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贴财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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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析政府补贴收入的账务处理

案例解析政府补贴收入的账务处理

政府补贴收人作为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收人来源之一,由于补贴收入形式比较多,实务中不少财税人员对什么样政 府补贴收人应由政府补助准则规范,什么类型的政府补贴收 入不应由政府补助准则规范区分不清楚,由此带来不必要的 涉税风险。

下面就不同类型政府补贴收人的账务处理及需 要注意的涉税事项进行具体分析如下。

_、《企业会计准则第16 ^—政府补助》规范的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范了政府补助的 确认、计量、列示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 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分为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根据财会2017 年15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以下简称财会[2017]15号)的规定,政府补助具有下 列特征:一是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二是无偿性。

如财政拨 款、税费返还、财政贴息等属于典型的政府补助。

二、 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根据财会[2017] 15号的规定,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 整。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 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如财政拨款购 买设固定资产是典型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 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 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一是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 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 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人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二是用 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在计人当 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 用。

小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贴财税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贴财税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贴财税处理如果你的企业施行小企业会计准侧,那么现在对于政府补贴在财税方面有了新的处理方法。

一、会计处理政府补助,指小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含政府作为小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规定设置“递延收益”科目,用于核算政府补助的取得和使用。

“递延收益”科目就是专为核算不能一次而应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而设置的。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直接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与资产相关或与以后期间收益相关的,先记入“递延收益”科目,然后分期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管属应税收入或者不征税收入,下同),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

2.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递延收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3.对于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处置(出售或报废),资产处置分录与一般资产处置分录相同,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应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即按处置前递延收益账面余额,借记“递延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企业根据国家规定将取得后5年(60个月)内未用或未用完的政府补助的剩余部分,由原按不征税收入处理改按应税收入处理时,账务上不作变动。

以上规定说明:(1)所谓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政府拨款,或者企业用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如土地)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

(2)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其起点是相关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或摊销时,但分配的递延收益金额未必与资产折旧、摊销相等,递延收益分配的终点是使用年限结束或资产被处置时(孰早)。

(3)每月应分配政府补助金额=用于购置或补贴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政府补助金额÷(相应资产的折旧或摊销年限×12)。

(4)收到政府补助,有时也可能是收到非货币性资产,应借科目则应为固定资产等科目。

小微企业稳岗补贴会计处理措施

小微企业稳岗补贴会计处理措施

小微企业稳岗补贴会计处理措施小微企业稳岗补贴是指国家对小微企业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时,为稳定就业、促进经济发展而提供的一种政策支持措施。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小微企业可以申请获得一定的补贴金额,用于支付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对于会计处理而言,小微企业稳岗补贴的核算和处理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将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介绍小微企业稳岗补贴的会计处理措施。

对于小微企业稳岗补贴的会计处理,应该将其列为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

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是一种反映企业资金实际占用情况的科目,用于登记企业收到的与经营活动无关但可以获得收入的款项。

小微企业稳岗补贴属于政府给予的一种资金补贴,因此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核算方法进行处理。

小微企业稳岗补贴在会计处理上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进行核算。

企业在申请小微企业稳岗补贴时,通常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和证明,例如员工工资明细、社保缴纳凭证等。

根据这些材料,企业可以计算出实际可以获得的稳岗补贴金额。

在会计处理时,应当按照实际获得的补贴金额进行登记和核算。

第三,会计处理小微企业稳岗补贴时需要注意及时进行核销。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小微企业稳岗补贴通常是按月或按季度发放的,企业在获得补贴后应及时进行核销。

核销的方式可以是直接冲减其他应收款科目的余额,也可以是将其转入其他收入科目。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应当保证核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四,在会计处理小微企业稳岗补贴时,应当遵守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企业在核算小微企业稳岗补贴时,应当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并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工作。

此外,还应当关注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会计处理方法。

第五,会计处理小微企业稳岗补贴的过程中,应当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企业应当对相关材料和证明进行核实和审查,确保所获得的稳岗补贴金额准确无误。

同时,在会计处理过程中,应当保留相关的凭证和文件,以备日后审计和检查之用。

关于政府补助项目的会计处理(四)精选全文完整版

关于政府补助项目的会计处理(四)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关于政府补助项目的会计处理(四)关于政府补助项目的会计处理(四)五、政府补助的所得税处理鉴于实务中遇到的几种政府补助的情况及税法的相关政策,需要做一下梳理分析。

一点思路:见到该类情况处理账务时,可分三步走,先分析政府补助的确认、再分析相关费用支出的核算,最后研究所得税的处理,会计准则和税法要求不要互相混淆。

(一)政府补助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的形式主要有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和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

企业不论通过何种形式取得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准则规定,在会计处理上应当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根据以上准则分析,我们就先把“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排除在外,那么“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一般包括什么情况呢?本人认为:除了国家作为股东出资外,就是按照文件规定明确要求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根据“指南”相关解释:政府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

也就是说,有时候国家不一定是所有者身份,或者解释为放弃了所有者身份。

该拨款文件除了企业收到的具体文件,有时候还要搜集国家部委颁布的一些法规,以确认是否计入“资本公积”。

如果有明确规定的,视同资本性投入,财务上参照“专项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4]185号)“第十八条企业收到的无偿资助项目专项资金,计入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共享。

收到的项目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冲减财务费用。

”《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371号)“第二十条企业收到财政奖励资金后,在财务上作资本公积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暂行期限到2010年12月31日。

”《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国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项目投资补助金计入企业资本公积金,贴息资金冲减企业财务费用。

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会计税务处理及其对研发加计扣除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会计税务处理及其对研发加计扣除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会计税务处理及其对研发加计扣除的影响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西安710075自然资源部退化及未利用土地整治工程重点实验室,陕西西安710075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西安710075摘要:政府补助对企业的纳税情况有一定的影响,不同的处理方法会导致企业在纳税时产生不同的结果。

根据总额法处理,政府补助不纳入应税收入范围,可以减少企业的纳税负担。

而根据净额法处理,政府补助需要扣除相关的税费,会增加企业的纳税负担。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的处理方法,以最大程度地降低纳税负担,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政府补助对企业来说既是一种支持和鼓励,也是一种负担和责任。

企业需要在享受政府补助的同时,合规纳税,履行相应的义务,为社会和国家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政府也应当加强对企业纳税行为的监管和指导,确保企业纳税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政府补助;会计税务;处理研发;加计扣除;影响引言政府补助会计税务处理对研发加计扣除产生一定的影响。

企业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记录和报告政府补助,并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计算和处理。

只有做好政府补助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工作,企业才能更好地享受研发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

一、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会计税务处理(一)政府补助概述政府补助是指政府为了促进企业或个人发展,提供给其一定的资金或其他资源的援助。

政府补助可以分为直接补助和间接补助两种形式。

直接补助是指政府直接向受助对象提供资金或其他资源,间接补助则是指政府通过减免税费、提供优惠贷款等方式来支持受助对象。

(二)会计税务处理根据新会计准则,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具体来说,政府补助分为两类:与特定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入或费用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与特定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该补助与该资产的购置、建造或改造直接相关,应当在确认该资产的成本时予以抵扣。

政府补助的财税核算【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政府补助的财税核算【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
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 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 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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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的财税核算【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新会计准则取消了“补贴收入”科目,原来记入“补贴收入”的政府补 助都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 补助》中规范。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 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的特征 之一是无偿性,另一特性是直接取得资产,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 支持不属于政府补助,比如政府之间的债务豁免,除税收返还外的税收 优惠,如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增值税 出口退税也不属于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形式 政府补助的形式主要有 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和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 (1)财政 拨款是政府为了支持企业而无偿拨付的款项,这类拨款通常具有严格的 政策条件,只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才能申请拨款,并在拨款时就规定 了资金的具体用途。比如,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鼓励 企业安置职工就业的奖励款等就属于财政拨款。 (2)财政贴息是指政府 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的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 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贴息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财政 将资金直接支付给受益企业;二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贷款银行, 由贷款银行以低于市场利率的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 (3)税收返还 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06]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06]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正文:----------------------------------------------------------------------------------------------------------------------------------------------------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06]3号2006年2月1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第三条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债务豁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

(二)所得税减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五条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第六条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第七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八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6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16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1)20×7年1月1日,甲企业确认应收的财政补贴款 借:其他应收款 3 900 000 贷:递延收益 3 900 000
(2)月末,将补偿保管费的补贴计入当期收益 借:递延收益 l 30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1 300 000 (2)20×7年3月30日,甲企业实际收到财政补贴款 借:银行存款 3 900 000 贷:其他应收款 3 900 000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示例
• 某企业接受一项政府补助100万元,用于补 偿治理工业废水。企业在20×8年10月份收 到款项,但废水处理项目自20×9年起才营 运,项目使用寿命10年。 20×8年10月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1 000 000 贷:递延收益 1 000 000 20×9年项目开始运营后的十年,每年都: 借:递延收入 10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 000
或者所补偿费用的扣减。 政府补助准则要求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
(一)政府补助的确认
➢会计确认: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 条件;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税收确认:一般来说,应在实际收到政府 补助时再计入收入总额,即应按收付实现 制确认收入的实现,因为企业实际收到款 项时才具有纳税能力。在企业能够收到政 府补助,但尚未收到政府补助时,在税收 上还不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2、财政贴息:税务上应区分财政贴息的不同 方式进行处理: 第一,对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 企业的,财政贴息收入作收入总额处理, 利息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第二,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 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 贷款,受益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 和确认利息费用。 所以,对企业取得的财政贴息收入会计与税 收规定是一致的。由此形成永久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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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贴财税处理
如果你的企业施行小企业会计准侧,那么现在对于政府补贴在财税方面有了新的处理方法。

一、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指小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含政府作为小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规定设置“递延收益”科目,用于核算政府补助的取得和使用。

“递延收益”科目就是专为核算不能一次而应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而设置的。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直接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与资产相关或与以后期间收益相关的,先记入“递延收益”科目,然后分期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论属应税收入或者不征税收入,下同),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

2.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递延收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3.对于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处置(出售或报废),资产处置分录与一般资产处置分录相同,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应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即按处置前递延收益账面余额,借记“递延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企业根据国家规定将取得后5年(60个月)内未用或未用完的政府补助的剩余部分,由原按不征税收入处理改按应税收入处理时,账务上不作变动。

以上规定说明:
(1)所谓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政府拨款,或者企业用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如土地)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

(2)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其起点是相关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或摊销时,但分配的递延收益金额未必与资产折旧、摊销相等,递延收益分配的终点是使用年限结束或资产被处置时(孰早)。

(3)每月应分配政府补助金额=用于购置或补贴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政府补助金额÷(相应资产的折旧或摊销年限×12)。

(4)收到政府补助,有时也可能是收到非货币性资产,应借科目则应为固定资产等科目。

入账时,如果有规范票据,则按票据反映的价值入账;无票据的,则应参照市场价格入账,入账后账务处理应与接受现金拨款相同。

例1,A企业2013年1月5日收到当地政府拨付63万元财政拨款,要求用于购买科研设备1台。

2013年1月31日,A企业购入科研设备(假设不需要安装),实际成本63万元。

假定该设备使用寿命为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不考虑残值。

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1)1月5日收到财政拨款
借:银行存款630000
贷:递延收益630000
(2)1月31日购买设备
借:固定资产630000
贷:银行存款630000
(3)2月计提折旧
借:研发支出5250
贷:累计折旧5250
(4)2月分摊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5250
贷:营业外收入5250
(5)月末结转研发费用
借:管理费用5250
贷:研发支出5250
2013年3月~12月计提折旧、分摊递延收益、结转研发费用会计分录同上。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小企业收到用于补偿本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在发生相关费用或亏损的未来期间,应当按照应补偿的金额,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用于补偿本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在收到补助时,不记入递延收益,直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以上规定说明:
(1)所谓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与国家主管机关通过合同形式,接受
国家特定委托项目,如鼓励企业从事特殊工艺的研究开发,国家按相关合同对这些项目拨付资金,包括拨付资金用于成本费用,或用于相关借款的贴息支持。

(2)对于应取得的政府补助按合同规定应在下一个会计期间(下月)或者在季末、年终拨付的,但企业按要求应在当期入账,或虽然合同规定应在当期(当月)拨付,但拨款部门因故未能在本期拨付的,小企业应设置“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明细科目,期后补助款项到位时,再予以冲回,以保证应收金额记入当期损益。

例2,B企业于2013年1月收到政府拨付的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扶持企业3年内的生产经营发展,补偿各项费用支出。

假若B企业在2013年~2015年发生的费用支出分别为300万元、400万元和500万元。

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1)2013年收到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借:银行存款10000000
贷:递延收益10000000.
(2)2013年按发生的费用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同时,
借:递延收益3000000
贷:营业外收入3000000.
(3)2014年按发生的费用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同时,
借:递延收益4000000
贷:营业外收入4000000.
(4)2015年因发生费用支出大于递延收益余额,故按递延收益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借:递延收益3000000
贷:营业外收入3000000
二、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财政拨款为不征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对有关所得税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因此,A企业取得当地政府财政拨款和B企业收到政府拨付的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只要符合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应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已在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折旧、摊销额,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例1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2013年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5250×11=57750(元)。

由于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如果例2中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应分别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400万元和300万元。

政府补贴的财税处理方法,相比你已经知晓了。

一定要多关注最新的财税方面的说明文件,避免财税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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