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毕业生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有关事宜的通知
昌吉学院关于2016年应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通知

昌吉学院关于201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的通知各部门、系院: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及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职责分工:(一)学院办公室1.负责毕业典礼的筹备及组织工作;2.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二)组织部组织部做好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三)宣传部负责营造欢送毕业生文明离校的氛围,通过广播站、宣传橱窗等媒体宣传学校文明离校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撰写毕业生欢送词等。
(四)教务处负责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审核发放,书籍费结算,学业考核等。
(五)学生处负责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的组织协调,做好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给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发放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整理、邮寄毕业生档案等,回收宿舍及相关物品工作,组织优秀毕业生及毕业生代表参加毕业典礼,准备和发放优秀毕业生奖状及奖品。
(六)计财处做好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费用的清算工作等。
(七)网络中心负责离校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
(八)做好团组织关系转移同时,向全院毕业生发出文明离校倡议书,号召广大毕业生热爱母校,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倡导文明离校、关爱母校、惜别离校的良好风尚。
(九)保卫处加强校园巡逻、值班,创造安全的校园环境,帮助学生做好户籍迁移和户口留校等工作。
(十)图书馆做好学生图书归还工作。
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涉及学院方方面面,需要全校上下统一认识,通力协作,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各职能部门和系院要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加强毕业生教育和管理,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为毕业生提供热情、周到、优质的服务,尽可能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提供方便,让毕业生体会到母校对他们的关心、关怀,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离校。
附件:昌吉学院毕业生离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件:昌吉学院毕业生离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长: 阿里木·许库尔副组长:李莉、张寿芝、刘青林、孙磊、郭江奇、美丽、冯刚、陈慧敏、张慧诚、沙迪克成员:杨恩忠、沙吾列、张聪闪、林艺鸣、孙德荣、古丽姗、吾甫尔、戚敏、李新荣、徐洪、胡德恩、沈娟昌吉学院2016年5月25日。
(教资字[2016]2号)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中的处理办法
![(教资字[2016]2号)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中的处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94622527f61fb7360a4c6572.png)
(教资字[2016]2号)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中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教资字[2016]2号一、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聘用特殊情况的处理因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及证书版式的调整,教师资格证书信息项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同时,在教师聘用中存在教师资格种类与任教岗位不相应问题。
申请人进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以下简称“定期注册”)网上报名时,相关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如下。
(一)教师资格证书无“任教学科”信息项1996—1997年教师资格认定过渡时期(以下简称“过渡时期”)和1998年教师资格认定试点时期(以下简称“试点时期”)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没有“任教学科”信息项。
持有此种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在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时,“任教学科”项选择“无”。
(二)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项内容无对应选项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项内容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没有对应选项的,由定期注册机构将持证人证书上的“任教学科”项内容按照《添加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备案表》(附件一)格式上报省级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主管部门,由省级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办理添加。
(三)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在“过渡时期”和“试点时期”,《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未对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做出要求。
在这两个时期获得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等级”选择“无”,如果后期取得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则据实填写。
(四)身份证号码是一代身份证号码信息更正须由教师资格证书持有者本人或所在学校集体提出申请,具体办法由各地自行制定。
2.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必须在“信息系统”中按要求进行。
信息更正后,“信息系统”生成《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样式见附件三)。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持证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2016年秋季宁波市江东区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公告

2016年秋季宁波市江东区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公告2016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正在进行,各位参加教师资格证认定的考生也要时刻关注着考试资讯,第一时间了解考试动态。
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年秋季宁波市江东区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公告”,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
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年秋季宁波市江东区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公告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结束,现将教师资格证书发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 发证名单详见附件;2. 发证时间:11月10日—11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3. 发证地点:江东区行政服务中心(桑田路935号);4. 申请人领取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及时存入本人的人事档案。
发证窗口联系电话:87880000,江东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7847617。
宁波市江东区教育局2016年11月2日附件:发证人员名单序号姓名申请资格种类备注1 薛玉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国考2 顾倩筠小学教师资格国考3 冯熠斐小学教师资格国考4 高峰峰幼儿园教师资格国考5 廖文小学教师资格国考6 邱逸琼小学教师资格国考7 曹芳小学教师资格国考8 李佳荩幼儿园教师资格国考9 殷璐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国考10 刘丹怡小学教师资格国考11 黄艳艳幼儿园教师资格国考13 罗晓晶小学教师资格国考14 陈唯幼儿园教师资格国考15 俞晔小学教师资格国考16 张怡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国考17 杨晓晶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国考18 赵思思小学教师资格国考19 严蕾小学教师资格国考20 蔡茜茜小学教师资格国考21 胡雪琴小学教师资格国考22 徐丹霞小学教师资格国考23 王婷婷小学教师资格国考24 蒋倩倩幼儿园教师资格国考25 许一佳小学教师资格国考26 马竞小学教师资格国考27 张铭琦小学教师资格国考28 江维依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国考29 毛佳青小学教师资格国考30 冯琦佳小学教师资格国考31 童奕哲小学教师资格国考32 倪丽晨幼儿园教师资格国考33 黄少萍小学教师资格国考34 刘菁盈幼儿园教师资格国考35 叶文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国考36 周文雅小学教师资格国考37 朱蓉芬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国考38 俞佳伟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国考39 龚敏璐幼儿园教师资格国考40 贝佳璐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国考41 李妙玲小学教师资格国考42 冯倩倩幼儿园教师资格国考43 李胜梅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国考44 张碧莹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国考45 张倩小学教师资格国考46 李琛小学教师资格国考47 叶思小学教师资格国考48 周琼娜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国考49 朱桂焱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国考50 袁家欣幼儿园教师资格国考51 王一如幼儿园教师资格国考52 杜小蓉幼儿园教师资格国考53 李青小学教师资格国考54 王梦迪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国考55 张旭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国考57 刘小燕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国考58 张婷婷小学教师资格国考59 孙筝超小学教师资格国考60 严凯民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国考61 沈露露小学教师资格国考62 戎可欣幼儿园教师资格国考63 邢雨路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国考64 陈碧瑶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国考65 张文彬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国考66 汪佳萍幼儿园教师资格国考67 邢晓玲小学教师资格国考68 胡钦赢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国考69 张蓓娜小学教师资格国考70 张磊小学教师资格国考71 吴艳婕小学教师资格国考72 谢璐娴小学教师资格国考。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事项说明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事项说明
此次注册范围:
2016年以后退休的在编在岗公办教师,已过试用期(满一年)的教师。
今年只注册信息正确的人员。
2016年12月之前退休的教师可不注册。
民办学校教师、代课老师、临聘人员等此次均不注册:凡是信息有误、遗失、损毁、资料不齐备的此次暂缓办理注册,根据省、市要求,待此次注册结束,对这部分人员集中进行办理。
已经修改了信息和补齐资料的可注册。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结束时间推迟10天,即11月10日。
全天开放,节假日开放。
聘用起始时间:
工资关系进入本单位的那一个月开始
教师职务:
选择相应职称对应填写,与实际相符合
照片:
2寸红底,电子文档(114×156)贴的照片和电子照片要一致
身份证:
填写18位,教师资格证上是十五位身份证的,填写自动升位的18位号码
出生年月:
填写与身份证一致
岗位性质:
选择在编在岗
需要上交的材料:证书原件,附件1至8(附件1为网上直接打印)。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年度考核复印件、聘用合同复印件,由学校收集保存建立档案,不上交到教体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教人[2001]4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教人[2001]4号](https://img.taocdn.com/s3/m/f9f030dfab00b52acfc789eb172ded630b1c9809.png)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001年5月14日教人〔2001〕4号)为保证教师资格制度的顺利实施,依据全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会议精神,我部制定了《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全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会议的精神,充分认识我国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明确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对于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推动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全教会精神,坚持依法治教、依法管理,促进教师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严格把住教师队伍入口关,形成高质量的教师队伍;形成多渠道的教师培养体系,拓展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途径;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法律保障,创造师资条件。
二、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要依法设立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范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行为;严格掌握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范围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杜绝擅自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扩大或缩小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范围的现象;严格遵循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得随意变动。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的组织工作,对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
三、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组织领导工作至关重要。
各地在确保全国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总体进程的前提下,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12.16•【字号】苏教办人﹝2015﹞6号•【施行日期】2015.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5﹞6号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根据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总体安排,2016年是我省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三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
为做好2016年全省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认定工作流程,按时完成认定工作(一)2016年1月底前,各地要通过多种途径发布有关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通告。
通告内容包括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认定流程、现场确认需提交资料、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以及体检安排、政策咨询电话等。
(二)2016年4月6日至20日期间,国考合格人员和依照我省过渡政策进行认定的申请人在每个工作日的8:30至20: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不同入口进行网上申报(如届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工作日内可申报的具体时间段作出调整,则以其最新通知为准)。
申报人员需凭网络报名号,在各地指定时间到指定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2016年6月15日前,各地完成认定工作。
申请人的现场确认、体格检查以及符合过渡政策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工作由各地教育局自行合理安排。
(四)2016年6月30日前,各地完成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二、统筹安排各项考试,顺利完成工作过渡(一)做好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1.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201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将推迟到2016年1月9日―10日举行。
各市教育局要统筹安排,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
国考面试合格的考生在成绩有效期内可以申请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学[2014]20号 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学[2014]20号 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1faff2ba5e9856a561260d7.png)
学…2014‟20号关于做好我校2014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经与阜阳市教育局和颍州区教育局联系协商,现将我校2014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属地原则和权限划分,高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是阜阳市教育局,初中、小学和幼儿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是阜阳市颍州区教育局。
按照教师资格认定规定,各专业毕业生只能申请相应专业教师资格;小学教育专业可以直接申请小学各科教师资格(不能申请高中教师资格),如申请初中各类教师资格,须参加阜阳市颍州区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后方可办理;学前教育专业,可以直接申请幼儿教师资格(不能申请高中教师资格),如申请小学或初中各类教师资格须参加阜阳市颍州区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
除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外,我校不帮助其它专业2014届毕业生申请办理“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
二、认定对象(1)2014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2)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两科合格证书的2014届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3)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认定对象中,(1)(2)为非国考人员,(3)为国考人员。
三、认定条件及学科1.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思想品德合格,其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各学院党总支负责审查和填写。
3.须能正常毕业并获得相应毕业证书。
4.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机构体检合格。
5.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标准。
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教师资格者须取得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标准。
6.非师范类毕业生应于2014年2月前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
7.师范类专业申请对应学科,非英语专业不能申请英语学科,文理科不能跨学科申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收费和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教人厅[2002]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收费和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教人厅[2002]3号](https://img.taocdn.com/s3/m/fd77f330905f804d2b160b4e767f5acfa1c7839f.png)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收费和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收费和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教人厅[2002]3号2002年6月24日)现将《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批准收取教师资格认定费的复函》(财综[2002]4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6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教师资格证书发放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和管理办法1.教师资格证书是教师资格的主要体现形式,是持证人具备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
根据有关规定,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定购。
2.教育部财务司负责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的收取及财务管理工作;受教育部人事司的委托,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资格中心)具体负责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教育部继续委托中国华育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华育公司)负责教师资格证书的印制和发送工作。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地区的教师资格证书定购数量报送资格中心,由资格中心汇总后通知华育公司按照各地的需求印制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发送的有关具体事宜由资格中心另行通知。
二、教师资格证书定价和付款方式1.根据计价格[2002]666号文规定,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为每证6元。
2.县、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代收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直接汇入教育部财务司指定的帐户。
收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银行帐号:0185497710001“汇款用途”一栏需注明“教师资格证书”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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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毕业生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系: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安排,2016届毕业生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工作即将启动,符合条件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规定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按要求提交有关申
请材料,由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审批。
为方便我校2016届毕业生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今年我校继续接受江油市教育局委托,代收学生的申请材料,江油市教育局统一进行审批和办证。
现将学生报名和学校代收学
生申请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能正常毕业获取毕业证书的2016届师范类学生可自愿报名申请办
理《教师资格证》。
申请人一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课程成绩合格,普通话成绩达标(二级甲等),在幼儿园参加教育实
习成绩合格,思想品德鉴定合格,体检合格。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成绩合格,普通话成绩达标(二级甲等),在小学参加教育实习成绩合格,思想品德鉴定合格,体检合格。
(3)学前教育专业学生不能申请小学教师资格;非学前专业学生不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报名程序
1、凡是自愿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同学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其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1日-2016年4月20日。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从2016年4月1日起自愿到网上报名;并上传申请人近期照片(2寸大小)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
式两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网报照片、贴证的照片、体检表上的照片必须一致。
各
处所需的照片统一用新华社照的毕业照。
)
2、条件合格者可到江油市教育体育局指定的医院(江油市中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在规定时间内
由申请人自行安排,体检费由申请人自理。
体检报告由各系带上各班学生名单统一到医院领取。
体检时间:2016年3月16日-2016年4月16日
体检注意事项:①必须空腹;②体检时请带上学生证和一吋近照一张并在体检表封面写明姓名、学号、
班级。
3、请各系于2016年4月25日前将报名学生的信息按附表的格式整理好基本数据后,以班为单位将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连同学生上交材料一起交教务处,过时不再办理。
4、所有申请人员均需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网报成功后自行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在本人承诺处签名,申请表封面写上本人学号、专业、班级。
打印申请表请下载成PDF格式用A4纸双面打印,侧面装订,不允许使用在线打印。
(2)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老师鉴定部分必须手写并加盖系上公章)。
思想品德鉴定必须有以下核心内容:无犯罪记录、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不能填写优、良等级。
(3)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级甲等)。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一份。
(加盖教务处公章)
(6)体检表原件一份。
体检表必须有“合格”结论并加盖医院公章。
(7)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实习鉴定表须提前收齐加盖系部工作及教务处公章)
请将(2)—(7)项材料装订在一起,复印资料统一用A4纸。
(3)、(4)、(7)复印件由系上审核,审核人签字(签与原件相符及审核人姓名和时间)并加盖系部行政章。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交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若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除没收虚假证件、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外,学校保留对有不诚信行为的申请人进一步处理的权利。
三、具体操作过程
1、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2、进入后,点击“注册”;申请人必读和网上申报协议看完后,选择“已阅读并完全同意”,进入下一步;
3、资格种类只能选择“小学教师资格”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省份选择“四川省”;认定机构栏点击“选择”后,再选择“江油市教体局”;确认后进入下一步;
4、在选择现场确认点时,选择“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确认后进入下一步;
5、阅读完注意事项后,进入下一步;
6、在填写机构信息时,请务必先阅读“信息填写说明”再进行填写。
填写时应注意:
(1)红色标识信息项是必须填写的;
(2)专业选填时,可选填专业要与所学专业一致,不能填其它,如教育学、学前教育学等。
(3)在填写“工作单位”一栏时,学生填“无”;
(4)“现从事职业”一栏应填“学生”;
(5)“个人简历”栏目填写从初中到大学或中专即可;
(6)“思想品德鉴定单位全称”统一填学生所在系名称;
(7)个人登录密码由学生自行设定。
请务必记住自己的密码,不能遗忘,一旦遗忘,无法找回;
(8)在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并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
(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果错误将无法更改)
7、查询学生是否网报成功,需在进入“网上申报”后,在登录入口“已注册人员请直接登录”处输入自己的姓名、证件号码、密码和验证码,能够登录即表示网报成功,可以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
四、办证费用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毕业生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免收工本费,体检费自理,直接交接受体检的医院。
请各系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