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实施指导意见
安全教育培训的相关法律规定

安全教育培训的相关法律规定一、法律依据(一)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安全资格证书由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或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颁发,全国统一样式,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3年。
依据: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3.《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安全资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第三十六条规定:安全资格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证书由有关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或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颁发,全国统一样式,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
依据: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第十九条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每3年复审1次。
(三)其他从业人员(包括班组长和农民工)以及一般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证书由有关生产经营单位或培训机构颁发,证书样式由负责培训考核的部门规定。
依据: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

· 国 际化 学校 课 程 融 合 与 创 新 研 讨 会 现 场
· “乡村 教 育 圆 梦 活动 ” 学 生 代 表 发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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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 举行
本刊讯 (何 元凯 )近 日,乡村教育 圆梦 活 动 五年 总结 会 暨学 术研讨 会 在蓉举 行 。会 议由省 教育厅 、省文 明办主办 ,四川I教育报 刊社 、新 华文 轩出版传 媒股份 有 限公 司 、四 川省 陶行 知研 究会 承办 。省 委宣传 部 副部 长李晓骏 、省教 育厅副厅 长张澜涛等 领导 出 席 。来 自全省 各 市 (州 )“乡村 教 育 圆梦 计 划 ”组 委会 的代 表 、部分 村小 师生 及相 关教 育专家 200多人参 会 :迄 今 ,该 活动 已涵 盖 全 省 所 有 乡 镇 中 心 学 校 下 属 的 村 小 、教 学 点 及其校长 、教师 、学生 ,吸引了众多社 会资源 对农村教育 的关注与 支持 ,帮助 四JIl各地学 校 、老师 、学生 圆了 40()0多个梦想 .提供各类 支持项 目1500多个 ,直接受益师生约 l5万人 次 ,问 接 受 益 60多 万 人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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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省拟清理规 范中小学竞 赛活动
日前 ,省 教育厅 草 拟《关 于清理 规范 中 小 学竞赛 活动 的通 知 (征求 意见稿 )》(以下 简 称《通知 》),面向社 会公开 征求 意见 。此 次 《通知 》的内容涉 及竞 赛活 动举办 要求 和 规 范中小学考试招 生行 为两个方 面 ,其 中多 项 内容剑 指竞 赛成 绩 与学 校招 生入 学挂钩 的不 良现象。此次 《通知》如果实施 ,将 聚焦 小 升初 、初 升高招 生关 键环 节 ,坚决 禁止将 竞 赛 成 绩 与 学 校 招 生 入 学 挂 钩 。
教育部发布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指导意见

教育部发布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指导意见近年来,由于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对中小学生的安全问题引起了更多的关注。
为了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部发布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指导意见。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探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和实施策略。
首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中小学生正处于人生的关键阶段,正是他们培养正确的安全观念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的时候。
安全教育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还可以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此外,通过安全教育,学生还能够养成正确的危险防范和逃生自救的习惯,有利于他们未来面对更复杂的安全问题时能够更加从容应对。
那么,如何来实施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呢?首先,学校和家庭是安全教育的两个重要环节。
学校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教育方案,包括组织安全教育专题讲座、进行安全演练和制定应急预案等。
此外,学校还应该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的安全环境。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在家庭中的安全教育同样重要。
家长应该给予孩子正确的安全教育,教会他们如何避免事故并做出正确的反应。
其次,中小学生安全教育需要注重实践教育。
安全教育不仅仅是理论知识的传授,更需要通过实践教育来提高学生的安全技能。
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参与消防演练、交通安全知识考试等实践活动,使学生在实际操作中学会自救和互救的基本技能。
此外,家庭也可以通过做一些小实验、模拟情境等方式,让孩子亲身体验安全问题的处理和解决,从而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再次,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不仅仅是学校和家庭的事情,社会各界也应该积极参与其中。
政府部门可以加大对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的宣传力度,提供相关的物质和技术支持,为学校和家庭提供必要的资源。
社区组织和志愿者也可以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通过举办讲座、展览等形式向公众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
最后,评估和监督是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环节。
教育部门可以组织专门的监督检查,对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进行评估,并及时向学校提供改进意见和建议。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指导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4.05.14•【字号】鄂建[2004]47号•【施行日期】2004.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建[2004]47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现将《湖北省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湖北省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指导意见》二OO四年五月十四日湖北省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指导意见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范全省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的内容、方式和课时,提高安全教育质量,现就全省建设业企业安全教育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要求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是对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进行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
教育的对象包括施工企业负责人、企业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与建筑施工有关的人员。
安全教育分全员安全教育、专职人员安全教育和特定条件下的安全教育。
可采用脱产教育、半脱产教育、自学加辅导等灵活多样方式。
利用重要节日、大型安全活动、重要安全法规的发布、安全生产月、国家及省安全大检查等时机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的内容应根据不同的人员有针对性的安排教育内容,安全教育要理论联系实际,要做到人员、内容、时间、效果四落实。
企业应逐级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强化考核,确保安全教育质量。
二、全员安全教育全员安全教育是企业对职工定期和不定期的各种安全教育活动。
主要内容一是向全体职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等;二是通报安全生产的形势,布置安全生产的任务。
三是传授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安全教育的重点是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加强遵守安全生产法规的自觉性。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实施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实施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8.23•【字号】沪教委基[2013]65号•【施行日期】2013.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国家安全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实施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的指导意见(沪教委基〔2013〕65号)各区县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7〕9号)精神,我委与有关部门共同整合了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民防教育、禁毒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防灾自护安全教育等专题教育内容,架构了具有上海地方特色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体系。
现就本市中小学实施公共安全教育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目的意义社会生活方式的日益多元和资源数量的不断扩大,在为中小学生的成长创造了丰富体验环境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的公共安全隐患和风险。
以学生发展为本,整合相关安全教育内容要求和资源,为中小学校实施公共安全教育创设多种实施渠道,丰富学生的学习经历,有利于提高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实施的有效性,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安全防护意识、了解基本的安全常识、掌握识险避险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公共安全行为习惯。
二、实施途径本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是综合性专题课程,可通过课堂教学集中主题活动、网络课程资源和实践体验活动等多种途径进行。
1.本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分必修与选修两部分进行:小学一年级和四年级,初中六年级和八年级以及高一年级学生必修公共安全教育,中小学其余年级学生选修公共安全教育。
必修年级每学期安排至少8课时进行集中的公共安全教育规定主题活动,选修年级每学年应安排不少于4课时进行学校选定的公共安全教育主题学习活动。
2.中小学校可自主选用已列入每年春秋两季《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上海市小学生公共安全行为指南》《上海市初中生公共安全行为指南》《上海市高中生公共安全行为指南》和教育部推荐的《安全伴我行》系列学生用书和教师参考用书等资源。
小学安全教育大事记(2篇)

第1篇一、引言安全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小学生来说,安全意识、安全技能的培养至关重要。
为了加强小学安全教育,我国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安全政策、措施,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本文将回顾我国小学安全教育大事记,以期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二、大事记1. 2006年,教育部、公安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2. 2007年,教育部发布《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明确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的目标、内容、方法等。
3. 2008年,教育部发布《中小学安全教育管理办法》,要求各地建立健全安全教育管理体系,加强安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4. 2009年,教育部、公安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意见》,强调加强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素质。
5. 2010年,教育部发布《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标准》,明确了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的基本要求。
6. 2011年,教育部、公安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安全。
7. 2012年,教育部发布《中小学安全教育师资培训计划》,要求各地加强安全教育师资培训。
8. 2013年,教育部发布《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实施指南》,指导各地开展安全教育课程实施。
9. 2014年,教育部发布《中小学安全教育评价指南》,要求各地建立健全安全教育评价体系。
10. 2015年,教育部、公安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意见》,强调加强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素质。
11. 2016年,教育部发布《中小学安全教育实践活动指南》,要求各地加强安全教育实践活动。
12. 2017年,教育部、公安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安全。
13. 2018年,教育部发布《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教学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开展安全教育课程教学。
幼儿园安全教育教案《小手牵大手》实施与效果评估

幼儿园安全教育教案《小手牵大手》实施与效果评估知识文章格式:幼儿园安全教育教案《小手牵大手》实施与效果评估一、引言在幼儿园安全教育中,《小手牵大手》教案是一种常见的教学方式。
本文将对该教案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并探讨其在幼儿园安全教育中的作用。
二、实施情况评估1. 教案内容及目标该教案主要包括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的培养,旨在让幼儿在游戏和趣味中学到安全知识。
2. 教案实施方式教师以游戏、故事、歌曲等形式进行教学,让幼儿在轻松愉快中学习安全知识。
3. 教案时间安排教案的时间安排合理,不会过于拥挤,给予幼儿足够的学习时间和休息时间。
4. 教案资源和环境幼儿园提供了丰富的安全教育资源和安全环境,如安全游戏区、安全教具等。
三、效果评估1. 幼儿安全意识通过实施《小手牵大手》教案,幼儿对于自身安全的意识有了明显提高,能够主动避开危险区域,不随意接触危险物品。
2. 自我保护能力幼儿学会了一些简单的自我保护技能,如如何正确地过马路、如何与陌生人交往等。
3. 应急处理能力在模拟的火灾、地震等应急情况中,幼儿表现出了应对的能力,保持了相对的冷静和自主行动的能力。
四、总结《小手牵大手》教案在幼儿园安全教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该教案的实施,幼儿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得到了提高。
但在实施中也需注意避免过分鸡毛蒜皮,要尽量以游戏、趣味的方式进行教育,以提高幼儿的学习兴趣。
五、个人观点该教案在幼儿园安全教育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仍需不断完善和改进,以适应不同幼儿的学习需求和教学环境的变化。
家长和社会也需要更多的支持和关注,以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
以上是我对幼儿园安全教育教案《小手牵大手》实施与效果的评估和观点共享。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教育是孩子成长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而幼儿园安全教育更是至关重要的。
在教育教案《小手牵大手》的实施和效果评估中,我们看到了幼儿们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方面的提高。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4.03•【文号】安委办[2009]8号•【施行日期】2009.04.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0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精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制订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二○○九年四月三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宣教行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精神,结合《2009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认识和把握新时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以引导地方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搞好“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教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面推动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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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实施指导意见鲁教基字〔2008〕14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安全教育、环境教育、传统文化和人生规划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各市教育局,莱钢教育处:为做好我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见》(鲁教基字〔2008〕1号),我厅对义务教育地方课程重新进行了规划,将地方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并组织专家研制了安全教育、环境教育、传统文化和人生规划四门必修地方课程的实施指导意见。
现将《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安全教育、环境教育、传统文化和人生规划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秋季开学,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要按照《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必修课程课时安排表》和《指导意见》的要求调整课程安排,必修地方课程安全教育、环境教育、传统文化和人生规划四门课程要开足开好。
二、《指导意见》体现了对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明确了必修地方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和教学评价建议,是必修地方课程教科书编写和选用、教学和评估的依据,是我省管理和评价义务教育地方课程的基础。
三、各地要依据《指导意见》,从我厅每年颁布的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必修地方课程教科书。
我厅将结合工作实际,依据《指导意见》,适时组织新的必修地方课程教科书的开发建设。
四、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必修地方课程的的开设。
学校要根据课程的要求做好教师配备,组建专(兼)职教师队伍,大力开展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课程实施能力。
特别要扎实开展地方课程教学和研究活动,认真学习研究《指导意见》,落实《指导意见》的要求,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学方式,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生活中学习、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中学习,切实推动地方课程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地在使用《指导意见》的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我厅基础教育处。
二○○八年四月三日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安全教育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第一部分前言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中小学生面临突发安全事件自救自护的应变能力,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地方课程建设的意见,结合我省中小学生的安全状况和教育教学实际,就我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安全教育课程实施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课程性质本课程是以中小学生生活为基础,以促进学生树立和强化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行为的知识和技能,养成自救自护的素养和能力为目标的一门综合性的必修地方课程。
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人文性“珍爱生命,安全第一” 。
以中小学生的发展为本,为他们安全健康的成长服务,帮助他们最大限度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减少安全事件造成的伤害;从中小学生的生活体验出发,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用他们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课程内容、实施教学;引导学生正确处理个体生命与自我、他人、社会和自然之间的关系,为他们的人文情怀和社会责任感的建立奠定基础。
(二)实用性安全教育贯穿于生命发展的全过程,贯穿于中小学生的全部生活。
本课程立足于学生安全生活的需要,提供预防和应对安全事故最基本、最有效的知识、方法和技能,以使学生能够科学、及时、有效地解决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的各类安全问题,保障中小学生健康安全地成长。
(三)实践性从中小学生的生活实际出发,将学生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类安全问题作为课程的主要内容,在生活中进行安全教育;注重与社会实践的联系,通过学生自主参与的、丰富多样的活动,在认识、体验与践行中增强安全意识,掌握方法技能,养成安全习惯,在活动中进行安全教育。
(四)综合性以学生的生活为主线,把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等六个方面的安全问题有机整合;把公共安全知识和与其相关的法律、道德、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有机整合;坚持以学校教育为主,通过家庭、社区活动等多种途径,形成教育合力,实施课程目标。
二、课程的基本理念(一)帮助中小学生健康安全成长是本课程的追求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
中小学阶段是关系到学生健康发展和安全成长的重要阶段。
在这一阶段,对广大中小学生进行公共安全教育,引导他们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具备自救自护的素养和能力,对他们度过健康安全的一生具有基础性作用,对于提高我国整体国民的安全意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小学生逐步扩展的生活是本课程构建的基础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习惯是通过对生活的认识、体验和实践逐步形成的。
伴随着学生生活范围的逐步扩展,他们面临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多,需要处理的各种关系也日益增多。
本课程正是在学生逐步扩展的生活经验的基础上,为学生正确解决生活中的安全问题,保护个体生命安全,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体生命与自我、他人、社会和自然之间的关系,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学校安全教育与社会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是本课程遵循的基本原则安全意识的形成、方法技能的掌握和安全习惯的养成,需要学生的自身实践和生活体验。
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握学生认知特点,注重实践性,把学校安全教育与社会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本课程提倡把安全教育寓于鲜活的生活主题中,坚持课堂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课内课外相结合,知识教育与培养习惯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
做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不断强化,养成习惯。
三、课程的设计思路本课程以中小学生逐步扩展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网络生活等不同生活领域为基本线索,切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围绕学生成长的不同阶段中主要涉及的生命安全问题,分层次、分阶段整合了预防和应对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和信息安全、自然灾害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等六个模块的内容,突出了课程的主题性,把教育内容寓于生活主题之中。
第二部分课程目标一、总目标通过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安全责任感,使学生逐步形成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行为的知识和技能,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养成在日常生活和突发安全事件中正确应对的习惯,以保障中小学生安全健康的成长。
二、分类目标(一)情感、态度、价值观1.感悟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形成尊重生命、珍视健康的态度。
2.培养社会安全责任感,形成安全意识,养成安全习惯。
3.树立拒绝诱惑、远离危险、防范侵害的自我保护意识。
4.珍视他人的生命与健康权利,富有爱心和责任感。
5.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
6.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形成健康人格。
(二)能力1.有效预防自身安全事故的发生,具备应对安全事故的自救、自护能力。
2.能够对各种不安全因素进行正确的辨别和判断,学会恰当避险。
3.初步认识社会生活的复杂性,能够做出有利于个人安全和社会安全的行为选择。
4.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能采用恰当的途径和方法救助他人。
(三)知识1.知道生命是可贵的,初步认识自己的身体及其发育特点,了解必要的生命健康知识。
2.知道社会安全类突发事故的范围及危险、危害,了解社会安全类突发事故的防范知识和应对措施。
3.了解基本公共卫生和饮食卫生常识,知道常见病和传染病的危害和防治措施。
4.知道网络的用途,学会合理使用网络资源,知道预防和应对网络、信息安全事故的措施。
5.了解突发自然灾害对生命安全可能造成的威胁,知道躲避自然灾害引发的危险的基本方法。
6.了解常见的意外伤害事故,知道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时的求救和求生的方法。
第三部分内容标准与活动建议一、1至3年级(一)社会安全教育(二)公共卫生安全教育(三)意外伤害安全教育(四)自然灾害安全教育(五)校园安全教育二、4至6年级(一)社会安全教育(二)公共卫生安全教育(三)意外伤害安全教育(四)网络、信息安全教育(五)自然灾害安全教育(六)校园安全教育三、7至9年级(一)社会安全教育(二)公共卫生安全教育(三)意外伤害安全教育(四)网络、信息安全教育(五)自然灾害安全教育(六)校园安全教育第四部分实施建议一、教学建议(一)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全体学生的身心健康、安全发展,着眼于引导学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二)全面实施课程目标情感态度价值观、能力和知识三维目标是有机统一的。
在教学过程中,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帮助学生掌握必要的安全常识,注重培养学生预防和应对安全事件和事故的能力,形成尊重生命、爱惜生命、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全面落实课程目标。
(三)坚持“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则本课程教学要面向学生丰富多彩的生活,深入挖掘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和情感体验,积极从生活实际和社会实际中寻找相关的教学素材,注重选取学生普遍关注和乐于交流的安全问题作为教学内容。
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帮助学生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方法技能,并运用到生活实际中去。
(四)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在教学中,应注重引导学生主动探究与健康、安全成长等有关的问题,通过开展思考、讨论、收集、调查、辩论、访谈、模拟演习、角色扮演等多种活动,在合作学习和互动学习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在问题解决中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丰富情感体验。
在教学中,不能将书本内容作为教条让学生死记硬背,而应鼓励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去,让课堂成为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的舞台。
(五)努力实施开放式教学在教学中,可以充分利用班会、团会、校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墙报、板报、参观和演练等方式,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安全教育;可以运用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等现代教育手段进行教学,探索寓教于乐、寓教于丰富多彩活动的教学组织形式,增强安全教育的效果;可以与公安消防、交通、治安以及卫生、地震等部门建立密切联系,聘请有关人员担任校外辅导员,根据学生特点系统协调承担安全教育的内容,并且协助学校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组织演习活动。
二、评价建议(一)评价目的与原则1.评价目的本课程评价的目的是为了考查学生学习目标的达到程度和教师的教学水平,帮助教师改进教学,保证课程目标的实现,使评价成为促进教师教学和学生安全素养与能力提高的有效手段。
2.评价原则(1)坚持鼓励性、发展性的评价原则。
评价要能够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和进取意识。
(2)课程评价既要考查学生对基本安全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更要注重考查学生自救自护的素养和能力,关注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