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规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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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篇一: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是指证券交易所为保障股票市场的公正、透明和有序运行,规范股票市场交易行为而制定的规则。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涉及到证券市场的各种规定,包括证券市场的监管、交易的规范、信息披露的机制、交易流程的优化等方面。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证券交易所的名称、地址、组织机构和交易规则等基本信息;2. 股票、债券等证券的种类、编码、交易方式、交易时间、价格、涨跌幅等基本情况;3. 证券的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要求、交易程序、违约责任等规定;4. 证券交易所的市场监管机制、投诉处理程序、处罚措施等规定;5. 证券交易所对交易信息的监管要求,包括交易信息的记录、存储、传输和保护等规定;6. 证券交易所对投资者的保护机制,包括投资者的开户、交易、投诉、赔偿等方面的规定。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是证券市场的基本规则之一,对于股票市场的公正、透明和有序运行具有重要作用。

投资者应该了解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以便在进行证券交易时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可能带来的损失。

除了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投资者还应该注意其他相关规则,例如证券发行与承销法规、证券法、会计准则等。

投资者应该全面了解证券市场的各种规定,以便在进行证券交易时做出明智的决策。

拓展: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证券市场的基本规则之一。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是为了保证股票市场的公正、透明和有序运行,规范股票市场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

篇二: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是指证券交易所为保障市场公正、公平、有序运行而制定的规范证券交易所成员交易行为、管理市场规则和监管交易秩序的规则。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要求:证券交易所需要拥有一定数量的会员,每个会员都需要遵守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2. 交易品种和交易时间: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交易品种和交易时间应当与市场走势和交易所业务需要相适应,确保市场的流动性和稳定性。

股票交易规则有哪些

股票交易规则有哪些

股票交易规则有哪些一、引言股票交易是指在证券市场上买卖股票的行为。

在进行股票交易之前,了解股票交易规则是非常必要的,因为了解这些规则能够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同时也能够确保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股票交易规则一般分为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实施规则两个部分。

本文将从这两个方面展开,介绍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内容。

二、市场交易规则1.市场准入规则市场准入规则是指制定一些标准和要求,来约束投资者入市的资格。

因为投资股票交易需要一定的金融知识和技能,所以在不具备这些知识和技能的情况下进行交易很可能会造成投资损失甚至是巨大的财务风险。

为了降低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股票市场实行了市场准入规则。

2.证券上市规则在股票市场中,这些被交易的股票必须得符合一定的上市规则,如股票的持有量、公司的市值等等。

这些规则设计的目的是为了使上市公司更好地向投资者透露信息,并能够更好地维护投资者权益。

3.交易机制交易机制是股票市场中最重要的规则之一。

证券交易一般分为竞价交易和做市交易两种。

竞价交易是在特定的时间段内进行证券买卖交易,而做市交易是由证券交易商对其市场中交易的股票提供报价,且该交易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完成。

三、交易实施规则1.交易制度交易制度是指股票市场中执行的一系列交易流程、规则和程序。

其目的是确保交易的公平、透明和精确性。

它包括交易的时间、方式、交易的条件、交易的价格、成交量等细节。

2.交易规则交易规则是指股票交易所要求投资者在进行证券交易时要严格遵守的规定。

它确保交易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注意防范不正当的交易行为。

3.交易收费交易市场在股票交易中需要对交易进行收费,这些费用包括交易费用、清算费用、存管费等。

其中交易费用和清算费用是交易过程中最主要的收费项目,交易费用是交易过程中由证券公司或经纪人向交易双方收取的费用,清算费用是由清算公司向各经纪人收取的费用。

四、总结股票市场是一个非常复杂、多层次的市场。

知道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实施规则能够让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股票市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证券交易方式及交易规则

证券交易方式及交易规则

证券交易方式及交易规则证券市场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证券市场逐渐成为重要的融资渠道和投资工具。

在证券市场中,交易方式和交易规则是投资者必须了解的重要内容。

本文将详细介绍证券交易方式和交易规则。

一、证券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方式主要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和做市商交易两种。

1.集中竞价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是最为常见的交易方式,普遍适用于证券交易所。

它是指在交易所设定的一定时间内,所有委托买卖单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成交,交易价格以买入方最高报价和卖出方最低报价相遇时的价格为准。

集中竞价交易具有广泛、公开、公正、透明等优点,是证券市场常用的交易方式。

2.做市商交易做市商交易是指由证券公司充当市场“做市商”,通过持续报价的方式撮合买卖双方成交的交易方式。

做市商交易具有速度快、深度好、流动性强等优点,尤其适用于低流动性、高波动性的市场。

做市商交易有时会配合集中竞价交易使用,以提高交易效率和流动性。

二、证券交易规则证券交易规则旨在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以及促进良好的市场表现。

证券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交易时间证券交易的时间是交易所规定的,通常由开市时间、休市时间和收市时间组成。

目前我国主要股票交易所交易时间是周一到周五,开市时间为早上9点15分,收市时间为下午3点。

2.交易品种证券市场的交易品种包括股票、基金、债券等。

每种证券品种有不同的投资风险和投资回报。

投资者应该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收益预期来进行投资。

3.交易费用证券交易有交易费用,包括佣金、印花税和过户费等。

投资者在交易前需要了解清楚各种费用的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以便做好投资决策。

4.限制交易证券交易有限制,包括涨停板和跌停板等。

投资者在买入或卖出证券时需要注意涨跌幅度,并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5.交易风险投资有风险,证券交易也存在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证券交易时,应该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的来进行投资。

证券行业中的交易流程及操作规范

证券行业中的交易流程及操作规范

证券行业中的交易流程及操作规范证券行业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着大量的交易活动。

为了确保市场的公平、透明和有序,证券行业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交易流程和操作规范。

本文将从交易流程和操作规范两个方面来介绍证券行业的相关内容。

一、交易流程证券交易的一般流程包括开户、下单、撮合、成交、结算和交割等环节。

1. 开户:投资者需要向券商开户,填写开户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银行卡等。

开户成功后,投资者将获得一个证券账户,用于进行后续的交易活动。

2. 下单:投资者可以通过券商提供的交易平台或电话进行下单操作。

下单时,投资者需要明确买入或卖出的证券品种、数量和价格等信息。

3. 撮合:券商接收到投资者的买卖订单后,会将其发送给交易所或场外交易机构。

交易所或场外交易机构根据一定的撮合规则将买卖订单进行匹配。

4. 成交:当买方和卖方的订单匹配成功时,即视为成交。

交易所或场外交易机构会生成成交确认的信息,并将其发送给券商和投资者。

5. 结算:成交确认的信息将用于结算环节。

结算是指券商和投资者根据交易所的规定,进行资金和证券的清算和结算活动。

在结算过程中,投资者需要支付买入证券的款项,并将证券划入自己的证券账户。

6. 交割:交割是指证券的实际过户和转移。

根据证券市场的规定,交割可以是证券交易的最后阶段。

在交割后,证券将从卖方的证券账户划出,并划入买方的证券账户。

二、操作规范为了确保证券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平性,证券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操作规范,包括证券交易、信息披露和市场监管等方面。

1. 证券交易规范:证券交易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规定。

投资者在进行交易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谨慎理性的原则,不得散布虚假信息、操纵市场或者干扰他人交易等行为。

2. 信息披露规范:证券发行人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披露与公司经营情况相关的信息。

同时,券商也需要提供客观、真实、明确的投资建议,确保投资者能够做出理性决策。

沪深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沪深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沪深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沪深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制定本《交易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活动。

所有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行为,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交易所应当依法执业,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环境,保障市场交易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交易所应当依法进行监管,加强市场风险管理,保障交易系统的稳定和安全。

第五条交易所应当建立健全的交易规则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证券市场风险预警和管控机制。

第六条交易所应当定期评估和修改本《交易规则》,及时公布并告知市场参与者。

第二章交易机制第七条交易所应当建立完善的证券交易准入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证券及其发行人进行上市审核。

第八条交易所应当规范证券交易时间,保障证券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

第九条交易所应当建立合理有效的买卖撮合机制,保障交易的公开、公平和高效。

第十条交易所应当建立证券交易费用制度,合理确定交易费用标准,并对市场参与者进行公平收费。

第十一条交易所应当积极推进证券交易方式的创新,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交易工具和渠道。

第三章交易行为第十二条交易所应当加强对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交易行为。

第十三条交易所应当规范市场参与者的交易行为,禁止欺诈、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交易所应当强化对市场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和处理,保障证券市场交易秩序的稳定。

第十五条交易所应当建立健全的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机制,及时公开市场信息,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第四章监管和处罚第十六条交易所应当加强对市场参与者的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市场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交易所应当建立完善的市场纪律处罚制度,对违规交易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第十八条交易所应当对违规市场参与者进行公开处理,向市场宣传警示。

第十九条交易所应当对市场违规行为进行追责,保障市场交易秩序的稳定和有序。

第五章其他第二十条交易所应当密切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相关证券交易资料、信息、技术支持等。

证券市场交易规则

证券市场交易规则

证券市场交易规则证券市场交易规则是指在证券交易过程中所遵守的一系列规范和规则。

这些规则的制定旨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稳定。

本文将对证券市场交易规则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探讨。

一、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交易所是证券市场的核心机构,负责提供公平、公开、透明的交易环境。

交易所的交易规则通常包括交易方式、交易时间、交易机制、交易所费用等方面的规定。

交易方式主要包括现货交易、融资融券交易、期货交易等。

交易时间一般是按照工作日的正常交易时间进行安排,同时还会规定休市日期和交易时间调整的相关规定。

交易机制则包括交易挂单、交易撮合、成交确认等环节的具体规定。

此外,交易所还会根据市场需要制定相关费用标准,包括交易佣金、交易服务费等。

二、证券公司的交易规则证券公司是证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承担着证券买卖、交易咨询和资产管理等职能。

证券公司的交易规则主要包括客户开户、交易方式、交易限制等方面的规定。

客户开户规则包括新客户入金、身份验证、风险披露等程序。

交易方式一般包括现货交易、融资融券交易、期货交易等,并规定了各种交易的具体操作方法。

交易限制主要包括对于特定证券的限购、限售规定,以及对于客户交易行为的管控,如交易频率、交易数量等。

三、证券监管机构的交易规则证券监管机构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守护者,负责制定和监督证券市场的交易规则。

证券监管机构的交易规则通常包括信息披露、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方面的规定。

信息披露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发行人及相关方按照规定披露公司治理、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重要信息,以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

市场操纵规则禁止任何人以虚假信息或人为手段操纵证券市场价格,以维护市场的公正公平。

内幕交易规则则要求内幕信息持有人在未公开前不得进行交易,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的稳定。

四、投资者的交易规则作为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投资者也需要遵守一系列交易规则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投资者的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交易准入、投资标的、风险揭示等方面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全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全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深交所是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主要负责证券的买卖、交易撮合、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交易参与主体应当遵守本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维护交易秩序,提高市场透明度。

第四条本规则所称证券,是指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

第二章交易方式第五条深交所的交易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和连续竞价交易。

第六条集中竞价交易是指在特定时间段内,买卖双方按照集中竞价方式报价,由深交所进行撮合成交。

第七条连续竞价交易是指交易时间内,买卖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即时报出买入或卖出价格,由深交所自动撮合成交。

第三章交易流程第八条买卖双方应当通过交易参与机构提交委托申报,包括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数量等信息。

第九条深交所根据委托申报的信息进行撮合,成交价格以及成交数量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

第十条成交后,交易参与机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并办理资金、证券划转等相关手续。

第四章交易规则第十一条交易参与机构应当遵守交易纪律,不得干扰、操纵市场价格,不得传播虚假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第十二条交易参与机构应当履行客户交易委托,确保交易的及时、准确、公正。

第十三条交易参与机构应当保密客户的交易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五章监管与处罚第十四条深交所对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进行监管,有权采取警示、罚款、停牌、撤销交易等措施。

第十五条深交所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监管部门对证券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有权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行使相关职权。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则由深交所负责解释,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适时修订。

第十八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废止以前的相关规定。

以上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全文,旨在规范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确保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常用的证券交易规则

常用的证券交易规则

常用的证券交易规则常用的证券交易规则你知道证券交易规则有哪些吗?你对证券交易规则了解吗?下面是yjbys店铺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证券交易规则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交易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休假日除外)上午9:30 --11:30下午1:00 -- 3:00二、竞价成交(1) 竞价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价格较高的买进委托优先于价格较低买进委托,价格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的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则按时间顺序优先。

(2) 竞价方式:上午9:15--9:25进行集合竞价(集中一次处理全部有效委托);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进行连续竞价(对有效委托逐笔处理)。

三、交易单位(1) 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100股=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股或其整数倍;(2) 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100份=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份或其整数倍;(3) 国债现券和可转换债券的交易单位为“手”,1000元面额=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 手或其整数倍;(4)当委托数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红送股时可能出现零股 (不足1手的为零股),零股只能委托卖出,不能委托买入零股。

四、报价单位股票以“股”为报价单位;基金以“份”为报价单位;债券以“手”为报价单位。

例:行情显示“深发展A”30元,即“深发展A”股现价30元/股。

交易委托价格最小变动单位:A股、基金、债券为人民币0.01元;深B为港币0.01元;沪B为美元0.001元;上海债券回购为人民币0.005元。

五、涨跌幅限制在一个交易日内,除首日上市证券外,每只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个交易日收市价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六、"ST"股票在股票名称前冠以“ST”字样的股票表示该上市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或亏损一年,但净资产跌破面值、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之一,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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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规则有哪些?股票
一、集中竞价交易规则
中国目前的基本法制中缺少关于商事交易行为特殊性的一般规定,按照多数国家法律的规定,证券交易如同票据交易一样,并不适用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成立的一般规则,而应当适用反映商事交易迅捷与安全要求的无因性原则与抽象性原则。

但我国目前大量的证券交易具体规则是由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其内容较为繁杂。

下面仅依交易程序,对证券交易的集中竞价规则做一简单介绍。

1.开设交易帐户
依现行法规,每个投资人欲从事证券交易,须首先向证券登记公司申请开设证券帐户,凭该证券帐户可以从事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也可以从事一级市场网上认购;其次须向具体的证券公司(交易所会员)申请开设资金帐户,存入交易资金,其限额由证券公司自行规定。

依据上述开户合同,证券登记公司将为每一投资人提供证券托管、登记和交割服务;而证券公司将为投资人提供代理买卖、代理清算和资金出纳服务。

立法对于投资人的开户设有身份确认程序规则。

2.委托买卖
依现行法规,每个投资人买卖证券均须委托具有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即投资人(委托人)的交易指令先报送于证券公司(或交易系统);证券公司通过其场内交易员或交易系统将委托人的交易指令输入计算机终端;各证券公司计算机终端发出的交易指令将统一输入证交所的计算机主机,由其撮合成交;成交后由各证券公司代理委托人办理清算、交割、过户手续。

依目前的实践,投资人委托交易的指令可以采取书面报单、当面报单、电话报单和计算机报单多种形式。

每一交易指令或报单均应包含以下内容:⑴股东帐户及密码;⑵委托序号和时间(指委托合同号,以明确委托时间);⑶买卖区分(0为买,1为卖);⑷证券代码(通常为4位数);⑸委托数量(手数);⑹委托价格(市价或限价);⑺委托有效期(推定当日有效);⑻其他内容,如委托人资金帐号、身份证号码等。

从目前的法规来看,证券委托买卖规则实际上受到民事代理法与合同约定的支配;此过程中极易造成纠纷,而交易所和交易会员对于委托指令的内容推定也处于不统一和不公开状态。

3.场内竞价
委托人的交易指令通过证券商的代理按时间序号输入交易所计算机主机后,将通过场内竞价撮合成交。

交易所场内竞价的方式分为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两种。

集合竞价主要适用于证券上市开盘价和每日开盘价。

依此竞价方式,证交所在每一营业日正式开市前的规定时间内(9:10--9:25),计算机主机撮合系统将只存贮交易指令而不撮合成交;在正式开市时,主机撮合系统将对所有输入的买卖盘价格和数量进行处理,以产生开盘价格。

其撮合成交原则为:⑴使高于开盘价的买单和低于开盘价的卖单能够全部成交;⑵使开盘价下的买卖单成交量最大化;⑶如不能产生上述开盘参考价时,则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当日开盘价。

集合竞价结束后,交易所将开始当日的正式交易,交易系统将进入连续竞价,直至当日收市。

连续竞价是买卖双方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竞价原则连续报买报卖的过程。

依此原则,每一时点的报买价如高于或等于报卖价时,即按价格顺序撮合成交;在每一同等成交价格点上,如买卖报单有时间差异的,即按时间顺序使先报者成交;凡不能成交者将等待机会成交,部分成交者将使剩余部分等待成交。

二、竞价成交
(1) 竞价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价格较高的买进委托优先于价格较低买进委托,价
格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的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则按时间顺序优先。

(2) 竞价方式:上午9:15--9:25进行集合竞价(集中一次处理全部有效委托);上午
9:30--11:30、下午1:00--3:00进行连续竞价(对有效委托逐笔处理)。

三、交易单位
(1) 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100股=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股或其整数倍;
(2) 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100份=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3) 国债现券和可转换债券的交易单位为“手”,1000元面额=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
手或其整数倍;
(4)当委托数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红送股时可能出现零股(不足1手的为零股),零股只能委
托卖出,不能委托买入零股。

四、报价单位
股票以“股”为报价单位;基金以“份”为报价单位;债券以“手”为报价单位。

例:行情显示“深发展A”30元,即“深发展A”股现价30元/股。

交易委托价格最小变动单位:A股、基金、债券为人民币0.01元;深B为港币0.01元;沪B为美元0.001元;上海债券回购为人民币0.005元。

五、涨跌幅限制
在一个交易日内,除首日上市证券外,每只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个交易日收市价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六、"ST"股票
在股票名称前冠以“ST”字样的股票表示该上市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或亏损一年,但净资产跌破面值、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之一,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

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5%。

七、委托撤单
在委托未成交之前,投资者可以撤销委托。

八、"T+1"交收
“T”表示交易当天,“T+1”表示交易日当天的第二天。

“T+1”交易制度指投资者当天买
入的证券不能在当天卖出,需待第二天进行自动交割过户后方可卖出。

(债券当天允许“T+0”
回转交易。


资金使用上,当天卖出股票的资金回到投资者账户上可以用来买入股票,但不能当天提取,必须到交收后才能提款。

(A股为T+1交收,B股为T+3交收。


九、新股申购
目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新股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上网公开发行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

1、网上公开发行
①投资者认购新股前应充分了解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

②申购前须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用以申购。

每个证券账户申购下限是1000股,认购必
须是1000股或其整数倍。

③每个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每1000股给一个配号。

多次申购的只有第一次委托有效,其余委
托申购无效,无效申购不给配号。

④委托合同号不是中签配号,只是投资者在证券部下单委托的电脑序列号。

投资者可在申购
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通过电话系统或自助系统查询新股配号。

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可根据
报纸公布的中签号与自己的申购配号核对是否中签。

⑤申购新股不收取手续费。

申购未中签的资金在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自动返还到资金账
户上。

⑥新股申购不能撤单。

新股委托申购时间为上午9:30--下午3:00;上午9:30分前下单委
托无效。

2、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
①、投资者必须在股票发行公告确定的登记日持有上市流通A股才有配售新股的权利;
②、持有深、沪两市流通A股市值的投资者可分别用深圳、上海证券帐户同时参加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发行的新股申购配售,同一新股申购配售,深、沪两交易所分别使用各自的申购代码;
③、每持有10000元上市流通A股市值可申购配售1000股,申购数量必须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
,市值不足10000元的,不计入可申购市值;
④、深市投资者同一证券帐户在不同营业部托管的上市流通A股市值合并计算;
⑤、申购配售新股时,投资者按申购上限委托买入,每个证券帐户只能申购一次,超额申购
和重复申购部分,均为无效申购,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⑥、投资者在申购配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T+1日),以有效方式查询配号,并于T+2日核对
中签号码,如中签,须于T+3日14:00前存入足额中签股款。

十、分红派息及配股
1、分红派息
分红派息是指上市公司向其股东派发红利和股息。

现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派息的方式有送红股、派现金息、转增红股。

投资者应清楚了解上市公司在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刊登的分红派息公告书。

投资者领取深沪上市公司红股、股息无须到证券部办理任何手续,只要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时仍持有该种股票,都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

送红股、转增红股和现金派息都会自动转入投资者的证券账户。

所分红股在红股上市日到达投资者账户;所派股息需上市公司划款到账后方可自动转入投
资者资金账户内。

2、配股缴款
投资者须清楚了解上市公司的配股说明书。

投资者在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时持有该种股票,则自动享有配股权利,无须办理登记手续。

但在配股缴款期间,投资者必须办理缴款手续,否则缴款期满后配股权自动作废。

投资者可通过电话、小键盘、热自助、网上交易等系统进行认购,委托方式与委托买卖股票相同,配股款从资金账户中扣除。

(A)深市配股操作方式:买入配股代码080***(即将原股票代码第二位数字改成“8”);
(B)沪市配股操作方式:卖出配股代码700***(即将原股票代码第一位数字改成“7”)。

配股认购委托下单后一定要查询是否成交及资金是否扣除以确认缴款是否成功。

配股股票须在配股流通上市日方自动划入证券账户。

3、除权除息
股权登记日是确定投资者享有某种股票分红派息及配股权利的日期。

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天购入的股票不再享有此次分红派息及配股的权利。

但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当天购入股票,第二天抛出股票,仍然享有分红派息及配股的权利。

在沪市行情显示中,某股票在除权当天在证券名称前记上“XR”表示该股除权;“XD”表示
除息;“DR”表示除权除息。

注意事项:深市配股缴款期间,配股权证不能转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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