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漯河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漯政办 [2017] 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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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漯政办[2017]8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漯河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0月27日漯河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和群众满意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发办〔2016〕6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7〕3号)等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议考核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遵循客观公正、突出重点、奖惩分明、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评议考核对象为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以下简称考核对象)。
第四条评议考核工作由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政府食安委)统一领导。
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受市政府食安委的委托,会同市政府食安委成员单位实施评议考核工作。
第五条评议考核主要从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和食品安全状况两个方面,对食品安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保障水平等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在“双随机”抽查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在“双随机”抽查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在“双随机”抽查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对我局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进行部署调度。
我局已制定了双随机抽查暂行办法,进一步拓宽了抽查范围,并在逐步建立起以随机抽查为重点,受理举报、开展专项行动等多种监管方式并用的新型日常监管制度。
近两年,我局已多次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经研究,局党委认为在全局各职能范围内开展“双随机”检查的时机已经成熟。
以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为检查重点,以全区范围内截至xxx年xx月xx日已成立状态的企业为基数,按照xx%的比例抽取企业。
这项工作意义重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抽查工作落实到位。
下面,我就此次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讲三点意见:一、充分认识开展“双随机”抽查的重要意义(一)开展“双随机”抽查是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宽进严管”的必然要求。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全民创业的热情不断高涨,xx区市场主体数量始终保持高速增长。
面对如此数量众多、日益增长的市场主体,以及新产业、新业态的不断涌现,如果还按照传统的“地毯式”监管、“人海”战术是无法适应的。
这就需要我们主动转变监管方式,实行“随机联合抽查”,以较小的监管成本,实现高效监管。
由于是随机抽取,没有任何企业会确保自己绝对不会被查到,为了避免受到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企业会尽到自己的法定义务和诚信义务,从而发挥了“双随机”抽查的威慑作用,提升了我们的监管效能。
因此,实施“随机联合抽查”,不仅是落实“宽进严管”的必然要求,更是我们提升监管效能的必然选择。
(二)开展“双随机”抽查是“放管服”的重要举措。
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要在依法履职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少对企业的干预,在法定范围内为企业营造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
开展“双随机”抽查,对企业一次性实施多项监督检查,减少了对企业的检查频次,减轻了企业负担,对企业一视同仁,检查哪个企业,由电脑摇号随机抽取产生,有效防止发生“人情案”、“关系案”,实现“阳光执法”,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监管执法环境。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漯河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漯河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7.06•【字号】漯政办 [2016] 62号•【施行日期】2016.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漯河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漯政办[2016] 6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2016年漯河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7月6日2016年漯河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启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巩固监管体制改革成果、提升食品安全现代治理能力的重要一年。
全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狠抓全程监管、风险防控、依法治理、产业转型、社会共治,及时发现并有效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坚守不发生重大事故底线,进一步巩固食品安全稳定向好态势,推动我市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
一、实施全过程最严格监管1、严格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15〕18号)要求,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政府菜办、市畜牧局)、农村食品安全“净流”行动(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和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07•【字号】漯政办 [2017] 75号•【施行日期】2017.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漯政办[2017] 7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漯河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9月7日漯河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2017〕37号)要求,为有效减少政府部门对企业经营的过多干扰,以更加公平公正的执法方式,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在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模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全市采取政府主导,各级工商部门、发改委牵头,部门负责,企业参与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模式。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市场主体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制度,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市政府按照公平规范的原则,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
各县区、管委会根据市政府抽取的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组织跨部门联合检查。
第四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机制,是各级政府推行事中事后监管的手段之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不替代专业性检查,不替代职能部门监管。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下发抽查计划,统筹安排联合抽查,统一组织实施。
第六条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原则,参与“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执法检查人员负责将抽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报告1.引言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对监管对象的执法检查、执法办案等工作进行双随机抽查,并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和执法过程,以提高执法公正性和透明度的监督机制。
我单位在过去一年中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下面将对相关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
2.工作概况本年度,我单位共抽查了200个监管对象,并完成了相应的公开工作。
抽查范围涉及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健康等领域,覆盖了本地区的重点企业和行业。
3.工作过程针对每个抽查对象,我们首先采用了随机数生成器进行抽查,确保了抽查结果的公正性。
然后,我们以书面告知的方式通知被抽查对象,并指导其如何进行整改。
在实施抽查过程中,我们注重执法人员的公正、严谨和专业性。
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进行抽查和检查,并详细记录相关情况。
同时,执法人员积极向监管对象解释抽查目的和意义,增强了监管对象的合作意愿。
在抽查结束后,我们按照预先设定的公开标准和要求,对抽查结果进行整理和审核,并将结果及相关情况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以供社会监督。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行为,我们及时进行约谈和整改,并追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4.运行效果通过一年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我单位取得了较好的运行效果。
首先,公开抽查结果和执法过程增强了监管的透明度,社会公众对执法工作更加了解和信任。
其次,执法公正性得到了有效提升,监管对象对执法工作更加合作,整改效果也更加显著。
最后,在社会监督下,我们的执法人员更加慎重和规范,减少了滥用职权和挪用公共资源的现象。
5.存在问题和对策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我们也面临了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一些监管对象对公开抽查结果持有抵触心态,不愿意接受执法检查。
对此,我们将加强对监管对象宣传解释,并提高其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其次,一些执法人员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差异。
为了统一工作标准和执行流程,我们将组织专题培训,并加强内部交流和协作。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一种监督和检查机制,用于保证公平公正执行法律、规章和政策。
该机制通过随机选择抽查对象,公开抽查过程和结果,增加监管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为了有效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以下是相关细则的展开讨论。
一、背景和目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行的一项重要制度。
其核心目的是增加监管的公开性和公正性,减少任意执法和腐败行为,提高政府监管效能。
为了更好地实施这一机制,下面将详细介绍具体做法。
二、抽查范围和对象选择1. 抽查范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适用范围应包括所有相关领域和部门,如市场经营者、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等。
2. 对象选择:为了确保公正性和监管的针对性,抽查对象应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选择:a. 随机抽样:从待抽查对象的整体群体中随机选择抽查对象,确保每一个待抽查对象都有平等被选择的机会。
b. 信息筛选:根据相关数据和信息,确定高风险和关键领域的对象作为抽查对象,增加监管控制的精准性。
三、抽查程序和要求1. 抽查程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应该符合以下程序要求:a. 抽查计划:制定抽查计划,明确抽查时间、区域和对象,确保抽查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b. 随机抽查:使用专业工具或软件进行抽查,确保随机性和公平性。
c. 公开抽查:抽查过程应该公开透明,可监督和评估,确保抽查结果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d. 抽查记录:记录抽查过程和结果,包括被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时间等,以备后续检查和审计。
2. 抽查要求:为了增加抽查的效果和实效,抽查时应满足以下要求:a. 抽查频率:按照一定时间间隔进行抽查,减少监管盲区和空白期。
b. 抽查内容:根据法律、规章和政策的要求,确定抽查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确保监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c. 抽查方式:可以采用现场抽查、抽样检验、座谈访谈等方式开展抽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应用。
d. 抽查结果评估:对抽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和对比分析,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追责。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21•【字号】漯政办[2008]23号•【施行日期】2008.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通知(漯政办[2008]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通知》(豫政办〔2007〕118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县区政府应当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协调、监督;统一领导、指挥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安全事故;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对各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二、各县区政府及其部门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厉查处制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形成“落实到乡镇、街道、村委,落实到机关、企业和店铺,覆盖全社会”的监管网络。
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都要在县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群策群力,积极工作,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
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双随机实际检查情况汇报
双随机实际检查情况汇报近期,我单位按照上级要求,对市场上的产品进行了双随机实际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针对食品、药品、化妆品等日常消费品进行,旨在加强对市场上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下面将就本次检查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我们按照相关规定,对市场上的食品进行了抽样检查。
通过抽样检查,发现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在产品标签、保质期、生产日期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部分产品未能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已经要求相关企业立即整改,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下架处理,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其次,针对药品和化妆品,我们也进行了双随机实际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部分药品和化妆品存在虚假宣传、成分不合格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已经要求相关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并对问题产品进行了下架处理,同时对相关企业进行了严厉的处罚,以给予警示。
除此之外,我们还对市场上的其他日常消费品进行了检查,发现了一些不合格产品,并及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在本次双随机实际检查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但也取得了一些成效。
通过这次检查,我们加强了对市场上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提高了市场上产品的合格率,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综上所述,本次双随机实际检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市场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坚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市场秩序稳定。
同时,也希望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理性消费,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保障自身权益。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暨普查建档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暨普查建档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16•【字号】漯政办[2006]102号•【施行日期】2006.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暨普查建档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漯政办[2006]10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06〕168号)精神,市政府于9月21日下发了《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2006〕88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各县区和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行动,迅速开展工作,目前,宣传发动和普查建档阶段工作已经结束。
为全面了解前两个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迎接省政府近期对前段工作的督查,经研究,决定对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督查内容1.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市政府专项整治会议精神情况及具体措施;2.普查建档阶段工作开展情况;3.普查工作的覆盖率、准确率和企业信息的建档率;4.专项整治工作中人员、车辆和经费保障情况;5.相关部门的配合情况。
二、督查方式(一)听取汇报。
听取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就有关工作进行调研座谈。
(二)查阅资料。
查阅有关会议领导讲话、会议纪要、信息、简报、整治文件、记录等;抽查《普查信息表》等资料。
(三)实地检查。
在各县区至少随机抽查两家食品生产企业、两个农村小企业小作坊、两个超市(商场)内的食品加工点、两个集贸市场的食品加工点。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漯河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漯河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食品卫生【发文字号】漯政办[2017]59号【发布部门】漯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7.21【实施日期】2017.07.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漯河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漯政办[2017]5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2017年漯河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21日2017年漯河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意义重大。
全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着力抓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重典治乱、深化改革、安全发展、共治共享、党政同责,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严防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进一步巩固食品安全整体稳定向好态势,为决胜全面小康、为食品名城建设提供坚强支撑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源头严防,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净化农业生产环境。
深入实施蓝天工程和碧水工程,加强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不断降低污染物排放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市环保局负责)实施清洁土壤行动计划,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启动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启动一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
(市环保局负责)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
(市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农业局负责)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深入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重点抓好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工作,加快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指导中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以及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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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瓶装饮用水、饮料等部分食品直接堆放在地面上,未离地存放
11月13日
23
源汇区
学苑超市
源汇区大学路医专院内
1.超范围经营冷冻冷藏食品
2.酸奶未按贮存条件要求低温冷藏
3.啤酒、瓶装饮用水、饮料等食品直接摆放在地面上,未离地存放
11月13日
24
源汇区
医专超市
源汇区大学路医专院内
3.散装食品无标签
4.酸奶等乳制品未按贮存条件要求低温冷藏
5.索证索票不规范
11月13日
19
源汇区
丽丽鲜果店
源汇区大学路丁湾农贸市场东2号
销售食用农产品(水果)公示牌未标明产地及销售者
11月13日
20
源汇区
王晓超市
源汇区大学路医专院内
1.瓶装饮用水、乳制品等食品直接摆放在地面上,未离地存放
2.酸奶等乳制品未按贮存条件低温冷藏
2017年度漯河市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
序号
区域
经营单位名称
地址
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检查时间
1
临颍县
临颍县罗军伟超市
临颍县颍北新区一高院内
1.乳制品未按贮存条件低温冷藏
2.部分食品直接堆放在地面上,未离地存放
3.销售散装红薯条无标签,属于三无食品
4.现场制售食品场所卫生条件差,无消毒及三防设施
3.卤肉、面点现场加工场所未配备消毒设施,部分食品直接堆放在地面上,物品随地摆放
11月8日
8
郾城区
平平批发超市
郾城区郾襄路口
1.瓶装饮用水直接堆放在地面上
2.经营场所环境脏乱,生活空间与销售空间混同
11月8日
9
郾城区
小秋批发部
郾城区郾襄路口
1.销售散装咸菜、生鲜肉区域卫生条件差,无三防设施
2.部分食品存放不符合贮存温度条件要求
11月16日
2
临颍县
临颍县鹏涛超市
临颍县颍北新区清华文苑文化路39号
1.乳制品未按贮存条件低温冷藏
2.瓶装饮料未离地存放
3.销售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
11月16日
3.
临颍县
临颍县小宋文具店
临颍县颍北新区清华文苑门面房
1.瓶装饮用水未离地存放
2.销售进口糖果、巧克力无中文标签
11月16日
4
临颍县
临颍县保群食品商行
2.水果未标示产地、进货商及经销商
3.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到位
11月16日
6
临颍县
临颍县众雏商贸
临颍县汇禾农贸市场
1.散装冷冻食品无标签
2.箱装香肠、带鱼等食品直接堆放在地面上,未离地存放
11月16日
7.
郾城区
鸿秀商贸(泰山路新大新店)
郾城区泰山路金地翠苑
1.散装糕点、腌菜无标签且未加盖裸露销售
2.散装冷冻食品无标签
1.超范围经营冷冻冷藏食品、熟食销售
2.瓶装饮用水未离地存放
3.酸奶未按贮存条件要求低温冷藏
11月13日
25
源汇区
志勇超市
源汇区大学路医专院内
1.超范围经营冷冻冷藏食品
2.啤酒、瓶装饮用水等食品未离地存放
3.乳制品未按贮存条件要求低温冷藏
4.索证索票不规范,不能提供供货商证照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11月13日
1.销售今麦郎桶装面无标签
2.瓶装饮用水、饮料等食品直接堆放在地面上,未离地存放
3.索证索票不齐全,不能提供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11月13日
16
源汇区
灿灿便利店
源汇区大学路东段路南门面房
库房瓶装饮用水、饮料等食品就地摆放,未离地存放
11月13日
17
源汇区
汇通超市
源汇区大学路104号
1.经营者健康证过期
2.超范围经营乳制品及散装食品销售
3.酸奶等乳制品未按贮存条件低温冷藏
4.散装食品无标签
5.部分食品未离地存放
6.索证索票不规范
11月13日
18
源汇区
惠万家超市
源汇区大学路丁湾农贸市场北门面房
1.食品流通许可证于2017年9月9号已过期,未及时办理新证
2.大量食品就地摆放,未离地存放
4.经营者健康证过期
11月8日
12
源汇区
大商新玛特购物广场超市
源汇区交通路与滨河路交叉口
1.糕点加工场所卫生条件差,食品加工容器有污垢未清洗
2.裱花间设置未与其他空间完全隔离,且无空调设备,入口处无独立消毒、更衣设施
11月13日
13
源汇区
阿贞简约生活超市
源汇区大学路152号门面房
1.瓶装饮料、乳制品等部分食品直接堆放在地面上,未离地存放
11月8日
10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郾城区
利思达超市27号店
郾城区郾襄路口
1.酸奶未按贮存条件低温冷藏
2.瓶装饮料存在在室外,阳光暴晒,不符合食品贮存条件要求
3.部分食品直接堆放在地面上,未离地存放
11月8日
11
郾城区
华杰众品生活超市
郾城区郾襄路口
1.生鲜肉不能提供检验检疫证明
2.瓶装饮料直接堆放在地面上,未离地存放
3.销售散装食品无标签
2.超范围经营冷藏食品
3.乳制品未按贮存条件低温冷藏
4.索证索票不规范,不能提供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11月13日
14
源汇区
爱客伊味儿休闲食品店
源汇区大学路
1.超范围经营冷、热饮制售
2.瓶装饮料、桶装面等食品直接堆放在地面上,未离地存放
11月13日
15
源汇区
新泰网吧
源汇区大学路东段南侧
临颍县汇禾农产品批发市场12号楼156号商铺
1.食品经营许可证未核准销售冷藏冷冻食品,店内销售有需要低温冷藏的乳制品,涉嫌超范围经营
2.箱装饼干、乳饮料、饮用水等食品未离地存放
3.乳制品未按贮存条件低温冷藏
11月16日
5
临颍县
临颍县恒之源水果店
临颍县汇禾农产品批发市场
1.分装干果、糖果等散装食品无标签
3.散装食品无标签、无三防设施
11月13日
21
源汇区
夏乔火锅食材店
源汇区大学路丁湾农贸市场北头路西1号
1.散装食品无标签
2.部分食品直接堆放在地面上,未离地存放
3.索证索票不规范,不能提供供货商证照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11月13日
22
源汇区
舒意超市
源汇区大学路医专院内
1.超范围经营散装食品及冷冻冷藏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