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资料

合集下载

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

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

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工作,确保厂房租户的合法权益,提高厂房物业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依据《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标准厂房物业管理活动,包括厂房租赁、维护管理、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

第二章厂房租赁管理第三条厂房租赁合同1.厂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租金支付方式、租期、违约责任等内容。

2.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租赁费用管理1.租金及其他费用应当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

2.物业公司负责监督租金及其他费用的收取情况。

第三章厂房维护管理第五条常规维护1.物业公司应定期对厂房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租户应遵守厂房使用规定,保持良好的环境和设备状态。

第六条日常维修1.物业公司应设立维修部门,负责处理厂房日常维修事务。

2.租户应及时报告厂房损坏或故障情况,并配合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工作。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第七条消防设施1.物业公司应设置完善的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维修和检查。

2.租户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私自更改或关闭消防设施。

第八条灭火设备1.物业公司应配备合格的灭火器材,并按照要求进行维护和检测。

2.租户应定期检查灭火器材的有效性和完好程度。

第五章环境卫生管理第九条清洁卫生1.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厂房内外的清洁工作。

2.租户应保持厂房内外的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

第十条垃圾处理1.物业公司应配备垃圾收集设施,并制定垃圾分类处理方案。

2.租户应按照物业公司的要求进行垃圾分类投放。

附件:本办法涉及的文件、表格等附件详见附件清单。

法律名词及注释:1.物权法:是指保护物权制度、物权的设立、转让、变更、消灭等行为以及物权与物权之间的法律关系的规范性文件。

2.房地产管理法:是指规定房地产行业的管理体制、市场秩序、房地产经纪机构、产权交易、商品房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

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

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

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1. 背景和目的2. 定义和范围2.1 定义•标准厂房:指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且符合法律要求的厂房。

•厂房物业:指对厂房进行维护、管理和服务的机构或个人。

2.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标准厂房物业管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涵盖厂房物业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楼宇管理、设备维护保养、环境卫生、安全防护等。

3. 厂房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3.1 用户需求导向厂房物业管理应以满足租户的需求为基础,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租户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

3.2 持续改进厂房物业管理应不断改进和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并根据变化的需求进行调整和优化。

3.3 公平公正对于厂房租户的管理和服务应公平公正,不得歧视租户,并能够妥善处理租户之间的纠纷。

3.4 法律合规厂房物业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确保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 厂房物业管理的具体内容4.1 楼宇管理•建立完善的楼宇管理制度,包括入驻申请、租赁合同管理、租金收取等。

•定期对楼宇进行巡查和维护,确保楼宇的安全、整洁和良好的使用环境。

•提供楼宇物业服务,包括安保、保洁、绿化等。

4.2 设备维护保养•建立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厂房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并进行记录和分析,以减少故障次数和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4.3 环境卫生•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厂房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指定专人负责垃圾处理和卫生间清洁,定期检查和维护水、电、气等设施的卫生情况。

4.4 安全防护•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出入口管理等,确保厂房的安全性。

•提供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租户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 厂房物业管理的监督和评估5.1 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对厂房物业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5.2 评估和考核建立评估和考核机制,对厂房物业管理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估,定期进行绩效考核,激励和奖励优秀的厂房物业管理单位或个人。

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

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

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标准厂房物业的管理行为,保障标准厂房租户的权益,维护良好的生产环境和企业形象。

本办法的制定依据包括《物权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标准厂房物业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园区内的标准厂房、科技园区内的标准厂房等。

1.3 定义标准厂房:指按照一定标准设计、建造和装修的工业用房,包括面积、结构、设备等方面的规定。

物业管理:指对标准厂房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的活动,包括设备维护、保洁、安全巡查等。

租户:指在标准厂房内租赁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或单位。

二、标准厂房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2.1 公平原则物业管理应公平对待各个厂房租户,不偏袒任何一方,维护良好的租户关系。

2.2 服务原则物业管理应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满足租户的需求,确保厂房的正常运行。

2.3 安全原则物业管理应加强对标准厂房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租户和员工的人身安全,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4 合规原则物业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合同义务,明确管理范围和权限,确保管理工作的合规性。

三、标准厂房物业管理的职责和义务3.1 物业管理方的职责和义务提供标准厂房的日常维护、保洁、安全巡查等服务;维修和保养标准厂房内的设备和设施;协助租户解决与标准厂房管理相关的问题;组织和协调各种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定期向租户提供管理服务报告。

3.2 租户的职责和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和相关费用;遵守标准厂房的使用规定,保持良好的公共秩序;自行负责室内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和保养;配合物业管理方进行安全巡查和消防演练;及时向物业管理方报告相关问题和需求。

四、标准厂房物业管理的考核和奖惩机制4.1 考核指标对物业管理方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水平、设备维修率、安全管理等。

4.2 奖惩机制对表现优秀的物业管理方给予相应奖励,包括财务奖励、荣誉称号等;对管理不达标的物业管理方给予相应处罚,包括扣除物业费用、解除合同等。

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

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

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物业管理,明确产权所有人、产权管理人、产权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为入驻企业创造整洁、文明、安全的生产经营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结合甘肃临夏经济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甘肃临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使用开发区统建标准化厂房的企业实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对象是指与开发区签订进区合同、通过租赁或购买开发区统一建设的标准化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第二章物业管理机构及范围第一条甘肃临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园区标准厂房及园区道路、绿化、管网、路灯等配套设施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甘肃临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标准厂房日常事务管理;负责工业园区物业及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巡视检查等工作;负责标准厂房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标准厂房治安巡查,车辆管理,负责水电安装维修。

第五条物业管理范围:1、标准厂房日常事务管理; 2、环境卫生管理;3、公共场所及设施管理;4、社会治安管理。

第三章标准厂房租赁和管理第六条租赁或购买标准厂房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法办理环保、安全、消防等审批手续;2、依法在云阳县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3、对“科技含量高、社会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企业可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以更加优惠的政策租赁厂房。

实际租金标准可根据投资规模、经济效益、解决就业人员及对当地税收贡献等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后定价。

4、奖励政策以一年为单位结算兑现,实行先收后返。

受奖励的企业要提供相关的申请及税收资料。

5、优惠政策,实行就高不就低的办法,但企业不得重复享受。

6、享受了厂房零租金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再享受此项奖励政策。

第十一条标准厂房销售实行“限价制”,实行单独核算,最高销售价格控制在税前利润不超过销售收入的10%,核算时政策性减免、返还和奖励不纳入销售收入范围。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机构内部对标准厂房的租赁和购买要建立台帐和相关档案,并将相关情况于每季度最后1个月的最后1周送领导存查。

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

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

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目录一、前言二、物业管理的范围和内容三、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四、物业费的构成和收费标准五、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六、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七、物业的维修和养护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十一、附件十二、附则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一、前言为了加强标准厂房的物业管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厂房区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物业管理的范围和内容1. 物业管理的范围包括厂房区的公共区域、公共设施、公共设备等。

2. 物业管理的内容包括厂房区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等。

三、物业管理服务标准1.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提供24小时安全保卫服务,确保厂房区的安全。

2.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对厂房区进行环境卫生清洁,保持厂房区的整洁。

3.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厂房区的绿化进行养护,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4.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厂房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物业费的构成和收费标准1. 物业费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绿化养护费等。

2. 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根据厂房区的实际情况和物业管理服务的标准进行确定。

五、业主的权利和义务1. 业主有权享受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

2. 业主应当按时缴纳物业费。

3. 业主应当遵守厂房区的管理规定,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1. 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收取物业费。

2.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

3.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物业费的收支情况。

七、物业的维修和养护1.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厂房区的公共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

2. 业主应当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故意损坏。

八、违约责任1. 业主未按时缴纳物业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滞纳金。

2. 物业管理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

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

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一、总则1.1 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标准厂房物业的管理行为,确保标准厂房的正常运营和维护,以提供一个良好的生产和工作环境。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标准厂房物业的所有业主、租户、管理方等相关方。

1.3 基本原则:依法合规、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安全环保。

二、管理机构2.1 物业管理委员会:设立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委员会,由业主代表和租户代表组成,负责协调各方利益、监督物业管理工作。

2.2 物业管理公司:委托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维修保养、安全巡查、绿化管理等。

三、物业管理责任3.1 日常维护:物业管理公司应按时进行厂房清洁、设备维修保养等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厂房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3.2 安全管理: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巡查、消防设施检查等工作,确保生产和工作场所的安全。

3.3 环境保护: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监控废水、废气、噪音等环境污染物排放,提倡节能减排和环保意识。

3.4 设备设施管理:制定设备设施管理维护规范,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及时处理故障和维修工作。

3.5 租户管理:管理公司应严格审核租户的资质,履行租约管理职责,处理租户的投诉和纠纷,确保租户的合法权益。

四、费用管理4.1 物业费用:业主和租户按约定支付物业费用,用于维护共用设施设备、保洁、绿化等公共服务项目。

4.2 水电费用:业主和租户按实际使用情况缴纳水电费,管理公司负责抄表和收费工作。

4.3 其他费用:其他与标准厂房管理相关的费用,按约定支付。

五、管理规范与制度5.1 用房管理:制定用房管理制度,明确标准厂房的用途、面积和使用要求,严禁违规使用和非法经营。

5.2 设备设施管理: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设施,及时更新设备设施信息。

5.3 安全巡查与防范:规定安全巡查的频次和内容,加强对突发事件和隐患的防范和处理。

5.4 紧急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紧急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应急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及时应对和处置。

厂房园区物业管理制度最新

厂房园区物业管理制度最新

厂房园区物业管理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厂房园区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维护业主和租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房园区内的各项物业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设备维护管理、服务管理等。

第三条厂房园区内的物业管理主体为物业管理公司,其负有对厂房园区内的物业进行全面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服务厂房园区业主和租户,尊重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厂房园区内的业主和租户应当遵守厂房园区的相关管理规定,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物业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第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加强业主和租户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物业管理意识,有效参与物业管理工作。

第九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合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厂房园区物业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十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厂房园区内的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门的安全管理岗位,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加强厂房园区内的安全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确保厂房园区的安全。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检查厂房园区内的消防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并进行消防演练。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紧急事故处理预案,做好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厂房园区内的安全。

第三章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厂房园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定期的环境卫生检查,及时清理垃圾,维护厂房园区的环境卫生。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加强对业主和租户的环境卫生教育,提高环境卫生意识。

厂区物业管理办法

厂区物业管理办法

厂区物业管理办法第一篇:厂区物业管理办法公司厂区物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厂区物业管理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促使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充分做好秩序维护、卫生保洁、工程维修工作,维护企业形象,确保公司人员、生产、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括区域内安全保卫、区域内保洁服务、区域内工程管理服务、浴室管理及宿舍管理等。

第三条本项目物业用人配备:本项目公共物业标准实施管理,共配备物业人员134人。

其中项目经理1人,管理员1人,保安队长1人,保安班长2人,保安员63人,保洁班长2人,保洁员 44人,维修人员3人,浴室管理员4人,宿舍管理员13人。

第四条本项目物业用人要求:一、应严格按照厂区物业管理服务用人需求表配备相应的物业人员,人员形象符合要求,数量足量,各工种齐全。

(一)项目经理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的物业管理工作经历或有3年以上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并能规范组织管理服务工作。

(二)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有经从业资格培训获取的上岗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

(三)安保负责人能熟练掌握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并能有效组织实施。

(四)保洁人员身体健康,动手能力强,年龄控制在15-55周岁以内。

(五)技术作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岗位证书,挂牌上岗。

(六)浴室管理人员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务态度端正。

(七)宿舍管理人员普通话标准,善于管理、沟通能力强、会做工作,二、所有人员均须是投标物业公司正式职工,具有经从业资格培训获取的上岗证,对一些特殊岗位(如水电工等)工作人员如国家有强制性规定要求,则需具备,单位须与所有拟投入人员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了养老及医疗保险。

三、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司投入的所有人员均须身体健康,无犯罪纪录。

四、如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由于办公场所的增加需要物业管理公司增派人手,则物业管理公司应增加人手,相应的费用按投标单价予以相应增加。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物业管理,明确产权所有人、产权管理人、产权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为入驻企业创造整洁、文明、安全的生产经营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结合甘肃临夏经济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甘肃临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使用开发区统建标准化厂房的企业实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对象是指与开发区签订进区合同、通过租赁或购买开发区统一建设的标准化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第二章物业管理机构及范围
第一条甘肃临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园区标准厂房及园区道路、绿化、管网、路灯等配套设施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甘肃临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标准厂房日常事务管理;负责工业园区物业及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巡视检查等工作;负责标准厂房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标准厂房治安巡查,车辆管理,负责水电安装维修。

第五条物业管理范围:1、标准厂房日常事务管理; 2、环境卫生管理;3、公共场所及设施管理;4、社会治安管理。

第三章标准厂房租赁和管理
第六条租赁或购买标准厂房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法办理环保、安全、消防等审批手续;
2、依法在云阳县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3、积极鼓励食品、服装、电子、玩具等中小型加工企业进入标准厂房。

4、最短租期不少于1年。

5、起租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原则上至少租赁一层),原则上每平方米年产值不低于3000元。

第七条企业入驻时,必须与云阳县人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标准厂房租赁合同或购买合同,办理物业管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租赁合同中载明以下主要内容:租赁厂房名称、楼层及面积、租赁价格、租赁期限、物业管理费标准、租金及物管费支付方式、配套条件及违约责任等。

第九条租金标准按实际租赁年计算,租赁整幢标准厂房的,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每平方米月租分别以4元、5元、6元的标准定价(三年后的租金标准由租赁方与园区管委会另行商定,并提前1年公布);分层租赁标准厂房的,底层按6元/㎡/月计收,第二层按5 元/㎡/月计收,第三层按4 元/㎡/月计收,第四层按3元/㎡/月计收。

实际租金价格以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为准。

第十条建立标准厂房奖励制度。

根据企业实际纳入园区财政入库税收给予如下奖励:
1、凡年产值在3000~3999元/平方米的企业,奖励(返还)月租金1元/平方米;年产值在4000~4999元/平方米的企业,奖励(返还)月租金2元/平方米;年产值在5000元/平方米(含5000元/平方米)以上的企业,奖励(返还)月租金3元/平方米。

2、2009年起入驻企业的租赁时间以正式签约进场满1个月后开始计算。

3、对“科技含量高、社会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企业可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以更加优惠的政策租赁厂房。

实际租金标准可根据投资规模、经济效益、解决就业人员及对当地税收贡献等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后定价。

4、奖励政策以一年为单位结算兑现,实行先收后返。

受奖励的企业要提供相关的申请及税收资料。

5、优惠政策,实行就高不就低的办法,但企业不得重复享受。

6、享受了厂房零租金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再享受此项奖励政策。

第十一条标准厂房销售实行“限价制”,实行单独核算,最高销售价格控制在税前利润不超过销售收入的10%,核算时政策性减免、返还和奖励不纳入销售收入范围。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机构内部对标准厂房的租赁和购买要建立台帐和相关档案,并将相关情况于每季度最后1个月的最后1周送领导存查。

第十三条标准厂房管理及维修养护
1、租赁或购买标准厂房的内部设施(含道路、水、电、通讯、消防设施、卫生间、排污排水管道)的日常保洁、养护和维修,由企业负责;园区内公共部位的基础配套设施(含管网、道路、供电、供水、消防、路灯、通讯、公告栏、提升机等)的日常保洁养护和维修,由云阳县人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

2、企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房屋外立面以及使用用途。

因生产需要,企业对厂房做分隔改造或内部安装机器设备时,不得超过楼面允许的荷载。

施工前须征得云阳县人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取同意并提供施工图纸、经有关部门审查后才可以进行。

因施工影响其他楼层时,需书面征询涉及部位用户的意见。

第十四条企业按租赁面积0.3元/㎡/月的标准每月10日前向云阳县人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用于标准厂房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所的维护、保养与管理。

第十五条水、电、气收费管理
租赁或购买厂房企业的自用水、电、通信等费用由企业负责缴纳,用户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为收费依据。

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用供水、供电等计量器具,合用双方必须签订使用协议书,并明确缴款人和费用分摊的规则。

第四章园林绿地管理
第十六条在各个绿化场所,均设置爱护绿化警示牌,敬请大家爱护绿化,保持环境清新、优美、整洁。

第十七条招聘专业人员绿化管理,对草坪、花卉、树木等,进行栽培和定期修剪、养护,花草树木修剪整齐美观;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作好防涝、防冻事项;适时喷洒农药,预防病虫害;及时更换死亡苗木,保持园区花木繁茂。

第十八条对不爱护绿化行为予以劝阻、警告;对故意损毁、破坏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提请业主委员会和相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罚,确保园林绿地不被破坏、践踏、占用。

第五章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九条在标准厂房区域规范设置垃圾桶,保持垃圾桶及附近整洁,桶外无垃圾,确保定点堆放、定时清运。

第二十条招聘环卫工人对标准厂房内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楼道、电梯厅每日清扫;及时清除区内主要道路的积水、积雪;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一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一次,需要时及时清掏;化粪池每二月检查一次,如有异常及时清掏。

第二十一条按园区实际情况,对需要的部位进行消毒或灭虫除害。

第二十二条为保证园区人员安全、健康和环境整洁、卫生,禁养畜禽。

第六章公共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共设施维护的基本要求:
1、建立公共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对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护、保养等记录齐全;
2、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保障设备设施运转正常;
3、对共用设施设备组织定期巡查,作好巡查记录。

需要维修时;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和更新改造计划并组织维修或更新改造;
4 、保障电梯正常运转;
5、保障消防设施设备状态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6、设施设备保持整洁、通风,无冒、漏、滴现象;
7、保持路灯、楼道灯完好,发现损坏者,及时修复或更换;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设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
措施。

第二十四条招聘维修工2名,做好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定期巡查及24小时维修服务,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功能完备,使用安全。

第七章有关禁止事项
第二十五条为了维护园区的良好形象,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企业不得擅自占用园区公用道路、绿地搭建违章建筑。

2、企业不得擅自张贴、悬挂标语和标牌。

3、企业进行装修时,须将装修方案报云阳县人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云阳县人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4、利用区域内的物业设置广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在征得云阳县人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企业违反租赁或购买厂房合同、物业管理禁止行为和物业使用管理维修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依法应当由规划、建设、城管、工商、公安等部门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云阳县人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