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方法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衡量学校教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深化教学改,提高教学质量与办学品质,开发和建设一批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精品课程,特制定本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指导思想课程建设是推动我院学科专业内涵开展的基础工程。
为全面推进课程建设,坚持以“强化基础、突出重点、注重运用”为指导思想,进一步提高课程质量和课程管理水平,加快课程教学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进程,为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本科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条建设原那么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遵循“分类指导、科学布局、突出重点、择优建设、共建共享”的原那么,充分考虑我院办学定位、办学特色、专业布局,积极构建适应人才培养需求和经济社会开展需要的精品课程体系。
第三条建设目标(一)通过开展教学研究,总结经验,形成有较高水平的教学成果;(二)师资队伍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合理,课程负责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且课程主讲教师不少于2名;(三)具有完整、齐全的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学辅助资料(包括教案、习题库、试题库、课件等),合适的教材并教学参考书,以及加强网络教学资源建设;(四)课程教学内容改取得一定的成效,能及时把学科最新开展成果和教改科研成果引入教学;(五)加强实践教学环节,重视支撑条件建设,形成课程应用性特色;(六)课程教学团队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至少有一项校级及以上获奖或主持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改工程。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能第四条教务处是负责课程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一)立项评审与评估验收;(二)组织课程建设评价和中期检查;(三)管理课程建设经费。
第五条系科是落实课程建设的教学基层组织,其主要职责:(一)根据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制定本系课程建设计划并申报院级精品课程;(二)积极支持与辅助本系立项建设的精品课程开展建设工作。
第六条课程负责人是课程建设与管理的责任人。
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

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是学校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探索和构建教学研究型大学教育体系、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创新型应用人才的重要举措。
为深化学校研究生教学改,进一步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参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目标。
按照教育部“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的建设标准,力争建成一批反映学科发展前沿和教学改成果的研究生精品课程,进一步推进学校研究生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模式的改与创新,帮助研究生优化知识结构,拓展学术思想,激励学术创新。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申报范围。
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主要资助研究生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及学位专业课。
申报课程须已连续开设3年(含3年)以上,且至少还要连续开设3年,在教学实践中已形成了独特的风格,教学质量高,修读的研究生要达到一定的规模(不得少于该学科录取人数的50%),并且学生对本门课程满意度较高。
第三条教师队伍。
主讲教师应由学术造诣深、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有优良师德和教风的研究生导师担任,一般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此外,课程建设还需要一支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研究成果突出、课程改与建设能力强、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的教学梯队。
第四条教学内容。
符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积极整合优秀教学成果,及时反映和吸收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体现先进教育理念和时代要求。
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应科学地体现其基础性、宽广性和系统性,课程的深度和广度应把握得当;学位专业课应体现实践性、先进性和前沿性,要有利于研究生学习自主性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第五条教学模式。
根据课程选择科学、灵活、鲜明的教学方式与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利于促进研究生自主性学习、研究性学习;考核形式科学、规范,符合课程要求和当今教学改发展趋势,有利于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思维、科研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有利于研究生个性化发展。
XX应用技术学院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XX应用技术学院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为了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强精品课程建设,完善课程建设体系,规范教学管理,提升教学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精品课程是所有课程中具有特色、一流教学水平的优秀课程。
精品课程特色鲜明、教学效果显著,能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方法,具有极强的示范和推广作用。
第二条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深化教学改革的中心环节,是提高教学水平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
第三条精品课程建设的总体目标为:以现代教育理念为指导,转变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宗旨,深化教学改革,明确课程定位,优化教学内容,革新教学方法和手段,采取有计划、分步实施的办法,通过2-3年的建设,能够达到省内同类课程较高的水平,发挥示范作用,带动校内一批课程建设的改革与创新。
第四条精品课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师资队伍、教材与教学文件、实践教学及有效的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内容。
第五条精品课程建设要依据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的教育教学文件和会议精神,参考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标准,遵循高职教育教学规律,做到“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分工明确、实施得当、落实到位、效果明显、评价合理”。
第二章精品课程建设的原则第六条精品课程建设应结合各教学系(部)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分期分批建设,形成一批示范性强、影响力大的精品课程,以此推动学校整体课程建设水平上一个台阶。
第七条精品课程建设优先以专业核心课程、专业特色课程为主,以对学校教学质量影响大、学生受益广的专业课程为重点课程建设;同时按照公共基础课与专业课统筹兼顾的原则,适当建设一批优势公共基础课精品课程。
第八条课程建设的主体以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的一线教师及企业兼职教师为主。
各系(部)领导应统一思想,采取有效措施,把课程建设纳入系(部)教学工作考核范畴,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开展课程建设工作。
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为加强我校课程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切实推进教育创新,共享优质教学资源,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0]16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范围以基础课和专业课为主干,兼顾学科与专业分布。
课程连续开设2年及以上。
二、建设周期2—3年三、建设标准精品课程建设要做到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体现特色性、先导性、科学性和示范性。
1、理念建设。
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体现现代教育理念,能够满足学生自主化学习、个性化学习的要求。
2、队伍建设。
有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
精品课程由授课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高、中级职称教师主讲,主讲教师负责精品课程的设计和开发工作。
积极鼓励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教师参加精品课程建设。
3、内容建设。
教学内容建设是精品课程建设的核心。
精品课程建设首先要修订符合高职高专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的高质量教学大纲,教学内容要具有科学性、应用性和先进性,能够充分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高度重视实验、实训等实践教学改革(要特别重视配套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通过实践教学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鼓励学生参与教科研活动。
4、教学方法和手段建设。
教学方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科学思维能力和创新精神,特色鲜明,效果显著,符合素质教育要求。
教学手段先进,广泛使用现代教育技术,精品课程应使用网络进行教学和管理,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实训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要上网并免费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并带动其他课程的建设。
5、教材建设。
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3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精神,为保证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一、目标与任务精品课程建设,旨在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引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推动学校优质课程教学资源、紧缺课程教学资源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共建共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学校转型发展总需求。
为适应学校发展的新需求,结合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教学改革成果,拟采取招标建设和遴选准入两种方式建设一批精品课程。
精品课程建设包括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教育课程。
经过校院两级建设,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体系,为学校师生提供优质的课程教学资源。
二、组织与实施(一)组织与建设教务处负责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制订校级精品课程建设计划,并按照学校制定实施人才培养方案的特点和要求。
建立精品课程“准入”与“退出”机制,由校级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制订课程建设计划和遴选、评价标准,分类指导和组织精品课程建设和使用,确保课程教学的高质量。
教师团队是精品课程建设的主体,建立和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按照精品课程建设要求,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优势做好精品课程的建设计划,组织好教师团队建设精品课程,确保课程质量。
鼓励开课单位采取院际联合、学校与社会联合等方式,报校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建设精品课程,实现课程共建共享。
(二)申报与评审采取遴选准入方式的精品课程,由各二级学院统一向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推荐,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推荐到校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报教务处审定备案。
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学校精品课程的建设、应用与管理工作,加强优质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共享,推进信息化环境下课程教学内容、教学管理、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与创新,进一步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精品课程是指体现现代职业教育思想和课程设计理念,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职教特色,能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显著,具有辐射推广作用,对学生就业与可持续发展有重要价值的优质课程。
精品课程具有教学内容优、教学团队优、教学方法优、教学资源优、教材质量优、教学管理优“六优”特点。
第三条精品课程建设要以现代职业教育理念为先导,以科学设计和模式创新为关键,以校企合作建设为途径,以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内容建设为重点,以系统丰富的课程资源建设为核心,以教学团队建设为保证,以课程实施与管理为落脚点,着力实现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整体提升。
第四条精品课程建设要坚持思想性原则、职业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创新性原则。
思想性原则: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课程建设与实施的全过程;职业性原则:根据学生职业发展所需的知识、技能、素质要求设计课程结构和内容,为学生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系统性原则:科学系统设计,包括课程标准、课程整体设计、教学设计、教学组织、教学方法手段、评价方案、教材等完整的课程资源;创新性原则:牢固树立创新理念,及时融入本行业领城的最新科技成果,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课程建设,创新课程教学方法、模式和手段。
第二章建设第五条课程教学文件建设。
课程教学文件包括课程标准、授课计划等。
课程标准开发要从职业标准、行业标准、专业标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出发,明确课程在专业或专业群的人才培养定位,确定课程的培养目标,整体规划课程的重点教学内容、培养方式、评价要求;课程标准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时等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内容、要求与学时分配,课程的考核要求,及建议选用的教材、使用的教学资源等;课程标准规范、科学,满足国家专业教学标准中对课程课时与课程教学内容的要求。
XX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

XX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暂行)教发(20XX) 17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精品课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学校课程体系以及各类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大学校级精品课程项目,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按照有关文件并结合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精品课程的申报与立项第三条申报立项范围:申报课程必须是我校木、专科各专业开设的课程。
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或专业(技术)基础课,且在我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
第四条申报立项条件:1.申报课程应为教学条件较好、教学状态较优、教学建设与改革有特色和成效的课程。
“教学条件”包括:教师队伍、教材、教学管理、图书资料、实验室及教学设备等因素。
“教学状态”包括: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的教学思想、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及技巧、教学手段、教研状况及教学内容改革、优秀教材的使用、考试制度和题库建设、教学效果好等因素。
“教学建设与改革有特色和成效”包括:指课程建设在教学条件、教学状态所包括的方面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初步具有的特色。
2.申报课程应制定相应的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方案,制订“有发展目标、有具体措施、有明显特色”的精品课程建设计划。
课程教学改革和建设方案应紧密结合专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跟踪学科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
3.申报课程原则上由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担任课程负责人。
4.申报课程应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相关的课程介绍、教师介绍、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指定教材、参考文献目录、课程考试考核办法等均应上网。
5.申报课程教材应是高水平系列化的优秀教材。
优秀教材可以是课程组自行编写、制作的教材,也可以是国家级优秀教材或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
6.在网上提供30-50分钟的课程负责人现场教学录像。
鼓励将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
湖南省职业院校精品课程建设方案(试行)

湖南省职业院校精品课程建设方案(试行)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06]22号)关于到2010年“建设200门省级精品课程”的精神,特制订《湖南省职业院校精品课程建设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按照“以职业岗位为课程目标,以职业标准为课程内容,以教学模块为课程结构,以最新技术为课程视野,以职业能力为课程核心,以‘双师’教师为课程主导”的要求,建设一批省级精品课程,推动职业院校转变教学观念,深化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提高职业院校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
二、建设目标到2010年,全省建设200门以专业课(含实践课)为主的省级精品课程,高等职业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各100门,初步形成以职业岗位能力为核心的课程体系。
三、建设要求1、课程建设措施。
职业院校领导高度重视精品课程建设,学校成立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建立有现场专家参与的精品课程建设队伍;学校有与重点建设专业配套的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并逐步实施;设立了精品课程建设的专项经费。
2、课程目标。
有明确的职业岗位指向和职业能力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符合学生实际;课程知识目标、技能目标、态度目标明确,课程在职业能力培养中所处的地位、作用和价值清晰;学生学习能力、应用能力、协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得到充分体现。
3、课程内容和课程结构。
课程内容充分体现职业标准的要求,建立了教学内容遴选机制,适时吸纳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职业道德、安全规范等方面的内容得到充分反映;按照职业岗位和职业能力培养的要求,整合教学内容,构建以职业岗位作业流程为导向的教学模块,形成模块化课程结构;实践性教学内容达到50%以上(文科类专业的课程不低于30%)。
4、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
课程教学方法符合“教、学、做合一”的原则,根据课程特点,采用现场教学、案例教学、项目教学、讨论式教学、探究式教学等教学方法;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以案例或真实的任务为实习实训项目,将实习实训与产品、项目结合起来,强调学生将所学知识和技能在实践中应用,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建立精品课程网页,将课程的教材、教师教案、习题、实验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授课录像、网络课件、在线测试等相关教学资料在校园网上公布,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方便学生在网络中自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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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精品课程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建设学科、专业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推进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的有效途径。
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13]1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对我校精品课程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精品课程是指具有优秀的教师队伍、优秀的教学内容、优秀的教材、具有一流的教学方法、一流的教学管理机制的示范性课程。
我校精品课程建设采取学院先行建设、择优推荐、教务处组织评审、授予荣誉称号后下拨建设经费方式进行。
并在学校主页建立精品课程专题网站,发布与精品课程建设有关的政策、规定等。
学校将在立项、运行、经费、人员等各个方面加强管理。
第三条精品课程建设机制以课程组为基础,组成学校、学院、课程组三级机构。
校级机构领导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精品课程建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由教务处主管处长负责;院级组织机构为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领导的工作小组,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
第三级机构由课程组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精品课程任课教师及教辅人员组成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小组,确定精品课程的建设方案、经费使用方案、组织实施方案以及组织课程的评估与检查工作等。
第二章申报与管理
第四条申报程序
(一)课程组要结合学院专业建设与学科建设、结合学院评估工作,由教研室主任向所在学院(部)提出课程建设申请,填写“XXX 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由本单位审核并推荐“校级精品课程”上报教务处。
(二)教务处汇总精品课程建设申报情况,根据全校专业、学科建设,结合学校评估工作,统筹规划,严格把关,组织专门委员会研究确定校级精品课程,并在校级精品课程中遴选推荐省级精品课程,以及在此基础上推荐国家级精品课程。
第五条评审原则
学校组织专家依据XXX学院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对申报校级精品课程进行评审,优先考虑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
评审过程及主要内容为:
(一)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查;
(二)专家组听取课程负责人汇报并提问;
(三)专家组对网上教学资源进行评审;
(四)专家组听课评价教学效果;
(五)申报材料(申报书、说明材料、上网资源等)校内公示。
第六条精品课程管理
(一)精品课程经批准后,课程负责人每年应向教务处提交精品课程年度建设进展报告书,其内容包括进展情况汇报、阶段成果、存
在问题和下一年度的工作安排。
(二)教务处每年将组织专家对各门精品课程的进展报告书进行评审,提出下一年度建设指标或建议,各课程项目负责组要根据此评审意见进行研究和改进。
(三)学校对精品课程每年检查一次,检查工作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和网上检查。
项目任务书下达2年-3年后,学校对精品课程网站及课程建设情况进行验收。
(二)年度评审合格的启动下一年度建设经费;检查不合格,取消“精品课程”称号,停拨建设经费,但保留其一年内申请复查的资格。
复查合格的恢复“精品课程”称号,但不补拨建设经费。
复查不合格的课程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校精品课程。
第三章经费管理
第七条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时间为3年,资助经费为每年5000元/门。
省级精品课程每年资助2万元,资助时间为4年。
国家级精品课程每年资助10万元,资助时间为五年。
所有资助经费都必须用于课程建设。
第八条资助经费由学校教务处提供。
该经费根据精品课程建设内容的七个方面,用于课程的建设及推广(10%)、购买教学软件(10%)、辅助教材(10%),相关论文、教材出版费(30%),共享精品教学课件及教学经验(10%)、建设补助费(10%)和上网维护升级费(10%)等。
建设补助费在评审结果公布后3个月内拨付,维护升级费在年度检查通过后拨付,精品课程网站每年升级更新不低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