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热点:网上购物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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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省政法干警申论范文:消费维权

2015年安徽省政法干警申论范文:消费维权

【导读】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为您提供:2015年安徽省政法干警申论范文:消费维权,欢迎加入安徽政法干警考试交流群:25350358。

更多信息请关注安徽人事考试网2015年安徽政法干警笔试辅导简章【面授】申论一直是政法干警考试路上的一块“绊脚石”,尤其是申论作文,更是给考生带来极大的困扰,其实想要写好申论作文,优秀的范文是申论写作绝佳的参考,能直观的了解与学习申论作文的写法。

为此,中公政法干警考试网特为考生分享申论写作范文:消费维权,希望给予参加政法干警考试的同学做借鉴和参考。

【背景材料】2015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5年工作报告中指出,:建立健全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召回制度,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5年3月15日,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同时也是《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开始实施之日。

和过去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相比,新“处罚办法”适用范围更大,处罚力度更强。

【查看详情】【文章重要位置设计】【文章精彩标题示例】1.为消费者筑起铜墙铁壁2.靠共治阳光驱散消费权益的阴霾3.为“问题消费品”套上法律“紧箍咒”【文章精彩开头示例】消费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和动力,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网络消费为我国创造了巨大消费增量,为经济的转型升级提供了强大动力。

然而,消费领域尤其是网购中存在的假冒伪劣问题仍然广泛存在,消费者上当受骗,权益却得不到保障的“吐槽”也不绝于耳。

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势必会影响到消费增长的速度和质量。

【文章精彩结尾示例】下一步监管部门更应尽快解决争议问题,消除灰色地带。

同时,在行政监管上,面对“九龙治水”的难题,也应该尽快优化顶层设计,形成监管合力。

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配之以更全面有效的监管手段,才能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筑起更厚实的铜墙铁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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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申论大作文范文

2017申论大作文范文

2017申论大作文范文在当代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互联网购物。

然而,近年来,一些不法商家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诸多问题。

因此,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加大打击力度,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首先,有关部门应增加监管力度。

互联网购物平台作为商品流通的重要渠道之一,必须承担起对销售者资质的审查责任。

监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注册制度,对销售者进行实名认证,同时加大对销售者的监管力度,确保销售者合法经营,并对监管的漏洞进行修补。

此外,监管部门还应通过加强与互联网平台的合作,建立起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快速投诉和处罚机制,使消费者投诉得到及时响应和处理。

其次,有关部门应加大打击力度。

在互联网时代,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渠道广泛,打击难度较大。

尽管如此,有关部门仍然应加大打击力度,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商家进行严厉处罚,从法律角度为消费者维护权益。

同时,应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合作,形成全面的打假防伪体系,对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销售链条进行重点打击,建立起有效的预警机制。

此外,消费者也应增强自身的防范意识。

在进行网购时,消费者应选择知名平台,购买有品质保证的商品。

同时,要注意商品的包装、标签等细节,如发现瑕疵或怀疑其真伪,应及时向互联网平台进行投诉;在购买前,可以查看其他消费者的评价,尽量选择好评较多的商品。

此外,消费者还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的权益保护意识,及时维权。

综上所述,针对互联网购物中出现的假冒伪劣商品问题,相关部门应积极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销售者的打击力度,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消费者自身也应增强防范意识,选择可信平台购物,提高自身的维权能力。

只有多方合作,才能够有效地解决互联网购物中的问题,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便利的购物环境。

申论高分范文:维护消费权益共创和谐社会

申论高分范文:维护消费权益共创和谐社会

申论高分范文:维护消费权益共创和谐社会保障消费者权益专题范文内容:维护消费权益、共创和谐社会消费牵动着每个公民,同时,消费是扩大内需和经济发展的动力。

营造公平、安全、规范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共同创造一个稳定、发展、和谐的社会,这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然而,目前我国的消费权益保护现状却不容乐观。

消费保障机制不完善、消费诉求不畅通、消费救助不到位、经营者道德素质差、消费者自身权益意识淡薄等原因造成了消费权益易受侵犯,且维权难的困境。

这个问题亟待解决,且需社会共同努力。

首先,国家要建立并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国家应建立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消费者的权益,通过司法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建立和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各地工商局要建立信息互动平台,提供各类咨询、维权等服务。

同时,用科学发展观知道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创新消费维权思维,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各级政府要加大消费权益保护的的宣传工作,并加大力度惩罚消费权益违法行为。

各级政府、各社区要经常举办消费维权知识讲座,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增强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和经营者的道德意识,营造健康、有序的消费维权氛围。

行政执法部门还要开展各类消费维权的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侵犯消费权益的违法行为,并加重处罚相关违法企业。

第三,经营行业要制定统一、规范的行业行为准则,相互监督,加强行业自律。

根据统一的行为规范准则,各类经营企业严格规范自身的行为,对照监督同行业的经营者,不受利益驱使,杜绝侥幸心理,共同防止假冒伪劣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第四,充分发挥消协等组织的作用,共同关注、监督消费维权工作。

让社会了解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让社会关注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让社会共同监督消费权益保护工作。

加强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协作,组织发动社会各个层面共同关注和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进步。

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共同促进消费维权事业的发展。

最后,消费者要加强自身的文化道德修养,增强维权的法制意识。

网络购物申论作文

网络购物申论作文

网络购物申论作文网络购物已经成为现代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网上购买商品。

网络购物不仅方便快捷,而且价格也相对较低,能够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

然而,网络购物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售假和售后服务不到位。

因此,网络购物需要在完善监管的同时,加强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一方面,网络购物带来了便利和实惠。

随着移动设备的普及,人们可以随时随地通过手机或电脑进行购物。

只需要几分钟的时间,就能选择心仪的商品,并完成付款。

而且,由于网络销售没有实体店面的租金和人工成本,商品价格往往相对较低。

这一点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在网上购物。

另一方面,网络购物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商家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给消费者造成了经济损失和信任危机。

虽然相关政策法规已经明确,但由于网络购物的隐蔽性,监管仍然存在困难。

另外,售后服务问题也给消费者带来了困扰。

一些商家对于退换货的要求敷衍了事,让消费者感到不满和无助。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相关部门需要加大对网络购物的监管。

应建立健全的信用评价和投诉处理体系,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商家进行严厉处罚。

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加入监督,例如设立消费者保护组织,为受害者提供维权服务。

另外,商家自身也需要提高诚信意识,确保商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的到位,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此外,消费者也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选择有信誉和口碑良好的网络商家进行购物。

在购物过程中,注意核对商品信息和价格,谨慎选择付款方式,并保留好购物凭证,以便日后维权。

学会合理维权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方式。

综上所述,网络购物在带来便利和实惠的同时,也存在着售假和售后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加强对网络购物的监管,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消费者自身的保护意识提升,都是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途径。

只有实现网络购物的诚信和公平,才能让人们更加放心地享受网购的便利。

2014年申论范文:参与消费维权

2014年申论范文:参与消费维权

2014年申论范文:参与消费维权保障消费者权益专题范文内容:动员社会各方参与推进消费维权事业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

在消费成为经济转型重要一环的形势下,维护消费者权益无疑是重中之重。

维护消费者权益,是一项综合性工作,这一性质决定了其成功的关键在于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使消费维权成为每一个人的责任,从而形成合力。

动员全社会力量进行消费维权,对扩大消费需求,对保障和改善民生,都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温家宝总理指出"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方针和基本立足点",扩大内需离不开消费,只有维护消费者权益,才能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

另一方面,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与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财产安全息息相关,涉及民生,必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消费者这一根本利益所在。

正逢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要实现经济转型和民生改善的双赢,动员全社会力量维护消费者权益势在必行。

我国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取得长足的进步,但仍有几大诉求督促工作的改进;一是"更安全有序",消费者希望在购买食品、网上团购更加安全;二是"更多样选择",消费者希望不受歧视,能自主选择满意的商品;三是"更顺畅便捷",消费者希望在利益受侵害时,能随时随地反映问题、保障权益;四是"更有力保护",消费者希望他们的权益得到政府坚定的支持和实质性帮助。

消费者的诉求是改进维权工作的最大动力,唯有创新维权的体制机制,形成司法保障、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多元工作格局,使维权成为每一个人自觉的行为,才能回应消费者的诉求,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方面:树立"消费维权,人人有责"的理念。

一方面,将消费安全、权益保护等指标纳入政府考核问责体系,使政府将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作为消费维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申论时评:消费维权,永远“在路上”

申论时评:消费维权,永远“在路上”

3月15日是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同时也是又一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新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开始实施之日。

和过去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相比,新“处罚办法”适用范围更大,处罚力度更强。

每年央视的“3·15”晚会,都会在“爆猛料”的节奏中,颠覆着民众的纯良想象。

不过,谁都明白一个老理:维护消费权益,显然是一台晚会难以承受之重。

“不管是网上还是网下的实体店,都要讲究诚信,保证质量,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就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李克强总理在回答网购是否会冲击实体店问题的最后,特别“嘱咐”要维护消费者权益。

诚然,对于下行压力趋大的世界经济来说:消费有力量,经济才有指望。

201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曾确定为“让消费者更有力量”。

那么,在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之年,也许只有法律规范,才能真正赐予消费者维权的力量。

今年的消费者权益日,需要记住下面两组数据:一是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80214件,解决497638件,投诉解决率85.7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7.2亿元。

二是2014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6.22万件,同比增长14.3%,投诉量及增幅均居5年来最高。

这起码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方面,新消法实施后,消费权益保护的“功力”不断升级、意识不断提升;另一方面,侵害消费权益的现象与问题依然存在,消费纠纷“旧的未走、新的又来”。

一句话,消费维权,形势并不太乐观。

从这个意义上说,“处罚办法”是消费维权的新武器,其核心亮点在于对新消法规定的经营者义务进行了具体细化,对经营者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义务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处罚。

譬如为保障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处罚办法”细化了新消法的有关规定,列举了采用网络、电视、电话等方式销售商品的经营者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行为的具体情形。

又譬如针对“霸王条款”,将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了细化,对相关行为按照行政规章的权限设定了处罚,处罚的条款与《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一致。

申论法律案例及答案(3篇)

申论法律案例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各类广告层出不穷。

然而,部分商家为了追求利益,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案例将围绕一起因虚假广告引发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展开讨论。

二、案例描述(一)案情简介2019年6月,消费者王某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款宣称具有减肥功效的保健品。

购买时,王某注意到该保健品广告中明确标注“纯天然成分,无副作用,无效退款”。

王某信以为真,遂购买了该产品。

使用一段时间后,王某发现该保健品并没有达到广告中所宣称的减肥效果,且出现了轻微的副作用。

王某感到非常失望,于是联系商家要求退款。

商家以“广告中没有明确承诺减肥效果”为由拒绝退款。

王某遂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二)争议焦点1.商家发布的虚假广告是否构成欺诈?2.消费者权益是否受到侵害?3.商家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三、案例分析(一)虚假广告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虚假广告是指广告中存在虚假事实、虚假承诺、虚假宣传等行为。

在本案中,商家在广告中宣称该保健品具有减肥功效,但并未提供相应的证据,属于虚假宣传。

(二)消费者权益的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在本案中,商家在广告中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产品,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三)商家的法律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在本案中,商家发布虚假广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申论考试作文相似

申论考试作文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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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以下是一篇题目不同、且文中不含相同标题文字的申论考试作文: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购物已成为人们购物的主要方式。

然而,随之而来的假货泛滥现象也给消费者带来了巨大的困扰。

因此,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我们需要加强对网络购物的监管。

首先,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是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网络购物平台作为交易的中介,应当对入驻的商家进行认证和监管,杜绝假货的存在。

同时,建立健全的投诉机制和退换货政策,让消费者可享受到更完善的售后保障。

只有通过严格监管,才能使网络购物行业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

其次,加强对物流环节的监管也至关重要。

假货往往通过不法商家利用物流渠道流入市场,因此对物流环节的监管是防止假货泛滥的关键。

政府应建立起健全的物流监管体系,加大对物流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识别假货的能力。

同时,对物流企业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和执法监管,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加强公众教育,增强消费者的防范意识也是非常必要的。

政府、媒体和消费者组织等应该联合起来,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消费者普及假货的危害和防范措施,引导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保持警惕,提高辨别真伪的能力。

只有消费者具备了一定的防范意识,才能更好地选择正规渠道购
物,减少假货的购买。

总之,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我们需要加强对网络购物的监管。

这需要政府、平台运营方、物流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打击假货现象,创造一个安全、诚信的网络购物环境。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让网络购物更好地造福广大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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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概述
随着网络的普及,网上购物消费维权成为新热点。

但网上购物也常起纠纷,更是出现许多以次充好、以假代真的情况,还存在非法销售商实施网上诈骗、消费者维权难等情况。

网上购物具有中间环节少、价格低、选择范围大等优点,但面对众多的购物网站,如何防止网上购物陷阱十分重要。

为此,不少省市的工商部门发布了今年“3·15”忠告,提醒消费者谨慎对待网上购物。

模拟题
随着网络的普及,网上购物消费维权成为新热点。

目前,网购出现了大量以次充好、以假代真的情况,请问你认为网络消费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参考解析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网络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但是网络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造成了很多的危害。

网络购物已成为了一种时尚和流行的消费方式,但是却出现了大量的以次充好,以假代真的情况,严重地危害了消费者的消费权益。

因此,我认为消费者在网购的同时,一定要维护好自身的权益:
第一,网上购物之前消费者要认真选择专业购物网站,核实该网站是否具有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书,避开山寨购物网站。

第二,要选择信誉好的网上商店,针对目前部分网上商店恶意炒作自己,刷高信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可以通过查看购物网站的论坛评论和网上商店的销售记录来鉴别,避免受骗。

第三,在选择商品时,认真阅读交易规则和附带条款,不要被不合理的低价诱惑。

第四,支付方式最好选择三方支付等较为安全的支付方式,减少风险较大的现金转账支付等方式。

除了消费者自身做好自我权益的维护、提升自身的鉴别能力的同时,政府还应多管齐下,从根本上整理网购造假的行为:
第一,应加强网络管理和网络监督,采取网络开店实名制。

以此来遏制部分商家的欺诈行为。

第二,应运用技术手段进行监控和溯源,以保证消费者受到侵害时,可以追查本源,保证消费者的个人利益。

第三,加大对销售商的教育和引导,树立诚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守法经营,合法盈利。

最后,我相信,通过我们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保证人民群众充分享有改革发展的优秀成果,营造一个和谐、放心的网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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