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急重症病人抢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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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及报告制度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及报告制度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及报告制度一、急危重患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患者:病情危重不利己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等;出现检验检查结果危急值,必须紧急处置的患者。

患者出现其他预计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必须紧急处置的病情。

二、各科室的抢救设施和器械须有专人负责,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设备要求齐全、有效,药品数量充足、种类齐全,实行“四定”(定位放置、定量补给、定人管理、定期检查)制度,抢救的设备和药品不得挪用或外借。

三、科主任、护士长市临床急危重患者抢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临床科室急危重患者抢救,由现场级别和年资最高的医师主持。

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参与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限制。

四、对病情危重,可能危及生命的患者均需积极组织抢救,由主管医师或上级医师就病情危重性向家属或委托授权人交代病情、治疗情况及预后,了解患者家属的意见,发出病危通知书,医师和家属双方签字,完成告知义务。

急危重患者涉及多发性损伤或多脏器病变的患者,应及时请专科医师会诊,并由现场主持抢救的最高资质的医师主持多学科会诊。

根据会诊意见由威胁到患者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患者并负责组织抢救,如落实救治科室存在争议,立即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协调确认。

任何医师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参加抢救,会诊科室医师须共同参加抢救,不得离开,擅自离开或拒绝参加抢救的医师对其行为引起的相应后果承担责任。

五、在抢救中,各级医护人员应观察细致,诊断准确,处理及时,记录完整,对疑难及诊断不明病人,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或组织会诊。

六、医生未到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配血、止血等,并提供诊断依据。

特别重大的抢救工作,应向科主任汇报,由全科统一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若需多科配合,应及时向医务科汇报,以便组织抢救小组。

七、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设备、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熟记抢救药品的编号、定位、用途、剂量、用法等。

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18项核心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18项核心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急危重患者:1患者急性起病,诊断未明,根据其症状的诊疗流程,必须立即处置,否则可能导致重要脏器功能损害或危及生命。

2.患者急性起病,诊断明确,根据诊疗规范,必须立即处置,否则可能延误最佳治疗时机或危及生命,如有明确治疗时间窗的疾病。

3.患者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

4.出现检验或检查结果危急值,必须紧急处置的患者。

5.患者出现其他预计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必须紧急处置的病情。

二、抢救资源:6.抢救人员:(1)所有医务人员须具有接受抢救技能的培训,掌握急危重患者抢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抢救操作技能(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心肺复苏等),具备独立抢救能力。

(2)急诊等专科抢救人员,需要掌握包括心包穿刺术、气道开放技术、动/静脉穿刺置管术、心电复律、呼吸机使用等抢救技能,建立医院抢救小组,紧急状态时能立即到位、开展抢救。

7.抢救药品:根据医院常见急危重疾病的抢救流程和常见急危重疾病抢救时需要在极短时间内应用的药物进行配备,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心肺复苏药物、呼吸兴奋药、血管活性药、利尿及脱水药、抗心律失常药、镇静药、止血药、平喘药等。

8.抢救设备:根据医院常见危急重症疾病抢救时需要配备的设备进行配置,包括但不限于吸氧设备、简易呼吸器、除颤设备、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负压吸引设备、心肺支持设备、洗胃机、便携式超声仪和快速床旁检验设备等。

9.临床科室设置抢救室和抢救床位。

10抢救设备放置于固定的、便捷可及的位置,定期维护和巡查,始终保持待用状态;各科室医务人员知晓抢救设备位置、使用方法,知晓抢救设备缺乏或故障时替代设备的调配流程。

11抢救药品种类和数量能满足医院常见的急危重症患者抢救需要;各科室医务人员知晓抢救用药使用流程、补药流程和应急预案。

三、抢救资源调配:1.医院建立抢救资源相关配置制度,保证抢救人员、药品、设备等按科室医疗区域需要进行合理配置。

2.当相关的抢救人员、药品、设备等抢救资源不能满足本科室区域临时抢救所需时,医院有相关紧急调配制度,保证人员、药品、设备等抢救资源能够迅速调用,形成固定的紧急调配流程,并定期进行演练。

医院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医院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医院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证急危重病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提高抢救的成功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要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技能,急诊科、重症监护病房及其他涉及急危重病人处理的科室工作人员要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

第三条医院建立院内急救、抢救网络及应对社会突发事件医疗小分队,成立院级急救、抢救小组,小组成员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保持通讯畅通。

各科室配备的急救、抢救设备和物品要每日检查,确保完好。

抢救药品要每日清点,确保所有抢救药品在保质期内,数量不足时随时补充。

第四条急诊、各病区必须设置抢救室,抢救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五条对急危重病人严格履行首诊负责制度,开放急救绿色生命通道,对病人的诊疗进入优先程序,危急生命情况时,不得因病人未交钱等各方面的原因拒绝或延缓对病人的紧急处置。

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第六条抢救的同时应设法与病人的家属取得联系,尊重
病人家属的知情权及取得病人家属的知情同意。

紧急情况时,患者病情危重,需进行有创诊疗措施,若无法同患者家属取得联系,为抢救患者生命,可在征得医务处或总值班人员同意后进行。

事后及时将诊疗情况向病人家属通报,并将通报的内容和家属的意见记录在病历上。

第七条抢救结束后,经治医师应在6小时内据实补记抢救的过程。

危急重症患者抢救制度解读

危急重症患者抢救制度解读

各科室接到抢救急会诊通知,应由主治医师 资格及以上人员在 10分钟内到达 现场参加 枪救工作,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如因其他医 疗工作需要无法及时会诊,应由 总住院医 师或者值班医 师先到达现场 参加抢救 , 不得以任何借 口拒绝而廷误抢救。同时将 情况 向上级医师汇报 ,上级医 师在其他 医疗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到达现场,指导抢救 工作。
03
复合伤或多脏器病变患者的抢救,坚持先危重后轻 的原则,在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的基础上,先由威 胁生命的主伤或主病科室接诊抢救,其他专科的伤或病,由主治科室邀请相关科室人员参加抢救,严格 执行首诊负责制;如落实救治科室存在争议,应立即通知医务处或总值班予以协调确认。
04
各科室病区和急诊科应配备各种抢救药品、器械、设备,拐定专人保管、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及时更 新,确 保抢救物品功能齐备完好,始终保持待用状态;各单元医务 人员知晓抢救设备位置、使用方法, 知晓抢救用药使用流程, 知晓替代设备调用流程、补药流程和应急预案。
03
抢救过程应由参与抢救的医师及时、详实、准确记录, 主持抢救的上级医师审核后签名。抢 救记录应在抢救结束后 6 小时内完成,记录时间应具休到分钟。
04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交接班时应有专人 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 详细交待,所用药品的空安甄经二人核对方可弃去。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 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用。房间应桉规定进行消毒。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解读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定义 指为控制病情、挽救生命,对急危重患者进行抢救并对抢救流程进行规范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医疗机构及临床科室应当明确急危重患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 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 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等。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抢救资源配置与紧急调配的机制,确保各单元抢救设备和药品可用。 建立绿色通道机制,确保急危重患者优先救治。 医疗机构应当为非本机构诊疗范围内的急危重患者的转诊提供必要的帮助。 临床科室急危重患者的抢救,由现场级别和年资最高的医师主持。 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参与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限制。

危急重症患者抢救制度

危急重症患者抢救制度

危急重症患者抢救制度一、急症抢救工作在院长领导下,设立由业务副院长、医务科长、门诊部主任、急诊科主任和护士长、临床科主任组成的急救委员会,作为急诊抢救指挥系统。

科室由科主任或病区主任、主治医师和护士长,组成抢救小组,以加强急症抢救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各科应指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和护士长担任急诊抢救工作。

各科抢救工作应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和指挥。

对重大抢救应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并立即报告医务科或院领导。

三、抢救器材及药品必须力求齐全和完善,要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定期更换,用后随时补充。

四、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材、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

抢救药品一般不外借 (他科抢救等特殊情况例外),以保证应急使用。

五、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六、严密观察病情,记录要及时详细,用药处置要准确,对危重病人要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七、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人守护,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以及各种用药等要详细交待。

所有药品的安瓶须经二人核对并在抢救完毕后方可弃去。

口头医嘱在执行前,必须加以复核医师口嘱,无误后方可执行。

八、及时与病人家属和单位联系,并告之病情的程度。

九、抢救完毕,除做好抢救记录,登记和消毒外,并应做好抢救小结,以便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

十、遇有重大抢救,非在班人员及非本科人员,根据需要也应积极参加抢救,做到随叫即到。

十一、各科担任值班的医、药、护、技、行管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共同配合,互相协调,保证急诊抢救工作顺利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抢救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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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病人抢救制度范本(2篇)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范本(2篇)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范本一、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危重病人抢救工作,提高抢救效率,保障病人生命安全。

该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进行的危重病人抢救工作。

二、抢救准备1. 抢救团队的组建和岗位职责1.1 由医院行政领导指定一名专职医生担任抢救组长,负责整体统筹和指挥抢救工作。

1.2 抢救团队包括医生、护士和相关技术人员。

医生负责病情判断和治疗方案制定;护士负责病人监护和抢救设备操作;技术人员负责设备检修和维护。

1.3 各岗位人员需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并定期进行演练,保证抢救团队的业务素质和协作能力。

2. 抢救设备和药品的准备2.1 根据医院临床需求和抢救标准,确保所需的抢救设备和药品的存量充足,且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2 设备和药品的管理由专人负责,包括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保养和药品的有效期管理。

三、抢救流程1. 病人抢救前的准备1.1 抢救组长根据病人情况,调配好抢救团队,并通知相关科室配合。

1.2 确认病人身份和抢救场所,确保抢救环境安全和病人隐私保护。

1.3 抢救前进行简要病情了解,明确病人主要问题和相关基本信息。

2. 病人监护与评估2.1 抢救护士进行病人监护,记录生命体征、血气分析等相关指标。

2.2 医生根据病人监护结果,对病情进行初步评估和诊断,制定抢救方案。

2.3 抢救评估结果需进行准确记录,便于后续治疗的参考。

3. 抢救措施3.1 根据抢救方案,医生提出具体治疗措施,并进行团队讨论,确保治疗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2 抢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心肺复苏、氧气吸入、血流动力学支持、药物治疗等。

3.3 在抢救过程中,及时观察病人的反应和生命体征变化,灵活调整治疗措施。

4. 抢救结束4.1 抢救团队负责对抢救效果进行评估,判断病情是否稳定。

4.2 抢救结束后,医生和护士需记录详细的抢救过程和治疗效果,并填写相关表格。

4.3 若病人情况未好转或需要转院治疗,抢救团队负责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助病人顺利转院。

危重病员抢救制度(七篇)

危重病员抢救制度(七篇)

危重病员抢救制度1、重危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

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或本科值班人员。

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处、护理部和业务副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2、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

涉及到法律纠纷的,要报告有关部门。

3、对急诊抢救病人,遵循先抢救后补付款的原则。

对突发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平稳后方可移动。

4、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

5、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

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方可弃去。

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

房间进行终末消毒。

7、抢救完毕,做好抢救记录。

(括病史首页危重、抢救人次的填写)8、安排有权威的专门人员及时向病员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

9、需跨科抢救的重危病人,原则由医务处或业务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工作者。

10、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不得进入抢救现场,但须做好抢救的后勤工作。

11、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推诿,总务后勤科室应保证水、电、气等供应,设备处保障设备的临时供应。

危重病员抢救制度(二)一、对危重病员的抢救,必须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严密观察,详细记录。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目的确保急危重患者得到及时、安全有效的抢救,杜绝任何推诿、推迟抢救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医院。

(二)参考文件《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释义》。

(三)定义指为控制病情、挽救生命,对急危重患者进行抢救并对抢救流程进行规范的制度。

(四)基本要求1.急危重患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下列情形的患者:(1)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2)急性起病,如不立即处置可能延误最佳治疗时机或危及生命;(3)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4)出现检验或检查结果危急值,必须立即处置;(5)预计可能会处出现严重后果从而必须处置的病情等。

2.各临床科室可根据上述情形制定本科急危重患者范围、建立抢救制度与流程并加以培训,使各阶层医护人员熟知并能紧急处置危急病况。

3.临床科室急危患者的抢救由科主任(副主任)负责主持。

科主任(副主任)不在时由现场级别和年资最高的医师主持,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

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参与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限制。

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以赴、紧密配合开展抢救工作。

4.遇到重大抢救事件及需多学科、多部门协同抢救情况,应及时报告医务部、护理部等职能部门和(或)主管院长,根据情况立即启动应急方案,开通绿色通道,对各项因抢救所需设施、设备、血液、药品、临床科室、医技后勤部门及其他医疗人员进行指挥协调,确保急危重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如超出本院诊疗范围的患者,严格评估病情符合转诊条件后给予协助转诊。

5.参加抢救的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明确分工、紧密合作,无条件服从现场抢救主持者指挥。

医师未到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按疾病抢救程序及时给予必要的抢救措施,如吸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配血、止血等,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在医师到来后及时向其汇报现场情况及处置措施,并听从现场主持者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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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危重患者是指具有严重病理生理异常的患者。

2、危重患者的预后较差,危重患者的抢救成功率与患者的基础疾病、器官或系统的功能状况,对治疗的反应等有关;同时,也与抢救是否及时、抢救措施是否得当等有关。

3、对于危重患者,医师应当向其亲属报书面病危通知、告知病情,填写病情告知书。

同时,将危重患者的情况报医务科。

4、一级医师(或值班医师)给予危重患者基础处理,同时通知上级医师(二级或三级以上医师)立即到抢救现场,涉及多学组危重患者的抢救,应当通知相关学科的上级医师(二级或三级以上医师) 立即到抢救现场。

5、二级或三级以上医师是危重患者抢救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涉及多学组危重患者的抢救,由医务科或总值班指挥。

特殊情况下,应当请上级医院的专家会诊。

6、及时建立监护系统,特别时建立对呼吸、心脏、循环、肾脏以及中枢神经系统等的监护。

并及时了解其它相关脏器的功能情况。

7、应当及时制定危重患者的抢救方案。

根据抢救中患者的病情,及时调整抢救方案,尽最大努力改善和/或维持其它相关脏器的功能。

8、应当做好危重患者抢救工作中的护理工作。

加强巡回,严密观察。

必要时给予特级护理。

9、医务科、护理部或总值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从相关科室调整人员、设备、药品以及其它物品支援抢救科室。

10、应当做好危重患者抢救工作中的病历记录工作。

特殊情况下,先进行抢救,条件允许时,及早据实补齐抢救记录。

11、抢救工作结束后,抢救科室应当及时组织病历讨论。

讨论会
由科主任或三级医师主持,抢救科室的医护人员参加讨论。

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的医务人员参加,特殊情况下,医务科参加讨论组。

将讨论会记录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整理后另附页抄写,经二级或三级以上医师签字后,归入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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