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_法律_苏州大学_律师_自考_课程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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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108 律师(本科段)

2030108 律师(本科段)

专业名称:2030108 律师(本科段)
主考学校:苏州大学
说明:
关于公共政治课的调整及替代关系请参照《专业考试计划简编编写说明》(08版)第11条。

报考条件:
凡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

说明:
1、关于公共政治课的调整及替代关系请参照《专业考试计划简编编写说明》(08版)第11条。

2、通过“工业产权法”可替代“知识产权法”课程;通过“216劳动法”或“739保险法”任一门课程的,可替代“00249国际私法”;通过“736市场竞争法概论”或“741房地产法”任一门课程的,可替代“00925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通过“728中国法制史”或“742会计法与审计法”任一门课程的,可替代“00926司法鉴定概论”课程。

上述课程不可重复替代。

3、通过“00925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和“00926司法鉴定概论”两门课程的,可不选考“00993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课程;只通过一门课程的,必须报考“00993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课程。

4、原审批的加考课程中,通过“225民法学”或“228民事诉讼法学”任一门课程的,可替代“00917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

5、有关毕业论文指导与答辩、学士学位申请等事宜,请浏览。

报考条件:
1、法律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本科段。

2、非法律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本科段时,需加考“00919刑法原理与实务(一)”和“00917民法原理与实务”两门课程。

江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9年4月考试日程表

江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9年4月考试日程表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9年4月考试日程表
说明:1.部分专业考试计划中设置了不考外语的换考课程,为避免外语课程和其换考课程重复报考,请应考者详细查看各专业考试计划后选择报考。

2.部分专业考试计划中安排了“实践”、“含实践”课程、专业综合技能考核或毕业论文(设计),请考生于每次报名期间到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核时间和办法,并按照要求报考。

3.“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全省不统一组织考试。

考生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和其他任一模块(共两个模块)证书者,可免考“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包括理论和实践两个部分)。

法学研究生院校排名

法学研究生院校排名

2010年法学专业研究生学校排名A++: 1中国人民大学 2北京大学 3武汉大学A+: 4中国政法大学 5清华大学 6吉林大学 7复旦大学A: 8厦门大学 9中山大学 10西南政法大学 1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2浙江大学 13南京大学 14南开大学 15华东政法大学 16华中师范大学B+: 17山东大学 18北京师范大学 19南京师范大学 20华东师范大学 21暨南大学22云南大学 23中央民族大学 24苏州大学 25四川大学26湘潭大学27外交学院 28华中科技大学 29华南师范大学 30上海交通大学B: 31湖南师范大学 32湖南大学 33东北师范大学 34兰州大学 35首都师范大学36西北政法大学 37上海大学 38广西民族大学 39中南民族大学 40湖北大学41辽宁大学 42西南财经大学 43天津师范大学 44黑龙江大学 45烟台大学46河南大学 47山西大学 48深圳大学 49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50陕西师范大学51河北大学C+: 52安徽大学 53重庆大学 54扬州大学 55福建师范大学 56中南大学57郑州大学 58 广西师范大学 59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四川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学硕士知识产权法招生简章法学在职研究生四川大学法学院根据法学硕士教学需要,四川大学法学院现设有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环境资源法等8个硕士研究方向,另设有诉讼法学博士研究方向1个。

法学硕士教育中心主要依托于法学院,充分发挥四川大学百年老校、法学教育历史悠久、社会认可度高、社会资源广泛等优势,努力为广大法学硕士搭建起一个具有深刻人文底蕴、浓厚的法学氛围、丰富社会资源的法律人才的培养和实践平台。

一、学习目的四川大学在职研究生通过系统、严格、科学的课程学习与考核,提高学员法律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法学在职研究生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满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集团公司企业以及律师业务等的需求。

二、专业方向:知识产权法方向三、开设课程英语、法律思想研究、公法案例研究、民商法学、中外民事诉讼法学、中外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犯罪学、证据学、经济法学、国际商法、房地产法、破产法、比较民商法、公司法、合同法、金融法、财税法、国际经济法(WTO法律规则)、企业法律实务、律师实务、法律诊所教育、资本市场风险管理、投融资管理、企业战略管理、企业运营管理等。

江苏省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名称和代码

江苏省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名称和代码
本科
扬州大学
X2090401
动物医学
60
A2090615
现代农业管理
本科
南京农业大学
X2120301
农林经济管理
61
A2100702
护理学
本科
南京医科大学
X2101101
护理学
62
A2100804
中药学
本科
南京中医药大学
X2100801
中药学
63
A2100805
药学
本科
南京医科大学
X2100701
药学
X1670121
心理健康教育
9
A1050114
汉语言文学
专科
南京师范大学
X1970201
汉语言文学
10
A1050207
英语
专科
南京师范大学
X1970202
英语
11
A1080301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专科
扬州大学
X1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12
A1100701
护理学
专科
南京医科大学
X1620201
护理
21
A2020204
会计
本科
南京财经大学
X2120203
会计学
22
A2020208
市场营销
本科
南京财经大学
X2120202
市场营销
23
A2020210
旅游管理
本科
南京师范大学
X2120901
旅游管理
24
A2020216
电子商务
本科
南京财经大学
X2120801

江苏自考各主考院校高校学位授予方法

江苏自考各主考院校高校学位授予方法

南京大学主考:法律、工商治理、行政治理、社会工作与治理、运算机及应用、运算机信息治理、广告学、公共关系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一、申请条件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如下五门课程考试总成绩达到350分以上(含350分):⑴法律: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合同法、环境与资源爱惜法⑵工商治理(经济治理):治理科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财务治理学、企业经营战略、人力资源治理⑶行政治理: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国家公事员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西方政策制度⑷社会工作与治理:集体社会工作、个案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问题、社会保险学⑸运算机及应用:运算机系统结构、操作系统、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⑹运算机信息治理:操作系统、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运算机网络技术、信息系统开发⑺广告学:传播学概论、市场调研与统计、广告策划与创意、广告设计实务、广告媒介实务⑻公共关系:人际关系学、公共关系谈判、公共关系案例、市场调查、危机治理注:如打算调整,有关调整课程以相对应的课程代替。

⒉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者,或通过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内(头尾六年)者。

注:四、六级证书超过年限的和其他条件免考本科段英语的,可参加江苏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

报名时刻为每一年10月份。

(具体时刻以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

)以其他课程替代英语课程毕业的,不授予学位。

⒊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申请报名时刻及地址⒈申请报名时刻:每一年的3月上旬和10月中旬。

(具体时刻以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超期不予办理)⒉申请报名地址: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南京大学南园教学楼二楼继续教育学院)。

三、注意事项⒈假设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要求而又想取得学士学位的,可在毕业记录前继续在自学考试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直至达到要求后申请毕业,毕业后再申请学士学位。

南 京 大 学 研 究 生 专 业 目 录 及 代 码

南 京 大 学 研 究 生 专 业 目 录 及 代 码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1997)28号”文调整)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1997)28号”文调整)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1997)28号”文调整)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1997)28号”文调整)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1997)28号”文调整)
南京大学研究生专业目录及代码
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
▲博士点147个(其中:■自主设置44个);硕士点213个(其中:■自主设置44个)国家重点学科:◎一级重点8个;◐二级重点13个(37-13=24个已含在一级重点学科内)省重点学科:#一级重点14个◆二级重点24个(其中:自主设置1个)
南京大学学科处
2011年4月22日。

南京大学法学院专业目录

参考书目
《法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中国法制史》曾宪义主编,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外国法律制度史》陈丽君、曾尔恕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张国华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备注
不接受单独考试。
《法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民法》(第三版)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商法》(第三版)范健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民事诉讼法—问题与原理》吴英姿编著,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备注
不接受单独考试。
专业代码
备注
不接受单独考试。
专业代码
030104
专业名称
刑法学
招生人数
8
研究方向
01中国刑法理论02经济刑法理论03犯罪学
考试科目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64德语③612法理学④926刑法专业综合(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复试: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参考书目
《法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刑法学》孙国祥主编,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刑事诉讼法学》(第二版)陈光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民法》(第三版)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A组:①101政治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612法理学④928经济法专业综合一(经济法学、民法学、商法学)B组:①101政治②264德语③612法理学④929经济法专业综合二(经济法学、民法学、德国概况)复试:A组:经济法学、商法学;B组:经济法学、民法学、德国概况

江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8年10月开考课程教材计划表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8年10月开考课程教材计划表
说明:
1.课程代号后加“●”号表示该课程拟于下一次考试时更换教材、修订大纲或该课程停考。

本次建议有书的考生报考,没有书的考生改报其他课程。

2.课程代号后加“★”号表示该课程为新开考或所使用的教材、大纲为修订改版后首次启用。

3.课程代号后加“﹡”号表示该课程使用教材和大纲内容及要求本次未变动,只是大纲格式或教材的版式及装帧有所变化。

4.部分实践课程使用教材及大纲请查阅相关主考学校实践考核办法。

江苏法律本科自考科目

江苏法律本科自考科目
江苏法律本科自考科目涵盖了法律学的基础理论和实践技能。

考生需要学习的主要科目如下:
基础课程:
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主要介绍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观点,以及其对法律学的指导意义。

2. 法律哲学:探讨法律的本质、目的、价值和原则等法哲学问题,帮助学生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和理论。

3. 民法(总论):介绍民法的基本理论和原则,包括人格权、财产权、婚姻家庭、继承等内容。

4. 刑法(总论):涵盖刑法的基础理论和原则,包括犯罪构成、刑事责任、刑罚等。

5. 民事诉讼法(总论):介绍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包括诉讼主体、诉讼请求、证据等。

专业课程:
1. 宪法:重点讲授宪法的基本理论和原则,包括宪法的主要内容、组织结构和权力制衡等。

2. 行政法:介绍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包括行政行为、行政机关、行政诉讼等。

3. 经济法:涵盖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包括市场经济、知识产权、公司法等。

4. 刑事诉讼法:重点讲授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和原则,包括刑诉主体、诉讼环节、证据等。

5. 行政诉讼法:介绍行政诉讼的基本程序和原则,包括行政裁量、行政救济、行政诉讼等。

6. 商法:包括公司法、合同法、国际经济法等相关内容。

7.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介绍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包括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

以上是江苏法律本科自考的主要科目,考生需要学习这些科目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最终通过考试取得法律本科学位。

同时,学生还需要进行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以提升实践操作能力和实际案例分析能力。

江苏省自学考试部分专业名称和代码调整

江苏省自学考试部分专业名称和代码调整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精神,为规范自学考试专业设置,结合我省实际,现对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名称和代码进行调整。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调整仅限于我省面向社会仍在开考的专业,专业名称调整后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保持一致。

新旧专业名称和代码对照情况详见《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文末)。

已经公布即将停考的专业不再公布新旧专业名称和代码的对应关系。

二、教育部考试中心将陆续发布新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届时我省将根据新版专业基本规范对我省各专业考试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新的专业考试计划公布时,我省开考专业全部启用新专业名称和代码。

三、过渡期间,在新专业名称和代码启用前,考生仍须按原专业名称和代码申请毕业;在新专业名称和代码启用后,截止2021年6月30日,按原专业名称和代码注册的考生可在新旧专业名称中选择一个专业名称申请毕业;按新专业名称和代码注册的考生只能按照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2021年7月1日开始,所有考生均按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专业调整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准确地向考生宣传专业调整的有关政策,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确保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省教育考试院小苏政策解析:本次专业名称和代码调整对江苏省内考生(省际转考除外)几乎不产生影响,老生在2021年6月30日前可以在新旧专业名称中选择一个申请毕业;新生在新专业名称和代码启用后按新专业名称报名考试并申请毕业即可。

本次调整对复习备考不产生影响。

小苏提示:苏考通2019年10月考期资料已经更新完毕,如有报考计划,建议提早规划,尽早准备。

工作分析2020年10月考期启用新教材,同学们合理安排时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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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108 律师(本科段)
主考学校:苏州大学
序号课程
代号
课程名称学分
1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 2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
300015英语(二)◆
任选一门
14 27016日语◆14 27017法语◆14 27018俄语◆14
400224律师执业概论5 500226知识产权法4 6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4 700229证据法学◆6 800230合同法◆4 9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 1000247国际法6 1100249国际私法4
1200925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
任选一门
3 00926司法鉴定概论4
1300993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3 1400924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4
00167劳动法
不考外语者
的换考课程4
00227公司法4
00233税法3
05678金融法4 1506999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学分合计不少于69学分
说明:
关于计划调整及替代关系请老考生查阅《专业考试计划简编》(08版)。

2030106 法律(本科段)主考学校:南京大学
序号课程
代号
课程名称学分
1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 2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 300015英语(二)◆14 400262法律文书写作3 5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3 600230合同法◆4 700167劳动法4 800249国际私法4 9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 1000226知识产权法◆4 11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4 1200227公司法◆4 1300258保险法3 1400169房地产法3 1505680婚姻家庭法3
00233税法
不考英语者的
换考课程3
05678金融法4 00263外国法制史4 00257票据法3 1606999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学分合计不少于68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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