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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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公司股东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公司股东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股东会的运作,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股东会及其相关工作。

第三条公司股东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四条公司股东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股东会的组成与职权第五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六条股东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第七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第八条董事会应当保证股东会会议的定期召开。

股东会会议至少每年召开一次。

第九条股东会会议的通知应当至少提前15日送达全体股东。

通知应当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四章股东会的议事规则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决议的表决,应当依照会议通知的方式进行。

股东规章制度范本

股东规章制度范本

股东规章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股东行为,确保公司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股东资格2.1 公司股东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2 股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信誉。

2.3 股东会按照出资额或者其他约定方式,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第三条股东权益3.1 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等权利。

3.2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财务报告、董事会报告等文件。

3.3 股东有权按照出资比例获得公司的利润分配。

3.4 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3.5 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公司或者其他侵权方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股东大会4.1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修改公司章程、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公司财务报告等职权。

4.2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经董事会决定可以提前或者延后召开。

4.3 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条董事会5.1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5.2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的选举和更换由股东大会决定。

5.3 董事会应当定期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接受股东大会的监督。

第六条监事会6.1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工作,保障公司合法合规运营。

6.2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的选举和更换由股东大会决定。

6.3 监事会应当定期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接受股东大会的监督。

第七条股东会议事规则7.1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

7.2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7.3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决议、会议记录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八条股东行为规范8.1 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章程,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股东规章制度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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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规章制度内容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股东行为,维护公司股东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公司股东应当恪守公司章程,遵守法律法规,行使合法权利,履行相应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保守公司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利用公司信息谋取私利。

第四条公司股东应当以诚信守法的态度参与公司事务,不得有损他人利益,不得有欺诈行为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公司股东应当切实维护公司股东权益,争取合理利益回报,不得恶意干扰公司正常运营,损害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公司股东权利与义务第六条公司股东在公司治理中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表决权、知情权、质询权等。

第七条公司股东应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支付股本出资、参与议事决策、接受公司监督等。

第八条公司股东有权审查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重要信息,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提出合理建议并参与公司改革。

第九条公司股东应当保护公司商业机密,不得私自泄露公司重要信息,不得违法谋取私利。

第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干预公司经营活动,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第三章公司股东会议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会议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行使议事决策权,监督公司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时间、地点召开,由董事长或副董事长主持,形成有效决议。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议应当制定议事规则,确保公开透明、民主决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议应当保护股东表达意见的权利,听取不同声音,提高议事效率,促进公司良好发展。

第四章公司股东监督第十五条公司股东有权监督公司运营情况,要求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管理机构向股东会报告经营情况。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应当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对公司经营决策进行监督,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

第十七条公司股东应当保护公司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公司重要信息,不得损害公司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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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规章制度文案怎么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股东之间的关系,保障公司的稳定经营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及其他股东。

第三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和本规章制度,履行股东责任,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第二章股东权利和义务第四条公司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二)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权利;(三)按比例分享公司盈利的权利;(四)参与公司分红的权利;(五)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六)参与公司举行的股东大会并行使股东权利的权利。

第五条公司股东有下列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合法利益;(二)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款;(三)维护公司的形象,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四)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五)配合公司经营管理,不得干扰公司经营活动。

第三章股东大会第六条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股东的权利。

第七条公司股东大会应当严格遵守会议程序,确保决议合法有效。

第八条公司股东大会应当及时通知全体股东,确保股东的知情权。

第九条公司股东大会应当定期召开,至少每年一次。

第十条公司股东大会应当依法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确保公司管理的合法性。

第四章股东权益保护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股东权益保护机制,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披露公司财务信息,确保股东知情权。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尊重股东的意见,依法保护股东权益。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妥善处理与股东的关系。

第五章股东退出机制第十五条公司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协议自由转让或出售股份。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协议自由退出公司。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依法处理股东退出事务,保障股东的退出权益。

第六章股东责任追究第十八条公司股东应当承担对公司经营管理的责任,不得擅自干预公司经营活动。

股东规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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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股东行为,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公司股东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股东有关部门。

第三条公司股东需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第四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章股东大会第五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公司所有股东组成。

第六条股东大会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重大事项。

第七条股东大会应当依法行使股东的权利,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股东大会应当依法选举产生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监督公司经营管理。

第九条股东大会应当依法审议公司的年度报告、财务报表和利润分配方案。

第十条股东大会应当依法审议公司的增减资、合并分立、改制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股东大会应当依法审议公司的解散、清算、重大诉讼事项。

第十二条股东大会应当依法审议股东提出的议案。

第十三条股东大会应当依法履行其他职责。

第三章董事会第十四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董事组成。

第十五条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第十六条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策公司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选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公司日常经营。

第十八条董事会应当依法经营公司,保障公司的持续盈利。

第十九条董事会应当依法审议公司的年度报告、财务报表和利润分配方案。

第二十条董事会应当依法审议公司的增减资、合并分立、改制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应当依法审议公司的解散、清算、重大诉讼事项。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应当依法审议其他事项。

第四章监事会第二十三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

第二十四条监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监督公司履行法律义务。

第二十五条监事会应当定期开会,研究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第二十六条监事会应当依法审议公司的年度报告、财务报表和利润分配方案。

第二十七条监事会应当依法审议公司的增减资、合并分立、改制重大事项。

公司股东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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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规章制度
《公司股东规章制度》
公司股东规章制度是一家公司为了规范股东行为、维护公司利益而设置的一套规章制度。

这些规章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董事会政策等,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公司章程是公司的根本制度,是公司内部组织和运行的基本规范。

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组织架构、管理体系、决策程序、股东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为公司的稳定运营提供了基本保障。

其次,股东大会规则是公司股东行使权利的重要渠道。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通过股东大会规则规定了股东大会的召集、议题、表决程序等,为股东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了具体的操作规范。

再次,董事会政策是公司内部决策机构的规章制度。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战略决策,通过董事会政策规范了董事会的成员资格、议事程序、决策程序等,为公司高层管理提供了有效的决策依据。

总之,公司股东规章制度对于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的保护至关重要。

通过明确的规章制度,可以确保公司内部运行的规范和透明,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升公司的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因此,公司股东规章制度需要得到公司管理层和股东的重视和遵守,才能够发挥其作用,促进公司良好经营和持续发展。

股东规章制度通用版

股东规章制度通用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股东行为,维护公司治理秩序,保护公司利益,根据《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本规章的规定,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投票权和收益权,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有权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公司应当认真听取和审议,并予以回复。

第五条公司股东应当积极参与公司的事务管理,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和指导。

第六条公司股东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给外界。

第七条公司股东应当加强法律意识,不得从事利用股东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二章股东会议第八条公司股东会议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股东的决策权。

第九条公司股东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决议应当经过多数股东的同意。

第十条公司股东会议应当制定议事规则,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会议应当及时公布会议议程和决议,保障股东的知情权。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会议应当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及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议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进行重大决策。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议应当定期召开,公司应当向股东会议报告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三章股东权益第十五条公司股东有权按照公司章程享有公司分红权。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有权按照公司章程享有公司增资扩股的权利。

第十七条公司股东有权按照公司章程享有公司决策的权利。

第十八条公司股东有权按照公司章程享有公司资产分置的权利。

第四章股东责任第十九条公司股东有义务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支持公司的经营决策,不得干扰公司的正常经营。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东应当加强公司和员工的培训,提高公司的绩效水平。

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应当承担公司的风险和责任,共同维护公司的利益。

第五章股东之间的关系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东之间应当保持良好的合作和沟通,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

公司股东的规章制度

公司股东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股东行为,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各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股东是公司法定的出资人,享有与出资额相对应的权益。

股东应当依法行使其股东权益,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形象与声誉,积极履行股东责任,保证公司的稳定和发展。

第四条公司股东分为有限责任股东和普通股东。

有限责任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出资额,普通股东除了享有有限责任股东的权益外,还享有公司的收益权和决策权。

第五条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股东会议的决策机构。

公司股东会议决议适合法律规定,是公司股东的共同意志表示效力的证据。

第六条公司股东大会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设立,做好会议召开、议题确定、议案审议、决策表决等相关工作,确保公司股东会议的公平公正。

第二章公司股东权益第七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益:(一)参与公司决策权: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股东决策权,参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监督公司经营管理。

(二)分享公司利润权:享有公司实现盈利所产生的股息权,并有权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分享公司分红。

(三)转让股权权: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自由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并依法享有相应的转让收益。

(四)知情权:有权随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进展、决策执行等情况。

第八条公司股东应当依法履行以下义务:(一)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规章制度行使股东权益。

(二)遵守公司董事会的决策,不得擅自干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三)不得以损害公司利益为目的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行为。

(四)维护公司的稳定和发展,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声誉的行为。

第九条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决议执行公司的经营管理。

第十条公司股东应当依法购买和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得擅自转让或者减持股份,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有限公司股东规章制度

有限公司股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股东行为,维护公司股东权益,保障公司正常运营,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公司股东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司股东的共同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三条公司股东应当全面履行其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护公司的正当权益,不得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议制度,尊重会议程序并积极参与会议活动,共同推动公司决策的落实。

第五条公司股东应当诚信合作、互相尊重,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不得恶意破坏公司利益或扰乱公司正常秩序。

第二章公司股东权利第六条公司股东享有按比例持有股份所分配的利润、分红权利。

第七条公司股东享有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参与公司决策、监督公司经营的权利。

第八条公司股东享有与其持有股份数量成正比的优先认购权和优先受益权。

第九条公司股东享有按比例参与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和资产分配的权利。

第十条公司股东享有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并对重大事项做出合理评价和决策。

第三章公司股东义务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应当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关键信息,不得利用公司信息谋取私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资金,并及时履行股东义务。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规定,并积极配合公司管理层完成公司经营目标。

第四章股东会议制度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议是公司股东共同决策的机构,股东会议有公司最高决策权。

第十五条公司股东会议应当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确保决策合法有效。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会议应当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制定完善的议程,确保会议讨论有序、高效。

第十七条公司股东会议应当对公司经营重大事项做出积极决策,为公司未来发展保驾护航。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公司股东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九条公司股东在执行本规章过程中如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

公司股东管理规章制度大全

公司股东管理规章制度大全《公司股东管理规章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股东管理行为,保护股东权益,维护公司长远稳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公司股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关义务,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秩序。

第三条公司股东应当依法行使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与责任。

第四条公司股东应遵守自愿原则,共同维护公司利益,不得以违法违约手段谋求个人私利。

第二章股东大会第五条公司应依法召开股东大会,保障股东参与公司管理和决策权利。

第六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应当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并监督公司经营管理。

第七条股东大会应当充分保障小股东的权益,不得损害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八条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经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第三章董事会第九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发挥监督和决策作用,保障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第十条董事会应当制定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推动公司长期发展。

第十一条董事会应当加强内部监督,防范公司内部风险,保护公司权益。

第十二条董事会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维护公司利益,不得违法违规。

第四章股东权益保护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股东权益保护制度,保障股东知情权和决策权。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及时向股东披露重要信息,保持信息公开透明。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依法保障股东的股东权益和其它权益,不得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股东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股东提出的合理诉求。

第五章纪律和奖惩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股东管理纪律机制,加强对股东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八条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股东,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罚措施。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对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依法行使股东权益的股东进行奖励和表彰。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经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东管理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股东大会所有,公司董事会负责执行。

本规章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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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规章制度篇一:股东管理制度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淄博北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淄博北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管理制度第十九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份,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管理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必须通过董事会经行交易,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行为规范第五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拟进行买卖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六条因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形,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做出附加转让价格、附加业绩考核条件、设定限售期等限制性条件的,公司应当在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或行权等手续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将相关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第七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一)公司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二)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三)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2个交易日内;(四)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第八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其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意深交所及时公布其持有、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公司应当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要求,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并及时反馈确认结果。

第十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末(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票,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后,可委托公司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限售。

第十五条在股份锁定期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依法享有收益权、表决权、优先配售权等相关权益。

第三章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禁止情形第十六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一)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二)本公司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三)在本公司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篇二:公司股东责任管理书公司股东责任管理书为了加强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扩大公司经营实力,现就当前工作做出以下相关规定,望各股东认真遵守。

一、对公司所产生的一切决议,必须通过各股东协商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形式决定各项内容,并以结合各项实际人员用途及实际的效益为主题做出一切决议。

坚决杜绝个人做出自行主张的行为。

二、公司股东必须实行员工目标责任制,以防乱安排、乱指挥。

其分工如下:1、董事长工作岗位与职责:全面负责一切政治及社会各界的人际关系;必须等经理的工作汇报后,方可做出研究与决定,为公司发展铺平一切道路,不得私自安排各分工经理的业务范围。

2、总经理工作岗位与职责:等待下属经理汇报各项工作与进展,并及时向董事长汇报各项工作进展,协调董事长做好公司一切事务。

3、后勤经理工作岗位及职责:协助各经理做好公司的一切事务。

安排公司一切招待及管理公司的一切财务,包括仓库、物资进出,并监管财务的一切账目。

4、业务经理工作岗位及职责:负责业务员的培训、分配、使用及管理。

处理好公司一切业务关系并兼任公司财务、出纳。

5、后勤顾问经理工作岗位及职责:对公司所有事务进行监管,对所有决议进行监督、管理,有权对公司各项事务提出建议。

三、坚决杜绝中午在公司食堂喝酒。

如需招待可选定相关人员作为公司代表进行服务。

任何人不得借酒摆资格,严禁酒后谈工作,一切公司事务不准有其他外人在场的情况下谈论公司的事务,如有违犯,予以处分(怎么处分?)。

四、凡事必须协商,不得专权独断,董事会必要时可以选择和决议董事长及各位经理人选。

董事长及各经理采用任期制(可以以季度为期)。

五、对以后有机会进行合作的特殊项目,需要追加外来资本的,经股东董事会决议可以与外来投资方签订投资与利益分享协议,外来投资商不得参与股东会议与利益分红。

六、经营期间,所有股东只是分工不同,必须齐心合力,任何股东不得以自己联系业务量的多少或者自己联系的各种关系为理由来制造股东之间的分歧,如经落实存在并引起不良影响,董事会有权决定开除其股东权益。

五、任何股东在经营期间不得随意退出。

若存在必须退出的理由,需提前30天向董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董事会同意后方可退出。

退出后的股权由其余董事协商分配。

六、一楼实行前台接待负责制,所有来客先有前台接待洽谈,需要业务负责人或总负责人出面时方可出面,当然直接找相关负责人的除外。

七、公司各股东必须团结一致,彼此维护各股东在公司的形象。

不得随意在员工面前评论和损坏其他股东的形象,更不得在员工面前随便说话,否则一经落实,其他股东可以否决其股东利益。

董事会签字:2011年月日篇三:合资公司管理制度合资公司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工作行为,使公司的每一个管理环节都有明确的标准和行为尺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促进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现制订以下公司管理制度。

1 公司管理机构及其职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了由董事会领导下的三个职能部门:办公室、经营部及财务部,其相关职能如下:董事会工作职责。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等事项。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决定和批准合作公司提出的重要报告。

负责合作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董事长的工作职责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重大经营事项的主要决策人,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负责主持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议,并负责上述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

负责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解聘,并报董事会批准和备案。

负责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待遇和支付方式,并报董事会备案。

负责签署对外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

负责处理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重大事项。

总经理工作职责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全面主持工作,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及时、足额地完成董事会下达的任务?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项目投资方案,以及财务预算报告和利润分配、使用方案。

负责组织指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在董事长的授权范围内,以法人代表的名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合同、和约和处理相关事宜。

负责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负责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并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负责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管理人员。

负责审查批准年度计划内的经营、投资项目和流动资金贷款、使用、贷款担保等的可行性报告。

负责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搞好公司财务增收节支和开张节流工作,保证公司现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负责搞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一支能够与公司荣辱与共的员工队伍。

负责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搞好公司与社会的公共关系,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负责决定对成绩显著的员工予以奖励、调资、晋级,对违纪员工的处分或辞退。

负责其他由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事务。

办公室工作职责。

行政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公司行政管理和日常事务,协助公司领导搞好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工作,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负责员工的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每月负责制表上报。

负责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的收取、编号、传送、催办、归档。

负责文件的打印、复印,电脑的管理与应用,传真和信函的收发,报刊杂志的订阅及通讯设备的畅通。

负责通知各种会议的召开,为会议的召开做好各种准备,并作好会议记录;负责对会议、文件决定的事项进行催办、查办和落实。

负责公司的公文、资料、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沟通内外联系,保证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并负责收集和保管公司的各种对外宣传材料。

负责公司各种办公设施、用品的采购和管理。

负责公司接待任务,加强对外联络,拓展公关业务,促进公司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合作和友好往来,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负责起草以公司为名义的计划、总结、报告等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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