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的企业制度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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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

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

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在我国经济转型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首先从背景介绍和意义分析两个方面展开论述,然后详细探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的形成、基本特点、创新之处、不断完善以及实施效果。

通过总结成果和展望未来,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在推动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提高企业竞争力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了进一步推动企业制度持续发展,我们需要不断创新制度机制,适应新形势下的经济发展需求,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中国经济持续增长。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 形成, 基本特点, 创新, 完善, 实施效果, 总结成果, 展望未来, 持续发展1. 引言1.1 背景介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的创建,是中国在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建立的重要方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是我国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选择。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载体。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加剧,中国企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机遇。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只有建立健全的企业制度,才能推动企业的规范运作、提升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的创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的创建,是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的一项重大举措,必将为我国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推动中国经济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1.2 意义分析企业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它对企业经营活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的形成,不仅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更是适应中国国情、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举措。

在我国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

国企制度创新中的“中国特色”

国企制度创新中的“中国特色”
面对上述 条件 , 我们认为 , 国的国 我
督权分属 于股东大会 和董事会 、经理班 子 、监事会 ,他们各司其职 ,互相配台 , 互相制衡。 国有企业所建 公司的公 司治 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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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 国有企业建立现代 企业制度所面对 的
现实是 , 谁也不想负责任 , 也很难追究谁 的责任 。 来 , 本 原有的责任制度就有明显 我 国的 国有企 业要真正实现 制度创
新 ,就不能完 垒照搬外 国的现代企 业制 度模 式 , 而应该根据 中国国情 , 建立具有 义 公有制不 同于生产 资料私有制 ,二者 的不 同点从所 有制形式 上看就在于 ,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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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

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

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中国在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建立的一种独特的企业组织形式。

其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市场导向和国家引导相结合。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也保留了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权力。

国家对经济中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和干预,以确保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共同发展。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注重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同时也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国有企业在资源配置和市场竞争中发挥重要作用,而非公有制企业则在推动创新和市场活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三,股份制经济成为主导。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中,股份制经济得到了广泛应用和推广。

通过改革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引入股份制改革,激发企业内部的活力和创新潜力。

股份制经济的引入,使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促进了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

第四,员工参与和利益共享。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注重实现员工的参与和利益共享。

通过员工持股和股权激励等方式,使员工成为企业的利益相关方,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同时,通过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制度,保障员工的权益,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促进劳动力市场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第五,法治化和市场化相结合。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强调依法经营和市场化运作。

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企业的合规管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同时,鼓励企业依靠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进行资源配置和决策,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总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在中国国情和改革开放的背景下逐步形成的一种独特的企业组织形式。

其特征是市场导向和国家引导相结合,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共同发展,股份制经济成为主导,员工参与和利益共享,法治化和市场化相结合。

这些特征的形成与发展,为中国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支撑,促进了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创新与实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创新与实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创新与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创新与实践旨在适应我国发展的经济实际情况,通过不断改善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本文将从制度创新的背景、目标以及取得的实践成果等方面进行阐述,以便更加全面地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创新与实践。

一、制度创新的背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创新有着相应的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然而,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如市场失灵、市场竞争不充分等问题。

这些问题使得中国必须进行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以适应快速发展的经济需求。

二、制度创新的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创新的目标是构建更加有效、公平、可持续的市场经济体制。

首先,要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鼓励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其次,要健全产权制度,保护各类产权,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此外,还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确保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相统一。

最后,要推动可持续发展,加强对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破坏的治理,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

三、制度创新的实践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创新已经取得了一系列的实践成果。

首先,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断探索和创新,中国建立了市场导向的经济体制,并逐步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框架。

这种制度创新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动力和保障。

其次,中国的金融体系也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与创新,形成了以商业银行、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为核心的金融体系。

这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多元化的金融支持和服务。

此外,中国还不断创新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了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制度,提供了全方位的社会保障支持。

最后,中国还注重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力度,推动经济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创新与实践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特色自主创新的具体措施和制度

中国特色自主创新的具体措施和制度

中国特色自主创新的具体措施和制度一、强化科技创新引领。

中国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设立了专项基金支持创新研究、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改革科技评价制度等,促进了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中国制定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体系,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励创新创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三、加强企业技术创新。

中国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通过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企业技术创新。

四、建立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中国重视人才培养,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鼓励高校和企业合作培养创新型人才、设立创新创业教育基金等,培养了大量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为自主创新提供了人才保障。

五、推动开放和国际合作。

中国积极开放创新合作,加强与国际科技界和企业的交流与合作。

通过引进先进技术、设立国际科技创新园区等措施,加快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促进了自主创新。

六、建立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

中国建立了一系列科技创新投融资机制,如设立风险投资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为科技创新提供了资金支持,促进了自主创新。

七、加强创新政策引导和监管。

中国制定了一系列创新政策,如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优化审批服务等。

同时,建立了创新政策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创新政策实施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创新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的具体措施和制度是多方面的,包括加强科技创新引领、知识产权保护、企业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开放和国际合作、投融资体系和创新政策引导和监管等。

这些措施和制度的实施,促进了自主创新的发展,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创新发展。

浅析我国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创新

浅析我国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创新

浅析我国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创新作者:李杨来源:《环球市场》2018年第09期摘要: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不断深入,很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压力,包括国内外政策影响、经济形势影响等。

而且随时间的推进以及社会发展的变化,传统企业管理制度也由此暴露出了一系列的缺点,在面对这些问题和压力的过程中,我国现代企业想要得到长久发展,就必须对企业的管理制度进行创新。

关键词: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创新一、管理制度创新对现代企业的意义现代企业从创立初期到衰退期,再到转型期,无论处于哪一个周期阶段,管理制度都是影响企业存亡的关键,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并不是根据一时的成效判定,而是要利用明确的制度进行策略上的判断。

从企业的实际出发,制定符合企业发展的实施制度,可以为企业带来更多的成功,还能为企业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

从战略角度上讲,企业管理制度的创新是当今企业竞争力提升的关键因素,需要有正确可行的方向指引,是对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保障。

企业的制度管理具有长期性、竞争性、开放性和综合性的特点,这一内容的管理不仅涉及企业的日常运营活动,还对企业的未来规划具有决定意义,对企业既定目标的实现影响重大。

此外,针对特定领域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制定创新式的可变制度,可以保持企业的活力,使企业结构优化。

因此,综上看来企业管理制度的创新是企业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企业各类问题进行分类,再根据实际管理活动为企业制定管理制度,可以使企业的管理更加规范化、流程化。

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一)思想方面存在误区当前较多企业在制度管理上存在一定的误区,它们仍然沿用传统的管理方式,无法准确认识和发现企业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始终用以往经验式的眼光处理问题,始终用一种观望的态度处事,不愿对管理制度进行创新,不想甚至害怕承担创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只愿意维持目前的现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氤氲较深。

但是,我们知道众多知名企业都是从改革和创新的道路上走来的,落后就要挨打,不适就要淘汰,不改革、不创新的企业无法跟上时代的步调,最终难逃失败的结果。

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引言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长期以来推行的重要经济改革措施之一。

本文将详细介绍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背景、发展历程、主要特点以及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背景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形成与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建国初期,中国政府大力发展国有经济,通过国有企业来实现国家的经济计划和工业化进程。

然而,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市场经济体制的引入导致了国有企业在竞争中逐渐失去了优势地位。

发展历程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初期(1978年-1992年)这一阶段,中国政府开始实行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引入市场机制。

此时,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是提高经济效益和自主管理能力,通过引入经济责任制和奖励机制,鼓励企业创新和竞争。

第二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并完善(1993年-2002年)在这一阶段,中国政府通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推动了国有企业的改革。

其中重要的措施包括加强产权保护,引入现代企业制度,以及推行企业法人制。

第三阶段: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003年至今)自2003年以来,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是提高企业治理结构和监管体制,并且通过市场化手段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和竞争力。

主要特点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1.政企分开,市场导向: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以政企分开为基本原则,强调市场对企业决策和经营活动的引导作用。

2.引入现代企业制度:在国有企业中引入现代企业制度,包括法人制、公司制和股份制等,提高企业决策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3.产权保护和监管机制:加强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的企业监管体系,确保企业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

4.鼓励创新和改革:通过激励政策和奖励机制,鼓励国有企业创新和改革,提高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5.加强社会责任:国有企业有义务履行社会责任,包括环境保护、提供公共服务和扶贫等。

打造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

打造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

第一部分:引言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企业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调整。

作为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国家经济的稳定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如何打造出我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这一主题展开探讨,并共享我个人对这一主题的观点和理解。

第二部分:我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1. 我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在实践中,我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哪些基本特征?它与传统的企业制度又有何不同?我们将重点从制度的灵活性、包容性和创新性等方面进行分析,揭示我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含义。

2. 法治化与市场化——现代企业制度的双重体系现代企业制度的法治化和市场化是推动企业发展的两大支柱。

在我国的实践中,这两者如何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共同推动企业的发展,成为我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特点。

3. 改革创新与稳定发展——企业制度的调整和升级对于我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来说,改革创新是不可或缺的。

通过对企业制度的不断调整和升级,我们在实践中如何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使企业制度更加符合实际需求,对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一主题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部分:我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1. 政府政策的支持与引导作为推动企业制度改革的主要力量,政府在实践中如何通过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促进行业的发展和企业制度的完善,从而打造出我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2. 企业自身的调整与创新在企业制度实践中,企业自身的调整和创新是至关重要的。

通过企业的自主创新和自我调整,如何适应市场变化和制度调整,推动企业持续发展,同时也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理解我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意义。

3. 企业家精神和社会责任企业家是推动企业制度实践的重要力量,在实践中,企业家如何发挥自身的创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促进企业制度的优化和发展,同时也是我们理解这一主题的重要切入点。

第四部分:总结与个人观点我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是一个广泛而深刻的主题,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全面评估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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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特色的企业制度创新[摘要]遵循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原则,以新制度经济学部规则与外部规则均衡与演进的视角以及新经济社会学制度安排对制度环境的“嵌入性”视角观照中国的企业制度变迁过程,发现中国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既是一种“过程创新”,也是一种“目标创新”,最终必然会形成中国特色的企业制度。

[关键词]企业制度演进过程创新目标创新中国特色中国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既是一种“过程创新”,也是一种“目标创新”。

关于“过程创新”,理论界一般没有异议,但缺乏对这一判断所隐含原则的彻底澄清,否则企业制度创新过程中政府思维替代企业思维的错误倾向就不可能长期存在;关于“目标创新”,目前争论还比较多,致使许多企业在借鉴国外经验与兼顾本国国情的夹缝中不是“左右逢源”而是“左右为难”。

遵循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原则,通过哈耶克“社会秩序二元观”[1]视角和新经济社会学(The New Sociology of Economic Life)的“嵌入性”[2]视角,我们试图对这样两个问题作出较系统的解释。

一、中国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是一种“过程创新”一般来说,企业制度本质上是一种“部规则”[3],企业制度要想免受“外部规则”[4]的异化而按照自身的逻辑持续展开和成长演进,制度环境对产权原则、法治原则和合约原则的遵循是基本的制度基础和前提条件。

由于较早和较好的具备了这三个条件,西方国家的企业制度变迁过程是自然成长型的;由于古代中国的制度环境在这三个方面均存在致命或严重的缺陷,结果使现代企业制度未从中国历史自发创新而不得不在近现代走上了一条制度模仿和推广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的道路。

(一)企业制度本质上是一种“部规则”按照现代企业理论,企业制度作为企业合约的外化,本质上代表了企业各要素产权主体间就如何配置企业产权(主要是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而通过某种再谈判机制达成的动态博弈均衡。

可见,现代企业理论仍主要沿袭了个体主义方法论的传统,把制度看作是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交易的博弈产生的“生变量”。

生性的企业制度也可理解为哈耶克意义上的“部规则”。

在哈耶克那里,“部规则”作为其“社会秩序二元观”的基本畴而与“外部规则”相对应。

在给定知识分散化和经济人有限理性的前提下,哈耶克证明:(1)规则本身是一种共同知识,社会成员通过遵守规则来弥补理性的不足,从而尽可能减少不确定性世界中决策的失误。

制度可视为规则的具体化,因而规则是一个更为根本的概念;(2)部规则是分散的个体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相互作用过程中自发形成和彼此认同的制度,外部规则是与“个人”相对应的“组织”(如政府)通过命令——服从关系来贯彻某种特定目的(往往是自身利益)而推行的制度。

部规则并非总是最好的,外部规则并非总是坏的;(3)与此对应,社会秩序演化存在两条主线:一方面,当事人在遵守部规则的前提下自主行动,通过当事人之间的互动以及当事人与规则之间的互动形成一种自发的“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另一方面,组织为了特定目的,通过政治行为实施外部规则,形成一种围绕外生制度的外生秩序;(4)个人和组织之间、部规则与外部规则之间普遍存在的互动关系,是社会演进的源动力,自发秩序和人为秩序的相互交织和具体关系格局构成现实的社会秩序;(5)由此,社会秩序的切入点是自发秩序和人为秩序的二元观,但由于组织同样要在一个更大的自发秩序围活动,因而部规则和自发秩序比较外部规则和人为秩序而言更具有根本性的意义。

[5]尽管社会秩序必然是二元的,但正常社会状态下,其部规则必定占据基础性的地位并发挥主导性的作用。

不过,由于部规则具有自发性质,而外部规则多依托于组织而发挥作用,结果部规则的形成和演进很容易会受到外部规则的影响。

因此,为了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需要设定一系列的制度条件来保证部规则的演化不会因外部规则的干扰而被异化。

企业制度的创新及其演化也是如此。

(二)企业制度持续演进的基本制度条件企业制度本质上是一种“部规则”意味着:企业制度创新及其演进主要是一个企业基本逻辑自然展开和拓展的过程,而不是一个任何其它主体(包括政府)在替代性思维支配下进行主观设计的问题。

从企业制度作为产权主体间通过再谈判机制达成的动态博弈均衡之代表的角度来看,企业制度创新及其演进需要三大基本制度条件。

1、产权原则产权原则是说:各生产要素必须有其人格化的代表,或者,社会财富必须在社会成员之间进行明确的和排他性的分配。

产权原则是整个企业制度赖以成立并发挥作用的隐含前提。

(1)企业所有权主要强调的是对财产实体的动态经营过程和价值的动态实现,资本所有权则侧重于对财产归属的静态占有和法律上的确认。

因此,企业所有权主要是一个权利交易的概念,资本所有权是这种交易所以能够进行的前提条件。

(2)产权原则决定了要素产权主体的经济理性是寻求其要素产权的经济价值实现的最大化,这为企业各人格化要素之间交易的博弈提供了基本的动力来源。

(3)产权原则也是企业剩余权利配置方式进而企业制度的决定性因素。

企业制度的具体状况取决于企业各利益相关者的谈判实力的对比格局,而其谈判实力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所占有的生产要素的特性。

可见,产权原则不仅是企业制度运行的逻辑前提,也是企业制度设置的重要决定性因素。

所谓“有恒产者有恒心”,在此基础上,获利的预期才会变成确切可把握的现实,经济人理性才得以确立,产权交易才成为可能,企业制度创新也才获得了坚实的微观基础。

维迎曾提出“国家所有制下的企业家不可能定理”,认为企业家是一种特定的财产关系(即私有财产关系)的产物,没有这样的财产关系,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企业家,即是对产权原则的一种表述。

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忽视了企业制度的产权原则前提,就等于忽视了企业制度建设本身。

不同产权约束条件对应着不同的外部规则与部规则的均衡与演化路径(进而不同的经济绩效):(1)产权主体缺位的情况下,部规则变迁遭受外部规则的异化;(2)产权主体到位的情况下,部规则变迁牵引外部规则的变迁;(3)产权主体不完全到位的情况下,部规则、外部规则相互牵制,部规则可能会逐渐发挥主导作用。

2、法治原则产权原则是企业制度作为一种部规则而言的逻辑起点,但一个没有良好执行和保护机制的产权制度安排,可能比没有这种产权制度本身更糟糕。

因此对产权的保护至关重要。

产权保护作为一种公共品主要是通过以国家“暴力潜能”为后盾的法律来实现的。

这就是“法治原则”。

如果说产权原则是部规则自然演进的动力源泉,那么法治原则则是确保部规则演进不被异化的根本保障。

法治原则包含两重相辅相成的含义。

(1)虽然法律是一个社会至关重要的制度架构或平台,但法律本身并不是我们刻意而为的主观设计,相反而只应该是对以产权原则为起点自发衍生出来的部规则亦即既存社会秩序的发现和确认,否则法律本身即失去了其存在的“合法性”;(2)虽然法律看来是出自于立法者之手并由国家来掌控,但既然其容在本质上即是“人之行动而不是人之设计的结果”,那么作为其表现和实现形式的法律其立法和执法过程也理所当然只应当具有形式和程序性的意义。

这喻示着:一方面,“法律先于立法”(哈耶克),亦即法律是立法者“发现”而不是立法者“发明”的;另一方面,统治的实施必须根据普遍的法规(亦即对部规则的发现和确认)而不是专断的命令。

这正是所谓“守法的统治”(亚里士多德)。

可见,坚持法治原则,不仅应当将基于产权原则的“权利”纳入法治化的轨道,更应当将国家或者政府的“权力”也纳入法治化的轨道。

3、合约原则合约原则是企业制度作为一种部规则而言的最直接体现。

合约原则是一个古老的价值追求,含有合意、正义、自由选择、自然秩序等理念。

在博弈论的框架下,企业代表一种合作博弈的生均衡过程,“契约为一种合意”[6],合意亦即“一致性同意”,是指签约当事人意见一致的状态。

合约的签订必须依据各方的意志一致同意而成立,缔约各方必须同时受到合约的约束。

无论任何一方接受了特定的企业合约,就意味着它认为这个合约所规定的要素行为和利益,优于其它可能的合约。

如果其中任何一方不满意合约条件,企业合约就不能达成。

反过来说,以产权的明确界定和充分保护为前提,将企业合约视为利益相关者自由选择的结果,并且存在自由退出机制,则只要企业“存在”,它必然是“一致同意的”,即实现了给定约束条件下交易各方的最优选择,特定的企业合约或产权安排处于纳什均衡状态。

合约原则是企业制度的深层精神实质。

当产权界定明晰且有法律的有效保护时,产权的平等交易就会取代产权的异化流动方式甚至产权的侵蚀和掠夺而成为产权主体面临约束条件下的必然选择,资本所有权才可能以一种被扬弃了的产权形式(企业所有权),从简单人与物关系的领域进入到人与人关系的领域,作为一种制度工具发挥着规制交易关系和促进激励兼容的功能。

与此相适应,“平等”、“自由选择”、“合意”和“共赢”等普遍主义的理念,应当是得到大多数人认同并遵循的社会精神。

与合约原则相对应的是“身份”原则。

从古代到近、现代,社会发展遵循了从“身份治理”向“契约治理”过渡的逻辑。

一般来说,身份原则的必然后果是“政治资本主义”[7]或“裙带资本主义”,这与合约原则所对应的一般“企业资本主义”相比而言是“反现代”的,与现代企业制度是背道而驰的,是一种必然会遭到淘汰命运的发展方向。

因此,企业制度演进要趋向于现代的方向,也必须遵循“从身份到契约”的社会发展基本趋势。

(三)独特制度环境下中国企业制度变迁的独特路径分析表明,与西方社会不同,古代中国的制度环境在产权原则、法治原则和合约原则三方面均存在致命或严重的缺陷,结果现代企业制度未从中国历史自发创新而不得不在近现代走上了一条政府主导和制度模仿的强制性制度变迁道路。

1、产权原则状况及其后果同西方国家从18世纪初就逐步形成并长期延续下来的产权制度不同,中国历史上一直比较缺乏明确界定且稳定的产权关系。

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讲,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社会财产从来都是属于当权者的私有之物,而种种人身依附关系的存在也导致了一般民众独立人格的缺乏。

即使在每朝开国伊始,人们可能会获得土地或其它形式的财产,并具有某种形式和某种程度上的剩余权利,但随着国家初期政策的“无为”、“休养生息”色彩的逐渐淡化,产权关系不断受到权力的侵蚀,产权边界不断进行重新界定,资本所有权分布逐渐呈现两极分化的态势(仅占有同质性人力资本的分散的民众——占有物质资本和异质性人力资本的官僚阶层),“均贫富”、“耕者有其田”等口号被一再的提出,以大规模社会冲突为表现形式的产权关系重新安排的过程一次再一次的复制,于是,社会也就一次再一次的退回到最初的起点。

当然,以产权交易为基础的企业组织,虽然也可能曾经创新出过原始的制度形式,却终究难以获得可持续的演进。

2、法治原则状况及其后果诺思(North)、泰格(Tigar)和利维(Levy)等人的研究[8]表明,产权结构和法律制度一同奠定了西欧资本主义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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