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及条件标准全文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1完整新颖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1完整新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定工作。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次。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能力与表现评定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应注重教学实践、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师专业发展三方面的综合素质。
第六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具体细则由教育部门负责制定。
第七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初级职称评定第八条中小学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五年并通过评审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初级职称评定。
第九条初级职称评定主要考核教师的基本教育教学能力、教学实践和教师职业道德。
第十条初级职称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教师自主学习和教师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初级职称评定由学校内部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结果经学校教师评审委员会审核确认。
第十二条初级职称评定的结果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进行评定。
第十三条初级职称评定的有效期为五年。
第三章中级职称评定第十四条中小学教师在初级职称满五年并通过评审的前提下,可以申请中级职称评定。
第十五条中级职称评定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研究和教学能力、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实践。
第十六条中级职称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教学研究和教学成果、教学评价和教学质量。
第十七条中级职称评定由学校教师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
第十八条中级职称评定的结果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进行评定。
第十九条中级职称评定的有效期为十年。
第四章高级职称评定第二十条中小学教师在中级职称满五年并通过评审的前提下,可以申请高级职称评定。
第二十一条高级职称评定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管理和教师发展能力、教育教学创新和课程规划。
第二十二条高级职称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管理和师德师风、教师发展和教研合作、教育教学创新和课程规划。
最新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新鲜出炉。
小编了解到,早在2012年,作为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试点省份,我省就已部署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新余、上饶、吉安三地列为试点城市。
2013年7月,我省首批31名中小学教师被评为正高级职称,享受等同于大学教授的相关政策。
《评审办法》对评审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职务时对教师的品德、知识和专业水平进行严格要求。
对申报副高以上职称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要求从教以来必须有1年以上乡村学校交流任教经历。
下面小编奉上全文建议亲们收藏哦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第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江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6〕19号),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指对通过参加岗位竞聘,拟聘为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职务人选进行品德、知识和专业水平的综合评价,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确保评审质量.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按人事隶属关系和职称层级实行分级管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负责全省正高级教师、省直单位高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所辖区内高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第六条学校根据人社部门核定的教师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公布拟聘岗位数及竞聘条件,并制定竞聘工作方案,竞聘工作方案须经学校全体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教师(含改革前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教师)对照竞聘条件,按照规定程序向聘用学校提出申请竞聘。
2023年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实施方案

2023年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实施方案一、前言中学教师职称评定是对中学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中学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为了促进中学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激励中学教师积极进取,推动中学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评定标准和流程1. 评定标准(1)参评条件:申报职称的教师需具备以下条件:- 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在本学科或教学领域有一定的教学经验;- 教学业绩和教学水平符合评定职称的要求。
(2)评定职称:根据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学水平,将中学教师职称分为以下类别:- 初级职称:从事中学教育工作满3年,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的教师可评定为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具备初级职称满3年,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课堂教学改革研究的教师可评定为中级职称;- 高级职称:具备中级职称满3年,教学业绩显著、在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方面有一定的成绩的教师可评定为高级职称。
2. 评定流程(1)自愿申报:符合评定条件的教师可自愿申报职称评定。
教师需填写申报表,提交相关材料,并由学校审核确认。
未通过学校审核的教师可以申请复审。
(2)材料审查:学校按照评定标准对教师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教师进入下一环节。
(3)学科考试:教师按照规定参加相应学科的考试,以测试其学科水平和专业知识。
(4)教学观摩:教师按照规定观摩其他教师的优秀课堂教学,以培养和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
(5)综合评价:学校按照教师申报材料、学科考试成绩和教学观摩成果对教师进行综合评定。
(6)评定结果公示:学校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7)评委评议:评审委员会对教师的评定结果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
(8)职称授予:评定委员会据评审结果确定教师的职称,并授予相应职称。
评定结果将在学校网站公示,同时将职称授予通知书发给教师。
三、评定要求和指导1. 评定要求(1)初级职称评定要求:教师需具备较好的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能独立完成日常教学任务。
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修订)

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修订)(完整版)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红河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水平和业绩贡献,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评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按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为一个系列,资格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员级)、二级教师(助理级)、一级教师(中级)、高级教师(副高级)和正高级教师(正高级)。
第三条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标准条件,经评审组织评审通过,获得中小学教师相应职称者,表明其已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学校(单位)应及时聘任并兑现相应待遇。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州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各级教育科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机构中的在职专任教师与教研人员。
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申报评审范围。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二)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五)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符合我省相关规定。
(六)申报高级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七)取得继续教育合格学分。
按所申报职称的履职年限最低要求计算:申报二级教师,专科学历者10个学分,中师学历者15个学分;申报一级教师,硕士学位获得者10个学分,本科、专科学历者20个学分,中师学历者25个学分;申报高级教师,博士学位获得者10个学分,其他学历人员25个学分。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2021版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2021版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2021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21〕11号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根据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认真贯彻实。
2021年8月28日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和工作实绩,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评价标准。
第二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第三条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采取讲课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一、二、三级教师的评价方式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或省直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本评价标准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各级教研室、电化教育馆和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学前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本评价标准参加职称评审。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二)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师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及条件标准全文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及条件标准全文017年的教师职称改革使得更多的中小学教师有了高级职称的机会,职称不仅是自己教学水平的体现,同时也与薪水有着很大的关系,农村小学教师的职称名额少,很多优秀的小学教师工作十几年都混不上一个职称也确实可悲,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师范类的学生不愿意返乡为自己乡村做贡献的原因之一,国家优化了教育资源、职称名额配比,也增加了教育工作者回乡的信心。
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及条件标准,仅供参考!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及条件标准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资历标准(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2024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教师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

2024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教师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1、拥护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2、取得相应教资资格;3、身体健康程度可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能在固定时间内完成教学、教研工作安排。
任职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成绩;4、申报职称前应满足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时长,并经审验合格后方可;5、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至少本科学历、并担任至少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者;希望申报小学高级教师需要满足中专毕业、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本科毕业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者;申报中学高级教师或本科毕业、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研究生毕业担任一级教师4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一级教师2年以上者;想获得小学高级教师申报资格者,需满足专科毕业十年小高职务经验或本科毕业8年小高职务,研究生毕业4年小高职务。
评职称所需资料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考核登记表及附件表:根据实情填写,不得夸大或虚构。
2、专业论文:虽然并非硬性指标,但却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准备详实论文甚至是发表过,一般大有机会可评上。
3、上课证明:老师需要提交上课证明,且上课课时要达到要求;如果没有任课也没有相应的其它与教育教学工作职位的话,是不允许参评的。
4、年度考核证明:评定职称者需要提交至少连续四年的考核表,不能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否则也不允许参评。
5、普通话证:要符合自己所任教的学科,语文必须是二甲以上,其他学科基本要求二乙以上。
6、继续教育证:每年度教师都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合格分数,如果没有继续教育证也是无法参评的。
教师资格证考试方法教师资格证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教师资格证笔试各科目均采用纸笔方式。
教师资格证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教师资格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使用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教师资格证考试每年考试日期由公布,请及时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网的最新公告。
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一、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基本要求1.具备优秀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拥有良好的教育教学工作基本功,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专业能力。
3.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意识和实践能力,能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4.积极参加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科建设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在教育科研方面有一定专业研究,能够在实践中进行理论研究和创新。
二、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具体要求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学、小学教育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
2.教龄要求:担任小学教师职务满5年。
3.任教评价: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全方位的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教师备课质量、教学设计能力、教学方法与手段、师生关系、教育教学效果等。
4.学科素养:评定教师学科素养的重点是教师的学科掌握程度和学科教学的深度和广度。
教师需要提供相关教材编写、学科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
5.教育教学成果:教师要提供自己参与或主持的教育教学项目、教育教学成果、获奖证明等。
6.教育科研成果:教师要提供自己发表的学术论文、教育研究成果、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
7.学科竞赛、活动指导成果:教师要提供自己指导学生获得的奖项、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活动等证明材料。
8.师德师风表现:教师要提供自己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亮点、先进事迹、荣誉证明等。
9.其他评价材料:教师可以提供其他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教学记录、学生评价等。
三、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程序1.提交申报材料:教师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将相关的申报材料提交给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
2.初审: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教师进入评审环节。
3.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价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成果等。
4.随机巡查: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随机巡查,验证教师在申报材料中提到的教学实况。
6.结果公示: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教师和师生的监督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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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及条件标准全文
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
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
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
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资历标准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
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
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
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
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
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
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
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三)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四)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五)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县(市)级以上同行的公认,并获得一次一等奖或两次二等奖;
2、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3、受到市(厅)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公开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交流或推广,或因教学成绩特别突出,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凡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
交评委会评审。
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受理越级破格申报。
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水平
1、中学高级教师:
教学经验丰富,具有本学科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一定浓度的相关学科知识,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循环教学,具有较强的教学研
究能力,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动态。
2、中学一级(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教学基本功扎实,具有本学科牢固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教
学研究能力,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态。
二、业绩条件
积极投身教育改革,较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注重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创造和实践能力。
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必须
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备课、讲课,批改讲解作业,从事
学生学习成绩的命题、分析工作、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承担班
主任工作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指导、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
践活动,能结合教学实践写出一定水平的教(科)研文章,在推进素
质教育中取得一定的工作实绩。
三、工作能力与实践经验
(一)中学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
表彰;
2、承担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3、承担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及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至少发表一篇有较高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在市(城)级交流或推广。
(二)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
1、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好,能形成自己的教育特色,所教班级学生合格率、先进生转化率较高,受到校级以上表彰;
2、承担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一次以上,且教学效果好;
3、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三年以上,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被学校授予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
4、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和研究,交流或发表有一定水平的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在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或参与编写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方面的正式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