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版定稿版

合集下载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标准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二〇〇四年十一月1 使用说明1.为适应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需要,规范我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收费行为,维护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2.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规和本标准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

3.本标准仅适应于我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收费。

4.本标准包括野外地质灾害调查收费标准、勘察工作收费标准、评估报告编制收费标准、报告评审收费标准。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野外地质灾害调查费用+勘察工作费用+评估报告编制费用+报告评审费用。

野外地质灾害调查费用=地质灾害调查收费标准×调整系数。

勘察工作费用按国家计委、建设部编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执行,即:勘察工作费用=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调整系数。

评估报告编制费用=评估报告编制收费标准×调整系数。

报告评审费用=报告评审收费标准。

6.本标准以全国平均水平为依据,对不同地区客观因素形成的差价,通过调整系数进行修正。

7.调整系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将调整系数相乘。

8.凡本标准没有涉及到的收费内容,可按国家计委、建设部编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执行,或由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协商确定。

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2.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依据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源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实行,见下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表 2.1-1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表2.1-2注:每类5项条件中,有一条符合条件者即化为复杂类型。

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表 2.1-3本收费标准参照的已有相近收费标准:(1)中国地质调查局编制的《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2000年);(2)《重庆市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收费标准》(试行〔200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

附件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二〇〇四年十一月1 使用说明1.为适应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需要,规范我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收费行为,维护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2.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规和本标准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

3.本标准仅适应于我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收费。

4.本标准包括野外地质灾害调查收费标准、勘察工作收费标准、评估报告编制收费标准、报告评审收费标准。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野外地质灾害调查费用+勘察工作费用+评估报告编制费用+报告评审费用。

野外地质灾害调查费用=地质灾害调查收费标准×调整系数。

勘察工作费用按国家计委、建设部编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执行,即:勘察工作费用=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调整系数。

评估报告编制费用=评估报告编制收费标准×调整系数。

报告评审费用=报告评审收费标准。

6.本标准以全国平均水平为依据,对不同地区客观因素形成的差价,通过调整系数进行修正。

7.调整系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将调整系数相乘。

8.凡本标准没有涉及到的收费内容,可按国家计委、建设部编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执行,或由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协商确定。

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2.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依据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源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实行,见下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表 2.1-1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表2.1-2注:每类5项条件中,有一条符合条件者即化为复杂类型。

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表 2.1-3本收费标准参照的已有相近收费标准:(1)中国地质调查局编制的《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2000年);(2)《重庆市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收费标准》(试行〔200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价 收费标准及附件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价 收费标准及附件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价、地质监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咨询收费标准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二00五年一月总则1、本收费标准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价,地质监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咨询;2、制订此收费标准是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计价标准以及其它有关收费规定上调整修订。

3、本收费标准不包括其他服务收费,国家有收费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国家没有收费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评价收费标准1说明1.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是指,评估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收集利用已有的遥感影象、区域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气象水文等资料,进行地面地质调查、物探、坑槽探与取样测试等作业,以及编制评估报告所收取的费用。

1.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由实物工作收费和综合研究收费两部分组成。

1.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地质灾害评估实物工作收费×地质环境复杂程度系数+地质灾害评估综合研究收费(见表14)地质灾害评估实物工作收费=地质灾害评估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量1.4 地质灾害评估实物工作收费基价是完成每单位工程评估实物工作内容的基本价格。

评估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在相关的《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中查找确定(具体详见地质测绘、勘探、取样、原位测试、测量基价表)。

1.5 实物工作量实物工作量由评估人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有关规定、评估合同约定及作业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1.6地质环境复杂程度系数是对评估的自然条件及工作环境复杂程度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

其调整系数为复杂1.2、中等1.15、简单1.1。

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分类参照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

1.7 地质灾害评估综合研究收费基价是完成每单位工程评估技术工作内容的基本价格(见表14)。

1.8 专家评审费单列计入工程成本。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地质灾害是指由地质因素引起的、对人类、自然和社会经济造成危害的自然现象。

地质灾害的频发和严重危害了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评估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制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以确保评估工作的公正、客观和科学。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收费标准。

1. 评估范围,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范围包括地质灾害类型、地质灾害规模、地质灾害潜在危害范围等内容。

2. 收费标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收费标准主要根据评估范围的大小、评估工作的复杂程度、评估所需的时间和人力资源等因素来确定。

一般来说,评估范围越大、评估工作越复杂,收费标准也会相应增加。

3. 收费方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收费方式一般分为固定收费和按工作量收费两种方式。

固定收费是指按照评估范围和工作难度确定一个固定的收费标准,而按工作量收费则是根据实际评估工作所需的时间和人力资源来确定收费金额。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的制定原则。

1. 公平公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估工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2. 合理适当,收费标准应当合理适当,既要考虑评估工作的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又要兼顾委托方的支付能力,以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3. 透明公开,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透明公开,委托方应当清楚了解评估工作所需的费用和收费标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

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的意义。

1. 规范评估工作,制定收费标准可以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确保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 保障评估质量,合理的收费标准可以保障评估工作的质量,吸引更多的专业人才参与评估工作,提高评估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3. 维护委托方权益,收费标准的制定可以有效维护委托方的权益,避免因收费问题而导致的纠纷和矛盾,保障委托方的合法权益。

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的实施。

1. 收费标准的宣传,制定收费标准后,应当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宣传,让委托方和评估机构都清楚了解收费标准的内容和意义。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标准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标准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标准地质灾害评估是指对地质灾害危险性、易发性和危害性进行综合评价和分析的过程,是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科学、合理开展的基础。

为了规范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制定了一套收费标准,以确保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一、基本收费项目。

1. 地质灾害调查费用,根据调查地质灾害的难易程度和规模大小确定费用,一般以面积和工作量为计费依据。

2. 地质灾害风险评估费用,根据评估地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易发性和危害性确定费用,一般以评估范围和难易程度为计费依据。

3.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费用,根据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复杂程度和工作量确定费用,一般以方案内容和规模大小为计费依据。

二、收费标准制定原则。

1. 合理性原则,收费标准应当合理,既要保障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又要考虑客户的支付能力,不能设置过高的收费标准。

2. 公平性原则,收费标准应当公平,不能因为地区、单位或个人的不同而设置不同的收费标准,要根据工作量和难易程度来确定收费标准。

3. 透明性原则,收费标准应当透明,客户在进行地质灾害评估时应清楚地了解到各项收费标准和计费依据,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三、收费标准的调整。

1. 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工作量的变化进行适时调整,不能长期固定不变。

2. 收费标准的调整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公示,避免出现不合理的调整。

3. 收费标准的调整应当充分考虑客户的支付能力和市场竞争情况,不能盲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收费标准的执行。

1. 执行地质灾害评估收费标准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能私自调整或违规收费。

2. 客户在进行地质灾害评估时应当主动了解收费标准,并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收费凭证。

3. 对于违规收费或者不合理收费的行为,客户有权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五、结语。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保障地质灾害评估工作科学、合理开展的重要保障。

只有合理、公平、透明的收费标准,才能有效地推动地质灾害评估工作的开展,确保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地质灾害是指地质因素引起的、对人类生命和财产造成危害的自然现象。

在我国,地质灾害频发,给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有效评估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治理措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作。

本文将介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收费标准,以期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参考。

首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评估的具体内容和范围进行制定。

一般来说,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包括地质灾害的潜在危险性评估、灾害发生可能性评估、危害程度评估等内容。

针对不同的评估内容,收费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其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收费标准还应考虑评估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

对于较为简单的评估工作,收费标准可以相对较低;而对于复杂的评估工作,由于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收费标准则会相应提高。

另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收费标准还应当考虑评估单位的资质和信誉。

具备较高资质和良好信誉的评估单位,其收费标准可以适当提高;而对于资质较低或信誉较差的评估单位,则可以降低收费标准。

总的来说,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收费标准应当综合考虑评估内容、难易程度、评估单位资质和信誉等因素进行制定。

只有合理制定收费标准,才能保证评估工作的质量和公正性,也能更好地满足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

在实际工作中,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收费标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例如,对于一些贫困地区或灾害频发地区,可以适当降低评估收费标准,以鼓励更多的评估单位参与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水平。

最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收费标准应当公开透明,评估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纳税。

只有建立公开透明的收费标准体系,才能有效监督和管理地质灾害评估工作,保障评估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综上所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评估内容、难易程度、评估单位资质和信誉等因素进行合理制定,并且应当公开透明。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开展,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规范标准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规范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二00四年十一月1使用说明1.为适应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需要,规范我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收费行为,维护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2 .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规和本标准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

3.本标准仅适应于我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收费。

4.本标准包括野外地质灾害调查收费标准、勘察工作收费标准、评估报告编制收费标准、报告评审收费标准。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野外地质灾害调查费用+勘察工作费用+评估报告编制费用+报告评审费用。

野外地质灾害调查费用=地质灾害调查收费标准X调整系数。

勘察工作费用按国家计委、建设部编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执行,即:勘察工作费用=实物工作收费基价X实物工作量x调整系数。

评估报告编制费用=评估报告编制收费标准X调整系数。

报告评审费用=报告评审收费标准。

6.本标准以全国平均水平为依据,对不同地区客观因素形成的差价,通过调整系数进行修正。

7.调整系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将调整系数相乘。

8.凡本标准没有涉及到的收费内容,可按国家计委、建设部编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执行,或由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协商确定。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2.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依据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源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实行, 见下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表2.1-1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表2.1-2注:每类5项条件中,有一条符合条件者即化为复杂类型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表2.1-3本收费标准参照的已有相近收费标准:(1)中国地质调查局编制的《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2000年);(2)《重庆市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收费标准》(试行〔2002〕2.2野外地质灾害调查收费标准野外地质灾害调查收费标准表2.2-1注:地区系数为1.4的地区有:上海、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地区系数为1.2的地区有:海南、山东、北京、天津、湖南、湖北(不含恩寺地区)、河南;西南地区(含湖北恩寺地区)、西北地区、东北三省和上述没列省市地区系数为 1.0。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三篇.doc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三篇.doc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三篇第1条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收费标准1使用说明1。

为适应地质灾害风险评估的需要,规范我国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收费行为,维护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2.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规和本标准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3.本标准仅适用于中国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收费。

4.本标准包括野外地质灾害调查收费标准、调查工作收费标准、评价报告编制收费标准、报告审查收费标准。

5.地质灾害风险评估费用=现场地质灾害调查费用+调查工作费用+评估报告编制费用+报告审查费用。

野外地质灾害调查费=地质灾害调查费标准调整系数。

勘察工作费用按国家计委编制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建设部(XXXX修订版)执行,即勘察工作费用=实物工作基本价格和实物工作量的调整系数。

评估报告编制成本=评估报告编制费标准调整系数。

报告审查费=报告审查费标准。

6.本标准以全国平均水平为基础,通过调整系数修正不同地区客观因素造成的价格差异。

7.如果调整系数为2或更大,则乘以调整系数。

8.本标准未尽事宜,可按国家计委编制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建设部(XXXX修订版)执行,或由建设单位与评估单位协商确定。

2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收费标准2.1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分类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分类依据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源开发[〔XXXX〕年);(2)执行《XX市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试行[〔XXXX修订〕》,详见参考标准。

2.4评价报告编制费标准评价报告编制费标准表2.4-1评价等级标准(万元)项目一级、二级、三级备注资料收集与整理1.00.80.6线性项目30km2,工业与民用建筑5km2,调整系数2 .0;2.5报告审查费标准报告审查费为1级评估2.0万;二级评估1 .50,000;三级评估1 .000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
费标准版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收费标准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
1 使用说明
1.为适应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需要,规范我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收费行为,维护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2.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规和本标准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

3.本标准仅适应于我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收费。

4.本标准包括野外地质灾害调查收费标准、勘察工作收费标准、评估报告编制收费标准、报告评审收费标准。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野外地质灾害调查费用+勘察工作费用+评估报告编制费用+报告评审费用。

野外地质灾害调查费用=地质灾害调查收费标准×调整系数。

勘察工作费用按国家计委、建设部编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执行,即:勘察工作费用=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调整系数。

评估报告编制费用=评估报告编制收费标准×调整系数。

报告评审费用=报告评审收费标准。

6.本标准以全国平均水平为依据,对不同地区客观因素形成的差价,通过调整系数进行修正。

7.调整系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将调整系数相乘。

8.凡本标准没有涉及到的收费内容,可按国家计委、建设部编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执行,或由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协商确定。

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
2.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依据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源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实行,见下表: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表 2.1-1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表2.1-2注:每类5项条件中,有一条符合条件者即化为复杂类型。

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表 2.1-3
本收费标准参照的已有相近收费标准:
(1)中国地质调查局编制的《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2000年);
(2)《重庆市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收费标准》(试行〔2002〕)。

2.2 野外地质灾害调查收费标准
野外地质灾害调查收费标准表 2.2-1
注:地区系数为1.4的地区有:上海、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地区系数为1.2的地区有:海南、山东、北京、天津、湖南、湖北(不含恩寺地区)、河南;西南地区(含湖北恩寺地区)、西北地区、东北三省和上述没列省市地区系数为1.0。

2.3 勘察工作收费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需要投入地面测量、勘探、工程物探、水文地质、室内试验等实物工作量时,按国家计委、建设部编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执行,见引用标准。

2.4 评估报告编制收费标准
评估报告编制收费标准表2.4-1
2.5 报告评审收费标准
报告评审费为:一级评估2.0万;二级评估1.5万;三级评估1.0万。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
2004.1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