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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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基地服务人员管理制度

创业基地服务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创业基地服务人员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创业基地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创业基地所有服务人员,包括前台接待、后勤保障、安保人员等。

第三条服务人员应遵循以下原则:1. 诚实守信,公平公正;2.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3. 服务至上,客户第一;4. 团结协作,共同进步。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前台接待:1. 负责来访接待、咨询解答、预约登记等工作;2. 维护基地秩序,确保客户安全;3. 协助解决客户问题,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五条后勤保障:1. 负责基地日常办公用品、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管理;2. 负责基地环境卫生的清洁与维护;3. 负责基地水、电、暖等基础设施的运行与保障。

第六条安保人员:1. 负责基地安全巡逻,预防治安事件;2. 负责来访人员登记,确保基地安全;3. 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基地正常运营。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七条服务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1. 仪表整洁,着装规范;2.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3. 保持工作场所整洁,不乱扔垃圾;4. 不得在工作时间吸烟、饮酒、吃零食;5. 不得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戏打闹;6. 不得泄露客户隐私,不得擅自处理客户资料。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八条创业基地对服务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2. 工作能力;3. 工作成果;4. 服务质量。

第九条对表现优秀的服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1. 表彰证书;2. 奖金;3. 提拔晋升。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服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1. 警告;2. 记过;3. 离职。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创业基地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修改和补充。

创业公共服务管理制度

创业公共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创业公共服务活动,提高创业服务水平,促进创业创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各类创业公共服务机构和平台,包括创业孵化基地、创业服务中心、创业培训中心、创业融资服务平台等。

第三条创业公共服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二)注重实效,服务创业;(三)优化结构,提高效率;(四)资源共享,协同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创业公共服务管理机构:本地区成立创业公共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创业公共服务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五条创业公共服务机构职责:(一)制定创业公共服务规划,明确服务目标和任务;(二)建立健全创业公共服务体系,优化服务流程;(三)加强创业公共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四)组织开展创业培训、项目评审、融资对接等活动;(五)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市场信息、法律法规等服务;(六)维护创业公共服务秩序,保障创业者合法权益。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六条创业公共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创业培训:为创业者提供创业知识、技能、心态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创业成功率;(二)项目评审:对创业项目进行评审,筛选优质项目,提供政策支持;(三)融资对接:为创业者提供融资渠道,协助解决融资难题;(四)创业孵化:为创业者提供办公场所、设施设备、资源共享等孵化服务;(五)政策咨询:为创业者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帮助创业者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六)市场信息:为创业者提供市场动态、行业趋势、竞争对手等信息;(七)法律法规:为创业者提供法律法规咨询,帮助创业者规避法律风险。

第七条创业公共服务机构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章服务流程第八条创业公共服务流程:(一)创业者提出服务需求;(二)创业公共服务机构进行需求评估;(三)根据需求,为创业者提供相应的服务;(四)对服务效果进行跟踪评价,不断优化服务流程。

创业园区服务制度范本

创业园区服务制度范本

创业园区服务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服务创业者,促进创业园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创业园区服务制度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创新发展的原则,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支持和服务。

第三条创业园区服务制度适用于园区内所有创业者和园区管理部门。

二、服务内容第四条园区提供以下服务:(一)商务服务:提供办公场地、会议室、接待室等设施,以及电话、网络、邮箱等通讯服务。

(二)咨询服务:提供政策法规、市场信息、技术支持、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三)培训服务:组织各类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项目申报服务:协助创业者办理各类项目申报、资质认证等工作。

(五)融资服务:提供融资咨询、融资对接、担保等服务,帮助创业者解决融资难题。

(六)人力资源服务:提供招聘、人才引进、人才培训等服务,协助解决人才需求。

(七)市场营销服务:提供市场调查、品牌推广、渠道拓展等服务,助力创业者打开市场。

(八)技术研发服务:提供技术研发、技术创新、技术转移等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法律维权服务: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维护创业者的合法权益。

(十)生活服务:提供餐饮、住宿、交通、休闲等生活便利,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

三、服务流程第五条园区服务流程如下:(一)创业者提出服务需求,园区管理部门及时响应并登记。

(二)园区管理部门根据服务内容,明确服务责任人,并与创业者沟通确认服务方案。

(三)园区管理部门协调相关服务资源,为创业者提供服务。

(四)服务完成后,园区管理部门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创业者反馈进行改进。

四、服务承诺第六条园区管理部门承诺:(一)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时限,接受创业者监督。

(二)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服务,确保创业者满意。

(三)保护创业者隐私,严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信息安全。

五、服务质量保障第七条园区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服务质量保障机制:(一)设立服务评价体系,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就业创业服务制度

就业创业服务制度

就业创业服务制度1. 前言就业创业是每个国家和地区都必须关注和重视的问题。

为了提供更好的就业创业服务,建立一个完善的就业创业服务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重点探讨就业创业服务制度的意义、内容和推进方式。

2. 就业创业服务制度的意义就业创业服务制度的建立对于促进就业创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可以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帮助就业者和创业者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就业创业成功率。

其次,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可以促进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和执行,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最后,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可以促进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流动,提高劳动力市场的效率和流动性。

3. 就业创业服务制度的内容就业创业服务制度的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应该包括政策宣传和解读的内容,即对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进行解读和宣传,帮助就业者和创业者了解政策内容、申请条件和相关手续。

3.2 就业创业咨询和指导就业创业咨询和指导是就业创业服务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

通过设立就业创业咨询热线、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和举办就业创业讲座等方式,为就业者和创业者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3.3 就业创业信息发布和匹配就业创业信息发布和匹配是就业创业服务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通过建立就业创业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就业岗位和创业项目信息,并提供就业匹配和创业合作的服务。

3.4 就业创业培训和实训就业创业培训和实训是就业创业服务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

通过开展就业创业培训班和实训项目,提高就业者和创业者的专业技能和创业能力。

3.5 就业创业资金支持和贷款担保就业创业资金支持和贷款担保是就业创业服务制度的重要支撑内容之一。

通过设立创业基金、提供创业贷款和担保等方式,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创业保障。

4. 推进就业创业服务制度的方式推进就业创业服务制度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方式。

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4.1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是推进就业创业服务制度的基本前提。

创业支持服务制度

创业支持服务制度

创业支持服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支持和促进企业创新创业活动,提升创业者的创业本领,规范创业支持服务工作,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企业内部的创业支持服务工作,包含对创业者进行培训、供应创业引导和咨询服务、资源对接等方面的支持。

第二章创业培训第三条培训内容针对不同阶段的创业者,我企业将供应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培训课程,包含但不限于创业基础知识、市场调研与分析、商业模式设计、创业融资、团队建设等内容。

第四条培训方式① 定期组织创业培训课程,包含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创业者可依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

② 鼓舞创业者参加外部培训机构的创业培训课程,对于参加合格培训并取得证书的创业者,予以肯定的资金补贴或嘉奖。

第五条培训评估对参加培训的创业者进行评估,通过考试、项目报告、演讲或实际操作等方式,评估创业者在培训期间所学习和掌握的知识与本领,为创业者供应参考和引导。

第三章创业引导和咨询第六条创业导师① 为创业者配备专业的创业导师,供应个性化的创业引导和咨询服务。

② 创业导师由我企业内部员工、合作机构或外部专业人士担负,具备丰富的创业经验和专业知识。

第七条创业咨询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我企业为创业者供应创业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商业计划书编写、市场推广策划、法律咨询、财务顾问等方面的问题和解答。

第八条创业资源对接我企业将与政府部门、投资机构、创业孵化器、高校等建立合作关系,为创业者供应创业资源对接服务,包含资金、场合、人才、技术等方面的资源对接。

第四章创业支持措施第九条创业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我企业将供应肯定额度的创业资金支持,包含无息贷款、风险投资等形式,帮忙创业者解决资金问题。

第十条优先介绍政策对优秀的创业项目和创业者,我企业将予以优先介绍政策,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呈现、合作洽谈、资源对接等方面的优先权。

第十一条创业成绩评定对于获得显著成绩的创业项目,我企业将予以表扬和嘉奖,包含但不限于荣誉证书、奖金、项目呈现等形式。

创业扶持服务规章制度

创业扶持服务规章制度

创业扶持服务规章制度
《创业扶持服务规章制度》
创业是一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过程,对于许多初创企业来说,他们需要得到扶持和支持来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梦想。

为了帮助初创企业更好地发展,许多地方政府和机构都出台了一系列的创业扶持服务规章制度。

这些规章制度包括了许多方面,如财政扶持、政策支持、产业导向、创业培训等。

首先,财政扶持是指政府为初创企业提供资金扶持,包括创业补贴、创业贷款、创业担保等。

这些资金可以帮助初创企业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帮助他们更好地开展业务。

其次,政策支持是指政府为初创企业提供相关的政策扶持,包括税收优惠、减免手续费、简化审批流程等。

这些政策可以为初创企业减少经营成本,提高其竞争力。

再者,产业导向是指政府将创业扶持服务针对不同的产业进行导向,根据当地产业发展情况和市场需求,为初创企业提供相关的支持。

最后,创业培训是指政府为初创企业提供相关的培训服务,包括创业知识培训、市场营销培训、管理培训等。

这些培训可以帮助初创企业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更好地应对市场竞争。

总的来说,创业扶持服务规章制度的出台,对于帮助初创企业更好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希望未来能够有更多的政策和措施来帮助初创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创业就业服务管理制度

创业就业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创业就业,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创业就业服务机构,包括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等。

第三条创业就业服务应以服务创业者和就业者为宗旨,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

第四条创业就业服务应依法合规,遵循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五条创业就业服务应注重信息共享和交流,促进资源共享和合作。

第六条创业就业服务应坚持创新发展,不断完善服务模式和方法。

第七条创业就业服务应注重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服务团队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第八条创业就业服务应加强监督和评估,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九条创业就业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创业指导:提供创业咨询、培训、指导等服务,帮助创业者了解市场动态、规划创业方向、制定创业计划等。

(二)资源对接: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融资渠道等信息,帮助创业者获取资源和支持。

(三)就业指导:提供就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规划等服务,帮助就业者提升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四)岗位推介:为就业者推介岗位、安排面试、提供招聘信息等服务,帮助就业者找到合适的工作。

(五)创业孵化:提供创新创业孵化服务,包括场地、资金、导师等支持,帮助创业者快速成长。

第十条创业就业服务机构应根据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提供相应的服务内容,满足创业者和就业者的需求。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十一条创业就业服务应建立完善的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一)需求调研:了解创业者和就业者的实际需求,为其量身定制服务方案。

(二)服务宣传:通过宣传推广等方式,向目标群体宣传服务内容和效果。

(三)服务申请:创业者和就业者可通过电话、网络、现场等方式申请服务。

(四)服务评估: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服务方案。

第十二条创业就业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统筹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第四章基本要求第十三条创业就业服务机构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一)依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合法合规的服务活动。

就业创业服务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就业创业服务人员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就业创业培训机构等从事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就业创业服务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2. 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3.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本职工作;4.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就业创业服务人员的主要职责:1. 指导和帮助求职者进行职业规划,提供职业咨询、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2. 协助用人单位招聘、选拔和培养人才;3. 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和解读,提供政策咨询;4. 组织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和交流活动;5. 参与就业创业服务项目的策划、实施和评估。

第五条就业创业服务人员分工:1.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求职者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政策咨询等工作;2. 职业中介机构负责用人单位招聘、选拔、培训等工作;3. 就业创业培训机构负责就业创业培训、交流活动等工作。

第三章考核与评价第六条就业创业服务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

第七条年度考核内容包括:1. 政治思想表现;2. 业务能力水平;3. 服务质量;4. 工作态度;5. 绩效成果。

第八条平时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2. 业务能力;3. 服务质量;4. 团队协作;5. 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第四章培训与晋升第九条就业创业服务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条对表现优秀、业务能力突出的就业创业服务人员,可优先晋升。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在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就业创业服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处分。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制度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制度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制度的重要性当前,就业创业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在经济发展压力下,如何为大学生提供有效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促进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此,建立健全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宣传引导宣传引导是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制度的基础。

高校应切实履行教育责任,通过举办就业创业讲座、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及时传达社会就业创业政策及相关信息。

同时,还可以组织校园招聘会、创业项目推介等活动,为学生提供与用人单位、创业者面对面的交流机会,增加就业信息和资源的对接。

二、心理咨询心理咨询是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制度的重要环节。

大学生面临着就业压力、创业风险等心理问题,需要专业人士提供心理辅导和支持。

因此,高校应建立健全心理咨询中心,配备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学生提供心理问题的咨询与帮助。

同时,在就业创业指导过程中,也要关注学生的心理状态,及时开展心理干预,提高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

三、职业规划职业规划是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制度的核心内容。

高校应该提供个性化的职业规划指导服务,包括职业测评、职业咨询等。

学生可以通过这些服务了解自己的职业兴趣、优势和弱势,帮助他们确定职业目标,并做好相关准备。

同时,学校还应开设职业规划课程,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

四、创业指导创业指导是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面对日益激烈的就业竞争,鼓励大学生创业已成为解决就业难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高校应提供创业培训和指导服务,包括创业项目筛选、创业计划书写作、创业经验分享等。

此外,还可以开设创业实践课程,帮助学生了解创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增强创业意识和创新能力。

五、资源对接资源对接是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制度的重要环节。

高校可以建立就业创业资源库,收集整理各类就业创业资源,包括就业创业政策、用人单位信息、创业项目等。

同时,学校要加强与政府、企业等社会资源的对接,为学生提供更广泛、更丰富的就业创业机会。

创业服务机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创业服务机构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创业活动的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创业服务机构的全体员工、合作伙伴及服务对象。

第三条本机构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创新驱动、合作共赢”的理念,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创业服务。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本机构设立以下组织架构:1. 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机构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监督各部门工作的实施。

2. 财务部:负责本机构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

3.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机构的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

4. 项目部:负责项目的策划、执行、监督、评估等工作。

5. 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品牌推广、客户关系维护等工作。

6. 行政部:负责本机构的日常行政事务管理。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1. 管理委员会:(1)制定本机构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2)监督各部门工作的实施;(3)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4)负责本机构重大事项的决策。

2. 财务部:(1)制定财务管理制度;(2)负责本机构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3)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汇报财务状况;(4)负责本机构的审计工作。

3. 人力资源部:(1)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2)负责本机构的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3)负责员工的薪酬福利管理;(4)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4. 项目部:(1)负责项目的策划、执行、监督、评估等工作;(2)确保项目按照计划顺利进行;(3)对项目成果进行总结和推广;(4)加强与合作伙伴的沟通与合作。

5. 市场部:(1)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2)制定市场推广策略;(3)负责品牌推广和客户关系维护;(4)参与本机构重要活动的策划与执行。

6. 行政部:(1)负责本机构的日常行政事务管理;(2)制定行政管理制度;(3)负责办公环境、设施的管理;(4)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行政事务。

第三章服务内容与标准第六条本机构提供以下创业服务:1. 创业咨询:为创业者提供创业项目、市场分析、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咨询服务;2. 项目孵化:为初创企业提供办公场地、设备、资金等方面的支持;3. 技术支持:为创业者提供技术培训、研发支持、专利申请等方面的服务;4. 市场推广:为创业者提供品牌推广、营销策划、广告宣传等方面的服务;5. 资源对接:为创业者提供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的资源对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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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服务制度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附件4:
农民创业服务制度
一、服务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愿望和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者。

包括:
1.返乡创业农民工;
2.就地创业和进城创业农民;
3.农村退役士兵;
4.省辖市规定的农村其他创业人员。

二、服务机构
县(市、区)、乡镇(街道)农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有条件的村级农民创业指导站,创业培训机构。

三、服务流程
1.创业登记。

(1)有创业愿望和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者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县(市、区)、乡镇(街道)农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或者村级农民创业指导站,如实填写《农民创业服务登记表》(见附表7)。

登记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就业经历、创业培训意愿、创业意向等方面。

(2)县(市、区)、乡镇(街道)农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或者村级农民创业指导站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农民创业服务登记表》相关信息,发放农民创业服务宣传单,告知其可享受的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创业政策等事项。

对申请参加创业培训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创业培训开班计划,让农村劳动者自愿报名、自主选择参加创业培训的时间、地点和班次。

根据报名情况,编排培训计划,出具创业培训通知书。

2.创业培训。

(1)申请创业培训农民持县(市、区)、乡镇(街道)或者村级农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的创业培训通知书,根据本人培训意愿和当地确定的培训项目,到指定创业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创业意识、工商知识、税务知识、政策法规、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创业案例分析等基础知识和创业见习、创业实训等操作技能。

(2)创业培训机构对每个参加创业培训的农村劳动者进行培训需求分析,开展创业培训动员(开班教育),举办创业意识课程培训,指导学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创业项目。

对没有创业想法、不选择创业项目或者参加意识培训不合格的学员,推荐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学习。

专家志愿团对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学员进行再次筛选,确定参加创业计划培训人员。

学员接受创业计划课程培训,制定和修改《创业计划书》,创业培训教师初审完善《创业计划书》。

3.项目推介。

县级以上农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邀请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员、专家学者和工商、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财政、银行等人员组建专家志愿团,建立创业项目开发、征集、论证、展示和推介制度,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各类独立经营、连锁经营、合伙经营、合作加盟等适合农民特点的创业项目,建立健全创业项目数据库。

乡镇(街道)、村(社区)农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和创业培训机构定期举办创业项目展示活动,向有创业意愿和参加创业意识培训的农村劳动者免费推介创业项目。

4.开业指导
专家志愿团审核《创业计划书》并签署意见,创业农村劳动者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并实施《创业计划书》。

各级农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和创业培训机构协助创业农民办理事务代理、工商执照办理、税务登记、财务咨询、融资服务、小额担保贷款手续等事项。

县级农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每周固定时间召集工商、税务、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联合办公,现场为创业农村劳动者办理审核手续。

符合条件的,即时发放相关证照;不符合条件的,详细说明原因,提供需要补充材料清单,缩短农民创业时间。

5.政策落实。

农村劳动者创业政策落实采取乡镇分别受理、县级集中办理方式。

乡镇(街道)农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向创业农民介绍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对享受优惠政策申报材料进行初次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于7个工作日内汇总上报县级农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不符合条件的,要说明原因。

县级农民创业指导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自受理后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要说明原因。

6.后续跟踪。

各级农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和创业培训机构对成功创业农村劳动者实行为期一年的后续跟踪服务,采取专家和创业农民“一对一”挂钩形式,及时了解开业和经营情况,协助解决创业过程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提高农民初次创业成功率和开业后稳定经营率。

四、享受政策
创业农村劳动者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培训补贴。

(1)为农民进行创业提供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以及同地、同电、同水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2)对农民创办企业,投资于发经政府认定的公益性岗位,吸纳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建立创业培训和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对参加创业培训并结业的农民,免除反担保。

表7:
农民创业服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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