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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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投资行为管理制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投资行为管理制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投资行为管理制度职员证券投资行为治理制度第一条按照深圳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并落实信息隔离墙制度的通知》(深证局机构字〔2011〕119号),为加大从业人员证券账户治理,规范证券投资行为,幸免公司因职员违规买卖股票而产生合规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业务线和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为“部门”)的所有正式职员。

第三条公司职员不得直截了当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以及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禁止交易的其他证券;也不得同意他人赠送的股票及该类证券。

但因参与公司股权鼓舞持有本公司股票以及因其他合法理由持有的股票除外。

公司职员不得同意他人托付代为买卖证券,也不得将证券账户借予他人使用。

第四条公司建立职员证券账户信息报备制度。

各部门合规督导员负责对本部门职员证券账户信息的报备治理。

各部门指定其他人员负责对本部门职员证券账户信息报备治理的,应将指定人员向合规部和人力资源部报备。

第五条职员本人应及时向本部门合规督导员或指定人员申报证券账户有关信息,填写《职员个人开立证券账户情形登记表》(附件一)和《承诺函》(附件二)。

职员本人对所报备证券账户有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合规督导员或指定人员,按照本部门所属人员填报的《职员个人开立证券账户情形登记表》,汇总填写《部门职员开立证券账户情形登记表》(附件三),经部门行政负责人签字后向合规部和人力资源部报备。

各部门行政负责人是本部门职员证券账户信息报备治理的责任人。

第七条职员证券账户信息发生变动时,应重新填写《职员个人开立证券账户情形登记表》,并于变动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合规部和人力资源部报备,同时抄送本部门合规督导员或指定人员。

第八条新职员入职时,各部门合规督导员或指定人员,应督促职员及时填写《职员个人开立证券账户情形登记表》和《承诺函》,并据此填写《部门职员开立证券账户情形登记表》,于入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合规部和人力资源部报备。

中信证券职级体系

中信证券职级体系

中信证券职级体系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中信证券在这个行业中崭露头角,成为了国内证券业中的红极一时。

而在中信证券的内部,职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则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一、中信证券职级体系概述中信证券职级体系是一套针对公司员工的分类、评定、晋升以及各项福利待遇制度,它是中信证券公司在管理和激励员工方面提供参照标准的重要手段。

从整体上来看,中信证券职级体系包含了基础职位、专业职位和管理职位三个层次。

其中基础职位是其它两个层次的基础,专业职位要求员工具备专业技能,而管理职位要求员工能够有效地管理团队,承担更有挑战的工作。

具体来看,中信证券的职级体系分别为基本职级、高级职级、资深职级、总监、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副总裁、高级副总裁、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等等。

二、中信证券职级体系实施细则在中信证券,职级体系实施细节上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下面我们就来一一介绍。

1、基本职级首先,基本职级是中信证券的起步级别,包含层次为初级职员、职员、高级职员、高级职员(特殊系列)、技术员和高级技术员等职位。

该职位的主要职责是为公司提供日常的费用、准确的录入、分类、存放、查阅和保密事宜。

2、高级职级高级职级是中信证券职级体系中重要的一个层次,包括了副经理、主任助理及部门副主任等职位。

该层次的员工在具备一定专业能力的基础上,还要求具备一定的初步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3、资深职级资深职级是中信证券职级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层次,该层次的员工承担重要的专业任务和管理工作,需要具备较高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4、管理层职级除去专业技能能力之外,管理层职级要求其员工必须掌握团队合作、经验积累、决策规划、资源整合、工作监督等多项能力,能够在市场变化和公司目标调整之间拿捏好平衡。

三、中信证券职级体系的任务与目标中信证券职级体系的任务和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提升员工绩效以及工作质量中信证券职级体系的实施可以激励员工,提高其工作热情和工作满意度,从而提升员工绩效和工作质量。

最新中信证券内部控制制度

最新中信证券内部控制制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013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司的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的安全与稳定,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监局制定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等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为防范金融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实施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一)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三)保障客户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保证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

(五)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一)健全性:内部控制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

(二)合理性: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三)制衡性: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前台业务运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

(四)独立性: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

第三章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第五条公司内部控制主要内容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

第一节环境控制第六条环境控制包括授权控制和员工素质控制两个方面。

第七条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

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券”或“公司”)全面、及时了解面临的风险状况,提高对风险的预见性和应对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修订稿)》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对经营中的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洗钱风险、声誉风险、信息技术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准确识别、审慎评估、动态监控、及时应对的全程管理。

第三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与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为公司各类风险可测、可控和可承受提供合理保证,保障公司稳健经营。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可操作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组织架构、可靠的信息技术系统、量化的风险指标体系、专业的人才队伍、有效的风险应对机制以及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

第四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全面风险管理应覆盖公司所有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及比照子公司管理的各类孙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及全体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全过程。

公司旨在建立集团层面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将子公司的风险管理纳入统一体系,对其风险管理工作实行垂直管理,实现风险管理全覆盖。

(二)制衡性原则:公司建立不同部门/业务线、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各级部门/业务线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和相互监督。

(三)重要性原则:风险管理应当在对风险进行全面掌握的基础上,对重要业务、重大事项、主要操作环节和高风险领域实施重点管理。

(四)适应性原则:风险管理工作应当与公司业务范围、经营规模、组织架构和风险状况等相适应,并随着市场、技术、监管及法律环境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和完善。

中信证券(600030)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规定

中信证券(600030)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规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公司“成为全球客户最为信赖的、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中国投资银行”的战略目标,建立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确保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借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确定的原则和国内外投资银行的先进管理经验,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及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和业务活动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规定实施合规管理。

合规是指公司及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和业务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符合自律组织的行业规范和自律准则,符合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社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

合规风险是指公司或员工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准则,而使公司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采取监管措施、给予纪律处分、出现财务损失或者商业信誉损失的风险。

合规管理是公司内部的一项核心风险管理活动,包括建立合规组织架构,制定和执行合规制度,培育合规文化,识别、评估、监测、检查、报告和应对合规风险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公司建立董事会领导下的,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各部门、业务线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员工主动合规与合规总监和合规管理部门等合规管理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

第四条公司及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和业务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要求;公司的合规管理应当覆盖公司各个部门、业务线、分支机构、各层级子公司、全体员工和各项工作,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等各个环节。

第五条合规总监和合规部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应当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

合规总监和合规管理人员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

第六条合规管理应当秉承有效性原则,力求科学性和合理性,制定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发展需要的合规管理制度;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并竭力维护合规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对违反合规管理制度的行为和人员,应当予以追究。

中信证券制度建设方案

中信证券制度建设方案

中信证券制度建设方案1. 引言本文档旨在提出中信证券制度建设方案,以促进中信证券公司的规范化经营和内部管理的持续改进。

中信证券作为一家新兴的综合性证券公司,致力于提供高效、安全、可靠的金融服务,建设健全的内部制度是保障公司良好运营的基础。

2. 制度目标中信证券制度建设的主要目标包括: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增强公司的内部管理,提高公司的效率与竞争力。

具体的制度目标如下:•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内部各个环节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建立良好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客户与公司的信息安全。

•建立健全的薪酬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薪酬的公平和合理。

•建立快速响应和处理客户投诉的制度,提升客户满意度。

3. 制度内容为实现上述目标,中信证券制度建设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3.1 风险管理制度风险是金融行业不可避免的存在,中信证券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测等环节。

通过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制度,公司可以及时发现和应对各类风险,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与稳定。

3.2 内部控制制度中信证券将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审计和内部监测等环节。

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公司可以规范经营行为,防止内部失误和不当行为的发生,确保公司内部各个环节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3.3 绩效考核制度中信证券将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旨在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绩效考核将基于员工的责任和工作成果,通过合理的考核指标和清晰的考核流程,确保薪酬的公平和合理,同时提高员工的工作动力和满意度。

3.4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中信证券将建立良好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以保护客户和公司的信息安全。

制度将覆盖信息的获取、存储、传输和处理等各个环节,涵盖信息安全策略、安全保障措施和事件应急响应等方面,确保信息安全的持续和稳定。

3.5 薪酬管理制度中信证券将建立健全的薪酬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薪酬的公平和合理。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一、概述证券公司作为金融机构,承担着重要的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责任。

内部控制制度是证券公司保障业务运作稳健和风险防范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概念、组成要素、目标和实施流程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讨论。

二、内部控制制度的概念内部控制制度是指证券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治理要求,按照公司经营目标、组织结构和制度规定,建立的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措施,用以保障公司资产安全、财务稳健、业务顺利和信息真实可靠的管理体系。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组成要素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主要由以下几个要素构成:1. 控制环境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包括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道德操守、员工素质和管理风格等。

良好的控制环境有利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2. 风险评估证券公司需要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外部环境变化,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关键风险,并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措施。

3. 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内部控制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制度性控制和操作性控制两大方面。

制度性控制是指制定、发布公司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和操作程序。

操作性控制是指员工在具体操作中的行为和措施。

4. 信息与沟通内部控制制度还包括信息系统建设、信息披露和内外部沟通等内容。

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对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至关重要。

5. 监督与评价证券公司应建立独立的内部监督机制,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保障公司资产安全,防范风险,降低损失;•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促进公司规范经营,提高管理效率和业务效益;•保障公司合规经营,维护公司声誉和利益。

五、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流程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框架和政策,明确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原则;2.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关键风险点,制定相关控制措施;3.设计具体的内部控制流程和程序,明确责任人和操作流程;4.进行内部控制培训,提高员工的内控意识和能力;5.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自审和自评;6.不定期进行内外部审计,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和调整。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投资行为管理制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投资行为管理制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证券投资行为管理制度第一条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并落实信息隔离墙制度的通知》(深证局机构字〔2011〕119号),为加强从业人员证券账户管理,规范证券投资行为,避免公司因员工违规买卖股票而产生合规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业务线和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为“部门”)的所有正式员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以及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禁止交易的其他证券;也不得接受他人赠送的股票及该类证券。

但因参与公司股权激励持有本公司股票以及因其他合法理由持有的股票除外。

公司员工不得接受他人委托代为买卖证券,也不得将证券账户借予他人使用。

第四条公司建立员工证券账户信息报备制度。

各部门合规督导员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证券账户信息的报备管理。

各部门指定其他人员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证券账户信息报备管理的,应将指定人员向合规部和人力资源部报备。

第五条员工本人应及时向本部门合规督导员或指定人员申报证券账户相关信息,填写《员工个人开立证券账户情况登记表》(附件一)和《承诺函》(附件二)。

员工本人对所报备证券账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合规督导员或指定人员,根据本部门所属人员填报的《员工个人开立证券账户情况登记表》,汇总填写《部门员工开立证券账户情况登记表》(附件三),经部门行政负责人签字后向合规部和人力资源部报备。

各部门行政负责人是本部门员工证券账户信息报备管理的责任人。

第七条员工证券账户信息发生变动时,应重新填写《员工个人开立证券账户情况登记表》,并于变动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合规部和人力资源部报备,同时抄送本部门合规督导员或指定人员。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时,各部门合规督导员或指定人员,应督促员工及时填写《员工个人开立证券账户情况登记表》和《承诺函》,并据此填写《部门员工开立证券账户情况登记表》,于入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合规部和人力资源部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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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013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司的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的安全与稳定,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监局制定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等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为防范金融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实施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一)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三)保障客户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保证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

(五)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一)健全性:内部控制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

(二)合理性: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三)制衡性: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前台业务运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

(四)独立性: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

第三章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第五条公司内部控制主要内容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

第一节环境控制第六条环境控制包括授权控制和员工素质控制两个方面。

第七条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

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作为法人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各业务部门、各分支机构在规定的业务、财务和人事等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各项业务和管理程序都制定了操作规程,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工作,各项业务和管理程序遵照公司制定的各项操作规程运行;公司对授权部门和人员建立了相应的评价和反馈机制,授权期限不超过一年,对不适用的授权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第八条员工素质控制贯彻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各个环节。

公司应当制定连贯、可行的制度和操作流程,涵盖于员工招聘、培训、轮岗、考核、晋升、淘汰等环节。

在投资银行业务方面的员工素质控制上,通过员工能力素质模型,要求相关员工必须具备七项核心能力素质和与岗位相应的专业能力素质。

这些素质要求同样适用于招聘、晋升、培训和考核等方面。

经纪业务领域的员工素质控制上,应针对风险较高的岗位(如证券营业部负责人、财务主管和电脑主管等)实行总部垂直管理和定期轮换制,从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上控制管理风险。

同时,公司应当通过有效的员工激励制度,鼓励员工努力提高核心与专业素质,打造个人、团队乃至公司的竞争优势。

第二节业务控制第九条业务控制包括经纪业务控制、投资银行业务控制、自营业务控制、受托投资管理业务控制、金融创新业务控制等。

第十条经纪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一)经纪业务内部控制重点是防范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及其他客户资产、非法融入融出资金以及结算风险等。

(二)统一制订营业部业务规程、管理制度和主要业务流程。

建立完善的营业部岗位责任制度,按不同岗位赋予相应的责任和职权,各岗位间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三)制定统一的股东帐户和资金帐户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客户的开户资料,严格客户资金的存取程序和授权审批制度。

(四)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如实记录证券交易情况,并妥善保存委托记录。

妥善保管客户开户、交易及其他资料,严禁非法修改客户资料。

(五)实行法人集中清算制度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集中管理制度,营业部70% 的客户保证金上划到公司总部集中管理。

(六)建立证券交易的实时监控系统,对每日交易活动进行实时监控,并对异常资金流转、异常证券转移、异常交易及违规行为及时进行问询,必要时要求当事人写出书面说明。

第十一条投资银行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一)投资银行项目管理制度化。

制定了各类投资银行业务的业务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控制措施,加强项目的承揽立项、尽职调查、改制辅导、文件制作、内部审核、发行上市和保荐回访等环节的管理,加强项目核算和内部考核,完善项目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

(二)企业融资委员会负责公司的证券承销业务,公司对承销业务的质量控制及风险防范重点在项目立项、申报材料内核、发行方案与定价等三个方面。

(三)通过《立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质量评价体系对项目进行筛选。

项目小组必须先向企业融资委员会提出立项申请,并按要求报送详细的申请材料。

是否立项由企业融资委员会立项审核会议讨论决定。

(四)项目小组制作的申报材料,应由公司证券发行内核小组进行内核。

内核工作包括内核申报、项目预审、项目复审、内核会议、项目跟踪及回访等内容。

(五)发行承销项目的定价工作由发行定价联席会负责。

公司发行定价联席会由企业融资委员会召集,资金运营部、计划财务部、清算部等部门联席参加。

发行价格由联席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公司任何个人和分支机构均不得自行向企业承诺发行价格。

第十二条自营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一)公司自营业务由交易部统一操作,其他任何部门和分支机构均无权擅自从事自营业务。

清算部负责公司自营的清算工作及资金划拨。

计划财务部负责自营核算。

(二)自营规模由交易部提出申请,公司领导核定。

(三)交易部的组织构架分为投资决策委员会、研究组、投资执行组和风险控制组。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与交易业务有关的领导和特邀专家组成,负责对交易部所有自营项目的操作做出方案和下达指令,具体执行由交易部总经理负责;研究组负责调研上市公司并做出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提供给其他各组;投资执行组负责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达的交易指令,并提供交易台帐和项目收益情况表;风险控制组负责监控交易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并及时汇报投资决策委员会。

(四)公司所有的自营帐户,由清算部办理、保管,开户中所有的原始材料必须在清算部保存。

自营业务必须与代理客户交易业务严格分开。

(五)严守商业机密,禁止无意或故意对外泄露本公司投资结构、投资计划及盈亏状况等。

严禁交易人员为自己、亲属及他人进行有价证券的买卖活动。

第十三条受托投资管理业务内部控制:(一)公司资产管理部统一管理受托投资管理业务。

受托投资管理业务与自营业务、经纪业务之间应当建立严格的防火墙制度,从组织结构、账户管理、投资运作、信息传递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从而保证客户资产与公司资产的完全分离和安全。

(二)公司应当针对产品设计、客户开发、业务受理、投资运作、资金清算、财务核算等环节制定规范的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和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

(三)严格执行监管部门对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受托资金来源的要求,认真审查每一笔客户资金的合规性,并在合同中要求客户承诺其委托资金来源的合规和合法性,(四)不向客户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

定期向客户提供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报告,对报告期内客户资产的配置状况、价值变动等情况做出详细说明。

(五)公司风险管理部和稽核部协作配合,共同负责公司范围的独立内部稽核和业务合规性检查,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评价。

第十四条研究咨询业务内部控制:(一)研究人员在对外路演、咨询及利用媒体开展公开咨询(含报纸、杂志、网站、电台、电视台和声讯台等),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和管理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研究人员对公司承销的股票、争取的项目所涉及的公司,自进入项目小组开始至项目发行之后六个月内保持静默,一律不得对本项目所涉及的公司对外进行公开咨询或发表意见。

(三)研究人员在任何时候不得对公司及关联公司股票及其市场走势在媒体上进行点评。

(四)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以公司、个人名义在媒体上发布与股票指数和股价涨跌相关的分析意见与投资建议。

第十五条业务创新的内部控制:(一)公司业务创新应当坚持合法合规、审慎经营的原则,加强集中管理和风险控制。

(二)公司开展业务创新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内部审批程序进行。

并及时与监管部门沟通,履行创新业务的报备(报批)程序。

(三)公司对业务创新必须全程监控,及时纠正偏离目标行为。

第三节会计系统控制第十六条会计系统控制可分为会计核算控制和财务管理控制,主要内容包括:(一)公司依据会计法、会计准则、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证券公司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等制订公司会计制度、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作为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依据。

(二)公司计划财务内控组织体系以会计核算组织体系为基本依托,以各会计岗位为基本风险控制点。

公司设总会计师,分管全公司计划财务工作。

公司本部和下属营业部等非独立法人的经营核算单位均单独设置计划财务部,该部门至少要配备两名具有会计专业知识、取得会计上岗证的会计人员,该会计人员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其中一人为现金出纳员。

(三)各级会计人员行政隶属于所在级次的核算单位,受上级计划财务部门的业务领导。

主要会计人员的任免、调动,需征得上一级会计部门的同意。

一般会计人员的调动,需商得本单位会计主管的同意。

会计人员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轮换。

(四)公司制订了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

公司内部调阅会计档案应由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并指定专人协同查阅。

司法部门及证监会认可的部门因特殊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须持有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正式公函,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陪同查阅,需要复制时,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公司负责人批准方可复制,并做登记。

(五)公司在强化会计核算的同时,建立了预算管理体系,强化会计的事前控制。

(六)公司自有资金与客户资金实行分户管理,在管理、使用和财务核算上完全分开。

客户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监控,客户资金划付的授权、指令录入、审核、执行及与银行对帐等适当分离,任何个人无权单独调动资金。

(七)公司各级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更新、转移和报废,首先要在年度经营计划中列出计划,购置前有书面申请报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经公司批准,由公司计划财务部下达公司批复后,方可办理有关购买手续。

每年结帐日之前,要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统一进行清查,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交财务部门进行帐实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盘点时发现盘盈(亏),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固定资产盘盈(亏)表,报经公司计划财务部确认后,做账务处理。

第四节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第十七条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主要内容包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信息系统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电子信息系统的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岗位手册和风险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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