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目标
会计行业就业目标

会计行业就业目标
1. 成为一名注册会计师(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CPA):这是会计行业中最受尊重和认可的职业资格,可以在会计师事务所、企业财务部门等机构任职。
2. 进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会计师事务所是会计行业中最重要的就业机会之一,能够提供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发展机会。
3. 成为企业财务主管:通过积累工作经验和持续学习,可以逐渐晋升为企业的财务主管,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决策。
4. 从事金融机构的财务工作: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需要会计专业人才来处理财务报表、风险管理等工作。
5. 自主开设会计咨询公司: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后,可以考虑自己开设会计咨询公司,为其他企业提供财务咨询和审计服务。
6. 从事税务工作:税务是会计行业的一个重要分支,可以成为税务顾问或税务律师,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税务筹划和申报等服务。
7. 从事内部审计工作:许多大型企业都设有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提供改进建议。
8. 从事教育和研究工作:有一部分会计专业人士选择从事教育和研究工作,成为高校的教师或从事会计研究。
无论选择哪种就业目标,持续学习和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都是非常重要的。
此外,建立良好的职业网络、参与行业协会和组织的活动,也有助于拓展就业机会和职业发展。
物流职业资格获得计划

物流职业资格获得计划一、目标设定。
1. 短期目标(1 - 2年)- 获得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
- 熟悉物流行业的基本操作流程,包括仓储管理、运输调度、货物装卸等环节。
2. 中期目标(3 - 5年)- 考取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
- 能够独立负责小型物流项目的运作与管理,掌握物流成本控制和质量管理的基本方法。
3. 长期目标(5年以上)- 取得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
- 在大型物流企业中担任物流部门的主管或经理职位,具备制定物流战略规划和优化物流供应链的能力。
二、学习资源收集。
1. 教材与参考书籍。
- 购买官方指定的物流职业资格考试教材,如物流员、助理物流师、物流师相关教材。
2. 在线课程平台。
- 注册网易云课堂、腾讯课堂等在线学习平台,搜索物流职业资格考试相关课程。
- 关注物流行业知名培训机构在其官网发布的线上培训课程。
3. 行业资讯网站与论坛。
- 定期浏览中国物流与采购网、物流沙龙等网站,获取行业最新资讯、政策法规以及案例分析。
- 参与物流行业论坛,如福步外贸论坛的物流板块,与同行交流学习经验和行业见解。
三、学习进度安排。
(一)物流员职业资格准备阶段(第1年)1. 第1 - 3个月。
- 系统学习物流员考试教材的基础知识部分,包括物流概念、物流系统、物流设施设备等内容。
- 每天安排2 - 3小时的学习时间,做好笔记,标记重点难点。
- 结合在线课程视频,加深对教材内容的理解,对不理解的知识点及时向讲师或论坛网友请教。
2. 第4 - 6个月。
- 深入学习物流员考试中的操作技能部分,如仓储作业流程、运输业务操作等。
- 参加线下或线上的实操培训课程(如有),亲身体验物流操作环节。
- 每周做一套模拟试题,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分析错题原因并进行针对性复习。
3. 第7 - 9个月。
- 进行全面复习,将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部分进行整合复习。
- 总结重点知识点,制作思维导图,形成知识体系。
- 开始关注物流行业的实际案例,尝试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
考证学习计划书

考证学习计划书计划书目录1. 考证学习目标2. 考证学习背景3. 考证学习方法4. 具体考证学习计划5. 考证学习风险和解决方法6. 考证学习进展追踪7. 结语一、考证学习目标我们都知道,考证对于现代职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它不仅可以为我们的个人职业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还可以让我们的知识体系更加完善和丰富。
因此,我制定了下面的考证学习目标:1. 在未来一年内取得至少两项相关职业资格证书;2. 提升专业技能,获得更多的工作机会;3. 扩展职业圈子,结识更多行业内的专业人才;4. 不断学习,持续提升自己的职业竞争力。
二、考证学习背景我是一名从事市场营销工作的员工。
在过去的工作中,我发现,对于一个职场人来说,职业资格证书是非常重要的。
它不仅可以为我们的简历增光添彩,还能让我们在职场中更加得心应手。
因此,我决定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相关的考证知识,提升自己的职业竞争力。
三、考证学习方法1. 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包括学习时间、学习内容、考试时间等;2. 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的学习资源,包括书籍、视频、论坛等;3. 结合工作实际,灵活安排学习时间,提高学习效率;4. 加强自我监督,对学习进度进行跟踪追踪,确保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四、具体考证学习计划1. 营销策划师职业资格认证(CMP)学习内容包括市场营销基础知识、市场营销策划与执行、市场营销管理技巧等。
学习时间为每周尽量安排2小时的学习时间,学习期为3个月。
2. 互联网营销师职业资格认证(IMP)学习内容包括互联网营销概述、互联网广告投放、社交媒体营销等。
学习时间为每周尽量安排2小时的学习时间,学习期为3个月。
3. 电子商务经营师职业资格认证(EBM)学习内容包括电子商务概论、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电子商务技术与应用等。
学习时间为每周尽量安排2小时的学习时间,学习期为3个月。
五、考证学习风险和解决方法1. 学习时间不够:尽量在工作之余,利用碎片时间进行学习,比如上下班时间、休息时间等;2. 学习动力不足:可以通过参加线下的培训班或者组织线上的学习小组,提高学习动力;3. 学习内容难度大:可以通过寻求专业人士的辅导或者参加专业辅导班,提高学习效果。
法学本科毕业生工作规划

一、前言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前景越来越广阔。
作为一名法学本科毕业生,我深知自身肩负的责任和使命。
为了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实现个人价值,现将我的工作规划如下:二、职业目标1. 短期目标(1-3年):在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实习,积累实践经验,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 中期目标(3-5年):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具备独立办案能力,参与重大案件的处理;在行业内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拓展业务领域。
3. 长期目标(5年以上):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拥有自己的专业团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关注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活动。
三、职业规划实施步骤1. 立足当前,提升自身素质(1)深入学习法学理论知识,掌握法律实务技能;(2)参加各类法律培训,拓宽知识面,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3)关注行业动态,了解法律改革与发展趋势。
2. 寻找实习机会,积累实践经验(1)积极寻找实习岗位,争取在知名律师事务所实习;(2)在实习过程中,虚心向导师请教,学习实践经验;(3)参与实习单位的项目,提升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
3. 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1)制定合理的复习计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司法考试;(2)参加培训班,提高自己的应试能力;(3)积累实践经验,为考试提供有力支持。
4. 工作初期,提升业务能力(1)在律师执业过程中,严谨办案,确保案件质量;(2)加强与同事、客户的沟通,提升服务质量;(3)积极参与团队协作,共同推动业务发展。
5. 工作中期,拓展业务领域(1)关注行业动态,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2)拓展人际关系,扩大业务范围;(3)提升自身品牌影响力,树立良好的行业口碑。
6. 工作长期,建立专业团队(1)选拔优秀人才,组建专业团队;(2)优化团队管理,提高团队凝聚力;(3)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实现团队价值最大化。
四、总结作为一名法学本科毕业生,我将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个人简历职业目标怎么写

个人简历职业目标怎么写!个人简历中的“求职目标”是一篇推销自己文章的论点。
一开头写出“求职目标”能立刻告诉潜在的雇主以下的信息,那简历中怎么写求职目标呢?下面将为您详细说明:大学生创业网讯个人简历中的“求职目标”是一篇推销自己文章的论点。
一开头写出“求职目标”能立刻告诉潜在的雇主以下的信息,那简历中怎么写求职目标呢?下面将为您详细说明:个人简历职业目标怎么写(一)关于简历和面试相关问题,我建议你要注意以下一些问题:1、面试前有没有仔细了解过对应企业的情况,对方的企业文化、主营业务、未来的发展方向。
如果跑过去面试,其实对该企业一点也不了解的,就仅仅知道来面试XX岗位,那对方单位肯定不想要这样的人。
一点诚意也没有。
2、岗位要求你真正符合的有多少?不少求职者应聘,简历都是“仙女散花”式的乱投一气,很有有人真正去冷静地逐条去分析对方单位的任职要求,打个比方,对方单位写了五条要求,你是不是真的每一条都是符合的呢?如果五条中有四条是绝对胜任的,那还有一条是不是硬条件呢?(比如很多岗位必备持有上岗证才能上岗,那如果没有的话,哪怕就只有一条不符合,也是浪费时间不会录取的)如果低于四条,那用人单位在有充分选择余地的情况下,是不会考虑你的。
3、你的简历是不是千篇一律的呢?绝大多数的求职者的简历根本就是一个版本走天下,应聘A岗位是这个简历,应聘另外的B岗位也是这个简历,从来没有考虑过要根据对方单位的的具体情况以及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为其“量身定制”一份有针对性的简历,只有简历中有针对性地根据每条招聘要求突出自身的优势或是胜任的具体条件,才有可能在面试中让考官感受到你的诚意和用心。
4、其实就是面试时与考官交流的技巧问题了,包括了基本的职场礼仪、个人的言行举止等,这里就不再多说了。
但最重要的要提醒大家,回答问题(包括自我介绍)一定要围绕着对方单位的情况(你对招聘企业的了解)、“我觉得自己凭什么可以胜任你这个岗位,我的胜任条件有哪些?……”、自己对招聘单位企业文化和发展方向的认同、自己如果能够从事该工作,有哪些想法和打算等等,最最重要的是不要给对方一种很计较工资待遇的感觉,要让对方感受到你有一种“与公司共同发展”的意识,把自己的命运与公司的命运紧密相连,同坐一条船,有着一颗心。
职业资格工作计划方案

一、前言为提高我国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促进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前我国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计划方案。
二、工作目标1. 提高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
2. 加强职业资格认证管理,规范职业资格认证机构、培训机构和考生的行为。
3. 推动职业资格认证工作与产业需求相结合,提高职业资格认证的社会认可度。
三、工作措施1. 完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1)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梳理现有职业资格,优化职业资格设置。
(2)结合产业发展趋势,适时调整和新增职业资格。
2. 优化考试管理(1)统一考试大纲、命题和评分标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2)加强考试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3)推进考试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等环节的线上服务,提高考生体验。
3. 规范培训机构管理(1)加强培训机构资质审核,提高培训机构整体水平。
(2)规范培训机构招生宣传,杜绝虚假宣传和误导考生行为。
(3)加强对培训机构教学质量、师资力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4. 加强考生服务(1)提供线上线下咨询服务,为考生解答疑问。
(2)建立考生信息查询平台,方便考生了解考试动态和成绩查询。
(3)积极开展考生心理辅导和就业指导,帮助考生顺利就业。
5. 强化监督检查(1)建立健全职业资格认证监督检查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3)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提高警示作用。
四、工作步骤1. 第一阶段(2024年1月-2月):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
2. 第二阶段(2024年3月-5月):完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优化考试管理。
3. 第三阶段(2024年6月-8月):规范培训机构管理,加强考生服务。
4. 第四阶段(2024年9月-11月):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五、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会计人员获得目标职业的资格和准备

会计人员获得目标职业的资格和准备一、引言会计人员是企业管理的重要一环,负责处理财务数据,编制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对企业的经营状况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持。
为了胜任这一岗位,会计人员需要获得相应的专业资格和良好的职业准备。
二、获得目标职业资格的必要性1.提高职业竞争力获得目标职业资格可以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竞争力,有利于在就业市场中脱颖而出。
具备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更容易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获得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
2.提升专业水平目标职业资格的获得需要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试。
通过这些过程,会计人员可以全面系统地掌握会计理论和实务知识,提升专业水平,增强业务能力。
3.保障职业发展获得目标职业资格可以为会计人员的职业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旦获得专业资格,会计人员可以在职称晋升、薪酬待遇、职业稳定等方面得到更好的保障。
三、获得目标职业资格的途径和条件1.学历要求大部分会计专业的学员在获得本科学位后,都需要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这是会计行业的入门资格。
2.职业培训在获得学历资格后,会计人员需要接受职业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3.考试要求获得目标职业资格需要通过相应的考试。
注册会计师需要通过国家注册会计师考试,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职业道德。
四、职业准备的重要性1.实践经验会计是一个需要不断积累实践经验的职业。
在学习的会计人员需要利用实习机会,积累相关工作经验,为日后的职业发展做好准备。
2.综合技能除了专业知识外,会计人员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分析决策能力,这些综合技能对于成为一名优秀的会计人员至关重要。
3.职业规划会计人员需要制定个人职业规划,明确自己的职业目标和发展方向,为实现目标做好职业准备,包括继续学习、提升专业能力等。
五、职业准备的途径和方法1.学习提升通过参加会计师事务所的实习、参加财务类证书考试等方式,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职业水平。
2.参加培训会计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各类与会计相关的培训班或课程,提高专业水平,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知识。
持证上岗实施方案模板

持证上岗实施方案模板一、背景。
当前,我国各行各业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技能要求越来越高,持证上岗已成为一种趋势。
持证上岗是指在特定职业领域内,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够在该领域内从事相应的工作。
持证上岗旨在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保障职业从业人员的权益,提升行业整体素质。
二、实施目标。
1. 推动从业人员积极参与职业资格证书考核,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2. 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提升行业整体素质;3. 保障职业从业人员的权益,提升职业发展空间。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持证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行业特点和政策要求,制定持证上岗实施方案,明确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包括职业资格证书的种类、考核内容、考核标准等。
2. 宣传政策法规。
通过多种途径,向从业人员宣传持证上岗的政策法规和重要意义,引导从业人员树立持证上岗的意识,提高参与持证上岗的积极性。
3. 组织培训。
组织相关培训课程,帮助从业人员系统学习职业技能和知识,提升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为持证上岗做好准备。
4. 推动考核认证。
积极引导从业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证书考核,推动从业人员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确保持证上岗的合格率。
5. 落实持证上岗。
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落实持证上岗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确保持证上岗人员的权益和地位。
四、实施保障。
1. 政策支持。
相关部门应出台支持持证上岗的政策措施,为持证上岗提供政策保障和便利条件。
2. 完善考核体系。
建立健全的职业资格证书考核体系,确保考核内容和标准的科学合理,提高持证上岗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3. 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对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的相关规定,保障持证上岗的质量和水平。
五、总结。
持证上岗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是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保障从业人员权益,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各行各业应根据自身特点,积极推动持证上岗工作的落实,为行业的健康发展和人才队伍的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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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装卸机械操作 关于通用 工 工程机械 操作人员 起重工 电梯安装维修工、 关于建筑 制冷空调系统安装 安装施工 维修工、锅炉设备 人员 安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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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 厅发〔2011〕26号) 交通运输、铁路 《关于印发客车检车员等10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 行业技能鉴定机 准入类 〔2005〕11号)、《关于印发第十九批矿山救护工等22个国家职 构 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6号) 消防行业技能鉴 《关于印发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 定机构 2011〕18号) 林业行业技能鉴 《关于印发第十二批房地产策划师等5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准入类 定机构 (劳社厅发〔2006〕1号) 紧急救援行业技 《关于印发紧急救助员等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 能鉴定机构 厅发〔2012〕54号) 冶金行业技能鉴 《关于印发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 定机构 厅发〔2009〕66号) 人社部门技能鉴 定机构会同有关 《关于印发防腐蚀工等2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 水平 行业协会 2001〕3号) 评价类 《关于印发防腐蚀工等2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 电力行业技能鉴 2001〕3号)、《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 定机构 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33号) 机械行业技能鉴 《关于印发平版制版工等2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 定机构 厅发〔2010〕39号) 交通运输行业技 《关于印发列车值班员等65个国家职业(工种)标准的通知》 能鉴定机构、人 社部门技能鉴定 水平 (劳社厅发〔2007〕14号) 机构会同有关行 评价类 人社部门技能鉴 《关于印发第五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 定机构会同有关 号) 行业协会 《关于印发组合机床操作工等2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 人社部门技能鉴 水平 厅发〔2000〕14号)、《关于印发防腐蚀工等22个国家职业标准 定机构会同有关 评价类 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3号)、《关于印发第八批林木种 行业协会 苗工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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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装 人社部门技能鉴 水平 工具制造 模具工、工具钳工 定机构会同有关 评价类 加工人员 行业协会 关于机械 人社部门技能鉴 铸造工、锻造工、 水平 热加工人 定机构会同有关 金属热处理工 评价类 员 行业协会 车工、铣工、磨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 、镗工、多工序数 定机构会同有关 控机床操作调整工 关于机械 行业协会 、冲压工 冷加工人 员 机械行业技能鉴 定机构、人社部 电切削工 门技能鉴定机构 会同有关行业协 关于硬质 硬质合金成型工、 有色金属行业技 合金生产 硬质合金烧结工、 能鉴定机构 人员 硬质合金精加工工 轧制原料工、金属 冶金、有色金属 关于金属 轧制工、金属材热 行业技能鉴定机 构 轧制人员 处理工、金属材精 金属挤压工、铸轧 有色金属行业技 工 能鉴定机构 关于轻有 氧化铝制取工、铝 有色金属行业技 色金属冶 电解工 能鉴定机构 炼人员 关于重有 重冶火法冶炼工、 有色金属行业技 色金属冶 重冶湿法冶炼工、 能鉴定机构 炼人员 电解精炼工 关于炼钢 炼钢原料工、炼钢 冶金行业技能鉴 人员 工 定机构 关于炼铁 高炉原料工、高炉 冶金行业技能鉴 人员 炼铁工、高炉运转 定机构
筑路工、桥隧工 关于土木 工程建筑 施工人员
交通运输行业技 能鉴定机构
《关于印发客车检车员等10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 〔2005〕11号)、《关于印发汽车运输调度员等8个国家职业标 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7〕27号) 《关于印发手工木工等8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 水平 发〔2011〕129号) 评价类 《关于印发汽车运输调度员等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 厅发〔2007〕27号) 《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劳社厅发〔2006〕33号) 水平 《关于印发手工木工等8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 评价类 发〔2011〕129号) 《关于印发养老护理员等四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 水平 厅发〔2011〕104号) 评价类 《关于印发紧急救助员等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 厅发〔2012〕54号) 《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 社厅发〔2005〕1号) 水平 《关于印发紧急救助员等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 评价类 厅发〔2012〕54号) 《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 社厅发〔2005〕1号) 《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劳社厅发〔2006〕33号) 《关于印发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 水平 厅发〔2009〕66号) 评价类 《关于印发皮革护理员等5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 厅发〔2010〕96号) 《关于印发组合机床操作工等2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 厅发〔2000〕14号)
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共计93项。其中准入类8项,水平评价类85项)
序 号 1 职业资格名称 消防设施操作员 实施部门 资格 设定依据 (单位) 类别 消防行业技能鉴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定机构 人社部门技能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定机构 环境保护部(民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0号) 准入类 用核安全设备焊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 工、焊接操作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 工) 务院令第412号) 农业行业技能鉴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定机构 体育行业技能鉴 《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38号修 定机构 改) 备注
17 18 19
关于仪器 仪表装配 关于电子 设备装配 调试人员 关于计算 机制造人 关于电子 器件制造 人员
20
21
22
23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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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27
关于电子 元件制造 关于电线 机械行业技能鉴 水平 《关于印发防腐蚀工等2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 电缆、光 电线电缆制造工 定机构 评价类 2001〕3号) 纤光缆及 电工器材 关于输配 变压器互感器制造 《关于印发第三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2〕1 机械行业技能鉴 水平 电及控制 工、高低压电器及 号)、《关于印发第九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 定机构 评价类 设备制造 成套设备装配工 2004〕7号) 关于汽车 机械行业技能鉴 水平 《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 汽车装调工 整车制造 定机构 评价类 社厅发〔2005〕1号) 关于医疗 器械制品 矫形器装配工、假 民政行业技能鉴 水平 《关于印发假肢师等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 肢装配工 定机构 评价类 2006〕8号) 和康复辅 具生产人 关于金属 人社部门技能鉴 水平 《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加工机械 机床装调维修工 定机构会同有关 评价类 (劳社厅发〔2006〕33号) 制造人员 行业协会 关于通用 人社部门技能鉴 水平 《关于印发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 装配钳工 基础件装 定机构会同有关 评价类 厅发〔2009〕66号) 配制造人 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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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技能鉴 定机构会同有关 行业协会 水工建构筑物维护 交通运输、电力 检修工 行业技能鉴定机 电力电缆安装运维 电力行业技能鉴 工 定机构 关于房屋 砌筑工、混凝土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 建筑施工 、钢筋工 定机构会同有关 架子工 人员 行业协会 关于水生 海洋、化工、电 水生产处理工 产、输排 力行业技能鉴定 化工行业技能鉴 和水处理 工业废水处理工 定机构 人员 化工行业技能鉴 工业气体生产工 关于气体 定机构 生产、处 化工、电力行业 工业废气治理工 理和输送 技能鉴定机构 人员 化工、煤炭行业 压缩机操作工 技能鉴定机构 锅炉运行值班员、 发电集控值班员、 变配电运行值班员 电力行业技能鉴 、继电保护员 关于电力 定机构 、热力生 燃气轮机值班员 产和供应 余热余压利用系统 人员 操作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 锅炉操作工 定机构会同有关 行业协会 防水工
6
关于道路 运输服务 人员 关于轨道 交通运输 服务人员 关于消防 和应急救 援人员
交通运输行业技 准入类 能鉴定机构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轨道列车司机 消防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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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消防员 应急救援员 设备点检员 机修钳工 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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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械 设备修理 人员
仪器仪表维修工 锅炉设备检修工、 变电设备检修工 工程机械维修工
2
焊工
3
家畜繁殖员 服务人 员
5
关于航空 运输服务 人员 关于道路 运输服务 人员
6
除游泳、 滑雪、潜 水、攀岩 《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38号修 等高危险 准入类 社会体育指导员 体育行业技能鉴 改) 性体育项 (游泳、滑雪、潜 定机构 《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国家体育总局公告第16 目外的社 水、攀岩) 号) 会体育指 导员,为 水平评价 类 《关于印发民航乘务员等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 民航乘务员、机场 民航行业技能鉴 准入类 〔2006〕27号)、《关于印发第十九批矿山救护工等22个国家职 运行指挥员 定机构 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6号) 道路客运汽车驾驶 《关于印发第三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2〕1 员、道路货运汽车 交通运输行业技 号) 准入类 驾驶员 能鉴定机构
《关于印发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 厅发〔2009〕6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锁 具修理工等5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 《关于印发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 厅发〔200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