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新闻传播与民事违法
第八章 新闻传播与民事侵权

许多网民认为王某的“婚外情”行为是促使姜某自杀的原 因之一;一些网民在参与评论的同时,在天涯网等网站上 发起对王某的“人肉搜索”,使王某的姓名、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等详细个人信息逐渐被披露;一些网民在网络上 对王某进行指名道姓地谩骂;更有部分网民到王某和其父 母住处进行骚扰,在王家门口墙壁上刷写、张贴“无良王 家”、“逼死贤妻”、“血债血偿”等标语。直至本案审 理期间,许多互联网网站上仍有大量网民的评论文章。王 某认为“北飞的候鸟”网站上刊登的部分文章中披露了其 “婚外情”以及姓名、工作单位、住址等个人隐私,并包 含有侮辱和诽谤的内容,侵犯了其隐私权和名誉权,故起 诉要求张某立即停止侵害、删除侵权信息,为其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 金5万余元。
过失过错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 过失、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之分。 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的区分对于民事责任 的承担具有重要意义。当新闻报道涉及公 共事务时,只有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故意或 重大过失时才应承担民事责任。 记者对听来的消息未加任何核实便发表, 或者对相反的消息充耳不闻都应视为重大 过失。
(二)中国现行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 (三)侵害隐私权的方式 新闻传播活动中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主 要有两种: 1.在传播内容中公布、宣扬隐私。 2.在采集信息的活动中侵入私生活区域。
案例分析:“人肉搜索”案
案情简介: 2009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对备受媒体和公众关注的“人肉搜索第 一案”进行了终审宣判,判决最终确认张 某侵害王某名誉权的事实成立,判令张某 删除网站上的侵权文章、由张某在其开办 的网站上对王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王某精神 损害抚慰金及公证费共计5684元。
第二,有关的虚假事实有损特定人的社会评价。 什么样的虚假事实会损害特定人的名誉,通常以 现行法律制度和公认的道德准则所体现的是非标 准来衡量。 第三,严重失实或基本内容失实。 严重失实或基本内容失实不是主要看失实内容的 篇幅、文字比例,而主要是指新闻报道中失实的 内容足以使人对有关方面的性质产生不正确的贬 损性认识。
闻传播与民事侵权

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侵犯肖像权。
侵犯名誉权
新闻报道中发表不实言论或恶意攻击,损害 他人名誉。
侵犯著作权
未经许可转载或使用他人作品,侵犯著作权。
新闻传播侵犯民事权益的情形
媒体失实报道
因媒体疏忽或故意失实报道,导致民 事侵权。
网络谣言传播
网络平台上的虚假信息传播,造成民 事侵权。
新闻采访不当
02
新闻传播的基本概念
新闻传播的定义
新闻传播是指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向公众传递新闻和信息的过程。
新闻传播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提供关于事件、人物和观点的最新信息。
新闻传播具有时效性、真实性和客观性的特点,要求媒体在传递信息时迅速、准确、 公正地报道事实。
新闻传播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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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事侵权行为通常包括侵犯人身 权、侵犯知识产权、侵犯财产权
等。
民事侵权行为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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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人格权
包括侵犯名誉权、肖像权、隐 私权等。
侵害知识产权
包括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 作权等。
侵害财产权
包括侵犯财产所有权、相邻权 等。
其他民事侵权行为
包括侵犯消费者权益、侵犯合 同权益等。
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为 受害人提供便捷、有效的维权途
径。
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 意识,鼓励受害人积极维护自身
权益。
THANKS
感谢观看
随着科技的发展,新媒体如社 交媒体、自媒体等也逐渐成为 新闻传播的重要途径。
新闻传播的途径可以根据不同 媒体的特点和受众需求进行选 择和组合,以实现最佳的传播 效果。
新闻道德法规重点

新闻道德与法规重点&第一章&1、什么是法?法的基本特点(特征)是什么?“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体系,它通过对人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1982年中国法学界)法的特征:(1)法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2)法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的共同意志的体现,即国家意志的体现;(3)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4)法是由国家的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5)法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
2、新闻法制的概念、构成体系以及渊源新闻法制: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利益和意志,通过政权机关建立起来的,用以调节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关系的法律制度。
构成体系:渊源:法律渊源——从形式意义上来使用这一概念,指依据法律效力的来源不同而形成的法律类别,其制订机关、效力范围、修改程序都有不同。
补充: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核通过。
3、新闻违法行为分类及定义新闻违法行为的定义:新闻媒介及其从业人员在主观过错的支配下实施的违反法律规范要求和法定行为模式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新闻违法行为的分类:(1)新闻刑事违法行为;(2)新闻民事违法行为;(3)新闻行政违法行为。
4、新闻法制中法律关系及特点新闻法律关系的定义:新闻法律关系,是指新闻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在新闻传播活动过程中参与者各方所形成的新闻权利和新闻义务关系。
新闻法律关系的特点:(1)是根据新闻法律规范建立的关系;(2)是以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3)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社会关系;(4)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
PS:*新闻法律关系的主体,亦称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即新闻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在新闻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
eg:①新闻媒体: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
②新闻记者或新闻从业人员:总编辑;主编;编辑;记者;通讯员。
传媒行为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传媒业在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传媒行为涉及到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络等多个领域,对社会舆论、公众认知、文化传承等方面产生深远影响。
为了规范传媒行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传媒行为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新闻媒体的法律规定1. 新闻自由与新闻真实新闻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但新闻自由并非绝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第二条规定:“新闻自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采访、报道、编辑、出版、发行新闻的自由。
”然而,新闻自由应当在法律框架内行使,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新闻真实是新闻媒体的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第六条规定:“新闻应当真实、公正、全面、客观地反映客观事实。
”新闻媒体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不得编造、歪曲、篡改事实,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信息。
2. 新闻采访权与新闻发布权新闻采访权是新闻媒体获取新闻信息的重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第十条规定:“新闻单位及其记者依法享有采访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阻挠、干涉记者依法进行采访。
”新闻媒体在采访过程中,应当尊重被采访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其隐私。
新闻发布权是新闻媒体发布新闻信息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第十一条规定:“新闻单位及其记者依法享有发布新闻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阻挠、干涉新闻单位及其记者依法发布新闻。
”新闻媒体在发布新闻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虚假、低俗、暴力等有害信息。
3. 新闻审查制度我国实行新闻审查制度,新闻媒体在发布新闻前,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第十四条规定:“新闻单位及其记者发布新闻,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新闻伦理与法规整理

新闻伦理与法规考点总结(整理的有问题有错误的话和我联系,晓爽)社会利益与社会规范1、社会利益(1)个体之间的不同利益(2)个人利益与群体利益(3)强势群体利益与弱势群体利益(4)个体利益、群体利益与整体利益(5)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2、社会冲突(1)社会利益的不同,必然会发生冲突(2)社会利益的日趋多元使冲突日益加剧3、社会利益的制衡A、原因:社会要和谐发展,就得处理好各种社会利益之间的相互关系,使各种社会利益之间的相互关系得到制衡,从而消除社会冲突。
B、手段:自然规范(自然规律)社会规范4、社会规范及其功能社会规范的两大类型:A、权力性社会规范:即社会控制中外在的硬控制手段主要表现形式:法律、制度、纪律等。
特性:强制性、普适性、确定性B、非权力性社会规范:即社会控制中内在的软控制手段。
主要表现形式:道德、习俗、宗教等。
特性:自觉性、觉他性社会规范的功能:(1)确立标准:从人生目标、价值选择、生活方式、行为方式等方面规定人在社会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使人能理解他人、社会、群体的要求。
(2)规范行为:用规范来引导人们参与社会生活,按照社会的要求调节个体或群体的行为。
(3)制止冲突:用规范来控制个别人或群体的越轨行为,保护现实社会秩序。
法及其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1、法的界定:A、法是什么:“法平如水。
”英国的法院门口站立着古希腊象征法律精神的正义女神的雕像,她左手拿着神圣的天平Libra,象征着权衡和平等;右手拿着宝剑,象征着裁决和力量;眼睛被布蒙着,象征绝对的公正无私。
B、法的科学定义:法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社会控制手段,即人类社会用来指导、约束社会上各种个体与群体的一套行为规范。
2、法制(1)法制是法的规范化、制度化(2)法制,是指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或执政者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用以维护其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法律和制度。
(3)法制,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
《新闻学》第八章

3 民主参与理论:20世纪70年代。美国 学者巴隆提出的媒介接近权概念。向民众开放, 允许个人和群体的自主参与。美国和德国等规 定商业电视必须开设“开放频道”,允许参与。
主要观点:
任何民众个人和弱小社会群体都拥有知晓权、 传播权、对媒介的接近和使用权、接受媒介服 务的权利; 媒介应主要为受众而存在,而不应主要为媒介 组织、职业宣传家或广告赞助商而存在; 社会各群体、组织、社区都应该拥有自己的媒 介; 与大规模、单向、垄断的大媒介相比,小规模、 双向、平等参与性的媒介更合乎社会理想。
2社会责任理论:对自由主义的修正,美国报刊 自由委员会,1947年《自由与负责的报刊》。 背景: 二次战争的对自由的影响 20世纪传媒多元和垄断,资源集中少数人, 发生了矛盾; 强调传播者的权利,忽视受众权利; 强调了传播内容的观点、言论,忽视了盈利性 的传播媒介的低俗化趋向。
内容原则:
无绝对自由传媒机构必须对公众和社会承担责 任和义务; 新闻报道和信息传播符合真实、正确、客观、 公正。把握事件的真实意义; 在法律和制度范围内的自我约束,不煽动犯罪, 宗教或种族歧视;政府必要时应该干预新闻传 播活动; 受众有权要求媒介从事高品位的传播活动。
报刊必须对当权者负责,维护国王和专制国家的 利益; 必须绝对服从于权力或权威,不得批判占统治地 位的道德和政治价值; 政府有权对出版物进行事先检查; 对当权者或当局制度的批判属于犯罪行为,给予 严厉的法律制裁,政治思想犯制度。
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媒介规范理论
1自由主义媒介规范理论:主张实行自律的“观点的 自由市场”和“意见公开的自由竞争”,是17、1 8世纪对集权主义斗争中形成,1644年英国密尔 顿的《论出版自由》,名言“真理只有在自由而公开 的斗争中才能战胜谬误。” 1859年米尔的《论自 由》。美国的宪法第一修正案。主要内容: 任何人都拥有出版自由而不必经过政府当局的特别 许可; 除人身攻击外,报刊有权批评政府和官吏,它是合 法的; 新闻出版不应接受第三者的事先检查,出版内容不 受强制; 真理和“谬误”的传播必须同样得到保证。
《闻传播与民事侵权》课件

01
02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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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侵权行为
侵犯他人生命权、健康权、名 誉权、隐私权等。
财产侵权行为
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知识产 权等。
不当竞争行为
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商标权、 著作权等。
合同违约行为
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损失 。
民事侵权责任
赔偿损失
停止侵害
消除影响
赔礼道歉
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 偿。
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损 害扩大。
新闻传播侵犯民事权益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媒体曝光某明星私生活,引发公众关注和 热议,侵犯其隐私权。
案例二
某新闻报道失实,导致某企业声誉受损,侵 犯其名誉权。
案例三
某媒体未经许可使用某艺人肖像,引发纠纷 ,侵犯其肖像权。
案例四
某网站未经授权转载他人文章,被原作者起 诉,侵犯其著作权。
新闻传播与民事侵权的法律责任
研究探讨了如何认定新闻媒体在民事侵权中的责任,以及如何通过 建立有效的预防机制来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对未来研究的建议
深入研究新媒体环境下的新闻传播与民事侵权问题
随着新媒体的快速发展,新闻传播与民事侵权的关系也在不断变化,未来研究应进一步关 注这一领域的动态。
拓展跨文化、跨地域的比较研究
探讨不同文化背景和法律体系下新闻传播与民事侵权的关系,以丰富和完善相关理论。
新闻报道中的侵权预防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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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他人隐私
在新闻报道中,要尊重他 人的隐私权,不泄露他人 的私人信息,避免侵犯他 人的名誉权。
核实信息来源
新闻报道需要确保信息的 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信息 来源进行核实,避免传播 虚假信息或误导公众。
公正客观
第十章-----新闻传播与人格权利

➢ 《治安管理处分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旳,处五日下 列拘留或者五百元下列罚款;情节较重旳,处五日以上十日下列 拘留,能够并处五百元下列罚款:……(二)公然欺侮别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别人旳;……(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别人
隐私旳。
(三)行政法规
有关保护人格权旳内容,《出版管理条 例》、《电影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 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均把“欺侮、诽谤别 人旳”内容列为禁载禁播,并要求了相应 旳行政处分方法。其他行政法规也有对侵 害人格权行为行政处分旳要求。《出版管 理条例》还要求了出版单位对侵权内容旳 改正义务和侵权内容旳当事人旳改正权和 答辩权。
1989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有关死亡人旳声誉权 应受法律保护旳函》,针对该案回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吉文贞(艺 名荷花女)死亡后,其声誉权应依法保护,其母陈秀琴亦有权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二、新闻侵害声誉权旳构成要件
侮辱
侵害声誉权 旳两种形式
诽谤
暴力欺侮 语言欺侮 文字欺侮
语言诽谤 文字诽谤
(一)宪法
《宪法》第38条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旳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措施对公民进行 欺侮、诽谤和诬告陷害。”另外,《宪法》还要 求公民旳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旳住宅不受侵 犯,公民旳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婚 姻、家庭受法律保护。
(二)基本法律、法律
首先是民法。《民法通则》列有“人身权”专 节,对公民旳姓名权、肖像权、声誉权、荣誉 权、人格尊严和法人旳名称权、声誉权作了要 求,并分别要求“禁止用欺侮、诽谤等方式损 害公民、法人旳声誉”。还要求公民、法人上 述权利受到侵害旳,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 声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能够求补偿损 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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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 是指公民按照自己的意 愿使用自己的肖像的权利和许可 或禁止他人使用自己肖像的权利, 有通过使用自己肖像获得财产收 益的权利。
据《重庆晨报》报道 2006年10月14日下午 9名重庆美女委托一家专业拍卖公司拍卖自己 的肖像使用权。她们年龄大多在20岁上下, 既有在校大学生也有娱乐行业的新人,还有 职业模特。 唯一成功的是04号参拍美女杨柳的普通品牌 形象代理一项,以3.9万元落槌成交。
著名艺术体操运动员钟玲与 男友拍摄的床上亲密写真
2)新闻报道使用
A、公共利益需要
在公共利益面前,个人的肖像权 应有合理的退缩。
B、肖像人默示同意
报道公共场合的事件,当事人没 有相反表示,应该推定肖像人默 示同意
C、肖像的淡化
(四)新闻侵权的法律责任
(一)新闻传播与名誉权
名誉权 是指公民和法人对其应有 的社会评价所享有的不受他人侵害 的权利。包括保护自己的社会良好 评价或改善、改变不好评价的权利 和维护名誉权不受侵害的权利。
1、侵害名誉权的对象
1)自然人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 而出生并生存的人。凡具有一国国 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我 国民法上的自然人,不仅包括中国 公民,也包括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由于主办方 没能满足总 统套房这一 要求,因此 张靓颖便在 自己入住的 房间内无度 地呼叫‘客 服服务’
杨三姐青楼为妓
2)侮辱
侮辱的含义 采用口头的、书 面的、暴力的方式贬损他人的整 个人格和人格尊严,使他人蒙受 耻辱的行为。
案例: “麦当劳”在成都 某电视台播出一则新广告,因 其中含有消费者向商家下跪 “求折扣”的镜头,引起了许 多成都市民的质疑甚至反感。
2005年5月18日发表于中青报的《一个退休 高官的生意经》这篇文章用了报纸的整整一 个版面。文章在最后得出结论:“至此,董 事长高文华的巨额财产,都在没有任何授权 的前提下,被王亚忱占有和支配。”王在诉 状中列举了近30处“严重失实”的文章内容, 同时指出了侮辱其人格的文章内容。
诉状认为,原告是革命老干部,有很 高的社会评价,但被告却指名道姓地 对其肆意诽谤,极力为一个曾被判处 过有期徒刑的商人鸣不平,用虚假的 事实把原告丑化为一个靠自己及儿女 的权势强取豪夺、将他人投资一个多 亿的商贸城据为己有的贪官恶霸,严 重地侵犯了其名誉权,并给其造成极 大精神损害。
侵入公共场合的私人领域;
侵入互联网私生活区域; 骚扰。
4、侵害隐私权的排除
此举可能侵犯 了刘德华的相 关隐私权。
1)公共利益
隐私因公共利益而退缩,隐私权 的保护范围也因公共利益而或大 或小。
A、在公 共利益面 前,个人 隐私保护 范围相应 退缩 美国到底还有没有隐私权可 言? 2亿人电话遭窃听。
• 2004年4月10日国民党发动群众 抗议选举不公,李登辉事后说有 人抗议完后就去打麻将。宋楚瑜 认为侵害名誉权,提起诉讼。台 北地方法院判决李登辉赔偿新台 币1000万元,九家报纸登报道歉。 2006年8月台湾高等法院判决赔 偿200万赔偿,三家报纸登报道 歉。2007年4月19日最高法院判 决维持原判。
第八章 新闻传播与民事侵权
“儒有可亲而不可劫也,可近而不 可迫也,可杀而不可辱也。” ---《礼记· 儒行》
公民、法人 享有名誉权, 公民的人格 尊严受法律 保护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 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 像。
目 录
(一)新闻传播与名誉权
(二)新闻传播与隐私权
(三)新闻传播与肖像权
案例一 披露亲子鉴定
成都的红灯区
重庆永川政府网站发布体检裸 照引各方争议(2006年6月)
这是去年11月1日,永川2000 名青年在进行体检。
(三)新 闻传播与 肖像权
1、肖像和肖像权
1)肖像 P208
可辨认性 从肖像辨认出是某特 定的自然人 局部的不能辨认的 就不是肖像。
案例一 局部照片
3)非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 格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 动的社会组织。
4)死者
2006年12月26日上 午,李连杰因出演 电影《霍元甲》并 担任制片人,而被 霍家后人诉称丑化 霍元甲一案,法院 认为电影《霍元甲》 并未侵权。
2、侵害名誉权的方式
1)诽谤:故意捏造、散布虚假 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
新闻的真实谁来证明
一是新闻媒介、作者来证实 二是原告来证实
但,无法证实是真是假的新闻 就会出现悖论。 有法院用绕开矛盾的方法来解 决。P174
2)公正评论 P174
又称“诚实评论” 构成公正评论条件有四:
一是评论事项社会与公共利益有关
二是有可靠的事实来源
三是立场应当公正 四是没有恶意
案例
见P175(新闻评论)
特征 :
(一)陈述虚假事实
方式:用语言文字 图像
如此学雷锋
(二)虚假事项涉及特定人的 社会评价 1)涉及具体的人或社会组织的 评价
2)涉及的是一种社会评价 是对特定人的社会生活或社会 活动的评价。 是公开的散布
是贬损性的评价
案例: 王亚忱及其儿 女王晓军、王 晓云将《中国 青年报》起诉 到法院, 要求他们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损 失共220万元。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东 城区人民法院在8月4日受理了这起诉讼。
社会评价应当客观,但社会评价 也会随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P163-164 因时而异 因人而异
因事而异
金泰熙
7日,韩国警方对 在网上散布的关 于金泰熙結婚墮 胎谣言一案,搜 察结果已经水落 石出,被告的11 名网民已被拘留。
(三)严重失实、基本内容失实。 失实程度的判断:性质发生变化
导致社会评价明显贬低。P165
今年8月,自由撰稿 人邹当荣在自己博 客上,发表了《李 湘老公偷情被跟踪》 一文。文章称:李厚 霖于2006年8月3日 晚在北京朝外钻石 钱柜KTV与女演员米 艾幽会,并遭记者 偷拍,婚外情由此 曝光。该文迅速被 各大网站转载。
李厚霖、李湘夫妇大为恼火。李 厚霖一纸诉状,将邹当荣告上了 法庭。 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 邹当荣侵犯李厚霖名誉权侵权事 实成立,向李厚霖赔礼道歉。
因性丑闻事件状告张纪中等3导演张钰败诉
C、影响公共生活 影响损害公 共生活、社会公德的行为,隐私 范围缩小 如 随处小便
2)当事人同意 隐私因当事人自己 披露或同意他人披露而免责 P206
案例一 《毛毛打官司》
案例二 “采访变性术当事人”披 露真实姓名
3)使之不可辨认 披露隐私,但 做了一些技术处理,使公众无法 辨认当事人 P207
美国华裔科学家李文 和2006年6月2日与美 国政府和5大新闻机构 就隐私权诉讼案达成 和解,将获得164.5万 美元“和解费”。 《纽约时报》、《华 盛顿邮报》、《洛杉 矶时报》、美国广播 公司和美联社等5家 媒体赔偿了75万美 元
2)侵入私生活领域 侵入住宅;
P200-202
窃听电话和偷拆 偷看他人信件;
特征:辱骂、丑化。
演员--肖琼
2006年12月16日《画家村》剧组 导演杨义巢状告女演员肖琼名誉 权案有了一审结果。东城法院一 审判决要求肖琼对杨义巢赔礼道 歉并赔偿1万元精神抚慰金。
济南女大学生王静自建“反包二奶”网 站,揭露父亲王志华“包养”李翠莲一 事有了最新进展。2月5日,定陶县法院 作出的一审判决送达当事人手中。法院 认定王静构成侮辱罪,判处管制两年。
“我上抢天,下抢地,中间抢空气,有 什么不能抢的。你这样说不是侮辱我 的职业道德吗?”
春晚小品 《装修》 不是给你 吹,…… 涉嫌侮辱保 安
3、侵害名誉权的排除
1)真实 P171-174
真实是排除名誉侵权的最 有效的抗辩理由
真实就是新闻报道与其他文章的内 容与实际情况相符合。 真实是整体的真实 在法律上说,真实是被证实的实情。
P176(文学评论)P177(科技评论)
公正评论要做到的两个区分: 一是要把意见和事实区分开来
案例 一P178 游本昌“漫天要价”
案例二P179 韩少功抄袭、剽窃 案例三P180好汉歌剽窃民歌
二是把词语过于激烈同辱骂丑 化区别开来 案例一 批评国贸“恬不知耻”
案例一 P180 称方是民为“假 洋鬼子” 案例二 P181批评宣科“挂羊 头卖狗肉”
B、公众人物 公众人物因参 与公共活动程度高,引起公众 的关注,隐私范围相应缩小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钰曾 主动将其持有黄健中隐私 录音的事件披露出去,在 并无相应证据的情况下发 表大量个人言论,应当预 见到此后所引发的多种影 响。她在通过此种方式将 自己置于公众人物角色的 同时,其就应当容忍乃至 接受当事人及大众基于一 般的社会道德评价标准, 对此“事件”进行正面的 或相对负面的评价。
3)特许权
绝对特许权 为了公众利益和保 护个人合法权益,可以作诽谤性 的陈述而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议员在议会的发言
新闻报道的有限特许权 : 官方文书、行为的报道,对 公共组织及其会议的报道
原则有三:
一是公正、准确;
二是所报道事项与公益有关; 三是不具有恶意。
案例一 P182 报道宋某非法使用 鸦片被拘留 案例二 P183 《四川经济日报》 过早报道恩威药品检验不合格
重庆第 一美女 赵晓丹
重庆商报10月12日讯 首届“三美”评选的冠 军(左二)赵晓丹、亚军(左一)姜燕等选 手即将进行肖像权拍卖 记者 张路桥 摄
2、新闻媒介对肖像的使用
1)广告使用 广告中使用他人肖像应当事先取 得他人同意
张柏芝起诉广西某 美容保健用品有限公 司肖像侵权一案,经 两次开庭审理,昨天 上午,由无锡市中级 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 决,张柏芝胜诉,获 赔100万元人民币。
2)法人
法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 是指拥有独立支配的财产,能 够以自 己和名义独立地参加民 事活动.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 和承担义务的社 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