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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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管道术语1 管道:由管道组成和管道支承件组成,用以输送、分配、混合、分离、排放、计量、控制或制止流体流动的管子、管件、法兰、螺栓连接、垫片、阀门和其他组件或受压部件的装配总成。

2 管道组成件:用于连接或装配管道的元件。

它包括管子、管件、法兰、垫片、紧固件、阀门以及膨胀接头、挠性接头、耐压软管、疏水器、过滤器和分离器等。

3 压力试验:以液体或气体为介质,对管道逐步加压,达到规定的压力,以检验管道强度和严密性的试验。

4 泄漏性试验:以气体为介质,在设计压力下,采用发泡剂、气体分子感测仪或其他专门手段等检查管道系统中泄漏点的试验。

阀门压力和密封试验有关规定1 以下阀门应逐个检查:输送剧毒流体、有毒流体、可燃流体管道的阀门;输送设计压力大于1MPa或设计压力小于等于1MPa 且设计温度小于-29℃或大于186℃的非可燃流体、无毒流体管道的阀门。

2 输送设计压力小于等于1MPa且设计温度为-29~186℃的非可燃流体,无毒流体管道的阀门,应从每批中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进行壳体压力试验和密封试验。

当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查,仍不合格时,该批阀门不得使用。

3 阀门的壳体试验压力不得小于公称压力的1.5倍,试验时间不得少于5min,以壳体填料无渗漏为合格;密封试验宜以公称压力进行,以阀瓣密封面不漏为合格。

4. 安全阀应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开启压力进行调试.调压时压力应稳定,每个安全阀启闭试验不得少于3次.调试后应按本规范规定的格式填写《安全阀最初调试记录》。

5 带有蒸汽夹套的阀门,夹套部分应以1.5倍的蒸汽工作压力进行压力试验。

管道加工1 管子切口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切口表面应平整,无裂纹,重皮,毛刺,凹凸,缩口,熔渣,氧化物,铁屑等。

切口端面倾斜偏差不应大于管子外径的1%,且不超过3mm。

2 高压钢管的弯曲半径宜大于管子外径的5倍,其他管子的弯曲半径宜大于管子外径的3.5倍。

3 卷管的同一筒节上的焊缝不宜大于两道;两纵缝间距不宜小于200mm。

GB-50235工业用金属管道施工及验收规定

GB-50235工业用金属管道施工及验收规定

GB-50235工业用金属管道施工及验收规定1. 总则1.1 编制依据本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和《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236-2011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编制的,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业用金属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石油、化工、医药、冶金、电力、核工业等行业各类工业用金属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3 规范内容本规定主要包括工业用金属管道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要求、验收要求、质量控制、安全环保等内容。

2. 施工准备2.1 设计文件施工前应认真审查设计文件,确认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工程实际需要。

2.2 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工艺、施工进度、质量控制、安全环保等内容。

2.3 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操作能力,熟悉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

2.4 施工材料施工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具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3. 施工要求3.1 管道安装管道安装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保证管道系统的安全、稳定和可靠。

3.2 焊接焊接应由具备相应资格的焊接人员操作,采用合格的焊接材料,按照焊接工艺规程进行,并对焊接质量进行检验。

3.3 防腐与绝热防腐与绝热应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保证管道系统的耐腐蚀和保温性能。

3.4 试验与调试试验与调试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保证管道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性能指标。

4. 验收要求4.1 验收组织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按照验收标准进行。

4.2 验收内容验收内容包括管道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性能指标等方面,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4.3 验收程序验收程序包括初验、预验收和正式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相关部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GB23582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23582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23582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篇一: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简介《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及建设部的安排,由化工部为主编部门,组织化工部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中国化学工程总公司、电力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兰州化学工业公司建设公司,核工业二三公司、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建设公司等单位共同对原国家际准《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金属管道篇)GBJ235-82进行全面修订而成。

建设部于1997年9月12日与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批准发布,编号为GB50235-97,新规范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向冶金、化工、电力、石化、核工业、纺织,商业等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与同步编修并需配套使用的《工业管道设计规范》和《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进行了协调,最后由建设部会同化工部审查定稿。

新规范共分11章,除“术语”一章是根据《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为新增加的以外,其余各章的标题基本与原规范相同,但各章的技术内容都敝了较大修改,现将主要的修改部分简述如下:1.第1章“总则”中主要修改了规范的适用范围。

本规范应在新编的国家标准《工业管道设计规范》规定的压力和温度范围内适用于各行业的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

因而新规范的适用范围删除了行业限制,对压力、温度的适用范围按“设计规范”的规定作了调整。

2.第2章“术语”中明确了本规范中的一些重要概念。

这些概念对于正确使用本规范是十分重要的,如冷弯和热弯的定义是以待弯管道的金属转变温度为界限划分的。

新规范按管道输送的介质参考美国标准ANSI/ASME B31.3的管道分类结合我国管道设计规范和工程情况,条文采用文字叙述,删除了原规范的管道分类方法。

3. 第3章“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的检验”中对外购管道组成件及支承件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作出了严格规定,主要内容可归纳为三点:一是制造厂必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质量不得低于国家现行标准,必须验明物证相符,方可使用;二是规定复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取消了进行逐个复验,从中选用合格产品的规定;三是对全部产品都应按质量证明书所列项目进行外观检查,并辅以必要的材质检验。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管道术语1管道:由管道组成和管道支承件组成,用以输送、分配、混合、分离、排放、计量、控制或制止流体流动的管子、管件、法兰、螺栓连接、垫片、阀门和其他组件或受压部件的装配总成;2管道组成件:用于连接或装配管道的元件;它包括管子、管件、法兰、垫片、紧固件、阀门以及膨胀接头、挠性接头、耐压软管、疏水器、过滤器和分离器等;3压力试验:以液体或气体为介质,对管道逐步加压,达到规定的压力,以检验管道强度和严密性的试验;4泄漏性试验:以气体为介质,在设计压力下,采用发泡剂、气体分子感测仪或其他专门手段等检查管道系统中泄漏点的试验;阀门压力和密封试验有关规定1以下阀门应逐个检查:输送剧毒流体、有毒流体、可燃流体管道的阀门;输送设计压力大于1MPa或设计压力小于等于1MPa且设计温度小于-29℃或大于186℃的非可燃流体、无毒流体管道的阀门;2输送设计压力小于等于1MPa且设计温度为-29~186℃的非可燃流体,无毒流体管道的阀门,应从每批中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进行壳体压力试验和密封试验;当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查,仍不合格时,该批阀门不得使用;3阀门的壳体试验压力不得小于公称压力的1.5倍,试验时间不得少于5min,以壳体填料无渗漏为合格;密封试验宜以公称压力进行,以阀瓣密封面不漏为合格;4.安全阀应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开启压力进行调试.调压时压力应稳定,每个安全阀启闭试验不得少于3次.调试后应按本规范规定的格式填写安全阀最初调试记录;5带有蒸汽夹套的阀门,夹套部分应以1.5倍的蒸汽工作压力进行压力试验;管道加工1管子切口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切口表面应平整,无裂纹,重皮,毛刺,凹凸,缩口,熔渣,氧化物,铁屑等;切口端面倾斜偏差不应大于管子外径的1%,且不超过3mm;2高压钢管的弯曲半径宜大于管子外径的5倍,其他管子的弯曲半径宜大于管子外径的3.5倍;3卷管的同一筒节上的焊缝不宜大于两道;两纵缝间距不宜小于200mm;4卷管组对时,两纵缝间距应大于100mm;支管外壁距焊缝不宜小于50mm;5卷管的校圆样板的弧长应为管子周长的1/6~1/4;样板与管内壁的不贴合间隙应符合下列规定:对接纵缝处不得大于壁厚的10%加2mm,且不大于3mm;离管端200mm的对接纵缝处不得大于2mm;其他部位不得大于1mm;6卷管端面与中心线直偏差不得大于管子外径的1%,且不得大于3mm;平直度偏差不得大于1mm/m;7焊缝不能双面成型的卷管,当公称直径大于外径或等于600mm时,宜在管内进行封底焊;管道焊接1.管道焊缝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①直管段上两对接焊口中心面间的距离,当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50mm时,不应小于150mm;当公称直径小于150mm时,不应小于管子外径;②焊缝距离弯管不包括压制、热堆或中频弯管起点不得小于100mm,且不得小于管子外径;③卷管的纵向焊缝应置于易检修的位置,且不易在底部;④环焊缝距支、吊架净距离不应小于50mm;需热处理的焊缝距支、吊架不得小于焊缝宽度的5倍,且不得小于100mm;不宜在管道焊缝及其边缘上开孔;⑤有加固环的卷管,加固环的对接焊缝应与管子纵向焊缝错开,其间距不应小于100mm;加固环距管子焊缝不应小于50mm;⑥不宜在管道焊缝及其边缘上开孔;2管道坡口加工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等离子弧、氧乙炔焰等热加工方法;采用热加工方法加工坡口后,应除去坡口表面的氧化皮、熔渣及影响接头质量的表面层,并应将凹凸不平处打磨平整;管道安装1管道安装应具备下列条件:1与管道有关的土建工程已检验合格,满足安装要求,并已办理交接手续;2与管道连接的机械已找正合格,固定完毕;3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等已检验合格;4管子、管件、阀门等,内部已清理干净,无杂物;对管内有特殊要求的管道,其质量已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5在管道安装前必须完成的脱脂、内部防腐与衬里等有关工序已进行完毕;2.法兰、焊缝及其他连接件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不得紧贴墙壁、楼板或管架;3.管道穿越道路、墙或构筑物时,应加套管或砌筑涵洞保护;4.埋地管道试压防腐后,应及时回填土,分层夯实,并应按规范规定的格式填写“隐蔽工程封闭记录”,办理隐蔽工程验收;钢制管道安装1.管道安装时,应检查法兰密封面及密封垫片,不得有影响密封性能的划痕、斑点等缺陷;2.法兰连接应与管道同心,并应保证螺栓自由穿入;法兰螺栓孔应跨中安装;法兰间应保持平行,其偏差不得大于法兰外径的1.5‰,且不得大于2mm;不得用强紧螺栓的方法消除歪斜;3.法兰连接应使用同一规格螺栓,安装方向应一致;螺栓紧固后应与法兰紧贴,不得有楔缝;需加垫圈时,每个螺栓不应超过一个;紧固后的螺栓与螺母宜齐平;4.当管道安装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螺栓、螺母应涂以二硫化钼油脂、石磨机油或石磨粉:a.不锈钢、合金钢螺栓和螺母;b.管道设计温度高于100℃或低于0℃;c.露天装置;e.处于大气腐蚀环境或输送腐蚀介质;5管子对口时应在距接口中心200mm处测量平直度;6当管子工程直径小于100mm时,允许偏差为1mm;当管子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00mm时,允许偏差为2mm;但全长允许偏差均为10mm;7管道连接时,不得用强力对口、加偏垫或加多层垫等方法来消除接口端面的空隙、偏斜、错口或不同心等缺陷;8穿墙及过楼板的管道,应加套管,管道焊缝不宜置于套管内;穿过屋面的管道应有防水肩和防雨帽;管道与套管之间的空隙应采用不燃材料填塞;。

GB-50235金属工业管道工程建设及验收规章

GB-50235金属工业管道工程建设及验收规章

GB-50235金属工业管道工程建设及验收
规章
简介
GB-50235金属工业管道工程建设及验收规章是中国国家标准
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一项标准。

该标准的目的是规范金属工业管道
工程的建设和验收过程,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质量。

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金属工业管道工程的建设和验收,包括设计、施工、安装、试压、防腐、绝热、保温等环节。

建设要求
金属工业管道工程的建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 设计应满足工程的功能需求和安全性要求。

- 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工程的质量。

- 安装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 试压应按照规定的压力进行,确保管道的密封性和承压能力。

- 防腐、绝热、保温应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验收要求
金属工业管道工程的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
- 验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验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验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包括管道材料、施工质量、安装工艺等方面的检查。

- 验收应记录验收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 验收合格后,应办理相关手续,包括验收报告、验收证书等。

总结
GB-50235金属工业管道工程建设及验收规章是一项重要的标准,对金属工业管道工程的建设和验收提供了指导和规范。

遵循该
标准可以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质量,提高工程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各相关方应认真执行该标准,并不断完善和提高金属工业管道工程
的建设和验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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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GB-50235工业金属管道项目施工及验收准则

GB-50235工业金属管道项目施工及验收准则

GB-50235工业金属管道项目施工及验收准则1. 简介GB-50235工业金属管道项目施工及验收准则规定了工业金属管道项目的施工和验收要求。

本准则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重建的工业金属管道项目。

2. 施工准备2.1 设计文件施工前,应仔细审查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技术说明、标准规范等。

确保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工程实际需求。

2.2 施工方案根据设计文件,编制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措施等。

施工方案应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2.3 施工材料施工所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材料进场前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4 施工设备施工设备应满足工程需求,具备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

施工设备应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3. 施工过程控制3.1 施工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对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3.2 施工安全控制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3 环境保护控制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4. 验收与保修4.1 验收条件工程完成后,应进行验收。

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

初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4.2 验收程序验收程序包括:验收申请、验收组织、验收评审、验收结论和验收备案。

4.3 保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提供保修服务。

5. 违规处理违反本准则的行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对涉及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6. 附则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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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Industrial metallic pipingGB 50235—9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8年5月1 日1 总则1.0。

1 为了提高工业金属管道工程的施工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规范。

1。

0。

2 本规范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42MPa,设计温度不超过材料允许的使用温度的工业金属管道(以下简称“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

0.3 本规范不适用于核能装置的专用管道、矿井专用管道、长输管道。

1.0.4 管道的施工应按设计文件施行。

当修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确认,并经建设单位同意。

1。

0.5 现场组装的机器或设备所属管道,应按制造厂的技术文件施行,但质量标准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1。

0.6 管道的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

1 管道piping由管道组成件和管道支承件组成,用以输送、分配、混合、分离、排放、计量、控制或制止流体流动的管子、管件、法兰、螺栓连接、垫片、阀门和其他组成件或受压部件的装配总成。

2。

0.2 管道组成件piping components用于连接或装配管道的元件.它包括管子、管件、法兰、垫片、紧固件、阀门以及膨胀接头、挠性接头、耐压软管、疏水器、过滤器和分离器等。

2。

0。

3 管道支承件pipe supporting elements管道安装件和附着件的总称。

2。

0.4 安装件fixtures将负荷从管子或管道附着件上传递到支承结构或设备上的元件。

它包括吊杆、弹簧支吊架、斜拉杆、平衡锤、松紧螺栓、支撑杆、链条、导轨、锚固件、鞍座、垫板、滚柱、托座和滑动支架等.2。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总则1.1 为了确保工业金属管道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金属管道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包括设计、材料选用、施工、验收、资料的整理和归档等过程。

1.3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当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验收。

1.4 施工单位应当充分了解本规范的内容,严格执行,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二、施工准备2.1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建设单位审核批准。

2.2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施工人员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2.3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设立质量检验部门,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2.4 施工单位应当准备好施工所需的设备、器材和材料,保证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2.5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三、施工过程3.1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

3.2 在进行焊接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焊接工艺规范进行,保证焊缝质量符合要求。

3.3 在进行管道安装和调试时,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保证管道安装的牢固和密封。

3.4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5 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记录和施工日志,及时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和数据。

四、质量验收4.1 施工单位完成工业金属管道工程的施工后,应当及时通知建设单位进行验收。

4.2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验收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包括现场检查和相关资料的核对。

4.3 验收人员应当对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进行检查,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4.4 验收人员应当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整改工作。

4.5 完成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出具工程验收报告,并对工程进行总结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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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简介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及建设部的安排,由化工部为主编部门,组织化工部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中国化学工程总公司、电力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兰州化学工业公司建设公司,核工业二三公司、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建设公司等单位共同对原国家际准《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金属管道篇)GBJ235-82进行全面修订而成。

建设部于1997年9
月12日与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批准发布,编号为GB50235-97,新规范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向冶金、化工、电力、石化、核工业、纺织,商业等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与同步编修并需配套使用的《工业管道设计规范》和《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进行了协调,最后由建设部会同化工部审查定稿。

新规范共分11章,除“术语”一章是根据《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为新增加的以外,其余各章的标题基本与原规范相同,但各章的技术内容都敝了较大修改,现将主要的修改部分简述如下:
1.第1章“总则”中主要修改了规范的适用范围。

本规范应在新编的国家标准《工业管道设计规范》规定的压力和温度范围内适用于各行业的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

因而新规范的适用范围删除了行业限制,对压力、温度的适用范围按“设计规范”的规定作了调整。

2.第2章“术语”中明确了本规范中的一些重要概念。

这些概念对于正确使用本规范是十分重要的,如冷弯和热弯的定义是以待弯管道的金属转变温度为界限划分的。

新规范按管道输送的介质参考美国标准ANSI/ASMEB31.3的管道分类结合我国管道设计规范和工程情况,条文采用文字叙述,删除了原规范的管道分类方法。

3.第3章“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的检验”中对外购管道组成件及支承件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作出了严格规定,主要内容可归纳为三点:一是制造厂必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质量不得低于国家现行标准,必须验明物证相符,方可使用;二是规定复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取消了进行逐个复验,从中选用合
格产品的规定;三是对全部产品都应按质量证明书所列项目进行外观检查,并辅以必要的材质检验。

4.第4章“管道加工”中,基于大部分管道组成件,支承件已商品化,不需在现场自行制作,因而删除了原规范中“管件加工”、“补偿器加工”。

“防腐蚀衬里管道预制”,“管道支、吊架制作”等四节的内容。

另外在“弯管制作”一节中删去了褶皱弯管及焊制弯头的内容,并对弯管后的热处理条件参照美国标准B31进行了全部改写。

5.第5章“管道焊接”与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了协调,为了避免重复,新规范仅保留了“焊前准备”及本规范的一些特殊要求,将原规范中有关焊接工艺,预热和热处理的规定删除。

6.第6章“管道安装”中,鉴于管道预制已成为管道安装阶段的重要组成部分,故新规范将“管道预制”移入本章,新规范还将原规范中的“中、低压管道安装”和“高压管道安装”两节合并为一节,称为“钢管道安装”。

7.将原规范中“管道系统试验”一章与“焊接检验”的内容合并,综合为第7章“管道检验、检查和试验”。

新规范对射线照相检验数量的规定较原规范作了较大修改,将射线照相检验分为100%探伤,抽样探伤和不探伤三种情况,并且只规定了抽样检验数量的下限,具体抽样检验比例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另外,原规范对V类焊缝抽查1%探伤的规定,未明确当发现不合格时应如何处理,执行过程中争执颇多,这次修订时经反复讨论决定删除这项规定,代之以严铬的外观检查。

新规范将“压力试验”独立成节,参照ANSI/ASME B31.3对原规范“管道系统试验”一章作了修订,主要修改内容为:
(1)将严密性试验视为强度试验的后续工序,两种试验统称为“压力试验”,当以气体试验时,可不再进行泄漏性试验,但当以液体进行试验时,对于某些介质的管道,尚需按规定补作泄漏性试验。

(2)原规范中,管道系统的泄漏量试验源于原苏联规范,经调查苏联现行规范已取消了这项规定,故本次修订将该试验规定取消,而代之以泄漏性试验。

(3)新规范依据ANSI/ASMEB31将液压试验压力统一定为设计压力的1.5倍;将气压试验压力统一定为1.25倍,在进行气压试验前,必须以0.2MPa的压力进行预试验。

(4)当既不能以液体,也不能以气体进行压力试验时,参照ANSI/ASME B31的规定,增加了可以100%射线照相探伤和100%表面无损探伤代替的规定。

8.第8章“管道的吹扫与清洗”,历来由建设单位组织、指挥和操作,由施工单位配合进行。

该工作属于预试车的范围,本不宜纳入施工规范,但考虑到有利于施工单位的配合,新规范仍予以保留。

9.新规范对“管道涂漆”及“管道绝热”的修改原则主要是尽量减少与国家专业标准《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重复,因此,与原规范相比减少了条文。

10.“工程交接验收”一章做了较大的调整,其所规定的交接文件与建设单位向国家交工的文件相同。

经修订的新规范中,在有关技术指标方面,已基本与国外先进标准一致,但在有关管理和责任方面未能像国外标准那样明确地规定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对执行规范所负有的权利和责任,尚待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研究国外先进的工程建设管理经验,结合我国国情,逐步地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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