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经典宪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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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版 第六章 学习宪法法律 建设法治体系

2015版 第六章 学习宪法法律 建设法治体系

第六章学习宪法法律建设法治体系教学目的: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法律的概念及历史发展,认识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作用、运行,掌握我国宪法与法律部门的相关知识,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意义及内容,引导大学生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不断增强维护法律尊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教学重点与难点:1.法律的含义、特征;2.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作用;3.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4.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教学方法:利用多媒体教学课件结合讲授法、案例法、问题讨论法相结合。

课时:4课时【导入新课】【案例】复旦投毒案2013年4月16日,上海,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同学经抢救无效死亡。

黄洋的突然离世,令与他同专业的同学难以相信。

黄洋是四川自贡人,家境贫寒,但个人非常努力,成绩也很优异。

他是为了给母亲治病,才立志学医的。

平时在班级里,他勤奋好学,多次获得学校奖学金。

据了解,她母亲手术费都来自他的奖学金。

在他喝到有毒水时,感觉到异样特意倒掉了原有的水并清洗了饮水机,以防同室其他同学喝到。

这也引发了网友关于“误杀”的猜测。

经警方查明,林某因生活琐事与黄某关系不和、心存不满,经事先预谋,3月31日中午,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水槽。

4月1日晨,黄某饮用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中毒症状,后经医院救治无效于4月16日下午去世。

上海市二中院于10月30日立案受理该案,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该案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

【结论】大学生既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也应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

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

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是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基本内容。

【新授内容】第一节法律的概念及发展一、法律的词源与含义《说文解字》说:“灋,刑也。

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

”。

在古代文献中,“法”除与“刑”通用外,也往往与“律”通用。

第一章 宪法学基本原理

第一章 宪法学基本原理
在中国宪法文本中,“法律”一词在有效宪法文本 中出现 82 次。“法律”一词在不同语境下具有不同含 义,共有以下几种情形:
1. “以法律的形式”、“法律效力” (in Legal Form, Legal Authority) 宪法《序言》第13段:“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 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这里的“法律”实际上是从法的一般特征的角度来使用 的。实际上就是确认了宪法是一种法律,具有法律的一 般特征。
(律令格式,与一般法律概念无异)
由日本传入的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概念
(根本律例、朝纲、国家法、宪章、国宪等)
宪法
宪法性法律
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
(二)宪法的内涵
• 宪法是确认一国民主制度,通过规范控制国家 权力以保障公民权利,具有最高效力的国家根 本法。 • 四要素:民主 控制 保障 根本法
• 宪法的存在形式:
什么是根本性内容?
• 不同宪政理念、历史传统和时代背景 下对根本性内容的理解很不相同。 • 我国宪法有对国家阶级性质的规定, 还有大量关于经济制度的规定。
宪法修改程序的特殊性
• 宪法第六十四条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 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 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 本章主要内容: 宪法的基本概念与范畴,要了解法、法律与宪法 的联系与区别,宪法学的基础概念。
• 一、基本概念
1.宪法 2.国家 3.社会 4.法律 5.宪政
本节关键概念、问题和学习方法
• 二、重要问题
• 1.宪法的特性:宪法与国家,宪法与社会,宪法 与法律 • 2.宪法的性质
本节关键概念、问题和学习方法

2015诵读宪法

2015诵读宪法

学习宪法的重要意义
1.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2.现阶段坚持“依法治国”将是长期国 策。 3.中小学法治教育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4.教师和学生都要学法、知法、懂法、 守法、用法。
宪法内容节选诵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 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 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 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师生诵读宪法 暨遵纪守法宣誓仪式
宪法日子不能忘
宪法学习不能停
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 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 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 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 本大法。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 日”,意义十分重大。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 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 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保持国家统一、民 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 安的法律基础,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 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 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 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平等、团 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 并将继续加强。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 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 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国家尽 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就是同世界人 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中国的前途是同世 界的前途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中国坚 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 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 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 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的 交流------
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 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 量。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 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 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 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 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 统一战线将继续巩பைடு நூலகம்和发展。

05679宪法学2015年4月真题重新排版打印版

05679宪法学2015年4月真题重新排版打印版

05679宪法学2015年4月一、单选1.我国历史上仅有的一部反应民族资产阶级意志和利益、体现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方案的宪法文件是()。

A.钦定宪法大纲B.中华民国临时约法C.中华民国约法D.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答案】B 【解析】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我国仅有的一部反映民族资产阶级意志和利益、体现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方案的宪法文件,具有鲜明的反封建色彩。

【考点】宪法的产生和发展——旧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2.在我国1954宪法制定过程中,具体形式制宪权的主体是()。

A.全体中国人民B.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C.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D.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答案】C 【解析】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即1954年宪法。

【考点】宪法的产生和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3.下列有关我国宪法修正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A.我国第一个宪法修正案于1982年通过B.宪法修正案是我国宪法的组成部分C.宪法修正案不具有废除宪法原来条款或内容的功能D.宪法修正案可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答案】B 【解析】我国第一个宪法修正案于1988年通过,故A项错误。

宪法修正案的功能包括:废除宪法原来的条款或者内容、变动宪法中的规定和增补宪法的条款或者内容。

故C项错误。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的多数通过。

故D项错误。

【考点】宪法基本理论——宪法修改宪法的产生和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4.在我国宪法历史上,1947年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机关体系是()。

A.立法、行政两院制B.立法、行政、司法三院制C.立法、行政、司法、监察四院制D.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五院制D 【解析】1947年元旦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确立了高度专制的总统制体制,并按照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思想设计了行政、立法、司法、考试和监察五院制的国家机关体系。

2015年华成法硕串讲班宪法陈璐琼讲义

2015年华成法硕串讲班宪法陈璐琼讲义

地方各级人大代表 10 人以上提出
本级政府及其部门+两院(乡无两院)
省级、地级人大常委会成员 5 人以上联名,县级 3 人以上提出
本级政府及其部门+两院
考点二 人身受特别保护权
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在人大开会期间,没有经过人大会议主席团的许可,在人大闭会期间,没有经过人 大常委会的许可,人大代表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人大代表是现行犯而被拘留的,执行拘留的 公安机关必须立即向人大会议主席团或者人大常委会报告。
乡镇级人大代表被采取以上措施则由执行机关报告该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 国家结构形式
我国行政区域的变更
审批机关
权限
全国人大审议决定
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设立、撤销、更名),特别行政区的成立
国务院
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界线划分、变更,县、市行政区域重大变更 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罢免 县级原选区 50 名以上选民联名提出罢免案
人大常委会
的代表 在人大
系统的
辞职 地级、省级、全国级代表向选举他的人大常委会辞职
职务相

接受辞职案或罢免案的 应终止

原选举单位全体成员过
人大开会期间由大会主席团或者 1/10 以上代表联名,

半数,公告且报备上一
罢免 人大闭会期间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
2、明确“我国将长
2、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 3
权 可 以 依 照 法 确定下来。
期 处 于 社 会 主义 初 级 阶 年改为 5 年。
律的规定转
2、将社会主 段”、“沿着建设有中国特
3、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态度修改。

2015法硕考研:宪法重要法条解析一

2015法硕考研:宪法重要法条解析一

2016考研QQ群:248600511
2015法硕考研:宪法重要法条解析一
重点法条一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详解】
1、我国国家性质,即国体,国体是指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在我国,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民主专政直接体现了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两个方面。

宪法序言指明,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具有自己的特色,它体现在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上。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阶级结构是:工人阶级为领导阶级;以工农联盟为阶级基础,以知识分子为依靠力量之一;以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政治联盟,
爱国战线的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2、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包括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文化教育制度等。

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尽管还处于初级阶段,但它已显示出了资本主义制度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维护社会主义制度是坚持社会
主义道路的具体体现。

【例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哪项规定充分表明了我国的国家性质
A、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的社会主义国家Array
B、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C、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答案。

第六章 学习宪法法律 建设法治体系(2015版)


1、奴隶制法律
(一)奴隶制法的产生
1)经济原因:生产力发展;社会分工的出现;产品交换;私有制产生 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畜牧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
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手工业与农业分离
第三次社会大分工——商人的出现 2)阶级原因:奴隶主与奴隶两大对立阶级出现;阶级关系取代血缘关系
3)文化原因:文字的出现及其广泛使用
复旦投毒案
• 复旦投毒案,指2013年4月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 研究生黄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林 森浩是受害人黄洋的室友,投毒药品为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亚硝胺。 • 2014年2月18日上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 治权利终身。
•2015年1月8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 民法院将于对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杀人 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林森浩投毒 案终审维持原判:因故意杀人罪被判 死刑。
二、法律的本质与特征
1. 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国家创制(创制性) 两种方式和途径:制定、认可 2. 法律不但由国家制定或认可,而且由国家保证实施 国家强制(强制性) 法律强制的手段:警察、法庭、监狱等 3.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阶级性) 4. 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3)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
第一、法律渊源不同(成文法;不成文法) 第二、法典编纂传统不同(公法私法;衡平法普通法) 第三、法律结构不同(法典;单行法和判例法) 第四、法律适用传统不同(当事人主义,职权主义) 第五、诉讼程序不同 第六、职业教育传统不同
• (4)资本主义法的基本特征
• 1)维护以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 • 2)确认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制,维护资产阶级的政治 统治 • 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内容:资本主义的议会 制度、选举制度、政党制度、三权分立制度等

2015版第六章 学习宪法法律 建设法治体系


统治阶级整体意志 非个别意志 也非个别意意志的全部
3、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物质制约性)
法律不是凭空出现的, 而是产生于特定时代的物 质生活条件基础之上。在 一个社会中,有什么样的 生产关系,就有什么性质 和内容的法律。人类社会 相应产生了四种类型的法 律。
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看 —— 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从法律实质内容看 —— 鲜明的科学性与先进性
从法律社会作用看 —— 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保障
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来看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 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
• 从法律的实质内容来看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 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具有 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社会主 义法律制度 将不断地改 革与创新。
• 从法律的社会作用来看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建设的法律保障。
二、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一)法律的规范作用
指引作用 预测作用 评价作用 强制作用 教育作用
(二)社会主义法律的社会作用
确立和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 确立和维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 确立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推动社会改革与进步
薪酬等。
请问:为什么这些行为受到的处理各不相同?
案例点评
这些行为之所以受到不同的处 理,是因为它们适用不同的规则。 这些规则的性质不同,第一种规则 是道德规范,第三种规则是用人单 位内部的规章制度,而第二种规则 是国家的法律。
为什么要立法?
一、法律的词源与含义
汉字“法” 的古体 — —
廌(zhi )
行政执法的主体
①各级人民政府; ②享有执法权的各级人民政府机构; ③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比如公立学校等事业单位

(0141)《宪法学》大作业A答案.doc

中国的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的形成有着复杂的因素共同作用形成,历史、文化、思想、地理、民族……结合我国民族众多的实际情况,通过采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等制度,再结合中国单当前国情,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能很好适应我国的现状。我国也没有形成联邦制的条件基础。我国形成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是一种必然的,适宜的,符合规律的。
(二)理论阐述题
2.1试述政体、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之间的关系。
答:政体是关于国家权力的归属以及基于国家权力运用的需要而设置的相应国家机关,并在这些国家机关间进行权力配置的国家政治制度(政治形式)。政权组织形式是有关国家权力在归属已定的情况下,在不同国家机关之间进行权力配置以保证国家权力有效运用的政治制度。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指有关国家的中央与地方,整体与部分的相互关系的制度,实质上是一种纵向的国家权力配置关系。
理想状态上说,公有制的本质就是确保物质生产资料必须在劳动者手中——而当全体人民都是“劳动者”的时候说明这个社会已经消除了剥削——因为没有人(包括代表少数人的政府)可以凭借自己的财富而不劳而获。而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作为实现和巩固公有制的一种法律工具,它将“全体人民”在法律上拟制为“国家”这个人格,要求将一部分自然资源由这个人格通过整体的所有来保证全民的共享,并由民主立法程序来决定对自然资源的处分,防止任何人的独占和垄断,从而限制了剥削产生的可能。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答题卷
学号:姓名:层次:
类别:网教专业:法律事务2015年11月
课程名称【编号】:《宪法学》【0141】A卷
题号





总分
评卷人
得分
(横线以下为答题区)
一、大作业题目
请在“文本阐述题”和“理论阐述题”中各选1题来完成:

2015法律硕士《宪法》法条真题解说(二)

2015法律硕士《宪法》法条真题解说(二)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的地位是其他任何法律都不能动摇的,为了帮助考研的同学加深对宪法的学习,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15法律硕士《宪法》法条真题解说(一),请大家认真的学习。

「例题」(1999年试卷一第62题)1999年我国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根据宪法的这一规定,下列关于“依法治国”的表述,有哪些是正确的或适当的?A、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B、依法治国的最终目标在于实现形式意义的法治C、依法治国要求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D、依法治国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答案]ACD「法条」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详解」本条规定了我国实行依法治国的问题。

1、我国法制建设目标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

3、宪法至上原则。

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特权存在。

凯程教育: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从事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凯程考研的宗旨: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凯程考研的价值观口号:凯旋归来,前程万里;信念:让每个学员都有好最好的归宿;使命:完善全新的教育模式,做中国最专业的考研辅导机构;激情:永不言弃,乐观向上;敬业:以专业的态度做非凡的事业;服务:以学员的前途为已任,为学员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团队合作,为学员服务,为学员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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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
一、单项选择题:
1. 现代意义的“宪法”概念是从哪一国传入中国的?
A. 英国
B. 法国
C. 德国
D. 日本
2. “法位阶说”将宪法置于法律秩序的最高位阶,提出这一学说的学者是
A. 法国的莱昂·狄冀
B. 英国的艾尔伯特·维纳·戴雪
C. 奥地利的汉斯·凯尔森
D. 德国的保罗·拉班德
3. 关于宪法效力的最高性,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
A. 宪法效力的最高性是绝对的
B. 宪法的效力高于国际法和国际人权公约
C. 日本法院认为当本国宪法与国际人权公约相矛盾时,后者应服从前者
D. 在美国,一般认为国家加入的公约与宪法不相矛盾,因此,宪法与人权公约是一致的
4. 下列选项属于民定宪法的是(
A. 普鲁士宪法(1850钦定宪法)
B. 日本明治宪法(钦定宪法。


C.1830年法国宪法(是典型的协定宪法)
D.德国魏玛宪法(民定宪法)1919年魏玛共和国德国直到1933年)(最早是1787年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5. 英国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国家(还有新西兰和以色列),其宪法原则和宪政制度散见于各种宪法性法律之中。

其中许多重要的法律项是在英国“光荣革命”之后颁布都诞生于1688年“光荣革命”前后。

请问下列哪一的宪法性法律(英国的宪法是典型不成文宪法,由一系列宪法性法律和宪法惯例组成:1215年《自由大宪章》、1628年《权利请愿书》、1679年《人身保护法》、1689年《权利法案》、1701年《王位继承法》)
A. 《权利请愿书》
B. 《人身保护法》
C. 《权利法案》
D. 《自由大宪章》
6. 关于英国的宪政,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英国被认为是近代宪法的起源地
B.自由大宪章》解决了法律与王权之间的矛盾
C. 在英国,议会主权的观念根深蒂固
D. 英国长期采用议行合一宪政体制
7.
截止到目前,美国宪法共包括(
1.4.2

[ ]
A.
序言,正文
7
条以及
27
条修正案
B.
序言,正文
9
条以及
27
条修正案
C.
序言,正文
7
条以及
26
条修正案
D.
序言,正文
9
条以及
26
条修正案
8.
美国的“权利法案”于何年通过?(
1.4.2

[ ] A.1776

B.1787

C.1789

D.1791

9.
关于日本现行宪法的特点,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1.4.4

[ ]
A.
日本现行宪法制定于
1946
年,又被称为“和平宪法”

“麦克阿瑟宪法”和“占领宪法”
B.
日本现行宪法确立了虚位天皇制
C.
日本现行宪法将“放弃战争”作为第一章的标题
D.
日本现行宪法的制定受到了盟军的强烈影响
10.
对于宪法原则的属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1.1

[ ] A.
宪法原则不能决定宪法的性质、内容和价值取向
B.
宪法原则将随着宪法条文的变更而变更
C.
宪法原则可能不以条文的形式体现在宪法文本中
D.
宪法原则必须由个别的宪法规范体现
11.
近代意义的主权观念是由以下哪位学者所首创?(2.1.2

[ ]
A.
托马斯·霍布斯
B.
约翰·洛克
C.
让·博丹
D.
让·雅各·卢梭
12.
“国王不应服从任何人,但应服从上帝和法律”,这句话是由谁提出的?(
2.1.3

[ ]
A.
洛克
B.
柯克
C.
罗伯斯比尔
D.
霍布斯
13.
近现代意义的人权理论起源于(
2.1.4

[ ]
A.
德意志宗教改革
B.
文艺复兴运动
C.
启蒙运动
D.
法国大革命
14.
关于宪法规范的要素,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2.2.1

[ ]
A.
一条宪法规则的逻辑结构的不同部分可能体现在不同的宪法条文中
B.
一条宪法条文可能体现不同的宪法规则逻辑结构的不同部分
C.
宪法规则在逻辑结构上的完整性与宪法条文的包容内涵是一致的
D.
每一宪法条文并不一定包含其所规定的宪法规则的所有要素
15.
对于我国宪法第
37
条第
3
款“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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