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招标代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内部管理,促进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在公司的日常工作和管理中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声誉,共同努力,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四条公司的内部管理应当遵循合规、高效、透明、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权责分明,奖罚分明。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公司的合规经营。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公司设立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直接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履行公司经营管理职能。
第八条公司设立财务部、市场部、人力资源部、运营部、招标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各部门负责公司相关业务。
第九条公司设立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决策公司的重大事务和策略规划。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整体的工作效率。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员工培训机制,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维护员工权益机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第三章招标管理第十三条公司的招标部门负责公司的招标业务管理工作,包括招标项目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招标管理流程,确保招标项目的合规性和公平公正性。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核和评估,确保供应商的可靠性。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高效的招标文件编制机制,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完整和规范。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评标机制,确保评标过程的公开、公正和透明,维护招标结果的公信力。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招标项目的合同履行和风险控制。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九条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资金管理、财务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等。
招标代理公司的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招标代理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招标代理公司的所有员工及公司内部管理。
第三条公司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优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2. 以人为本:尊重员工,关心员工,激发员工积极性。
3. 精益求精:持续改进,追求卓越,不断提高公司竞争力。
4. 风险控制: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理,确保公司稳健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总经理、各部门及员工,明确各部门及员工的职责。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监督公司经营管理。
第六条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策。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工作,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
第八条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第三章招标代理业务管理第九条招标代理业务分为工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其他招标代理。
第十条招标代理业务流程:1. 项目承接:与客户签订招标代理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 招标文件编制: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等。
3. 招标公告发布:在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潜在投标人。
4. 投标人报名及资格审查:接受投标人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5. 开标、评标:组织开标、评标活动,确保评标公正、公平。
6. 中标结果公示:公示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7. 中标通知书发放: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8. 签订合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9. 项目实施监督: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项目质量、进度。
第四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员工岗位职责。
第十二条员工招聘:按照公司需求,通过招聘渠道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三条员工培训: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员工考核:建立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公司财务制度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合法合规。
招标代理的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的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一、概述招标代理作为独立第三方,为各类企事业单位提供招投标代理服务,具备重要的监督作用。
为保证招标代理工作的公正、透明和规范进行,制定本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二、人员管理1. 公正原则所有招标代理人员应秉持公正原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接受与招标相关的礼品、款待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违反此原则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2. 员工培训为提升招标代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本机构将定期组织员工培训。
培训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招标代理业务知识和技巧的学习,以确保代理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3. 内部沟通为加强内部协作和信息共享,本机构将建立定期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代理人员交流座谈会,探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互相分享处理经验。
三、机构运营1. 项目接洽招标代理人员在接洽潜在项目时,应准确了解客户需求,并提供相应的方案和服务介绍。
不得承诺不可实现的承诺或提供虚假信息。
2. 审核程序本机构将建立严格的审核程序,确保代理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审批意见应遵循事实和依据,在保证严密性的同时开展高效工作。
3. 客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应为客户提供相关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解答客户疑问,提供专业建议,并保护客户权益。
四、档案管理1. 项目档案机构应对每个代理项目建立档案,包括相关文件、合同、评标报告等。
档案保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安全性和机密性。
2. 档案归档代理项目完成后,相关档案应按规定归档,并进行维护管理。
机构应定期对已归档项目进行审核,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五、违规处理1. 违规行为招标代理人员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机构规章制度或职业操守,包括但不限于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泄露招标信息等行为,将面临纪律处分和法律追责。
2. 投诉处理机构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接收并及时处理与招标代理工作相关的投诉。
对投诉内容属实的,将严肃处理并采取相应纠正措施。
六、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制为确保机构运作的公正和规范,本机构将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代理项目进行监督,并定期进行自查评估。
招标代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招标代理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以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性。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招标代理公司的全体员工,在执行招标代理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2. 职责与权限2.1 总经理总经理是招标代理公司的最高决策层,具有决策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制定并监督实施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权力。
总经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进行重大决策,包括项目拟投标决策;•指定项目负责人;•监督执行招标代理工作。
2.2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具体承担招标代理项目的责任人,包括项目的计划、组织、实施和控制。
项目负责人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项目招标策划方案;•组织项目团队,制定项目组织结构和工作分工;•进行项目的资源调配和项目进度控制;•进行现场勘查和项目风险识别;•提供项目投标报告。
2.3 招标代理人员招标代理人员是执行具体招标代理工作的人员,负责完成项目招标策划、文件准备、投标评审等工作。
招标代理人员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招标项目的信息收集和市场调研;•协助项目负责人进行投标策划;•编制和完善招标文件;•参与投标评审,并提供评审报告。
3. 工作流程招标代理工作按照流程进行:1.招标项目信息收集和市场调研;2.项目负责人制定招标策划方案;3.招标代理人员负责编制和完善招标文件;4.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团队进行现场勘查和项目风险识别;5.项目负责人进行投标报告编制;6.招标代理人员参与投标评审,并提供评审报告。
4. 工作要求4.1 保密要求在招标代理工作过程中,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要求,不得向外泄露客户信息或项目信息。
4.2 严禁收受贿赂在招标代理工作过程中,所有员工都必须严禁收受贿赂,不得参与非法收入或利益的获取。
4.3 诚实守信所有员工必须诚实守信,不得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误导客户。
4.4 团队合作在招标代理工作中,团队合作是必不可少的。
所有员工应积极配合,互相帮助,共同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招标代理机构内部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机构内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内部管理,保障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招标代理机构内部规章制度适用于招标代理机构的全体员工,任何员工都必须遵守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招标代理机构的治理结构为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招标代理机构内部规章制度由经理层起草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四条招标代理机构内部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董事会所有。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设立招标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等职能部门。
招标部为招标代理机构核心业务部门,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招标工作。
第六条招标部设立项目组,每个项目组由一名项目经理领导,负责具体项目的招标工作。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和支持工作,协助招标部完成招标工作。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八条招标代理机构设立招标员、项目经理、财务专员、人力资源专员等职位,各职位的具体职责如下:(一)招标员:负责搜集招标信息,起草招标文件,组织评标工作等;(二)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包括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环节;(三)财务专员: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包括招标费用管理、票据结算等;(四)人力资源专员:负责人事管理工作,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考核等。
第九条各职位的岗位职责应当明确,员工应当按照自己的职责履行工作。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条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流程分为招标前、招标中、招标后三个阶段。
第十一条招标前工作包括搜集招标信息、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等。
第十二条招标中工作包括接受投标文件、组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等。
第十三条招标后工作包括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监督合同执行等。
第十四条各阶段的工作流程应当明确、规范,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解聘等处分。
第十六条对于导致招标活动失误或损失的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招标代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二条招标代理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一人,各部门主管,员工。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三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及预算等。
第四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负责招标业务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五条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的日常运作工作,并协助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完成各项任务。
第六条员工根据公司的需要,按照职责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七条公司秉持公正、透明、公开原则进行招标代理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第八条公司严格遵守招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招标代理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公司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
第十条公司制定合理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五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公司在接到委托招标任务后,根据相关要求制定招标方案和标书,完成审核后进行投标。
第十二条公司与招标单位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对应的工作职责和义务。
第十三条公司进行投标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合法性和透明度,不得违反相关要求。
第六章保密责任第十四条公司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对所接触到的招标信息和企业机密进行保护。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在从事招标代理工作期间,应加强保密意识,不得私自泄露相关信息,严守保密责任。
第十六条公司对发生的信息泄露事件,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违纪处分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将给予相应的处分,包括扣除工资、降职、辞退等处理。
第十八条对在工作中产生的损失或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处罚,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由公司领导审定,并向全体员工宣布实施。
招标代理的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完整版)

招标代理的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完整版)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凡在本机构工作的人员,均须遵守本规程。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二条本机构的组织结构由主任负责制,下属设有不同部门。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三条人员录用:1. 符合本机构招聘条件的人员,经过面试、资格审核等程序,经主任批准后,方可录用。
2. 招聘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并能适应招标代理工作的要求。
第四章工作规范第四条工作责任:1. 招标代理机构每个人员都要对本职工作负有明确的责任和义务。
2. 严禁私自泄露招标信息,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章工资福利第五条工资福利待遇:1. 本机构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员工合理的工资福利待遇。
2. 本机构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第六章安全规范第六条保密规定:1. 本机构所有员工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严禁泄露与招标代理相关的机密信息。
2. 本机构会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招标信息保密的意识。
第七章绩效考核第七条绩效考核制度:1. 本机构对员工进行定期绩效考核,以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
2. 绩效考核结果将对员工的晋升、工资调整等产生影响。
第八章纪律管理第八条纪律管理:1. 本机构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将采取纪律处分措施,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2. 本机构会对员工的纪律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追踪。
第九章奖惩制度第九条奖励制度:1. 本机构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奖励和表彰。
2. 奖励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物质奖励、荣誉表彰等。
第十章附则第十条本规程由机构主任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本规程的修改和解释权归本机构所有。
招标代理的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的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招标代理机构是为了提供专业化服务,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而设立的。
为了保证机构内部的管理和运作能够按照规范进行,制定适当的管理规章制度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份有关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构内部管理,保障招标代理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机构内部的所有工作人员,并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机构内部管理上要遵循依法公正合规、科学决策、团结协作、追求卓越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组织和权限管理第四条机构设立总监负责机构的日常运行,并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五条工作人员根据职能和工作内容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岗位,设立相应的岗位权限和职责。
第六条机构设立内部决策委员会,由总监和主要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决策重要事项。
第七条机构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机构内部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
第三章工作流程管理第八条机构设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招标代理项目进行统筹管理和协调工作流程。
第九条招标代理项目在立项阶段,由项目部门负责制定项目计划、人员配置和任务分工。
第十条招标代理项目在实施阶段,由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的进度和质量进行监控和管理。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项目在结束阶段,由项目部门负责总结和评估项目工作,形成经验教训。
第四章机构内部纪律和奖惩第十二条机构内部要建立健全的纪律和规范,明确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对于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将依法进行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对于出色完成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第五章机构内部培训和提升第十五条机构建立员工培训计划,定期或按需组织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第十六条机构鼓励员工参加相关业务的培训和考试,提供相应的学习支持和经费补贴。
第十七条机构建立知识分享和经验交流机制,定期组织员工间的学术交流和经验分享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机构内部决策委员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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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1章管理大纲 (109)第2章员工守则 (110)第3章财务管理 (110)第4章人事管理 (116)第5章招标代理管理手册 (120)第6章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手册 (121)第7章项目管理操作规程 (124)第8章岗位职责 (141)第9章企业印、信管理制度 (147)第10章档案管理制度 (147)第11章附则 (149)第1章、管理大纲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纪律。
第三条、公司的财产属股东所有。
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和股价稳定。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
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种。
第十条、公司尊重专业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三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四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2章、员工守则第一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第二条、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第三条、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四条、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五条、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第六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第3章、财务管理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第三条、公司设总会计师。
公司设计划财务部。
计划财务部设部长。
计划财务部及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第四条、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全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2.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3.监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活动;第五条、计划财务部部长领导计划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1.主持计划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2.执行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3.协助总会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第六条、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七条、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第八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九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
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十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
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公司领导会同财务部部长进行监交;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第三节、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第十一条、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十二条、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十三条、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
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
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
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海外企业应选定一种货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十四条、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
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十五条、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第十六条、公司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十七条、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十八条、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第十九条、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第二十条、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2.机器设备;3.电子设备(如复印机、电传机等);4.运输工具;5.其他设备。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第二十二条、凡单项债权(不论境内外)帐龄超过1年仍未回收时,各核算单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
第二十三条、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2.损益表(年、季、月);3.股息红利分配方案(年度);4.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5.专用基金明细表(半年);6.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7.银行贷款增减变化表(月);8.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9.提取坏帐准备金明细表(月);10.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第四节、资金、现金、费用管理第二十四、条计划财务部和各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二十五、条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
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第二十六条、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二十七、条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3章分管并用制。
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经理私章和会计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不准由1人统一保管使用。
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二十八条、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
各单位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第二十九条、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
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
会款审批权限如下:1万元以上的(含1万元)由总经理审批。
同一项目(含同一笔贸易)应按合计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且必须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
第三十条、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
第三十一条、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第三十二条、现金日记帐必须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
第三十三条、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钞帐相符。
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
第三十四条、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外,经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三十五条、业务费实行包干制,按实现利润的比例提取,由总经理掌握使用。
提取后应专款专用,不得私分、贪污。
第三十六条、非生产性的特殊开支,如赞助金、会费等在福利基金列支,2000元以上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七条、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
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节工资及奖金第三十八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三十九条、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资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的规定拟订。
第四十条、员工的工资标准和奖励方法,由总会计师提出方案,报总经理审定。
第六节税收及利润分配第四十一条、公司依法向国家缴纳税金,不准偷税漏税。
第四十二条、税后利润的分配按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七节、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第四十三条、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双红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第四十四条、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15年。
第四十五条、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董事会、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
第4章、人事管理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
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
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