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标准
GB T 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

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0001 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 17217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GB19085 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
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
本标准由商务部、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商业科技质量中心、全国城市农
贸中心联合会、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商务 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本标准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经营环境、经
营设施设备和经营管理的技术要求。
5、5、8冷冻产品陈列应保持冷冻状态。 5、5、9由于空间的局限不能自建仓储设施的,应根
据不同农产品的保鲜特点,可租用附近地区相应的 仓储设施。
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
5、6检测设施设备
5、6、1从事蔬菜、水果交易的批发市场应配备农药残留的快 速检测设备和相关辅助设施设备。
5、6、2从事水产品交易的批发市场应配备检测甲醛、水质的 检测设备。
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
5、3计量设施设备 5、3、1应使用检定合格、未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 5、3、2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公平秤,并负责验证、维护
和监督检查,并定期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5、4信息基础设施设备 5、4、1应设有信息发布公告栏。 5、4、2应有交易结算、信息交流、交易统计等服务设
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
4、经营环境要求 4、1场门应整洁、美观,各种标识规范、清晰,应设有 车辆和人员专用出入口。 4、2场内地面应做到硬化、平整、清洁,便于清洗。 4、3交易厅(棚)应在入口醒目的位置设置标识或牌匾, 标示经营的农产品类别。厅(棚)内应通风、明亮。 4、4应按农产品大类、保鲜和卫生要求进行分区,同类 型商品应在同一交易区内经营。蔬果、肉类、水产品、 粮食、副食品和花卉等要分区,冷冻农产品和非冷冻农 产品要分区,生鲜农产品和熟食品要分区,有包装食品 和无包装食品要分区,防止农产品之间的交叉污染。
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标准

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标准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桥梁,是农产品流通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标准势在必行。
首先,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选址要合理。
选址应考虑到周边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距离,交通便利程度,市场规模和潜在消费群体等因素。
同时,要充分考虑市场周边环境,避免环境污染对农产品质量造成影响。
其次,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场地规划要科学合理。
市场内部应划分为不同的摊位
区域,便于管理和监督,同时要合理设置通道和停车场,确保市场内部秩序井然,方便消费者和批发商的交易活动。
再次,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设施设备要完善。
市场应配备冷库、保鲜设施、卫生
设施等,以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加强对市场内农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达标。
最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要规范高效。
市场管理方应建立健全的市场管理
制度,加强对市场内经营者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市场管理水平。
同时,要加强市场宣传,吸引更多的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参与市场交易活动,促进市场的繁荣发展。
总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标准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产品流通效
率的重要保障。
只有科学合理地制定和执行建设标准,才能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健康发展,促进农产品流通的良性循环。
希望相关部门和市场管理者能够重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标准,共同努力,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范化发展贡献力量。
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标准

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标准(一)不管你在哪里做项目,只要是在中国土地上建设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你若保证项目开发成功,你就要遵循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的一般规律,这个一般规律就是由中国的南北温差、东西高低落差、土壤差别,以及一定范围内地形地貌差别产生气候、气温、相对湿度对农产品生产加工造成的影响,区域民族习俗、区域人口分布、中国经济模式,土地政策,政治体制等一系列要素相互作用下形成的中国农产品物流规律,它是客观存在的。
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基本是不相同的,因为它体现中国农产品物流整体活动状态的局部现象,根据一般规律找出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建设及运营的方法,它就是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建设及运营的方法。
一、建设规模在中国的土地上建设xx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这个批发市场的物流就是中国农产品物流活动状态的局部(在当地)表现。
蔬菜是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龙头业种,从当地蔬菜物流规律可以捕捉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规律的痕迹,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的一般规律:区域日均交易量Q,即Q=Q1+Q2,①、这个区域日均交易量Q趋等于这个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服务对象的日均需求总和,既Q=czrs×110×50%~90%+xcrs×90×33%~40%②、这个日均交易量Q与农产品物流运输工具之间的关系A、由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存在上下链关系,终端到始端反推法:零售二级批发一级批发农产品批发市场。
一级批发商下游需要12~15家二级批发商支撑,二级批发商下游需要50个客户。
B、蔬菜批发种类多达上百种,国家监控蔬菜品类有白萝卜、菠菜、花椰菜、洋葱、大白菜、大葱、大蒜、冬瓜、豆角、胡萝卜、黄瓜、韭菜、莲藕、南瓜、平菇、茄子、芹菜、菜椒、生菜(叶用莴苣)、生姜、马铃薯、莴笋(茎用莴苣)、番茄、西葫芦、蒜薹、香菇、甘蓝、普通白菜等二十八种。
从上两个问题以及结合农产品批发市场据实情况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蔬菜交易可以划分:蔬菜日均交易量小于130吨;蔬菜日均交易量接近275吨;蔬菜日均交易量超过700吨;蔬菜日均交易量超过2750吨四种情况;这四种情况既能反映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所在地所在县、市、省级、国家级区域市场覆盖的消费人口、经济、交通、区位等状况,又能反映与市场规模特征对应的物流运输工具概况。
农贸市场建设规范

农贸市场建设规范农贸市场是城乡居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桥梁,也是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为了促进农贸市场的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农贸市场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硬件设施、管理服务、卫生安全等方面,介绍农贸市场建设的规范。
硬件设施场地选址农贸市场的选址应考虑到周边居民的需求,尽可能靠近居民区或交通便利的地方。
场地要能容纳足够数量的摊位,避免拥挤。
摊位设置摊位设置要统一规划,大小一致,摊位之间要有足够的通道空间,便于消费者浏览和购物。
设施配套农贸市场应配备清洁卫生的公共厕所、饮水设施、废弃物处理设施等配套设施,确保市场环境整洁。
管理服务摊位管理摊位管理要有统一规范,定期进行整理清理,保持摊位整洁有序。
对于违规摊贩要及时处理,确保市场秩序良好。
价格管理农贸市场的价格应公开透明,不得有假冒伪劣产品,价格欺诈等行为。
市场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保障消费者权益。
安全管理农贸市场要做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障市场的安全运行。
卫生安全环境卫生农贸市场要保持环境卫生,保持空气清新,垃圾分类处理,防止污水外溢等现象。
食品安全农贸市场要严格控制销售食品的质量,防止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流通。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结语规范农贸市场建设是提升城市品质、保障市民利益的重要举措。
市场管理部门、商户和消费者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农贸市场的良好秩序,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宜居的生活环境。
希望通过不懈的努力,农贸市场能够更好地服务社会,促进城市和谐发展。
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与管理指南

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与管理指南一、前言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农产品流通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等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设和管理好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当前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本文将从建设和管理两个方面,对于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详细的指南。
二、建设方面(一)选址1. 距离产区近:为了保证货源充足,降低物流成本,建议选择离产区较近的地点。
2. 交通便利:考虑到运输货物需要便捷的交通条件,建议选择距离高速公路和主干道较近的地点。
3. 市场需求:在选址时需考虑当地市场需求情况,避免盲目建设。
(二)规划设计1. 市场规模:根据当地市场需求情况以及产区供应能力确定市场规模。
2. 市场布局:根据不同品种商品的特点进行合理布局,如易腐品种应该与其他品种分开存放。
3. 设施设备:包括货场、货架、冷库、水电气设施等,要根据市场规模和商品特点进行合理配置。
(三)环保要求1. 废水处理:建议采用生物处理工艺,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2. 废气治理:应采用封闭式运作,减少废气排放。
3. 垃圾处理:建议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如可回收物品应进行回收等。
三、管理方面(一)市场运营1. 市场定位:根据市场规模和周边情况确定市场的定位。
2. 商品管理:对于进出市场的商品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商品质量。
3. 价格管理:建议制定价格指导价,避免价格过高或者过低。
(二)安全管理1. 消防安全:建议配备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2. 食品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对于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及时下架并处罚相关商户。
3. 交通安全:加强交通管控,在市场周边设置交通警示标志等。
(三)服务管理1. 商户服务:提供商户培训和咨询服务,帮助商户提高经营水平。
2. 消费者服务:提供便捷的购物环境和优质的服务,增强消费者满意度。
3. 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市场环境整洁。
四、总结建设和管理好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商务部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商务部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前言农贸市场是农村地区最重要的经济交流平台之一,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信息,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农产品流通,提高市场服务水平,商务部制定了农贸市场建设标准,以确保农贸市场的有序运营和健康发展。
## 1. 地理位置和环境要求农贸市场的地理位置选取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地理位置优越,便于交通运输和市场扩展;- 远离污染源和噪音;- 需要有充足的供水和供电设施;- 应该尽量避免建在易发生自然灾害地区。
## 2. 市场规划和布局农贸市场的规划和布局是确保农产品流通和市场运营的重要环节,应符合以下要求:- 区域划分明确,包括商铺区、集散中心、停车区等区域;- 市场内部道路合理布置,便于货物装卸和人员流动;- 商铺建筑布局合理,便于展示商品和购买;- 垃圾处理设施完善,保持市场环境整洁;- 充足的供水和供电设施。
## 3. 市场设施和设备要求为了提供良好的市场服务环境,农贸市场需要满足以下设施和设备要求:- 充足的储藏设施和冷库,确保农产品的储存和质量保持;- 安全可靠的供水和供电设备;- 针对不同商品的展示设施和陈列架,便于消费者选择;- 通风设备和空调系统,确保市场内部的空气流通和温度控制;- 充足的停车位和交通设施。
## 4. 卫生和安全要求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市场秩序,农贸市场需要满足以下卫生和安全要求:- 每日进行市场卫生清扫和垃圾清理;- 厕所设施干净、通风良好,定期清洁和消毒;- 食品摊位要求摊主持有相关证照,并进行食品卫生培训;- 摆放农产品的容器和包装要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 安全通道和应急疏散通道畅通;- 市场内安装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安全监控设备。
## 5. 管理和服务要求农贸市场的管理和服务是市场良性运行的保障,应满足以下要求:- 设立市场管理机构和职能部门,负责市场规划、设施维护和市场秩序管理;- 市场管理人员需要经过相关培训,具备相关业务能力;- 提供方便快捷的交易结算方式,如现金和移动支付等;- 提供便利的信息查询服务,如商品价格、供应商信息等;- 与相关部门配合,定期开展市场安全检查和卫生评估;- 加强市场宣传和推广,提高市场知名度。
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标准

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标准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农产品流通和交易的重要场所,对于保障市场供应、提高农产品质量、促进全国农产品流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提高农产品市场的管理水平,下面将从场所布局、设施设备、交易管理等方面介绍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标准。
一、场所布局:1.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市场容易接近。
2.场地面积合理,能容纳较多的农产品摊位和交易活动。
3.市场区域划分明确,包括主销区、二级市场、冷库区、卸货区等区域,便于农产品的分类存放和交易。
二、设施设备:1.建立宽敞明亮、通风良好的农产品交易大厅,配置足够的陈列货台和摊位。
2.配备先进的冷藏设备和冷库,保障农产品的保鲜和储存需求。
3.建立便捷的供水和供电设施,确保市场内所有商家的基本生活和经营需求。
4.设置农产品质量检测室和包装场所,对农产品进行质量把关和包装完善。
三、交易管理:1.建立统一的交易规则和价格指导机制,保障农产品交易的公平和透明。
2.注重引进物流配送企业,提供物流配送服务,保证农产品从产地到市场的畅通和高效。
3.设立交易信息发布平台,及时更新市场信息和行情,方便商家和消费者获取相关信息。
4.同时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市场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确保市场秩序和安全。
四、质量安全监管:1.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对市场内的农产品进行抽检和质量监控,保障农产品的安全。
2.加强市场内商家的准入管理,对商家进行资质审核和行业培训,提高市场的整体经营水平。
3.强化市场的环境卫生管理,定期对市场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农产品的卫生安全。
4.加强市场内农产品的追溯和溯源工作,建立健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以上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一些基本标准。
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需要结合当地的气候、地理环境、市场需求等因素来制定更具体和细化的标准。
通过规范化和科学化的建设,可以提高农产品市场的流通效率、质量安全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总体规划

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总体规划一、项目背景和目标随着城市化进程和经济发展,农村人口逐渐向城市迁移,城市居民对农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加。
然而,由于农产品流通链条长、环节多,导致了农产品流通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
为了解决农产品流通问题,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化流转水平,需要建设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
建设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目标是:提供一个高效、规范、便利的交易平台,提高农产品的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促进农民增收,满足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
二、项目规划范围和内容1.规划范围:项目选址在城市周边、交通便利的地区,总占地面积为500亩以上。
2.建设内容:(1)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照明、排水系统、供水系统、电力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以满足市场的正常运行需求。
(2)市场建设:包括市场主体办公楼、仓库、冷库、展示中心等建设,以提供给市场参与者一个良好的交流环境。
(3)设施配套建设:包括停车场、宿舍、餐厅、医疗中心等配套设施的建设,为市场参与者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
(4)信息化建设:建设农产品交易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市场信息的集中、共享和发布。
三、项目实施方案1.政府主导:政府应建立专门的项目实施机构,负责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项目的实施工作。
2.资金筹措:除了政府投资外,还应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和商业机构进行合作的方式进行筹措。
3.合理选址:选址应符合交通便利、资源丰富和市场需求等条件。
同时,要充分考虑土地使用的法律法规,确保项目用地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4.建设周期:项目的建设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时间计划,按照先基础设施后市场建设的原则进行。
5.管理和运营:项目建成后,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市场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建立健全的市场规则和行业标准。
四、项目效益评估1.经济效益: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建设,将促进农产品的流通,降低流通成本,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和农村经济发展。
2.社会效益: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建设,将提供便利的购物环境和良好的服务,满足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2015 北京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标准(修订)主编部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实施日期:2015 北京修订说明本建设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2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192号)要求,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组织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国内贸易设计研究院等单位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工作,以确保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和提高投资效益,推动技术进步,贯彻节约土地和国家现行有关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发展的技术政策为指导思想。
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年来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实际情况,分析论证了大量的统计资料,广泛征求全国相关部门、单位及专家的意见,并召开了审查会,最后会同各相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建设标准分六章: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选址与总体布局、建筑面积指标、建筑标准与建筑设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①将“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修改为“农产品批发市场”;②扩大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标准的适用范围,把研究对象确定为经营蔬菜、果品为主,兼营肉畜蛋、水产品、粮油等品类的农产品批发市场;③调整了标准各章结构,去掉了“配套工程设施”,增加了“总体布局”、“建筑标准和建筑设备”、“建筑面积指标”;④调整扩大了农产品批发市场规模;⑤项目构成中对项目内容重新进行了分类,增加了物流配送场所、流通加工场所、医疗站、污水处理站、水泵房与水池等;⑥调整扩大了不同规模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筑面积、用房面积和占地面积;⑦提高了建筑与设备的技术要求;⑧调整了农产品批发市场投资控制指标和各类设施占工程投资的比例;⑨调整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工期;⑩调整增加了市场的劳动定员等。
在实施本建设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2015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2)第三章选址与总体布局 (3)第四章建筑面积指标 (4)第五章建筑标准与设备 (5)第六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6)附加说明 (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正确掌握工程项目的建设标准,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有效控制建设投资,促进投资效益提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政策,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农产品批发市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编制、审批项目设计任务书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农产品批发市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以经营蔬菜、果品为主,兼营肉畜蛋、水产品、粮油等品类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新建项目;改、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应从我国国情和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并考虑今后发展的需要,做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合理、适用安全;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可采取统一规划、分期实施、滚动发展的方式进行;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应充分利用社会公用设施和原有设施,避免重复建设。
第五条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六条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规模,宜按年经营量划分以下三类:大型: 100万t及以上~300万t;中型: 30万t及以上~100万t;小型: 10万t及以上~30万t。
第七条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年经营量,应根据辐射范围、市场占有率以及人均消费水平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建筑与构筑物、室外场地和建筑设备。
第九条农产品批发市场房屋建筑与构筑物包括:经营用房、管理与辅助用房及配套用房。
一、经营用房:交易厅(棚)、仓库(含冷库)、物流配送与流通加工用房等;二、管理与辅助用房:行政管理用房、业务管理用房(含信息监控中心、检验检测用房、金融结算用房、展销厅等)、医疗站、员工宿舍、员工食堂、变配电室、水泵房与水池、垃圾压缩与污水处理站、公共厕所、门卫室(含地磅)、热力站、车库等;三、配套用房:居住用房、商户办公用房、商业餐饮娱乐用房等。
第十条农产品批发市场室外场地包括:道路、停车与回车场地、绿地等。
第十一条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筑设备包括:给排水设备、暖通空调设备、电气设备、通信设备、信息设施设备、安全与消防设备等,应根据其建设规模、环境要求和功能需求合理配置。
第三章选址与总体布局第十二条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用地,应符合国家土地使用和所在地城乡规划的有关规定,坚持科学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十三条农产品批发市场应根据农产品生产及流通规律,按农业、物流业等相关专项发展规划进行建设,并应具有可靠的农产品可供货源和与之相适应的销售市场。
第十四条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选址,应充分考虑农产品上市季节性强以及商品保鲜等特性,选择在农产品流向合理、集散方便和交易成市的地域或传统的商品集散地。
第十五条场址应具有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
第十六条场址应地势相对平坦,有良好的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场址附近应具有可供满足农产品批发市场使用的电源和给排水条件。
第十七条场址区域环境应符合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的商品质量要求和储存要求。
场址附近必须避免下列情况:一、有产生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污染源的;二、有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
第十八条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总平面布局,应以交易区域为中心,做到分区明确、布局合理、流程畅通、安全可靠。
第十九条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区周围宜设单向车行环路,环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16m。
场区内主干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12m。
第二十条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区应至少设置两个车行出入口,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出入口宜开向不同方向的道路,出入口内外应有足够的车辆集散场地。
第四章建筑面积指标第二十一条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总建筑面积应以经营品种与经营量为主要依据,兼顾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趋势综合确定,并符合表1的规定。
注:①表中指标应根据农产品批发市场年经营量取值,年经营量大的取大值、小的取小值,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取。
②总建筑面积内未含热力站及车库面积,严寒及寒冷地区可另外按需设置。
第二十二条农产品批发市场各类用房建筑面积比例宜参照表2确定。
密度宜控制在40%~50%。
第二十四条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用房停车位宜按每100 m2配置0.3辆标准车位控制。
其中,集中露天地面停车场占地面积不应小于用地面积的10%。
第五章建筑标准与建筑设备第二十五条交易厅(棚)的选用,应根据地区气候条件和商品性能确定,宜建单层建筑。
交易厅(棚)宜采用大跨度、大空间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柱距不宜小于8m,净高不宜低于4.8m。
交易厅可与服务、办公等设施合建多层建筑。
第二十六条农产品批发市场房屋建筑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节能减排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农产品批发市场房屋建筑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要求;其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农产品批发市场建(构)筑物应设置给水、排水与消防设施。
水产交易厅(棚)内应设置排污设施,并就近设置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
第二十九条在国家规定的采暖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厅宜采用集中采暖设施。
夏热地区应做好通风及遮阳设计,空调系统按功能需要设置。
第三十条农产品批发市场电气系统应按其规模合理确定用电负荷等级。
应合理布置室外场地与室内交易区的照明,满足交易活动的需求。
第三十一条农产品批发市场应设置安全监控系统。
第三十二条农产品批发市场宜设置基于互联网技术的信息系统和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农产品溯源系统。
第六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第三十三条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投资估算指标,宜控制在表3所列数值范围内。
注:①指标为正常情况下的项目建设投资估算指标,不含土地和市政配套设施的费用,以及特殊功能和处理特殊结构等费用。
②依据2014年9月北京地区建筑材料和人工价格估算,使用时应进行价差调整。
③表中分别提供了按交易量和建筑面积计算的项目建设投资(均不含土地和市政配套设施的费用),可根据实际需要选用。
④表中指标为参考选择范围,具体项目可依据项目所在地的气候条件、项目定位、使用功能、设施标准等具体情况选取适当数值,项目定位较高、功能较复杂、设施标准较高、概(预)算定额取费高、北方地区的取高值,反之取低值,介于两者之间时酌情取中间值。
第三十四条农产品批发市场单位建筑工程造价指标,宜参考表4所列数值适当选用。
注:①依据2014年9月北京地区建筑材料和人工价格估算,使用时应进行价差调整。
②指标费用为正常情况下的工程直接费用,不包括土地费用、市政配套设施费用、工程其它费用等,以及特殊结构、特殊功能的费用。
③表中的取值范围可依据项目所在地的气候条件、项目定位、使用功能、设施标准等具体情况选取,项目定位较高、功能较复杂、设施标准较高、概(预)算定额取费高、北方地区的取高值,反之取低值,介于中间状态时酌情取中间值。
第三十五条各类设施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所占比例不宜超过表5所列数值。
类似工程工期定额。
第三十七条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人员配备应综合考虑交易规模、建设规模、经营品种、经营方式、运营模式等因素确定,可参考下列数值:大型:250~600人;中型:100~250人;小型:40~100人。
附加说明本建设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建设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本建设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附件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标准条文说明主编部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编单位: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国内贸易工程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中国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省供销合作社、湖北省供销合作社、宁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雨润农产品集团、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山东寿光蔬菜批发市场、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根据《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通知》(建标[2007]144号)的要求,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2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192号)的安排,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年月日以建标〔〕号文批准为全国统一标准,发布全国施行。