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数字化档案
济南市档案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档案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通知

济南市档案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档案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档案局•【公布日期】2011.09.06•【字号】济档字[2011]19号•【施行日期】2011.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济南市档案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档案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通知(济档字〔2011〕19号)各县(市)区档案局:为规范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档案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我市档案行政执法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档案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山东省档案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档案局制定了《济南市档案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或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市档案局联系。
济南市档案局二○一一年九月六日济南市档案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档案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山东省档案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档案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实施档案行政处罚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以《行政处罚法》、《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山东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二)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三)公正、公开、及时;(四)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第四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备符合国家规定资质要求的档案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办案人员”),并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
济南数字档案室施工方案

济南数字档案室施工方案一、建设目标与需求分析本项目旨在建设一个高效、便捷、安全的济南数字档案室,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档案管理需求。
需求分析包括:确定数字档案室的存储容量、访问速度、安全性等基本要求,以及未来可能的扩展性。
同时,还需分析现有档案管理流程,为数字化转换提供基础数据。
二、场地勘察与评估在建设数字档案室前,需对场地进行详细的勘察与评估。
这包括对场地结构、环境、安全性等方面的考察,以确保数字档案室的物理环境满足要求。
此外,还需评估场地的网络基础设施,确保数字化档案的传输与共享顺畅无阻。
三、设备选购与招投标根据建设目标与需求分析,选购适合的数字档案室设备,包括存储设备、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
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择优质供应商,确保设备性能稳定、价格合理。
四、数字化转换系统建立数字化转换系统,将传统纸质档案转化为数字化形式。
这包括扫描设备、OCR识别软件、数据分类整理软件等。
同时,需制定数字化转换流程,确保转换过程规范、高效。
五、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建立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的数字化存储、检索、借阅等功能。
该系统应具备易用性、安全性、可扩展性等特点。
同时,需建立完善的权限管理机制,确保不同用户只能访问其权限范围内的档案。
六、数字档案共享平台建立数字档案共享平台,实现档案资源的跨部门、跨地区共享。
该平台应具备高度的安全性、稳定性,并支持多种形式的档案共享,如在线浏览、下载、打印等。
七、施工过程监管在数字档案室建设过程中,需对施工进度、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管。
通过定期的现场检查、进度汇报等方式,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要求,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八、质量保障与验收在数字档案室建设完成后,需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与验收。
这包括对设备性能、系统功能、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检测,确保数字档案室达到设计要求。
同时,需建立完善的质量保障机制,定期对数字档案室进行维护与更新,确保其长期稳定运行。
通过上述施工方案的实施,将为济南市提供一个高效、便捷、安全的数字档案室,推动档案管理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数字档案室档案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

数字档案室档案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目录一、内容简述 (3)1.1 背景与意义 (4)1.2 目标与任务 (5)1.3 方案适用范围 (7)二、现状分析 (7)2.1 档案管理现状 (9)2.2 数字化基础条件 (10)2.3 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11)三、数字化建设原则与目标 (12)四、数字化建设内容与任务 (13)4.1 档案信息采集与整理 (14)4.1.1 信息采集规范 (15)4.1.2 信息整理方法 (16)4.2 档案数字化加工 (18)4.2.1 图像处理技术 (18)4.2.2 文字识别技术 (19)4.2.3 数据库建设与管理 (20)4.3 档案数字化成果验收与保存 (21)4.3.1 成果验收标准 (23)4.3.2 保存策略与技术手段 (24)五、实施步骤与计划 (25)5.1 筹备阶段 (26)5.1.1 组建项目团队 (27)5.1.2 制定详细计划 (28)5.2 实施阶段 (29)5.2.1 档案信息采集与整理 (31)5.2.2 档案数字化加工 (31)5.2.3 档案数字化成果验收与保存 (32)5.3 调整与优化阶段 (33)5.3.1 问题排查与解决 (34)5.3.2 进度调整与优化 (35)六、保障措施 (37)6.1 组织保障 (38)6.1.1 成立领导小组 (39)6.1.2 明确职责分工 (40)6.2 技术保障 (41)6.2.1 引进先进技术设备 (42)6.2.2 加强技术培训与交流 (44)6.3 管理保障 (45)6.3.1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46)6.3.2 加强过程监控与审计 (47)七、总结与展望 (48)7.1 实施方案总结 (49)7.2 预期成果与效益评估 (49)7.3 后续工作展望与建议 (50)一、内容简述本实施方案旨在详细规划数字档案室档案数字化建设的整体流程、具体任务、实施步骤及相关保障措施,以确保数字化建设项目能够高效、有序地推进,并最终实现档案资源的高效管理和利用。
济南市公安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2023年)

济南市公安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2023年)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济南市公安局
•【公布日期】2023.09.25
•【字号】济公〔2023〕61号
•【施行日期】2023.09.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济南市公安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济公〔2023〕61号为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以市公安局名义公布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 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济南市公安局
2023年9月25日
附件。
济南市档案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济南市档案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档案局•【公布日期】2005.09.01•【字号】•【施行日期】2005.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济南市档案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档案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企业事业单位:《济南市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档案局二○○五年九月一日济南市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用档案的收集、归档、管理和利用工作,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济南市档案管理若干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济南市行政执法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下称管理部门)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机构、相关个人信用档案的收集、归档、管理和利用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信用档案是指管理部门为管理和评价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及相关个人的诚信状况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及相关个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反映信誉、行为规范状况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济南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信用档案的收集、归档、管理、利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所属区域内信用档案的收集、归档、管理、利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五条信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与归档工作应纳入管理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机构资产管理和信用制度建设范围,依法实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管理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机构要把信用档案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制定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配备专职或兼职信用档案管理人员。
第二章信用档案的收集和归档第七条管理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形成信用文件材料的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归档。
刘建春赔偿类二审2020鲁01行终565号刘建春不予立案案裁定书

刘建春赔偿类二审2020鲁01行终565号刘建春不予立案案裁定书【案由】国家赔偿行政赔偿【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05【案件字号】(2020)鲁01行终56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正升孙继发魏吉锋【审理法官】张正升孙继发魏吉锋【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刘建春【当事人】刘建春【当事人-个人】刘建春【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刘建春【本院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复议机关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属于改变原行政行为,但复议机关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除外。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违法行政拘留行政赔偿拘留复议机关证据行政复议【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复议机关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属于改变原行政行为,但复议机关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除外。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复议机关仅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属于行政复议维持的情形。
本案中,市中区政府作出市中复决字(2018)34号行政复议决定,认定涉案行政处罚决定超过法定期限,程序违法,并据此作出确认涉案行政处罚决定违法的决定。
但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该行政复议决定属于维持市中公(舜耕)行罚决字(2018)478号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形。
据此,上诉人刘建春迳行提起本案行政赔偿诉讼,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4)加害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的规定。
一审裁定不予立案,并无不当。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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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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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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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采购需求 .................................................................................................................................1
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营业范围:
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 未公示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9~2023-08):
项目数(个)
263
同比增长:42.9%
项目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5016.45
同比增长:-16.8%
平均金额(万元)
¥19.60
同比增长:-42.5%
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电器设 济南好利鑫商贸有
备网上商城采购
限公司
8.8
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公开招投标书范本

济南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工程类)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3)第三部分招标要求 (26)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30)第五部分合同格式 (36)第六部分附件 (40)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的投标人参加。
一、采购人:项目分包:四、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五、项目说明:详见本文件第三部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二部分。
:—:(北京时间)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预投标供应商应先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用户登录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不需再注册),注册完成后,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点击报名,报名确认系统完成的报名才视为正式报名。
没有报名的供应商将被拒绝接受报价文件。
报名后供应商可在公告最下方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八、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九、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号楼B区五楼或六楼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具体开标厅见五楼大屏幕或咨询五楼服务台。
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方式:授权联系人:田世园(负责标前答疑、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咨询)电话:十、公开电话:供应商注册、审核、信息修改电话:、标后质疑、合同签订电话:、中标通知书打印领取电话:政府采购中心举报电话:政府采购投拆电话: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 采购人系指.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系指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合格投标人.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参加投标。
.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第三部分的详细资格要求放于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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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数字化档案系统功能及相关服务(预算20万)工期:中标之日起10日内完工.质保期:三年场地及人员配备:甲方提供必要的场地、水电等。
甲方安排2名人员参与管理协调工作,工作人员由供应商配备。
乙方要配备有经验的专职项目经理,未经甲方同意,在此项目未完成前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工作人员。
中标后乙方需提供工作人员所在本单位的证明。
(工程不得转包)施工方案与工程施工人员一并提供。
对供应商资质要求(报名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认证内容包含档案数字化加工技术服务或档案库房智能化综合管理系统。
)3..投标人具有软件著作权证书(档案管理类)投标单位与著作权为同一单位。
数字化档案档案馆组成第一章、数字化技术要求1扫描要求(所做数据OCR识别)1.图像文件大小要求黑白二值扫描A4页面20K—40K;灰度或彩色扫描A4页面100K—300K。
储存为TIFF或PDF压缩格式。
∙档案图像分辨不小于200dpi,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其分辨率,但必须保证扫描获取图像清晰可读。
∙如因原件问题导致图像扫描不清的,要在扫描流程单和备注栏内作出详细记录。
∙2.原件的扫描与存储格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要求。
扫描图像应能根据原稿质量进行倾斜校正、居中、去污、去黑边等处理,确保扫描图像有效及文件插图清晰,能满足全文检索,并确保原始档案内容完好无损。
∙3.原始档案的清晰度较低时,能够提高图像的清晰度,对字迹不清楚等缺陷进行修正,确保文字及图像信息清晰可辨;档案资料中的领导批示,能够实现局部粘贴拼接处理,确保数字档案的准确可读;照片档案要采用专业的图像处理软件,确保照片的清晰度。
∙4.已扫描的档案数据要根据甲方数据存储结构要求,按年度、机构随时在线导入到服务器;在网络出现故障时,也可采用其它存储介质导入到服务器。
能够实现查阅已上传的扫描数据;如发现档案扫描数据存在问题,能够方便地将其从服务器上删除,待返工后再重新上传。
∙5.保存在服务器上的数据及数据属性要与刻录在光碟上的数据和档案实体保持一致;档案数据及其属性数据的脱机介质能够加密制作、存储,保证数据安全。
∙6.扫描后档案数据应符合现有数字档案目录要求。
在实际处理过程中若有缺少目录(目录缺少人名的要补录)的档案,应形成新的目录,并根据情况对有问题的目录进行修改、增加或调整。
对档案原目录数据修改或补充后,需填写更改资料并放入原案卷内。
能实现一条目录对应多个图像或一个图像对应多条目录的编目。
扫描后的数据与原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确保最终数据的准确性。
∙7.对部分无纸质目录的档案,要求按照标准,拟出文件标题(涉及人名的档案要列出人名)、责任者、成文时间、保管期限、页数、等字段,录入形成电子目录。
录入条数视为扫描页数。
∙8.扫描生成的数据必须适应现有数字档案馆系统全文检索与OCR程序;能够实现扫描图像信息与档案管理软件系统中的目录信息的批量挂接,确保目录与原文的一一对应。
∙9.能用管理软件完成对加工数据工作量,进行统计分析和加工作业的流程管理。
严格管理流程:档案整理、目录修改核对补入、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数据质检、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数据备份、成品管理等,每一流程必须专人操作。
专职项目经理应驻现场进行日常管理。
如遇问题及时与甲方管理人员沟通解决。
∙10.要在档案电子文件目录备注中输入以下说明信息:∙(1)对不易于拼接图像的说明;∙(2)档案原卷字迹模糊不清楚、破损的档案要加以说明;∙(3)对扫描整理过程中造成档案内缺少重要资料的说明。
∙(4)对档案号重复或并案号重复的说明。
∙11.检查人员应对其数据进行全面(100%)检查和校对,扫描图像应比对原卷核对图像质量,图像中字迹的清晰,页面清洁,图像的亮度、歪斜度、是否有错页等进行检查。
确保扫描采集的数据与原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12.乙方项目经理要对成品数据进行百分之十的抽查,尤其是要对检查记录单上更正后的错误进行仔细检查,对获取图像数发现有不合格的数据,应及时进行统计和修正,确保最终数据的准确性。
∙13.扫描后档案还原工作,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标准和要求专人将每卷档案的封面、卷内目录、卷内文件、备考表、对齐打成三孔一线装订还原档案。
∙14.乙方须将合格的产品,定期定量交甲方对其抽查,抽查率100%,一个全宗的档案,抽检质量的合格率达到98%以上(含98%)时,给予以验收“通过”(合格率=抽检合格的文件数/抽检文件总数×100%)。
如有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退回乙方上一流程重新处理,直至达到合格要求。
2安全保密要求∙1.安全保密管理软件。
对所有参加该项目的计算机保密管理系统软件(费用由乙方承担),以防止数据的存取破坏和非法复制。
∙2.数据备份。
为了有效地保护数据,必须建立数据备份制度。
必须使用国家档案级专用光盘,将通过检验后的成品数据,刻录成检索光盘,对原始扫描图像也制作光盘备份,并在盘面上作标记,编制刻入日期和盘号以便日后进行查找。
备份三套蓝光光盘及硬盘备份(档案级),确保数据光盘存放在安全的地方或异地备份。
∙3.数据安全保护。
全部扫描加工工作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场所内完成,任何人不能将档案及相关资料带出工作场所。
乙方须确保纸质档案和扫描后形成的数字档案信息的绝对安全保密,不得在甲方以外进行与甲方档案信息有关的任何活动,不得复制、丢失和涂改原始资料,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复制、转让有关的电子数据,不得擅自使用与数据库建设有关的电子数据。
在数据采集及建库完毕后,应在规定时间将原始资料归档。
∙4.法律保护。
双方签订保密协议,如有泄密,将依法追究乙方及相关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智能化系统分析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繁荣,现代化科学技术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运用现代高科技技术手段,通过现代化的智能化自动测控技术,实现库房管理的自动化,是档案库房步入现代化管理的标志之一。
本方案是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勘查和根据档案库房“十防”的基本技术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档案安全保护的相关技术要求而设计,本着高水准、高质量、功能完善、设计科学、技术先进的原则,在设计上充分体现出建设者的意图,并考虑到今后使用者的维护、使用、保养的方便性,设计了该系统的总体方案。
公司以“专业品质、专业服务、追求卓越、诚信发展”为宗旨,愿为客户提供良好的专业性的服务!并预档案库房智能化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圆满成功。
二、系统设计所遵循的规范《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库房技术管理暂行规定》《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1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100052-95(2009)《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GB100325-2001(2010)《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2008)《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00243-97(2002)《公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100189-2005《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100231-98(2009)《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100235-97(2010)《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00《智能化建筑设计标准》B/T100314-200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100045-95《建筑与建筑群弱电系统设计规范》CECS72-9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100116-98《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1997《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建设部《建筑和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协会《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UD/T926)邮电部1997《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范》GA308-2001有关避雷、供电、接地的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三、方案设计目标原则按照可靠、先进、实用、经济的原则;严格按档案安全保护的“十防”(防高低温、防盗、防火、防水、防虫、防鼠、防尘、防光、防霉、防污染)和“八不准”要求;严格按有关标准和大楼管理系统要求;主控系统按计算机网络化、高集成原则;模块化结构设计;全自动智能化控制;按一级风险防范标准进行设计。
根据国家《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管理办法》档案安全保护措施的“十防”(防高低温、防盗、防火、防水、防虫、防鼠、防尘、防光、防霉、防污染)和“八不准”要求,档案库房智能化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了档案安全保护的智能化管理,系统以中央控制台为中心,综合、集中了档案安全保护措施的“十防”和“八不准”要求,对库房档案进行全方位、立体化集中统一保护管理,做到了档案安全保护工作的智能化、人性化、科学化、形象化和先进性。
本次系统设计主要考虑9项系统包括智能温湿度自动测控系统,智能防盗报警系统,智能防火报警、气体灭火系统,智能臭氧消毒空气净化系统,自动通风换气系统,智能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智能门禁管理系统,智能防虫驱鼠探测系统,中央控制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其他功能以后再根据情况扩展、完善。
2.1、智能化系统组成设计一、库房结构分析二、建设系统组成:档案库房智能化综合管理系统共由9项单元系统组成:1、智能温湿度自动测控系统2、智能防盗报警系统3、智能防火报警、气体灭火系统4、智能臭氧消毒空气净化系统5、智能漏水检测自动报警系统6、智能动态视频监控系统7、智能门禁管理系统 8、智能防虫驱鼠探测系统9、中央控制综合管理平台系统三、系统功能单元配置分析1、智能温湿度自动测控系统温湿度自动测控系统主要由温湿度主控微机(温湿度管理软件)、综合智能控制终端、温湿度显示屏、温湿度传感器和空调、除湿机、加湿机等外围设备组成。
温湿度传感器实时采集各库房内的温度、湿度数据并上传到温湿度控制终端,终端编译处理后将数据上传到主控微机,主控微机将数据解析处理后,下达各种控制指令给控制终端打开或关闭空调、除湿机、加湿机等外围设备,实现对各库房内的温度、湿度自动测控。
温湿度管理软件负责管理各库房终端上传的温湿度数据,数据经过解析处理后,发送出各种控制指令,并实时显示、存储、统计。
统计后的温湿度数据可生成数据的时间段报表、日报表、月报表和时间段曲线、日曲线、月曲线等。
系统结构图如下:2、智能防盗报警系统智能防盗报警系统主要由防盗报警主控微机(防盗报警管理软件)、防盗智能控制终端、防盗探测器、电话语音模块、声光报警器等组成。
防盗探测器安装在库房的门、窗、走廊等人能够进入的位置,探测器采用红外线和超声波两种探测技术对库房现场进行监控,并将信号传送给控制终端,终端将信号编译处理后上传到主控微机管理软件,软件对数据解析处理后作出判断,当有警情出现时,控制终端驱动报警器发出声、光报警,并采用语音方式电话通知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