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

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
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

《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GB50500-2003的要求,适应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改革需要,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一、消耗量定额的适用范围

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二、二、消耗量定额的作用

1.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依据;

2.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价或控制价的依据;

3.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

4.是审核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5.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拨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三、三、消耗量定额的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上、下册)(GJD-101-95);

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JDGZ-101-95);

4.《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1998年版);

5.《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2000年版);

6.《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LD/T72-94(De)]和《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

[LD/T73-94(De)];

7.现行施工工期定额;

8.省内近期补充定额和其它资料;

四、四、消耗量定额的编制原则

1.本消耗量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依据目前本省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

2.本消耗量定额贯彻了工程实体消耗和施工措施消耗的分离,以适应按单项工程成本报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造价和价格的动态调整;

3.本消耗量定额是依据现行的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编制的;

4.定额中的消耗量为社会平均消耗量。

五、消耗量定额的工作内容

本消耗量定额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均包括完成该项目过程的全部工程,以及施工过程中所需的人工、材料、半成品和机械台班数量。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和“工、料、机”等消耗与定额有差别而改变定额用

量。定额中有规定的可以调整。

六、檐高

本消耗量定额的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的高度。檐口高度按以下情况确定:

1.坡(瓦)屋面按檐墙中心线处屋面板面或椽子上表面的高度计算;

2.平屋面以檐墙中心线处平屋面板的板面高度计算;

3.屋面女儿墙、电梯间、楼梯间、水箱等高度不计入。

七、消耗量的确定

1.人工工日消耗量:本消耗量定额中人工工日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其内容包括基本用工、材料场内运输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的人工工日数,是随机械产量计算的。

2.材料消耗量:本消耗量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其损耗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难以计量的材料以“其他材料费占材料费百分比”表示。

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入一次性使用量或摊销量。

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列入消耗量定额中。其强度、水泥品种不同可以换算,但配合比用量不可调整。

3.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常用机械类型、规格确定的。机械土石方、打桩、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都分别列出机械名称、规格型号及工作对象,单机或主机及与之配合的辅助机械,分别以台班消耗量表示。中小型机械一般随工人班组配备,其台班消耗量已列入相应的子目中。难以计量的机械台班以“其他机械费占机械费百分比”表示。

八、消耗量定额的计量单位

消耗量定额中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规范规定的标准计量单位,部分计量单位为自然计量单位。

九、钢材理论质量与实际质量不符时,钢材数量可以调整;调整系数由施工单位提出资料后,再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十、本消耗量定额,除脚手架、构筑物、垂直运输定额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其余章节均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设计标高至檐口高度20m以内编制的。超过20m时,另按本消耗量定额第十二章规定计算。

十一、工程用木材未包括烘干费及烘干损耗,如因设计或建设单位要求进行烘干时,每“m3”木材(成材不分材种)的烘干费和烘干损耗由各市定额站进行测试确定。

十二、预制混凝土构件未考虑蒸汽养护,如设计或建设单位要求,其蒸养费按实计算。

十三、本消耗量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四、全省各市统一执行本消耗量定额后,如发生定额缺项须作补充的,由各市定额站做出补充,并报省定额总站,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十五、本消耗量定额授权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解释、管理。

十六、本消耗量定额中文字、数据等内容,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或用于软件开发,违者追究责任。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第1条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第2条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第3条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第4条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第5条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6条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门厅、门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7条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第8条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第9条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乘以层数计策建筑面积。

第10条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超过时,应计算建筑面积。

第11条有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第12条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13条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橱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14条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

积。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15条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第16条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mm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并入建筑物建筑面积之内计算。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第17条突出外围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篷、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

第18条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第19条层高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第20条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第21条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第22条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第23条建筑物内宽度大于300mm有变形缝、沉降缝。

三、其它

第24条建筑物与构筑物连接成一体的,属建筑物部分按本规则一、二规定计算。

第25条本规则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如遇有上述末尽事宜,可参照上述规则办理,并及时将有关材料上报省定额总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及岩石的分类见附表。

2.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系数。干湿土的划分,应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如无资料时,以地下常水位为界,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土方工程未包括在地下水位以下施工排水费用,如发生需要排水时,排水费的计算按第十三章的相应子目计算。排除地表的雨水,其费用已包括在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中,不另增加。

4.人工挖沟槽、地坑定额深度最深为4m。超过4m在6m以内时,按4m以内的相应项目人工乘系数; 6m以上乘系数。

5.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

6.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占用体积,人工乘以系数。

7.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8.支挡土板不论密撑、疏撑,均执行本定额。实际施工中材料不同均不调整。

9.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如实际采用闷炮爆破的,其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10.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计算。

11.石方爆破中已综合了不同开挖深度,坡面开挖、放炮、找平因素,如设计规定爆破有粒径要求时,人工,材料和机械应另行计算。

二、机械土、石方

1.机械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编制的,如土壤不同时,机械台班量按表1-1中系

数调整。

表1-1 机械台班用量调整系数

项目一二类土壤四类土壤

推土机推土

铲运机铲运土方

自行铲运机铲运土方

挖掘机挖土方

2.机械挖土方工程,人工完成的修边坡、整平的工程内容施工时应同时考虑,不

另增加费用。

3.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项目乘以系数。

4.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

坡度区段斜长乘以表1-2系数计算。

表1-2 运距系数

坡度(%5-1015以内20以内25以内

系数

5.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

6.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7.机械土方均以天然含水率为准。如含水率达到或超过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含水率超过40%时,另行计算。

8.装载机装原状土,需由推土机破土时,另增加推土机推土项目。

9.场地填土碾压是按三遍计算的,如设计规定或实际碾压遍数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10.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定额未计算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11.汽车运土的运输道路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运输过程中的道路清理人工,如需要铺设材料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工土、石方

1.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⑴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与“土壤及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⑵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⑶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⑷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渣清运方法及运距。

⑸其他有关资料。

2.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⑴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如遇有必须以天然密实体积折

算时,可按表1-3折算:

⑵挖土一律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如实际自然标高与设计地面标高不同,

其工程量可以调整。

⑶按不同的土壤类别,挖土深度,干、湿土分别以体积计算。

⑷在同一槽、坑内、或沟内,有干、湿土时,应分别计算,使用定额时,按槽、坑或沟的全深

计算。

表1-3 土方体积折算表

虚方体积天然密实体积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

3.平整场地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⑴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物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挖填土方

厚度超过±30cm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⑵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m2”计算。

4.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⑴沟槽、基坑划分: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底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上,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上,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上均按挖土方计算。

⑵沟槽土方工程量:按沟槽长度乘沟槽截面(m2)计算。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基础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宽加工作面宽度之间净长度计算。沟槽宽:按图示宽度加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突出墙面的附墙烟囱、垛等挖土体积

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⑶挖沟槽、基坑、土方需放坡时,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施工组织设

计》无明确规定时,放坡系数按表1-4规定计算:

表1-4 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放坡起点(m人工挖土机械挖土

坑内作业坑上作业

一、二类土1:1:1:

三类土1:1:1:

四类土1:1:1:

注: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作量不予扣除,原槽、坑有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上表面开始计算。

⑷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挡土板面积按槽、坑边实际支挡板面积计算。

⑸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表1-5规定计算:

⑹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的按表1-6宽度计算:

⑺沟槽(管道地沟)、基坑深度,按图示沟、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5.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⑴人工凿岩石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表1-5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

基础材料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砖基础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200

150

300

300

800(防水层面)

表1-6 管道地沟底宽计算表(mm)

管径铸铁管、管道、石棉水

泥管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

力混凝土管

陶土管

50~70 100~200 250~350 400~450 500~600600

700

800

1000

1300

800

900

1000

1300

1500

700

800

900

1100

1400

700~800 900~1000 1100~1200 1300~14001600

1800

2000

2200

1800

2000

2300

2600

注: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⑵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沟槽、基坑深、宽允许超挖:

次坚石:200mm

特坚石:150mm

超挖部分岩石并入相应工程量内。

6.就地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以“m3”计算。

⑴沟槽、基坑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管道及其他构筑物

⑵室内回填土体积按主墙间的净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

⑶管径在500mm以内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在500mm以上时按表1-7扣除管道所占体积:

表1-7 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m3/m)

管道名称管道直径(mm)

500~600601~800801~10001001~12001201~14001401~1600

钢管———铸铁管———混凝土管

7.余土外运、缺土内运工程量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下式计算:

运土工程量=挖土工程量-回填土工程量

计算结果正值为余土外运,负值为缺土内运。

8.运土回填如运浮土,不能另计挖土人工,但遇到已经压实的浮土,可另加Ⅰ、Ⅱ类挖土用工乘系数(其工程量按实方计算,若为虚方按计算规则折算成实方),如挖自然土用作回填土时,可另列挖土子目,凡运土回填的均不重套就地回填子目。

二、机械土、石方

机械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则,除执行人工土、石方有关规定外,还应执行下列计算规则:

1.土、石方运距:

⑴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⑵铲运机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45m计算。

⑶自卸汽车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2.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面积、区分夯击能量、夯击遍数,以“m2”计算。

附: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第二章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与地基基础工程。不适用水工建筑、公路桥梁工程、室内打桩工程。

二、本章定额土壤级别的划分,应根据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和土壤物理、力学性能的有关指标,参考纯沉桩时间确定。凡遇有砂夹层者,应先按砂层情况确定土的级别。无砂层者,按土壤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并参考每m平均沉桩时间确定。用

土壤力学性能指标鉴别土壤级别时,桩长在12m以内、相当于桩长三分之一的土层厚度应达到所规定的指标;12m以外,按5m厚度确定。定额中未区别土壤级别的项目已综合考虑,在执行中不得另行换算。土壤鉴别见表2-1。

表2-1 土壤鉴别表

内容土壤级别

一级土二级土

砂类层砂层连续厚度<>

物理性能压缩系数孔隙比

><<

力学性能

静力触探值

动力触探击数<50

<12

>50

>12

每m沉桩时间值<2min>2min

说明易沉桩,土壤中有较薄砂层沉桩较难,土壤中

夹有不超过3m的

连续厚度砂层

三、人工挖孔桩、钻孔桩、岩层划分为微风化岩、中风化岩、强风化岩三类。强风化岩不作入岩计算;中风化岩、微风化岩作入岩计算。岩石风化强度划分如表2-2。

表2-2 岩石风化程度划分表

风化程度特征

微风化岩石新鲜,表面稍有风化迹象

中风化

1.结构和构造层理清晰。

2.岩体被节理,裂隙分割成块状(20~50cm,裂隙中填充少量风化物,撞击声脆,且不易击碎。

3.用手镐难挖掘,用风镐可掘进,用岩心钻可钻进

强风化1.结构和构造层不甚清晰,矿物成分已显著变化。

2.岩体被节理,裂隙分割成碎石状(2~20cm,碎石可用手折断。

3.用手镐可挖掘

四、单位工程的工程量在表2-3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按相应定额项目乘系数计算。

表2-3 小型单位工程的工程量表

项目

单位工程的

工程量项目

单位工程的

工程量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150m3振冲碎石桩100m3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50m3灰土挤密桩60m3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60m3旋挖法混凝土桩100m3

沉管灌注砂石

(碎石、砂桩

60m3深层搅拌加固地基100m3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100m3旋喷桩100m3

钢板桩50t人工挖孔桩100m3

五、打试验桩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系数计算。

六、打桩、沉管、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桩边长的,按相应定额项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计算。

七、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斜度大于1∶6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

八、在坡度大于15°地面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九、在基坑内(基坑深度超过打桩或在地面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超过1m桩,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十、各种灌注桩的材料用量中,已包括表2-4规定的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砂石桩材料用量中还包括了砂石级配密实系数。

表2-4 灌注桩材料充盈系数、材料损耗表

30,000

(%

500

1

级配密项目充盈系数损耗率

实系数

沉管灌注

混凝土桩(单桩

煤炭

沉管灌注

混凝土桩(复桩

鲅鱼圈港区夯扩沉

管灌注混凝土

23#钻孔灌注混

凝土桩

人工挖孔

灌注混凝土桩

沉管灌注

砂石桩

70,000

十一、因设计修改要在桩间补桩或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十二、金属周转材料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料斗、串桶等属于周转使用的材料。

十三、本章定额打桩机的类别、规格,除定额注明外,执行中不予换算。打桩机及为打桩机配套的施工机械的场外运输费和组装、拆卸费,另按实际进场的机械类别、规格计算。

十四、本章定额不包括桩的静荷载试桩、动测费,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五、电焊接桩钢材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设计用量乘系数调整,其他

不变。

十六、设计的混凝土强度、等级、砂石级配和水泥掺入比与定额不同时,按设计要求调整,其他不变。

十七、地基强夯按100m2 25个夯点编制,夯点布置不同时按比例换算。强夯施工中需用外来土(石 24#

填夯坑时,其土 ( 石回填应按有关定额执行。强夯定额项目不包括强夯前的试夯工作,设计要求试夯,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l

一、混凝土桩

1.

⑴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虚体积乘以桩截面

面积以“m 70,000

” 计算;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管桩的空心部分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另行计算。

⑵送桩:以送桩长度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另加50cm乘以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226429-09年内蒙定额土建部分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土建册说明 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降水措施项目;桩基础与垫层工程;砌筑工程;脚手架措施项目;砼及钢筋砼工程;模板措施项目;预制砼构件运输及安装措施项目;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金属结构运输及安装措施项目;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保温、隔热工程;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措施项目;垂运超高及其它措施项目共十五章内容。 二、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图集、通用图集、工程量清单规范等为依据编制的。 三、本定额的砌筑砂浆标号,若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四、本定额现场搅拌的砼是按碎石编制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设计或发包方要求砼中掺加外加剂时,应另行计算并按产品说明书扣减水泥用量。商品砼的使用,应根据各盟市有关政策规定或发包方的要求确定。 五、预制钢筋砼构件运输及安装损耗率按下表规定计算: 另按规定计算建筑物超高费。 七、建筑物、构筑物檐高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作为起算点: 1、平屋顶建筑,算至檐口滴水处标高; 2、有女儿墙的建筑,算至屋顶结构上皮标高; 3、坡屋顶或其它曲面屋顶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 4、阶梯式建筑物按最高层的建筑计算檐高; 5、构筑物算至构筑物本身顶端高度(不包括避雷针、航标指示灯); 6、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八、下列情况虽然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取垂运及超高费。

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 2、阳台维护结构充当建筑物外维护结构的封闭阳台,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九、下列情况虽然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取二次搬运及完工清理费。 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骑楼、过街楼底层; 2、阳台维护结构充当建筑物外维护结构的封闭阳台,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层高超过3.6m折层计算的面积,折层方法同脚手架的有关规定。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2、定额中的土方,均以天然密实的自然方计算,如遇大孔性土壤,应根据实验资料确定,另作补充。 3、人工土方定额中干湿土是综合考虑的,使用时不作换算。 4、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5、人工土方定额中遇有障碍物等所发生的费用按实结算。 6、人工挖土方、沟槽、基坑深度是按6m以内考虑的。开挖深度超过6m时,人工乘以系数1.09。 7、支挡土板定额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铺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隔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8、人工挖孔桩,桩内垂直运输是按人工考虑的。如深度超过12m时,16m以内按12m 项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3计算, 20m以内按12m项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5计算;同一孔内土壤类别不同时,按定额加权计算;如遇有淤泥、流砂时另行处理。

清单、定额两种工程量计算规则

清单、定额两种工程量计算规则共同部分归纳(一) - 清单、定额两种工程量计算规则共同部分归纳(一) 工程管理学习类 2009-08-27 17:40 清单、定额两种工程量计算规则共同部分归纳 土石外运: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基础砌体+垫层体积=室外地坪标高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室地坪以上回填土体积 场地回填:回填面积×平均厚度 室回填= S净*(室外高差-地坪厚) 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室外地坪标高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墙基、柱基、管基、垫层) 地基强夯:设计图示尺寸m2 基础垫层:设计图示尺寸m3 地面垫层:V=S净h , S净=S底-(L中T+Lt),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管道、地沟所占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0.3 m2孔洞所占体积 其他垫层:设计图示尺寸m3 砖基础:V=LA-地(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0.3 m2 孔洞面积×基础墙厚(b);H:基础设计深度;h大放脚折加高度 L:外墙中心线,墙净长线 A=基础墙面积+大放脚面积=b(H+h) 注: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附墙垛基础突出部分体积并入基础界限 砖基与砖墙:设计室地坪石基、勒,砖围墙:室外地坪 石勒墙:室地坪 石围墙: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取较低者;外标高间为挡土墙,挡土墙以上为墙身位于室地坪±300以,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300,以室地坪为界 砖墙:(墙长×墙高-∑>0.3 m2孔洞面积)×墙厚-∑构件体积(嵌入) 墙长:外墙中心线,墙净长线 墙高:外墙:①斜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②斜屋面有屋架且室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200mm ③斜屋面无天棚者有屋架算到屋架下弦底面+300mm ④出檐宽度>600mm,按实砌高度 ⑤平屋面算至钢砼板面 墙:①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底 ②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100mm ③有钢砼楼板隔层者算至板底 ④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女儿墙: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压顶下表面 外山墙:平均高度 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的钢砼柱、梁、圈梁、挑梁、砖平碹、砖过梁及凹进墙的壁龛、管槽、暖气管、消火栓箱、墙板头等所占体积 不增加:凸出墙面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体积 并入:凸出墙面的砖垛 砖烟囱、砖水塔: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厚度×高度;扣除各种孔洞钢砼圈梁、过梁等体积。以

2017定额说明书与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GB 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施工及验收规、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的适用围:我省行政区域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在国家规、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本定额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的,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 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和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和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人工费。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二) 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和零星材料;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了施工操作损耗和场运输、堆放损耗,规(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包括在损耗率中;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本定额项目中的材料单价均为不含增值税的税前价格。 4.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计算出摊销量进入定额消耗量。 5.本定额的砂子用量,是按含水率为零的干砂计算的。 (三) 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使用年限在一年以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其费用包括在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其燃料动力消耗量包括在相应定额项目的材料项目。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消耗量中。4.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现行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河北2012土建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目录 第一部分、实体项目 (2) A.1 土、石方工程 (2) 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12) A.3 砌筑工程 (19)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26) A.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37) A.6 金属结构工程 (42) 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45) A.8 防保、隔热、温工程腐 (52) A.9 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57) A.10 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 (61) 第二部分、措施项目 (66) 一、可竞争措施项目 (66) A.11 脚手架工程 (66) A.12 模板工程 (72) A.13 垂直运输工程 (78) A.14 建筑物超高费 (83) A.15 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 (86) 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91) A.16 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91)

第一部分、实体项目A.1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土壤、岩石分类详见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列表。 二、土方项目是按刚吐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一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时 为湿土。人工挖湿土时,乘以系数1.18;机械挖土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三、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 1.土方工程 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超出上述范围的土、 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土方:挖土厚度在30㎝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地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挖土为挖地坑。 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 流砂: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和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土一起涌出,这种现象就是流砂现象,这种砂称为流砂。 2.石方工程: 平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0㎡以外的为平基。 沟槽: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为基坑。 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 修整边坡:修整石方爆破的边坡,清理石渣。 四、挖沟槽、地坑、土方及挖流砂、淤泥项目中需要排水时,应另行计算。 五、人工石方、机械石方、爆破石方等工程,允许的超挖范围内的石方数量计算在释放 工程量内。允许超挖量:松石、次坚石为200㎜,普坚石、特坚石为150㎜。 六、人工土石方 1.人工挖土方、挖沟槽、地坑项目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超过部分土方量套用6m 以内项目乘以系数1.25。 2.人工挖淤泥、流砂深度超过1.5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垂直深度每1m折合成水平运

清单与定额的区别

这个是我自己总结的...你看看,之前我也搞不清楚;比如就说那土石方工程相差特别大定额上的费用能比清;影响单项工程造价的无非两种因素,量、价; 1.5米开始放坡;工程量清单中的计算规则是形成工程实体的净量,工程;首先,定额计价是针对工程预算和施工图概算而言,有;其次,定额计价是针对建设方而言,主要做概预算,而;第三,定额计价所需工程量是通过施工图进行计算的;(1 这个是我自己总结的...你看看,之前我也搞不清楚.2者差别挺大的,现在 工程招标大都是用08清单招标的,定额也有,但清单更科学,更符合现在的行情 比如就说那土石方工程相差特别大定额上的费用能比清单上的多上好多呢!清单计价是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现阶段都达不到国家要求按清单模式走一般的企业都是把定额计价转为清单计价相差整体不会太大但局部一些都差异非常明显定额说的是定额编号比如说1-108说的是机械挖土方而清单写的是项目编号如010101003表示的是冻土开挖一般情况都是用计算规则计算出定额工程量然后套定额计算综合价最后计算综合单价和合价最后把工程量和综合单价和合价在清单计价表中填入最后整理得出结果 影响单项工程造价的无非两种因素,量、价。量小了,单价必然就高了。这里说一下,上面提到的土石方工程,定额的计算规则是有放坡量的,挖土深度超过 1.5米开始放坡。而清单则是无论基础多深,都按直立不放坡计算工程量。这部分量体现在哪儿了呀,就是体现在单价里面了。呵呵,说到这里还想再伸入一点,定额是体现的社会平均水平,而清单则是体现的社会先进水平,强调的是竞争。还是那个挖土方的例子,企业水平不一样,施工组织设计也可能不尽相同。土方按坡的坡度就不一不致。挖土的多少也就不同,终造成的单价就不同,最终就把企业优势体现到清单单项工程的单价上面。而定额,是死的计算规则。人人都是那么算,无所谓什么竞争。所以说是社会平均水平。 工程量清单中的计算规则是形成工程实体的净量,工程量清单中计算的工程量包含多项内容。定额中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形成工程实体的净量加损耗量加预留量,定额中计算工程量规则是单一内容。 首先,定额计价是针对工程预算和施工图概算而言,有通用定额和专用定额来完成工程估价,清单报价根据市场的材料、人工、机械台班等价格组成,最后通过施工组织设计,形成施工方的投标报价。 其次,定额计价是针对建设方而言,主要做概预算,而清单报价是针对施工方而言,主要用于编制投标报价,其中工程量清单在招标文件提供,施工方只需要提供投标综合单价。

2018新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A.1.1土石方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回填方及其他,共三节。 二、规定 1.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分类表》、《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干土、湿土的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且小于液限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

干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的,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应另行计算。 3.平整场地、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场地厚度≤士30cm的就地挖、填运、找平为平整场地: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石方。 4.本章末包括现场障碍物清除、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降)水、地表水排除及边坡支护,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5.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内的运输,运距超过30km(但不超过50km)部分按每增加1km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65计算,运超过50km 的按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计算。 6.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是按每天8小时的运輸作业时间综合考虑的,如各市对土石方场外运输有时间限制,作业时间不足8小时的可计算工效损失费,每减少1小时按土石方机械运输子目中的机具费乘以4.2%让算。 7.推土机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三、土方 1.土方定额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人工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8,机械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0。 2.桩间土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或类似尺尺寸桩体所占体积。人工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30:机械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

陕西省建筑工程2009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陕西省2009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本章分人工土方、人工石方、机械土方、机械石方、强夯五节。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人工土方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土壤类别的权重,使用时不得进行调整换算。石方施工,应按表中岩石的等级分类选用相应的子目。 2.人工土方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挖湿土且需排水者,每100 m3湿土增加Ф50潜水泵5台班。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探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人工挖土方、挖沟槽、挖地坑、挖桩孔子目综合了施工现场内100m土方倒运,使用时发生100m以上土方倒运可套用相应土方运输子目,100m以内则不得调整换算。 4.人工挖土方系指坑底面积大于20m2的地坑或沟槽底宽大于3m的坑、槽(沟)土方开挖。人工挖沟槽系指沟槽底宽小于3m且沟槽长度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槽(沟)土方开挖。人工挖地坑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土方开挖。挖枯井、灰土井子目为井(孔)径在1.5m以内且长细比大于2.5的井(孔)(或上口面积在2.25m2以内,井、孔深为井、孔口最大对角线2.5倍以上的非圆形井、孔)开挖。挖淤泥限在对工具有粘附力时使用。平整场地指现场高差±30cm 以内的土方挖、填、找平。山坡切土为高于现场自然地坪30cm以上,放置时间1.5年以上的堆积土的挖方。 5.在挖好的基槽、基坑、土方大开挖工作面内作灰土回填夯实工序时,不能使用原土夯实子目。 6.人工挖桩孔子目适应于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的工程项目。 7.回填素土(灰土)适用于室内外及各类垫层的回填。 8.支挡土板子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子目不作调整。 9.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10.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积占用的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11.人工挖桩孔,孔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如深度超过12m时,16m以内按12m 子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3;20m以内乘以系数1.5计算。 12.场地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及土方大开挖时(包括人工及机械处理)不再计算场地平整工程量。 13.石方爆破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14.孤石爆破:在单块体积0.5m3以上的石块爆破时使用。 二、机械土石方 1.机械土方子目综合考虑了土壤类别的权重、施工机械的类型、规格,编制预算时不得换算。 2.人力车、汽车,其重车的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子目内,不得另行计算。 3.机械土方子目是按土壤天然含水率制定,若土壤含水率大于25%时,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4.砂石基础垫层(换土)机铺机压定额子目为级配砂石材料,若使用无级配砂石材料时,可按有级配子目换算材料(材料用量中已考虑了理论级配损耗及充盈系数),人工、机械均不得换算。 5.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子目乘以系数0.73。

土建清单和定额计算规则.

一、土建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 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外——— 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式中:V———基槽土方量;A——— 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 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式中:V———基坑体积;A— 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 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 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 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内——— 内墙净长线长度。 回填土厚度指室内外高差减去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的总厚度,如右图: 四、运土方计算规则及公式: 运土是指把开挖后的多余土运至指定地点,或是在回填土不足时从指定地点取土回填。土方运输应按不同的运输方式和运距分别以立方米计 算。 运土工程量=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2013年新定额章节说明及计算规则

册说明 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工程水电费,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二、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5m以下为准编制的,超过25m的高层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高层建筑超高费。 三、定额装饰工程章节中已综合了层高3.6m以下的简易脚手架,层高超过3.6m时,另执行第十七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子目。 四、定额中已综合了一般成品保护费用,不得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注明的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 六、预拌混凝土价格中不包括外加剂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施工排水、降水工程中综合了工程水、电费,其他章节的工程水电费执行第十六章工程水电费相应定额子目。 八、定额中凡注明厚度的子目,设计要求的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执行增减厚度定额子目。 九、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土质(山区及近山区除外),执行中不得调整。 十、金属构件、预制构件价格中包括了加工厂至安装地点的运输费用。 十一、镶贴石材、块料中的磨边、倒角费用已包含在材料价格中,不得另行计算。 十二、室外道路、停车场工程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三、室外管道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四、室外各种窨井、化粪池执行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五、建筑工程中设计有部分仿古项目的,执行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相应子目。 十六、建筑物檐高的规定:建筑物檐高以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作为计算起点。 (一)平屋顶带挑檐者,算至挑檐板下皮标高; (二)平屋顶带女儿墙者,算至屋顶结构板上皮标高; (三)坡屋面或其他曲面屋顶均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 (四)阶梯式建筑物按高层的建筑物计算檐高; (五)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十七、建筑物层高的规定:

内蒙2009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重点

内蒙2009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册说明 四、本定额现场搅拌的砼是按碎石编制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设计或发包方要求砼中掺加外加剂时,应另行计算并按产品说明书扣减水泥用量。商品砼的使用,应根据各盟市有关政策规定或发包方的要求确定。 六、本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0m以下为标准编制的,超过20m的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建筑物超高费。 七、建筑物、构筑物檐高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作为起算点: 1、平屋顶建筑,算至檐口滴水处标高; 2、有女儿墙的建筑,算至屋顶结构上皮标高; 3、坡屋顶或其它曲面屋顶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 4、阶梯式建筑物按最高层的建筑计算檐高; 5、构筑物算至构筑物本身顶端高度(不包括避雷针、航标指示灯); 6、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八、下列情况虽然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取垂运及超高费。 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 2、阳台维护结构充当建筑物外维护结构的封闭阳台,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九、下列情况虽然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取二次搬运及完工清理费。 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骑楼、过街楼底层; 2、阳台维护结构充当建筑物外维护结构的封闭阳台,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层高超过3.6m折层计算的面积,折层方法同脚手架的有关规定。 第01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4、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5、机械挖土方、沟槽,按机械挖土90%、人工挖土10%计算工程量,人工挖土部分按定额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2计算。

第05章脚手架措施项目 说明 三、斜道是按依附斜道编制的,独立斜道按依附斜道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8。 四、除专业专用工业厂房和构筑物外,一般工业与民用项目,均分别执行综合脚手架定额。工业锅炉房执行工业厂房综合脚手架,民用锅炉房执行民用综合脚手架定额。电厂主厂房执行单项脚手架。 五、综合脚手架定额是按金属脚手架编制的,使用时不作调整。 六、综合脚手架定额是按设计室外地坪以上,按3.6m以内和3.6m以上分别计算的,并综合了内外墙单、双排脚手架、上人斜道等。此外,单层工业厂房还考虑了厂房屋架、吊车梁安装用的挑架子。使用时,除下列情况外,均不作调整。 1.民用项目及多层工业厂房: (1)室内净高(除楼梯间外)超过3.6m者,按相应规则计算。 (2)地下室按综合脚手架定额乘1.2系数,同时可以计算基础部分的砼浇灌道架子。 (3)建筑物外墙以外、地坪以下,如需搭设脚手架时,可按单项脚手架的规定另行计算。 (4)高层建筑下部需双排双立杆者,按实际搭设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5)冷库除执行综合脚手架和折层规定外,其外墙内侧可另增加双排脚手架。 (6)电梯井字架如发生时按规定另外计算;不扣除电梯井所占的面积。 9.砼筒仓按相应的定额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综合脚手架面积包括建筑面积和折层面积。建筑面积按有关规定计算。折层面积计算按以下规定执行,底层如需折层计算脚手架面积时,高度应按设计室内地坪。 (1)层高超过3.6m的多层工业厂房、公共建筑,每3.6m高折合一层,余数超过1.8m 为一层,1.8m以内舍去不计。 (2)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骑楼、过街楼底层,按一个折层面积计算。 4、独立砖柱,混凝土柱(包括围墙大门垛)按外围长度加3.6m乘实际高度计算,执行单排脚手架定

清单、定额计算规则

一、清单与定额不同部分 平整场地不同,清单以底层建筑面积。定额以底层建筑面积外扩2M。 挖土方不同:清单以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定额要加工作面,允许许情况下,要放坡。内墙高度不同:清单算至板顶,定额算至板底。 雨蓬不同:清单以体积,定额以面积。 阳台不同:清单以体积,定额以面积。 二、清单与定额相同部分 土石外运: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基础砌体+垫层体积=室外地坪标高以下埋设得基础体积-室内地坪以上回填土体积 场地回填:回填面积×平均厚度 室内回填= S净*(室内外高差-地坪厚) 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室外地坪标高以下埋设得基础体积(墙基、柱基、管基、垫层) 地基强夯:设计图示尺寸m2 基础垫层:设计图示尺寸m3 地面垫层:V=S净h , S净=S底-(L中T+L内t),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所占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0.3 m2孔洞所占体积 其她垫层:设计图示尺寸m3 砖基础:V=LA-地(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0、3 m2 孔洞面积×基础墙厚(b);H:基础设计深度;h大放脚折加高度 L:外墙中心线,内墙净长线 A=基础墙面积+大放脚面积=b(H+h) 注:靠墙暖气沟得挑檐不增加,附墙垛基础突出部分体积并入基础界限 砖基与砖墙:设计室内地坪石基、勒,砖围墙:室外地坪 石勒墙:室内地坪 石围墙:内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取较低者;内外标高间为挡土墙,挡土墙以上为墙身位于室内地坪±300以内,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300,以室内地坪为界 砖墙:(墙长×墙高-∑>0、3 m2孔洞面积)×墙厚-∑构件体积(嵌入) 墙长:外墙中心线,内墙净长线 墙高:外墙:①斜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②斜屋面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200mm ③斜屋面无天棚者有屋架算到屋架下弦底面+300mm ④出檐宽度>600mm,按实砌高度 ⑤平屋面算至钢砼板面 内墙:①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底 ②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100mm ③有钢砼楼板隔层者算至板底 ④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女儿墙: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压顶下表面 内外山墙:平均高度 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得钢砼柱、梁、圈梁、挑梁、砖平碹、砖过梁及凹进墙内得壁龛、管槽、暖气管、消火栓箱、内墙板头等所占体积 不增加:凸出墙面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体积

河北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一、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 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 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 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 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 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 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 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

2012土建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第五章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一)本章包括:现浇混凝土基础,现浇混凝土柱,现浇混凝土梁,现浇混凝土墙,现浇混凝土板,现浇混凝土楼梯,现浇混凝土其他构件,现浇混凝土后浇带,预制混凝土柱,预制混凝土梁,预制混凝土屋架,预制混凝土板,预制混凝土楼梯,其他预制构件,钢筋工程,铁件,现浇混凝土垫层,现场搅拌混凝土增加费18节共154个子目。 (二)现浇混凝土构件 1.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预拌混凝土编制的,采用现场搅拌时,执行相应的预拌混凝土子目,换算混凝土材料费,再执行现场搅拌混凝土调整费子目。 2.现浇混凝土定额子目中不包括外加剂费用,使用外加剂时其费用应并入混凝土价格中。 m时,执行小型构件相应定额子目;单 3.定额中未列出项目的构件以及单件体积≤0.13 m的构件,执行其他构件相应定额子目。 件体积>0.13 4.基础 (1)箱式基础分别执行满堂基础、柱、梁、墙的相应定额子目。 (2)有肋带型基础,肋的高度≤0.15m时,其工程量并入带型基础工程量中,执行带型基础相应定额子目;肋的高度>0.15m时,基础和肋分别执行带型基础和墙定额子目。 (3)梁板式满堂基础的反梁高度≤0.15m时,执行梁相应定额子目;反梁高度>0.15m 时,执行墙相应定额子目。 (4)带型桩承台,独立桩承台分别执行带型基础、独立柱基相应定额子目,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05. (5)框架式设备基础,分别执行独立柱基、柱、梁、墙、板相应定额子目。 (6)现浇混凝土基础不扣除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7)杯形基础定额子目中已综合了杯口底部找平的工、料,不得另行计算。 5.钢筋混凝土结构中,梁、板、柱、墙分别计算,执行各自相应定额子目,和墙连在一起的暗梁、暗柱并入墙体工程量中,执行墙定额子目;突出墙或梁的装饰线,并入相应项目工程量内。 6.斜梁、折量执行拱形梁定额子目。 7.墙肢截面的最大长度与厚度之比≤6倍的剪力墙,执行短肢剪力墙定额子目;L、Y、T

清单计算规则和定额计算规则的区别

全统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基础定额的计算规则的区别与联系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对清单项目主项工程的计量设置的规则,而不对主项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的计量进行叙述。 全统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基础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联系主要表现在: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在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大部分保留了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内容和特点,是基础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继承和发展。 两种计算规则的区别是:对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中不适用于清单工程量计算,以及不能满足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要求的部分进行了修改和调整。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计量单位的变动;计算口径及综合内容的变动;计算方法的改变。 1.计量单位的变动 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计量单位一般采用基本计量单位,如m、kg、t等。基础定额中的计量单位则有时出现不规范的复合单位,如1000m3、l00m2、l0m、l00kg 等。但是大部分计量单位与相应定额子项的计量单位相一致。现选取部分项目,进行对比说明,见表3-1-1、与表3-1-2。 2.计算口径及综合内容的变动 全统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区别,主要反映在计算口径及综合内容的变动上。工程量清单对分部分项工程是按工程净量计量,定额分部分项工程则是按实际发生量计量。工程量清单的工程内容是参考规列项目,按实际完成完整实体项目所需工程内容列项。并以主体工程的名称作为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名称。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未对工程内容进行组合,仅是单一的工程内容,其组合的是单一工程内容的各个工序。 工程量清单的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根据清单的特点,针对主体工程项目设置的。但其计算口径涵盖了主体工程项目及主体工程项目以外的其他工程项目的全部工程内容。现就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选其有代表性的一些项目进行说明。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 (1)土方工程:挖基础土方

清单工程量和定额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对比

清单工程量与定额工程量得计算规则对比 土石方工程 平整场地工程量 定额工程量: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面积平方米计算。 清单工程量:平整场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得首层面积计算。 挖填土方工程量 清单与定额中得计算规则相同。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挖基础土方工程量 1、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 清单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体积立方米计算。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有关规定: 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需放坡,放坡系数表如下 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双面加20cm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在计算放坡。 定额工程量:按图示桩断面面积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计算。 清单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计算。 土方回填工程量 定额与清单计算规则相同。 工程量计算规则: 沟槽、基坑回填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即用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得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它构筑物)、 室内回填土工程量按主墙之间得面积乘以回填厚度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土方体积折算表

砌筑工程 砖基础 定额与清单中计算砖基础工程量均以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得重叠部分面积及嵌入基础内得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与单个面积0、3平方米以内得孔洞所占体积,但靠墙得暖气沟得挑檐不增加。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并入基础工程量内。 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实心砖墙 定额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得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平平砌砖过梁与暖气包龛及内墙板头得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得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平方米以下得孔洞所占得体积。突出墙面与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得腰线与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墙得长度: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墙身高度: a、外墙墙身高度:斜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等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 下弦底面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口宽度超过600mm时,应按石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泥土板底。 b、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 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底;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面。 c、内外山墙,墙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d、女儿墙高度:自外墙机耕面至图示女儿墙面高度,分别按不同墙厚并入外墙计算。 清单计算规则: a、内墙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 土楼板隔层者算到大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b、女儿墙高度: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泥土压顶时算到压顶下表面)。 c、其它清单计算规则同定额计算规则。 空斗墙 定额与清单中计算空斗墙工程量均以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及屋檐处得实砌部分以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但在窗间墙、窗台下、楼板底、梁头下等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套零星砌体项目。 空心墙 定额与清单计算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空花部分不予扣除,其中实体部分以体积另行计算。 空心砖墙、砌块墙 定额与清单计算空心砖墙、砌块墙工程量均以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

内蒙古2009预算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

-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9)总说明 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装饰工程基础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和2004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近年来建筑市场变化情况,根据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资料编制的。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价格》、《内蒙古自治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的编制说明(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具体问题说明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适用于建筑工程计价。 二、本计价依据是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地方性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和一般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工程。 三、本计价依据中的消耗量是在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条件下,完成相应建筑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水平。 四、本计价依据中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超运距用工等,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人工单价是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内蒙自治区建筑市场人工单价综合考虑确定的,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劳动保护费、职工福利费、随身携带使用的工具补贴,不包括各类保险费用。 五、本计价依据中的主要材料按照标准合格产品考虑,分别列出名称规格及消耗量,并包括了正常的操作和场内运输损耗。周转性材料以摊销量表示,次要和零星材料以该子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比表示。定额基价中的材料价格是按照呼和浩特地区2008届材料预算价格计算的,定额执行过程中各盟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根据工程施工期调整材料价差。 六、本计价依据中的机械分别列明名称、规格、型号及台班耗用量,并考虑了机械幅度差,零星机械以占

08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 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

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数字,由清单编制人依据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 八、为便于组合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本综合单价将《计价规范》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计量单位统一标注在各章节的标题下,并同时标注了综合单价子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当综合单价子目的工作内容与《计价规范》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不一致时,应将相应的综合单价子目进行组合。 九、本综合单价中的措施项目费和注明不得调整的规定仅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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