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与伤残等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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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由于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管理等原因造成的患者伤害事件。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对医疗事故造成的伤残程度进行评定和分类的标准,旨在为受害患者提供公正、科学、合理的评定结果,保障其合法权益。

一、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评定的基本原则。

1. 公正性原则,评定结果应公正、客观、公开,不受任何非法干扰和影响。

2. 科学性原则,评定应基于科学的医学知识和技术标准,确保评定结果准确、可靠。

3. 合理性原则,评定应遵循合理的程序和标准,保障受害患者的合法权益。

4. 保护性原则,评定应以受害患者的利益为核心,保护其合法权益。

二、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评定的主要内容。

1. 伤残等级的划分,根据受害患者的伤残程度,将其分为轻伤、中伤、重伤和特重伤四个等级。

2. 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受害患者的伤情、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科学、客观的评定。

3. 伤残评定的程序,评定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标准,包括受理申请、调查取证、专家评定和结果确认等环节。

4. 伤残评定的结果公告,评定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保障评定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三、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评定的实施机构和程序。

1. 实施机构,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评定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或专业评定机构进行。

2. 评定程序,评定程序包括受理申请、调查取证、专家评定和结果确认等环节,确保评定结果的科学、客观和公正。

3. 评定标准,评定标准应当基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专业知识,确保评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评定的监督和保障措施。

1. 监督机制,建立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评定的监督机制,包括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政府监管等多种形式。

2. 法律保障,依法保障受害患者的合法权益,对评定结果不满意的受害患者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3. 信息公开,评定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保障评定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医疗技术事故与伤残等级对应标准

医疗技术事故与伤残等级对应标准

医疗技术事故与伤残等级对应标准医疗技术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因技术操作不当、使用不合理药品、设备故障等原因引起的医疗事故。

医疗技术事故严重程度不一,常常因伤残等级的不同而导致不同的处理方式和赔偿标准。

以下是关于医疗技术事故与伤残等级对应标准的具体内容。

第一步:伤残等级的分类根据《医疗纠纷处理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伤残等级被分为十个等级,分别是七级伤、六级伤、五级伤、四级伤、三级伤、二级伤、一级伤、轻伤、微伤和无伤。

其中,一级伤及以上伤残等级需要评定医疗费用赔偿。

第二步:医疗技术事故的判定标准医疗技术事故的判定标准分为二个层次,一是常规诊疗的规范性和安全性;二是对各种治疗手段的技术操作规范性和安全性。

其中,对于技术操作规范性和安全性的判定,一般情况下,采取医学界公认的操作规范和方法以及治疗手段和器械的使用标准为依据。

第三步:伤残等级与事故类型的对应关系伤残等级和事故类型是医疗技术事故处理中的两个重要参数,有着一定的对应关系。

具体情况如下:1、七级伤:指出现病程较长或治疗过程中需要较长病假的情况。

常见的七级伤类型有肝损伤、肺损伤等。

2、六级伤:指出现肢体残缺、听、说、视等严重损害的情况。

常见的六级伤类型有感觉障碍、精神损伤等。

3、五级伤:指出现智力障碍、肺移植等严重损伤的情况。

常见的五级伤类型有器官移植、胚胎移植等。

4、四级伤:指出现器官损伤、大出血等严重损伤的情况。

常见的四级伤类型有脊柱骨折、肩胛骨骨折、心肌梗死等。

5、三级伤:指出现死亡、精神障碍、无望儿童等严重损伤的情况。

常见的三级伤类型有重度外伤、重症肺炎等。

6、二级伤:指出现术后感染、血压失控等一般损伤的情况。

常见的二级伤类型有中度外伤、轻度手术后出血等。

7、一级伤:指出现轻微伤害、轻微感染等情况。

常见的一级伤类型有轻微体表划伤、轻度腰疼等。

8、轻伤:指只有短暂疼痛、皮肤擦伤等轻微损伤的情况。

9、微伤:指伤残程度微小、不构成医疗技术事故损害的情况。

医疗事故的鉴定及标准

医疗事故的鉴定及标准

One's real value first lies in to what degree and what sense he set himself.(页眉可删)医疗事故的鉴定及标准我国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一、医疗事故分级的法律依据我国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已于年9月1日起施行《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该规定具体规定了各种情况下的损害后果造成的医疗事故等级。

由于是对各种各样的医疗损害后果的具体规定,因此,涉及医疗各个专业,技术性比较强,我们在本书的后部分加以列举,在此不再赘述。

二、医疗事故分级标准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出台的医疗事故标准,例举的情形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

并且该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也就是说,如果由于患者及其家属是由于“工伤事故”来医疗机构求诊、治疗,并且发生“医疗纠纷造成伤残的”其伤残标准可以作为日后,与所在单位要求“工伤待遇”的依据和标准。

如何判断医疗事故分级标准(2017最新)

如何判断医疗事故分级标准(2017最新)

遇到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如何判断医疗事故分级标准(2017最新)为了科学划分医疗事故等级,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争议,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制定本标准。

专家鉴定组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在判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是否为医疗事故或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时,应当按照本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实际情况具体判定医疗事故的等级。

本标准例举的情形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

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一、一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植物人状态;2、极重度智能障碍;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二、二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一)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双眼球摘除或双眼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2、小肠缺失90%以上,功能完全丧失;3、双侧有功能肾脏缺失或孤立有功能肾缺失,用透析替代治疗;4、四肢肌力Ⅱ级(二级)以下(含Ⅱ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5、上肢一侧腕上缺失或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伴下肢双膝以上缺失。

(二)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重度智能障碍;2、单眼球摘除或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p100波潜时延长>160ms(毫秒),矫正视力<0.02,视野半径<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与童养媳发生性关系致其怀孕是否已构/w/mf/528867.html∙遗嘱的分类_多份遗嘱相抵触时怎么办/w/mf/528865.html∙民事义务的特点及其分类/w/mf/528862.html∙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总的原则/w/mf/528860.html∙共同死亡的继承原则_如何进行继承/w/mf/528859.html∙离婚常识:登记离婚要符合哪些条件/w/mf/528856.html∙财政部关于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财政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w/mf/528855.html∙遗赠扶养协议违约的形式_违约有什么后果/w/mf/528853.html∙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标公告发布工作 /w/mf/528851.html∙浅谈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的适用/w/mf/528849.html∙涉外继承的处理_涉外继承有哪些程序/w/mf/528847.html∙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 /w/mf/528845.html ∙怎么进行房屋产权过户_房屋继承的变更手续如何/w/mf/528842.html∙商场禁带饮料遭疑律师称不符合民法公平原则/w/mf/528840.html∙什么是公序良俗 /w/mf/528839.html∙遗嘱公证需要注意什么_公证遗嘱能否撤销/w/mf/528836.html∙莫旗法院审结一起子女抚养纠纷案同居纠纷/w/mf/528834.html∙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举办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从业人员业 /w/mf/528833.html ∙“小三”生子父亲拒付抚养费法院妥调息纠纷/w/mf/528831.html∙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_放弃继承权什么时候生效/w/mf/528829.html∙女子执意生下脑瘫儿引发抚养费官司/w/mf/528826.html∙医疗纠纷民事诉讼归责原则/w/mf/528824.html∙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人_私生子是法定继承人吗/w/mf/528823.html∙关于以价格招标方式发行2018年第十三期央行票据的公告/w/mf/528821.html∙房产继承如何办理过户_房产继承应注意哪些问题/w/mf/528819.html∙公平原则共同遵守 /w/mf/528816.html ∙法院调解的原则 /w/mf/528814.html∙职工打工期间死亡工伤死亡赔偿金可作为遗产继承吗/w/mf/528812.html∙合同附随义务概念的明晰/w/mf/528811.html∙加州什么时候无需再支付子女抚养费(childsupport)/w/mf/528808.html∙有哪些形式的遗嘱_不同形式的遗嘱区别是什么/w/mf/528807.html∙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第二审判决改变第一审判决认定的罪名后能否加重附加刑 /w/mf/528805.html∙财政部关于规范地方财政担保行为的通知/w/mf/528803.html∙如何交纳离婚诉讼费用/w/mf/528800.html∙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_哪些人有权继承遗产/w/mf/528799.html∙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如何给付/w/mf/528797.html∙房产继承的条件_房产继承的处理方式有什么/w/mf/528795.html∙五大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w/mf/528792.html∙子女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后还可增加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w/mf/528790.html∙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_有何限制/w/mf/528789.html∙释法巧调解赡养纠纷息/w/mf/528786.html∙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公布我省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受理机构的通知 /w/mf/528785.html∙什么情况下口头遗嘱有效_订立口头遗嘱的程序是什么/w/mf/528783.html∙法律事实与民事权利/w/mf/528781.html∙关于2018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三期)招投标的通知 /w/mf/528779.html∙哪些情形会失去继承权_没有继承人时遗产如何分割/w/mf/528776.html∙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原则/w/mf/528775.html∙因同居而产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的处理原则/w/mf/528772.html∙生母和养母的遗产都可以继承吗遗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w/mf/528770.html∙法官悉心调解古稀老人终获赡养/w/mf/528768.html∙法律对法定继承是如何规定的_特殊法定继承有哪些/w/mf/528766.html∙民法学概述 /w/mf/528764.html∙法定继承人有哪些_非婚生子女是法定继承人吗/w/mf/528762.html∙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w/mf/528761.html∙儿子起诉抚养费庭前调解化坚冰/w/mf/528758.html∙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_能随时撤销协议吗/w/mf/528756.html∙大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财政局关于工商管办脱钩市场拍卖办法的通知 /w/mf/528754.html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同居关系析产纠纷/w/mf/528752.html∙小三有继承权吗_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吗/w/mf/528750.html∙附随义务如何解释 /w/mf/528748.html ∙可以继承的财产有哪些_不能继承的财产有哪些/w/mf/528746.html∙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通知 /w/mf/528744.html∙池园司法所与与法庭成功化解抚养纠纷同居纠纷/w/mf/528742.html∙男向女索青春损失费法院判决有违“公序良俗”原则/w/mf/528740.html∙订立遗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_订立遗嘱应注意哪些问题/w/mf/528738.html∙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指定执行/w/mf/528736.html∙我国民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w/mf/528734.html∙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_可随时撤销协议吗/w/mf/528732.html∙离婚后抚养费的范围/w/mf/528731.html∙八个子女不养老八旬老人讨公道/w/mf/528728.html∙放弃继承权何时可以提出_放弃继承权后可要求恢复吗/w/mf/528727.html∙离婚孩子抚养费的具体规定/w/mf/528725.html∙七旬老母诉讨赡养费法官即时登门妥调结/w/mf/528722.html∙股票能不能继承_如何办理股票继承手续/w/mf/528720.html∙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福建天友拍卖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的批复 /w/mf/528718.html∙过错推定原则 /w/mf/528716.html∙虐待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么_怎样认定虐待继承人情节严重/w/mf/528714.html∙解读民法自愿原则 /w/mf/528712.html ∙合伙人应承担什么义务/w/mf/528710.html∙什么是继承诉讼时效_提起继承诉讼的期限/w/mf/528709.html∙轮养老人无人养巡回审判解民愁/w/mf/528706.html∙申请宣告公民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案释义及相关规定/w/mf/528704.html∙怎样认定口头遗嘱的效力_公证遗嘱什么情况下丧失效力/w/mf/528702.html∙养父执意断情养子含泪给钱/w/mf/528700.html∙女子起诉服刑男友支付子女抚养费法官成功调解家庭财/w/mf/528698.html∙胎儿有继承权吗_是否有权处置胎儿份额/w/mf/528696.html∙青岛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w/mf/528695.html∙设立遗嘱信托的注意事项_遗嘱信托处理程序/w/mf/528693.html∙哪些人是老年人的赡养人/w/mf/528690.html∙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离婚诉讼中子女归谁抚养问题如何/w/mf/528688.html∙代位继承人有哪些_法律如何规定代位继承的条件/w/mf/528687.html∙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如何计算/w/mf/528684.html∙子女抚养费增加如何确定数额/w/mf/528683.html∙怎么处理法定继承遗产纠纷_怎么处理遗赠继承纠纷/w/mf/528681.html∙意思自治原则在遗产继承中的体现/w/mf/528678.html∙女子未婚生女向男友讨要20万抚养费孩子抚养费标准/w/mf/528676.html∙分割遗产应遵循的原则_继承遗产要注意哪些问题/w/mf/528674.html∙民法主要解决哪些问题/w/mf/528672.html∙罗山法院巡回法庭成功调解一起16年赡养纠纷/w/mf/528671.html∙受遗赠权和遗嘱继承权_两者区别是什么/w/mf/528669.html。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医疗事故的等级一共有四级,每一级都会有不同的情形和标准。

不同的等级赔偿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那么,医疗事故伤残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伤残的赔偿标准怎么计算?下面由小编为您解答。

2002年2月20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2年9月1日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医疗机构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把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并对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提供了参考标准。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标准》将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至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的伤残等级为一至十级:(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赔偿指数90%;(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三级伤残,赔偿指数80%;(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伤残,赔偿指数70%;(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赔偿指数60%;(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数50%;(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七级伤残,赔偿指数40%;(8)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9)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赔偿指数20%;(1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

综上,医疗事故的等级有四个不同的等级,每一等级都会有不一样的严重程度。

在实践中,确定医疗事故的等级是进行赔偿的前提条件。

如果你遇到医疗事故的赔偿纠纷的话,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

▲:医疗事故索赔的步骤有哪些?医疗事故调解的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一、医疗事故的概念与分类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因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导致患者受到损害的事件。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分别是一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和四级医疗事故。

二、医疗事故伤残等级的划分医疗事故伤残等级是根据患者受损程度、治疗效果以及影响生活质量的程度来划分的。

我国《医疗事故伤残评定标准》将医疗事故伤残等级划分为十级,等级越高,伤残程度越严重。

三、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的程序与要求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当事人申请: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人可以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进行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

2.法院委托: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

3.鉴定机构受理:鉴定机构收到法院的委托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确认符合鉴定条件后受理鉴定。

4.鉴定过程:鉴定机构会对患者的伤残情况进行详细的检查、评估,并根据检查结果划分伤残等级。

5.出具鉴定结论:鉴定机构在完成鉴定后,会出具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结论。

四、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的具体操作在进行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时,鉴定机构会依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1.患者的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手术记录等。

2.患者的损伤程度:根据损伤的性质、范围、程度等因素进行评估。

3.治疗效果:评估治疗措施的合理性及疗效,如功能障碍、瘢痕等。

4.患者的生活质量:考虑患者在日常生活中所受影响,如自理能力、工作能力等。

五、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的意义与应用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是处理医疗事故赔偿的重要依据。

它有助于确定患者的伤残程度,为法院审理医疗事故赔偿案件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还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医务人员的培训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有助于提高医疗质量,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对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量化评估,为医疗事故的处理和赔偿提供了重要依据。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与伤残等级赔偿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与伤残等级赔偿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与伤残等级赔偿示例文章篇一:哎呀呀,说起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与伤残等级赔偿,这可真是个让人头疼又重要的事儿呢!我先跟您讲讲啥是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吧。

这就好像我们考试打分一样,从高到低,从严重到轻微,都有不同的级别。

比如说,要是医生把手术做错了,导致病人生命垂危,这肯定就是最严重的级别啦!而要是只是开错了一点药,病人没啥大问题,那可能就是比较轻微的级别。

您说,这是不是跟我们在学校犯错,老师给我们不同的处罚差不多呢?再来说说伤残等级赔偿。

这就好比我们弄坏了别人心爱的玩具,得赔人家一个新的一样。

如果因为医疗事故让病人残疾了,那医院就得按照伤残的程度来赔偿。

比如说,有人因为医疗事故失去了双腿,以后都没法正常走路了,那赔偿肯定得多得多呀!这可关系到病人以后的生活呢,对吧?我曾经听说过一个事儿,有个叔叔去医院看病,本来只是个小感冒,结果医生给用错了药,导致他的身体出现了大问题,最后都没法工作了。

这家人找医院要赔偿,可医院一开始还不想给。

您说气人不气人?这就像我们借了同学的橡皮不还,还理直气壮一样,太不像话啦!还有一个阿姨,在生孩子的时候,医生操作不当,让阿姨落下了病根。

这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呀?阿姨一家找医院要说法,医院却各种推脱。

难道医院不应该为自己的错误负责吗?我觉得呀,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一定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能有一点含糊。

伤残等级赔偿也得公平合理,要让病人和家属得到应有的补偿,这样才能让大家放心去看病呀!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示例文章篇二:哎呀,说起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和伤残等级赔偿,这可真是个让人头疼又重要的事儿呢!就像我们在学校考试有不同的分数等级一样,医疗事故也有分级标准。

你想想,如果医生在给病人治病的时候不小心出了差错,那可不是小事!比如说,医生开错了药,或者手术没做好,这都可能给病人带来很大的痛苦和麻烦。

一级医疗事故,那可严重啦!就好比一场大灾难,对病人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害,甚至可能导致死亡。

如何划分医疗事故等级,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如何划分医疗事故等级,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如何划分医疗事故等级,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医疗纠纷是如今很常见的一种纠纷,很多人不了解在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对于医疗事故等级的划分是怎么样的,对于医疗事故怎么赔偿的问题也不太了解。

以上这些问题是大家都比较关注的,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一些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内容。

主要来说一说发生医疗事故等级的划分和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等级的划分?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二、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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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与伤残等级标准对应关系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不属于残疾,只能向医疗机构主张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死者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和住宿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9月1日施行)根据医疗机构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把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并对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提供了参考标准。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条例》把医疗事故具体分级标准的权利授予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即卫生部)。

2007年7月31日,卫生部以第32号令的形式公布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把一级医疗事故划分为两个等级,即: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标准》把二级医疗事故划分为四个等级,即: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和二级丁级医疗事故。

《标准》把三级医疗事故划分为五个等级,即: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三级丁级医疗事故和三级戊等医疗事故。

《标准》对四级医疗事故没有再划分等级,规定的标准是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并列举了16种情形。

《标准》将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至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的伤残等级为一至十级: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赔偿指数90%;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三级伤残,赔偿指数80%;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伤残,赔偿指数70%;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赔偿指数60%;
(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数50%;
(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七级伤残,赔偿指数40%;
(8)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
(9)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赔偿指数20%;
(1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不属于残疾,只能向医疗机构主张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死者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和住宿费。

对于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的,不能按照残疾的标准索赔,只能主张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的各种损失,法院会根据医疗机构和患者在整个医疗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来承担一定的责任,如完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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