制度独定社会,不论是哪个族群㊁哪个地域的11。

论道德修养

论道德修养

论道德修养
韩东屏
【期刊名称】《中州学刊》
【年(卷),期】2015(0)10
【摘要】道德修养是个人自觉修炼培养高尚品质与道德智慧,以求取德性人格之充实完美的实践活动. 道德修养不仅能够帮助我们做人、成人,还可以完善我们的人格,提升我们的人生价值,乃至不朽. 道德修养对社会也有重要意义,体现为有利于整个社会道德水准的提高和社会目的的实现. 道德修养的目标是完善自我,提升自我的道德水平. 现代理想道德人格应能体现和发挥个性全面自由发展的活力,并能在现实关切与终极关怀之间保持一定的张力,适合形成这种理想道德人格的道德修养方法大致有外求博学、内省改过、自问反思、情绪调适、躬行践履和砥砺磨炼六种.
【总页数】6页(P88-93)
【作者】韩东屏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武汉 43007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B82
【相关文献】
1.提高教师道德修养做好学生“引路人”——加强新时期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几点思考
2.儒家道德修养论融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途径分析
3.提高教师道德修养做好学生“引路人”——加强新时期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
养的几点思考4.新时代大学生道德修养论析——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道德修养的重要论述5.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民法教育的完善
——兼谈将《民法典》融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韩东屏. 如何达成价值共识[J].河北学刊,2010(1),37-43.

韩东屏. 如何达成价值共识[J].河北学刊,2010(1),37-43.

如何达成价值共识韩东屏韩东屏. 如何达成价值共识[J].河北学刊,2010(1),37-43.引自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哲学原理》2010年第4期,73-80。

[摘要]如何达成价值共识?检阅人类已有的六种说理性方法,即金规则法、普遍法则立法法、价值判断可普遍化法、视域融合法、交往对话法和重叠共识法,可知其不是完全无效,就是效力有限,因此,需要创构新的方法。

新方法的理路是,价值判断具有主观倾向,出现价值争端在所难免。

若是私人事务的价值争端,没有必要判定是非,达成共识;公共事务则相反,因其事关众人利益,只能用政治化的方式化解。

可先用公开化理性讨论与民主抉择相结合的方法,确立有关社会终极价值的共识,此后也就基本上可以逻辑地推出关于各种具体公共事务的价值共识。

[关键词]价值共识;民主抉择;社会终极价值[作者简介]韩东屏(1954—),男,辽宁省大连市人,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教授,主要从事伦理学、价值哲学研究(湖北武汉430074)。

[原文出处]《河北学刊》(石家庄),2010.1.37~43如果人们对同一事物给出的价值判断是相同的,那么,他们之间形成的就是价值共识;如果人们对同一事物给出的价值判断是不同的,那么,他们之间形成的就是价值争端。

如何让持不同价值见解的人们达成价值共识?这既是一个正在困惑学术界的理论难题,也是社会公共事务领域急需解决的现实难题。

因为任何一种未建立在价值共识基础上的公共选择或社会规则,都不会得到人们发自内心的普遍拥护与遵从,从而也就难以达到有效的实施。

尤其在民主社会,假如人们不能达成基本的价值共识,那么,甚至连公共选择的作出和社会规则的制定都无从进行。

所有普遍性的实践难题的彻底解决,都有赖理论提供方法。

在不同人群、不同文化间的相互交往日益增多且不断扩大的全球化背景下,从理论上化解价值共识难题,为社会达成价值共识提供一种有效的方法,应该说已是当下学术界的一项紧迫且义不容辞的任务。

事实上,如何达成价值共识的问题并非始于今日,而是自古就有所涉及,只不过以往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尚未像今天这样明确、迫切而令人瞩目罢了。

共产主义:两种解读带来两种命运|社会科学报

共产主义:两种解读带来两种命运|社会科学报

共产主义:两种解读带来两种命运|社会科学报社科报洞见原题:共产主义:两种解读带来两种命运作者: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教授韩东屏◤解读共产主义时,如果我们是按照以往普遍的模式从制度的维度出发,把共产主义解读为建立在一套终极制度上的“人间天堂”,那它就的确非常遥远。

不久前,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六中全会闭幕。

全会提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

全党同志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

现在有些人觉得共产主义太过遥远,问题是共产主义真的遥远吗,这要看我们如何解读共产主义。

制度维度的解读:遥远根据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预设,共产主义社会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在所有制上实行最高级的公有制,亦即“个人必须占有现有的生产力总和”的“个人所有制”,在生产制度上实行“产品经济”形态下的“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的计划经济体制,在分配制度上贯彻“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在分工制度上变使人单一化的旧式分工为可使人发挥全部才能的新式分工,从而使得共产主义社会成为最理想的社会:一方面劳动已成为“人们生活的第一需要”,另一方面人们已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

显然,要想使人类社会达到这种状况是非常不容易的。

尽管做到有计划地组织生产或许不太难,我国先前的计划经济体制已是如此,但要想做到又有计划又有效率就相当难了。

其他各项制度更难。

就如何实现“个人对全部生产力总和的占有”和如何建构可使人发挥全部才能的新式分工制而言,目前在理论上都难以假设;就“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而言,它需要以能使财富像喷泉一样涌流的极其发达的社会生产力为前提;就实现没有“必要劳动”的“自由王国”而言,更是需要无可估量的漫长时间。

在解读共产主义时,如果我们采纳近些年来某些学者使用的新方法,根据马克思“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的论述,将共产主义解读为“现实的运动”,那么共产主义似乎就不遥远了,只要我们主动投身于这场实现的运动之中,我们也就在共产主义之中。

文化究竟是什么

文化究竟是什么

What Is Exactly Culture?
作者: 韩东屏[1]
作者机构: [1]华中科技大学哲学学院,武汉430074
出版物刊名: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页码: 50-61页
年卷期: 2021年 第6期
主题词: 文化定义;归类;文化之物;非文化之物;创造
摘要:现代社会对于文化的研究越来越多,但"文化究竟是什么"的问题一直未获共识性解决.这种状况导致一些人认为"文化不可定义"或"文化不需要定义".其实不然.文化难定义不等于文化不能定义和不需要定义.通过对各种既有文化定义的分类分析可知,它们或是犯了归类不当的错误,或是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以此为鉴,拟将文化定义为人类创造力的果实.这个定义有诸多优长,应该就是既好用又经得起推敲的确当的文化定义.。

实践:问题、知识、标准

实践:问题、知识、标准

作者: 韩东屏
作者机构: 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
出版物刊名: 天津社会科学
页码: 15-23页
年卷期: 2012年 第6期
主题词: 实践;认知性实践;改造性实践;问题;知识;真值;价值;标准
摘要:按人类实践的逻辑,所有人类问题都可归于四个基本提问:对象为何物?对象谓何义?对象能何改?对象当何改?其中1、3属于真值问题,2、4属于价值问题。

对问题的答案可谓知识,所以知识亦有真值知识与价值知识之分。

不论哪种知识都存在对错之辨,真值知识的对错体现为真假,价值知识的对错体现为良劣。

分辨对错要有标准,分辨真值知识之真假的真值标准就是真值知识所描述的客观对象本身,分辨价值知识之良劣的价值标准则只能由人设定。

在分辨知识对错的过程中,实践是证明知识是否正确的方法,而不是检验知识是否正确的标准。

实践本身也可以是入的对象,实践同样存在正确与否的问题。

判断实践的成功与否和判断实践的正确与否不是一回事,前者需以实践目的为标准,后者需以价值目标为标准。

人文学:科学之外的智慧与学问

人文学:科学之外的智慧与学问

人文学:科学之外的智慧与学问
韩东屏
【期刊名称】《河北学刊》
【年(卷),期】2003(23)1
【摘要】学问分科学与人文学两类。

人文学与科学在对象、方法、取向、功能、标尺五个方面均存在本质差异。

这说明,人文学不是科学。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二者是相互排斥、相互反对的关系。

人文学与科学的真实关系主要由哲学与科学的关系体现。

哲学与科学在历史中虽有过短暂,中突,却是由各种误解造成。

实际上,二者是相互促进、相互包含的关系。

将人文学划出科学,也不意味着人文学是不科学的学问或二流学问。

“划出”的主要意义在于:消除科学主义及其影响,阐明科学之“不能”和人文学之“特能”,使人文精神重放光芒。

【总页数】6页(P31-36)
【关键词】人文学;科学;社会科学;哲学;文学艺术;人文精神
【作者】韩东屏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C03;N02
【相关文献】
1.书写人文学的历史,消解两种文化论争——评《人文学的历史:被遗忘的科学》[J], 徐德林;
2.马克思主义、人文学和神学的交会与朝向未来的文化反思——“马克思主义、人文学研究与神学问题”国际研讨班会议综述 [J], 周丹;
3.从脑科学的新发展看人文学问题 [J], 包爱民;罗建红;
4.论人文学科在认知科学中的作用——基于认知科学与人文学科边界及其互补性的思考 [J], 江怡
5.从脑科学的新发展看人文学问题 [J], 包爱民;罗建红;迪克·斯瓦伯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韩东屏:人是生产力的主宰和操控者社会科学报
作者语
制度决定生产力的观点,表面上是“唯制度论的生产力理论”,其实是“唯人主义的生产力理论”,它所彰显和确证的是这个命题:人是生产力的主宰和操控者。

原文:《生产制度也是生产力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
作者: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教授韩东屏
如果历史是被制度决定的,那么制度又是被什么决定的?
生产制度的作用
术语“生产力”(指物质生产力),作为一个由“生产”与“力”构成的组合词,应该就如亚当·斯密所言,指“生产的能力”。

不过,定义不能到此为止,关键是其中还应含有对“生产”的解释。

如果“生产”可以理解为人通过劳动作用于外在物质对象而取得所欲之物的活动,那么生产力的定义就是人通过劳动作用于外在物质对象而取得所欲之物的活动能力。

生产力作为取得人类物质需求品的活动能力,离不开两个实体性的存在者,这就是生产主体和生产客体。

生产主体即生产者,是具有一定生产技能的人。

生产客体即生产资料。

这二者必须相互结合起来才能开始进行生产并产出东西,成为现实的生产力。

马克思已意识到了这一点:“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

但是,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四卷)可惜马克思没有进一步探究:二者怎样结合以及能将这二者结合到一起的究竟是什么?在我看来,它不是别的,正是制度。

确切说,是制度中的生产制度将这二者结合到一起的。

在人与物即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上,生产制度有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由谁支配的规定,也有谁有资格使用生产资料进行生产和怎么使用生产资料进行生产的规定,于是生产者和生产资料才得以结合而形成现实的生产力或“活的生产力”。

而这种结合的实质,就是生
产者按照生产制度的规定使用生产资料并取得产品的活动。

这种活动从开始到结束的过程,就是生产过程;这种活动因为总是按照一定的制度要求进行的,所以必然会形成某种固定的活动模式,这就是生产方式;而这种活动的结果,即单位时间的产量,就是这种活动能力即生产力的体现。

由此可知,生产、生产过程、生产方式和生产力这四者,虽名称不同,其实都是同一个东西。

因此,没有生产制度,就不可能有生产者和生产资料的结合,就不可能有现实的生产活动、现实的生产过程、现实的生产方式和现实的生产力。

生产制度并不是也从来不是在生产、生产过程、生产方式和生产力之外,而是在它们之内;生产、生产过程、生产方式和生产力不仅必然要包括生产者和生产资料这两个有形的实体性要素,还必然要包括生产制度这个无形的非实体性要素。

由于人的生产总是在社会中进行的,并且需要分工合作,所以生产力所包含的生产制度,不仅要规定人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而且同时还要规定生产中人与人的结合方式,即生产中的人们如何相互对待、如何分工合作、如何处理相互关系及利益关系等。

这一点马克思当年也意识到了:“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同自然界发生关系。

他们如果不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便不能进行生产。

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只是他也没有在此继续深究。

这就说明,生产制度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有关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规定,一是有关生产中人与人结合的规定,或说生产者与生产者结合的规定。

这后一种规定使生产力具有了社会性,成为社会生产力。

正因为没有生产制度就不会有活的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所以生产制度和生产者、生产资料一样,也是生产力的内在必要构成要素,而生产力的完整定义也应补充为:人按一定规则通过劳动作用于外在物质对象而取得所欲之物的活动能力。

生产制度的地位
我以为,构成生产力的三要素是生产者、生产资料和生产制度。

生产制度不但是生产力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而且在构成生产力的三
大要素中,还是决定性因素。

第一,就生产力三要素之间的关系而言,生产制度始终处于支配地位,生产者和生产资料则处于被支配地位或从属地位。

事实很清楚,是生产制度规定生产者和生产资料,而不是生产者或生产资料规定生产制度。

确切说,是各个生产者按生产制度的规定生产、分工、合作,而不是生产制度按各个生产者的意愿来制定或改变;是生产制度规定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由谁支配,由谁使用,由谁保管,由谁处置,由谁转移,而不是生产资料自动形成这些规定。

第二,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看,生产制度也是生产力诸要素中最为重要的要素。

生产力的实质性发展,是指生产力在效率或效益上的提升。

这种发展需要通过提高生产者、生产资料和生产制度的品质来实现。

但是,这三个要素作为影响整体生产力的三个变项,其地位和作用并不相同,其中只有生产制度是决定性变项,而生产者和生产资料则都是从属性变项。

历史经验证明,在生产者和生产资料的状况已定的情况下,社会制度安排者可以制定不同的生产制度,并以此确定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和生产中人与人的结合方式,只不过由此形成的生产力在效果上会大不相同。

有的生产制度导致社会生产效率低、效益差;有的生产制度则能提高甚至大幅度提高整个社会生产水平,并使社会生产力得到持续发展。

这说明就生产力而言,选择或设计制定什么样的生产制度,在任何时代都是一件最为重要的事情。

几乎在任何时候,生产制度都存在被继续改进或完善的可能,因而如果我们想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生产力水平,就随时可以、也永远可以从改善生产制度入手。

同时历史的经验也证明,在生产制度不变的情况下,单纯从生产者或生产资料方面提高社会生产水平力,则难有大的起色。

在生产者方面,其品质的提升表现为两点:一是其生产技能的提高;二是其生产积极性的提高。

生产资料的品质的提高也体现为两点:一是生产工具的改善;二是生产原料之品质的提高。

这些提高都有提高生产效率
或效益的作用。

但是,在生产制度未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其实无论是生产者方面还是生产资料方面的品质,都不会有大的改观。

虽然在理论上说,从生产者方面或生产资料方面也能提升社会生产力的质量,但如果生产制度不变或不做相应的调整,这种提升作用就极其有限,或者只是产生了提升的可能性,或者只是在个别地方或某个局部有少量的提升。

因为在生产制度不变的前提下,不仅生产者或生产资料本身难以出现普遍的实质性改变,而且生产中人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和人与人的结合方式也不会发生任何普遍的变化,所以生产力的总体水平也就不会有明显的变化。

而生产制度的改变则不同,它不仅能改变自身,而且由于它本身就包含有关于生产的各个方面的规定,既有分工协作的规定、生产管理的规定、生产资料的规定、产权的规定、产品归属的规定、产品交换的规定、产品收益分配的规定,也可以有生产人员培训的规定和生产技术研发的规定,所以,生产制度本身的改变对生产力的改变注定是多方面的改变,它不仅能改变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和生产中人与人的结合方式,也能改变生产者的生产技能和生产积极性,还能改变生产资料的品质。

并且,生产制度也正是通过这三种形式的改变,最终实现了对生产力总体水平的改变。

这就是说,生产制度的改变必然能引发生产者或生产资料的改变,不管这种改变是提高还是降低生产者或生产资料的质量,而生产者或生产资料的改变则都不是必然会引发生产制度的改变,充其量只是为改变生产制度提供了一些新的可能或条件。

人是生产力的主宰
既然生产制度是生产力中的决定性因素,而任何制度又都只能是由人来制定的,这就意味着,生产力不再是超然于人之上并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神秘之物。

尽管一个社会的生产力,是先于每个生产者乃至所有个人而存在,且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既得力量。

但是,对于社会制度安排者来说,这个先于他(们)而存在的既得力量,却并不是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而是可以随时随其意志而转移的。

这就是,社会的生产制度是由社会制度安排者制定的,社会制度安排者就可以通过变更既有生产
制度来改变生产力的状况,调控生产力的走势走向。

因为如前所述,生产制度的改变,不仅可以改变生产中人与人、人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也可以改变生产者和生产资料的品质,从而改变社会生产力的整体效果。

既然如此,人就是生产力的主宰。

这不仅体现为人是生产者和生产资料的使用者,更主要的是体现为人是生产制度的设计者和安排者。

由此可知,制度决定生产力的观点,表面上是“唯制度论的生产力理论”,其实是“唯人主义的生产力理论”,它所彰显和确证的是这个命题:人是生产力的主宰和操控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