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城中村改造加快手续办理的通知 郑政文〔2011〕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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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调整补充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调整补充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文件郑政文〔2009〕32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调整补充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城中村改造是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趋势。

通过合理调配城市资源,有效解决城中村改造中的问题,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优化人居环境、促进城市更新、确保城中村改造健康进行、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郑政文〔2007〕103号),制定本意见。

一、城中村和改造用地范围界定及批准权限(一)城中村是指在郑州市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的村(组)。

(二)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原则在村(组)属居住及其它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

(三)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实施改造的城中村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批准。

二、城中村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一)市规划部门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以片(区)、村(组)为单位,组织编制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城中村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应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设计条件,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依法批准后,作为城中村改造实施的依据。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应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要求的内容进行编制。

除依据国家规定的强制性内容外,还应严格按照郑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旧城改造规划成果及规范要求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确定合理的开发强度,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四)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应执行以下程序:1.编制修规所需的基础资料由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提供。

2.修规编制前,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指导下,区人民政府应组织征求乡镇、村(组)的改造意见。

3.修规方案编制完成后,经村民(股东)会议或村民(股东)代表会议通过,依法按程序报批。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2年度政府目标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2]142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2年度政府目标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2]142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2年度政府目标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2年度政府目标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2〕1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2012年度政府目标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郑州市2012年度政府目标管理工作方案一、关于目标体系设置2012年目标体系设置的基本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省委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年度重点工作,调整和完善责任目标,建立以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指标为核心的科学指标体系,为发挥中原经济区的龙头带动示范作用,加快郑州都市区的建设步伐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今年拟定的政府目标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六大类:(一)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9项)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左右。

2.非公有制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为60.5%。

3.二、三次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97%;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0%。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17%。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16%。

6.财政总收入增长15%。

7.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5.1%。

8.国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948700万元。

9.地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2184500万元。

(二)投资、消费和出口目标(11项)1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

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

12.对外贸易出口总额1412100万美元。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1.26
•【字号】郑政文[2011]22号
•【施行日期】2011.01.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郑政文〔201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组织对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2010年5月31日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655件、废止规范性文件50件、失效规范性文件178件。

现予公布。

未列入《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3: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略)
郑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05•【字号】郑政文[2008]120号•【施行日期】2008.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郑政文〔2008〕1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五日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郑政文〔2007〕103号)精神,进一步规范程序,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依法、规范、健康、有序、快速进行,制定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如下:第一阶段:启动改造阶段1.村(组)班子征求村民意见,提出改造设想,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同意实施城中村改造决议及同意集体土地转国有决议,呈报所属乡(镇)、办事处。

2.乡(镇)、办事处审核相关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呈报所属区人民政府。

3.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组织对村(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与村(组)协商拟定城中村改造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将相关申请资料呈报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4.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组织核查确认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市人民政府收到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的核查报告后,审查确定是否批准实施城中村改造。

时限: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自接到区人民政府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完成核查。

第二阶段:土地和规划手续办理阶段5.区人民政府组织区国土资源局进行城中村土地地籍调查,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初始登记发证。

土地确权资料齐备后,区人民政府在市规划部门组织指导下,委托编制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安置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中村改造加快办理相关手续的紧急通知-郑政文[2011]142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中村改造加快办理相关手续的紧急通知-郑政文[2011]142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中村改造加快办理相关手续的紧急通知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中村改造加快办理相关手续的紧急通知(郑政文〔2011〕142号)市内五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办理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一、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高度重视、负起责任,严格建设管理行为。

郑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9〕15号)已明确的村(组)建设问题仍按照该会议纪要规定执行,其他的村(组)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准前严禁实施城中村拆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严禁一切开工建设行为。

二、郑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9〕15号明确的村(组)以外的已开工建设的村(组),凡建设手续不全的,应立即停工,由相关部门对违法建筑依法严格处理,并抓紧补办相关手续。

三、城市六线规划范围内的村(组),控规和修规必须同步编制,一并提交市政府控规联审联批会研究。

控规编制可适度提前,控规经市政府批准后,应在15日内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和批复。

四、在手续办理过程中,如达到报件要求、而相关委局不予受理的,市村改办收集后以周报形式报市政府,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办理。

五、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必须限定在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

城中村改造涉及到需占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或需占补平衡的,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执行。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严格把关,不得擅自扩大城中村改造用地范围。

六、严禁办事处(乡镇)和村(组)以城中村改造名义擅自与开发企业签订任何形式的投资开发协议、收取任何费用和违法进行建设。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度郑州市第二批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郑政[2011]79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度郑州市第二批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郑政[2011]79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度郑州市第二批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度郑州市第二批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郑政〔2011〕7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2011年度郑州市第二批重点建设项目(共68个)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予下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外部建设环境的协调和督查,切实解决好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六县(市)及上街区人民政府要按国家法定程序对本辖区内的市重点项目建设招标投标、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负责。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对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联审联批范围,优先受理,限时办结,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建设。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希格玛王老吉饮料生产线等5个项目不再纳入2011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

附件:1. 2011年度郑州市第二批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共68个)2.不再纳入2011年度市重点项目管理的项目名单(共5个)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附件1:2011年度郑州市第二批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共68个)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总投资计划安排一、工业项目(20个)1郑州精益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客车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年产20万根车前桥、驱动桥产品77620开工2郑州市金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项目年产50万套汽车零部件60000开工3郑州中联收获机械有限公司联合收获机项目年产5000台玉米系列联合收获机18000开工4郑州杰美隆矿机有限公司精制粉机械设备制造项目年产立式冲击破机80台,欧版破碎机120台12000开工5河南省三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桩基础深孔钻机项目年产100台SLCR500桩基础深孔钻机生产线24000开工6河南江河中起重工有限公司起重设备项目年产200台起重设备16000开工7河南正程铁道车辆装备有限公司高铁车辆制动系统配件生产线项目年产8万件高铁车辆制动系统配件11000开工8郑州玉发特种陶瓷材料有限公司多品种氧化铝粉体和陶瓷制品项目年产2万吨多品种氧化铝粉体和5000吨陶瓷制品10000开工9河南特高特新型材料高铝陶瓷项目年产5万吨高铝瓷球16000前期10郑州市中州铝业铝板带箔深加工项目年产20万吨铝板带箔深加工产品40000续建11巩义市佛山特新科技有限公司铝板带箔项目年产20万吨铝板带箔50000续建12郑州恒昊玻璃技术有限公司新厂区项目年产玻璃156万平方米15000开工13郑州新天元装饰新材料有限公司环保装饰新材料项目年产4万吨环保装饰新材料50000开工14河南晶锐超硬材料有限公司聚晶金刚石复合片项目年产100万片聚晶金刚石复合片25000开工15郑州金阳电气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改造项目年产变压器300万千伏安、发电机组7万兆瓦30000开工16郑州罗蒙制衣有限公司生产服装建设项目年产西服100万套、男裤300万条、衬衣200万件50000前期17雅士利(郑州)营养品有限公司豆奶粉及分装奶粉项目年产3万吨豆奶粉及分装3万吨奶粉25000开工18登封市谷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小麦面粉深加工项目年深加工15万吨小麦面粉15100开工19雪花啤酒项目年产60万吨雪花啤酒100000前期20巩义市金源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技术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15000前期二、高科技项目(8个)21郑州保安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全数字大型医疗器械设备生产项目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30000开工22河南汉威物联网科技产业园总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200000开工23郑州机械研究所新型钎焊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及产业化基地项目总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30700开工24郑州众业达自动化系统集成产品年产440台(套)自动化系统集成产品22124开工25联强国际(郑州)计算机软硬件研发及配套服务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10000开工26紫光科技园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355000前期27巩义明华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中原新材料研究开发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62300开工28河南金山生物医药创新园项目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93123开工三、电网项目(10个)29220千伏鹅湾至启夏第二回线工程线路长度32.5千米5461续建220千伏登封南输变电工程变电容量48万千伏安,线路长度45.2千米20040开工31220千伏登封与主网第四回线路工程线路长度40.6千米13165开工32220千伏郑州桐柏输变电工程变电容量48万千伏安,线路长度11.5千米31660前期33110千伏中牟大孟输变电工程变电容量5万千伏安,线路长度23.6千米3914开工34110千伏程庄输变电工程变电容量12.6万千伏安,线路长度2.3千米4799开工35110千伏于砦输变电工程变电容量12.6万千伏安,线路长度4.5千米9913开工36110千伏宏达输变电工程变电容量6.3万千伏安,线路长度0.5千米开工37110千伏郑州合欢输变电工程变电容量12.6万千伏安,线路长度0.4千米3923开工38110千伏未来输变电工程变电容量12.6万千伏安,线路长度2.6千米4600前期四、物流项目(3个)39北八道物流有限公司综合铁路物流园项目年发送货物250万吨、集装箱15万个开工40郑州邦仁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中原国际医药物流创业园项目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67800前期41郑州贰仟家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贰仟家汽车物流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11.8万平方米30000前期五、商贸项目(4个)42东方国际广场项目总建筑面积39.7万平方米105000续建43河南雅宝中西部金融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290000前期44中原渔谷乐园(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不含房地产开发)25000前期45恒隆广场项目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购物中心(不含房地产开发)300000前期六、社会事业项目(21个)46新密市中医院异地新建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床位400张12000续建47新郑市人民医院新区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5万平方米,床位1000张30000开工48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总建筑面积7.4万平方米,新增床位600张14000前期49郑州市房产档案馆总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5804开工50郑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综合活动楼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12898开工51嵩山少林武术博物馆(院)总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5220开工52郑州市第一中学龙湖校区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9.8万平方米,新增48个教学班25000开工53郑州七中高中部扩建新疆班餐厅、公寓楼总建筑面积0.8万平方米1596开工54郑州市第三十一中学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753开工55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教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0.6万平方米1088开工56郑州六十一中实验楼总建筑面积0.5万平方米964开工57郑州市第三十九中学教学楼总建筑面积0.5万平方米825开工58郑州市第102中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0.6万平方米1035开工59郑州市第103中学教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0.9万平方米1571开工60郑州市第二十六中学体育训练馆总建筑面积0.4万平方米1301开工61郑州师院附属小学教学楼总建筑面积0.1万平方米300开工62郑州五中综合实践楼总建筑面积0.8万平方米1821开工63郑州市第十四中学整体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4677开工64郑州市第二十三中学教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3936开工65郑州市第四十五中学教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1912前期66郑州交通职业学院校园扩建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44.8万平方米33500前期七、公共设施项目(2个)67郑州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基地项目总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12412前期68郑州市公安局车管所办事大厅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3602开工附件2:不再纳入2011年度市重点项目管理的项目名单(共5个)单位:万元1希格玛王老吉饮料生产线项目年产4500万箱王老吉饮料生产线110000开工2郑州雨润食品深加工项目年产5万吨中高档低温肉制品和年屠宰200万头生猪初加工产品85000开工3河南省亚乐生物科技苦参碱项目年产1.5万吨苦参碱20000续建4荥阳锐康医药公司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1.46万平方米23000前期5中原森吧乐园(不含拆迁安置房)总建筑面积189.3万平方米73168开工——结束——。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措施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措施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21•【字号】郑政[2011]14号•【施行日期】2011.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措施的通知(郑政〔2011〕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郑州市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措施郑办文〔2010〕45号文件自发布实施以来,各相关单位积极贯彻,认真执行,已初步形成了整治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违法建设行为得到了较为有效的遏制,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执法工作的时效。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理顺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现将有关情况予以明确。

一、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流程(一)规划执法部门对举报案件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并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进行建设的案件要于核查当日组织立案;对执法巡查中发现的违法案件,要及时立案,并指定承办责任人员。

(二)在核查或者巡查过程中,对在建违法建设,要及时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三)对发现违法建设的查处情况,规划执法部门要以日报、周报的形式上报市委、市政府督察室和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对已立案的违法建设案件,规划执法部门要在7日内完成调查取证工作。

(五)对无法认定违法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利用公共媒体或者违法建设现场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15日,公告后仍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依法按无主房处理。

(六)市规划执法部门发现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应及时通报市城市区规划执法部门,并监督其依法查处到位;市城市区规划执法部门对发现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应及时通报市规划执法部门,开发区规划执法部门负责本辖区所有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有关征地拆迁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有关征地拆迁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有关征地拆迁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
理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郑政文[2011]235号
【发布部门】郑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0.20
【实施日期】2011.10.20
【时效性】部分失效
【效力级别】XP10
【部分失效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16)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有关征地拆迁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
(郑政文〔2011〕2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决制止乱占滥用耕地,严格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法〔2011〕38号文件切实做好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豫政法〔2011〕41号)精神,市政府对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有关征地拆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修改《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旧城改造暂行办法的
通知》(郑政200816号)、废止《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标准等若干问题的通知》(郑政文〔1993〕144号)等8件规范性文件。

现予公布。

附件:1.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
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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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规范城中村改造加快办理
相关手续的紧急通知
郑政文〔2011〕142号
市内五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办理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高度重视、负起责任,严格建设管理行为。

郑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9〕15号)已明确的村(组)建设问题仍按照该会议纪要规定执行,其他的村(组)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准前严禁实施城中村拆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严禁一切开工建设行为。

二、郑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9〕15号明确的村(组)以外的已开工建设的村(组),凡建设手续不全的,应立即停工,由相关部门对违法建筑依法严格处理,并抓紧补办相关手续。

三、城市六线规划范围内的村(组),控规和修规必须同步编制,一并提交市政府控规联审联批会研究。

控规编制可适度提前,控规经市政府批准后,应在15日内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和批复。

四、在手续办理过程中,如达到报件要求、而相关委局不予受理的,市村改办收集后以周报形式报市政府,由市政府督查室
负责督查办理。

五、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必须限定在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

城中村改造涉及到需占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或需占补平衡的,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执行。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严格把关,不得擅自扩大城中村改造用地范围。

六、严禁办事处(乡镇)和村(组)以城中村改造名义擅自与开发企业签订任何形式的投资开发协议、收取任何费用和违法进行建设。

七、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城中村改造用地范围,或未经批准擅自以城中村改造名义签订投资开发协议、收取费用和进行违法建设的,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关人员及村(组)干部党纪、政纪处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开发企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他后果由企业自负,有违法行为的,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二○一一年六月十二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年6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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