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汇报]某市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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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汇报]某市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某市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鲁环督办〔20XX〕22号)有关要求,我市及时全面调度整改情况,按要求进行了梳理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力推动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要求与部署。市委、市政府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高度重视,20XX年6月9日,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汇报,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关注重视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认真总结反思,针对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认识差距不足,起草好整改意见,分清部门职责,认领整改任务,抓好整改落实。7月3日,召开了市委常委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张光峰同志强调,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紧紧扭住关键环节,由牵头部门牵好头,相关部门配合好,形成抓整改的工作合力。市委各常委要把好关,督促分包县区把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绝对不能敷衍塞责、应付了事;要严格把好时间节点,确保符合督察要求;要尽快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移交问题线索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来。为落实好省级环保督察有关部署要求,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滨委〔20XX〕131号文件,成立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滨州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滨委〔20XX〕128号文件,成立以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问题线索问责工作领导小组。8月4日,市委、市政府以滨发〔20XX〕14号文件正式印发了,逐项明确了32个问题的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和所承担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完善细化了本县区本部门整改工作方案。在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过程中,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调度、调研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各项工作。20XX年5月25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光峰同志在市委工作务虚会上指出,对环保问题整改要首先从自身找原因,看看思想观念、境界标准、素质能力、工作作风,是不是能紧跟新形势的发展需要,是不是能适应滨州发展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要通过“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解决自身的问题,解决发展的问题。5月21日,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宇向东同志,副市长贾善银同志等一行到省环保厅主动汇报对接沟通工作,省环保厅对我市前期各项环保整改工作比较满意。5月22日,副市长贾善银同志召开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例会,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今后工作,要求各组要落实上级反馈的各项整改建议,把问题整改到位。

(二)加快推进反馈问题整改落实。20XX年7月22日,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动员部署电视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光峰同志要求结合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抓好环保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7月25日,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了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推进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迅速抓好落实。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也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在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上,全面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真正把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问责落到实处。目前,省环保督察反馈的32个问题,已完成的22个,分别为督察意见一、督察意见二、督察意见三、督察意见四、督察意见六、督察意见七、督察意见八、督察意见十一、督察意见十二、督察意见十三、督察意见十五、督察意见十六、督察意见十七、督察意见十八、督察意见十九、督察意见二十、督察意见二十四、督察意见二十五、督察意见二十七、督察意见二十八、督察意见三十、督察意见三十一。10个问题正在整改,其中涉及“两高一资”项目问题1个,与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及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同步推进;建设项目村庄环保搬迁问题1个,按搬迁计划实施;环境监管机构、危险废物管理机构完善问题2个,与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同步实施;雨污合流治理改造问题1个,2020年完成;水资源支撑保障问题1个,2020年完成;企业废水影响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问题1个,正在加快整改;滨化集团高盐废水直排影响近岸海域问题1个,省环保督察“回头看”阶段对相关内容作了重新说明;工业园区跟踪环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问题1个,正在积极推进;阳信县城区集中供热系统建设问题1个,正在积极推进。

(三)着力强化跟踪督办考核问责。对于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明确了市级领导包保责任制,并派驻环保专项督查组强化跟踪督办,组织开展“回头看”调度督导。市移交问责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查办移交案件,严肃整改纪律,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强化震慑警示效应。目前,省环保督察反馈的32个问题中,涉及追责的问题已全部完成,共问责71人。其中,针对“督察意见二”有关过剩产能的问题,责令邹平县、惠民县、沾化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分别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市纪委监察局问责15人,县区纪委监察局问责13人。针对“督察意见九”有关“两高一资”项目问题,对市发改委等11部门和滨城区人民政府等8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进行通报。针对“督察意见十”有关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建设光伏渔业项目等问题,市纪委监察局问责10人,县区纪委监察局问责6人。针对“督察意见十二”有关滨州海岸带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过度开发问题,市纪委监察局问责2人,县区纪委监察局问责1人。针对“督察意见十三”有关重污

染天气应急预案问题,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以滨环督察办〔20XX〕113号文印发了。针对“督察意见十五”有关群众对“小散乱污”环境问题反映强烈、地方政府监管不到位问题,各县区已陆续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责任部门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针对“督察意见二十八”有关博兴县曹王镇邵园村废弃窑坑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不到位问题,县纪委监察局问责3人。除省环保督察要求追责以外的部分问题,市里也启动了追责问责,针对大气污染问题,市纪委监察局问责5人,县纪委监察局问责1人;针对河流断面污染问题,市纪委监察局问责13人,县区纪委监察局问责10人。

二、整改基本做法

一是在更高的站位上保障落实环保督察工作。市委、市你们政府把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大机遇牢牢抓住,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精心培育,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真正把环保督察要求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环境质量改善的实际成效。

二是在更严格的标准上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对于省环保督察反馈的32个问题,市委、市政府及时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多次征求意见,分别经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研究,还征求了省环保督察办的意见。在制定全市总体方案的同时,要求各责任单位专门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把时限再明确、任务再细化、措施再具体,解决问题更有针对性。

三是在更精准的尺度上抓督办问责。面对省环保督察整改与中央环保督察、环保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全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叠加的严峻考验,市委、市政府注重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搞好结合文章,把可以协同推进的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督导,提高工作效率。对于省环保督察组明确的问责追责事项,分管副市长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由市监察局牵好头,经过线索交办、问题核查、审核处理建议、沟通问责情况、落实处理意见5个阶段,逐一厘清责任,全面落实处理意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滨州实际看,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我市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生态环保短板有待补齐,突出问题亟待解决。尤其是,以燃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公路为主的运输结构,还没有根本转变。二是省环保督察涉及的一些长远性的问题,需要继续抓好推进整改。比如,建设项目涉及村庄环保搬迁问题、雨污合流制改造问题、水资源支撑保障问题,工作量极大,时间跨度长。三是有些问题整改需要与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同步实施。针对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指出的“环境监管力量薄弱,机构人员与任务不匹配,未设置危废管理专门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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