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单位审批事项申请表

合集下载

《内刊准印证申请流程》

《内刊准印证申请流程》

申请书下载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作为本行政许可事项
法律依据的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
《印刷业管理条例》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
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新闻报刊管理处0731-********
2.申请单位领取准印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后方可出版。
二、其余单位:
1.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向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报省新闻出版局审批,
2.省新闻出版局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核发准印证;
3.申请单位领取准印证后方可出版。
三、市州辖区内国有企业单位申办报型内部资料审批由市州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三、申办刊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单位应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县级以上单位,申办报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应是县级以上国有企业单位;
四、不得使用“XX报”或“XX刊”、“XX杂志”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名称;
五、有足够的经费保障;
六、承印单位具备出版物印刷资格。
许可程序
一、在长沙的中央直属单位和省直属单位:
1.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向省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省新闻出版局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核发准印证;
许可期限
受理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
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载有以下内容的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一、申请书;
二、按要求填写的《湖南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申请表(报型或刊型)》;
三、主办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
四、含有宗教内容的,还须提交宗教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意见;
五、申请单位为社会团体的,还须提交社团登记证明。

我国报刊管理的基本制度审批制度和主管单位

我国报刊管理的基本制度审批制度和主管单位

我国报刊管理的基本制度审批制度和主管单位篇一:第十一章报刊行政管理第十一章报刊行政管理目前规范报刊出版活动最高位阶的法律文件是《出版管理条例》。

与《出版管理条例》配套的有关新闻出版管理活动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包括《关于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职责的暂行规定》《报纸期刊审读暂行办法》《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报刊刊载虚假失实报道处理办法》《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关于建立违纪违规报刊警告制度的意见》《报纸出版评估论证制度试行办法》《报纸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办法(试行)》、《新闻出版行业领导岗位持证上岗实施办法》《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关于报刊社社长总编辑(主编)任职条件的暂行规定》《关于规范报纸期刊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的通知》《关于严格禁止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等问题的若干规定》。

一、申请创办报刊出版单位《出版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应当由出版单位出版。

出版单位,包括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等。

法人出版报纸、期刊,不设立报社、期刊社的,其设立的报纸编辑部、期刊编辑部视为出版单位。

《出版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出版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有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有符合国务院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有确定的业务范围;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和固定的工作场所;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编辑出版专业人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设立出版单位,还应符合国家关于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

设立出版单位,由其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政府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设立的出版单位为事业单位的,还应当办理机构编制审批手续。

2007年6月16日、7月16日、8月16日,一份名为香港《社会新闻报》,并在报头处标注“获中国政府特许在内地发行之报刊”的报纸连续3期对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法案件进行报道,对法院办案横加指责。

印刷业管理条例全文.doc

印刷业管理条例全文.doc

印刷业管理条例全文印刷业管理条例全文共七章四十八条,是为了加强印刷业管理,维护印刷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制定的,下面是详细内容。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印刷业管理,维护印刷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经营活动。

本条例所称出版物,包括报纸、期刊、书籍、地图、年画、图片、挂历、画册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装帧封面等。

本条例所称包装装潢印刷品,包括商标标识、广告宣传品及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纸、金属、塑料等的印刷品。

本条例所称其他印刷品,包括文件、资料、图表、票证、证件、名片等。

本条例所称印刷经营活动,包括经营性的排版、制版、印刷、装订、复印、影印、打印等活动。

第三条印刷业经营者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讲求社会效益。

禁止印刷含有反动、淫秽、迷信内容和国家明令禁止印刷的其他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

第四条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印刷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制定。

印刷业经营者在印刷经营活动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部门或者出版行政部门报告。

第六条印刷行业的社会团体按照其章程,在出版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印刷企业的设立第七条印刷企业应当定期向出版行政部门报送年度报告。

出版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将年度报告中的有关内容向社会公示。

第八条国家实行印刷经营许可制度。

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印刷经营活动。

我国出版业及其行政管理

我国出版业及其行政管理

(二)音像复制单位的审批 1.设立音像复制单位的条件 第一,有音像复制单位的名称、章程。 第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第三,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 员。 第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设备和 复制场所。 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设立音像复制单位的申办程序 第一,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提出设立音像复制 单位的申请。 第二,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 署审批。 第三,新闻出版总署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并通知申请人。 第四,申请人持《音像制品复制许可证》到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音像复制单位因实际情况有变化而确需变更某些事 项或者因故注销,也须按照《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二.印刷复制单位的审批 (一)书刊印刷单位的审批 1.设立书刊印刷单位的条件 第一,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第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第三,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 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 第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设立书刊印刷单位的申办程序 第一,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 经审核得到批准的申请人可获得注明书刊印 刷业务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第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印刷经营许可证 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的申请人可取 得特种行业许可证。 第三,持印刷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取得营 业执照。
3.出版物零售单位的设立条件 (1)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2)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 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 发行专业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关于印刷许可证

关于印刷许可证

• [上海-虹口区]本条例适用于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经营活动。

本条例所称出版物,包括报纸、期刊、书籍、地图、年画、图片、挂历、画册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装帧封面等。

本条例所称包装装潢印刷品,包括商标标识、广告宣传品及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纸、金属、塑料等的印刷品。

本条例所称其他印刷品,包括文件、资料、图表、票证、证件、名片等。

本条例所称印刷经营活动,包括经营性的排版、制版、印刷、装订、复印、影印、打印等活动。

所谓的印刷许可证,就是指“特种行业印刷经营许可证”,一般分为四个专用证:书刊;包装装潢;一般印刷和复印类的许可证。

向当地新闻出版局办理即可,有固定表格文件给你填写的。

追问:一、事项名称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二、受理部门:鹤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管理股三、办事指南(一)申办印刷企业审批程序1、审批对象申请设立“三印”的印刷企业(包括复印、打印、影印)由我局审批,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由江门市文广新局审批、出版物印刷企业由省局审批、三资(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印刷企业由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2、审批内容审核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颁发《印刷经营许可证》。

3、审批条件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规定的资格条件:(1)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合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①经营出版物印刷的企业,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②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③经营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单位,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且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场所内。

④经营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业务的企业、单位,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⑤经营复印、打印业务的单位,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且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场所内。

(4)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①经营出版物印刷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人民币;②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50万人民币;③经营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人民币;④经营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业务的企业、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80万人民币;⑤经营复印、打印业务的单位,注册资金或资金数额不少于10万人民币。

印刷业管理条例全文_条例_

印刷业管理条例全文_条例_

印刷业管理条例全文印刷业管理条例全文共七章四十八条,是为了加强印刷业管理,维护印刷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制定的,下面是详细内容。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印刷业管理,维护印刷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经营活动。

本条例所称出版物,包括报纸、期刊、书籍、地图、年画、图片、挂历、画册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装帧封面等。

本条例所称包装装潢印刷品,包括商标标识、广告宣传品及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纸、金属、塑料等的印刷品。

本条例所称其他印刷品,包括文件、资料、图表、票证、证件、名片等。

本条例所称印刷经营活动,包括经营性的排版、制版、印刷、装订、复印、影印、打印等活动。

第三条印刷业经营者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讲求社会效益。

禁止印刷含有反动、淫秽、迷信内容和国家明令禁止印刷的其他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

第四条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印刷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制定。

印刷业经营者在印刷经营活动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部门或者出版行政部门报告。

第六条印刷行业的社会团体按照其章程,在出版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印刷企业的设立第七条印刷企业应当定期向出版行政部门报送年度报告。

出版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将年度报告中的有关内容向社会公示。

第八条国家实行印刷经营许可制度。

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印刷经营活动。

GMP变更申请审批表

GMP变更申请审批表

变更申请审批表
提出部门 质量管理部 申请人/日期
变更名称 养阴说明书的变更
变更内容
在产品种养阴作以下变更:
一、在原有说明书内容基础上【注意事项】增加:
二、说明书修订日期修改为:
三、纸盒作相应内容修改。

变更原因:
应市场需求及客户反馈,销售公司要求我公司生产养阴在说明书中注意事项标明含有乙醇。

变更后预期结果及建议的时限:
1、变更后养阴包装采用新版已备案包材。

2、变更拟在本周内完成,避免耽误生产使用。

变更实施的措施及实施计划(可另附):
1、变更后生产车间旧版养阴说明书及纸盒均停止使用,由105车间外包工段退回至发料仓库。

2、变更后旧版说明书及纸盒同时作废,由包材库管员作物料报废处理。

3、变更后生产车间包装无法使用旧版说明书及纸盒,需尽快提出该两种包材请购。

4、变更后涉及新版包材印刷采购,由采购员使用新版备案版本设计稿印刷采购。

受变更影响内容(如受影响的产品、文件):
养阴清肺糖浆包装材料;各部门包材样张。

变更申请部门领导意见:
签名: 日期:
变更分类: 主要□(需附变更项目评估表进行评估) 次要□ 变更管理员: 日期: 变更审批意见:
质量管理部经理: 日期:。

XK001(印刷版-挂网)编码由1位字母9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前5...

XK001(印刷版-挂网)编码由1位字母9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前5...

XK001(印刷版-挂网)(编码由1位字母9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前5位为年份代码,如A2007;
后5位则每批从00001开始,按流水顺序号编排,每批到99999止。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编号:
受理人:受理日期:年月日
(版本号:201101)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填写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就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向税务机关提出许可申请时使用,本表由申请人填写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

二、填写说明
1、“申请日期”:填写向税务机关提交本表的日期;
2、“编号”:由税务机关根据计算机生成的受理通知书号填写;
3、“单位名称(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申请人税务登记证中记录的单位全称或申请人姓名及纳税人识别号;
4、“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填写申请单位(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或业主姓名;
5、“办公电话”:填写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的联系电话;
6、“经办人、联系电话”:填写本单位办理本事项的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
7、“代理机构名称及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填写申请人所委托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代理机构名称及代理机构经办人员姓名、联系电话;
8、“申请事项”:根据所申请办理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在“□”处划“√”;
9、“声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业主)及(代理机构)经办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补充说明
1、本表为A4竖式,一式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归档;
2、本申请表需经申请人签名、盖章,方为有效;申请人是个人的,由申请人签字;申请人是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税务行政许可申请的,代理人须在“经办人”处签字。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注册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厂房建筑面积
XXXX平方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
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姓名
XXX
电话
(填写手机号码)
联系人姓名
XXX
电话
(填写手机号码)
职工人数
XXX
邮刷经营范围(在相关类别前的“□”上打“√”)
xxxxxxxxx
xxx万元
(以上信息请根据印刷设备上的铭牌信息填写)
(三)主要印后设备(含装订等)
设备名称及型号
产地
生产
日期
机身
编号
购置
价格
xxxxx
xx
20xx年x月
xxxxxxxxx
xxx万元
xxxxx
xx
20xx年x月
xxxxxxxxx
xxx万元
xxxxx
xx
20xx年x月
xxxxxxxxx
xxxxxxxxx
xxx万元
xxxxx
xx
20xx年x月
(填写印刷幅面尺寸)
xxxxxxxxx
xxx万元
xxxxx
xx
20xx年x月
(填写印刷幅面尺寸)
xxxxxxxxx
xxx万元
xxxxx
xx
20xx年x月
(填写印刷幅面尺寸)
xxxxxxxxx
xxx万元
xxxxx
xx
20xx年x月
(填写印刷幅面尺寸)
□出版物印刷 □包装装潢印刷
□其它印刷品印刷 □专项排版、制版、装订
□复印打印
印刷经营许可证编号:
本次拟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在所需要项目前的“□”上打“√”)
1.内资包装装潢印刷单位审批
□包装装潢印刷企业设立
□包装装潢印刷单位变更印刷经营活动
□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印刷
□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1.□国有或国有控股 □民营或民营控股
2.□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合伙制企业 □其他
注册资本
(资金数额)
XXX万元
投资总额
XXX万元
主要投资方
(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投资方名称
投资方式和出资额
XXX
(现金或设备)XXX万元
XXX
(现金或设备)XXX万元
二、印刷生产设备:须符合《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对设备的要求
(一)主要印前设备(含排版、制版等)(申请单位公章)
设备名称及型号
产地
生产
日期
机身
编号
购置
价格
xxxxx
xx
20xx年x月
xxxxxxxx
xxx万元
xxxxx
xx
20xx年x月
xxxxxxxx
xxx万元
(二)主要印中设备
设备名称及型号
产地
生产
日期
技术
规格
机身
编号
购置
价格
xxxxx
xx
20xx年x月
(填写印刷幅面尺寸)
印刷单位审批事项申请表
(内资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专项印刷企业)
根据国家有关印刷业管理的法规规章规定,申请人拟申请有关印刷行政许可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
单位名称(盖章)
厦门市XXX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须与工商营业执照地址一致)
厦门市市XX区XX路XX号X楼X室(如经营场所与住所不一致,需在经营场所地址后备注住所地址)
2.内资其他印刷品印刷单位审批
□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设立
□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变更印刷经营活动
□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其他印刷品印刷
□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3.内资专项排版、制版、装订单位审批
□单位从事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业务
□专项排版、制版、装订单位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注册类别
(在相关类别前的“□”上打“√”)
xxx万元
三、承诺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