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当前服务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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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寿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3.04•【字号】长寿府发〔2019〕16号•【施行日期】2019.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长寿府发〔2019〕16号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8〕5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创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企业稳定发展(一)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监管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努力优化营商环境,有效促进全区市场主体持续向好发展。

落实降低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扶持政策,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保费费率等降费政策,落实企业就业创业扶持和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区工商分局、区税务局、区工商联)(二)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

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经信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员会、区国资委)(三)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小微企业。

充分发挥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创业就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区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建立服务业调查制度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区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建立服务业调查制度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区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建立服务业调查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0.11•【字号】宁政办发[2007]197号•【施行日期】2007.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区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建立服务业调查制度的通知(宁政办发[2007]19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中央驻宁各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区服务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规范全区服务业统计工作,全面反映全区服务业发展状况,促进服务业快速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2007年起在全区开展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建立服务业统计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服务业统计调查的目的和意义服务业的发展状况是衡量一个国家、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

大力发展服务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扩大城乡就业,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通过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及时全面反映和掌握全区服务业发展规模、结构、效益及地区分布、行业分布等情况,对研究和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的宏观调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时,搞好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对深化统计制度改革,逐步完善服务业发展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制度,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民经济核算和部门行业管理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服务业统计调查的目标、对象、范围和实施主体(一)总体目标:建立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职责清晰、分工协作的统计调查体系,建立健全一套符合我区实际、科学可行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方法。

(二)调查对象:全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服务业活动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城乡个体工商户。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公布日期】2021.03.22•【字号】皖人社发〔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正文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五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6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我省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一、促进和稳定农民工外出就业(一)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稳定就业岗位。

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四进一促”专项行动。

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以工代训等援企稳岗政策,继续执行省级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线上线下搭建出口产品转内销平台,对外贸企业参加符合条件的线上线下促销活动给予支持。

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督促企业将补贴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开展在岗转岗培训等。

积极培育养老、托育、健康、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家政服务等消费新增长点,加大针对性政策扶持。

对返乡创业企业、小微企业、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农民工稳定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吸纳就业补贴。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常态化推进贯彻“六稳”重大项目集中开工。

推动重大投资项目加速落地,抢抓国家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建设、灾后恢复重建“四启动一建设”等机遇,抓紧谋划实施一批重大项目。

强化促消费、扩内需政策扶持,提升吸纳就业能力。

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要优先考虑带动就业能力强的项目,大力发展生活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吸纳农民工就业多的给予更大政策激励。

关于做好2023年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推动2023年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项目的申报,
进一步发挥专项投资的作用,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面向全国范围,包括拟申报国家级、省、市及县级专项投资项目,涉及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技术创新、
产业培育和产业布局,以及支持全国各省市实施产业发展战略的重大项目。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项目应在省级经济规划和发展目标以及对应
行业发展目标范围内,完整描述项目建设内容、流程、期限及预算等,材
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编撰,并附有政府部门审批、批准文件,并
经地方政府领导批准。

三、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步骤如下:
1.申报者先检查自身的申报材料,对项目做好充分的筹备工作;
2.经地方政府领导批准后,向本级财政部门提出申报;
3.申报材料审核合格后,报送上级财政部门审批;
4.上级财政部门审批通过后,报国财政部门审定;
5.经国务院批准后,纳入国家专项投资计划,启动项目建设。

四、报名咨询。

获得国家资助的2023年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
展专项项目申报,请拨。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兰政发〔2019〕4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兰政发〔2019〕4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兰政发〔2019〕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和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8〕78号)精神,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帮助失业人员转岗就业,强化培训服务,促进就业创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支持企业发展扩大就业(一)推动实体经济发展。

全面落实十大生态产业实施方案和专项行动方案,拓展延伸产业链条,鼓励实施一批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新模式嵌入项目,带动更多劳动力高质量就业。

加大基础设施领域和补短板项目建设力度,发挥投资带动就业效应。

加速传统服务业转型扩容升级,辐射带动更多人员就业创业。

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发挥就业主渠道作用。

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国内外产业链分工,尽快提升在国内外市场上的接包能力,开发更多外向型就业岗位。

(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积极弥补营商环境短板,努力打通堵点和痛点,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服务。

加快落实减税降费、降电价、提高出口退税率等政策措施,为各类企业减负增效、维持正常运转提供保障。

同时,努力为各类企业尤其是外贸企业调结构、开拓多元化市场等提供支持。

通过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快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降低企业成本。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7.31•【字号】•【施行日期】2014.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促进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4〕10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职责(一)提高对服务业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服务业统计是全市国民经济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起步较晚,各项制度建设和基础工作相对薄弱,在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时期,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全面提升服务业统计水平,对于全面准确反映我市服务业整体状况、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有着重要意义。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做好我市服务业统计各项工作。

(二)明确部门统计职责。

服务业统计涉及行业广、部门多,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服务业行业主要业务指标与统计责任单位》(见附件)的分工,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统计”的原则,规范和完善工作体系,切实履行部门职责,保证服务业统计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健全完善部门统计体系。

发展改革部门要健全完善物流业统计;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健全完善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消费等统计;卫生部门要健全完善健康服务业统计;民政部门要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业统计;商务部门要健全完善电子商务统计体系。

(四)严格执行统计报送制度。

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主要经济指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德办发〔2013〕38号)文件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在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部门业务指标数据,在每月25日前预报当月部门业务指标数据;各责任单位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的同时,及时将相关报表抄送同级统计部门。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府〔2017〕158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府〔2017〕158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府〔2017〕158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对就业创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7〕13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创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42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营造良好就业创业环境,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激发创新活力和创业能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更好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就业优先战略(一)强化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

坚持把城镇新增就业、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区间调控的下限,增强经济发展对就业的拉动能力。

以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为重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与扩大就业规模、调整就业结构联动推进,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综合评价财税、金融、产业、贸易、投资等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岗位、就业环境、失业风险等的影响,加强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

坚持扩大规模和提高质量并重、促进就业与鼓励创业并举,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创业工作。

(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就业转型协同。

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

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挖掘第一、二产业就业潜力。

大力发展研究设计、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全域旅游、养老服务、家庭服务、健康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不断优化就业结构,拓展就业空间。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6.12•【字号】武政办[2015]86号•【施行日期】2015.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15]8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民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我市成为全国首批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之一。

根据试点工作任务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立足我市深度老龄化实际,充分发挥政府保障基本的主导作用、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家庭参与养老的基础作用,改革养老保障体制机制、创新养老制度政策、突破养老服务供给瓶颈、激活养老消费市场,统筹推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养老服务及产业发展,政府从养老服务的直接提供者转变为整合资源的平台搭建者、养老设施建设从重机构转变为重社区、群众的养老方式选择从单一型转变为多样化、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角”由政府转变为社会力量,不断满足全市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需求,形成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武汉模式,力争在全省乃至全国起到示范作用。

二、工作目标以一个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一个平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一批政策(养老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一套办法(养老服务业监管办法)为抓手,在政策法规制订、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医养融合发展、社区居家养老功能提升、养老机构精细化管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养老服务社会组织(企业)培育等方面突破发展,逐步将我市打造成我国中部地区养老服务产品的研发地、老年用品商贸物流的集散地、知名养老企业和养老机构的聚集地、养老服务新技术应用的实验地、养老服务规范标准的创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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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当前服务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服务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总结2012年全市服务业各项工作,科学谋划,统筹安排2013年服务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送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发展思路工作
请各部门对本行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预测;对照《关于下达2012年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的通知》(盐政办发[2012]54号文件要求,认真总结本行业发展态势和结构变化,突出新特点、新亮点和新难点以及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支持等方面;研判2013年行业发展走势,提出具体工作目标、措施和对策建议(市服务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12年服务业工作总结及2013年发展思路分析重点见附件1)。

二、关于2013年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编制工作
请市服务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填报《2013年市服务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了解表》(附件2),对其中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要细化到具体工作、具体项目,对有为服务业项目和企业争取国家级和省级资金、牌子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明确提出量化的目标任务。

(相关附件电子版请到市发改委网站下载:.cn)
以上所有材料请于11月20日下午下班前报市发改委服务业处。

联系人:杨奕;电子信箱:
联系电话:;传真:
以上通知,请抓紧执行。

附件:1.服务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12年服务业工作
总结及2013年发展思路分析重点
2.《市服务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13年服务业
工作目标任务了解表》
2012年11月14日附件1:
市服务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发展思路分析重点
市统计局:全市服务业各项指标全年完成情况,重点指标在全省及苏北的排名情况;
市商务局:全市商贸流通业发展情况和特点,包括城市核心商业圈打造、市区特色市场(街)、农贸市场整治改造、专业市场建设、城市社区商业发展和“千村百镇”、“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工作推进情况,全市服务业利用外资情况,软件和服务外包基地建设和企业运行情况,各块工作向上争取资金和牌子情况;
市经信委:全市物流业发展情况,重点包括物流业增加值等相关数据、物流园区和物流企业品牌创建情况;信息服务发展情况;融资性担保机构建设情况, 各块工作向上争取资金和牌子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全市交通运输业、物流业发展情况,向上争取资金和牌子情况;
市科技局:全市科技服务业发展情况,重点包括科技服务业增加值等相关数据,研发平台建设(重点突出国家和省级科
技研发平台)、产学研合作、企业创新等情况, 向上争取资金和牌子情况;
市金融办:金融业运行情况, 金融机构建设和招引等相关情况,金融业务和产品创新情况,城南金融城规划和建设情况, 向上争取资金和牌子情况;
市保险行业协会:全市保险行业发展情况, 向上争取资金和牌子情况;
市城乡建设局: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情况;
市房产局:市区房地产供应和销售状况,房价涨幅情况、保障性住房供给及房地产中介机构运营情况;
市旅游局:全市旅游业发展情况,包括旅游收入、接待游客量、景区项目建设、旅游宣传推介、旅游产业要素建设,以及打造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情况, 向上争取资金和牌子情况;
市文化局: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情况, 向上争取资金和牌子情况;
市民政局:全市社区服务业发展情况, 向上争取资金和牌子情况;
市供销社:农村服务业发展情况以及批发市场建设情况, 向上争取资金和牌子情况;
市工商局:全市服务业企业注册登记、从业人员、行业构成情况,服务业商标申请、服务业驰名和著名商标培育、知名商标认定等情况,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检测监控体系建设情况, 向上争取资金和牌子情况;
市国土局:房地产市场(商品住房用地和商业地产用地) 2010、2011、2012年土地供应情况及2013年预计可供应面积;
市国税局:全市以及市区服务业国税税收总量及增幅情况,服务业国税占全部国税的比重变化情况,主要税源行业税收变化情况;
市地税局:全市以及市区服务业地税税收总量及增幅情况,服务业地税占全部地税的比重变化情况,主要税源行业税收变化情况;
市电信行业协会:全市电信行业业务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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