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与财务管理

公司治理与财务管理
公司治理与财务管理

公司治理与财务管理

—一个公司的健康营运之路

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看似两两一样的词汇,或许我们很多人会把他们混为一谈。虽然他们主体一致,但是意思却不同,分清他们之间的意思、关系与联系,是很有必要的,这对理解掌握财务管理与公司治理的内在涵义有很大的帮助,也对将来在职场上的公司体制与构成有更深入的了解。

公司管理与公司治理

公司管理是以“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及控制等职能为要素的企业活动过程”。公司管理就是运营公司,而公司治理则是确保这种运营处于正确的轨道上。公司治理是董事用来监督管理层的过程、结构和联系;公司管理则是管理人员确定目标以及实现目标所采取的行动。从终极目的看,公司治理和管理均是为了实现财富的有效创造,只是层次不同而已。公司治理模式主要考察的是构成公司的各利益主体之间责权利的划分以及采取什么样的手段实现相互间的制衡,它是企业财富创造的基础和保障。公司管理则是在既定的治理模式下,管理者为实现公司的目标而采取的行动,这是企业财富创造的源泉和动力。

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

财务治理也是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力、责任和利益的一种制度安排,包括财务权力安排、财务行为激励与约束、财务利益分配与协调,通过财权安排机制来实现内部财务激励和约束机制因为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是有区别的,财务治理侧重于财务主体的结构性安排和制度性的层面,是公司财富创造的基础;财务管理侧重于控制,财务主体的财务行为和具体的财务经营活动,是财富创造的源泉。财务管理是一个企业或公司的命脉,一个公司对于财务管理制度的严谨与否,正确与否,关系到整个公司的形象、实力和前景,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

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

公司治理产生的根源是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公司治理结构是规范不同权利主体彼此之间权力、责任、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进而解决公司内部不同权利主体之间的监督、激励和风险分配等问题.公司治理包含财务、人事、经营等多方面的治理,其中公司财务治理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它以产权中的核心部分──财权为基本纽带,公司治理的目标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公司

财务治理来实现的。即是以财权配置为中心,安排权利的分布和激励约束的问题公司治理与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是一个企业或公司的命脉,一个公司对于财务管理制度的严谨与否,正确与否,关系到整个公司的形象、实力和前景,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公司治理中,财务上的工作是最为谨慎重要的,为实现构成公司的各利益主体的利益最大化,必须打好公司创造财富的基础。

财务管理的目标:

单边理论: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或股票价格最大化

利益相关者同富理论: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为出资者、债权人、职工、供应商、消费者等所有要素提供者创造财富,是所有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即考虑了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或长期稳定发展。

股东单边理论片面强调股东财富最大化,难以发挥经营者和职工的创造性、影响债权人的积极性、政府、公众的主动性,使公司失去生存和发展的活力、失去创造财富的杠杆和源泉、失去持续发展的保障和支持。

利益相关者同富理论是当今更为流行的观点,它认为公司是不同要素提供者之间组成的一个系统,为出资者、债权人、职工、供应商、消费者等所有要素提供者创造财富,股东以外的利益相关者,特别是公司的职工可能是比股东更有效的公司监管者,公司应由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目的是要制衡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责利,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因此公司治理结构也从股东单边治理转化为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

为实现公司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有效结合,我们从下面四点说明:

一、目标与权力分配

财务管理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和运行的重要机制和重要管理系统,其目标直接反映公司治理目标进而反映公司整体目标,所以是由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要素来确定的,并随着治理目标的变化而相应变化。而公司治理结构通过财务管理活动在企业价值增长过程中满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而进一步得到完善。

同时,要想达到这些财务目标、公司治理目标以及公司整体目标,第一个要求就是提高经营效

率,进而要求设置好股东、董事会、经理人员、职工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即通过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形成各种激励和制衡机制。

财务机制以公司治理结构为基础,而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则要求财务治理建立相应的分层的财务决策的权力。即: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重大财务战略具有决定权;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核心,在财务上对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有决定权;经理人员具有财务战术决策权和财务经营权;监事会在财务上具有财务监督权;职工代表大会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也就是说,财务战略决策权掌握在股东会和董事会,日常财务决策权和财务执行权掌握在经理人员(包括财务经理)手中,而财务监督权在公司内部分散配置。而这种分层财务决策机制又构成了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并在财务的具体管理活动中得到贯彻和实施。

二、监督与激励机制

由于公司治理产生的根源是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都形成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人与代理人的目标往往会不一致,产生代理问题。为此,应运用监督与激励机制等手段进行协调,使二者利益相互统一,实现公司的整体目标。

(一)监督

1、资本结构的监督效应

资本结构是公司治理机制的基础,通过从股权约束与债务约束两方面来形成对公司的监督约束机制。资本结构的安排实际上就是公司控制权的安排。比如资本结构中最典型的比率关系权益负债率,它克服了控制权在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非此即彼分配的简单、低效的弊端,既能防备投资者滥用权力,又能防备经营者攫取投资者的投资收益的行为。所以,在财务管理的融资决策中,要考虑到股东、债权人及其他相关者的利益和监督作用。(1)、股权结构两个多元化:“国退民进”的所有制多元化和适当分散的股权多元化。(2)、增加机构投资者,并使他们从消极股东到积极股东。(3)、银行等债权人治理。这些都需要我们开放资本市场、发挥股票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独立银行体系、建立投资者利益保护机制等,来强化中小股东、债权人和利益相关者对公司的监督和约束,以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2、制度的监督

制度监督的关键是在公司内部加强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监督以及公司的财务监督,建立严

格的财务授权控制和分层财务决策机制。

财务监督机制有两个层次,一是治理层次的,由股东、债权人、董事会、监事会对经理层财务活动监督;二是由经理人员对财务业务流程、分支机构财务活动监督。要将两个层次的财务监督有机联系起来,建立健全审计委员会,对包括全面预算管理的过程、市场反馈信息的吸收过程以及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且辅之以公司外部的经理市场及产品市场、资本市场的健全加强对经理人员的约束。最后还应通过制定公司治理原则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监督制度提供保障。(二)、激励

公司治理既是一套监督机制,又是一套激励机制,有激励才能产生动力,它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绩效。激励主要按照成本--效益的原则进行,有两种形式:财务激励和非财务激励。前者主要以财务利益为诱因,借助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进行。后者是指财务之外的其他因素,如行政激励和心理激励。其中,财务激励是最主要的手段。

公司的各方参与者都需要激励。1、对股东的激励主要是通过产权激励来实现的。2、公司治理的核心是对经理人员的财务激励,而财务激励的核心是设计出合理的经理人员报酬计划包括年薪制和股票期权等制度安排,在一定程度上化解经理人员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3、对职工的激励可基于企业的全面预算,采用各种激励手段结合比如效率工资、目标激励,其他还包括参与激励、角色激励、竞争激励等。

财务治理中的财务激励是建立和完善分层的财务决策机制及对财务经理和财务团队的激励机制,使各层次代理人恰当运用财权履行其职责。财务管理通过各种具体化的财务决策来达到各种财务激励的目的。例如:融资决策中各种融资工具的运用,融资产生的资本结构对经理阶层提供不同的激励机制,对管理者改进业绩的影响;财务预算作为绩效评估和奖励的依据对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产生的激励作用;盈余分配中通过财务激励协调公司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

三、风险规避(监督与控制)

如果不能对公司各层次的风险进行控制,不能保证一个公司的稳定,那么不管是目标还是为目标而建立的监督激励机制,都会变成空谈。这里所讲的风险是指公司治理、财务管理中的风险分配和风险控制。

(一)、风险分配

根据风险--收益对等的原则,拥有的权利和承担的风险必须与享有的收益相匹配,这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率的。风险分配和权力分配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比如:股东是最初的风险承担着,应享有剩余收益(主要是股利收益)和最终控制权;董事会和经理层承担的风险有收入的减少和自身价值的降低,应享有剩余收益(与业绩挂钩的各种收入)和剩余控制权(经营决策权和经营管理权等);职工投入人力资本,一定程度上也承担着经营风险,所以也应当享有部分剩余收益(主要体现为“效率工资”)和一定程度上参加经营决策。

(二)、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根据控制对象可以分为对人的风险控制和对物的风险控制。

1、对人的风险控制主要是指委托人对代理人行为的风险控制。特别是对两种代理问题: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控制,因为两者都会影响公司的经济效率,解决的方法就是设计一种制度来激励和约束代理人的行为,即前文已提到的监督和激励机制,公司治理和财务治理要控制存在的这种代理风险。

2、对物的风险控制主要是代理人对公司经营中各种风险的控制。在前者的基础上,由代理人主要是董事会和管理层对公司运作中的风险进行全面的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在风险管理方面负总体责任。

公司内部风险主要有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战略决策的失误可以使公司一败涂地,所以必须控制企业的战略风险。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东会和董事会拥有战略决策权,核心是董事会,应该对战略风险夫总体责任。董事会进行战略决策时,一定要考虑公司内部能力和可利用资源,选择恰当的公司总体战略、控制多元化经营风险和控制公司并购风险。

金融全球化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给公司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加剧了公司的财务风险,财务风险成为公司特别是集团公司的致命风险,所以风险管理也将成为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因此,应在对各种风险进行管理的基础上,加强对财务风险的控制和管理。财务风险主要包括筹资风险、投资风险、担保风险、帐外融资风险等,管理者应收集各种信息、使用各种技术方法对财务风险影响进行分析,并进行控制和过程监督,即需要识别风险和影响风险的事项、评估风险并采取措施控制财务风险。另外,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主要包括控制供应风险、控制生产风险、控制销售风险等。

公司对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不可避免地要发生风险成本:风险管理成本和风险损失成本。风险管理成本包括风险预防成本(采取预防措施发生支出)和日常风险管理成本(风险管理机构支

出);风险损失成本指可能发生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对人的风险控制和对物的风险控制都会发生这两种风险成本,其中前者主要是指代理成本。因此,要按照成本——效益的原则进行风险控制。

四、信息的沟通与外示

为了治理公司和实现目标,公司所有层次都需要大量的财务和经营信息,而沟通是信息系统的固有部分。信息和沟通能使相关利益者获取和交流各项事物所需的信息。

公司是一个信息集合体,它产生、处理、传递以财务信息为主各类信息。财务信息与公司治理相辅相成:后者是前者的保证,前者是后者的基本条件。公司治理应当保证及时准确地披露与公司有关的各种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所有权状况和公司治理状况的信息。信息和沟通是控制的前提,通过信息披露能够使公司治理主体和利益相关者获得必要的有用的信息,可以使股东会监控董事会、董事会监控经理层,提高决策效率和监控能力,有效控制各种风险。一方面,通过有效的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从组织结构、运行机制、日常的财务控制上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另一方面,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监控机制比如引入独立董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财务信息的舞弊行为,健全能提高财务信息透明度的审计委员会,并通过外部审计提供审计信息提高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改善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实现公司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协调与制衡以及科学决策和效率经营。

如果把一个公司比作一个人的话,那么公司治理结构就是人的全身的骨骼,财务治理则是这个人的大脑和心脏,而财务管理就是人体必需的营养成分。所以,只有将公司治理、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才能达到公司治理的目的,才能保证公司的健康发展

2009级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

信息与计算科学

20091020118

王玉玲雨滴穿石,不是靠蛮力,而是靠持之以恒。——拉蒂默

集团公司财务集中管理措施

第一篇 一、集团公司加强财务集中管控的必要性 1.财务集中管控提升了财务抗风险性 集团内部资金分散,不能将其发挥到最大作用,并且分散的资金数额又庞大,很难及 时调配和监管。因此财务集中管控,能对资金起到整天监管和调配使用的功能,避免了资金的不良流失,保护集团公司利益。 2.财务集中管控是集团财务管理的提升 财务管理是集团公司管理中的重要环节,资金的集团正常运行的保障,因资金是集团 公司中流动性最强的资产,所以也是安全最差的资产,为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的运转,财务集中管理为集团利益保驾护航。 二、集团公司财务集中管控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务集中管控的预算监督管理不到位 目前,我国集团公司没有完备的预算管理体系和预算编制,由于集团公司中的下属公 司众多,所涉及的管理制度不同,对预算报表的填报要求也不相同,各公司的预算体系不同,所采用的编制和记账方式也有差异,分公司不能很好的合并报表,存在各公司报表格式要求 不统一的情况;各分公司所涉及的行业领域不同,各公司提交预算报表的时效要求也不同, 不能统一规定上报时间;集团公司对分公司的预算管控存在事后看结果的情况,缺乏事前预期任务下达,事中监控管理,预算审批过程效率低下,缺乏了预算的准确性和预算的时效性。 2.集团财务集中管控的制度不完善 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较多,管理制度不完善,存在资金被下属单位长期占有,造成资 金的流动性差,各公司和部门之间不能很好的资金调配,导致分公司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制 约了其发展步伐,也降低了现有资金的利用率;另外,财务资金的管控距离过长,不能及时有效得进行掌控,同时下属公司多开户头,导致管理的不规范;大多集团企业的财务人员没 有系统的学习和研讨财务集团管控制度,或者对财务集中管控制度存在错误理解。 3.财务集中管控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缺乏 财务集中管控的核心力量是财务人员,他们的业务素质决定了工作效率的状况,是财 务集中管控执行情况的要素。由于财务集中管控中的工作人员对集中管控缺乏系统性的学 习,其专业技能也存在不足的情况,企业很少对其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和考核竞赛活动,加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探究

【摘要】随着企业集团的产生和发展,财务公司逐渐显示出其重要性。财务公司承担着集团企业的资金归集运作的重要任务,一旦财务公司资金流动性管理不成功,便会导致资金流动性风险提高,导致整个企业集团资金不稳定,对于企业集团的发展十分不利。因此,有必要对财务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相应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措施,从而促进企业集团健康发展。 【关键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流动性风险 一、前言 财务公司流动性风险指的是企业集团不能对下属企业提款或者贷款提供一系列资金供给的缺口风险,其形成的原因比较复杂,是一种综合性的风险。财务公司流动性风险主要有提前支取风险、偿还风险以及再融资风险。提前支取风险一般指的是大额存款不在预期提取日期提取使用所造成的风险,偿还风险一般指的是借款客户不按照约定及时偿还所造成的资金风险,再融资风险主要由于企业资产负债情况不匹配所造成。财务公司流动性风险对于企业集团的发展影响巨大,必须加强对财务公司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降低风险,保证企业集团可持续发展。 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1.资金结构比较单一 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影响大的主要是公司的贷款、现金资产以及证券投资,流动性风险直接来源于企业的资产和负债。但是当前我国企业集团资金的来源比较单一,资金结构比较单一,影响资产的流动性。财务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股东资本金以及下属企业的资金归集,单一的资金来源增加了资金稳定性风险,受各企业资金的流量波动影响较严重。财务公司的资产形式十分单一,贷款占据了资产的很大一部分,导致流动性较差,当出现资产风险时影响较大。比如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公司的资产主要为股东资本20亿和下属企业资金,存款的方式为活期,集团内部存款占总存款的75%~87%,资金来源十分单一,资金并不能与企业长期发展的需求相适应。当公司在需要长期资金支持时,难以得到充足的支持,增加了资金流动的风险,提高了公司进行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难度。 2.流动性风险管理方法比较简单 当前,我国财务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方法还是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而这种管理方法对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等风险不重视,导致在出现流动性风险时很难处理。首先,财务公司内部没有一套合理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没有科学有效的流动性需求预测办法,仍停留在合规性管理层面,管理方法单一。其次,财务公司内管理人员虽然为财务出身,但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管理办法缺乏了解,在财务公司资金出现风险时不能采取合适的方法进行处理,不能对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进行预判,导致财务公司流动性风险增加。最后,财务公司在进行风险管理时一般采用一些指标管理、比例管理等方法,但当前我国财务公司在采用这些数理统计方法管理时缺乏数据储备,在进行管理时缺乏经验,导致流动性风险管理不善。 3.流动性风险管理受行政干涉过多 财务公司属于企业集团的一部分,因而财务公司的管理人员也是来自于企业集团,导致财务公司在进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时受到行政干涉较多。首先,大部分财务公司的股权比较集中,导致企业法人治理机构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形同虚设。董事会、股东会等完全处于集团企业的控制下,缺乏独立自主权。其次,财务公司是为企业提供服务,要对企业的资金进行处理以提高利用率。企业的资金经营风险便直接影响财务公司,并且由于财务公司的服务对象以及业务范围比较局限,导致其在进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时受到集团公司干预较多,管理工作进展十分不顺。比如,集团企业为了经营某一重点项目,财务公司便被要求针对性贷款,而这一项目在经营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风险便会直接涉及到财务公司,相应的财务流动性风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行业评级指引

附件2: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行业评级指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客观评价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实现分类比较,引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正常经营已满一个会计年度及以上的财务公司法人机构。 第三条财务公司行业评级是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财协”)依据财务公司报送的数据、信息,运用行业统计分析系统对财务公司的经营水平、核心价值、管理能力以及发展环境进行定量和定性打分,最终形成评级结果的过程。 第四条财务公司行业评级遵循全面、客观、公正和公开原则。 第二章评级指标体系 第五条财务公司行业评级指标体系由经营水平、核心价值、管理能力、发展环境4大模块、8大类、18个指标组成。 第六条财务公司行业评级指标体系由定量和定性两部

分组成。其中,定量指标13个,定性指标5个。 第七条经营水平模块主要评价财务公司的经营状况,分为资本充足性、资产质量、流动性、盈利性4类,7个指标。 (一)资本充足性:下设资本充足性1个指标,评价财务公司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能力,兼顾集团对财务公司的资本补充能力。 指标公式: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应用资本底线之后的加权风险资产合计*100% 资本补充能力=1-集团资产负债率 (二)资产质量:下设不良资产率、贷款拨备情况2个指标。其中,不良资产率指标评价财务公司信用风险资产存在损失的程度;贷款拨备情况指标关注财务公司就贷款损失进行拨备的情况。 指标公式: 不良资产率=财务公司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余额/财务公司信用风险资产余额*100% 贷款拨备率=(专项准备+特种准备+一般准备)/各项贷款总额*100%或拨备覆盖率=(专项准备+特种准备+一般准备)/不良贷款总额*100%,按拨备金额孰高原则选取对应公式。

财务公司资金集中管理解决方案

财务公司资金集中管理解决方案 2004年银监会颁布的新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促使越来越多的企业集团通过设立财务公司加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实践上,利用财务公司进行资金集中管理的模式不尽相同,但任何一种模式都离不开银行的服务支持。传统模式下,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保持原有的银行账户结构不变,借助银行现金管理服务实现集团资金集中管理。随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职能的强化,集团对成员单位资金集中管理方面出现了一种新的要求,即限制成员单位在银行开设账户,成员单位对外结算只能使用财务公司在银行设立的账户办理,成员单位通过其在财务公司开设的内部账户与财务公司之间进行结算。我行“资管平台”产品在满足集团财务公司传统模式下的资金集中管理需求基础上,根据集团财务公司的新需求拓展了二级账户(可与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内部账户一致)代理收款及二级账户(也支持实账户)代理付款业务。 二级账户功能示意图

1、资金归集。 针对下级公司账户为银行实体结算账户情况,我行资管平台可满足贵公司下级实体子账户资金按照实时(包括止付归集方式)、定时(包括定点与日终)自动归集或者通过网银、银企直联等主动上划至上级账户,也可将几种方式合理有效地结合起来使用。 2、资金下拨。 我行“资管平台”可满足贵公司实时(包括日间透支方式)、定时(包括定点与日始)自动下拨或者通过网银、银企直联等主动下拨至下级实体子账户,以实现下级账户对外支付,也可将几种方式合理有效地结合起来使用。 3、代理收款。 (1)针对下级公司不开立银行实体结算账户情况,为了既满足集团财务公司代理下级公司资金结算,又不影响下级公司商业往来独立性,我行推出了财务公司二级账户代理结算模式。具体而言,财务公司在银行系统建立二级账户,二级账户与财务公司实账户建立对照关系。二级账户可为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内部账户(也可重新编制并提交我行或由我行编制并提交给贵公司使用)。目前,虚账号长度原则上为小于或等于20位,例如,12345678900000。 代理收款目前支持的收款交易包括现金收款、系统内同城转账、系统内汇兑、(系统外)同城交换、(系统外)大小额支付来账等。具体处理流程为:通过定制交易将二级账户信息转换成对应的财务公司银行实账户并提交系统记账,即将收方账号为成员单位虚账号的收款

财务公司管理的若干控制措施分析

财务公司管理的若干控制措施分析 财务管理工作是企业的各种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一个集团来讲,它的财务公司在整个集团中占据非常关键的地位。它的存在不但能够帮助我们整合资金,而且还可以确保资源得以合理的使用。因此,我们一定要通过合理的措施,做好财会机构的管控工作。作者在这个前提之下,具体的论述了财务管理相关的内容。 标签:财务公司;管理;控制措施 进入到新的发展时期之后,行业之间的竞争变得更加的残酷,要想获得生存,就要切实提升本企业的综合实力。在这种背景之下,我们国家的很多企业开始成立自己的集团公司,并且在集团设置财务公司,具体的负责本企业的财务工作。具体来讲,财务公司作为企业的金融单位,它是集团的分属机构,主要负责的工作内容是集团的资金往来事项,并且帮助集团筹措资金,除此之外,还要负责投资咨询之类的工作。它的存在不但能够帮助我们整合资金,而且还可以确保资源得以合理的使用。 对于财务单位来讲,通过合理的使用财会措施,能够明显的降低企业的运作成本,降低负面问题的产生几率,最终确保企业的稳定有序发展。因此,我们很有必要展开财务机构管理方面的研究工作。 1 财务公司管理的制约因素 1.1 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目前,我们国家的绝大部分的财务企业都非常注意资金的使用,但是个别的工作者本身沒有意识现金的存在意义,对于资金并没有形成正确的时间观念,更别说制定合理的使用计划了,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财务单位的发展受到极大的阻碍,有时候还会负债或是破产。除了上述以外,很多的财务工作者在开展工作之前并没有合理的控制,在工作进行之中的时候也缺少监督,因此事后的管控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究其原因,我们发现这一系列的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是财务单位没有设置合理的资金管控体系,就算是个别单位设置了,也会因为工作者过于随性,而导致问题频繁出现,比如随便借款等,最终导致单位的财务情况一塌糊涂,严重干扰到整个集团的进步。 1.2 风险管理技术落后 通过分析我们发现,目前我们国家的很多财务单位本身并没有意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其事前以及中期的管控工作开展的非常不到位,绝大多数情况下只是依靠后续的管理来掌控局面,同时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是包括对客户的风险、贷款监管指标、财务指标和资产的负债指标实施合理的研究与衡量,同时要按照获取的数据结论运用有效的风险控制对策,但是通过这种管理工作获取的信息是

财务公司备付金管理浅析

财务公司备付金管理浅析 财务公司备付金管理浅析 【摘要】财务公司备付金通常是指财务公司为了应付客户日常资金支付业务而保留一定额度的现金资产,具体包含财务公司存放在商业银行同业活期存款和存放在央行的超额准备金,备付金比例=(在商业银行活期存款+超额准备金)/吸收存款总额*100%。 【关键词】财务公司备付金管理 一、财务公司备付金管理的意义 (1)保证支付结算的正常进行。备付金是财务公司协助成员单位完成交易款项的支付、为成员单位提供资金清算职能的基本保证。加强备付金管理,财务公司可以利用银-财-企结算平台有效满足成员单位的支付清算需求,为成员单位提供快捷优质的结算服务。 (2)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支付结算业务运行的同时,财务公司还承担着增加资金收益、提高集团整体资金运作效率的职能。加强备付金管理,保持合理的备付金比例,要通过同业存款、投资理财等手段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实现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 一般而言,财务公司在成立之初缺乏资金计划等管理工具,为保证资金清算业务的正常开展,尤其是成员单位突发的大额支付,备付金比例一般会比较高。随着结算业务逐步开展,网银系统不断普及,集中结算率不断提高,财务公司通过资金计划工具逐步掌握了成员单位资金支付规律,并且可以充分运用同业拆借等流动性管理工具,因此备付金比例会逐步降低。 二、财务公司备付金管理的影响因素 (一)成员企业 (1)成员单位结算付款规模和付款规律。备付金的最主要用途是保证成员单位的结算支付,因此,影响财务公司备付金比例的首要因素是成员单位的付款规模和付款规律。通过对一定期间内成员单位的付款规模与成员单位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尤其是活期存款)用统计学模型进行实证分析与检验,数据显示两者之前存在较为明显的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 中海集团财务公司 严李浩 集团财务公司是产融结合的产物。自1987年东风汽车财务公司——国内第一家财务公司成立至今,目前国内正式开立的财务公司机构总数已经超过120家,财务公司所在的企业集团涵盖了十余个行业。截止2010年底,我国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1.6万亿元,净资产总额为1861.76亿元。财务公司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产业集团的附属产业,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对财务公司的外部约束相对较弱,因此,加强内部控制对于提高财务公司防范非系统性风险的能力、提升管理水平至关重要。本文在讨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理论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我国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 一、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理论 所谓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了实现其经营目标,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会计信息资料的正确可靠,确保经营方针的贯彻执行以及提高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自我调整、约束、规划、评价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与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理论的前身是20世纪40年代的内部牵制理

论,并在20世纪70年代取得了较大发展,形成了基于企业层面的内部控制结构理论。但直到20世纪90年代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理论的提出,它才真正被金融机构所熟悉和应用。20世纪90年代国际金融机构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如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等,使全球金融界意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由于我国财务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存在较大差异,更凸显了财务公司加强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这些差异主要体现在:一是财务公司具有典型的产融结合特征。财务公司产生于实体经济,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企业集团出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金效率的目的,产生内部一体化或纵向一体化的需要,而设立财务公司。企业集团的主要精力在于实业,财务公司明显处于从属地位,集团对金融的管理能力一般要弱于实业。二是具有“内部性”。其股东是企业集团及其关联成员,服务的成员主要是其股东,股东与服务对象单一,这与商业银行存在明显区别。三是有向综合经营发展的趋势。财务公司既从事融资业务,又从事结算业务,还从事投资业务,跨市场经营必然加大其金融风险,对风险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财务公司的上述特点,必然造成财务公司的透明度较低,外部监督较弱,进而对内部监督和内部控制的依赖性更高。 一般来说,良好的内部控制要遵循如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设计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如《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等;(二)相互牵制原则,公司必须在每项业务流程上配给足够的参与人员,一般不少于两个,从而形成人员之间的相互制约,避免因“一人操作”可能出现的事故和差错或因无人监督造成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现象,相互牵制原则可以及时发现或制止出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升公司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

企业财务公司管理规定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2004年7月2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5号发布,根据2006年12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财务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务公司是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外资投资性公司为其在中国境内的投资企业提供财务管理服务而设立的财务公司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集团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以资本为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本办法所称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其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单独或者共同持股20%以上的公司,或者持股不足2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下属的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本办法所称外资投资性公司是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独资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所称投资企业包括该外资投资性公司以及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该外资投资性公司单独或者与其投资者共同持股超过25%,且该外资投资性公司持股比例超过10%的企业。外资投资性公司适用本办法中对母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企业适用本办法中对成员单位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财务公司应当依法合规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财务公司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立及变更 第六条设立财务公司,应当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

大型集团企业资金管理模式

大型集团企业资金管理概论 前言 随着中国进入WTO以来,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加激励,“多元化”和“全球化”已经成为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由于对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域成员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缺乏足够了解,集团企业要想全面插手成员企业的管理是不现实的。目前,以资金集中管理为主线的新一代企业管理思想正在一些大型集团企业中悄然兴起。 管理现状 资金管理思想已经引入集团企业管理很久了,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旧的资金管理思想已经不能满足集团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了。目前,我国大多数集团企业对资金管理缺乏足够的认识,管理手段还比较落后,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成员企业多头开户,集团无法对资金流动实施有效监控; 资金账外循环,流向不清,信息失真; 集团部资金闲置与短缺无法调节,资金充裕的机构对闲置资金缺乏有效的理财手段,而资金短缺的机构却又向银行大量贷款,集团财务费用居高不下;

缺乏准确的现金流量预算,无法做到事前计划、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 缺乏统一的财务资金调控制度,没有统一的资金管理信息平台,信息传递渠道不畅,财务、资金结算、投资、融资等信息集中不起来,致使企业决策者难以及时、准确、全面掌握资金信息,无法实施有效的管理、监督和控制。 管理目标 通过资金运作和资金监控,实现集中资金、降低费用、加强监控和提高效率的管理目标。 集中资金 证券市场低迷、国家加大宏观调控力度、贷款利率升高,这些因数都导致企业外部融资越发困难。集团企业只有充分调配部需求,高度集中部闲置资金,将有限的资金资源用到最利于企业发展壮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中。 降低费用 合理安排调配部资金余缺,降低集团财务费用;开展部结算,杜绝体外循环,节约部结算费用;通过外部网上银行,集中收付集团资金,减少资金结算成本。 加强监控 加强现金预算,在现金流动上做到事前预算、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现金流出控制,做到集团资金安全阀。 提高效率

浅谈新时期的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

浅谈新时期的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作为一项先进的科学管理方法,在西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得到广泛应用。根据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三性统一”要求,商业银行在资产负债管理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比较系统和完善的理论和方法。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同样面临着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必然选择。在宏观经济金融从紧的现实环境下,财务公司如何在各项业务迅速发展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注重自我约束机制的创建,以提高起点为指导思想,逐步引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当前一个最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财务公司的职能、资产构成及资产负债管理办法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是专门办理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金融业务的新型非银行金融机构,是由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共同出资组建的股份制有限公司,是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有机结合,是筹资中心、结算中心、融资中心和资金管理中心。 (一)财务公司的职能 财务公司的职能为:(1)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资本运营意识;(2)减少向银行贷款的规模,降低财务费用;(3)提高企业集团的信誉等级,扩大融资渠道;(4)加强对成员单位的监督,减少资金风险。 (二)财务公司的负债业务和资产业务构成 1、财务公司的负债构成 财务公司的负债由存款性负债和非存款性负债组成。存款性负债是财务公司负债业务中最主要的部分,是财务公司绝大部分的资金来源,有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之分,其主要是来自于集团内部;非存款性负债主要由借入负债、结算中负债和其他负债组成,其主要是来自于集团外部。借入负债由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之分。 2、财务公司的资产构成 财务公司的资产按照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可分为现金资产、贷款、投资、资金拆出、其他资产五大类。 (三)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比例管理办法 资产负债结构比例是指流动性不同的资产之间、负债之间以及资产负债之间的相互比例。资产负债结构具体包括资产与负债的数量结构、种类结构、期限结构和内部结构四个方面。财务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是指财务公司通过合理匹配各种资产负债来实现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包括资产结构管理、负债结构管理和资产负债结构管理三个方面。

[管理制度]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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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2004 年7 月27 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 年第5 号发布,根据2006 年12 月28 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的决定》修订)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规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财务公司的稳健运营和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务公司是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外资投资性公司为其于中国境内的投资企业提供财务管理服务而设立的财务公司适用本办法的关联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集团是指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以资本为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本办法所称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其控股51%之上的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单独或者共同持股20%之上的公司,或者持股不足2 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下属的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本办法所称外资投资性公司是指外国投资者于中国境内独资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所称投资企业包括该外资投资性公司以及于中国境内注册的,该外资投资性公司单独或者和其投资者共同持股超过25% ,且该外资投资性公司持股比例超过10% 的企业。外资投资性公司适用本办法中对母公司的关联规定,投资企业适用本办法中对成员单位的关联规定 第四条财务公司应当依法合规运营,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人益。 第五条财务公司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立及变更 第六条设立财务公司,应当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 财务公司名称应当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且标明“财务XX 公 司”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名称中应包含其所属企业集团的 全称或者简称。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不得于其名称中使用“财务公司”字样。 第七条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壹)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8号)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8号) (2004年7月2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5号发布, 根据2006年12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财务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有关法律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三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财务公司是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三 外资投资性公司为其在中国境内的投资企业提供财务管理服务而设立的财务公司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集团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以资本为联结纽带二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二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由母公司二子公司二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三 本办法所称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其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母公司二子公司单独或者共同持股20%以上的公司,或者持股不足2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母公司二子公司下属的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三 本办法所称外资投资性公司是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独资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三所称投资企业包括该外资投资性公司以及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该外资投资性公司单独或者与其投资者共同持股超过25%,且该外资投资性公司持股比例超过10%的企业三外资投资性公司适用本办法中对母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企业适用本办法中对成员单位的相关规定三 第四条 财务公司应当依法合规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三 第五条 财务公司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三 第二章 机构设立及变更 第六条 设立财务公司,应当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三 财务公司名称应当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并标明 财务有限公司”或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名称中应包含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全称或者简称三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 财务公司”字样三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资金管理原则 第一条资金管理是指所有与资金有关的管理活动,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关系管理、银行帐户及存款、银行付款、对外融资、内部存贷、内部项目资金往来、外汇等。 第二条集团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董事会批准的资金管理政策,制订、监督、解释及修改本资金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子公司资金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实行资金计划管理,通过编制和执行各项资金计划(包括月度资金计划和周资金申请等),对融资、付款等各项资金活动进行有序安排以控制资金成本。 第四条由集团财务部进行资金集中管理和统一支付。各子公司财务部根据集团财务部要求对本公司各部门及所属油站资金和收款工作进行管理。公司所有现金收入必须及时缴存公司的银行帐户,公司任何人不得侵占、挪用、坐支公司现金或有价票卡。 第五条公司对外融资、担保、抵押等资金业务由集团财务部统一管理,各子公司不得擅自进行上述活动。 第二章银行帐户和资金集中管理第六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单位银行帐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申请购买、保管支票等银行支付票据,申请开通和使用网银等,必须报经集团财务部资金经理审核、财务总监批准后,按照公司资金政策办理。公司的会计账户设置应一一对应各银行账户,公司会计应每月出具银行余额调节表以监控银行未达账项。 第七条银行帐户预留印鉴原则上为法人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私章、副总经理私章,特殊情况必须报经集团财务部审核、集团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私章的使用遵循公司相关印章管理流程,副总经理私章由副总经理本人保管。 第八条公司的银行账户按照账户性质和用途分为基本户(支付和报销专用)、收入户(收入专用)、税务专户(税务和扣款专用)、资金池专户(资金池调拨专用)、贷款专户(贷款放款及还款专用)、其他专户(根据具体业务设置)。 第九条集团设立一级收入帐户,集团及所属油站,所有收入资金全部及时归集至该帐户。 第十条集团下属子公司设立一级收入帐户,子公司及其下属油站所有收入资金全部及

集团公司资金流动性管理暂行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流动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管理,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科学、合理地安排资金的流入和流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规范资金使用,规避资金风险,根据公司管理的要求并参照相关会计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流动性管理,是指在集团公司内部实行资金统一管理,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资金。 第三条集团实施资金流动性管理的目标,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控制资金风险,保障资金需求。 第四条本制度中涉及的货币资金是指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货币资金。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子公司及关联公司。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六条集团公司财务部是负责集团资金流动性管理的职能部门。集团资金流动性管理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银行账户管理 负责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的银行账户管理。 (二)信贷业务 负责集团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办理、分解和使用;负责集团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银行保函、信用证、资信证明和其他信贷文件的办理。 (三)资金筹集和使用 负责办理集团公司的资金筹集、内部资金调度、委托贷款及银行贷款的统借、分解、下拨和统还;负责集团和各子公司间资金的上划、下拨和对外付款。 (四)资金计划管理 负责各子公司资金收支计划的审核和汇总,负责审核审批集团各子公司资金计划并进行执行控制、监督。 (五)综合管理 负责集团资金流动性管理体系的发展规划和制度建设,负责指导和协助下属企业的资金流动性管理工作;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控制,保证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 第七条各子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资金流动性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资金流动性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建立内部资金流动性管理制度,规范内部资金流动性管理; (三)编制资金收支计划,分析、报告计划执行情况; (四)办理资金流动性管理的具体事宜。 第三章银行账户管理 第九条根据实际需要,集团目前确定平安银行、北京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作为资金流动性管理的合作银行。合作银行必要时可进行调整。 第十条各子公司只能在集团指定的范围内选择不超过三家银行办理业务。除此以外的银行账户要逐步清理和撤销,现有业务到期后不得再办理新业务。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中国财务公司协会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第三章主要业务的内部控制 第四章会计的内部控制 第五章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 第六章内部控制的监督与纠正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公司内部控制,防范金融风险,保障财务公司安全稳健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财务公司协会根据《中国财务公司行业自律办法》,借鉴《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结合财务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是财务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所从事的各种业务活动的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一种动态过程和机制。 第三条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确保财务公司各项业务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规范业务活动,提高财务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果; (三)保证财务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健运行和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四)确保财务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五)确保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 第四条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必须贯穿各项业务过程,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财务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各级人员都必须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 (三)审慎性原则。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任何业务的开展都要防范风险、审慎经营。 (四)制衡性原则。财务公司内部机构和岗位的设置应当做到权责分明,相互牵制。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财务公司应围绕防范和降低风险、提高资产

公司财务及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安全,提高货币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货币资金管理范围包括投资性资金、筹资性资金、经营性资金。 1、投资性资金指对外投资及投资收益、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投资等资金的收入与支出; 2、融资性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律主体借入或归还的资金等; 3、经营资金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税负,以及其他和经营活动相关的资金收入与支出,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应收应付款项、存货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货币资金,其表现形式主要包括: 1、现金,是指公司库存的现金,不包括公司各部门借用的、尚未报销的备用金。 2、银行存款,是指公司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3、其他货币资金,是指公司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形式的货币资金,以及

其他包括人民币和按国家有关法规允许公司保管或存放的外币。 第四条货币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公司负责人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要求各职能部门编制本部门的资金预算,经财务部门审核、综合平衡后编制年度现金流量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执行。 第二章授权与批准 第五条为提高内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对公司实际控制,并纳入合并范围内的母子公司之间,以及所属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授权给财务总监进行审批。 第六条审批权限对外支付资金的申请,由公司总经理审批。本规定所设权限的金额为同一笔业务发生费用总额,严禁将同一笔业务分次报销。 第七条财务审核。财务部门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对资金支付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第八条资金支付须严格按照支出性质逐级上级审核或审批,严禁越级审核或审批。 第十条在预算内的支出,可以根据授权范围,由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使用;超过预算的支出,应由业务部门提出追加预算,按预算批准程序批准后执行。对外投资按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执行,经审核批准后纳入预算管理。 第三章股东单位资金往来管理 第十一条加强对股东单位的资金往来管理。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建立对公司日常资金收支行为的监控机制,防止发生控股股东

资金集中管理的五种模式!

资金集中管理的五种模式 企业集团的资金管理模式选择综合考虑公司的战略规划、资金管理需求以及过往的资金管理模式等因素进行评判。贸然选择过于集权的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可能导致其与公司 的经营管理模式不相适应,导致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因而企业集团的资金管理模式选择应该是一个从“分权”到逐渐 “集权”的过程。 在实践中,越来越多的企业集团采用集中的资金管 理方式来加强协同和控制,并提高集团整体的资金使用效率,集中式资金管理模式主要有统收统支模式、拨付备用模式、内部银行模式、结算中心模式和财务公司五种模式。 一、统收统支模式 在统收统支的情况下,集团成员企业(分支机构)不单独设立账号,所有现金收入都必须集中到集团总部的财务部门,一切现金支出都由母公司财务部门来执行。实践证明统收统支的方式有助于企业集团实现全面收支平衡,提高资金的周转效率,减少资金的沉淀。但是,统收统支不利于调动成员企业开源节流的积极性,以致降低整个集团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效率。 二、拨付备用模式 拨付备用金是指集团总部按照一定的期限拨给成员 企业一定数额的现金备其使用。在这种情况下,成员企业的

所有现金收入必须集中到集团财务部门,成员企业所发生的现金支出必须持有关凭证到集团总部的财务部门报销以补 足备用金。与统收统支方式有所不同的是成员企业在集团总部规定的现金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之内,可以对拨付的备用金的使用行使决策权。但是集团所属分支机构(成员企业)仍 不独立设置财务部门,其每一笔支出仍必须通过集团财务部门的审核,超范围和超标准的开支必须经过集团总部的批准。统收统支和拨付备用金均属高度集权的资金管理模式,仅适用于集团总部管理同城或相距不远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至于远程子公司通常不宜采取这种高度集权的资金管控方式。 三、内部银行模式 企业内部银行是引进商业银行的信贷与结算职能和 方式于企业内部,来充实和完善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办法。在运用和发展责任会计基本功能上,将“企业(基础)管理”、“金融信贷(银行机制)”、“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三者融为一体。一般是将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统筹运作,在内部银行统一调剂、融通运用,通过吸纳企业下属各单位闲散资金,调剂余缺,减少资金占用,活化与加速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与目标成本管理、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有机结合,并监督、考核、控制和管理办法。内部银行引进商业银行的信贷、结算、监督、调控、

上市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分析与策略

上市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分析与策略 摘要:财务流动性风险管理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对流动性风险进行防范、评估、监控和补救的一整套方案。基于流动性管理的公司财务理念,重点阐述流动性风险日常管理中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块、保险与业务外包模块以及套期保值模块的具体内容。 关键词:财务流动性;风险管理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存在不同程度的财务隐患。根对某年上市公司的年报统计,有12家公司长期偿债能力、49家公司短期偿债能力令人担忧,有261家公司赚取现金能力削弱等等,在对不到1000家左右的公司指标的统计中,居然有500家以上发生某项财务指标达不到标准值,再加上无法评论的上市公司,约有50%以上的上市公司有不同程度的财务问题。在这些问题中,流动性风险比一般的风险更致命,它很可能导致财务危机甚至使公司面临破产的危险。对其的研究急需加强和重视。 一、财务流动性风险管理新框架 财务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资金的供给无法满足资金的需求而导致财务困境的可能性。而财务流动性风险管理就是运用一系列的风险管理策略,在事前、事中和事后对流动性风险进行防范、评估、监控和补救的一整套方案。 成功实现财务流动性管理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建立一个科学的流动性管理体系并将其严格、一致地应用到财务管理的实践中去。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公司财务部门应该致力于建立一套公司各个部门都能充分认同和理解的,思路清晰的流动性管理理念。一个有效的流动性管理结构要求采用“自上而下”的模式,这意味着流动性管理首先要得到高层管理者的理解和支持。高层管理者必须具有明确的流动性风险意识,并将这种意识传达给公司内部的各个部门,建立企业良好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氛围。在流动性风险管理过程中,公司财务部门务必遵循统一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标准,并将其一致地贯彻下去。笔者认为企业财务流动性管理框架必须进行重构,应分为流动性日常管理、流动性评估与监控以及流动性危机管理三个方面的内容(见图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的通知 (银监发[2007]12号) (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1篇) 各银监局: 现将修改后的《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银监发〔2006〕78号)同时废止。 二○○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申请设立工作,确保财务公司市场准入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财务公司是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三条本规程用于规范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筹建和开业阶段的市场准入行为。外资投资性公司设立财务公司(外资股本占25%以上)的市场准入参照本规程执行。 第四条凡在中国境内设立财务公司,应当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审查批准。 第二章设立条件 第五条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母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拥有核心主业。 (二)申请前1年年末,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三)申请前1年年末,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率不低于30%。 (四)财务状况良好,申请前连续2年年末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营业收入总额均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税前利润总额均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五)现金流量稳定并具有较大规模。 (六)成立2年以上并且具有一定的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 (七)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无不当关联交易。 (八)资信良好,申请前连续2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九)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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